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实施方案(优秀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7 00:4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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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步骤。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常常需要制定方案来解决各种问题或实现各种目标。我觉得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方案来解决当前的困境。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方案的制定不仅需要经验和技巧,还需要合理的思维和灵活的应变能力。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出最佳的方案来解决问题。要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首先需要明确问题的本质和目标。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领域和行业的方案编写风格和特点,以开拓视野和提高水平。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返学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加强“三返”人员管理,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消除病毒输入隐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开学前防控工作准备。

1.重点排查,实施硬核防控。

各学校开学前要通过校园网、微信群、qq群、办公平台等提前通知学生返校前需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相关症状要暂缓返校。安排具体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提前了解学生假期动向,对学生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返校途中的路线、交通工具等进行排查摸底,并建立管理台账,做到数字清、情况准。对重点疫情区域返校的学生,实施重点健康跟踪监测,发现疑似学生,指导就医。

2.遵守要求,安排返校时间。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__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的要求,根据省、及我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确定开学时间(教育局通知:因省教育厅已明确延迟春季开学时间,但尚未明确具体开学时间,所以请各地等候通知,再确定教师到校备课时间。在接到教育局正式通知前,切勿组织教师集中到校备课。严禁组织学生返校!),并充分考虑外地返洮师生需“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师生做到每日主动监测体温,开学前14天体温监测正常方可返校。确保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3.制定预案,确保返校安全。

各学校要制定学生返校工作预案。严格按照要求返校,确保每位学生掌握旅途防护措施,提前做好返校安全提醒。一是提醒学生返校途中要尽量避免途径武汉等疫情严重的地区。二是提醒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三要提醒学生随时保持手的卫生,尽量戴手套,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四是旅途中要做好健康监测,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同时,要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五是提醒学生妥善保存好交通工具票据信息,以配合相关调查。学生返校时要对学生进行体温测试。测试正常的,可安排学生正常上课,测试不正常的,指导其就医观察。

4.保障到位,加强物资贮备。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5.教育宣传,做好舆情应对。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向全校师生发放《告知书》,告知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要求,既要有人文关怀,又要提出有关。重点关注因学校推迟开学引发的学生和家长对学生学业的焦虑、担心等舆情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师生员工及家长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护,并及时做好对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理解和支持政府、学校各项应对措施。

(二)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靠前指挥,做到守职尽责。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宿安排。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按应急预案的处置流程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

2.责任到人,落实监测措施。

各学校要在校园设立体温监测防线,进入校园区域严格实行进出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寄宿制学校的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在校学生每天定时测试学生体温,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统一向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学生健康情况,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并完成上报。

3.关注舆情,强化教育宣传。

各学校要通过qq群和微信群等新媒体媒介,利用广播、晨会、午会、班会、健康教育课、宣传栏等形式及时推送官方公布的疫情防控知识、防控政策、求助通道,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以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保证心理健康。要求师生员工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引导师生员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周组织学生开展1-2次教室、寝室等彻底大扫除活动,开展卫生与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

4.物资到位,落实消杀工作。

各学校务必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校园集中消毒。要由专人负责,每天对教室、办公室、宿舍、实验室等公共区域进行1-2次消毒工作,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加强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活动区域的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落实包保,实行联防联控。

各学校要实行逐级联防联控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包保制度,校级领导包保教师,班主任包保本班学生;二是疫情期间,严格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一律暂缓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三是加强学生出入班级、食堂、宿舍等的管控工作。原则上家长不进校(特别是幼儿园),在校门口接送学生。四是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严控学生离校。五是在疫情解除前,全体师生员工在校期间需佩戴合格的防疫口罩,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一)建立应急指挥体系。

各学校依据和参照《教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教育系统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教育局关于做好返学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科学全面、切实可行的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做好20__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各学校认真做好返校和开学后师生员工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收集、汇总、上报学生返校和开学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根据预案做好紧急应对的准备。

(二)加强督导检查。

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组要按分工和任务,分时段对各学校返校、开学的防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正反方面典型。各学校要先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返校和开学有关防疫工作情况做好上报准备。

(三)疫情解除后工作安排。

1.人民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3.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我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高举旗帜,凝心聚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把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守职有责,守职担责,守职尽责。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指导全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卫健局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全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全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三)强化校内防控管理。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各项工作监督管理,逐级压实,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师生在校安全学习、工作、生活。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51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我区按时圆满完成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逐步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统一以20**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理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书管理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自治区对区直部门和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盟市,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各部门、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的自查清查工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结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盟市及以下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为防止资产清查的前清后乱,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现行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所必须的初始数据。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益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有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和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四、工作内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细则》(内财资〔20**〕88号)的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

(一) 基本情况清理

主要是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二) 账务清理

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 财产清查

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和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要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四) 完善制度

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3月)

1、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产实施细则》。

2、拟定有关资产清查的其他工作文件。

3、对区直部门、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各旗县财政部门和参与资产清查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培训。

4、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的培训,区直主管部门和盟市及以下主管部门布置开展系统的资产清查工作。

5、确定参与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产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实施阶段(20**年3月-6月)

1、区直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务于20**年5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2、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和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务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3、20**年6月,自治区财政厅对区直部门、单位和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资产清查数据,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分析、汇总、上报,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各类资产管理信息初始数据库。

(三)总结阶段(20**年7月)

1、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各级财政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要针对资产清查中查找出的各种问题、漏洞,分类梳理和总结剖析,从堵塞漏洞,防止前清后乱入手,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六、组织结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七、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设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资料,并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坚持实事就是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产清查的政策规定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已去。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强化督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五)确保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完善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约束与监督机制,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资金使用效益。对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向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反映,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全区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奠定良好基础。

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开放民主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按照《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文件精神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发展的原则;二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三是真实透明的原则;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既方便群众有效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力,注重形式与效果。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内事务都应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实行“阳光党务十公开”:

1.党组织及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和工作计划;

2.党组织工作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主要内容;

3.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4.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奖惩情况,包括党内争先创优、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7.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8.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9.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救灾捐助、献爱心、为民办实事情况;

10.党组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党员干部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公开方案;

3.公开内容的审核批准。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将拟公开的相关内容提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并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审定批准,确定公开内容。

4.收集和反馈意见。党务公开后,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党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或多次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2.定期公开。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公开。

3.分期公开。即动态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4.即时公开。即临时性工作根据当时情况随时公开。

六、党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政府办公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王晓寒同志任组长,曾亦之、李昌清、周海波、肖莉君同志为成员。曾春燕同志为党务公开直接责任人。

2.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实际,由党组织推荐1—2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各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务公开期间,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负责人收集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作。为此,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目的。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企业的战略及经营目标,根据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适用对象。

部门经理及以上中层干部。

此次绩效考核工作由总经理负责统一领导,并成立专项考核小组。人力资源部组织其具体实施工作,相关人员给予配合和支持。在考核工作中其各自的职责如下所示:

企业副总及总经理助理级别人员职责。

(2)组成考核小组对下属的工作绩效与工作能力进行考核。

(4)对考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1)对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2)汇总绩效考核结果。

(3)对考核对象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勤情况等进行考核。

考核频率。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分为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三种。

第二条。

考核内容。

(1)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中层干部考核要与企业下达到本部门的目标相结合,一般采取量化考核与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量化考核占100分,素质考核占50分,总分为150分。考核分为:(1)季度、年度个人述职:中层干部要在季度及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并进行自我评价。(2)上下级共同测评:公司职工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中层干部素质考核表,并在听取干部个人述职后逐项进行打分,由考核领导小组收回后,进行统计汇总。(3)领导小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中层干部素质考核表逐项审核,最后确定考核成绩。

(2)考核得分标准:本次考核实行三种测评加权法。自评占10%,上下级共同测评占40%,考核组评占50%。

第四章考核结果划分。

考核等级划分等级。

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将其划分为如下表所示的五个等级。

(1)优良120~150。

理解并贯彻企业的有关方针和决策,工作尽职尽责,能带领本部门出色地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

(2)较好90~120。

能理解并贯彻企业的有关方针和决策,工作积极努力,熟悉业务;有一定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部门工作得力,员工较为团结、融洽,基本能完成企业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

(3)合格60~90。

仅能完成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但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不强,开拓进取精神不够,不能充分调动部门员工的积极性。

(4)尚可30~60。

仅能部分完成企业规定的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对企业发展目标和方针政策理解贯彻不力,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差,部门员工安排不当,部门工作不力。

(5)极差10~30。

不能完成企业规定的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对企业发展目标和方针政策理解贯彻不力,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差,部门员工安排不当,部门工作不力。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结果主要运用于奖励激励、职位调整、奖金增减等方面。

人员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司每季度绩效奖金发放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算,并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公司对每个员工给予不同的处理,一般有以下几类:

1、职务晋升: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累计一“优良”一“较好”或者以上者的员工,优先列为职务晋升对象。

2、职务降级:年度绩效考核极差或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尚可员工给予行政降级处理。

3、工资晋升: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累计一“优良”一“较好”或以上者,以及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较好”者,工资等级在本职类岗位工资上晋升一档。

4、工资降档: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极差或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累计一“合格”一“尚可”及以下者,工资等级在本职类岗位工资进行降档处理。

第四条。

对新入职员工、调动新岗位的员工、在公司全年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经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第五条。

申诉及其处理。

员工如果对绩效考评结果有重大异议,可以在绩效考核后5个工作日之内,向公司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诉,人事部在调查事实、协调沟通后,提出处理意见。如遇重大绩效申诉事项,人力资源部不能裁决的,提交考核小组处理。

1.本制度由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本制度自发布起执行。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1]6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镇“两基”工作水平,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以硬件从实、软件从严为原则,督促乡镇有关部门、学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全镇“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巩固提高全镇“两基”水平,全面提高教育。

教学。

质量,全镇“两基”相关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

全面总结全镇“两基”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重点要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和扫盲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工作和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照省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培训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三)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认真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消除现有d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功能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等达到国家标准。加大教学设备设施投入,切实解决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不足、陈旧等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各类消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巩固扫盲成果。摸清我镇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在做好以上七个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狠抓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1)抓好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乡镇政府作为“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要求学区学校要紧密配合,全力以赴组织适龄儿童全部读完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入学率、辍学率、义务教育完成率等各项指标符合国检标准;(2)高度重视学生流失问题。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对流失在校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乡镇政府必须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尽快返校就读。(3)要切实提高教育完成率。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和17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4)要不留盲点。乡镇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随时了解随父母流动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确保流动儿童、少年正常入学。

第二,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两基”迎“国检”的七个一票否决指标中最硬的一项指标,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关键指标。乡镇有关工作机构要组织力量对学校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及各类贫困生资助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第三,建立和完善“两基”档案。我镇要高度重视“两基”迎“国检”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乡镇政府、学区学校必须做到“两基”档案规范连续、齐备、准确,表册相符、人册相对,检查方便,教育经费划拨、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的全额征收和使用等方面的资料必须齐全。对使用d级危房、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弄虚作假的乡镇部门、学区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扎实“硬件从实”工作。(1)加快我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按期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任务;(2)要做好学校音体美器材和实验室、图书室、信息化多媒体教室等建设、更新工作,使中小学办学条件符合验收标准。

四、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第一阶: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发工作方案。成立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下发《白驼镇“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等文件;各村、乡镇级有关部门、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3月份召开全镇“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两基”迎“国检”工作。

3.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要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通过书写永久性标语、办板报、墙报、进村进户、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2011年3—7月底)。

1.乡镇部门及学区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1年3月20日—2011年4月14日)。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自查以国检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逐项进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认真落实整改,自查工作应在2010年4月中旬结束,同时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迎接县“两基”迎“国检”办公室相关领导的跟踪督办。

2.接受市政府复查(2011年4月15日—2011年5月底)。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迎国检档案资料、数据填报工作,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镇“两基”工作汇报材料。镇相关部门、政府及学区学校再次查漏补缺后,迎接市政府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根据市上提出的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省级抽查阶段(2011年6月—2011年7月底)。

我镇在自查、县上督导、市上复查评估后,迎接省上组织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抽查、评估、指导,我镇进一步落实整改意见,集中精力抓好各项软硬件指标的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

(三)第三阶段:省级预检和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8月—10月中旬)1.省级预检阶段(2011年8月—2011年“国检”前)。8月上旬,迎接省督导团领导和有关专家对我镇迎“国检”工作进行预检、指导,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项指标,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2.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10月中旬)。

(四)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10月下旬—12月底)。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镇“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镇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镇“两基”迎国检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条件保障。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我镇“两基”水平,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在迎接“两基”国检中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四)强化督查整改,狠抓工作落实。我镇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对“两基”工作进行全面盘查、全面整改,查漏补缺,及时研究解决本镇、本部门“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宣传我镇“两基”取得的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对不良现象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镇人民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经验,做好汇报。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做好“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确保我镇顺利通过验收,现将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全镇国检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2)负责起草有关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审核有关材料;(3)负责编写工作简报,传达工作信息。2.业务指导组: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指标不下滑、有提升,确保迎“国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对迎“国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认真排查,切实加以解决。3.档案资料组:

组长:

成员:主要职责:(1)指导“两基”材料立卷、归档及数据填报等工作,完成“两基”各项档案资料建设工作;(2)完成“两基”迎“国检”复查报告的撰写,填报有关表册数据;(3)做好验收材料工作。4.安全工作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治安巡逻,确保学校师生安全;(2)做好中小学生自我保护、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3)督促、检查《学校卫生安全条例》等国家关于学校安全卫生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安全卫生工作;(4)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努力优化文化环境。5.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两基”迎“国检”后勤保障工作。6.宣传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迎“国检”的宣传工作,督促乡镇、学校书写“两基”宣传标语,营造迎检氛围。7.督查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对各工作机构迎“国检”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促乡镇、各相关部门及学区学校“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2)对工作进展缓慢、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工作机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劳动技术教育的实践研究,建立科学的课程标准和实施方略,总结和探索实施劳动技术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发挥其实施素质教育主体实践基地的作用,促进劳动技术教育的健康、稳定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劳技课的作用,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此同时不断提高学校劳动技术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

(一)教师方面。

通过本课题研究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深化对劳动技术教育的认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学生方面。

1、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形成热爱劳动、热爱人民、热爱生活和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养成勤俭节约、认真负责、遵守纪律、团结合作、爱护公物、珍惜劳动成果的品质以及良好的劳动习惯。

2、初步掌握现代生活和现代生产所必备的技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一定的技术认识、技术思维、技术实践和技术创新能力。

3、初步具有与技术相联系的经济意识、质量意识、审美意识、伦理意识、效益意识、环保意识,以及关心当地经济建设的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理论学习,树立素质教育的基本观念。

树立素质教育观念,是搞好劳动技术学科建设,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前提。劳动技术学科教师要明确: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思想政治教育为灵魂,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各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劳动技术课教师必须确立面向全体学生和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学习有关的理论,注意培养学生个性特长,促使每一个学生都能积极主动地发展。

(二)大力优化教学过程。

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因此,精心设计好劳动技术学科的课堂教学,优化劳动技术课的教学过程就成为提高劳动技术课的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

(三)积极开展劳动技术学科实践活动,提高教育效果除劳动技术课外,还应通过选修课、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劳动技术教育。如组织学生参加陶艺、编织、纸工活动,参观生产建设现场,组织科技制作小组活动等;大力提倡学生自觉参加家务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使学生接受到比较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劳动技术教育。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保证节能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完成20xx年的节能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根据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我局制定的《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到20xx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xx年为基数,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节电5%、人均节水5%,公车百公里油耗控制在13.32升以内;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我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能耗监测平台。

主要措施。

(一)健全我局各驻郑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

目前,我局已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服务中心。各驻郑单位也要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科室领导等。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督促、监督本单位各部门节能减排的推进。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成立文件报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着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内部刊物、网络等多种媒介进行节能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培养良好的办公用能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落实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构建节能长效机制。

1、实行规范管理,狠抓日常节能。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整合和节电、节水、节油、节暖、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制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办公及业务用房照明、空调、采暖及办公设施设备方面的能耗监管制度和措施。继续实施拉闸限电、水电动态监测、及车辆公示管理制度等。以上制度在局机关实施后,实效显著,并得到了省节能工作检查组的肯定,从20xx年起在驻郑单位推广以上节能措施。

2、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向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季报、年报。季报日期为每一季度结束后5日内,季报采用电子报表形式报送到电子邮箱。年报日期为下一年1月31日前,年报实行电子报表与纸制报表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纸制报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逐步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及节能设施的改造。按《计划》要求,各单位应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加快进行节能设施改造,使用节能灯具,节水洁具,要求各驻郑单位落实相关措施。

4、实行节能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各驻郑单位节能联络员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以及局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新精神、新要求;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

5、建立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局各驻郑单位。局属各驻郑单位签订《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能耗削减指标、任务作出承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单位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四)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驻郑单位节能的经常性检查。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20日前,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各驻郑单位检查节能工作情况,每次选择1-3个驻郑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依据《河南省省直机关节能减排达标考评细则》进行,重点包括:有关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节能档案是否建立、完整;节能措施是否有效落实、节能目标是否按计划完成等。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3月25日前,完成对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编制。

2、3月30日前,召开河南省地矿局节能工作联络员第三次会议。会议内容包括:

(1)-20xx年节能减排统计上报工作的总结,指出上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以后统计上报提出相关要求。

(2)安排各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事宜。《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由各单位带回,于4月15日前由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交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20xx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工作进行安排。

3、20xx年5月底前,局各驻郑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公共机构能源节约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节水、节油、节气以及照明、电梯、空调、办公设备等节电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并于6月底前报局节能领导小组备案,并严格实施。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评比。

4、20xx年6月底前,局各驻郑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照明设备的节能改造,将使用的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等,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具。同时把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水阀、水箱进行全部更换。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2016。

145。

号)和《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有关部门应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通过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归集到省工商局牵头建设的信用黑龙江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并通过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动态更新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明确本部门归集信息的具体内容,并建立数据更新、比对、校核、修复工作机制,确保所提供信息准确、全面。

鼓励支持各部门使用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实施联动监管、联合惩戒,并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促进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

依托。

“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将全市各有关部门产生的企业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向社会公示。

“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统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统计年报除外)。上述企业信息应当按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和《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格式规范》的要求进行归集。

各有关部门涉企信息需要登录。

“信用黑龙江”网站的信用核查栏目,进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填报系统,按照信息填报模板分类填报上传。已经实现涉企信息集中存储、管理的,可将集中后的企业信息通过系统接口方式统一提供给“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产生的信息实行“统一归集”。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归集内容和方式参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将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于信息产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归集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公示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的

3

个工作日内及时认领。

要充分利用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间联动监管、联合惩戒,努力推进

30。

天内反馈至共享信息发布单位。同时,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的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企业信息归集公示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现有条件,按照

“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企业信息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归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在信息归集中的指导和服务,并协调做好技术保障等工作。市国税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北安市支行、市地税局、市盐务局、烟草专卖局、市发改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体局、市卫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要在

6

15。

13945733632。

0456---6428711。

电子邮箱:

bascqj2016@。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31。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将县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法定依据的权责事项必须严格依法履职,没有法定依据的要予以清理调整。坚持权责并重、全面清理,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同步清理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责任事项。坚持转变职能、厘清关系,重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事业单位、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优化办事流程,推行办事工作日制度,大力推行行政事务网上办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

1.

梳理权责事项。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对行使的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及应承担的责任事项,县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权责事项(文秘、会务、保密、人事党务、财务、外事、政府法制监督等部门内部管理职责除外),进行全面彻底梳理。

2.

形成权责目录。参照省、市分类标准,对梳理出的职权事项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等类别进行分类,逐项列明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行使主体等内容,汇总形成部门行政权责目录。

1.

取消于法无据和不合时宜的职权。对没有法定依据或法定依据已经废止的事项,部门自行设定的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事项,以及省、市、县已取消,但各部门仍在实施的同类事项,应予以取消。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的行政职权,要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

2.

理顺纵向权责关系。对上级下放的事项,要加强联系,做好承接。对国务院、省、市下放的事项,各部门不得层层下放。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的权责,未经法定程序授权,不得下放乡镇。

3.

理顺横向权责关系。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相同或相似职权,厘清部门之间权责关系。建立健全部门间分工配合机制,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对存在权责不清、交叉扯皮、管理分散等问题的职权,梳理分类,逐项说明存在的主要矛盾、原因,涉及部门及对策建议,依法逐项调整理顺。

1.

依法依规审核。对各部门清理后拟保留的权责事项和拟调整的职权目录,按照严密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审核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

2.

明确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按照权责并重的要求,逐一梳理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列明行使主体在职权运行各环节应尽的责任义务,明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3.

制定职权运行流程图。对保留的行政许可类职权,各部门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通过办事指南予以公布。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为重点,逐步绘制和公开其他行政职权的运行流程图。

4.

编制权责事项编码。经过审核确认的职权要按照全省统一的编码规则赋码,每项职权对应唯一编码。编码是权责事项的身份证号码,未经赋码的事项不得列入权责清单,不得发布和实施。

5.

公布权责清单和职权调整目录。对各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权责清单,除保密事项外,将权责事项名称、类型、编码、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予以公布,并通过政府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办事窗口等载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职权调整目录。

1.

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明确办理时限,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监督。

2.

开展权责清单实施情况评估。权责清单公布后,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权责清单实施情况自评,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和计划,报送评估报告,同时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部门进行重点评估。

3.

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按照应进必进、能进都进的原则,大力推动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权进驻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过程、结果等全流程网上公开运行,并做好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监管机制,强化政府执行职责,加大对市场和社会主体遵守法律、执行强制性标准、诚信经营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监管方式由注重主体资格监管向注重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转变。

5.

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审批制度改革、机构和职能调整、管理任务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开。需修订部门“三定”规定的要及时修改完善。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有效的职权运行监督机制,对依法应当纳入而未纳入权责清单、应当履行而不履行、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权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制定我县推行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开展培训指导,组建审核工作小组

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由部门梳理职权事项并提出保留、调整意见,形成本部门权责目录。

审核工作可采取部门上报、一审反馈,部门再报、二审反馈,部门三报、进行三审的步骤开展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部门、基层代表、企业代表、社会公众等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在审核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权责清单和职权调整目录,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经批准后的权责清单统一编码,并在相关载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和监督部门监督。

对县级政府部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全县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情况报告,于

2016。

1

31。

日前报市编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县编办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机构编制部门要牵头做好组织实施,政府法制部门要负责做好合法性审核,逐项提出审查意见,县政府工作部门、政务(行政)服务机构要全面参与,配合做好制定职权运行流程图、网上运行等工作。

1.

县编办:具体负责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和权限进行全面审核,并根据上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负责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责归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其他涉及编办职责的工作。

2.

县司法局(法制局):具体负责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管理事项项目表述、设立依据、实施程序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核;其他涉及司法局(法制局)职责的工作。

3.

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网上并联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各部门梳理职权目录网上办理流程的优化和规范;其他涉及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

县政府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情况纳入重大督查事项,相关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第三方评估、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对瞒报、漏报、拖报职权事项,不按要求梳理权责清单、不按公布的权责清单履职等情况予以通报和问责,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权责清单和职权运行的透明度,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改善我镇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状况,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企业办、派出所、威家中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企业办,由曹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1、村委会(社区)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协管网络。

(1)6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岗位,聘请一名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或运输户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同时,要建立交通协管员例会制度,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委会(社区)道路交通安全事宜。

(2)在6月底前统一制作“农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联络图”贴在辖区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办公室内。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6月底前,各村委会(社区)要与辖区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

(4)建立本村(社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台帐,掌握本村委会(社区)驾驶人、车辆基本情况,并将基础台帐上报本乡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镇、村安监员要深入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镇教育部门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二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排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三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易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积极会同区安监、交通部门根据排查标准,科学合理的排查安全隐患路段,并督促公路部门开展隐患路段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镇交通部门要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依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运输市场。

(三)加强监管,严格督查。

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各种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分别详细登记在册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年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尊重创业、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机制、完善运行程序,实现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推动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发挥积极的作用。

局机关各科室、市老龄办、直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继续开展“亲民、为民、利民”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民政宗旨教育。把形势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民政业务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亲民、为民、利民”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爱民之心。

2.制定并落实干部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能力。

3.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带头示范作用,局领导分头挂点一个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通过走村入户、上门倾听的形式,带着课题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更全面掌握民情,解剖和分析影响和制约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为基层排忧解难,推动和指导所分管的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并为困难群众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组织开展民生工程落实活动。

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并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他们就业,使其自食其力。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规定标准发放。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扩大城市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专项救助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负责单位:社会救助处、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科)。

(三)组织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城市低保户开展一次“拉网式”普查,坚决清退“关系保”、“人情保”,以“应退尽退”促“应保尽保”。

2.在清查中对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重新按收入情况确定救助金额。

3.坚决纠正分户保、合户保现象,低保证和救助金领取证(折、卡)必须由低保户自己保管,不得由基层干部代管代领。

4.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抓好落实。

5.进一步完善档案和救助数据,符合完整、规范、及时更新的要求。(负责单位:社会救助处)。

(四)组织开展基层服务平台创建活动。

1.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队伍建设。(负责单位:办公室)。

2.继续开展民政基层窗口行风建设,在全市民政系统12类基层窗口单位创建13个(每县市区1个)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负责单位:监察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3.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拓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覆盖面。在全市打造13个(每县市区1个)精品农村社区。(负责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4.继续推进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向民政部争取“蓝天计划”项目1-2个,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项目13个;加强联系沟通,强化督导,有力推进市本级社会福利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负责单位: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

5.集中力量抓好居家养老示范点,具体指导并达到中心城区2-3个、县(市)城区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负责单位:市老龄办)。

6.积极启动全市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开办自主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就业服务指导,为退役士兵提供创业服务绿色通道。(负责单位:优抚安置科)。

7.服务社会组织创业发展。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降低登记门槛,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共建和谐、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负责单位:民间组织管理科)。

(五)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宣讲活动。

1.继续更新完善“吉安民政网站”专栏,采用问答式,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印制宣传册发放到基层和服务对象。

2.局机关组织宣讲团赴基层宣讲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开办社会福利企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负责单位:办公室、监察室、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科、市老龄办)。

(六)继续开展优化创业环境活动。

1.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落实到位。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再梳理,公布项目表格和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加快构筑全市民政系统网上办事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和《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细化标准》等文件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3.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民政网站、电子屏幕适时公开民政政务。继续实行和完善“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的服务方式。(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4.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负责单位:监察室)。

5.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2年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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