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汇报(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6-06 15: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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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汇报篇一
20xx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资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开工建设新项目,超前做好明年的项目储备,力争在20xx年底实现主要以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结合中心村建设,兼并发放差别化租赁补贴,基本解决我县现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一)多渠道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1、20xx年在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重点在望远工业园区,数量216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标准达到: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供电、供水、供热、有线电视等设备并能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2、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协调望远工业园区“望远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自主建设150套公共租赁住房,要求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室内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其主要解决园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实行租金收益、产权共有机制。
(二)认真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严格考评制度,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后差别化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三)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年底累计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户537户。
(四)及时向自治区建设厅住房保障处报送我县住房保障月、季、年度报表工作。
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加快建设步伐,尽最大力度提前安置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拆迁家庭的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差别化租赁补贴为辅。
(一)继续做好差别化租赁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做好20xx年度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后差别化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二)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重点是“杨和新村三期、四期”、“杨和康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898户住房建设,望远工业园区“陆坊小镇”294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确保望远工业园区内“望远中小企业创业基地”15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加大杨和新村三、四期、杨和康城20xx年度在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20xx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我县住房现状、近期住房建设及房地产市场发展及中心村建设状况,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四)积极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的同时,重点做好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及自治区投资补助租金。依法使用中央投资补助专项资金,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
(五)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住房保障档案整理工作,建立保障对象基本信息电子档案。按时完成制度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并严格做到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审核工作程序,确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基础信息库,做到一户一档,实现动态管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规范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
(三)强化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复核工作,健全退出机制。严肃纪律,确保各项政策正常实施。及时将中央、自治区财政拨付的公共租赁住房差别化补贴专项资金发放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用于租赁住房。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扩大保障性住房房源。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汇报篇二
20xx年,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建设保障房80套(其中:廉租房20套,公租房6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万平方米(112户)。根据县委关于分解落实《县委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及责任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20xx年新建20套廉租房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正在工程基础施工。
2、20xx年新建60套公租房项目已确定代建企业。
3、20xx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房屋拆迁工作的79%。
1、廉租房项目9月30日前完成基础施工,12月31日前完成房屋主体封顶。
2、公租房项目12月31日前完成房屋主体竣工。
3、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8月30日前全面完工。
为确保我县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全面竣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我们将统一认识,按照“快、准、实、早、重”的要求,围绕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狠抓进度,科学安排施工,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做到早谋划、勤协调,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对施工单位督促检查,实行工期倒排,各负其职等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工期进度。
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每天有专人在施工现场,每星期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平时还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抽查,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及时指出、纠正,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
4、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资料的可靠度和真实性的随机抽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工程建设关键部位的质量抽检和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查,把好质量监督关,坚决贯彻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5、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按照合同对监理单位进行违约处罚,必要时追究监理人员个人责任。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汇报篇三
20xx年-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党组主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以解决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为目标,按照“政策引导、群众自愿、应改尽改”的原则,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圆满完成了目标改造任务,筑牢了群众住房安全底线。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落实上级危房改造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住建厅《关于解决住房安全有保障(危房改造清零行动)突出问题有关保障措施的通知》和郑州市城建局《郑州市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转发印发上级部门关于危房改造的相关文件,强化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标准,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精心部署落实危房改造工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工作,开展了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回头看”、全县“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排查、危房改造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专项集中整治等活动,以危房清零为主线,通过排查整改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资金投入和涉及人次情况20xx年以来,我县累计改造危房652户,其中,c级357户,d级295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43户,其他三类人员409户;县级累计补助资金万元。
一是20xx年—2017年危房改造情况: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取消郑州市中牟县“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批复》(豫建村镇号)精神,我县未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二是20xx年危房改造情况:20xx年累计改造危房280户,其中c级115户,d级165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5户,其他三类人员175户;县级累计补助资金万元。三是20xx年危房改造情况:20xx年累计改造危房300户,其中c级209户,d级91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5户,其他三类人员185户;县级累计补助资金万元。四是20xx年危房改造情况:20xx年累计改造危房72户,其中c级33户,d级39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3户,其他三类人员49户;县级累计补助资金万元。
(一)定期听取汇报,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了危房改造周例会制度,明确阶段任务目标,对危房改造过程中的问题,在会议上及时通报,积极会商研判,解决了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房、自身无能力改造、社区建设村庄危房改造等具体问题;同时强化时间节点,下发具体任务,将阶段目标量化细化,确保各乡镇工作有方向、有目标。
(三)开展住房危险等级全鉴定,确保农村住房安全。按照住建部财政部_扶贫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危房等级鉴定“回头看”,依据县扶贫办提供的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逐户开展房屋危险等级鉴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鉴定全覆盖。采取挂牌等形式,逐户标明房屋危房性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等信息。20xx年通过对全县32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五保户等4类人员的住房全鉴定,鉴定需改造c、d级危房216户(20xx年第二批),并于20xx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危房改造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专项集中整治等活动,全面查摆纠治住房安全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采取多种方式排查掌握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相关问题线索,听取广大群众在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真正把问题摸清楚、分析透,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围绕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推动责任落实,消除在建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对关键环节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增强了问题整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落实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巩固危房改造成果一是对照县扶贫办反馈的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及整改清单,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省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巡视问题清单、2018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河南省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河南省存在问题、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郑州市的问题和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清单等反馈问题和问题清单。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落实问题整改工作,逐项进行梳理,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共认领涉及问题12个,其中5个需整改,7个需重点防范,并根据问题认领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和防范措施,目前认领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根据巡视、考核反馈问题及其他地区存在突出的问题,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举一反三,对2011年以来县域内已完成危房改造的1852户群众的住房使用情况、户档资料建立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避免同类问题在中牟县重复发生,累计排查发现问题13个,目前也已全部整改完毕。
(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农村住房安全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问题整改为抓手,以集中整治和房屋全鉴定为依托,20xx年—20xx年共计改造危房652户,实现了危房存量、动态“双清零”。20xx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收官之年,我单位作为“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行业责任单位,将继续严格落实省市县下达的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立足本职,把农村住房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排查抽查和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危房改造“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农村住房安全,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助力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围绕建档立卡平困户等四类人员住房安全有保障总体目标,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方案,加大“回头看”频次,实现全覆盖,定期对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人员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整改质量和整改效率,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房不危,坚决兜牢群众住房安全底线,为我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汇报篇四
(一)严格农村住房安全核查认定鉴定。按照《甘肃省贫困县退出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办法》、《甘肃省贫困退出安全住房评定标准及办法》(甘建村[20xx]505号)、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贫困退出验收房屋认定工作的通知》(张市建村〔20xx〕434号)、《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和《房屋状况评定解释说明》文件要求,20xx年我局抽调相关部门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农村住房安全鉴定领导小组,对全县万多户农房安全性进行了核查鉴定。20xx年为进一步掌握全县农户住房动态变化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我局抽调技术人员组成8个认定鉴定技术指导小组对10个镇所有农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筛查认定鉴定,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贫困家庭农户住房进行筛查认定鉴定,根据鉴定要求逐户认定房屋级别。同时,对已出具的《住房安全认定(鉴定)表》不定时进行“回头看”,对遗漏、丢失、错评、信息填写不全的我局与各镇共同重新认定鉴定,并及时补充完善《住房安全认定(鉴定)表》。为确保我县农村既有彩钢房屋的安全使用,根据《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xx-20xx年)》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兰州交大设计研究院对全县467户农户主要住房为彩钢房的农房统一进行了安全性认定鉴定,并出具了《住房安全等级鉴定表》。
(二)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动态巡查检查。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xx-20xx年)》要求,我局研究制定并多次修改完善后下发了《民乐县农村住房安全巡查检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农村住房动态巡查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好每季度定期督查、日常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镇农村住房安全动态巡查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镇严格落实每月定期巡查和平时不定期检查制度。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进行动态巡查检查。高度关注返乡定居农户住房安全情况。重点监测建设年代时间较久的老旧土坯房、土木结构住房、地质灾害易发隐患区域住房,确保了农房态监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大新增危房改造力度。通过农房安全性核查认定鉴定和动态巡查检查,排查出的新增危房及时上报县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完成要求时限。为了确保新增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我局安排科级领导干部和业务干部组成督导组分组包镇负责开展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工作,对新产生危房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危改质量。明确提出属于c级危房,指导农户按照《甘肃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技术导则》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加固,通过经济实用的方式改善农户居住环境,防止因新建住房而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属于d级危房,我局与各镇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农户的宣传动员工作,控制新建住房面积,按照住房和城乡_《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相关规定技术要求建设,防止因新建大面积住房而导致家庭困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的程序进行,即农户申请、村组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补助资金根据贫困类型实行差异化补助,改造验收合格后,财政局审核后补助资金通过农户“一折通”直接补助到户。
为切实解决我县农村“视觉贫困”,20xx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民乐县拆旧除危消除农村“视觉贫困”工作方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促各镇对外观老旧的“视觉危房”加大整改力度,对长期空置闲置危房、外观老旧农房、破旧围墙通过局部提升改造、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拆旧复垦等方式进行了整治。根据《民乐县拆旧除危消除农村“视觉贫困”工作方案》、《民乐县拆旧除危消除农村“视觉贫困”工作验收方案》文件要求,县政府组织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住建抽调人员分组对各镇已初步验收的拆旧除危情况逐村逐户实地进行了核实验收。止目前,全县共拆除长期空置、闲置房屋920户;新修存在安全隐患院落危墙3381户、米;维修破旧危墙199户、米。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拆旧除危整治工作,不断改善了全县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升了村容面貌,实现了我县所有农户住房均已达到a级或b级安全住房的目标。
由于我县地处沿山特殊的地理位置,气候环境复杂多变,夏季、秋季降雨量大,冬季寒冷,下雪频繁,农户住房安全性存在不定时的动态变化,可能会不定时产生新的住人危房和空置危屋。今后我局与各镇将继续按照《民乐县农村住房安全巡查检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督促各镇严格落实每月定期巡查和平时不定期巡查制度,做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巡查检查,切实将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发现一户,核查一户,解决一户。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汇报篇五
年初以来,在市政府和市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坚持“管委会决策、财政监督、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的管理原则,坚持“创新发展思路、完善运作体制、控制运营风险、提升管理能力”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宗旨,依法加大归集扩面和个贷工作力度,全力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和风险防范,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全体职工的不懈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工作指标,为保障民生、促进城市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10月底,我市单位总数2087户,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1,727户,单位制度覆盖率达83%,在职职工万人,参缴职工10万人,职工覆盖率为70%。本年归集公积金84,661万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29,300万元。本年支取公积金8,769万元(其中购建房支取4,277万元,还贷支取1,434万元,离退休等支取3,058万元)。累计支取公积金46,575万元,累计归集余额182,725万元;年度发放贷款16,939万元,支持1,112户职工购建自住住房11万平方米;回收贷款11,356万元,贷款余额68,652万元。累计发放贷款140,105万元,共支持15,555户职工购建自住住房141万平方米。逾期贷款36万元,逾期贷款率为,银行存款余额114,073万元。本年业务收入4,083万元,业务支出2,908万元(预提支付职工利息2,778万元,预提委托贷款手续费130万元),增值收益1,175万元。
(一)依法加大归集力度,不断规范缴存行为。
二是规范公积金账户管理。为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准确性、详实性和唯一性,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公积金管理的透明性,年初以来对职工个人信息不准、不详以及因工作调转产生重复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共更正个人信息503人次,合并重复账户358个;
三是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提高到7%,较原来提高两个百分点,今后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条件下,逐年提高缴存比例。年度新增缴存单位27户,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较上年提高。新增缴存职工万人。
(二)依法核算,精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一是依据《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细化管理,账目日结月清,数据每日定时备份;坚持对账制度,每年向单位和职工发放对账单,保证“中心”、银行、个人账户账账相符,账实相符,6月30日为全市职工计息2,633万元,核算准确无误;
二是严把资金出口关,协调各承办的银行严格控制大额支取,凡持“中心”(或派出机构)出具的现金支票到各公积金业务承办的银行(或分支机构)办理现金款项支取业务,支票面额在20万元以上的,需出具经“中心”批准的《大额现金支取审批单》,否则不予办理现金支取业务,如银行违反此协定办理大额现金支取,出现问题和产生的后果由银行负责;
三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修订了《x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确定了职工在12种情况下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凡符合提取条件并能提供所需要件的,均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对重大疾病、租房职工给予政策倾斜,可以支取公积金,使公积金管理更加人性化;
四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做到内审工作日常化,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程监控,定期对发生的所有业务进行稽核监督,年度稽核提取业务1823笔,贷款业务1112笔,稽核率为100%,保证了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作。
(三)依法放贷,强化风险防控,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提供资金支持。严格执行《xxx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不断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一是严抓贷前资信调查,重点审查贷款资格、借款人经济状况、还款能力和抵押物等要件是否真实有效等具体情况,坚持实行信贷员初审、科长复审、稽核、主管主任签批的“三级”审批制度,切实强化了贷款全过程的风险防范;
二是定期通报逾期贷款控制信息,对风险动态及时进行跟踪分析,适时提出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与市人民银行沟通,引进了贷款征信查询系统,建立了贷款比对分析和风险预警跟踪机制,为贷前风险评估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是坚持实行贷款责任追究和贷后预警、提示、催收机制,设专人采取电话催收、发函提示、上门约谈等措施进行清收,对屡次催收未果的,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年度发放贷款亿元,贷款逾期率为。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电算化管理水平。
一是更新系统硬件,保证数据安全。购置了两台应用服务器,两台数据服务器,一台备份服务器。其中应用服务器和数据服务器设置双机热备,一旦正在使用的服务器出现问题,可瞬间切换到备用服务器继续工作,保证数据的安全和业务的正常办理。购置了磁盘阵列和磁带机,数据通过数据服务器操作直接存储在磁盘阵列上,每天下班前存储到磁带机上,双重保障确保数据安全,另外系统管理员随身携带备份数据,确保数据万无一失;
二是今年更新管理系统软件,以科学化、先进化手段管理公积金。随着科技进步、技术更新,管理模式的不断升级,为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采购了新一代管理系统软件,目前软件程序已开发完毕,正在进行数据切割分析,近日将进入软件上线阶段。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汇报篇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构建和谐的目标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解决我区公办学校教师和干部职工住房困难,不断提高和改善我区公办学校教职工居住水平。
为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我局成立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
申购余房对象:本次余房申购对象为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区教育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20xx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未享受房改或参加集资建房的教师和干部职工。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报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余房申购的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城镇职工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的规定》(琼办发〔1994〕27号)的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特级教师,可申购100㎡或85㎡住房;被评为(任命)一级教师、科级干部,可申购85㎡住房。其他干部职工可申购85㎡住房.
暂按《市物价局关于市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2号)、《市物价局关于市侨中里教师公寓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3号)、《市物价局关于市白沙门园丁大厦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4号)文件暂定预售价格为:侨中里教师公寓3900元/㎡,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3950元/㎡(以上三个项目的价格均不含车位)。楼层价差为:一至七层和顶层按基准价计,从八层起(含第八层)每增加一层每平方米加10元。住房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决算结果为准,多还少补。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市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方案》下发,各学校(单位)务必在显目位置张贴此方案,做好宣传及部署工作。直属公办中小学校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截止20xx年2月2日前报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侨中里教师公寓15套100㎡余房,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200套85㎡余房。
(一)首期购房款缴交的标准及时间
首期购房款缴交标准:100㎡缴交12万。85㎡缴交10万。首期购房款缴交时间:申购人选房后,应在选房次日起10天内,到指定银行缴交首期购房款,并将缴款回执单及时送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601室申购经办人确认,并领取缴款收据。
(二)贷款方式付款
申购缴交首期购房款后,其余房款可以向银行贷款支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具体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如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足所应缴的其余房款的,购房者应在三日内补足。
(三)分期付款方式付款
1.“侨中教师公寓”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7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六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
2.“新大洲教师小区”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七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8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申购人交付首期购房款后,由于其他原因需办理退房、退款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局审查小组审核、市局领导批准后办理退房、退款手续。房款结算:房屋面积以市房产部门测绘(含公摊)为准,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部门的审计决算结果为准,缴交房款多还少补。申购人如未按规定时序付款,按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处理,经市局领导小组审核后,退回已预付的购房款,退还活期利息。
余房分配由区教育局派人,按分配给本区余房的套数抽签选定房号,再按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第一号、第二号…..依次类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最终确定选择房号的顺序号。如果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排名抽签的,在同分的范围内排名自动延后。第一顺序号为第1个开始选择房号,依次在标准房号当中任意选择一个房号,房号选择好后,工作人员将已被选择的房号及时公布,选定好房号后不能变更。在第一顺序号选择房号时,第二顺序号申请人由工作人员带领下候场。第一顺序号选择好房后到现场登记处登记,余下依次类推。所有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为了确保本次保障性住房余房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顺利完成分房任务,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分房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汇报篇七
20xx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协调推进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快建设进度,督促问题整改,持续稳步推进全市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时完成年度预定目标。现将20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核查住房安全保障情况方面。于7月初,通过国家扶贫办、住建部脱贫攻坚小助手及住建厅“桂农安居”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实现住房保障方式全覆盖。10月中旬通过视频抽查、实地入户和乡镇交叉检查等方式,逐户筛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鉴定情况和住房情况,确保我市贫困户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二)自治区下达危改任务方面。我市全程紧盯农村危房改造开竣工任务,在疫情期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户。期间持续强力推进拆旧工作,根据各县(区)上报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市共拆除2009年以来农村危旧房座。
(一)多措并举,“点线面”推进危改进度。坚决贯彻落实何辛幸书记在罗城县提出的“倒排工期,挂牌作战”指示精神,使工作职责、任务时间、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强有力推进各县(区)工作落实。采取“政府代建”“企业捆绑代建”等政府企业代建硬实力保障模式,从面上整体推进;以屯级为单位各个击破连成一线的方针,采取任务清零图上墙明确责任人,架设溜索轨道打通运输线路、镇干部驻点跟踪协调督战等办法切实解决根本问题;针对交通不便、缺乏自建能力的残疾人、五保户等独户,以“轻钢房代建”的办法开展“破袭战”,通过“以点连线带面”的工作思路,在短时间内形成“点线面”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克服重重困难,于5月底完成全市危改房基本竣工。
(二)抢抓时间,克服困难追赶进度。因全球范围内新冠肺炎情爆发,给我市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带来如石料、人工,机械严重紧缺等阻点,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为抓好复工复产宝贵时机,我局先后印发《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挂牌督战实施方案》、《20xx年河池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至各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并编制《河池市20xx年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表》,加强指导各县(区)要在疫情期间做好安全防护的同时,聚焦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坚决落实“住房有保障”“危房不住人”的原则要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一线,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落实,加快危房改造进度。于4月15日,我市危房改造开工率已达100%,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深入基层,选派精干奔赴一线。为了核验县(区)对危房住人、危房改造进度、材料归档不全、各类标识牌填写不规范不上墙、建设面积未达标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指示下,市住建局集结精英力量奔赴一线,以督代促,形成尽锐出战、全员参与、狠抓落实的决胜决战脱贫摘帽浓厚氛围。一是于1月份期间,从各县(区)抽调业务骨干40人,组成4个督导组,分别赴各县(区)开展为期半月住房安全保障督促和指导工作。二是自3月1日起,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安排下,市住建局选派7名业务骨干,历时1个月走访大化县16个乡镇、罗城县11个乡镇、都安县19个乡镇,做到乡镇全覆盖、预脱贫村全覆盖。三是自4月初起,严格落实联点包片作战方案,派出精干业务人员15批次,83人次,历时5个月重点到各县(区)预脱贫县或重点县进行服务指导,找出短板弱项,把问题解决在战斗一线。期间开展两次全市调研指导,实现各个县(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全覆盖。四是于10月份期间,市住建局抽调15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等3个未脱贫摘帽县,与自治区住建厅联合组成核查组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实地入户排查工作,做到“不落一村,不漏一户”全覆盖。
(四)整体发动,打好旧房拆除攻坚战。旧房拆除工作全市整体一盘棋,统筹谋划、总体推进。要求各县(区)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旧房拆除工作,是从根源上杜绝贫困户住危房的重要举措。一是各县(区)高度重视,做好前期工作。实地核实农村危房改造无房、连体房、生产性用房、传统(古)村落等保护性住宅和近期应折旧等户数信息,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二是集中人力、物力、精力开展攻坚行动,做好钩机、铲车设备、施工队伍等前期准备,宣传好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工作,做通一户,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拆除一户。三是建立拆旧工作台账,收集前、中、后对比照片;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做到取信于民。四是精准锁定拆旧对象,逐户、逐村、逐乡、逐县“清零”。确有特殊原因难以拆除的,必须张贴危房待拆警示牌,并封好门窗,清空生活物品,杜绝贫困户危房生活生产。五是对无能力拆除旧房的危改户,施工队与农户签订待拆协议后,由专业的施工队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统一拆除。六是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干部盯人”的措施,责任领导干部要加大入户回访频率,防止贫困户住新房又住旧房的“两头跑”现象发生,守住“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这条红线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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