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优质15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5:4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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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科学的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达成目标,实现我们的愿望。我们可以参考一些成功的案例和经验,来提升方案的质量和可行性。方案的实施需要领导者的指导和全员的参与。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一

46。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硬措施,打好组合拳,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数量与含金量并重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投资、建设、创业创新等重点领域,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

按照《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探索推进。

ppp。

1/3。

年版)》,规范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做好“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服务平台”企业投资项目在线核准及备案试点工作。利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开展招投标报建、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利用“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开展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投资审批信息化进程。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办法的通知》(渝委发〔。

2014。

5

2013。

16。

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市里的相关规定,取消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发布的收费项目清单,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指导和督促区级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收费的政策措施。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区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改革,实现“一照一码”。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前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委托登记权限下放承接准备。充分利用小微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小微企业库、申请扶持导航和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功能。推进企业设立领域网上行政审批,建成企业设立领域网上行政审批系统,逐步实现企业设立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

“三评一查”清理工作,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建立教育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学校强化依法办学意识。在决策咨询、学校管理、师资培训、特殊人群服务、办学绩效评价等方面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形成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后补助”和“间接补”。推动以企业创新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产品模式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帮扶和奖励力度。推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推动属地科研机构和企业新建研发机构的大型实验检测仪器设备以及人才、信息等优势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向社会开放。推进科技金融融资服务。争取市级引导基金支持,推动建立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

创新文化服务大众演艺载体,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推行公共文化服务物联网平台服务。

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改革。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应急、妇幼健康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药品交易制度;按全市分级诊疗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分级诊疗改革试点。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制度建设;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公立医院实施绩效工资行业指导意见,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和计划生育管理改革。

2014。

46。

号),协调推进体育与旅游、医疗、会展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拉动体育消费。全面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赛事审批,打破社会力量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的制度壁垒,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办赛主体多元化的体育赛事体系。规范各单项体育协会的服务收费,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清理规范体育类职业资格认定,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

按照。

“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制定企业公示信息、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暂行细则,开展市场主体年报信息、企业即时信息等公示情况的抽查工作。出台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部门内综合执法,探索城市管理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运用工商部门经济户口、监管执法、消费维权、信用信息等大数据,制定分类监管标准,构建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平台,开展网格分类监管工作。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围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培育市场主体、强化财税政策优惠和财政资金引导、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提供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任务。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和完善各项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6

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等。

3

个功能组。

协调小组要发挥好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抓好本领域改革工作的统筹,研究出台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改革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

“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

各级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行业和本部门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二

只有比别人更早、更勤奋地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全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xx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三

2015。

2015。

22。

号)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一系列改革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抓住要害,攻坚克难,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采取硬措施,打出组合拳,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力破“中梗阻”,打通政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

+

监管”新模式。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确定行政权力边界,建立一个权力有限和定位恰当的政府,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乘法”,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激发市场新活力,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市级全面取消

“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依法继续取消和下放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指导县(市)、区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建立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基础上,依法强化动态管理。编制市政府部门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证照管理政策,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黑龙江省

2015。

+

技术”方式的有效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

切实减少我市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全面取消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我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机构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停止与上述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相关的考试、鉴定活动。根据国家公布的目录清单,建立我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并公开,对全市职业资格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清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建立我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及时更新、调整、公布。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确定的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逐步形成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发展,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建立健全职业资格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科学设置、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职业资格监督管理体制。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监管途径及相应的惩戒措施,建立问责机制,促进全省职业资格监管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按照国家、省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减少项目数量。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对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应当一律予以取消;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编制公布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协同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证合一”登记工作,实现“一照一码”。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严格依法登记。加快建立完善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工作协同机制。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简化外商投资设立程序的相关规定。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指导各地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推动建立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指导督促地方落实我省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统筹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开展企业登记网上申请试点。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服务对象的实际诉求,找出制约发展的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着力解决在推动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

“双引擎”,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行为并督促整改。研究出台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措施。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提出进一步清理意见。

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积极学习借鉴域外成熟做法,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深入研究

+

监管”新模式。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建立市、县两级纵向联动审批机制,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定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要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市、县两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要树立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本领域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决策、议事协调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要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收集和汇总各地、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督促落实和政策咨询作用。要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清理、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等工作,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工作中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作用。统筹推进我市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按照年度法制计划安排,审查或组织起草当前改革发展急需的规范性文件,努力使有关改革成果在我市规范性文件中得到体现。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担负起推进本地区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对主动作为的要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务求改革工作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地、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要紧盯节点,倒排时间,保持工作推进的力度。

12。

月底前要编制完成市政府部门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清理并公布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改革的跟踪指导,通过简报、会议等形式,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

“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县(市)、区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切实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要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对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反映强烈的事项,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专家会等方式把合法性、合理性等问题议深

议透,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改革工作情况。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四

26。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河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部署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着力解决束缚创新创业、烦扰群众办事生活、阻碍新动能成长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强区提供强大动力。

“放管服”改革,把李克强总理和许勤省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转变政府职能的全过程、各环节。重点任务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成立行政审批局;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降费减负专项行动、压减许可证专项行动,实施清单管理体系完善工程、政务服务大厅流程再造工程、投资审批效能提升工程、部门信息平台互通工程。

7

个方面。

61。

项工作。

1.

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继续梳理相关职能部门的涉企证照备案信息,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扩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涉企证照覆盖面,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走遍天下的唯一“身份证”。(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编办)

2.

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能分离的许可类“证”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编办、法制办、质监局)。

3.

10。

张以上,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清单。

+

专项清单”管理体系。推动清单管理制度向开发区和乡镇延伸拓展,指导开发区和乡镇编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牵头部门:编办、法制办、市场监管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分局、安监局、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

4.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政策,确保。

2018。

年全面实施。(牵头部门:发改局、商务局)。

5.

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监管办法,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采取既具弹性又合规范的管理措施,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牵头部门: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金融办)。

6.

做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职业资格的衔接工作,及时编制公开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职业资格事中事后监管,待省、市出台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管理的意见后,研究制定我区意见,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牵头部门:人社局)。

7.

待省、市出台行业协会(学会)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实施意见后,研究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分期分批推进行业协会(学会)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牵头部门:人社局)。

8.

待省、市《基础研究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保定市清苑区基础研究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牵头部门:财政局、发改局)。

9.

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服务体系,探索开展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牵头部门:发改局、教育局)。

10.

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举办学校和教育机构,待省、市出台实施意见后,制定我区关于促进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差别化扶持,提高教育交流合作水平。(牵头部门:教育局)。

11.

开展“降费减负”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降费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收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牵头部门:财政局、发改局)。

12.

全面落实国家减税政策和“营改增”改革部署,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简并至三档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牵头部门: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

13.

坚持依法治税,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坚决防止任性收税。(牵头部门:国税局、地税局)。

14.

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坚决予以取消,保留的要依法依规降低标准,并向社会公示。(牵头部门: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

15.

加强对涉及企业经营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经营性成本。(牵头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国土局、金融办、银监办)。

16.

加大审计、督查工作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查处。(牵头部门:审计局、工信局、发改局)。

17.

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创新券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制定出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办法,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牵头部门: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

18.

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清理规范涉及审批的各类证书、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严禁指定中介机构,放开中介市场,打破垄断和地域保护、行业保护,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牵头部门: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

19.

放宽社会民生领域和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定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研究解决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的改革措施;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贯彻落实意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社会服务业。(牵头部门: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文广新局)。

20.

实施投资审批效能提升工程,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审批新模式,推动审批后置事项串改并、审查验收事项单改综、检验检测及认定认证事项多改少,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牵头部门:审批局、编办、发改局、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利局)。

21.

待省、市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后,研究制定我区意见,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对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除选址意见、用地预审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牵头部门:发改局)。

22.

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最大限度缩小企业投资核准范围,目录范围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牵头部门:发改局)。

23.

学习借鉴北京市行政审批和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经验,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一会三函”试点,并探索推行告知承诺、集体审议、简化审议事项及中介服务等改革措施。(牵头部门:审批局、编办、发改局)。

24.

开展压减许可证专项行动,衔接落实国家和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改革部署,大幅减少工业许可,加快整合管理目的相同或相似的不同部门许可事项,持续优化审批和服务流程,为企业发展“松绑”。(牵头部门:质监局)。

25.

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及时衔接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和收费,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牵头部门:质监局、编办、发改局)。

26.

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落实外商投资实行核准、备案管理等开放便利措施。(牵头部门:发改委、商务局)。

27.

年本)》。(牵头部门:环保分局)。

28.

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牵头部门: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

29.

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机制,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执法检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30.

推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交通、卫生计生、安全生产、文化、农业等重点领域,整合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格局,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牵头部门:编办、执法局、法制办)。

31.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快区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等制度,探索实行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牵头部门:发改局、人行清苑支行、市场监管局)。

32.

待省、市出台重点领域(政务、个人、电子商务)诚信建设指导意见后,研究制定我区贯彻落实意见。(牵头部门:发改局、人行清苑支行、商务局)。

33.

建立覆盖全区的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统一的法人单位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法人单位业务应用平台,形成包括联合审批、市场主体跨部门协同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主体统计分析的基础应用框架。(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34.

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公安局、安监局、卫计局、质监局、发改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金融办、环保局、人行清苑支行、银监办)。

35.

实现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整合药品、耗材等采购事项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提升平台服务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发改局、审批局)。

36.

大力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最大程度地推进与企业经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初步构建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管理机构“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牵头部门:审批局、发改局)。

37.

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行政审批局改革,实施政务大厅流程再造工程,打破政务服务中心按单位设立审批窗口的运作模式,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再造办事流程,实现政务服务的“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和“一站式”服务。(牵头部门:审批局、编办)。

38.

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编制公开证明事项清单。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牵头部门:审批局、法制办、公安局、编办)。

39.

实施部门信息平台互通工程,建立健全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动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实现信息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共用。(牵头部门:发改局、政务服务中心)。

40.

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加强监管,引入社会评价,促进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督促解决。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牵头部门:住建局、发改局、金融办、银监办、荣清公司、供电公司)。

41.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集中统一的全民登记数据库。(牵头部门:人社局)。

42.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牵头部门:卫计局、财政局)。

43.

深化职称管理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牵头部门: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

44.

待省、市出台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后,研究制定我区实施方案。(牵头部门:住建局)。

45.

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待省、市出台河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

2020。

年)后,研究制定我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

2020。

年)。(牵头部门:教育局)。

46.

推进省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公建民营”等改革模式,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牵头部门:民政局)。

47.

建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牵头部门:人社局)。

48.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提升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五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牵头部门:政府办)。

49.

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改革部署。(牵头部门:编办)。

50.

全面推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全力打造“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审批平台。(牵头部门:编办、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

51.

围绕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向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精准放权;聚焦经济建设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推动部门协同放权、“全链条”放权。(牵头部门:编办)。

52.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在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加强行政许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牵头部门:编办、质监局、审批局)。

53.

完成区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职责梳理及流程再造工作。(牵头部门:编办)。

54.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区有关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核减事业编制总量。

10%。

有序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依法转制加快推进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牵头部门:编办、教育局、发改局、法制办)。

55.

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待国家和省、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后,及时制定全区贯彻落实意见。(牵头部门:编办)。

56.

深化开发区改革,在完成省、市要求的实行机构编制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和绩效工资制、设立行政审批局、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等改革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牵头部门:开发区、商务局、编办、发改局、人社局)。

57.

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主动对标先进评价标准,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产品质量提升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牵头单位: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家组)。

58.

根据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及时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废止、解释等意见建议,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文件及时清理。(牵头单位: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法制组)。

59.

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效。(牵头单位: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督查组)。

60.

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并责成相关地方和部门严肃整改。(牵头单位: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家组)。

61.

深入总结改革试点工作,提炼经验做法,培树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模板,以现场会、专题会等形式复制推广。(牵头单位: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家组)。

各部门要把。

“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组织推动,对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改革部署,结合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工匠精神”抓好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要逐项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责任制,实行台账管理,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不断提高基层承接能力。同时,主动加强与市对口部门的工作衔接和政策对接,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市改革动态,及时做好衔接落实。

各部门要把。

“放管服”改革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改进完善改革举措。要将“放管服”改革成效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工作进展缓慢、存在问题较多的严肃问责,对违反规定、消极懒政不作为的要严格追责,推进督查工作深入、细致、彻底、到位。

区委宣传部、区电视台等单位要积极宣传报道全区。

“放管服”改革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以及各级各部门在改革中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规定、熟悉办事流程,不断提升对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五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开展入企进村服务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万名干部入企进村服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基层一线,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跟踪协调服务,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帮助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行动,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千名干部帮千企”为统揽,以惠企政策全面落实、政府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办事渠道全面畅通、实体经济全面发展为目标,市、县(区)联动,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化解制约因素,引导企业创新技术、优化管理、转型升级,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推送政策,提振信心。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积极主动把国家及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给企业,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重点宣传和落实好我市促进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进一步增强信心,攻坚克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二)减负减压,惠企扶企。详细了解企业各类税费缴纳情况,推动省、市、县出台的“减缓退免”企业税费、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和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企业反映的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乱摊派、乱罚款等情况,要深入摸排,掌握详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一企一策,纾困解难。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和省市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开展融资活动,重点解决企业产品有市场但资金不足等问题,帮助解决土地、水电供应、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支持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提升市场竞争力,解决市场开拓不足的问题,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大做强。

三、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联系制度。市、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党政各部门及承担管理服务企业职能的单位(学校、医院、银行除外)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包抓领导干部,“一人一企”与企业建立结对联系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包抓领导干部主动联系企业、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下访制度。包抓领导干部要经常性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问题,找准症结所在,对照现行政策和政务服务要求,分析理清问题成因,采取会商研办、现场督办、回访跟办等有效形式,及时协调解决。要摸清弄透具体问题,持续推动解决,特别要注意解决重大难题,切忌蜻蜓点水,浮在面上,流于形式。

三是建立公示制度。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原则,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市、县(区)领导干部包抓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企业困难和问题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四是建立报告制度。包抓领导干部每季度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一次(附件2),联系部门(单位)每半年向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附件3);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总结一次并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和干部进行督办,年底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建立考评制度。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回访包抓工作开展情况,抓两头,促全面。实行市级、县(区)各包抓领导干部帮办效果综合评价制度,对工作敷衍、帮办效果差、企业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扎实、问题解决迅速、企业反响良好的,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每年评选一批帮办服务企业成效显著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责任。根据前期调研征集掌握的情况,确定市级四大班子×名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单位)×名主要负责人为包抓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户企业和×个商(协)会(附件1),建立市级第一批包抓清单。各县(区)参照市级方案,于2022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县(区)工作方案,相应建立县(区)级第一批包抓清单。

(二)主动担责。各包抓领导干部要及时认真分析企业问题,分门别类施策处理。对企业反映的个性问题,要积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企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报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提请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予以解决,有效化解困难问题。对企业反映的确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的问题,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及时反馈。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包抓工作台账,随时掌握各县(区)、市直联系部门(单位)包抓工作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6月25日、12月25日前形成专题汇报,向组长报告;12月30日前完成“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总结,向市委常委会报告。

(四)加强领导。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六

要加快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解决上班族办事不便的问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xx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好xx市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提升xx市“一城两心”高质量建设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法治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积极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政策再完善,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始终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把xx市打造成为全省一流的开放型城市之一。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

1.推行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加大“一张网”宣传推广,提高“一张网”的注册率和网办率。加快乡村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成我市自建系统与“一张网”的对接联通,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实现更多事项在更大范围“一网通办”。以电子证照、电子批文广泛应用为基础,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有效提升企业群众网办体验感。到2022年底前,实现县、乡、村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与xx市级“市县同权、市域一体”,政务外网专线全覆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2.推进政务服务关联事项“一事联办”。分类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新生儿落户、培训学校等常见场景,推广“一事联办”的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做到“一次申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取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xx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

3.开展政务服务“自助办”、“掌上办”、“全市通办”。要加快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解决上班族办事不便的问题。依托“x汇办”和“襄汇办”app,聚焦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将人社、医保、卫健、市场监管、住建、公积金、公安、交通、不动产等行业高频事项纳入“全市通办”范围,满足群众“就近办事”需求。(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4.扩大企业电子身份应用覆盖面。建立企业登记注册电子档案库,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实时归集,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涉及企业服务高频领域深度应用。全面推行企业档案查询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档案在线查询系统,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一次拷贝、终生使用”。在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推行电子印章应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xx支行)。

5.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重要性、关联性、有限性、渐进性”的原则集中行政许可事项,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尽量集中;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关联性比较强的事项尽量集中;单办事项或专业性强勘查审查要求高的事项不集中。建立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相关联的培训机制,把审批部门的相关审批人员纳入各个监管部门的专业培训计划,逐步形成专业化培训的常态化机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6.开展权力运行流程和服务流程再造。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原则上同一类事项只集中在一个部门办理,同一个部门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法律法规和湖北政务服务网明确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办理(因特殊原因,需要xx市级部门统筹办理的事项,要报请xx市政府同意)。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服务标准,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开展服务流程梳理,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进行系统再造,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减成本上再下功夫。(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7.加快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市政务服务大厅要按照服务功能统一规划为“六个区”,即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待区,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统一服装上岗、统一佩戴工牌、统一服务标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场所要具备“五个一”,即一个场地办公,一班人马服务,一张网上办事,一套制度管事,一家物流快递。(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8.推广政务服务线下“一窗通办”。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广泛推行综合窗口设置,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变“部门摆摊”为“一窗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无差别的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9.落实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严格将省、xx市各级部门大幅压减、整合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等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尽减,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点分项改革,推进“多规合一”项目协同策划、综合受理、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告知承诺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验收整体工作流程,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工建审管系统”与审批事项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协同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协同共享。实施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将制约项目建设的审批服务事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依据申请人信用作出批准决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1.充分利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和“先建后验”改革成果。在已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市经济开发区可利用面积9432.9亩范围内,对建设项目所需的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8个专题,统一无偿使用区域评估成果,最大程度降低市场主体投入成本和审批时间。加强“先建后验”政策宣传和应用督导,适用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和环评批复后,12个工作日核发施工通知单。涉及本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环评,xx市生态环境局、在环评报告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环评批复。加快“中介超市”建设,将审批受理条件所需的各类技术审批、论证,评估、评价、检测、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纳入中介超市管理,建立机制,规范运行。(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2.强化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出让质效。推行报批“5165”模式,即5个环节(选址、公告、征地、补偿兑现、组建上报)、165个工作日办结(选址13个工作日、公告12个工作日、征地60个工作日、补偿兑付20个工作日、组建上报60个工作日)。落实出让“140”模式,即“1个环节、40个工作日(包含出让金办理手续)”。(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3.落实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古树名木迁移许可、城市道路路政许可和占掘路许可等环节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用电接入工程釆用告知承诺备案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xx供电公司等)。

14.全面优化纳税缴费服务。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落实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申报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手机办等“智慧办税”,全面推行云闪付缴纳税费。持续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无纸化管理,方便出口企业“零跑动”不见面办理退税;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审核时间,实现出口退(免)税业务快审快结,进一步优化无纸化纳税服务,实现申报、审核、退库全流程“全程网办”。确保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10%,全市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加强涉税政策宣传辅导,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减税降费工作,构建分类分级、智能高效的新型纳税缴费咨询服务模式。(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15.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不动产登记实现线上“一网受理、一网联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一网全办”,全流程自动办理,压缩登记环节为2个(即申请一个环节,缴费领证一个环节),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查封、注销等登记分秒即办。实现“一网联办”,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纳税、水电气过户一体化。实现“一库管理”,权籍调查与登记信息统一数据库管理,互联互用。实现“一网通办”,率先对接xx市不动产登记网办大厅,让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就像网购一样方便,实现“三办三零”,刷脸办、零资料,分秒办、零等候,随地办、零跑路,打造xx市不动产登记效率最高、财产登记指标最优县(市、区)。(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保监组)。

16.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畅通“政企直通车”反映诉求渠道,将涉及企业法律法规、政务服务办理及相关惠企政策信息录入“12345”热线知识库系统并实时更新,方便企业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强化企业诉求工单转办、回访及督办,实行“1个工作日签收、咨询和表扬类3个工作日内回复;建议类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和求助类10个工作日内回复。”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反馈,确保快速回应企业诉求、切实解决困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17.完善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建设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动态掌握全市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青年、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困难党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状况、就业需求等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搭建人才数据库,努力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基于实体大厅、网上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的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此平台强化政策宣传和用工企业对接,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重点扶持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对缺工情况严重的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办法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主动介入,开展精准用工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及时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对企业零散用工需求,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微信qq群等平台上发布用工信息,实行线上线下联合招聘同步。(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8.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对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归国留学生、高技能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等提供阶段性住房,按《xx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入住。完善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对符合引进对象条件的家属同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制限额内,经考核合格,报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商调。其家属愿意在我市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予以安排。高层次人才随迁适龄子女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根据意愿,在xx市教育部门主管的公办学校(幼儿园)中选择入学,提供绿色通道安排就读。对市委、市政府引进的人才,设置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医疗专家服务。(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二)打造更加宽松便利的一流市场环境。

19.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将企业开办涉及所需信息整合为一张表单,一次采集。企业开办压缩为“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环节,1日办结,零费用赠送一套三枚公章(企业公章、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登记“无纸化、零跑动”、“不见面”审批。线下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办结”,完善线上企业开办专区数据共享,部门所需信息在线上一次采集。全面推广“湖北xx市场监管智慧办平台”,在人流密集的办事大厅、银行网点等场所部署“营业执照自助办理一体机”,提升群众体验。(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行xx支行等)。

20.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规范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事前告知经营许可准入事项,将需企业申请许可信息及时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规定的市场领域,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2.进一步降低规范涉企收费。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督促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常态化公示。持续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企业的价费检查,重点抓好疫情期间惠企政策落实,切实降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融资和租金成本,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的检查,开展行政审批和企业贷款领域乱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充分享受金融惠企政策。引导银行保险业拓宽合格抵质押物范畴,灵活运用“纯信用”贷款、“银税互动”等特色产品。将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提高到3个百分点。进一步健全优化尽职免责制度,扩大政策执行覆盖面,持续解决信贷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愿贷、不能贷、不敢贷”的问题。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融资担保服务,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牵头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市银保监组;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等)。

24.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全面落实办电“321”服务标准。针对10千伏单电源高压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0.4千伏及以下非居民低压用户、居民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对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小微企业提供低压用电1天极简报装服务。高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用户工程建设);低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有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无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办电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采取停电计划审批,配网不停电作业等手段有效控制停电时间,提高配网管理水平,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全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再压减10%、不超过13.7小时。市域内低压接电容量暂放宽至100千瓦,实行低压用户和居民办电零费用。全面推广“网上国网”app,实现高、低压接入全业务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国网xx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5.提升用水用气报装质效。全面精简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材料,压减办理环节,实行并联审批。落实获得用水“321服务”,即3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2个环节(用水申请、签订施工协议)、1项材料。对新建项目实行“项目秘书”制度,供水报装手续“帮代办”,当日受理,24小时内勘测。落实获得用气“310服务”,即最多3个环节(受理报装、踏勘签合同、验收通气)、1件材料、零跑腿。2022年9月底前将用水用气服务app,接入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等平台,提供用水用气报装“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用户办事体验。(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中燃燃气公司)。

2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登记网上服务专区,实现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一网通办”。对企业注销流程、材料规范、条件时限等实行清单式指引,实现提交材料精简40%以上、办理时间压缩60%以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取消企业注销登记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取消发布报纸注销公告、取消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程序;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探索试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放宽简易注销登记适用市场主体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延长办理时间、允许企业“容错纠错”、即来即办等方式实现提交材料精简、办理时间精简,方便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通过简易注销便利退出市场,企业简易注销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即来即办”。(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税务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

(三)打造更加公平完善的一流法治环境。

27.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签订政府部门信用承诺书,并推送至省、xx市平台,依托“信用中国”(湖北xx)集中公示。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行动,严防发生政府随意违约毁约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实现政务失信100%治理,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给予市场主体稳定预期。(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8.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全面将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细化到各部门,全面落实xx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采取有效方式实现联合奖惩系统与全市各领域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制度,拓宽信用应用场景,推广xx市开发的“信易+”产品应用,实现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最大化。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服务平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信用湖北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9.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各部门要将有据可查的所有存量监管行为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及时将当日发生的监管行为数据推送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最大程度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于行政处罚。(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30.优化政府采购服务。免收投标保证金。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实行合同跟踪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完善投诉机制。健全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1.创新招标投标方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现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开展本地专家异室评标和异地专家在线“云评标”。积极对接xx市探索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全面融入xx市构建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实现与省内其他区、省外周边城市之间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共享互认。实施联动协同监管、“互联网+”智慧监管和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2.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健全“解决执行难”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觉履行率。(牵头部门:市法院;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3.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探索关联企业破产制度和破产企业分类识别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优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和规则,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变现。实现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6个月内审结,其中“无产可破”等破产案件审限控制在3个月内;普通破产案件原则上2年内审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加大2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力度,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为破产企业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市法院;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3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三大工程”。将商标质押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予以资金奖励,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动产抵押登记和商标质权登记联办工作机制,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专项保护行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等)。

35.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构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在融媒体平台和“12345”政务热线开通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协商、调解、公证、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体检”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制度化,为企业定制个性化法律服务清单。全面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对公证机构调查核实证据的配合机制。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建立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调解团队模式”,及时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矛盾纠纷。加快修订与民营企业享受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待遇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健全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督察重点。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对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的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牵头指导推进分管部门和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承担本地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健全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政策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办评价。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年评价”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工商联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并在2022年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整体对标工作,省内对标xx市高新区,省外对标江苏省苏州市下辖昆山市;专项对标工作,由各牵头部门参照xx市牵头部门对标要求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机制,对省、xx市政府季度督查、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成效检验”工作闭环。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全方位、多渠道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专业人士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营商环境评价成果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先进经验做法,打造营商环境“xx经验”。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七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八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两年多来,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激发了社会创造力,扩大了就业,促进了对外开放,推动了政府管理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更加紧迫、更加艰巨。为把这项改革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要求,紧扣打造“双引擎”、实现“双中高”,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硬措施,打出组合拳,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九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清单、锁定底数,今年取消200项以上。全面清理和取消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继续取消和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基本完成省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研究建立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开展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试点工作。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国务院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研究提出指导规范国务院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对国务院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制订《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国务院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督促地方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打破信息孤岛,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中央与地方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指导督促地方做好取消本地区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研究制订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制定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加快完成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编制国家职业资格规划,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依法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的税种。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实现“一照一码”。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快推进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管理规定修订工作。总结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加快在全国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中国”网站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研究制定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地方制定出台、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修订《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制定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研究制定全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施方案。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尤其是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既解决“门槛过高”问题,又解决“无路可走”问题,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实践,积极借鉴国外成熟做法,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研究制订“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开展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抓紧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指导各地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地方各级政府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要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和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要树立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各项改革,做好法律法规起草、修订、审核、清理等工作。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工作要求。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十

详细了解企业各类税费缴纳情况,推动省、市、县出台的“减缓退免”企业税费、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和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x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强化跟踪协调服务,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帮助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行动,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千名干部帮千企”为统揽,以惠企政策全面落实、政府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办事渠道全面畅通、实体经济全面发展为目标,市、县(区)联动,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化解制约因素,引导企业创新技术、优化管理、转型升级,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推送政策,提振信心。

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积极主动把国家及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给企业,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重点宣传和落实好我市促进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进一步增强信心,攻坚克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二)减负减压,惠企扶企。

详细了解企业各类税费缴纳情况,推动省、市、县出台的“减缓退免”企业税费、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和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企业反映的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乱摊派、乱罚款等情况,要深入摸排,掌握详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一企一策,纾困解难。

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和省市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开展融资活动,重点解决企业产品有市场但资金不足等问题,帮助解决土地、水电供应、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支持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提升市场竞争力,解决市场开拓不足的问题,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大做强。

三、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联系制度。市、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党政各部门及承担管理服务企业职能的单位(学校、医院、银行除外)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包抓领导干部,“一人一企”与企业建立结对联系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包抓领导干部主动联系企业、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下访制度。包抓领导干部要经常性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问题,找准症结所在,对照现行政策和政务服务要求,分析理清问题成因,采取会商研办、现场督办、回访跟办等有效形式,及时协调解决。要摸清弄透具体问题,持续推动解决,特别要注意解决重大难题,切忌蜻蜓点水,浮在面上,流于形式。

三是建立公示制度。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原则,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市、县(区)领导干部包抓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企业困难和问题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四是建立报告制度。包抓领导干部每季度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一次(附件2),联系部门(单位)每半年向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附件3);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总结一次并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和干部进行督办,年底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建立考评制度。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回访包抓工作开展情况,抓两头,促全面。实行市级、县(区)各包抓领导干部帮办效果综合评价制度,对工作敷衍、帮办效果差、企业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扎实、问题解决迅速、企业反响良好的,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每年评选一批帮办服务企业成效显著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责任。

根据前期调研征集掌握的情况,确定市级四大班子×名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单位)×名主要负责人为包抓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户企业和×个商(协)会(附件1),建立市级第一批包抓清单。各县(区)参照市级方案,于2022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县(区)工作方案,相应建立县(区)级第一批包抓清单。

(二)主动担责。

各包抓领导干部要及时认真分析企业问题,分门别类施策处理。对企业反映的个性问题,要积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企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报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提请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予以解决,有效化解困难问题。对企业反映的确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的问题,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及时反馈。

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包抓工作台账,随时掌握各县(区)、市直联系部门(单位)包抓工作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6月25日、12月25日前形成专题汇报,向组长报告;12月30日前完成“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总结,向市委常委会报告。

(四)加强领导。

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镇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和伤人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一)镇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包鸾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谭明权任组长,政法书记、副镇长黄波,派出所副所长兰学锋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应急办、党政办、平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服中心、经发办、规环办、民政办、文服中心、派出所、财政所、中小学、镇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简称“燃放办”),政法书记、副镇长黄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余明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朱国锋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具体工作人员有:李建文、谭城、李昱燎,“燃放办”的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及“打非”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职能职责。

各村、居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综治专干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辖区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协助镇“打非”办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落实辖区内重大危险源、销售网点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广大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不符合我区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开展“打非”工作,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负责乡村道路上路执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处力度;负责制定全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党政办:负责督查各部门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开展的工作和落实情况以及节日期间的车辆安排。

镇平安办:负责全镇稳定工作,加强重点人头和不稳定群体的监控;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杜绝上访、集访等事件发生;负责协调解决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所产生的矛盾纠纷。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镇经发办:负责各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发动工作,安排各单位召开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动员会、部署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镇规环办:负责组织对全镇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及上路执法工作;负责联系能源部门。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组织、协调宣传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烟花爆竹经费保障。

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镇政府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镇中小学:负责对中小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对校园的看护。

镇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开通绿色通道,精心组织医护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强医院周边的看护。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安监、派出所、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排查整治和综合执法工作,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道路运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劝导站、镇应急办要加大对外来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对进入我镇的货车、面包车、厢式卡车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对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照《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派出所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公布举报电话,严格销毁非法产品。镇燃放办“打非办”电话:70636044、70730177,同时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应急办、派出所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三)广泛宣传,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识。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以“购买合格产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提升素质等内容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教育方式引导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实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工作局,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居、部门、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

各村居、镇级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镇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十二

为做好全区20__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__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委、区文化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人武部、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委: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单位安全守护措施。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永部队人员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永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林业、园林、文化、民政、电力、公交、民航、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设立20__年春节期间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工商分局、区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20__年12月上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__年12月上旬至20__年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__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__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__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__年2月23―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围绕省区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20__年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__年1月5日前,由区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20__年1月15日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高铁线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四)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销社、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市政部门予以配合。城区应于20__年1月15日前完成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资质许可工作,除按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费用。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面积为20―40平方米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最大允许存放量为100件;面积为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量为60件。20__年1月15日前,由区燃放办向社会公布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配送可先农村后城区,配送时间为20__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销售时间为20__年2月5―22日。区燃放办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配送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资质审查,并报市燃放办统一制作《临时通行证》,公安交巡警凭此证予以放行。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销售,严禁销售、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本区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肇事。

(五)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机关干部、村(居)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看守。每个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零售点燃放烟花爆竹。

20__年2月7―22日,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自备消防力量进行消防灭火演练,重点时段启动二级战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区卫生计生委要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气重污染极端天气时,区环保局要及时预警,区安监局、区供销社要及时组织零售网点和批发企业停止销售及配送,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局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20__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__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报送区燃放办。

区燃放办地址:__号;邮编:__。

联系人:王__。

值班电话:__。

举报电话:__传真电话:__。

电子邮箱:__。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十三

推进“互联网+执法基层执法效率,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双随机”检查机制,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并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等作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和服务企业意识提升,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和服务企业意识,有效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效率,使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等得到优化。

(二)加大农业行政审批改革。

(三)规范行政执法检查。

推进“互联网+执法基层执法效率,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双随机”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教育,提升抽查覆盖率。

(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人才等优势,全力建设志愿服务队,对农业服务组织、企业、种粮大户及种粮农户合作社等,开展以专业化技术服务为主的服务活动,为营商环境优化做实事。

(五)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通过给农民、农业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在村内张贴省种子、农药、化肥公告,普及鉴定种子、农药、化肥方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等方式,进一步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群众基础。

(六)提升投资环境满意度。

通过秘书式服务招商引次农业企业,使得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得最快,最优的解决,投资环境满意度全面提升。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软硬环境“短板”加快补齐,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主要措施。

(一)精心安排、全面展开。

1、组织学习讨论。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开展动员部署。召开全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制定下发工作方案。

(二)攻坚克难、重点突破。

局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开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调查宣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所属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项归类,形成问题清单。将问题清单报局领导小组汇总。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整改。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整顿工作,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商环境整顿工作,定期定期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企业,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做解放思想、服务企业的排头兵,全面理清影响发展的思想、制度和体制问题,推动思想解放、加快发展。

(二)强化精准服务。

找准企业发展困难的症结,寻找最有效帮扶方法,实施精准帮扶,确保服务到位,政策运用到位,引导企业不断发展,努力实现工作部署有新思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新举措、干部精神状态有新起色、体制机制创新有新进展、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

运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办好信息专栏、宣传板报和专题报道,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严守工作纪律。

严禁全局干部职工借机收受企业宴请和礼品,决不能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陵水黎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xx-2030)》,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噪声和大气污染防治,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空气质量,切实做好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意义和目的。

燃放烟花爆竹是市民红白喜事和节气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增加空气污染、降低环境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对禁燃区域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罚)进行了明确。

4、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规定,和对禁止燃放区域外相关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理(罚)进行了明确。

5、文件的有效期条款。

放管服工作方案通用篇十五

2015。

2015。

29。

2015。

31。

号)精神,结合我市改革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的总目标,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多措并举,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工作目标是: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继续削减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继续精简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和特定区域放权的力度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行政审批局,开展相对集中审批权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两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制度运行监管。集中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清理规范市级各类涉企证照,推动解决“多头办证”等问题。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网上审批、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精简与项目核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并与省政府开展的精简工作和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相衔接。按照先省级、后市县的步骤,实行项目核准与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清理公布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市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

“制度。

+

技术”的有效监管,确保既放权到位、接住管好,又服务到位、监管有效。

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职业资格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我市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清理工作,纠正把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实际执行中设置为就业准入、企业营业准入的行为。对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设置、考试和证书管理,建立职业资格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衔接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时取消我市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严控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除中央和省批准的项目外,擅自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取消。

按照

考察。

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公开透明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约束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检改年报等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前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面推行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一照一码”改革。总结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支持市属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依据有关规定自主选聘教职工,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完善高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市属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制度和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建立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加强科技服务和监测职能,加强对区域创新能力监测,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创新政策和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跟踪和效果评估,并定期发布。取消游艺娱乐、上网服务场所总量和布局要求,健全管理台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全市文化市场发展环境。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

“两非”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统筹推进市、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积极推进“户户通”工程和地面数字电视建设,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积极推动农村电影放映服务升级,切实发挥好农家书屋作用。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协调推进体育与旅游、医疗、会展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研究制定我市体育产业政策,拉动体育消费。制定出台我市足球改革发展规划,下大力抓好校园足球、职业足球和专业队伍建设。

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指导新乐市在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商务、物价、文化和城市管理等领域大胆探索,试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整合检验检测机构,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及转企改制。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市县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改革依法依规。对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重点进行清理。组织开展全市企业公示信息的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行为。配合做好全省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统一的法人单位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法人单位业务应用平台工作,形成包括联合审批、市场主体跨部门协同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主体统计分析的基础应用框架。积极探索智能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

“互联网。

+

监管”新模式。按照省政府部署,启动石家庄市信息共享平台起步工程,完成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食药监、安监、环保、建设、住房保障、人社、司法、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重要信用信息的联通共享,实现信用信息征集处理、公开公示、共享查询。建立环境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出台联合惩戒措施。深入推进“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制度建设。加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加快构建网上统一行政审批平台,完善电子监察功能,全程跟踪、及时预警、严肃问责,实现纵横协同监管。

市政府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协调小组下设若干改革专题组和功能组。协调小组负责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督促落实改革措施。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推进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各项改革。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推进举措,排出时间表和工作进度,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搞好协调配合,加强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形成改革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取得改革实效。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市编委办、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工商局、教育局、科技局、卫计委、文广新、体育局等部门负责各项分工任务,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把简政放权的改革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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