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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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锻炼思维的好方法,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经验和教训。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主要内容。下面我为大家准备了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集团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原则:

结合集团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三、集团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六、对子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第五条:子公司办公室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本公司员工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本公司员工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三、本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派外培训的初审,其他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与办理;

四、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六、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第六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的其他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七条:培训对象:

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全体员工均为培训对象

第八条:培训类别

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销售与售后服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六大类。

第九条: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野外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

第十条:外派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子公司或集团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离岗参加集团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且与该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报销的培训。主要是外派至主机厂,以获取经营执照所需的资格证书、提高服务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其次是外派至专业培训机构,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培训。

第十一条:员工知识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第十二条:员工技能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谈判技能、操作技能、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第十三条:员工态度的培训

通过培训,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训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培训员工应具备的精神准备和态度。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每一个员工从就职之日开始,就必须接受不同阶段的培训,以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

企业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训应遵守:

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擅自参加培训(进修)的,企业不负责其一切费用。

凡是企业派出参加培训(进修)的员工,需在本公司服务满2年,服务不满2年,将扣回相应的报销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费用)。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为了加强外派人员与集团的信息沟通,保证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外派人员在各子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外派京外常驻人员,系指集团聘用且常期(半年以上)派驻北京之外所属公司工作的员工,主要包括: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部分一般人员。

3.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用人单位(各子公司)。

4.1.1.提出外派人员需求。

4.1.2.推荐外派人员。

4.1.3.参与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

4.2.集团人力资源部。

4.2.1.形成外派人员需求计划。

4.2.2.组织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

4.2.3.安排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

4.2.4.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考核。

4.2.5.负责外派人员的岗位工资的发放。

4.3.用人单位董事会/总经理。

4.3.1.对提名的外派人员进行聘任。

4.4.集团人事行政副总裁。

4.4.1.推荐外派人员。

4.4.2.组织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

4.4.3.审核入围外派人员。

4.4.4.参加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

4.5.集团总裁。

4.5.1.审批外派入围人员。

4.5.2.对外派人员提名。

4.5.3.审批外派人员需求计划。

5.程序和内容。

5.1.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命管理。

5.1.1.外派人员的选拔标准。

5.1.1.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于万科事业;

5.1.1.2.服从万科集团管理,贯彻执行集团下达的指令;

5.1.1.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处事公正;

5.1.1.4.工作尽职尽责,具有团队精神;

5.1.1.5.具有创新精神,思维灵活,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提出新设想、新方案的能力,或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能力。

5.1.1.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5.1.2.外派人员需求信息的确定。

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派人员需求申请。

5.1.3.确定入围人选。

5.1.3.1.集团人力资源部、外派人员需求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岗位职责描述,确定岗位职责及选拔标准。

5.1.3.2.确定候选人。候选人的确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推荐;人员需求单位的推荐;集团人才库中在任人员选择产生。

5.1.3.3.候选人资料收集。人力资源部向相关部门收集候选人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候选人的《标准简历》,历年的绩效考核纪录、能力素质评价结果等。

5.1.3.4.考察候选人,提出考察意见。集团人力资源部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附表1),并确定入围人选。

5.1.4.候选人筛选与审批。

5.1.4.1.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总裁报送入围者的背景资料。背景资料包括《外派人员需求表》、入围者《标准简历》、绩效考核结果、能力素质评价结果、《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等,由总裁进行审批。

5.1.4.2.候选人员多于三人时,可安排内部竞聘的方式进行筛选。

5.1.5.任命/提名。根据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实际情况确定直接任命还是提名,如提名,由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聘任。

5.1.5.1.对集团全资子公司的人员任命,通过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由总裁直接任命。

5.1.5.2.集团参控股公司高管人员,由总裁进行提名,提交参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由参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审议、批准。

5.1.5.3.集团参控股公司其它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名,由参控股公司的总经理任命。

5.1.5.4.外派人员的任命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在正式任命下达的同时,通知各外派人员主管部门和外派人员部门。

5.1.6.上岗前培训。根据需要,人力资源部设计相应的培训课程,组织培训。

5.1.7.派出前谈话。外派人员派出前,人力资源部组织总裁、人事副总裁、主管副总裁及其他相关人员与拟外派人员进行派出前谈话。谈话内容包括:介绍拟派单位基本情况;提出要求和期望;提供的支持、指导;外派人员个人的认识和表态等。

5.1.8.任命的宣布。根据外派人员的岗位不同,集团总裁、人事行政副总裁或人力资源部经理到拟任职单位宣布任命或提名决定。

5.1.9.上岗后的动态考核。外派人员上岗后,集团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绩效管理。

5.2.1.各子公司负责人的培训管理工作,纳入到集团高层管理的范畴之内,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见《万科集团培训管理制度》。

5.3.外派人员的绩效管理。

5.3.1.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包括三个部分:管理绩效(10%)、周边绩效(10%)与任务绩效考核(80%)。

5.3.2.管理绩效考评。

5.3.2.1.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由被考核人的上下级进行评价。

5.3.2.2.考核的维度包括:沟通效果、工作分配、下属发展、管理力度。

5.3.3.周边绩效考评。

5.3.3.1.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由被考核人的同级进行评价。

5.3.3.2.考核的维度包括:主动性、解决问题时间、信息反馈及时、服务质量。

5.3.4.集团子公司总经理的任务绩效考核。

5.3.4.1.集团子公司总经理的任务绩效考核通过其对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

5.3.4.2.根据年初制定的《内部经营责任制合同》中的指标,结合述职报告由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从“岗位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与任务目标的达成情况、工作创新性主动性”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5.3.5.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与总经理助理的任务绩效考核。

5.3.5.1.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与总经理助理的任务绩效考核通过其对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

5.3.5.2.根据年初公司的《内部经营责任制合同》,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通过与总经理沟通制定相应的《工作责任书》,并以此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

5.3.5.3.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责任书》和述职报告,从“岗位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与任务目标的达成情况、工作创新性主动性”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核。

5.3.6.集团子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任务绩效考核。

各部门负责人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为年初与总经理签订的《工作责任状》。

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工作由两个考核主体构成:所在公司的领导班子(60%)和集团相对应的职能部门(40%)。

5.3.7.集团子公司一般人员的任务绩效考核。

集团子公司一般人员的任务绩效考核与所在公司一般人员的绩效考核相同。

5.3.8.“德能勤廉”考评。

5.3.8.1.主要是对被考评人的品德、能力素质、敬业、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评;

5.3.8.2.德,政治素质、理论修养、道德品质、是否符合企业理念;能,运用理论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与管理能力;勤,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3.8.3.通过对与被考核对象工作关系联系紧密的上级、同级与下级进行书面评价;同时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来对被考核者进行“德、能、勤、廉”方面的考察。

5.3.8.4.考评的主体由被考核者的上级、同级、下级共同组成。

5.3.8.5.考评的结果作为集团对外派人员考察与调配的重要依据。

5.4.外派人员的薪酬与福利管理。

5.4.1.外派人员的薪酬结构与标准。

集团外派人员原则上按原薪酬标准执行,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与结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确定,具体参考《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5.4.2.外派人员的薪酬发放。

凡外派人员原薪酬标准(包括交通费补助)高于子公司相应标准的,其工资按所属公司工资标准发放,高出部分由集团给予补差。原薪酬标准低于子公司的,按所属公司的工资标准发放。

5.4.3.外派人员的社保关系。

外派人员原社保关系在北京的,按原关系保留,个人应缴纳的相关社保费用,由集团统一在工资中予以扣除。

5.4.4.驻外津贴。

集团对外派人员采取驻外津贴的方式,具体标准参照附表《万科集团外派人员驻外津贴标准》。驻外津贴由各子公司根据集团标准直接发放。

5.4.5.交通费补助。

作为薪酬总额的一部分,集团对外派人员的交通费补助分为职务补助与使用补助两类。子公司配车的外派人员不享受使用补助。

5.4.6.租房补助。

集团采取统一租房的方式为外派人员解决住房,房屋统一要求为普通民宅、中等装修,具体租房事宜由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级别。

租房标准。

备注。

总经理助理(含)以上级别。

两室一厅。

不超过100平米。

二线城市不超过()元;三四线城市不超过()元。

经理及副经理级别。

一室一厅。

不超过80平米。

二线城市不超过()元;三四线城市不超过()元。

如有特殊情况,超过所定标准的,需上报集团进行审批。

5.4.7.通讯费。

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的通讯费由各子公司实报实销,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其它人员的通讯费按子公司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

5.4.8.探亲费。

外派人员驻外工作期间,利用节假日或会议可享受每月一次的回家探亲路费报销(包括集团参加会议或活动)。路费由外派人员所在子公司实报实销,并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

外派人员的配偶和子女每年可享受两次探亲路费报销。探亲路费由外派人员所在子公司实报实销,并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

外派人员及外派人员配偶和子女的探亲路费标准,参考集团员工出差相关标准。

5.4.9.其它福利待遇。

集团本部员工享受的购房无息贷款、购车无息贷款以及内部住房基金,外派人员仍然正常享受,具体办法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注:由子公司本地聘用且享受外派人员待遇者,薪酬福利按本法执行,但不享受驻外津贴、租房补助、探亲费等福利。

5.5.外派人员的回任管理。

5.5.1.外派人员因公司情况变化、个人提出离任申请及未通过公司考核等原因调回集团,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调配。

5.5.2.外派时间终止后,集团下属公司对外派员工的表现进行鉴定,并填写《员工外派期间鉴定表》。

5.5.3.对于合同到期的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可组织其填写就职意向表:继续担任外派职务或申请到其他部门工作,并上报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进行外派或安排其至相应的部门就职。如果暂时没有空缺岗位,则由人力资源部继续进行管理,负责管理其日常的活动,包括继续培训及外出学习等。

5.5.4.对于因未通过下属公司考核而调回的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可组织其填写就职意向表:申请其他外派岗位或其他部门,并连同其考核资料一同上交总裁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进行外派、安排其至相应的部门就职或办理辞退手续。如果暂时没有空缺岗位,则由人力资源部继续进行管理,负责管理其日常的活动,包括继续培训及外出学习等。

5.6.附则。

5.6.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施行。

5.6.2.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并修改。

6.支持性文件:无。

7.相关记录。

7.1.《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mhkg-rl-bd-031。

7.2.《员工外派期间鉴定表》mhkg-rl-bd-032。

7.3.《外派人员驻外津贴标准》mhkg-rl-bd-033。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为了适应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员工的素质,促进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有在职(含试用期)人员。

3、主控部门。

4、职责分工。

4.3各部门可根据公司的培训制度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培训管理制度,并报综合部备案。

5、内容。

5.1培训类别:

5.1.1在职员工培训:岗前培训、部门培训、班组培训。

5.1.2公共性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组织实施的针对全体员工的共同培训内容。

5.1.3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计划实施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专业水平。

5.2培训实施。

5.2.1培训时间。

5.2.1.1由组织部门按当月培训计划设定时间进行提前培训组织工作,包括通知培训师和受训员工,排除各项不确定因素。

5.2.1.2公司内训的时间安排原则上在周六或晚上。

5.2.2培训纪律。

5.2.2.1凡是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各参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培训地点,依次签到,不能代签,未签到或签到潦草不能辨认的一律视为未到。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全公司通报,第三次罚款,罚款额度参照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经理)200元,部门副经理(含主持工作的主管)150元;其他员工100元/次进行处罚;无故迟到、早退人员处以50元/次的罚款。

5.2.2.3培训期间,手机保持关机或静音,不能有声响,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5.2.3.1培训师的资料准备要求制作powrepoint动画形式,形成标准的演示材料,内容要求新颖、生动。

5.2.3.2培训资料主要分内训资料和外训资料,包括课件、培训记录、协议书等。公司级内训资料由综合部负责归档保存,各部门资料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在结束后都要将培训资料报送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分类归档。

5.2.3.3培训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各部门配合。公司内训的培训师资料在培训结束后即报送综合部,参加外训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三日内将资料报送综合部,参加取证类培训的员工须向综合部报备考试时间、发证时间,并将获得证件交付综合部保管。

5.2.4培训师的选择。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所辖员工的技能培训。公司内部培训师的选择由组织部门和综合部共同指定,如须外聘培训师,由综合部负责选择。

委外培训的类型:委外培训简称外训,主要类型分为学习型和应试型,主要方式包括个人申请和公司委派以及集体参与。

5.3.1.1员工个人提出申请或综合部根据工作需要委外培训,由学员填写委外培训审批表,依次由部门主管、综合部、总经理签字确认。

5.3.1.2参加外训的员工需在培训前与员工签订年度委外培训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3.1.3各种形式的委外培训必须有受训员工的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5.3.1.4受训员工凭借款条到财务部支取费用,按时参加培训。

5.3.2费用管理。

5.3.2.1委外培训费用包括课时费、资料费、考试费、差旅费等项目,其中差旅费不列入以下管理内容中。

5.3.2.2参加委外培训的员工在培训费用核销期内如主动辞职或违纪违法被辞退,必须将未核销培训费用退还给公司。

5.3.2.3对参加应试型或取证型委外培训的员工,如未能按要求取得合格成绩或证书,所产生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5.3.2.4因不可抗力导致员工退职(如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伤害),受训员工不承担培训费用。

5.3.2.8经公司批准的委外培训,培训时间按正常出勤计算。

5.3.3公司大力倡导员工业余自学成才,员工业余学习期间,所在单位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提供其参加面授和考试的时间。

5.4.1对制度类、岗位技能提高类培训的评估,采取定期考试或提交个人总结的办法。

制度类培训每次培训后半月内由培训师出题(主要为笔试形式),综合部实施;对知识类及部分技能类培训的评估,采用培训后三天之内提交总结的形式。

5.4.2对外训的应试类、取证类培训,以能否通过相关考试为评估依据。

5.4.3对内部培训师的评估,通过对资料、学员反馈调查、现场测评等形式进行,由管理部组织。

5.4.4培训评估工作的责任。

5.4.4.1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的各项培训效果评估负主要责任,包括当时测评以及效果跟踪,并按要求时间向综合部提交各项评估表格和成绩。

5.4.4.2综合部负责对各项评估结果的汇总,应用,并配合各部门主管的评估工作。

5.5评估结果的应用。

5.5.1绩效考核:对培训师的考核纳入当期绩效考核成绩中;对受训员工的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成绩纳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绩效考核中。

整体的培训工作进行不断改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以保障整体培训工作的良性循环。

5.5.3员工职业规划:作为规划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员工培训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同样重要。

培训评估结果可应用于员工的岗位调整、职务升迁、年度奖励等方面。

5.6其它。

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由综合部负责。

6.附表:

1.内训流程图。

2.委外培训流程图。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为提高管理水平,采取参加主管部门的岗位培训、员工自学与管理处/站组织分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

一、新员工入职须对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职业道德、行为语言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业务知识培训,经过试用期后适应岗位者留用。

二、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业务培训,需本人书面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否则一切自负。由公司资助的业务培训具体费用处理、请假手续等按公司《职工培训协议书》约定内容执行,资格证书原则上由公司保存。

三、经过批准参加业务培训的员工(非公司安排的培训),在取得考试合格有关证件后,凭发票报销50%学费和考务费,其他费用自理,考试时间按公假处理,学习时间原则上按事假处理。

四、管理处/站应制订每季培训计划,对管理处/站的员工按工种进行分类培训,每个项目主管负责对项目员工进行适时培训。

五、员工在参加管理处/站组织的培训及考试必须按时,认真听讲,管理处/站对培训必须考勤,无故不参加者按缺勤处理,并做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管理处/站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为管理处/站的义务培训员,不得无故推辞。

七、员工在培训和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条款。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篇六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1】【2】【3】【4】。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4.4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4.4.1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习、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4.4.2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交通部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4.5工伤处理办法。

4.5.1重伤:达到劳动保险部门认定,并评为伤残级别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盛华。

版次:01。

第5页共6页。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篇七

一、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专业进修。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要求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的,均要经领导同意批准;擅自参加培训(进修)的,企业不负责其一切费用。

三、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参加培训(进修)的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报销;凡是企业派出参加培训(进修)的员工,需在本公司服务满2年,服务不满2年,将扣回相应的报销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费用)。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篇八

一、新员工入职须对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职业道德、行为语言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业务知识培训,经过试用期后适应岗位者留用。

二、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业务培训,需本人书面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否则一切自负。由公司资助的业务培训具体费用处理、请假手续等按公司《职工培训协议书》约定内容执行,资格证书原则上由公司保存。

三、经过批准参加业务培训的员工(非公司安排的培训),在取得考试合格有关证件后,凭发票报销50%学费和考务费,其他费用自理,考试时间按公假处理,学习时间原则上按事假处理。

四、管理处/站应制订每季培训计划,对管理处/站的员工按工种进行分类培训,每个项目主管负责对项目员工进行适时培训。

五、员工在参加管理处/站组织的培训及考试必须按时,认真听讲,管理处/站对培训必须考勤,无故不参加者按缺勤处理,并做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管理处/站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为管理处/站的义务培训员,不得无故推辞。

七、员工在培训和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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