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模板16篇)

  • 上传日期:2023-11-27 06: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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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提前预估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制定计划时,可以采用SMART原则,即目标要具体、可测量、可达成、相关和时间限定。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计划案例,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一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53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79号)。

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机关养老保险?

答: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新的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参保需缴纳的大致费用各单位都作了暂扣。经办工作启动后,就会进行2014年10月1日到启动前这一段时间的参保补缴。

答: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2.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二

1.加强理论学习培训。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将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列入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

通过集中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讨论、知识竞赛、个人自学等形式,探索通过微博、微信、彩信等新媒体新载体,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xx个学时。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和规划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努力争创学习型党组织。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增强机关党员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过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

3.加强党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丰富党员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给机关党员干部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文娱活动、展现自我的平台。充分利用网、电子显示屏、宣传窗、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环境。

二、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条例》、省《实施意见》和《xx市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任务来抓,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责任落实。继续开展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落实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支部(总支)党建工作年度有经费预算,安排有专兼职党务干部;党支部(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不得少于x次,支部(总支)年度召开组织生活会不少于x次。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真正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2.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做好党支部(总支)的换届改选工作,把年纪轻、熟悉党务工作、群众基础好的党员同志吸纳到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中来,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总支)的活力,党支部(总支)换届改选工作于x月底前完成。

3.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强化和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调动支部(总支)书记的工作积极性。抓党务干部学习培训。重视党务工作者技能的提高,通过邀请专家来局举办党建实务讲座培训、配发党建工具书、选派党务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班学习,x月份,组织部分党务干部参加全市党务干部学习培训,x月份,组织部分支部书记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支部书记学习培训,确实提升基层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

加强党员队伍发展管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培训、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20xx年做好xx名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x名发展对象的考察工作,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坚持原则,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教育服务工作。

7.规范基层党务工作。各党支部(总支)要严格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要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掌握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发展党员,党内统计等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党务工作。加大对党建资料特别是图片资料的积累力度,做到工作程序和档案资料规范有序。

三、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及时归纳总结活动有效经验做法,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影响。

2.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联点社区当政策宣传员,技术推广员、矛盾调解员、民意调查员,群众服务勤务员,认领导服务岗位,开展结对联系活动。真正为社区群众提供需要的服务,提供更多的关爱,为社区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3.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按照“工作有序,特色突出,资料规范,阵地标准”的要求,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在领导班子中开展“四讲一争”:(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争先进),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五比一争”(比学习、比党性、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争先进)活动,全力提升局系统党员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为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倾力帮扶惠及民生。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继续认真开展帮扶活动,制定本年度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单位党组织与帮扶村党支部、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的结对帮扶,局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前往联系点进行一次调研解决相关问题。突出抓好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着力解决上学、饮水、行路等民生问题,多办实事好事。指导村党支部建好活动阵地,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认真总结活动经验,不断提高帮扶效果。

四、以推进党内民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构建惩防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等形式,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2.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党章,深入贯彻党员权利,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促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党内生活各项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戒勉谈话、党内询问和质询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让权力在监督约束下阳光运行。

五、以创建文明和谐单位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机关文化。

1.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

一是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做到转变工作作风,精文减会,杜绝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行为。

二是围绕“四德工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局机关开设“道德讲堂”讲座,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

三是广泛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组织争创省、市文明单位活动,结合“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2.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二是做好群团工作。落实党建带“三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自身优势,以富有特色的活动为载体,深化“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委”、“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等创先争优成果,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结合纪念“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开展系列文体活动,提升机关文化品位,不断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三

【单位缴费比例】:20%(部分城市为19%)。

【个人缴费比例】:8%。

【缴费基数规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政策以各省市规定为准),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二、职业年金缴费比例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以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缴费比例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

1、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2、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3、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4、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五、提倡社保与商业保险共同缴纳。

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会保险并不够,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养老年金保险就是要为老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自主养老”的保险产品,对于目前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来说,只有提早做规划,才能享受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常见问题解答】。

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2%,员工个人1%。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0.4%-2.4%(共六档),员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0.8%,员工个人不缴费。

事业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构成;。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温馨提醒:每个城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大部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都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高,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四

20xx年,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计划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三化”水平为目标,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线,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为局各项工作任务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以强化理想信念为根本,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1.加强理论学习培训。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将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列入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讨论、知识竞赛、个人自学等形式,探索通过微博、微信、彩信等新媒体新载体,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xx个学时。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和规划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努力争创学习型党组织。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增强机关党员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过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

3.加强党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丰富党员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给机关党员干部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文娱活动、展现自我的平台。充分利用党建网、电子显示屏、宣传窗、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环境。

二、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条例》、省《实施意见》和《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任务来抓,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责任落实。继续开展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落实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支部(总支)党建工作年度有经费预算,安排有专兼职党务干部;党支部(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不得少于x次,支部(总支)年度召开组织生活会不少于x次。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真正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5.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做好党支部(总支)的换届改选工作,把年纪轻、熟悉党务工作、群众基础好的党员同志吸纳到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中来,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总支)的活力,党支部(总支)换届改选工作于x月底前完成。

6.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强化和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调动支部(总支)书记的工作积极性。抓党务干部学习培训。重视党务工作者技能的提高,通过邀请专家来局举办党建实务讲座培训、配发党建工具书、选派党务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班学习,x月份,组织部分党务干部参加全市党务干部学习培训,x月份,组织部分支部书记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支部书记学习培训,确实提升基层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发展管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培训、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20xx年做好xx名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x名发展对象的考察工作,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坚持原则,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教育服务工作。

7.规范基层党务工作。各党支部(总支)要严格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要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掌握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发展党员,党内统计等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党务工作。加大对党建资料特别是图片资料的积累力度,做到工作程序和档案资料规范有序。

三、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8.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及时归纳总结活动有效经验做法,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影响。

9.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联点社区当政策宣传员,技术推广员、矛盾调解员、民意调查员,群众服务勤务员,认领导服务岗位,开展结对联系活动。真正为社区群众提供需要的服务,提供更多的关爱,为社区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10.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按照“工作有序,特色突出,资料规范,阵地标准”的要求,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在领导班子中开展“四讲一争”:(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争先进),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五比一争”(比学习、比党性、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争先进)活动,全力提升局系统党员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为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1.倾力帮扶惠及民生。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继续认真开展帮扶活动,制定本年度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单位党组织与帮扶村党支部、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的结对帮扶,局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前往联系点进行一次调研解决相关问题。突出抓好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着力解决上学、饮水、行路等民生问题,多办实事好事。指导村党支部建好活动阵地,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认真总结活动经验,不断提高帮扶效果。

四、以推进党内民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构建惩防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等形式,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13.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党章,深入贯彻党员权利,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促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党内生活各项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戒勉谈话、党内询问和质询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让权力在监督约束下阳光运行。

五、以创建文明和谐单位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机关文化。

14.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一是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做到转变工作作风,精文减会,杜绝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行为。二是围绕“四德工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局机关开设“道德讲堂”讲座,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三广泛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组织争创省、市文明单位活动,结合“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5.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一是重视组织建设,系统地健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走访慰问、福利发放、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二是做好群团工作。落实党建带“三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自身优势,以富有特色的活动为载体,深化“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委”、“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等创先争优成果,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结合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开展系列文体活动,提升机关文化品位,不断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五

3.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增减变动等手续。

答:机关、参公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答:如果该单位没有在京参保的话,可以在广西参保。

编制外的工作人员参加什么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六

按照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七

备受关注的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经出台,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2014年10月1号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和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根据养老保险缴纳情况领取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费缴纳由两部分组成,个人和单位都要缴纳,单位为个人缴纳的比例占大头。

南京市人社局养老处处长李春景表示,改革后,个人按照本人上一年度工资基数的8%进行缴费,单位按照该基数的20%来缴费。比如说,个人上一年度的工资基数是6万元,那么个人全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就是4800元,平均到每个月400元,单位则每个月为个人缴1000元。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需缴纳4%】。

《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提到的“职业年金制度”备受关注。记者从南京人社部门了解到,未来退休人员拿到的养老金,就是由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两部分组成。

事实上,“职业年金制度”并不是新兴事物,企业从开始就有年金了。这次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个人按4%缴费,单位按8%为个人缴费,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一样。

如果还是以上一年度工资基数6万元为例,实行职业年金后,个人每月需要缴纳200元,单位为个人缴纳400元。也就是说,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个人每月一共要缴纳600元,单位为个人一共缴纳1400元。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比例:个人缴纳4%,上年度工资基数60000元/年,每年需缴纳2400元/人,每月需缴纳200元/人。

单位缴纳8%,上年度工资基数60000元/年,每年需缴纳4800元/人,每月需缴纳400元/人。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个人缴纳40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200元(职业年金)=600元。单位缴纳100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400元(职业年金)=1400元。

【缴满15年可支取养老金老人老办法待遇不受影响】。

据了解,只要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了,考虑到前后政策的衔接,这次改革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2014年10月1号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发放养老金,2014年10月1号之后退休的人员按照改革后的新政策发放养老金。

改革后的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确认由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组成,包括如何界定缴费年限等具体的实施细则,近期将出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八

201x年xx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乡党委201x年党务总体目标和要求,积极抓好党支部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组织和作风建设。

1、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为学习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制定学习规划,系统地选定学习内容,认真安排好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将支部学习与自学有机结合,每名党员要有学习心得体会。

2、以继续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重点,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习过程中,要体现学习形式的多样性;结合各项专题教育,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党建例会、组织生活会,有重点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为实现这一目标,党支部将认真按照制订的学习计划,以创建“学习型”为抓手,将理论学习和提高自身素养相结合,找差距,抓落实,全面提升全体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二、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推进支部的精神文明建设。

党支部要积极响应乡党委的号召,积极参与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并以开展"做人民的好党员,创先进的党支部"活动为载体,抓支部内创建工作,搞好班子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经济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队伍公开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来规范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创建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支部的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支部的凝聚力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战斗力,为全村事业的创新提供组织保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建理论、听取形势报告等活动,加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感、使命感的教育,并结合工作,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监督和互助机制,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今年,党支部将继续开展好对贫困帮扶对象的结对帮困活动,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四、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夯实党的群众基础。

1、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坚持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制,对不安定因素的要加强分析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大局稳定。

2、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使全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出现新的局面。

3、认真抓好民兵、共青团、妇联工作。以学习教育为载体,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做好"党建带群团"工作,结合新的形势与任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关心群众生活,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在"三八"妇女节前后开展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文件,提高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开展党性党风教育,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意识,切实加强党风建设。开展在家里做一位好成员,在社区做一位好公民"活动,不断加强对在职党员的双重管理;健全支部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3、实行党、政务公开,把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多渠道、多方位的有效监督体系,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落实层层负责、责任追究制度。

4、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六、加强组织建设,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

充分发挥社会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勇挑重担,在工作中发挥潜能;对要求上进的积极分子,积极做好教育培养工作,组织他们参加乡组织举办的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争取"七一"前吸收条件成熟的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对支部内的预备党员抓紧培养和考察,做好按期转正工作,继续依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九

为全面推进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xx县县直机关工委20xx年工作要点》,结合201x年全县工会工作目标任务,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为目标,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关键,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更好地服务泾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要点。

(一)坚持理论先导,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1.切实抓好重大理论学习宣传。巩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果,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章》的学习教育作为党组织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党员培训的必备课程。坚持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利益问题、本单位部门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务求实效。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利用党组中心组丰富的理论学习成果,改进和创新学习形式,采取多途径、多形式推进学习活动,保证学有所获、学有所成,营造机关良好的学习氛围,为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奠定基础。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巩固和扩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积极做好“三级联动”抓机关党建工作。

1.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党新要求和县委的工作部署,把服务群众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根本价值导向,继续开展“佩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认真抓好支部与两个村支部结对共建工作,在服务中心和大局工作的同时,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积极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五好”基层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争创成功。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管理的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培养与党性教育。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和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继续推行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做法,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做好困难党员的帮扶工作,落实好离退休党员的各项待遇。及时做好党员组织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确保工作正常有序。

4.继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深入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深化党务公开,进一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积极抓好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评议工作。认真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

5.积极开展党员活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营造健康文明、生活活泼、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机关效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落实深化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工会“为民”的意识,积极履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顺民意、解民忧、排民难、增民利,努力把各项工会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30条及本局制定的八项具体要求,大力弘扬锐意进取、顽强拼搏,自警自律、清正廉洁的作风。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服务、为民、务实、清廉”的从政观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增强机关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品格。强化党纪教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政令畅通。认真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严格遵守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定。深化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顾大局、守纪律的服务意识,从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十

备受关注的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经出台,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10月1号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和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根据养老保险缴纳情况领取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费缴纳由两部分组成,个人和单位都要缴纳,单位为个人缴纳的比例占大头。

南京市人社局养老处处长李春景表示,改革后,个人按照本人上一年度工资基数的8%进行缴费,单位按照该基数的20%来缴费。比如说,个人上一年度的工资基数是6万元,那么个人全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就是4800元,平均到每个月400元,单位则每个月为个人缴1000元。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需缴纳4%】。

《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提到的“职业年金制度”备受关注。记者从南京人社部门了解到,未来退休人员拿到的养老金,就是由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两部分组成。

事实上,“职业年金制度”并不是新兴事物,企业从开始就有年金了。这次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个人按4%缴费,单位按8%为个人缴费,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一样。

如果还是以上一年度工资基数6万元为例,实行职业年金后,个人每月需要缴纳200元,单位为个人缴纳400元。也就是说,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个人每月一共要缴纳600元,单位为个人一共缴纳1400元。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比例:个人缴纳4%,上年度工资基数60000元/年,每年需缴纳2400元/人,每月需缴纳200元/人。

单位缴纳8%,上年度工资基数60000元/年,每年需缴纳4800元/人,每月需缴纳400元/人。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个人缴纳40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200元(职业年金)=600元。单位缴纳100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400元(职业年金)=1400元。

【缴满可支取养老金老人老办法待遇不受影响】。

据了解,只要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了,考虑到前后政策的衔接,这次改革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月1号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年10月1号之后退休的人员按照改革后的新政策发放养老金。

改革后的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确认由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组成,包括如何界定缴费年限等具体的实施细则,近期将出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十一

201x年,xx市政协机关支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政协机关党总支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政协党组提出的“围绕核心、服务中心、反映民心、凝聚人心”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五型三化”机关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保障。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努力提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生动性,不断增强政治素质、理论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

1、丰富学习内容。进一步拓宽学习领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市党代会、市“两会”和三级干部大会以及其他一些重要会议的精神;认真学习研读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理论;积极学习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2、强化学习机制。建立健全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开展“三个一”(读一本书、听一次专题讲座、写一篇学习体会)学习活动,并充分利用常委会议、主席读书会、形势报告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机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广泛学习;进一步充实完善网上《学习园地》,积极运用现代信息网络途径,拓展干部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健全台帐制度,并作为活动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努力推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3、营造学习氛围。明确一位党支部成员作为宣传信息员,专门负责向市直机关报道相关工作,并及时将一些学习工作和活动内容在网站上发布反馈,积极构建新的宣传平台和宣传策略,让所有机关党员干部溶入到浓浓的党支部教育活动中来。

二、突出重点,加强组织制度建设。

机关党支部要把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

1、加强党支部、党小组建设。按照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的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发挥党小组作用作为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求各党小组积极组织活动,每个季度要活动一次。

2、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力求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入党。要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党性观念、宗旨观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挥党员在政协组织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开展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继续加强新党员的发展工作,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党章和市委、市直工委有关规定,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费收缴各项制度,强化“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一员双岗”制度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用科学的规章制度管事、管人,有章可循。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与市直机关工委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与组织各项活动。

三、求真务实,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条禁令”以及市委的贯彻意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要求,加强与农村、社区、企业的联系,努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严肃工作纪律。严肃机关各项工作纪律,倡导节俭、务实和创新精神,提高办文、办会、办事工作效率。切实转变作风,从领导干部抓起,从每个党员做起,把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履行工作职责和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改进服务态度和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市政协机关的影响力。

2、密切联系群众。牢固树立向人民群众学习的理念,积极提倡党员走进企业、走向农村、走入社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反映群众要求,开展“双千双百”进村入企走访活动,积极主动地协助市政协领导,认真抓好市政协机关共建结对的村、社区建设工作,深入调研、走访、了解和掌握情况,帮助协调相关问题困难的解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尽力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难题。

3、深化“五型三化”建设。围绕“五型三化”机关建设要求,通过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成效,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不断深入。

四、惩防并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倡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严格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形成情趣健康、严以律己的风气。

1、加强党员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党纪、法纪、政纪和勤政廉政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5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从政道德观,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和政协机关实际,机关支部要制定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目标和责任追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和落实工作,利用民主生活会,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年终搞好检查考核。

3、加强党内民主工作。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落实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工作效能、服务质量的监督,把监督贯穿于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

4、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继续搞好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活动,以荣获xx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和xx市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开展形式活泼、载体丰富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培育廉政文化理念,促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不断取得新进展。

五、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会、妇女组织工作的领导,支持帮助开展工作,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作用。坚持以党建带动工会和妇委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支部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切实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发挥摄影、乒乓、书画等兴趣小组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活动;节日期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有关文体活动;与有关单位开展联络联谊活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各项活动。进一步倡导健康向上的工作生活理念,积极开展有益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的文娱文体活动,活跃机关干部职工生活,为构建和谐机关注入活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十二

养老保险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在首都之窗发布了《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其中明确,养老金计发设立2019年过渡期,以保持待遇不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方案则明确指出,本市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2019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2019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设立2019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的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及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本办法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019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方案称,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具体包括: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相同)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本办法实施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退休补贴标准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则予以确定。

此外,方案中还提出,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项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及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十三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出了适应我省的明确意见及要求,旨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切实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鲁俊介绍,转移接续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省流动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基金的转移额为个人缴费部分按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在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方面,参保人员在由相应的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时,转移本人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累计记账额,继续由转入单位采取记账方式管理。参保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在非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或者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保障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参保人员由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后,原实账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转移接续,同时新就业单位后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可采取记账方式管理。

此外,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参保人员同时存续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清理。

延伸阅读。

1、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

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应额度养老金。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养老金调整政策中,对桑植、新晃等14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月补发10元3、高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各地对已经高龄的退休职工增加发放额度。

二、新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1、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2、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范围建国以来从企业、事业、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到社会上的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3、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目标,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的。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十四

20xx年xx公司党支部的主要工作将紧紧围绕企业生产、技术及经营等主要工作展开,配合企业落实好“严细实恒”的管理方针,积极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拓展党组织服务功能,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中创先争优,在推动自主创新中创先争优,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创先争优,在服务党员、服务企业、服务员工中,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促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加快发展步伐。

一、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及廉政建设。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的学习、贯彻、落实建华公司党总支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我公司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利用良好学习氛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和干部的政治素质。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健全严格的约束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员管理,党员活动和党员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要求支部每位党员都能做到挑得起担子,树得好榜样!

4.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凡要求群众做到的事情,党员干部自己要率先垂范,凡要求群众不做的事情,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自己绝不越“雷池”一步。

6.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经常以高标准严格要求党员。给党员压担子,促使每个党员在岗位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技术水平上,要走在前面,做到要在业务工作中有说服力。

7.充分发挥工会及团组织作用。党支部继续做好引导和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知识水平,培养开拓性创新精神。

1.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职代会精神、公司及建华公司党总支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和有关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党员的思路觉悟和知识水平。

2.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目前,xx公司党支部申请入党人员共1人,认真确定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3.搞好本年度支部及党员的考评工作。

4.全体党员要上下齐心协力完成公司全年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

三、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1.健全明确的责任管理机制,党建工作要层层责任到人,要坚持从严治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2.健全“两会一课”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开展党课。“两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搞好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民主意识,公众监督意识和主人翁的责任感。各支部委员要注意工作方法,积极为员工排忧解难,还要认真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大力宣贯公司企业文化,引导员工为企业的发展发挥主观能动性。

4.按要求组织党员过好每季度组织生活。

5.必须从严治党,党员干部要带头搞好廉洁自律,要把反腐败斗争同纯洁党的组织结合起来,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坚强的堡垒,群众中的旗帜。

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

2.每年至少二次有针对性、时事性对党员进行培训。

3.继续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4.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积极动员先进职工群众加入党组织,为党的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增强党的活力。

五、20xx年各季度工作安排。

第一季度。

组织好20xx年终总结工作。

组织好职代会的宣传及学习工作。认真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大制定的各项方针。

组织好本季度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章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教育。

第二季度。

进行自评,并做好年中总结工作。

组织支部党员再次学习党的“十九”大制定的各项方针。

组织好本季度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第三季度。

组织好第三季度党员学习。

第四季度。

对各党员进行考评。

组织好年底总结工作。

了解支部困难职工情况,组织慰问困难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十五

年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目标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实行依法行政,加强中心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平安单位”如下:

四无:

(1)实现无可防性重特大刑事案件;(2)无重大刑事犯罪;(3)无重大安全生产、火灾和交通事故;(4)无在全系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两好:

(1)防范队伍好,防范措施好,安全设施好,治安秩序好;(2)内部干部职工队伍稳定,不发生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四、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作为执政为民、保一方平安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好,纳入中心的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宁俊芹主任任组长,王小梅副主任副组长,徐方远、王晓红、高蓉蓉、胡金妹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性的综合、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服务、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方远担任。

创建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检验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和认真实践积极的稳定观、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明确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思想认识。要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平安建设的实效。

2、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作为质检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使人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的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3、打防并举,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关心得问题,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深化政务公开,全力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促安定、保稳定。

4、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和禁毒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办事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

5、建立健全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必要的制度是创建工作的关键。因此,必须制订相应的各种制度,如年度目标管理计划,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直接责任人制度、综治办公室工作制度、安全文明创建系列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综治考核、奖惩制度等,以制度促进创建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篇十六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18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xx〕53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xx〕79号)。

答: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新的制度改革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参保需缴纳的大致费用各单位都作了暂扣。经办工作启动后,就会进行2014年10月1日到启动前这一段时间的参保补缴。

答: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2.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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