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实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05:5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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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一

自20xx年机构改革后,我县医疗救助工作职能划转县医疗保障局,我局认真落实贯彻医疗救助政策。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标准不断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吉府办字[20xx]12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以住院救助为主,以门诊救助、儿童倾斜救助、二次救助为补充的全方位救助,具体如下:

1、住院医疗救助。

(2)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同时又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六类对象”、“两类对象”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患病住院,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5万元。

(3)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超过20000元的,医疗救助在政策范围内按50%的比例,对20000元起付线以上的超出部分给予救助,封顶线不超过1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

2、门诊医疗救助。

对重大疾病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符合19类重大疾病和15类门诊购药救助病种范围,确实需要依靠门诊用药维持治疗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10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0000元;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3000元。

报账式门诊救助年累计救助金额同时计入年医疗救助资金总额;救助对象当年门诊救助金额已经超出年封顶线,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将门诊、住院救助封顶线合并计算给予救助,但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救助封顶线不得重复叠加计算。

根据中央补助资金文件,安福县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预算为1068万元。县级安排的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为96万元,合计1164万元。20xx年医疗救助支出总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目标达到情况:为民政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医疗救助,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过重的医疗负担,受益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加,社会反响好。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安福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下拨、县配套组成,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中央预算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为1068万元,实际到位1068万元;县级配套预算资金为96万元,实际到位96万元,合计筹集资金1164万元。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安福县财政局对上级下达及本级预算安排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批,经公示后报县医疗保障局核算待遇,经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局复核,由财政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年接受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为12502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稳步提高。

(2)质量指标: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5%。

(3)时效指标:“一站式”即时结算吉安市内全覆盖,补助金及时发放。

(4)成本指标:符合条件的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为50%;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分别为70%和100%;符合条件的民政对象个人自负医疗救助比例为7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全年医疗救助支出总额为1036.54万元。

(2)社会效益: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将未纳入低保、五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视同低收入家庭,直接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减轻其医疗负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可以享受定点直补、异地就医直补、慢性病特殊门诊、医后救助等政策,给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使患者个人自负费用大大减少,有效缓解了其过重的费用负担,社会反响好。

(3)生态效益: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加。

(4)可持续影响:通过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消除“因病致贫”现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问卷调查,困难群众对我县民政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达91%,对医疗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是机构改革后由县民政局划入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职责,之前在县民政局管理时有三名工作人员经办医疗救助工作,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县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各工作人员审核后上报县财政局拨付,最繁杂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在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专职人员完成,而医疗救助职责在划入我局管理后,由于我局在各社区和乡镇没有相关机构,只是在各乡镇人社所有一名工作人员经办医保业务(医保业务本身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已经苦不堪言),根据“一站式结算”的工作要求,各乡镇人社所经办人员不仅需做到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报,还必须承担医疗救助金额的拨付工作,使本身经办医保业务工作人员偏少的情况,现今更是捉襟见肘。

改进措施:加强与医疗救助资金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让医疗救助经办流程更科学,更合理化。

工作建议:医疗救助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入户调查、公示、档案管理等需要大量工作经费,建议上级增加人员编制和相应的工作经费;增加各乡镇人社所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从而让医保业务和医疗救助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0xx年医疗救助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县财政局、医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

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缓解了我县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达到优秀等次。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二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一项缓解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一项惠民工程。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医保、以人为本的要求,立足于为参保人员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服务理念,管好用好医疗救助资金。现就医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20xx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我县共有医疗救助参保对象10628人,全年总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16.39万元,历年滚存结余262.71万元(其中暂付款150万元)。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0xx年12月31日。

待遇支出416.39万元,医疗救助共救助12709人次,有效的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医疗救助费用及时拨付。

(一)我单位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室,严格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在收支业务发生后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二)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建立管理科学、标准合理、程序便捷、操作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严防因病返贫,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遵循了:救急、救难、公平、透明、便捷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尽力帮助城乡贫困群众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为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救助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及时足额报销。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做好地方性金融组织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市金融工作局每年对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和交易场所四类地方金融机构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年度执法检查,聘请第三方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参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对全市这四类地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培训,对存在不合规经营的公司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全市四类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不发生金融风险和维稳事件。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2019年7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各市州地方金融工作局负责地方金融组织执法检查及日常监管工作,在推进该项工作过程中将会通过会议、培训等提升监管人员、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通过合规经营检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的经营行为。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参加省局组织的会议或培训,组织地方金融组织、县(区)金融办工作人员和全市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次,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会2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做好地方性金融组织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市金融工作局每年对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和交易场所四类地方金融机构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年度执法检查,聘请第三方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参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对全市这四类地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培训,对存在不合规经营的公司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全市四类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不发生金融风险和维稳事件。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完成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常态花融资对接,普惠金融政策落实,“攀钢航母舰队”金融融资,企业上市培育,地方金融机构监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2019年10月预算编制11.6万元,2020年2月批复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参加会议8次,组织培训和政策解读会4次聘请第三方4次参会差旅费用2500元/人次,每次参会2人,全年需要参加会议8次,费用合计4万元。

采购投影仪9000元,采购音响设配1万元,采购笔记本电脑07万元,请专家和老师讲课费1万元,合计3.6万元。

聘请第三方机构,每类别金融机构约1万元审计费用,4类金融机构约需审计费用合计4万元。

2.资金到位。

资金2020年2月预算批复后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办公费2.22万元,电费0.64万元,差旅费0.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3万元,租赁费0.24万元,办公室维修费5.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办公费等按进度实施支付,办公室维修按照合同完成后支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修订完善《攀枝花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增加对金融监管部门的考核,进一步完善对银行机构的考核指标和奖励措施,切实提升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率。加强财金互动“一揽子”政策的落实力度,为财政资金发挥引导放大功能,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投入建言献策。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依托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坚持定期收集、重点筛选、分类推荐、及时推送,持续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搭建精准对接平台。研究制定《攀枝花市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实施方案》《攀枝花市“三比三赛”金融协调服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形成政、银、企工作合力,实现企业(项目)融资筛选、推介、反馈闭环管理,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累计推介各类金融产品75款,帮助180个重点项目实现银行融资,贷款余额100.58亿元。截至2020年末,线下办理攀钢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实现了“零突破”。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提值减量增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推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四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的管理工作,强化财政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受宾阳县财政局的委托,广西旗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我单位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对本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公正性、可行性和时效性进行评价,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我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抽样调查情况,经过综合分析和充分沟通,评价过程专业严肃,评价结果真实全面,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我单位收悉报告后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1.部门未出台部分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性待提高。

我单位虽制定《宾州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但其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未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导致部门管理存在短板,管理制度健全性不高,部门工作易出现无据可依的情况,工作开展存在管理风险。

2.部门预决算管理不够到位,无法发挥“以预控支”效果。

评价组通过对比部门预决算了解到,我单位部门预决算管理不够到位。一是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细化率不足,部门未能将上年度结转结余纳入预算中,同时存在部分项目未能细化支出内容,如镇团委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妇联工作经费、镇纪委办公经费、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4个项目;二是部门预决算差异率较大。根据20xx年追加预算经费指标表,共追加县级资金1320.89万元,部门预算调整率为29.06%。部门预决算收入差异率234.67%,部门预决算支出差异率167.92%。造成部门预决算差异较大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年初编制预算时未能将上一年度结转结余纳入,但在编制决算时却含有该笔资金;另一方面,因部分项目年初尚未确定是否开展,未能纳入部门预算中,后续需申请增加相关项目经费。三是预算支出进度不足。20xx年实际执行金额3822.29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4.09%,未能达到90%的目标。预决管理不够到位导致预算编制形同虚设,达不到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支出的效果。

3.公共服务能力仍显不足,投入力度仍需加大加强。

根据项目组现场调研及查阅资料了解到,我镇公共服务能力未能出现明显提高,人才管理机制尚未完善。部分职能办公室及下属单位均反映基层员工业务水平相对不足、专业人才缺乏、人员老化等问题。乡村振兴的根本是人才振兴,但从国家现状来看,我国乡镇人才流失严重较大,人员结构失衡,乡镇政府人才队伍建设不足是限制各乡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的关键因素。对于公共服务的重视程度略显不足。一方面,各乡镇“重经济轻服务”理念普遍存在,导致资源分配上存在一定的`偏重,根据决算数据,我镇20xx年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的支出比例较小。另一方面,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偏向性较大,导致各乡镇为完成政府考评指标,忽略指标未涉及的相关工作。根据《宾阳县20xx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公共服务相关指标分值均较低,且未能涵盖各项公共服务工作。基层群众在公共服务过程的参与度不足。评价组通过与我镇居民访谈了解到,群众对于公共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服务时间等普遍知晓率偏低,如乡镇时常开展文艺服务活动,但居民普遍表示不知情。群众参与度低,一定程度上导致服务内容与居民实际需求不匹配,也导致了公共服务形式单一,服务质量无明显提升的现状。

1.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及时出台使用。

结合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及现阶段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我镇将不断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并及时出台使用,保证部门工作有据可依,业务、财务等管理工作均能合法合规,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2.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降低预决算差异。

一是完整准确编制预算内容,全面考虑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编细编准支出功能分类、经济科目、预算金额等相关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健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明确不同经济分类科目的具体计量、计价、计费依据,做到预算支出有标准。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全面考虑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问题,减少临时性因素带来的影响,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四是针对预算收入不确定的特点,应该加强收入预算分析工作,确保确定性的收入均能列入预算,不确定性的收入,通过调研、资料收集、沟通协调等方式,引入收入预测模型,并结合历史数据以及单位规模等,做出合理预测,并及时进行调整,降低预决算差异率。

3.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我镇需加大对于公共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与专业能力的教育培训。我镇将积极向工作人员灌输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改变、破除“gdp论”等传统的`思想。同时,应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从专业、人文、网络等内容多方面开展,确保基层服务人员保证专业工作的前提下,扩大知识面。另一方面,我镇将不断完善现有人才引进机制和人事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如与高校建立合作机制、调整部分岗位的入职标准等。同时应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日常管理,减负同时改进绩效评估手段和奖惩措施,鼓励多劳多得,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二是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绩效考评体系,增加公共服务在绩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增加群众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指标,提高公共服务在绩效考评工作中的“地位”。三是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大各项公共服务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并且积极向居民征求意见,及时掌握乡镇居民的实际需求,确保供给和需求相匹配。四是积极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模式。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资源整合能力,需要打破当前乡镇政府单一主体垄断公共服务供给的现状,通过推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和发展市场盈利性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等方式,逐步构建起乡镇政府、市场盈利性组织与社会公益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服务供给模式。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五

一、部门单位概况(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二)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五)当年部门(单位)预算及执行情况。注释:不要用单位的介绍来编写,一定要用评价的眼光去组织材料。

二、绩效实现情况(一)履职完成情况: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单位)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注释:一些单位以单位。

总结。

代替自评报告,这种做法不符合绩效管理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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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六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xx〕5号)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xx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xx〕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xx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xx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xx年10月—20xx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xx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中、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立项的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xx】25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73号),省级下达20xx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孤儿助学工程45万元、殡仪车购置15万元。

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有养老服务、孤儿助学和殡仪提质项目等,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孤儿就学情况和县殡仪馆建设现状等,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孤儿、殡葬等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岳池县园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45万元、为岳池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1辆。

2.省级福利彩票补助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殡仪车购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顺利完成。

根据《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局办公室、县殡仪馆、相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对20xx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省对各项目的支持方向,结合县域养老服务、儿儿、殡葬等实际情况,加强对选址、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的.优化选择,合理科学编制我县向上资金争取项目资料。20xx年省级共计批复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4个,共计15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3.资金使用。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较好地达到了预算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职责设在局办公室,现有专职财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2名、出纳1名。所有的民政项目专项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均进行了专帐专户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实施;设施设备货物采购类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施;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按标准据实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20xx年涉及的省级福彩补助项目有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孤儿助学、殡仪车购置等项目,项目中有的需要进行房屋建设,有的需要购置设施设备。为规范实施,我县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购置设施设备的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实施进展进行开会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地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20xx年间,支持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个乡镇敬老院,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为殡仪馆购置1辆殡仪车。正在加快建设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均按照厉行节约,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赓即投入使用,给城乡社会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休闲健身场地,有效保证了居家老年人和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养老健康服务需求。帮助孤儿就学,有效保障孤儿的就学和提高孤儿就学水平。增加殡葬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和殡仪服务需求,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管理上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相关建议。

1、养老方面。由于我县养老服务总的水平偏低,请求上级给予我县养老项目上的支持和资金倾斜。

2、我县将加快岳池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装饰。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八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现将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xx年中省共下达我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339.72万元。其中: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中央财政下达3988.45万元、省级财政下达855.7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169号);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省级下达203.53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xx〕21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中央财政下达-682.46万元、省级财政下达-288.2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46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中央财政下达262.7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65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总体目标为持续做好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资助工作;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不低于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符合客观需要;加强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统筹医疗救助,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风险的长效机制。

2.具体绩效指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具体指标为: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小于或等于15%、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大于或等于70%、服务对象工作满意度大于或等于85%等。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对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按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评等次为优秀。

(三)指标体系设置。

指标体系设置参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执行,主要报告:项目决策等4项一级指标、决策依据等11项二级指标、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等21项三级指标。

(四)评价工作过程。

组织规划财务、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等相关股室人员,对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开展各项指标自评工作,形成自评结果。

(一)评价得分。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6分。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总体较好,决策依据充分,目标较明确,组织实施有序,通过项目实施,稳步拓展了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扩大了救助规模,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过程管理。

县医保局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要求,保障医疗救助资金运行安全,合理使用救助资金。20xx年,岳池县医疗救助资金支出7680.95万元,其中:全市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3034.57万元;住院救助资金4617.06万元;门诊救助资金29.32万元。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实现符合救助条件人群全覆盖。20xx年全市资助参保150873人,住院救助47044人次,门诊救助5435人次,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待遇,基金累计结余率为0.18%,较去年大幅度降低。

2.质量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达到70%,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覆盖率达到95%。

3.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不断增加,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1)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将救助范围拓展到孤儿、医疗费用支出大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等人群。

(2)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更加快捷。全市救助对象在市域内就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即时结算。

2.可持续性。

健全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成效明显。坚持保基本、惠民生、托底线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积极沟通协调民政、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有效衔接救助对象的各项保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各级医保部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切实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政策知晓率达到85%。

全县医疗救助资金当期收支差口较大、资金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尚未开展。

(一)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救助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助资金运行情况,积极推动医疗救助制度省级统筹,逐步消除地区间待遇差距,不断增强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拓宽筹资渠道,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引导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医疗救助基金,有效防止各类支出风险。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九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中发〔20xx〕34提出的“加快建设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加强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贵处下发的《关于报送20xx年度财政监督评价工作总结的通知》(藏财监[20xx]1号)收悉,我局针对工作总结内容,进行认真梳理,现将我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结合机构改革,我局在拟定“三定”方案中向市委组织部申报了山南市财政局绩效科,但未得以成立。将自治区下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做好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时转发至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区)财政局。

一是在20xx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中,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所有市直预算单位申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涉及531个项目,金额14.11亿元,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工作,大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政策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级安排的财政教育投入资金、科技三项费等23个重点项目资金和固边富民专项资金等5个市级出台的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9.1亿元,重点围绕专项资金项目和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事关民生方面的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升财政支出绩效。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于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对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项目,整合或不再安排项目预算。三是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选定市直部门的部分项目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市直相关部门按自评表模板上报,我局汇总完成相关市直部门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切实增强资金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和支出效率意识。四是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市本级和12个县(区)20xx年指标资金接收、分配、支出及绩效目标、自评填报工作已全部完成,在监控平台中接收并分配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6亿元。五是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六是各县(区)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积极配合自治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的20xx年“普惠性”边民补助、20xx-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理念开始转变,开始重视财政支出绩效问题,重视预算支出成本结果导向的绩效理念进一步树立。二是部门和单位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明确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了部门和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了预算的规范性,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随意性,促进了资源整合,优化了支出结构,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四是提高了各部门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了高效、透明、责任政府的建设。五是促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尽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门不重视绩效工作,绩效理念还未牢固树立,部分预算单位还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资金轻绩效”的思想,绩效评价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管理广度深度不够,还未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面偏小、范围偏窄、进展不平衡。三是绩效约束能力不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还未完全有机结合,优化、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体现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解决。

通过建章立制、宣传动员、典型示范,我市绩效管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了确保工作实效,市财政将侧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化改革:

(一)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绩效监控、部门自评等绩效工具,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财政部门通过检查、督促、重点评价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为了提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质量,我们将继续邀请部分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合谋共评。

(二)推动绩效管理提质扩面,将财政重点延伸到事前,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

为了更紧密衔接预算,将财政绩效工作重点从事后延伸至预算编制前端。通过审核绩效目标来确定项目预算资金额度,并建立起不同年度间的可量化绩效目标数据对比,提高预算编审的科学性,结合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事前评审工作力度。围绕预算编制中的改革需求,以重要性为原则精选项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高部门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质量。

对监控中预算无绩效、低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要及时将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有条件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对自评开展较好的预算部门,将在今后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对开展较差的项目将按规定停止拨款、调减预算。对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监控和单位自评的,由市财政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逐步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绩效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打造一个透明高效的政府。逐步推动各预算单位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将逐步依法向社会公开。通过在“阳光下”运行,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十

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是根据道真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道财通【20xx】16号)要求,按照部门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自评。

(二)绩效目标。

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注重政策宣传,提高了困难职工和生大病职工政策的知晓率,本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如期完成,提升了困难职工和大病救助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减轻了困难职工的经济来源,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0%以上,总体实施的5个项目,综合得分89.77分。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精神,通过开展20xx年所有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按道财通[20xx]16号文件的评价要求,绩效指标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其中: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县财政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按部门的项目经费情况进行自评工作。

(一)决策(投入)情况。

20xx年项目预算是按实际需要开展工作情况设置,依据充分。全年资金投入70万元。

(二)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和资金使用严格按财政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产出情况。

1.本单位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12万元,实际收入70万元,实际支出70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支出。

2.财政拨入单位的专项经费70万元,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项目资金70万元,按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专款专用,全部实施完成,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提升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四)效益情况。

当年组织实施的项目,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工作思路,层层落实责任,保证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各行目标任务均已完成,单位对5个项目开展了自评,综合得分89.77分,县财政拨付的各种项目资金,保障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补助的大病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减轻了生大病职工的经济负担。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开展各项专项工作时,由于受单位人员、资金等因素的影响,有的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一

20xx年财政批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人社基层平台及社会保障大厅运行经费、人事人才专项经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专项经费、劳动监察仲裁专项经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党建经费、代发老干部贴等7个项目,项目资金248.7万元。用于保障我市社会保险经办、人事人才、劳动监察仲裁、人社基层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以及我市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享受适当补贴。

二、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20xx年本单位实际到位资金199.13万元,到位率79.98%,项目资金使用199.13万元,使用完成率100%。在资金使用管理上,我们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设置专项资金专户,专项核算,分账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使用资金,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无浪费行为,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自觉接受财政与审计部门项目审计,同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及时纠正资金管理上的不良行为。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各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在我市人事人才,社会保险经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劳动维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等方面体现了应有的价值和社会效益。

部分项目支出因财政资金安排不过来未能实施导致一些业务落实不够,如社会保险经办、人事人才招考等,下一步计划加强和财政联系,积极向政府汇报,切实落实本单位项目实施。

将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二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准备并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东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东医保【20xx】7号),该《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2.绩效指标标明确性。

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由医保部门牵头,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局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实施办法》制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

3.资金到位率。

实施年度内实际落实到位的城乡医疗救助补贴资金总额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100%。

4.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

县级财政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测算的资金需求总量,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位的资金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已按规定时限拨付到城乡医疗救助专账的资金543.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一)项目管理。

5.政策宣传。

开展了面上和点上的宣传工作,做到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医保经办规程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利用启动参保动员会、电视台采访受益对象、通报参保工作进度等方式开展了多形式、多平台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树立合理预期,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展氛围和良好发展氛围,以提高社会公众和贫困人员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做到“应救尽救”。

6.救助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等情况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救助对象符合程度为100%;申报材料符合程度100%;救助标准符合程度100%。

7.信息平台管理。

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比例高于上年度。

8.档案管理。

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档案;档案的建立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有关单位及时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9.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选择的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均是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100%实行了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二)财务管理。

10.资金使用合规性。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以及需要事后救助的,救助款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资金使用中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11.监督检查有效性。

建立了基金使用内控制度,并开展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审计部门每年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12.目标任务完成率。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13.救助覆盖率。

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按规定将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截至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覆盖率为100%,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为29%,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为72%。

14.完成及时性。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15.社会效益。

通过随机抽查参加医保受益人群,参加医保后,个人或家庭得到了实惠;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明显缓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16.可持续影响。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经办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基本无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未出现过影响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17.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超过90%。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三

20xx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保局、市民生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认真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铜陵市20xx年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之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铜医保办〔20xx〕30号),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方式等内容。根据省下达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对县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与县(区)医保局、市局责任科室签订责任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医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2.资金落实。市及各县(区)坚持严格按照市政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财政资金配套任务,按照一定比例将年度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帐户;根据救助工作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及时弥补不足,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全年开展3次医保民生工程集中宣传,通过视频号、行风热线、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册、购物袋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二是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管理,保证医疗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完整真实。三是严格日常考核。全面总结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过程的经验和问题后,重新制定了《20xx年度医保民生工程月度考评实施细则》,创新将医保基金中心纳入市局民生工程评价小组,利用基金中心稽查力量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考评的技术水平,提高民生工程考核的合理性。四是强化绩效评价评估。结合实际印发《铜陵市医保局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标准,积极配合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整改。五是积极做好问题整改。认真做好省民调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省民调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和时限,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对于年中第三方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和市民生办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三项清单”要求,市县一体化整改,整改成效明显。六是扎实做好材料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省医保局和市民生办要求,及时报送进展表、月度考评、集中宣传总结、工作方案等材料,未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

2.财务管理。一是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铜陵市医保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社保类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1.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截止20xx年12月,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0.277万人,金额2643.317万元,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2.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截止20xx年12月,直接实施医疗救助3.5678万人次,直接救助金额6041.074万元,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四)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实现了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2.满意度。通过对医疗救助受益对象进行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测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

综上,20xx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自评得100分。

一是信息系统“云上”通。安徽省铜陵市城乡医疗救助与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20xx年3月入驻铜陵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信息系统“云上”共通、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高效协同,大大缩短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运转周期,加速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二是救助对象精确认定。我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连通铜陵市民政局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实时共享新增或退出救助对象信息数据,精准认定救助对象身份和属性,提高医疗救助精准性、实效性。

三是“一站式”服务全覆盖。我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基本上全部签订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协议,最大程度上满足救助对象就医需求。

一是财政救助资金安排不足,救助经费不能满足需要。医疗救助资金主要靠上级筹集和地方财政配套,筹资渠道单一,缺乏稳定增长机制。

二是目前医疗救助政策由各县区组织实施,救助政策并未实现全市统一,各县区的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差异。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民政部门关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共享,加强与扶贫部门脱贫人口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和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困难群众。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严格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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