行政案件自查报告(优秀2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6 03:5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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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撰写需要根据听众或读者的背景和需求来调整内容和表达方式。报告的内容应该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和重复。每篇报告都有其独特之处,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不同的写作风格和表达技巧。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县xx年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我局属盐政执法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无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不存在临时工执法行为。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执行标准。

3、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能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处罚流程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标准执行。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情况:不存在取消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仍在审批和收费,实施的行政许可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制度。

5、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情况:无行政强制情况。

6、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情况:经检查,市场稳定,无行政执法案件。

7、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我局不存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二

市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我县执法执业人员办案水平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我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根据《酒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意见》(酒市司发[20xx]4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17日起对20xx年以来的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进行各项组织工作根据市局的要求和本局年初工作计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组织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了案卷评查会议。要求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定要切实在思想上认识到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严防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按计划、分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特别是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定,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质量监控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我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案卷评查领导小组,由局长贾尔斯同志任组长,古丽、马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赵妍玲、慕玉玲、毛林、刘治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妍玲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案卷质量自查活动。二、严格措施,不走过场,切实开展自查工作根据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自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30日):由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范围为个人办理的20xx年至20xx年5月期间办结的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认真填写《案卷质量自查登记表》并及时进行重新订档。

第二阶段(5月1日至15日):由案卷质量评查小组进行检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自查的案卷再次进行了认真检查,重点在案卷质量检查、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纠正的案卷是否已纠正,同时要对本局案卷质量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第三阶段(5月15日-20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优秀案卷进行评选。根据检查标准对案卷进行评选,选出优秀案卷报市局进行评选。

这次质量检查中,重点检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93件,其中民间纠纷23件,各类合同经济纠纷70件,经统计:合格卷为89件,占总数的95.7%;基本合格卷4件,占总数的4.3%;未发现不合格卷。重点检查去年到今年3月法律援助案卷10件,合格卷10件,占总数的100%,未发现不合格卷。

我局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指派、审批环节中,能够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和相关制度,坚持原则,认真审查,起到了堵漏把关的作用,使一些存在的问题得以在制作前被发现并纠正。在各项程序环节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保证了各项程序规定的.真正落实。

在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调解人员为省事,调解后不回访,不填写回访记录等;二是个别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书时粗心大意,出现语法、语句错误;三是在案卷归档时的分类不明,不利于查阅;四是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纠正,并进行了整改。首先是结合自查情况,组织调委会主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与《法律援条例》,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要求,在办案程序上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其次,再次强调办案人员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决克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办人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充纠正。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三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x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x府法〔20xx〕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情况汇报如下:

为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公众参与机制,调动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性,推动行政处罚依法、规范、公开、合理实施,我市自20xx年8月就全面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由群众公议团成员来参与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履行评议、监督职责,我局在全市执法机构中率先开展群众公议工作,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城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我局从制度建设入手,印发了《《xxx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和《xxx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所属各执法大队每月至少有1件行政处罚案件纳入群众公议,每年群众公议案件不低于总案件的20%,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群众公议,从制度上确保城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常态化。

积极推行群众公议制度与规范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的各项政策措施相结合,完善《xxx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稳步推进城管系统标准化建设,要求做到执法用语、执法流程、行政处罚的标准统一,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取证意识和执法规范化意识,使所办案件经得起群众的检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为规范。

截至目前,20xx年我局共计组织了4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公议了13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11件案件,公议员一致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额度合理,对处罚意见无异议,有1件案件公议员经评议认为处罚金额偏低,有1件案件公议员经评议认为处罚金额偏高,我局法制科工作人员会同具体案件办案人员再研究,认真吸收了公议员的意见,并向群众公议团成员作了书面说明,同时将处理决定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让公议员走进城管部门,和城管人员展开充分的交流,让群众监督城管工作的开展,让群众了解城管工作真实情况,让群众认识到城管工作的艰辛和困难,促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和城管队伍的理解和支持。

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有力的促进了我局的法制化建设,同时也暴漏了我局案件办理中存在瑕疵,主要体现在:案件证据单一,自由裁量权执行不够准确,汇报案情不规范等。我局将采取相应的培训措施,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水平,完善执法队员的执法手段,改善执法队员的执法装备,实现多方式多途径采集证据。

规范办案人员行政处罚群众公议汇报程序,按照先汇报案号案名,后汇报案情,再汇报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的确定等一系列顺序来汇报,从而让群众公议员听得懂听得明白,以便履行评议、监督职责。

今后,我局将更加规范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在我局进行的更好,以此来促使城管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提升城管执法公信力。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四

新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全县行政效能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思路;强化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xx年新津县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津府办发〔20xx〕28号)等文件,加强了对全县行政效能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保证年底能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坚持把效能和政务公开建设与推进城乡统筹、改善投资软环境、服务“现代山水田园城市建设”紧密结合,10月,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新津召开,6月,全市效能办和政务公开办主任工作会在新津召开,全国、省、市领导对新津在效能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严格落实,狠抓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填报工作。县政务公开办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县目督办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的填报进行指导,并及时纠正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截止11月底,全县共填报政府信息3148条;二是完成了新津县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季度报表等,规范公开申请的接收、审查、受理、回复等各环节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建设,按照市效能办(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升级;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标准化建设;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县级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完善平台,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提升服务形象。结合“创先争优”和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定期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服务明星”和“工作能手”等活动,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加强常态管理,严格执行巡查制和抽查制,有效预防违纪违规现象发生,营造政务服务良好氛围;二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平台建设。确保“事项入驻率”,进一步完善“两集中、两到位”,对入驻部门人员、授权情况进行清查和督办,通过群众评价,强化监管,目前已有38个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登记、转报事项、监管措施、服务事项等714项事项入驻中心办理;提高“网上审批率”,实行网上审批,并提供网上咨询、预审和审批服务。1—10月,政务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4652件;依托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体系,强化督查,成立政务审批工作专项督查组,每日对政务大厅、镇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形成《政务审批工作专报》。1—10月,现场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100%,群众评价满意率99.8%;三是深入推进镇乡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新型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指导安西镇月花社区、兴义镇波尔社区、文井乡张场社区、金华镇岳店社区等新型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的布局设计、硬件规范、项目进驻等。继续实行为民办事代理制,印发《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报告》和《工作考核通报》,通报镇乡和村(社区)办件情况。1—10月,全县各镇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61394件。

(四)拓展功能,完善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完善非紧急救助服务互动平台,进一步增强其咨询、救助、服务申请、监督投诉、信息发布、信息公开、舆情分析、协调督办、收集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等功能;二是扎实处理好群众通过阳光热线、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县长公开电话、县长信箱或来人、来信、来函等方式提出的举报、投诉以及批评建议意见等;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群众约谈制,对反映到阳光热线的问题处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会同相关单位主动与群众约谈,宣传解释政策,化解不满情绪,并整理形成《群众约谈工作专报》。1-10月,共受理群众诉求2963个,群众满意率为95%;开展群众约谈106次,群众满意和理解率为92%;四是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运行水平。优化软硬件环境,建立评标专家指纹识别管理系统,改造专家通道,进一步完善评标活动场地设施,提高评标区域的封闭性、保密性和独立性。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开展电子招投标,抓好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1-10月,共实施各类交易项目552宗。

(五)丰富形式,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

一是按照《成都市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xx〕38号)文件要求,新津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新津县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津府办发〔20xx〕25号)文件,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市上相关工作的同时,重点探索移动执法终端建设工作,拟定了《新津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处罚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并召集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对其进行讨论完善,探索建设行政处罚执法终端,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加强新津县门户网站(新津县公众信息网)的建设。印发了《新津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新密发〔20xx〕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务公开办〔20xx〕4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分工与责任,促使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六)突出重点,推进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是按照市政府效能办(政务公开办)下达的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已完成106个村(社区)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并试运行。召开了新津县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会和培训会,印发《新津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拟公开信息清理审核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督促全县村(社区)完成20xx年信息清理、填报、维护;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新政务公开办〔20xx〕7号)。到部分学校、医院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深入了解开展办事公开相关情况。同时,清理我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权限设置和信息上传情况。

(七)探索创新,开展基层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策公开试点工作。

为建立健全群众广泛参与基层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机制,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增强决策公开透明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县结合实际,拟订了《新津县推进基层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策公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并确定普兴镇为先行试点单位。制定了普兴镇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策公开实施方案及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测评制度等。探索“六步法”的工作步骤,建立了专家库,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为推广积累经验和做法。

(八)强化监察,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随机明查暗访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机关、乡镇随机进行明查暗访,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配证上岗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走访基层单位和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对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的不足认真剖析并加以整改。充分发挥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和县效能投诉中心、县“阳光政务服务热线”绿色投诉渠道,24小时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全县投资软环境和行政效能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和提高;二是建立行政效能考核体系,加强对部门行政效能建设的业务指导、过程监督和考核验收。

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县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及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各项工作制度,继续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单位填报、更新政府信息。定期汇总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上统计,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继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和“一窗式”优质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通过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和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完成政务服务中心的硬件升级和服务升级。

(三)做好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的相关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大胆创新,不断探索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新路径,按照《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及省市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

(四)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招投标中的问题,结合成都、绵阳等地做法,对核准为委托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由县交易中心负责信息公告、投标报名、保证金收退等招投标环节的组织和实施,切断招标代理机构和不法投标人之间的利益链条,从而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招投标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建设民情档案信息化系统。获取真实、准确、全面的社情民意信息,畅通群众诉求互动渠道;掌握和分析民情、社情、舆情信息动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对民情传递、问题处理、信息反馈等实行流程管理和控制,科学设定镇乡党委政府工作规程,全面推行镇乡工作信息化管理,是我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积极探索,真正实现群众工作无缝化对接。

(六)深化群众约谈,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群众约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更多、更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将阳光热线、信访、司法调解等涉及群众工作的资源进行整合到群众工作委员会;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群众约谈。

(七)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照《新津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处罚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做好移动执法终端建设相关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及行政处罚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五

(1)行政工作:政府机构联络及相关事务办理、行政公文、协调各部门、会议筹备、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协助处理来客接待工作、网费电话费缴纳、公司工商年检变更工作、各类合同管理、安全、卫生、车辆管理、宿舍管理、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等。

(2)人事工作: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员工招聘、劳动关系管理、考勤、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等。

1、公文内部处理未编号,各类日常表格不统一。

改进目标:本年10月份起,集团公司制定了行政管理操作手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在该手册的指导下,逐步实现规范。

2、档案管理手段落后。档案室标识不清、分类不清。没有专人管理。

改进目标:根据行政管理操作手册要求,设置档案管理制度。

3、用车流程不规范,目前没有司机岗位。

改进目标:司机编制,权责明确方便管理。建立司机和车辆管理制度(用车申请流程、审批权限、派车原则、司机个人规范、车辆保养、费用报销流程等)。

4、日常办公用品购买、入库、领用流程不规范。

改进目标:规范办公用品采买审批,建立仓库制度。

5、办公电脑未编制清册,未明确使用责任人。缺乏电脑报修流程。

改进目标:完善固定资产台账,编制电脑管理清册。

6、咨讯管理缺失。公司对外网络平台无专人更新,呈无人管辖状态。

改进目标:完善资讯管理制度(电话、传真、复印等),对外网络平台专人管理。

7、没有建立规范的宿舍管理制度,住宿标准不明确。

改进目标:建立宿舍入住标准。按职级配置相应物品,建立宿舍管理财产清册及物品使用管制责任人。

1、xx公司一直处于三个公司(地产、旅游、茶业)、一套工作班子的管理模式。虽有组织架构,但未经过核准公布。无完整人员编制、相应岗位不确定、工作职责不明晰,导致员工思想不稳定,积极性不高。另外工作分工不明确、没有界定个人的工作范围,有重复工作或互相推诿无人担责的现象,对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

改进目标:上到公司、下到部门都要有组织结构图,让全员清楚上下隶属、横向沟通关系。建立正规人员编制,岗位名称准确统一,编制岗位职务说明书,为招聘、培训、薪资、考核等提供依据。

2、人员招聘流程不完善、部门增减人员随意性。

改进目标:建立招聘渠道,完善面试流程。对每个岗位规定测试方式。部门编制增减员应报备,建立管理、技术人员储备机制。

3、人员任用未建立试用考核机制、职务异动没有建立流程及明确规定。

改进目标:明确规定各岗位试用期限,签订劳动雇佣合同及保密协议。建立试用期考核机制、职务异动流程。

4、人员离职未书面规定离职期限,审批权限,离职交接不严肃。

改进目标:确定离职期限、离职管理流程、工作交接流程及配套制度。

5、没有完整培训组织体系,未建立完善培训流程。(培训调查、培训计划、培训实施、培训考核、培训记录、培训建档等)。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本着“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完善内部执法监督体制,规范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保证我局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等处罚案件查处行为的准确与公正,根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审核范围与程序。

第一条案件范围。

1、我局法律法规职权范围内立案查处的案件。

(一)办案机构立案后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前、须将案件材料初步装订成卷连同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法制科审核。

(二)法制科对办案机制送审的案件应及时登记,认真审核,原则上科室所有人员均要参加审阅,商定审核意见。由负责人在“案件审核意见表”上签字。

对案情复杂,认定困难的案件,法制科与办案机构应互相征求意见,以求准确无误,双方意见不一致时由案件审核委员会决定。

(三)法制科拟定审核意见后,应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然后返送办案机构。

(四)对适用听证程序(责令停产、停业、资格罚、处罚金额一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减轻处罚的案件和其它法制科认为需要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制科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意见,然后交案件审核委员会审核。法制科负责案件审核委员会的召集、汇报案情、会议记录及填写审核意见。

(五)案件初审时间为5个工作日,法制科提出修改意见的卷宗,办案机构在纠正或补充后再次送审的,审核时间为3天。

(六)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提出审核意见的,经局长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七)有下列情况的案件应重新报法制科审核。

1、当事人陈述申辩后,办案机构经合议作出改变原处罚标准的;

2、根据行政诉讼判决、行政复议决定、执法监督决定,需对原处罚决定撤销重作(的案件),办案机构作出新的拟处罚意见的(案件)。

3、需要移交司法机关及其它有关部门的案件。

(八)行政处罚案卷审核主要采用阅卷或集体会审方式,重大复杂的案件应向办案机构了解情况,或者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

(九)当场处罚案件应在结案后3日内,将案件处罚决定书交法制科备案(审核)。

(十)法制机构应作好审核案卷的编号登记,交接登记,防止丢失。

(九)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实行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回避。

1、本案的调查人员;

2、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的近亲属;

3、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

(一)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的情况是否清楚明确。

1、当事人是否是该行政违法行为的主体;

3、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定的行政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三)案卷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1、案卷事实是否完整、清楚;

2、证据是否真实、充分、有效;

3、对违法所得的计算认定是否准确、有据。

(四)违法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条文是否正确:

1、有无适用未生效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处罚的种类、幅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无畸轻畸重、显失公平的情况。

(五)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1、有无履行立案审批手续;

2、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是否按规定出具行政强制措施的书面文书;

3、有无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有无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6、有无处罚决定书文稿(草拟);

7、其他依法必须经过的程序或履行的手续;

(六)有无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情况。

(七)草拟的处罚决定书文稿格式是否规范,表述是否准确,用词是否严谨,词句是否精炼,有无概念不清或其他容易引起误解或争议的情形。

(八)其他应审核的事项。

第三章审核意见。

第六条法制工作机构对行政处罚案件初审后,提出下列书面意见:

1、对具有管辖权、当事人确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罚决定恰当、文书制作规范的行政处罚案件,同意办案机构意见。

2、对无管辖权的行政处罚案件,建议办案机构按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3、对当事人不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办案程序等情况的行政处罚案件,直接或书面建议办案机构补充或纠正。

4、对当事人不构成违法的行政处罚案件,建议撤销立案。

5、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处罚种类和幅度不当、程序不当、手续不全、文书制作不规范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制科不在“审核意见表”上签署意见,视具体情况直接向办案机构建议修正、补充或填写“案卷审核情况反馈意见表”,书面反馈意见连同案卷返办案机构补充、修正后重新审核。

第七条法制科在“案件审核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后,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第八条案件审核表一式两份,一份随案卷入卷,一份由法制机构存档。

第九条案件审核委员会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主任负责制。审核意见及决定应制作书面文书,并由与会者签名。第十条经过案件审核委员会审核的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机构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相对人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送法制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对简易程序案件及各县备案案件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办案机构反馈,对问题较大认为需改变和撤销的案件报案件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对处罚终结归档的案件,法制科要按照省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向办案机构反馈意见。

第十三条法制机构应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意见表、案件审核书面记录案件立案备案登记表,案件审核登记表,案案卷审核情况反馈意见表,处罚决定书(草拟)等与同一行政处罚案件有关的材料。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七

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做好办案工作的重要保障。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突出主业、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往往忽视案件查办过程的安全问题,针对《关于近期“走读式”谈话对象非正常死亡事件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认真自查自纠本室在查办案件中存在的安全方面问题。进一步做好防范办案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办案中没有完全严格执行程序、规定。

(二)办案中无意泄露当事人的信息。

(三)办案中急于求成,对调查对象采取不文明行为。

分析出现上述情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安全意识不够。对案件的安全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案件事情小是不会出事的,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忽略了办案安全问题。习惯思维,长期以来,单纯地注重办案、忽视保障党员合法权利已成为习惯,认为程序仅仅是形式而已,违反程序不过是工作方式和方法上的欠缺,与案件突破的重要性相比,算不上大问题,并不影响案件的实质及处理。二是畏难情绪。把依纪依法办案与保持办案力度对立起来,认为在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强调依纪依法办案,会束缚办案人员的手脚、弱化办案力度;有的认为当前办案手段少,案件越来越难办,“规规矩矩”办不了案。

为确保办案安全,消除办案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隐患,制定以下措施。

(一)按照规定,规范使用好谈话场所,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

(二)强化办案过程管理,确保安全责任“零风险”。强化安全意识。在每次办案谈话前,强调依纪依法文明办案,确保办案安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始终把安全作为案情分析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涉案人员的身体和思想状况,调整谈话方案和陪护方案,细化安全办案工作措施。针对初核和实施固定谈话措施,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对案件调查期间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思想情绪乃至饮食情况进行全面详尽的记录备案,把安全责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严肃办案纪律,确保办案人员“零违纪”。确保办案人员在办案工作中把自查自纠贯穿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始终,确保办案人员廉洁办案、秉公办案、严守办案机密。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八

案卷评查自查情况的工作报告***人民政府: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此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按照案卷评查要求及标准,及时组织安排自查自评及重点检查。经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实施并已办结税务行政处罚16件(见附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较高。

二、主要做法。

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同年,我局积极开展各岗位人员在职练兵、能手竞赛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

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归档后移交时个别案卷无签字,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程序意识。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结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广大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程序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度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

(三)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兑现经济惩戒,落实行政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请审阅。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多年来,桃源县发改局一直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作为贯彻执行发改系统管理法律法规及各项地方政策规定的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好。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根据滨州市《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近日在县发改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着力安排部署。

为了将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书记刘百业担任,成员包括:许志民、张小军、高平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日常性工作。办公室主任(兼)由许志民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兼)由张小军、李祥民担任。

作之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我局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有利于提高我局的行政执法水平,保障我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利于。

总结。

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对于强化内部监督、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会议中,局领导安排:办公室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业务股室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集中、整理,积极配合办公室,进行案卷的指导工作;各股、所负责人在业务股室的领导下具体工作。

二、各项措施得力,层层抓落实。

了解并掌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行政许可案卷的评议标准,还对过去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及工作的回顾,在事实依据、适用法律条款、处罚额度从思想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深刻认识,而不是过去的只听负责人的部署,所有这些对我局的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次自查自评的学习及行政执法案卷及行政许可案卷的评议标准将对现在及以后的各项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自检自查结果。

今年我局以“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逐步建立“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新机制,执法机制和体制进一步完善。2011年我局备案30件,项目审批30件,执法处罚案卷0件。

我局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开展了自评。参照案卷基本标准、案卷文书一般标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案卷归档标准等标准进行了自检自查。自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抽查的案卷,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中的评查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评查。

自查结果:基本按行政许可案卷评分标准(一般程序)执行,主要存在的问题:

1、受理通知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没有写编号;

2、内部审批不规范,有制作会议记录,但没有制作内部审批表;3、未制作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按照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根据工作的特殊性及季节性,合理安排学习发改系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培养内在修养;在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二是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此项制度将作为一项内部监督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年底各所汇总自查自评及平时抽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作为各所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集体议案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认真执行错案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办案的准确性。通过考核、评比、案件评查等对各股室、各执法点乃至各执法岗位的工作质、量进行评定,对优胜者进行表彰奖励,并以此作为培养和使用的重要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改革推进和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府办字[2011]10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我局认真对照通知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依据方面。

我局城乡规划工作的行政执法,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并常态性地组织学习,广泛地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

二、执法过程方面。

自颁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后,我局紧紧围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在执法过程当中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行政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的观念,严格遵循“违法轻微、首犯不罚”的原则,做到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集体审理、教育优先,对于违法行为符合不予、从轻、减轻一律以警告为先。

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将裁量情节作为行政处罚主要事实之一进行认定,在调查取证和对裁量情节、幅度进行讨论后严格执行裁量标准。

同时,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做好联动管理,保证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执法结果方面。

今年,我局对行政处罚的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和结案情况在各责任部门都进行了登记备案,没有出现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

四、存在不足与改善措施。

为此,我局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入组织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完善各项具体的规章制度,确保在规划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中能够准确地运用自由裁量权。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评查案件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查案件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对20xx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展开了评查工作。通过对案件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文书格式、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力争通过此次评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现将我局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局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杨伟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魏旭峰、李明、闫改莲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业务科室指导辖1区内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对20xx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的案件装订归档。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局机关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把案件评查工作列为今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案件归档结果写出案卷目录,对案件来源、案情介绍、编号等做详细注明,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评查工作根据以下六个方面标准进行:

(一)执法思想是否端正。是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服务大局;是2否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理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等。

(三)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等是否合法有效,适用法律有无冲突,引用法律条文是否适当、准确、完整,法律文书中的说理论述是否正确充分等。

(四)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案件的办理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实体处理是否合法合理,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

(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有无遗漏、缺失,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全,文字有无差错等。

该标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由局案件评查组对案3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

我局从20xx年至今的各项工作案件中抽取了57份案件,案件涉及各个类别,且不重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件评查严格参照各行业的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分列出优秀案卷、合格案卷、不合格案卷,对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不合格案卷限期整改。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并从初评案件中挑选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案件各两件;法律援助、律师、公正案件各一件,列明编号、单位、名称上报市司法局。

第一阶段复查案件工作,我们发现通过对各项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也及时予以了纠正,更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确保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的执法水平。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x邮金管[2007]96号《关于转发xx银监分局%26lt;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案件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开展调查的通知%26gt;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结合邮政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实际,认真按照《xx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必备指引》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按照《xx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和《xx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以及《xx州邮政金融业务稽查方案》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二、认真开展省、州局安排的“对银行帐户管理及大额现金交易排查”、“对代发工资业务进行排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职工挪用资金买彩票案件”、“中间业务专项检查”、“排雷行动”、“金秋行动”,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

三、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年初层层签订《xx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成立有专门的案件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认真执行人员排查制度,全面施行轮换岗计划。建立了举报制度,每个职工均发有举报卡。

四、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储汇稽查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

五、认真按照《关于印发%26lt;xx州邮政金融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26gt;的通知》x邮金管〔2006〕105号和《xx州邮政金融内控制度评价、现场处罚标准及打分表》要求,积极开展邮政金融内控评价活动。在开展内控评价的'同时,对中间业务管理、网点三级权限管理、电子稽查和智能令牌管理、支票印鉴分管、出纳库存现金、银行账户、大额权限审批、特殊业务处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金库“五大制度”、押运钞管理、营销排查等高风险环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排除资金安全隐患,确保储汇资金安全。

六、为强化邮政金融管理,结合本局实际,先后修定了《xx县邮政局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对邮政储蓄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调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权限的通知》、《金库管理考核办法》、《xx县邮政局金库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综合考核办法》以及各项应急预案。

七、不足之处:一是部分班组、支局长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二是稽查人员杂务较多,稽查频次和质量未达到要求,稽查深度、力度不够。三是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力。四是安防设施不达标,网点人员配备不足。五是代理保险业务管理较混乱,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

通过开展此次自查活动,认真对照《指引》和相关案件防控规定要求,努力做到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案件防控基础工作,完善制度和措施并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局邮政金融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xx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运用案件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根据20xx年至今的工作安排,现将有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指定案件22件,民事9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100余人次。

(一)接待咨询方面。

为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xx镇xx商贸城设立法律援助临街窗口,方便接待群众,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点援制管理办法、律师值班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设置了办公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过程中,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检察院、法院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对于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证明。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介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力争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

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优化援助平台。

加强与区妇联、团区委、残联等单位互动协调对接,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作为妇儿委成员单位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解答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咨询,积极履行职责,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站好岗、值好班,承担起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临街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二

州监察局:

按照《关于开展效能监察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改善行政管理、推进机关建设、加强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xx年是全面实施“xx”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海西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xx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局按照州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xx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部署,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央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增强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广泛宣传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相关要求,宣传效能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弘扬先进人物和优秀事例,在全局上下营造了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省州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全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重点项目工作会议和州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的部署,以“加快项目建设、服务两区建设”为立足点,加大项目协调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交通重点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铁路方面:敦煌至格尔木铁路已列入铁道部下达的xx年铁路基本建设计划,6月11日国家发改委批复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望年内开工建设;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铁路部审查;饮马峡至北霍布逊湖支线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投资主体和出资比例已经明确,正在办理公司组建事宜,有望年内开工建设;塔尔丁经尕林格至肯德可克支线铁路、木里至天峻支线铁路、格尔木工业园察尔汗至金属镁园区铁路专用线《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鱼卡至一里坪支线铁路、德令哈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正在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公路方面:格尔木至察尔汗、当金山至大柴旦等6条高速公路建设进展顺利,年内基本建成通车;国道109线茶卡至格尔木高速公路工可研报告、项目水保、环评均已上报国家相关部委,正在办理审批事宜,有望年内开工建设;香日德至花石峡高速公路进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阶段;大柴旦工业园饮马峡公路勘察设计工作已完成设计;肯德可克至卡尔确卡公路勘察设计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公司组建事宜。民航方面:德令哈机场于今年5月全面开工建设,机场跑道土方工程及场道地基处理工程全部完工,航站楼及飞行区附属工程正在抓紧建设,累计完成投资6xx年全州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城镇道路898.4公里和便民桥梁31座,总投资2.52亿元(省上投资1.85亿元,地方财政投资0.67亿元)。

其中:省交通厅今年共下达我州10类79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建和改建县乡道改造工程1项35.7公里,投资488.4万元。

连通工程砂砾路11项487公里,投资9001万元。

新农村硬化1项10公里,总投资235.9万元。

游牧民定居点硬化14项107.3公里,投资2766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村硬化1项0.4公里,投资10.8万元。

示范村硬化11项112.6公里,投资2433.5万元。

寺院沥青(水泥)路4项27.5公里,投资774.3万元。

农业园区道路3项37.8公里,投资1019.5万元。

林场公路2项29.7公里,投资891.4万元。

乡村便民桥梁31座,投资2447.68万元;。

落实地方财政投资6688万元,

新建和改建天峻县和乌兰县城镇道路10.4公里,投资6348万元。

德令哈托素湖公路17公里,投资300万元。

德令哈通村砂路2条23公里,投资40万元。

乡镇客运站(点)建设,

落实德令哈市可鲁克湖、德令哈市巴音河村、天峻县阳康乡、天峻县龙门乡、都兰县沟里乡5个乡(镇)汽车站项目,总投资171万元。

各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全部完工,近期将组织交工验收。城乡客运建设,落实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3645万元(xx年补贴资金2612万元、xx年补贴资金1066万元),分别补贴公交车249标台、农村客运54辆、出租汽车2556辆;批准新开通格尔木至库尔勒、天峻经乌兰至德令哈(走老315线)、乌兰至德令哈(走老315线)、天峻至苏里、德令哈经大煤沟至饮马峡客运班线5条;新增和更新客运班车31辆,其中:新增班线车辆5辆,更新省际班线车辆8辆,更新州际班线车辆18辆。

(三)纠正和遏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近年来,我局把依法治交与全系统文明创建、行风评议等活动有机结合,全面推行执法服务承诺制和文明用语工程,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形象,把文明执法建设活动作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载体。并建立了交通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考评制和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制,形成权责一致、相互制约的工作体系,有效遏制了交通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四)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落实情况。

今年我州共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10类79个项目,总投资1.85亿元。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要求设计单位对项目沿线耕地、草场、林场等占地面积进行详细勘察,并按照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标准进行核算,及时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概算范围。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将下拨的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未发现建设单位截留和人民群众上访事件。

(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

我局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坚持离岗请销假制度,确保了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六)行政部门执法情况。

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建立具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的重要保证。一是我局把公路“三乱”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层层分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有专项治理向常规化管理转变;二是建立防范和惩处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三是实行公开承诺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对路政、运政“执法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公路执法的透明度;四是路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治理公路“三乱”职责,全面执行公路工作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治理公路“三乱”的各种规定和要求,严格使用执法文书,准确把握执法程序,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按规定处理,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有效地预防了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1-10月全州路政管理部门共受理路政案件321件(其中行政处罚307件、行政许可10件、公路损坏赔偿4件),已结案318件,正在办理3件,结案率99%。

(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单位招录人员情况。

我局作为政府行政部门,严格执行人事编制各项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机关和单位内部的人事编制管理,服从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编外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录的实施办法,局领导干部没有插手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情况。

(八)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办理情况。

为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公众监督力度,我局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执法单位的承诺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为发挥社会监督互动作用,加大了社会举报渠道的建设力度,不仅在局网站公开机关效能投诉电话,还公布了领导邮箱,有效地增强了对局机关行政效能的监督力。今年以来未受理任何行政效能投诉案件。

(九)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旨在通过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规范,保证党政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近年来,我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民主表决,未发生重大事项决策失误现象。

(十)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构及开展工作情况。

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成立了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召开会议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配合抓,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行政效能监察是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新形势发展要求,我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与交通工作不相适应的地方,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是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对行政效能监察涵义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二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从当前情况看,对行政效能监督的力度不够,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监督的工作上也显得乏力。三是方法滞后,难以满足事前、事中监督要求。四是缺乏必要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效能建设实际操作起来缺乏配套的效能考核、效能告诫、失职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达不到应要的监督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寻找有形抓手和载体,狠抓影响行政效能管理方面的实质性问题。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政务公开等形式,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从而自觉接受上级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首先要组建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实际工作中根据行政效能工作职责、岗位职责进行合理分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是健全保障体系,强化绩效考评。建立一整套科学的效能考评办法,把效能监察工作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把绩效考评、效能告诫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有机地结合,提高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水平。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快项目建设。围绕“两区”建设,以行政效能督查为手段,针对每个项目尤其是交通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尽早开工建设。

五是统一实施,上下联动。要根据行政效能监察中的问题,打破部门、单位条块管理模式,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全面推行,努力提高行政监察的效能。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三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对此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按照案卷评查要求及标准,及时组织安排自查自评及重点检查。经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共实施并已办结税务行政处罚16件(见附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较高。

(一)加强法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

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同年,我局积极开展各岗位人员在职练兵、能手竞赛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

(二)坚持人机结合,强化执法监督。

20xx年以来,我局依托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数据集中的优势,在全系统范围内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包括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内的具体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提示和自动监控考核,实现了执法监督人机结合的管理要求,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效率。同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税收执法重点检查、税务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健全人机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加大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

(三)严格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功效。

为了对执法过错行为实施严格、公正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广大国税人员的执法责任感,保证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我局制定了《柞水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重点规定了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的责任追究形式,将税收执法各环节中常见、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同时明确了责任区分的标准和实施追究的程序。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对查实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归档后移交时个别案卷无签字,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程序意识。

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结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广大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程序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度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

(三)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兑现经济惩戒,落实行政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四

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分局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完善执法程序,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办案,在行政执法处罚过程中,坚持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按程序时限办案,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合法。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我分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49件,其中20xx年36件,20xx年13件。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我局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做到持证上岗。

二是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相关负责人签批。

三是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是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了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是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我局行政处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调查取证、笔录制作、案卷整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从强化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二是严格执法程序,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五

根据区档案局下发的《关于2009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区纪委监察局对自身档案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到位。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始终将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议事日程,明确目标,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常委主抓档案工作,并根据处室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目前,我单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名,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名,由各处室人员兼任,做到了档案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制度的“四落实”。

二是借助外力,提高效率。针对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任务重、时效性强、比较繁琐的实际,区纪委监察局在不断提高自身档案管理能力的同时,还积极争取区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定期向区档案局通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加强与档案局相关科室业务人员的沟通,请教档案管理工作知识。区档案局还专门指派了一名指导员具体指导区纪委监察局档案管理工作,在此我们向区档案局的相关领导和同事表示感谢。

一是细化管理,健全制度。认真组织处室人员以及专兼职档案员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并依照《档案法》的'规定,先后完善修订了《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文书档案归档制度》、《档案资料借阅制度》、等项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统计、鉴定、查阅、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外,我们还结合区纪委监察局工作实际建立了《密码工作人员保密制度》、《密码设备管理制度》等2项特色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健全制度的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参加市、区档案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并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室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人人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各室参与档案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大投入,完善硬件。在硬件投入方面,区纪委监察局在档案室内配置了干粉灭火器、空调,安装了防盗门、窗帘,确保了室内干净通风,达到了档案室防火、防虫、防盗、防鼠、防潮、防强光、防霉变的“七防”要求。同时,先后制备了温湿度计等设备,使档案室在管理、监测方面有了可靠的物质保障。随着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的逐步普及,在领导的重视下,区纪委监察局将计算机运用于档案整理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计算机,设立了信息系统的防火墙、访问控制密码,并责成专人负责,做到了科学、规范操作,保证了档案资源的高效、安全利用。

一是及时完成文件归档入库和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各类档案,我们都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做好收集、归档工作,做到所有档案集中管理,各类档案上架管理。

根据国家档案相关分类标准,结合自身档案工作实际,区纪委监察局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和案件档案两类。文书档案采用年度——组织机构分类法,案件档案采用年代——问题分类法,分别进行分类组卷,对个别不规范的案卷重新进行了拆装,整理补齐。今年以来,我们又对历年档案进行了清查、统计、整理、鉴定,对应归档而未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鉴定、补归档。

二是加强档案资料保密工作,严防泄密。区纪委监察局始终重视加强对文件材料收集和鉴定销毁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年初与机关各室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做好应归档文件的传阅、保存工作。此外,我们还制定实施了多项保密措施,加强对案卷资料的保管、保密力度,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档案是历史的真迹,能给我们的工作提供很多经验、依据,尤其是案件档案,是复议申诉案件必不可少的依据。区纪委监察局一贯注重做好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在严格贯彻保密法和档案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同时最大限度的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为机关工作服务。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发挥老档案的作用,如利用近年来的案卷档案资源,深入分析新时期下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面临的问题,从中找出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强化。

通过自查,区纪委监察局档案管理工作在区档案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了《档案法》、《档案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提升。但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兼职档案员变动比较频繁,虽然工作都进行了交接,但某些文件没能做到及时归档。档案员在业务上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需进一步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贯彻,同时强化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努力使区纪委监察局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六

省审改办、省政府督查处: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我们于近期对省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紧围绕简政放权的总体思路,积极应对,迅速动员,全面部署。

十八大以来,工商机关作为政府从事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承担职能转变、管理体制改革等任务非常繁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反复研究,成立领导小组,由郭局长亲自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由领导小组统筹解决和协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小组,将改革任务进行细分,限时完成。同时召开会议,对全省工商系统进行动员和部署,确保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认识到位、行动积极。各地迅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把握简政放权的工作指向,健全制度,优化流程、确保落实。

(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进展顺利。20xx年2月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甘审改发电[20xx]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省政府公布保留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备案制管理事项共23个项目广泛征求了相关业务处室意见,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形成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报告》,再次取消了两项备案制管理事项:外商投资者要求延期出资备案和外商投资企业缴付出资备案。以上清理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现已上报省政府,已经审定公布。至此,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共21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2项(含省级政府部门受国务院部门委托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9项。对下放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户外广告登记等事项,我们先后制定了登记材料规范和登记文书规范,统一了登记标准和程序,确保了下放的项目严格依法办理,不越权、不走样。自以来,经过多年的努力,对全省工商系统执行的101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通过取消、合并、转移、下放等措施,共减少了80项,仅保留了21项,减幅达79%。

(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我局依据国务院和工商总局有关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代省政府起草了《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2月28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亲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会议研究通过了《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会议还决定:由省工商局牵头,开发建设和负责运行维护甘肃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施方案》中突出甘肃特色的一些措施主要有: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经营场所“一址多照”制度;简化名称登记手续、全省企业名称实行网上远程核准,名称通知书由企业向拟登记机关就近属地领取,放宽经营范围登记等;明确监管职责,将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晰行业主管部门与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等。《实施方案》对于促进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的创业热情,释放民间投资的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将产生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积极影响。

(三)配套制度措施已基本完善。经过多年的清理和规范,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已没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没有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没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也没有自行设立的登记、审核、收费等项目。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现统一标准和统一受理。同时着手对以来省局下发的6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省政府《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就近属地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现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属地申领;制定下发《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经营场地资源已全面释放;经过近三个月的反复论证修改完善,经20xx年5月27日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办法(试行)》,对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实施抽查,减少监管随意性,创新监管规则,提高监管效率,保障监管公平。我们正在积极做好“先照后证”改革的调研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全省工商系统积极探索适合甘肃特色的“先照后证”制度,为全省推行“先照后证”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严格落实简政放权的各项要求,强化服务,多措并举,成效明显。

(一)政务公开全面实行。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甘肃省企业登记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政务大厅和办公场所通过电子屏公示受理流程,印制了宣传册、办事指南等资料,为办事群众尽可能提供方便。配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外50余家报纸、电视、网络新闻单位,由我们郭局长专题介绍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印制《图解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宣传海报大、小各5000份并在全省各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张贴,编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百问百答》册,在全省各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免费向市场主体发放,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登记须知、企业年报须知等其它各类宣传资料1万多份,重点宣讲“改革方案”,全面、准确、细致开展政策解读,对群众的误读、误解及时进行正面引导,通过宣传,切实让改革举措落地生根,激发全民创业活力。

(二)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按照“能减即减”、“应减必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程序、环节和要件,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所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2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5个工作日,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在当天办结设立登记;按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内容对登记流程进行优化,全省严格落实一审一核制,减少审批环节;开通“企业名称自助查询系统”,于今年3月1日上线运行了自主开发的“企业名称自助查询系统”。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在甘肃企业登记网上先行查询,按照名称查询的相关规则经过初步判断后,直接到网上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实现企业名称的高效、快捷、便利登记。省局筹资100多万元,为全省各注册登记大厅配备了激光打印机,提升了硬件建设水平;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大厅于3月1日至2日对软件系统进行测试,对登记注册应急预案进行完善。省局抓紧印制新版营业执照,于3月1日前为全省各级企业登记管理部门免费提供了第一批新版营业执照,确保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第一天的工作在全省开展。

(三)创业活力深度激发。登记制度的创新和准入门槛的降低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了全省投资人的投资热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等新兴企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甘肃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助推作用。截止4月30日,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42813户,注册资本金6527353.14万元,户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54.81%,其中非公经济市场主体登记数量占较大比重,公司注册资本基本上能做到理性认缴,尚未出现“一元”公司或异常高额注册资本的公司。改革实施以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有一定的增加,截止4月30日全省新核准各类市场主体名称63803个,到各级政府政务大厅咨询开办公司的人员呈现倍增态势。

(四)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成效明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落实“宽进严管”最为重要的技术措施和保障手段,对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以至于整个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来说至关重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业标准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格式规范》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数据规范》为标准,依托企业法人甘肃信息资源库,已初步建成甘肃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目前,我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良好,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通过系统向全社会公示,起到了对市场主体披露信息的监督作用。

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全省系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省上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国务院前置审批目录尚未清理完毕;部分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对注册资本认缴制认识不到位,在享受认缴权力的同时不清楚自身应尽的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改革后监管面临的问题较多,监管理念转变不够,国务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尚未颁布,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限制措施尚不明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尚未与其他部门实现互联互通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使工商系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深入人心,在更广更深的层面激发社会投资热情;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解决登记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向深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七

办案数量和标的额大幅增长,全年共受理案件513件,标的额13.7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7.39%和125.16%,综合指标跨入全国优秀仲裁机构的第一方阵;办案质量和效率稳中有升,共审结案件416件,实际结案率81.09%,其中审限内结案率84.86%,调撤率73.55%;当事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案件中仅有一起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占当年受案总数的0.19%。

1、调解结案情况。20xx年以调解及撤回方式结案的案件共306件,调撤率达73.55%,比去年增加2.05%,该指标已连续三年增长。调解结案率较高的案件类型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撤率为92.6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撤率为73.69%;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调撤率为66.67%。

2、裁决结案情况。20xx年以裁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共101件。以裁决方式结案的主要案件类型包括:保险合同纠纷,裁决率为52.17%;买卖合同纠纷,裁决率为41.86%;承揽合同纠纷,裁决率为38.46%。相较去年而言,保险合同纠纷裁决率上升,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裁决率明显下降,承揽合同仍属于争议较大的纠纷。

3、案件审理周期。20xx年已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01天。审理周期较短的案件类型为还款协议纠纷、合作合同纠纷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天数分别为7天、49天和55天。审理周期较长的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股份转让合同纠纷和营运车辆经营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天数分别为490天、358天和265天。

1、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取得新突破,办案质量和效率稳中有升。在20xx年本会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取得大幅增长的基础上,20xx年受案数量增势明显,仲裁标的额历史上首次突破10亿元关口。在案件数量连续两年创新高的同时,审限内结案率保持稳定,调撤率连续三年稳步上升,司法监督撤销率小于1%。

2、加强案件督办,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坚持每月召开案件推进会,对办案秘书在手案件进行结案排期,增强案件审理的计划性。同时,通过案件推进会对拟结案件实行跟踪督察,及时指导。案件审理周期相较去年进一步提速15%(20xx年平均审理周期为119天、20xx年平均审理周期为173天)。

3、案件类型多样化,商事纠纷数量增多。今年受理的案件类型高达40种(20xx年为38种、20xx年为36种),新出现的纠纷类型有工程代建合同纠纷、抵押借款合同纠纷、股份转让合同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等。案件按合同类型划分涉及我市城乡建设、房管、国土和金融等8个行政主管部门。商事纠纷的处理更能彰显仲裁程序简便、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等优势。

4、20xx年本会认真贯彻执行办案责任制考核办法,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了仲裁公信力。20xx年本会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疑难案件论证机制,做好对社会有重大影响和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再创南通仲裁事业发展的新辉煌。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八

***人民政府: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此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按照案卷评查要求及标准,及时组织安排自查自评及重点检查。经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实施并已办结税务行政处罚16件(见附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较高。

二、主要做法。

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同年,我局积极开展各岗位人员在职练兵、能手竞赛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

(二)坚持人机结合,强化执法监督。2011年以来,我局依托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数据集中的优势,在全系统范围内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包括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内的具体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提示和自动监控考核,实现了执法监督人机结合的管理要求,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效率。同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税收执法重点检查、税务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健全人机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加大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

(三)严格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功效。为了对执法过错行为实施严格、公正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广大国税人员的执法责任感,保证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我局制定了《柞水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重点规定了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的责任追究形式,将税收执法各环节中常见、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同时明确了责任区分的标准和实施追究的程序。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对查实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

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归档后移交时个别案卷无签字,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程序意识。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结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广大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程序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度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

(三)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兑现经济惩戒,落实行政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请审阅。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九

根据x邮金管[20xx]96号《关于转发银监分局》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案件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开展调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结合邮政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实际,认真按照《xx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必备指引》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按照《xx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和《xx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以及《州邮政金融业务稽查方案》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二、认真开展省、州局安排的“对银行帐户管理及大额现金交易排查”、“对代发工资业务进行排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职工挪用资金买彩票案件”、“中间业务专项检查”、“排雷行动”、“金秋行动”,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

三、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年初层层签订《xx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成立有专门的案件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认真执行人员排查制度,全面施行轮换岗计划。建立了举报制度,每个职工均发有举报卡。

四、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储汇稽查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

五、认真按照《关于印发州邮政金融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x邮金管〔20xx〕105号和《州邮政金融内控制度评价、现场处罚标准及打分表》要求,积极开展邮政金融内控评价活动。在开展内控评价的同时,对中间业务管理、网点三级权限管理、电子稽查和智能令牌管理、支票印鉴分管、出纳库存现金、银行账户、大额权限审批、特殊业务处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金库“五大制度”、押运钞管理、营销排查等高风险环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排除资金安全隐患,确保储汇资金安全。

六、为强化邮政金融管理,结合本局实际,先后修定了《xx县邮政局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对邮政储蓄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调整20xx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权限的通知》、《金库管理考核办法》、《xx县邮政局金库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综合考核办法》以及各项应急预案。

七、不足之处:

一是部分班组、支局长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检查职责;。

二是稽查人员杂务较多,稽查频次和质量未达到要求,稽查深度、力度不够。

三是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力。

四是安防设施不达标,网点人员配备不足。

五是代理保险业务管理较混乱,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

通过开展此次自查活动,认真对照《指引》和相关案件防控规定要求,努力做到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案件防控基础工作,完善制度和措施并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局邮政金融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行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二十

市规划局:

按照局《关于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支队制定了违法建设案件自查工作方案,对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1日期间,按照法律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64件,其中2008年违法建设案件52件,2009年违法建设案件7件,2010年6月处罚案件5件。按照驻规„2010‟12号文件要求,支队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规划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

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材料,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主办人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程序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个别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不够规范。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

一、取证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等问题。

三、

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建设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近期准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具有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案件。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六月份完成《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起草工作,使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市规划监察支队。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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