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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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我们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进而调整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方式。在写总结时,要确保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以下是一些写总结的范文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一
一学期接近尾声了。回首展望,青协在漫长的前进道路上又增添了一段辉煌。组委会没有了上学期的稚嫩,多了更多的成熟。在改进以往的缺点和不足的同时,每位志愿者都全身心的投入到青协发展事业中来,立足校园的同时向校外发展,服务师生的同时,服务全社会。现将这学期工作总结如下:
。我协会的30 余名同学来到我市敬老院开展慰问活动,并将这所敬老院作为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将长久开展敬老活动。下午1时左右,志愿者们踏进了老人们生活的小小院落。在温暖的阳光下,老人们围坐在大厅,一见到志愿者们,老人们都鼓起掌来表示热烈欢迎。我们的志愿者围坐在他们中间,亲切地拉着老人的手唠家常。大家陪同老人聊天,并与老人们一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志愿者们认真地表演了自己的舞蹈,独唱等节目,博得满堂喝彩。暖暖的阳光下,同学们和老人聊天,看表演,许多老人乐得合不拢嘴。自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后,我校的同学经常过去看望这些老人,并且初拟定开展“一对一”的活动,也就是一位同学和一位老人长期建立互助关系。我市敬老院是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的第一个服务基地,以后还将陆续建立其他的服务基地。
志愿者们陪托老所的老人们一起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周末同学们的爱心与耐心,让老人们非常开心和感动,临别时,老人们依依不舍,一直目送志愿者离开。
坚持到敬老院服务老人是我系志愿者常规工作中的一个中心和重点。与往常一样,通过这样的活动,大家都感到收益非浅,认为以实际行动关心和帮助社会的弱势群体,能够让自己的人格更完善,视野更宽广,也能够更加坚定自己的社会责任心,从而给每个人的成长成才注入新的动力。同学都说,“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我并不觉得这些老人很麻烦,我们在外上学,不在自己的父母身边,我把这些老人当作自己的亲爷爷亲奶奶,对他们好,我希望自己父母老的时候,也有人这样对他们,这样所有的人都不会孤独。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二是挖掘潜能、实践创新;三是资源统筹、加强协作。在此基础上各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更为重要。
回顾过去,成绩鼓舞人心,展望明天,我们任重而道远。新的一年,中心将在深化志愿服务内涵、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健全完善志愿服务机制等方面不断加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彰显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爱、和谐共存的理念,秉承自觉自愿、力所能及的原则,有效地动员和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除开展各项活动之外,青协每周还不定期的开展一些志愿行动。对于其他协会的活动,青协都予以大力支持。从每个成员身上都可以看到志愿者所特有的无私奉献的精神。
青协迈着稳健的步伐,走过了这一学期,总体来说作出了不少成绩,每位志愿者都付出了汗水。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工作之中难免尊在疏漏,,一些细节上的问题曾被忽略掉了。不过,前进之中我们在不断的改进,一步步的积累经验,每位志愿者都发挥着作用。青协并不满足于现状,要打拼,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江中的青协,要让志愿者的精神发扬到每一个角落。相信,青协的明天会更辉煌。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二
志愿者在现代社会的服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青年志愿者是志愿者中的主力军。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青年志愿者协会心得,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爱心、奉献,不求回报,讲求付出,从中收获快乐。这是我们每一位大学生志愿者共同的理想和心愿。
我是09级的一名青年志愿者,xx年9月,我加入了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学长学姐的带领下,组织并参与了一些校内外的公益活动,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需要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传递自己的快乐和爱心的同时,收获着我们自己的快乐和信念,并且让志愿者的奉献精神传承下去。
有人说,志愿者是“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确,加入志愿者协会两年多来,让我受益匪浅。首先,丰富了我的个人阅历。作为一名普通的大学生,不单单要学习,还要进行全方面的素质拓展,在学习中成长,在实践中成才。而现在我肩负着不单是普通大学生的责任,而是一名志愿者。作为一名志愿者,我比普通人更多的是激情、热心和奉献精神。只有做更多的志愿服务,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才能收获更多的快乐。其次,锻炼了我的协调能力。作为一名志愿者,这就要求我们能协调好自己的工作与学习时间,很多时候工作与学习时间是有冲突的。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我们不能只顾工作将学习落下,又不能只顾学习而不工作。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学会了充分协调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两者兼顾。更重要的是:我明确了社会服务的意义。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们应该明白自己做的都是无偿义务活动,价值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是一笔无形的精神财富。我们要用实际行动告诉人们,用心服务,传承志愿者的无私奉献精神,让这精神像阳光一样洒满社会各个角落。
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才能登上峰顶。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留下的足迹虽然会渐渐消失,但是却教会了我们学会积累。无论做什么事情,态度最重要。有时候我们真心的为每一件事情做好了腕足的准备,但却以失败告终,可是我们不会气馁,我们会逐渐从中获得爬起来的勇气。虽然失败了,却离成功更近了。我们青年志愿者在工作中,也有拼成失败痛楚的时候,但是我们需要做的,是整理好心理笔记,端正态度。只要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态度,坚持努力不放弃,我们会慢慢成长,成熟,直至成为一个耀眼的星团。切实的为人们做实事,这便让人们心中温存了热,温存了让人快乐,让人感激的热。
进入青协一年以来,我们的干部干事秉着“我们是一家人”的思想,大家拧成一股绳,一起努力奋斗。家人,就是有困难的时候我们一起度过,快乐一起分享。这个家庭里,充满温暖,协作,宽容和快乐。我们一起工作,一起学习,一起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一起进退,青协的荣辱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我们学会付出,让别人得到暖心热,我们学会宽容,让别人得到更多的机会,我们学会给予,让别人收到更多的甜果。青协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团体,我们相信,我们能用我们灼热的心,融化冷漠和无情,让世界处处充满爱,处处都有志愿精神。
我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自己的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不论时间怎么变,我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没有变。不论人们怎么变,我们的爱心没有变。时间在前进,志愿者们的精神,也再前进。
从6月底的方案确立,到7月初的实践准备,再从7月9日的登上孝顺镇的土地到20号的的站前广场成果展览。短短几天的暑期实践活动就这样结束了。从开始时的喜悦与好奇到如今的怀念与不舍,种种感想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几周里,从我的心里飘过飘过,难以忘怀!“花开惹人爱,却无奈花落”,实践生活犹如闪电刹那间划过苍穹的的优美的弧线,一闪而过。回味中,不禁感言:社会,是一所没有围墙的课堂;实践,是一种无形的磨炼。它让我们今天付出,明天收获金黄!在这几周的暑期实践经历,我获得了很多,有友情,有经验等。
正是这样的盛夏时节,我们的社会实践在金华市孝顺镇展开,这次暑期社会实践的主题是保护母亲河,服务新农村。我们的活动是深入农村,宣传保护水资源,同时发放一切关于农村教育,村官情况和水资源保护的调研问卷。
实践之赞助篇。
实践前期,我被分在了外联组,我和几个队友负责拉赞助。其实这方面是我向往已久的挑战项目,只可惜刚开学时的迷茫让我错过了这方面锻炼的机会,这次我把握了。我之前就听说实践部门的艰辛,这回终于感受到了。我和另几个队友早出晚归,顶着夏季烈日的炙烤,奔波于金华城市的各个角落,甚至跑向了郊区、乡镇。曾经有人告诫过我,拉赞助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人家是不会轻易从腰包里掏出血汗钱给你的。在去拉赞助之间,我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心理准备,只是祈求别人的态度不要太恶劣就行了。我们选好了几个点,农夫山泉,农业银行,启路文具,亚顺文具,蒙牛,伊利等。有些店员会仔细听一听我们的策划,然后让我们留下联系方式,若有意向再与我们联系。我们清楚地知道,这只是一种婉拒。有些则推托说老板不在,做不了主,或是不等我们把话说完就直接拒绝,虽然会让我们觉着有些难堪,但干脆拒绝总比浪费我们的时间要好。无论拉赞助成功与否,我依然会面带微笑地说:“不好意思,打扰您了!”即使心里有些不爽,抬头望望天,与队友互吐一下舌头,下一家。
这次拉赞助给了我一些感受,我还很幼稚,考虑事情太理想化了。我们还是消费者,不知挣钱的艰辛,一心只想着怎样从商家口袋里拿到钱,而没有设身处地地为商家着想,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实在的事而让他们心甘情愿、放心地把钱投给我们。同时我深刻地理解了“无商不奸”这个词的含义,奸并非奸诈、狡猾,而是会算计,知道怎样才能以小博大,投入最小的资助而赢得最大的宣传效益。我这种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哪知其中套路,直到许久后才觉不公平。与社会打交道,我们着实太嫩。
实践之农村调研问卷篇。
每天我们都过着有节奏的生活。6.30点起床,7点集合吃饭,8点出发,进行实践……直到晚上休息睡觉,生活都是充实的。
每天的出发,最开心的莫过于扛kt扳了,有的男生用头顶,有的用肩背,有的左手扛,右手扶,真是八仙过海各先神通,什么招术都有。单个的kt板很轻,但多了就重,那就不爽了。不过有烈日帮男生,女生是怕太阳的,尤其是夏日炽热的焦阳,女生会躲到板下来,她们也会时不时的顶几下,扶一回。早晨我们有说有笑的前进,傍晚开开心心的回大本营。
“请问屋里有人吗?”“奶奶可以耽误您一点时间吗?”“谢谢,打搅您了”。只要你礼貌的待人,他们也会热情的招呼你,配合你的调研。与当地村名的接触中,我发现那里的村名都很纯朴,很热情。他们会将心比心的倾诉给你听,他们会热情的欢迎你的到来。农村比较穷也比较节约,都不开电风扇,但我们一进门,表明意图之后,他们便会搬来椅子凳子让你坐下,然后为你打开电风扇。这样的天,就算再热,我们却会感到无限的凉爽和感激,我们会更充满激情的记录农民的心声。
青年志愿者在当今社会中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在不断的前进和发展中得到了更多的进步。当代青年都是有着高度的思想觉悟,有着强烈的民众意识,有着更高更远的追求,有着为祖国将来的强大奉献宝贵青春的魄力的人。所以青年志愿者行动也是顺理成章的实现了,在不断的前进和发展中得到了最大的进步,这些才是我们最看重的东西,青年志愿者代表着当代最先进的青年。
青年志愿者行动是由共青团中央组织发起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以青年参与为主题,以志愿服务为手段,通过青年志愿者为他人,为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社会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发展.本行动是一个致力于创造美好明天的行动,是有个着眼于开拓未来的事业,是青年创业和增强社会责任感的伟大事业.溧阳职教中心机电工程部青年志愿者活动在校团委的关心和支持下,我部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组织了大量的富有特色的志愿者活动.
特别是20xx年以来,成绩突出,有力的推动了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机电部青年志愿者行动始终坚持致力于帮助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致力于消除贫困和落后,消灭公害和环境污染,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致力于建立互助友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的宗旨.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工作思路,利用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活动,循序渐进的拓展了我部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服务领域,有力的促进了我部的精神文明建设.
一,建立健全机制,全面拓宽服务领域xx年,我部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制订了我们的行动发展规划,并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分管发展,注册,策划,宣传等多个职能部门,规范了青年志愿者的招募,管理制度.各小组统筹管理,建成以团总支为总站,志愿者协会为龙头,以服务队,班级分站,志愿者小组为分支机构的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建立了青年志愿者档案,组成了一支固定有序的青年志愿者队伍,逐步形成了中心——分点——志愿者的服务网络.
二,以服务他人,社会为依托,积极探索志愿者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青年志愿者活动本着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培养全民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的发展目标,不断的完善着.我部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正是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提高青年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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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三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也是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县民政局团支部根据团县委和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与慈善办一道在这里开展“我为困难民众送温暖,我为留守儿童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
首先,我代表局团支部对莅临志愿服务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重视、支持共青团工作特别是志愿服务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雷锋同志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是影响几代人的英雄人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雷锋精神,就要弘扬他助人为乐的宝贵品格,激励人们成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模范践行者。
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他以服务人民为最大幸福,以帮助他人为最大快乐,对待同志像春天般温暖,总是把方便让给别人,把辛苦留给自己。他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每当人民群众遇到困难,他总是伸出援手、倾力相助;他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用真情和行动履行着一个公民的神圣责任,实践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
今天我们继承雷锋精神,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活动,现场为保安社区10名特困居民发放救助款物(其中包括现金300,价值300元的物资包括棉被一床,5升食用油一桶、牛奶一箱、20斤大米一袋)。
到保安村小学为45名留守儿童各发放书包一个,文具盒一个,水彩笔一盒,并为学校捐赠羽毛球拍3副。这些东西微不足道,旨在传承雷锋精神,激发更多同志象雷锋那样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最后我祝愿留守儿童们健康成长,好好学习,成为国家栋梁之才,希望困难群众们早日脱贫致富。
谢谢!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科技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直属于xx科技职业学院团委,并接受xx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的组织。其会员统一使用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和章程,使用本中心旗帜,其注册的志愿者是合法、正式的志愿者。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者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本校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团体,非赢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真诚奉献,让社会充满爱、温馨和希望”为主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青年志愿者精神,旨在通过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区服务、帮孤助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及群体提供服务,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第五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六条: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发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
第七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繁荣,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八条:指导、协调并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
第九条:定期向学校通报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开展志愿者社会宣传活动,树立本协会的社会形象。
第十条:培训青年志愿者,使之具有一定的志愿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加强与各高校及国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本中心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十三条:本中心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中心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个人(或团体),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注册以后,即可成为协会个人(或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奉献精神。
4、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5、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第十五条:入会退会手续:具备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加入本中心,应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填写会员注册表,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和本会章程。会员自愿退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委员会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性退出,由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注册会员的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自动中止会员资格;继续会员资格,需重新注册。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参加本中心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根据本中心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有对本中心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有向中心推荐组织者和成员的权利;。
6、要求获得从事志愿者服务必需条件的必要保障;。
7、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8、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中心章程,执行本中心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行动;。
3、向本中心报告本团体工作,并向本中心进行注册登记;。
4、维护本中心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5、关心本中心工作,主动向本中心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8、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3次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9、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原则上由志愿者组织负责,尚未建立志愿者组织的由团组织负责。注册机构负责建立注册志愿者的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相应地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和保障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求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服务。加强宣传、争取政策、推动立法,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公认,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者服务时,须佩戴统一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标志,志愿服务活动也可适用于符合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
第二十一条:各团体会员利用本中心名义组织活动,其活动计划须呈报组织部审核,并由主席签字批准,方可进行活动,活动整个过程由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每学期由中心及分会对会员进行考核,根据会员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表现和成效,评出先进,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
第四章服务中心干部。
1、参选学生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良好,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未受处分。
2、采取部门或指导老师推荐、自我推荐、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由团委、中心主席团对参加招聘的同学进行面试,择优录用,经公示和所在院系党团组织确认,由学院团委统一批复干部试用名单。
3、中心(分会)干部经公示和审核后,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由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聘任。
第二十四条:学院中心(分会)干部管理。
1、学生干部在行动上应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树立严格的自律意识,要求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以实际工作表现向党组织靠拢。
2、学生干部应具有民主管理和监督意识,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的科学化。
3、党团组织要关心学生干部的政治进步,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干部,各团组织要对他们的思想及工作表现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经团内“推优”,可向所在党组织推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其工作表现及实绩作为入党考察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学院中心(分会)学生干部考核评优。
1、学院中心(分会)对各部门学生干部进行年度和学期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任免、表彰。
2、学院中心(分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主要由学院团委(分团委)进行考核;部门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主席团负责统筹。
3、在考核过程中,对未起到干部作用、组织协调不力、工作不负责不认真、不能接受有关部门工作安排、工作表现和成效不佳的,经学院团委(分团委)审核,学院中心(分会)可辞退解聘。
4、在工作实绩和考核中,学生干部因工作成绩突出,经学院中心(分会)推荐、学院团委确认,可推荐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推荐为国家、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经考察,可作为中心(分会)干部梯队进行重点培养,量才任用。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十六条:本中心由中心组织部协调、组织和指导中心活动,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七条:中心设主席一名,下设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
第二十八条:实行例会制度,各部(室)在例会指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合作,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遵守工作细则。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所属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和协调。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由院系学生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经各院系团组织审批,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根据实际需要设部门。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的统一安排、统筹协调,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积极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体、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工作。
5、各院系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有参加和参与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大型活动的义务。
第三十条: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与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关系。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本中心的院系级组织,接受各院系团组织和学院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指导。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及时沟通汇报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参加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举办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参照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执行。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本章程,根据所属院系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同学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校级志愿者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策划,安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参与,具体工作可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提出策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拿出本小组活动方案。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组织部安排开展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秘书部统一监督考核,活动结束后,各院系活动小组对该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对该活动进行统一总结。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五
志愿者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志愿者工作,加强对我校中国青年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的志愿者事业,根据《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福建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团体的名称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闽师专青协”。
第三条本团体是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领导下,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下属的,由全校青年志愿者自愿联合组成的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精神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遵从社会道德风尚,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行动准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他人、完善自我”为服务宗旨,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明校园文化风貌建设,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我校的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条本团体接受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和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第七条本协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部长等职务,由办公室、外联部、策划部、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组成。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理事会,管理协会日常事务并对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
第八条本协会会长原则上由校团委学生会副主席兼任,拥有协会的最高决策权,从思想上指导协会的工作开展,从方向上把握协会的运行方式,对主体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常务副会长负责协会各项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协助会长总体上把握协会的发展方向,确定协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协调内部各成员的关系,促进协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执行校团委和校会主席团的各项决议,维护协会的正当权益,对其他干部及主体干事进行监督并对协会负责。
第十条各部部长:作为部门的负责人,执行校会主席团及协会内部的各项决议,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导各个干事开展工作,协调干事之间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不分家”,从思想上引导干事成长进步,及时向组织反馈干事的思想动态,确定各自部门的人员安排,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对协会及常务副会长负责。
第十一条办公室:依法对协会的财务、物资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负责各类文书材料及档案的立卷、归档以及内部成员的活动考勤、记录和考核工作;定时对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团委、校会主席团和部门成员进行公开汇报;协助副会长、部长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整理和发布青协内部工作动态,制订。
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及相关。
规章制度。
等,协助组织部负责全校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在实现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中发挥其重要的协调作用。
第十二条外联部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外联络的部门,负责外出活动相关单位、个人联系协商;担负协会与上级青年志愿者组织、社会各界以及兄弟院校相关组织的联系,加强工作之间的交流合作。要求性格乐观开朗,善于言谈,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三条组织部主要负责协会内外联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安排青协各项青年志愿活动。每次活动要有周全细密的。
策划书。
;协助会长对青协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安排及管理。在活动期间负责调动志愿者,保证组织活动有序进行。负责注册和管理志愿者新成员资料。定期总结部门工作经验,并根据青年志愿者协会在今后工作设想提出宣传部工作初步计划与征求意见,主动向会长汇报组织工作情况和请示工作。密切配合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其他部门做好青协的各项工作,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策划部主要对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进行策划;以及制定活动项目、规模、时间、地点。向有关部门申请协会活动所需要的物品、场地、文件、材料。要求具有创新性思维、灵活性强,懂得如何策划组织活动,需有一定的策划经验。
第十五条本团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业志愿者服务队(组)。本团体机构确需变更的,须经理事会讨论并通过,并上报校团委和校会主席团同意。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主要职能。
(三)根据社会需要开展具有紧急性、突然性的应急志愿服务;。
(五)带动全校同学发扬奉献精神,提高大学生素质,树立良好的校风;。
(六)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七)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活动,协调、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组织、温馨社组织开展工作;。
(八)开展与校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十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十八条凡依法成立的本校各系(部)青年志愿者组织、爱心社组织,为本协会团体会员,并为本协会在学校各系(部)分支机构。
第十九条凡符合规定接受本会的指导与监督,有提交入会申请书并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接受本协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个人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和志愿者徽章。
第二十条本协会理事为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各部部长。会员为经过校青协理事会审核,并注册为“中国注册志愿者”的在校师生。
第二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优先参加本会安排的各项活动和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二)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提出困难和问题,请协会给予帮助解决,维护其正当的利益,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十二条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定;。
(二)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三)关心协会的发展,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活动;。
(四)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
(五)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注社会,关心他人。
第二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四条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会员在协会的组织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会员也可单独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并报协会备案。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在志愿服务中不得从事任何盈利性活动。
第二十六条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的学生干部是指常务副会长、各部部长及全体干事。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的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国家以及学校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工作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学生干部原则上任期一届,不可以连任,有特殊情况另作决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的常务副会长由校学代会选举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副部由校学生会主席团任免,并报校团委备案;干事根据有关程序进行选拔和任免。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可根据有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招募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服务时间的认定和所获荣誉、奖励的认定。
第三十二条协会的纳新工作须遵从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2)自由平等(3)民主竞争(4)择优录取。
第三十三条协会纳新程序如下:
第三十四条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学期两次。协会常务副会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协会理事会全体成员会议,并执行其决议。
第三十五条协会的活动要求如下:
(1)提前策划(2)准备充分(3)保障实施(4)总结提高。
第三十六条活动策划规则:
(四)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特色;。
(六)不定期的在校外的固定服务点进行公益服务活动。
第三十七条活动要求:
(三)活动后,整理活动场地,返还所借物资;整理活动人员名单,及时送与办公室备案,并由秘书部进行审核后给予服务时间和效果的认定。
第三十八条。
活动总结。
(一)每月25号之前,协会各位成员必须上交一篇思想动态,由秘书部整理、备案并上交校会主席团;秘书部每月25号前整理协会本月活动、工作情况,并向校会主席团和校团委上交一份工作月报。
(五)各部收集有关青年志愿者(包括本协会的)的新闻报道与音像资料,统一整理,交由办公室归档。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和捐赠;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经费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本协会经费由办公室设立独立账户,统一保管,做好收支账目。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接受全体会员和校团委、校会主席团的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条各项活动经费采取先垫后报的方式,各项及经费使用都须由常务副会长批准,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销。
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个人和社团以青年志愿者的名义、标志和旗帜从事经营性的活动和违法活动。
第四十五条我校青年志愿者的注册、考核、评估及奖励办法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六
第一条本协会全名为重庆医科大学竹苑临床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在校生组成的团体,非营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接受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协会的核心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以";本协会宗旨是“立足校园,发挥优势,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本协会的目的是将“学习、服务、奉献、沟通”作为自身定位,将知识赋予到活动、工作中去。提升组织存在的价值。
第五条本协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第六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培养青年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为学院“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
第七条培养青年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八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优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校风、学风。
第十条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十一条加强与兄弟院校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是志愿者活动的骨干力量,青年志愿者加入协会采取招募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十四条凡要求加入本协会的青年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现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心和一定的奉献精神。
2、乐于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为学院、为社会服务。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第十五条本会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在校学生,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审查通过并正式注册以后,即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六条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讨论通过,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性退会,由协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注册会员的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自动中止会员资格;继续会员资格,需重新注册。
第十七条会员的权利。
1、有参加本协会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有向本协会推荐组织者的权利;
6、有向本协会推荐成员的权利;
7、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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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行动;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3、向本协会报告本团体工作,并向本协会进行注册登记;
4、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第十九条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因毕业离开学校时,其会员资格自行消失。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由学生科老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各分队队长组成。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共设会长1人,副会长3人,会长助理4人、活动管理理事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会员管理理事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宣传信息理事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外联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职务主要职责如下:
会长职责。
1、统筹全会,对协会活动加强基本建设,建立组织机构,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召集和主持日常会议。
3、联系有关活动。
4、组织策划日常活动。
5。负责协会的其他重要工作。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协会下设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6队,每队设队长、副队长各一名。
第五章志愿者活动要求。
第二十五条青年志愿者活动以青年志愿者为骨干,并广泛吸收广大青年自愿参加。
第二十六条青年志愿者活动贯彻“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青年志愿者活动立足校内,面向社会,主要包括具有一定技能的志愿人员所开展的专业性、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围绕某一方面或重大活动所开展突击性和阶段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八条青年志愿者活动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第二十九条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时,必须佩戴志愿者标志。
第三十条各队队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时,要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有效。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十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对各服务队内的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实际考查,并把考查结果及时反馈到院团委、学生科、学生党支部,以便党组织,团组织更好地考查每位入党、入团积极分子。
第三十二条协会负责每学年的总结评比工作,对活动中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将授予“志愿者活动积极分子”、“志愿者活动优秀组织者”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如有违纪现象或在活动中表现极差,造成其他损害协会声誉的不良影响,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处分:
1、警告。
2、通报。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由本协会理事会通过,经院团委审议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医科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应本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及院团委批准之日起生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七
第一条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涪陵职教中心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志愿者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的指导思想: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第三条本协会的行动宗旨是“完善自我,辐射他人”。本协会的精神理念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四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二)组织和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和他人奉献爱心和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对外代表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加强和其他组织的交流合作。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领导和指导,承认其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并以其为实际行动的指导方针。
第二章组织与职能。
第六条本协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本协会的监督指导机构是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
涪陵职教中心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由关心青年成长,注重青年修养,关注社会发展,热心公益、思想境界高尚并对青年志愿者行动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士担任委员。由各委员公推一名委员担任主任委员。
涪陵职教中心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每年三月召开一次全会,在应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时,方可召开。
涪陵职教中心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涪陵职教中心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应在实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通过。
涪陵职教中心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指导、监督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行动;
(二)对涪陵职教中心志愿者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引导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健康发展。
涪陵职教中心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组成包括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干事若干,负责执行委员会的决议。
第八条本协会的最高执行机构是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委员会。
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委员会由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成员以及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所属各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组成。
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委员会任期内根据情况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在应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时,方可召开。
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应在实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通过。
(二)对各部、各志愿者服务队工作的质询权;
(三)对章程的完善、废止、制定。
第九条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是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实行集体领导基础上的主席负责制。
(一)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解聘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审议和批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条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并负责具体工作。
各职能部门为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日常工作执行机构,实行部长负责制,向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队。
第十一条各志愿者服务队为本协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各部处、各学院党委领导下和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代表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与志愿者服务队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第十二条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原则上与本协会相应,应参照本规范的原则制定,至少应包含办公、活动、宣传等职能。
第十三条各志愿者服务队要认真贯彻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完成校团委及协会的工作部署,同时根据各自的情况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为遵守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的、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涪陵职教中心在校学生。
(一)享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二)享有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的权利;
(三)享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的权利;
(七)享有参与志愿者活动并对志愿者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八)为《个人实践登记表》出示证明;
(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十一)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在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以自身的行动,不断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
(二)履行我校青年志愿服务承诺。
(三)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四)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五)自觉维护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以及学校的形象。
(六)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八)按质按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和项目,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给人服务时应真诚热情。
(九)致力于维护志愿服务事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维护志愿者的整体形象,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服务岗位的,须经批准。
(十)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七条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是志愿者工作的骨干。志愿者协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协会干部。
第十八条志愿者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经过正式登记的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
(二)参加志愿者工作一学期以上;
(三)工作无重大失误;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拥护党的路线,有志愿服务精神;
(五)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六)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工作安排和志愿者的监督;
第十九条志愿者干部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相关会议,通过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志愿者的重大事件;
(二)对志愿者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志愿者活动,参与组织工作;
(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条志愿者干部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制度,完成交付的工作;
(二)主动为志愿者的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声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经费向学校申请,在不违背志愿者精神的情况下,接受有关方面的赞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涪陵职教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一、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青协会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本协会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所称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指由学院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目的而自愿组成,在本协会登记注册,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三﹚本协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必须遵守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不得扰乱校园正常学习生活环境,损害校园精神文明道德。﹙四﹚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1、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社会、完善自我为根本宗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和凝聚同学。
﹙五﹚本协会由院团委学生会具体负责管理登记、监督考核及管理工作。本章程主要针对院协会的管理,院青协在院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管理。
二、青协招会员、注册:
﹙一﹚协会的招员活动在院团委学生会的安排管理下,统一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二﹚本协会按《新会员注册登记表》对新会员的资料做好登记。﹙三﹚招员工作结束后,本协会须尽快组织新会员召开会员大会。﹙四﹚本协会每年应对会员注册一次。
﹙五﹚其他部门会不允许面向全校学生招收会员。
三、青协组织机构:
﹙一﹚会员大会由本协会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二﹚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听取并审议协会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讨论决定协会重大活动事项;
监督协会财务活动;
决定和监督协会的其他重大活动。
﹙三﹚本协会会员大会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团委学生会备案。
之二以上通过。会员大会必须有协会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
﹙五﹚本协会负责人主要指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本协会负责人由本协会以及团委通过选举产生,,并由原团委负责人将其上交给院团委学生会审查通过。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协会被宣布解散,而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
加入本协会不足一学期的;
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协会负责人的。
四、青协干部规定:
﹙一﹚考勤制度:
1、协会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例会,会上总结前一周工作情况,并制定未来一周工作计划,每周工作人员需准时到会,凡无故迟到三次者,记旷会一次,并在例会上点名批评,无故旷会三次者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并在例会上做自我检讨。
2、部门应认真做好例会记录,交由团委学生会存档。﹙二﹚请假制度:
会两次,并点名批评警告。
2、请假需提前提交,事后报告者一律记旷会一次。
3、请假未经批准私自离开者,记旷会一次,并点名批评警告﹙三﹚日常活动制度。
2、协会开展的活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对工作有好的想法或建议可向各部门部长或协会负责人提出。一经采纳在例会上予以表扬,长记录成为年终评优参考。
3、策划小组,秘书小组和宣传小组需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明确各自的责任,同时需互相帮助,共同协作完成协会平时工作及活动.
5、院团委学生会批准,本协会有权对不称职的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
五、青协活动:
﹙一﹚本协会应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本协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二﹚学期初院青协应向团委学生会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申请.审批,通过方可开展,活动的开展应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必须围绕这协会的宗旨和特色开展活动。
﹙三﹚协会的报告、通知、启事等,应当张贴在指定或许可的地点(青协宣传板),不得随意张贴海报或标语。
﹙四﹚协会在活动开展完后,必须写活动总结交到秘书小组备案。﹙五﹚本协会为非盈利性组织,原则上不得进行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纯商业性活动。
﹙六﹚协会若违反学校的相关规定,团委学生会有权将其经费冻结,限期整改。
六、青协经费筹集和管理:
﹙一﹚本协会经费主要靠协会本身自筹,本协会每学年初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报告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经会员大会批准后向社员征收会费,其他时间不得另行收取。社员交纳会费后,用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二﹚赞助项目须遵守学校规定,以不与学校利益相冲突,不损害学校形象,不扰乱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环境为准则。相关赞助必须签订赞助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合同)报秘书小组备案并报院团委学生会审查批准后方可生效。
方签字,写明用途后,方可报帐。院团委学生会将不定期对协会的财务进行核查。
﹙四﹚本协会财务负责人对协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对于协会帐目不清及财务收支情况未能在协会内部公布的,协会将按相关条例查处。
﹙五﹚本协会换届时须作协会财务交接,财务交接情况在社协会换届结果报告中一并上交院团委核查备案。
﹙六﹚对于本协会影响较大、反应较好、有利于学风校风建设的活动,学校将在经费上予以支持。
七、附则:
﹙一﹚本章程自发布日起施行。
﹙二﹚未经上级批准,在捐款活动中不得收取现金。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自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的信息技术学。
院优秀青年组成的全院性团体组织。本组织直接在院团委的指导和社联的领导下工作。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遵守宪法、
第四条本团体的所在地为金陵科技学院。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加强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服务社会。
第六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支援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
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新世纪青年人才‘的。
形成和健康成长。
第八条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人才培养,环境保护以及火型社会活动等公益。
事业提供支援服务。
第九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倡导良妤的社会风。
气
第十条维护和代表青年支援者组织及支援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支援者行。
动的法制建设,为支援者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十一条开展与高校志愿者组织和团体开展关于志愿者工作理论研究和活动。
经验的交流,取长补短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二条培养优秀青年志愿者,培训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者。
第三章会员制度。
第十三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信息技术学院在校全体学生。
优秀的有奉献精神的,热心从事志愿者服务的大学生。
第十四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并报社联。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本协会设主席团、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同伴。
教育组及各系分支机构。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正副部长一律公开竞选或自荐,推选经团委、主席团考核。
任用。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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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九条学期末协会根据会员会干在活动工作中的现申报团委,评出协会。
“先进个人"、“十佳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
第六章经费。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xxxx年9月5号。
总则。
生社团。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充分调动大学生服务的积极性,增强奉献意。
识,提高同学们的责任意识,丰富业余生活。
第三条本协会的活动在宪法及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会员。
第四条本协会的会员为在校大学生。
第五条会员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
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协会设有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组织部部长两名,文艺。
部部长两名,策划部部长两名,劳动部部长两名,宣传部部长两名,采购部部长一名。
组织部。
1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陶冶学生的情操。
2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3组织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包括人员的安排、地点、物资管理等工作)。
文艺部。
1负责协会文艺工作,及促进各协会的友好交流。
2安排外出活动的各种节目。
策划部。
1对平时活动的策划。
2活动中的一些不足进行记录等工作。
劳动部。
1平时活动时工具的准备。
2义务劳动时人员的安排。
宣传部。
1对活动的宣传,联系。
采购部。
负责活动物品的购买及物品的发放。
第八条副会长及会长。
副会长: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会长:1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4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经费。
第九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为会员费、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社团管理。
第九条协会内部召开例会,全体会员必须按时到场。
第十条协会将实施以激励为主,处罚为辅的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每次社团活动,负责人都必须将活动细节写成报告向会长。
报告。
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社团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社团理念:服务他人,成就自我。
本会是由东方重机生产制造部热心志愿服务的优秀青年组成的公益社团组织。本会接受东方重机团委的领导。
本协会宗旨:坚持服务企业,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领导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推动企业精神文明的建设,在企业中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企业进步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
培养青年志愿者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青年职工综合素质。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企业文化,社区服务,扶贫济困,帮孤助残,科技推广,医疗保健,公共事务,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并展开与其他志愿者等团体的交流合作工作。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志愿小分队开展工作。定期向公司团委通报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维护企业职工和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会员管理。
凡愿参加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承认本会章程,对志愿者精神有着较高追求,能够长期坚持不懈志愿服务,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身体,技能素质,经本协会注册,即为会员。本会会员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活动宗旨。当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协会安排。
会员享有的权利:
1.参加有关会议,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与倡议。
2.根据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与参加活动。
3.推荐介绍其他会员。
4.提出困难与问题,寻求协会给予帮助解决。
5.申请退会的权利。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章程,执行决议。
2.积极参加活动,完成委任的任务,并向协会做工作汇报。
3.宣传本会宗旨,维护本会剩余,扩大本会影响。
4.关心本会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会员管理:
1.会员以小分队形式参加活动后,由本队队长填写登记表,会员签字,又接受服务者。
及协会委派负责人予以确认,加盖专用章。
2.建立小时服务制,以完成志愿服务的小时以作为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标准。计算时数。
以登记表的纪录为主要依据。
3.会员如有做出有损协会声誉或在规定志愿活动中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则视为自动。
退出本协会。
4.对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会员或分队,经协。
会讨论决定,报公司团委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5.会员或分队以本协会名义组织开展活动须上报。
第四章组织。
1.本协会社委员会及常规工作机构,委员会成员由协会会长,副会长,干事,分队队。
长组成。
2.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3.提出审议协会的工作计划以及做年度工作总结。
5.听取和审议下级组织的工作报告。
6.宣传,表彰,奖励优秀志愿者及团体。
7.审计和监督协会的财政收支状况。
第五章经费。
来源:团总支拨付,企业员工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使用范围:维持本会正常工作运转,符合本会宗旨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在社会公益及。
社会保障范围内的特殊赞助。
本会经费设专人专账管理,接受公司团委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归东方重机生产制造部青年志愿者协会,修改权归本协会委员会。本章程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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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八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和会员章。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
第六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无限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任务。
第一条: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土工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理事会或员级分会长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组织并举行协会大型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组织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义务活动。
第七条: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更好的开展自愿服务。
第八条:定期向学校各部门通报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争取媒体支持做好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工作。
第九条: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活动。
第十条:弘扬正气,倡导友爱奉献,促进校园良好风气的形成,为我校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积极参与本协会开展的“八旗”活动,并积极为协会发展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
第十三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第十四条:志愿者活动成为(广大青年)接触社会的窗口,培养(广大青年)适应社会与社会交往的能力。
第十五条:组织、策划各个时期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者开展具有专业特色成为所能及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七条: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全校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先进评比与表彰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
(一)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条:
(一)年龄在18—35岁之间的我校在册学生及教工均有机会加入本协会,成为本校青年只有愿者。
(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备与所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本人书面申请,上报协会批准。
第三条:
(一)有向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要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的权利。
(二)要求本协会帮助解决在志愿者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各种先进活动中享受同等权利。
(三)有退会的自由,也享有对本协会活动作出显著成绩的会员给与表彰的权利。
(四)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五)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优秀志愿者服务工作向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或建议。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优先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
第五条:
(一)遵纪守法、履行志愿服务的承诺、遵守本协会的章程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及时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三)宣传本协会宗旨、维护本协会声誉,以实际的行动扩大志愿者精神和长江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对社会的影响。
(四)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五)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六)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会长团等部门负责人提出)。
(七)向协会反映境况,提供有关资料。
(八)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原则。会长团可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会员,会员退会时,可以书面形式向会长团提出申请,经过会长团批准通过方可退会,并交回工作证。
(九)会员如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长团表决通过给予除名。除名者需交回工作证。
(十)会长团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突出的成员。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一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大会选举,报共青团长江职业学院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产生。
第二条: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各部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会长团及个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协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九
为促进xx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全面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特制定本注册管理办法。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协会住所在xx县。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志愿精神。
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
第四条招募条件。
一:具有奉献精神;志愿工作者必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利用自己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二:具备志愿者服务行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者服务项目,从事每年不得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四:遵纪守法。
第四条注册程序。
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中国公民,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经理事会同意,个人会员可担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申请人阅读志愿者协会章程,了解志愿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享有的权利义务之后,本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志愿者协会审核后方可加入,成为志愿者。
第四条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第五条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七)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志愿者每三个月至少参加一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服务,服从分配的任务。
(九)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协会管理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十一)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十一)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物。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范围。
(一)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行为。
(二)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海外服务等。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志愿者组织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
(四)未满十八周岁的注册志愿者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十
4月27日至30日,我系9名青年志愿者赴鲁山义务支教。在返程的路上,大家交流起这次活动的感受来。有的同学说,这些孩子聪明、可爱,充满了求知的欲望,自己恨不得把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他们。有的同学说,这次支教有一些淡淡的忧伤,学习的环境比较差,但孩子们却都是那么认真听课、求知,令他深受感动。许多同学都表示,如果以后有机会还想再来一次。这一次的义务支教活动非常成功,现有如下总结:
严谨求实创新教学方法篇。
(一)自我充电,积极学习。
在到小学后,我们组织了队员向该校老师学习教学方法,为队员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平台。本着严于律己、虚心请教的态度,我们认真向老师们学习教学方法,并且认真备课。
(二)积极培养学生的主动性。
教学是双边性活动,教师教与学生学是有机整体。因而我们首先是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帮他们树立学习的信心。在教学过程中,大家采用了很多灵活多变的方法。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对某种事物产生了兴趣,才会有这方面的爱好。如果我们给他们一种新颖的教学模式,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学习,学习的积极性就会有很大的提高。
(三)总结不足,继续努力。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很多困难:。
1、活动内容安排有待完善。支教活动虽然趋于系统合理,但在局部仍很粗糙。首先是对支教活动的各个方面考虑不周全,有些方面出现空缺;其次支教人员准备不尽充分,负责人未能及时监督和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再者是对支教对象(学生)的管理机制未建立起来,由于部分学生的破坏纪律引起的支教活动受阻时有发生,对当地孩子行为的管理有待深思和解决。
2、某些教学内容缺乏创新性和趣味性。支教人员主动行和灵活应变处理能力有待加强,这直接导致支教内容的死板和效果的不强。
(四)这些成绩属于过去,不足也正好让我们不断反思和改进。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做到:
1、探索更加合理的支教模式、支教内容安排。
2、加强支教人员交流,以增加支教经验和灵活处理能力;同时监督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减少无准备的支教情况发生。
3、制定出适合学生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加强纪律管理。
4、多与孩子进行交流,了解孩子心理以更好地融入孩子并使支教内容更贴切有效。
5、充分发掘资源和利用现成和低成本资源,使内容丰富多彩,活动长期有效。
6、活动创新,借鉴成功实例,博采众长,努力探索创新并兼顾活动的趣味性。
传道授业解惑育人工作篇。
(一)转变角色,投入工作。
支教开始以后,我们认识到了一位老师“身正为范”的'重要性。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掌握了学生们的内心情况,了解到他们的内心深处也有对知识的渴望,但外界条件、家庭条件等多方面因素造成了学生的厌学情绪。于是,我们便对学生进行耐心而细致地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明白一个人的成长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先饱受磨难。通过这些思想教育逐步使部分学生转变了对人生的消极态度,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学习风气也在不知不觉中悄然的发生变化,学生学习的兴趣逐步提高。
(二)心理辅导,服务学生。
在农村,由于经济不发达,文化相对较落后,导致了社会对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忽视。来到耐庄小学后,我们与学生进行了沟通。
爱心洒满农村关爱学生篇。
体贴细致,关心生活。
很多孩子都是留守儿童,不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面对一张张稚嫩的脸,我们除了要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还要在生活上给予学生关心和指导,,使他们更快地适应支教的学习生活。从学生感激和稚嫩的眼神中,我们也感到由衷的欣慰,只希望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证学生的学习环境,让孩子们能够更好地成材。
当我们挥手离别的时候,这次支教之行也慢慢地拉下了帷幕,但我们的之间建立的情却从未有谢幕之时,因为我们彼此牵挂着对方。这次活动非常成功,我们与耐庄小学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也为以后社会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更加坚定了同学们要把社会实践工作坚持做下去的信心。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十一
(三)宣传青年志愿者协会性质、宗旨和活动,积极介绍优秀青年加入青年志愿组织;。
(四)关心本协会的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六)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七)本协会的任何成员都不能利用本协会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
第六条开会纪律。
(一)开会期间请务必将您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禁止铃声的扰乱,违背者部门例会时,部门负责人警告记录,累积达三次,作无视协会纪律处理,警告通知。累积三次以上,开除处理。
(二)开会请务必带好笔记本、笔,开会期间随时详细记录所需重要信息。
(三)开会期间,讲台上有发言者,听者则保持安静,不要窃窃私语,交头接耳。做到最基本的尊重原则,尊重他人的同时也是尊重自己。违反者按轻重程度追究,需要发言时则积极踊跃,大胆谏言。
(四)准时到会,不迟到早退。干部例会是,迟到者需敲门报告,并汇报姓名及自属部门,由协调管理部纪录,得到允许方可加入会议。有事早退者,需向负责人请假指示,批准后方可离开;部门例会时,请假者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指示,批准后方可离开。三次迟到算旷会一次,旷会三次算开除处理。
第七条点名签到。
(一)部门例会,各部门负责人点名纪录,协调管理部派遣委员监督查到,纪录到会情。
况,各部门负责人配合协调管理部工作,将未到于请假人员姓名上报登记。
(二)干部例会时,由协调管理部负责点名签到,纪录各部门到会情况,请假者履行请假。
手续。每月,纪录总结上交办公室。
第八条请假手续。
(一)部门例会。因事未到者,需向该部门负责人请假并附加请假条。请假条必须用长。
江职业学院材料纸书写,由负责人同意方可请假。请假三次及三次以上,警告处分处理。
(二)干部例会。请假者需先向会长团打电话告知,并附上请假条,由会长团批准签字。
同意则允许请假,请假条上交协调管理部。请假五次,旷会三次,开除处分处理。
(三)办公室值班请假,请假人员将请假条上交协调管理部负责人。
第九条值班。
(一)由协调管理部制定办公室值班表。制定完成后如需调动,则各部门自由内部调节。
(二)值班人员签到,值班期间,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值班成员互相和平相处,了解交流。共同管理办公室所需事物。
第10条光荣榜。
(一)依据每周部门值班及部门例会到会情况而定,由协调管理部统计记录。
(二)每周评比一个最佳部门与一个最差部门上光荣榜,每周五更新,每周干部例会公布。
第十一条活动。
活动中,对于上级交代的任务要认真细心的完成,齐心协力。不能偷懒懈怠,
积极参与。期间,听从上级安排,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十二条对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并取得显著的个人及团体会。
员,经协会讨论决定,报学校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关心、支持和参加志。
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经费来源。
(一)协会活动所必须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学校拨款,企业赞助、社会募捐等。
(二)部分经费可通过组织会员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渠道解决。
第十四条明确定义。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青协中的部门及“八旗”中的任何一旗独立出本协会。
第十五条明确定义。
“八旗”各负责人必为青协内部副部长以上职务。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章程》修改程序:本章程程序修改时,由理事会提出,并说明理由,经全体会。
会员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条协会终止程序:本协会因故必须终止时,由会长团提出意见和理由,经全体会员。
讨论通过,形成决定,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三条本章程自会长团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青年志愿者协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科技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直属于xx科技职业学院团委,并接受xx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的组织。其会员统一使用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和章程,使用本中心旗帜,其注册的志愿者是合法、正式的志愿者。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者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本校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团体,非赢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真诚奉献,让社会充满爱、温馨和希望”为主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青年志愿者精神,旨在通过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区服务、帮孤助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及群体提供服务,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第五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六条: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发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
第七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繁荣,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八条:指导、协调并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
第九条:定期向学校通报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开展志愿者社会宣传活动,树立本协会的社会形象。
第十条:培训青年志愿者,使之具有一定的志愿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加强与各高校及国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本中心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十三条:本中心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中心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个人(或团体),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注册以后,即可成为协会个人(或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奉献精神。
4、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5、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第十五条:入会退会手续:具备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加入本中心,应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填写会员注册表,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和本会章程。会员自愿退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委员会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性退出,由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注册会员的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自动中止会员资格;继续会员资格,需重新注册。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参加本中心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根据本中心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有对本中心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有向中心推荐组织者和成员的权利;。
6、要求获得从事志愿者服务必需条件的必要保障;。
7、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8、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中心章程,执行本中心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行动;。
3、向本中心报告本团体工作,并向本中心进行注册登记;。
4、维护本中心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5、关心本中心工作,主动向本中心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8、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3次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9、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原则上由志愿者组织负责,尚未建立志愿者组织的由团组织负责。注册机构负责建立注册志愿者的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相应地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和保障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求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服务。加强宣传、争取政策、推动立法,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公认,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者服务时,须佩戴统一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标志,志愿服务活动也可适用于符合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
第二十一条:各团体会员利用本中心名义组织活动,其活动计划须呈报组织部审核,并由主席签字批准,方可进行活动,活动整个过程由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每学期由中心及分会对会员进行考核,根据会员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表现和成效,评出先进,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
第四章服务中心干部。
1、参选学生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良好,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未受处分。
2、采取部门或指导老师推荐、自我推荐、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由团委、中心主席团对参加招聘的同学进行面试,择优录用,经公示和所在院系党团组织确认,由学院团委统一批复干部试用名单。
3、中心(分会)干部经公示和审核后,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由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聘任。
第二十四条:学院中心(分会)干部管理。
1、学生干部在行动上应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树立严格的自律意识,要求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以实际工作表现向党组织靠拢。
2、学生干部应具有民主管理和监督意识,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的科学化。
3、党团组织要关心学生干部的政治进步,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干部,各团组织要对他们的思想及工作表现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经团内“推优”,可向所在党组织推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其工作表现及实绩作为入党考察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学院中心(分会)学生干部考核评优。
1、学院中心(分会)对各部门学生干部进行年度和学期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任免、表彰。
2、学院中心(分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主要由学院团委(分团委)进行考核;部门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主席团负责统筹。
3、在考核过程中,对未起到干部作用、组织协调不力、工作不负责不认真、不能接受有关部门工作安排、工作表现和成效不佳的,经学院团委(分团委)审核,学院中心(分会)可辞退解聘。
4、在工作实绩和考核中,学生干部因工作成绩突出,经学院中心(分会)推荐、学院团委确认,可推荐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推荐为国家、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经考察,可作为中心(分会)干部梯队进行重点培养,量才任用。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十六条:本中心由中心组织部协调、组织和指导中心活动,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七条:中心设主席一名,下设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
第二十八条:实行例会制度,各部(室)在例会指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合作,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遵守工作细则。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所属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和协调。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由院系学生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经各院系团组织审批,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根据实际需要设部门。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的统一安排、统筹协调,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积极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体、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工作。
5、各院系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有参加和参与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大型活动的义务。
第三十条: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与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关系。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本中心的院系级组织,接受各院系团组织和学院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指导。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及时沟通汇报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参加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举办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参照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执行。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本章程,根据所属院系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同学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校级志愿者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策划,安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参与,具体工作可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提出策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拿出本小组活动方案。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组织部安排开展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秘书部统一监督考核,活动结束后,各院系活动小组对该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对该活动进行统一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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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十三
20xx年度,学校青年志愿者会以“爱心奉献他人,全心服务社会”为宗旨,坚持“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两大服务方向,将着重做好了三月学雷锋、四·二二世界地球日、红旗分会评比、旧物交流会、一二·五国际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等工作,并以迎评为契机,加强了青协自身建设。现总结如下:
1、20xx年,校青协组织播放有关优秀青年志愿者事迹的影视作品四部;举办以“语言的交流不仅是声音,还有手语”为主题的手语讲座三场。
2、成功举办了我校首届“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成果展。
3、组织环保协会开展植树活动,种树1000颗。
4、积极响应校团委做好迎评材料准备工作,圆满完成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面向社会,围绕社会公益事业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生力军的作用:
4、继续教育和引导我校志愿者走出校园,加强与兄弟院校青协志愿者机构交流与合作;
三、以迎评为契机,规范和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推进落实了《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注册志愿者管理方案》的出台,用完善的规章制度指导二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对所属注册志愿者的管理,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向科学、有序、规范、高效的方向发展。
2、完善了《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群体的有效管理,激活激励机制,规范青协的活动,促进青协的健康发展。
3、制定了《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规范、合理使用,增加财务资产管理的透明度,以确保青协固定资产的合理利用。
4、加强对各二级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院(系)分会中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日召开例会。
成绩是属于过去的,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不足和急需完善的地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和改进,争取做出更好的成绩。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十四
第一条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chineseyoungvolunteersassociation,简称cyva)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性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中央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促进社会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应急救援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海外志愿服务活动和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凡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中国公民,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六)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理事会可接纳对本协会有杰出贡献的人士为荣誉会员。经理事会讨论通过,荣誉会员可以担任荣誉理事。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会长为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本协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注册志愿者制度和青年志愿者标志。
第四十八条本协会推广注册志愿者制度。注册机构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誓词如下: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十九条本协会青年志愿者标志的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同时也是英文“青年”第一个字母y;图案中央既是手,也是鸽子的造型。标志寓意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份爱心,伸出友爱之手,以跨世纪的精神风貌,面向世界,走向未来,表现青年志愿者“热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的主题。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本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十五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院团委指导下的机构团体,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服务事业的在校青年大学生组成。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第五条: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服从全国、全省、全市、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整体安排,维护本协会和发起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培养青年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院的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
第七条:培养青年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八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优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校风、学风,为建设和发展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九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条:为学校发展、社区建设、社会公益以及大型庆典活动等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师生员工和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帮助。
第十二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三条:组织规划各个时期全院志愿者开展工作,组织举办院活动和乌当社会实践基地的公益活动。
第十四条:加强与本校社团及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协会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会议制度。
(一)、常委会会议:具体时间不定,两周一次,有需要再另行决定。,
参加人员: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等。
会议内容:
1、总结协会内的工作,讨论会内及学校、社会等发生的事件。
2、通报协会考勤情况。
3、各部门及个人进行工作总结。
4、收集发现协会内部问题,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
5、落实制度,追究责任,表彰优秀部门或个人。
6、说明总的工作方向,公布工作计划。安排工作,工作具体分配到个人。
(二)部内例会:每周一次,具体时间由各部门自己决定。
参加人员:各部门的部长、干事及本部负责秘书。
会议内容:
1、传达常委会精神,总结部门工作,交流工作经念,解决个人的相关疑惑。
2、进行素质提高教育及工作指导。发现和解决问题,落实部门制度,追究责任。
3、表扬优秀干事,下周工作安排,落实到个人,讨论下周工作,提前做好规划。
会议要求:
1、会议期间禁止迟到、早退。
2、会议情况记入全社考勤及个人档案。
3、会议期间穿着整齐,保持良好形象。
4、会议期间发表讲话时其他人应保持安静,不许喧哗吵闹。
5、会议期间手机一律开成振动或静音。
6、会议期间不许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会议期间带好笔和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
8、会议期间保持开会地点卫生,维护公物。
备注:
1、会议流程及会议内容各部门根据部门特点自行安排,各个部门必须有自己的规章制度。
2、每次会议须有会议记录,常委会由秘书长负责记录,部门例会由各部门秘书负责记录,最后统一交办公室保管。
3、每月进行一次会议记录总结工作,整理编排会议主要任务和完成情况;统计追究和表扬情况;对会议效果的个人评价及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协会办公室统筹安排,由人事中心协调各中心负责人和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外联部直接策划,由理事团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进行。
5、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协会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二次以上(含二次)者,青协将其除名。
6、每学期进行协会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青协理事团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第十七条:请假制度。
全体会员有参与协会及各部门有关的各种会议、活动并予以协助等义务。如无法按时到场,须在会议活动开始前十五分钟向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副部长/相关负责人请假,事后三日内补交请假条,假条要求格式正确,原因明细,先交予各部部长签字,再由办公室统一备案。(各部门干事向部长、副部长请假,各部部长、副部长向秘书长请假,秘书长向副会长请假。)。
第十八条:考勤制度。
1、各部门考勤工作由负责秘书或指定人负责,常委会及协会活动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或指定人负责。
2、有关迟到:
各部会议,中心会议及相关活动等开始之前,各负责秘书要做好内部考勤工作,迟到者如无特殊情况(会议及活动开始十五分钟内算作迟到,超过十五分钟按缺勤处理)予以迟到处理,由各负责秘书做好相关记录,并按各部门制度进行相应警告。
3、有关缺勤:
各部会议,中心会议及相关活动等开始之前,未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二无故缺席者,予以缺勤处理,各负责秘书须做好相关记录。
备注:各负责秘书记录各部部员(包括部长、副部长)考勤;办公室负责记录常委会成员考勤;以上考勤记录均作为优秀干事评选的首要参考。
4、责任追究制度。
全体会员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配与各自的工作任务,如有推脱迟缓,各负责人须及时予以沟通和补救,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责任,由各部门负责秘书量化;对于部门,若没有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由常委会追究其部门部长的“领导责任”;对于违反协会会纪会规,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具体负责人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由理事会量化。
第十九条:人事制度。
1、用人原则:有德有才者,委以重用;有德无才者,培养使用;无德有才者;限制使用;无德无才者;坚决不用。
2、于每学年新学期开始期间,进行青协招新工作,招募选拔优秀人才。
3、招新工作结束后第一个月为干事试用期,在此期间对其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4、调动、离职、辞退等人事变动须由理事团监督,审核。
5、如须职务调动,由相关人向具体负责人提出申请,写明调动原因及调动单位。由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
6、如出现职务空缺,可按相关程序,进行任免工作。
备注:“离职”、“辞退”均属“退会”。
第二十条: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协会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警告、赔偿、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1。有违背本协会宗旨者。
2。有损本协会形象者。
3。拒绝参加本协会工作者。
4。考试有两科以上不合格者(视其表现可以三科)。
5。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6。违犯本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
7。打架斗殴者。
(二)根据本协会掌握和同学们的反映,对会员进行考核,视服务深度情况,分别采取评优、加分等形式的鼓励方式进行奖励。共青团组织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在了解志愿者参加活动表现基础上,依据青年志愿者工作记录手册的记录,以完成服务的时间为基本条件,对青年志愿者进行考核评估。完成服务任务者,给予表扬并推荐其参加志愿者评优。无故不完成任务,应给予批评,两次批评而不改正者取消其志愿者会员资格并通报全院。每半年或一年汇总一次。
第二十一条: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以部门为单位分类,具体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秘书完成,统一交由秘书部备案。
内容包括:
1、个人基本资料,
2、个人工作记录、
3、个人工作业绩,
4、个人考勤及相关评价。
(二)、活动档案。
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由相关活动负责部门或个人完成,交于秘书部备案。
内容包括:
1、相关活动资料介绍及策划书等,
2、相关评价;
3、人员考核。
第二十二条:财务管理制度。
本协会物资使用除维持青协正常运行外,必须有益于全体会员。
1、资金使用要合理透明。
2、经费来源要合法合规。协会经费由秘书长负责保管运作。
3、拉赞助所得资金的百分之八十纳入协会经费,剩余的百分之二十的资金作为奖励归拉得赞助的部门或个人支配。
4、实行财务公开,经手人负责制。
5、建立财务档案、收支情况由秘书长统一编制财务,定期经常委会审核。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三条:理事团:是行使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
1.负责青协总体规划,统筹和协调协会的全局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2.决定协会的重大事务,规章认定,工作评定。
3.规范和管理院青协的日常事务,充分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
4.做好“推优,评优”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是促进协会整体工作顺利运转的中枢。
1。协调和监督协会各部门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传达部署、反映情况。
2。负责起草、制定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有关文件,主管青年志愿协会的各类文件、文书、签章及有关物品。
4。负责协会财务经费、公共物品的管理;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组织部:是壮大协会的重要部门。
1.负责发展新的会员,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2.举办各种培训活动,组织学习青年志愿者事业的业务知识,提升干部干事、会员的工作能力、团队意识及整体素质,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
3.培训志愿者的自愿精神,培养志愿者的生活、学习作风。
4.组织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志愿服务。
6.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外联部:是协会主要的信息来源基地。
2。策划校外大型公益活动,联系协会实践单位的工作;
4.负责各种活动有关对外联络、沟通与交流工作;。
5.认真完成社内交给的任务,积极为协会发展献计献策;
6。主动参考其它高校所开展的各类活动,吸取经验。
7。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七条:宣传部:是青协的议论宣传机构和形象窗口。
1.宣教部下设网络组和宣传组,主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青年志愿者精神、学院的各项制度和本协会各项工作等。尤其是举办的大型活动的宣传和成效的公布,网络组主要负责青协网页的制作与更新维护,在网络上宣传青协的工作动态等。
2.负责对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事迹、典型事例、志愿者活动及志愿者形象进行准确的宣传和报道。
3.负责宣传协会在各个阶段的工作及活动;
4.负责以各种形式宣传志愿者工作,努力提高志愿者在校内、校外的影响力;
6。负责收集有关志愿者活动的相关资料,有选择性的上传到我院的网站;
7。采用各种有效宣传途径向校内外宣传青协的宗旨、服务活动,宣传志愿者的服务精神,负责每次活动的形象设计、宣传及各项活动的照片、影像等的制作。
8。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归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理事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修改必须经过常委会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十六
4月27日至30日,我系9名青年志愿者赴鲁山义务支教。在返程的路上,大家交流起这次活动的感受来。有的同学说,这些孩子聪明、可爱,充满了求知的欲望,自己恨不得把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他们。有的同学说,这次支教有一些淡淡的忧伤,学习的环境比较差,但孩子们却都是那么认真听课、求知,令他深受感动。许多同学都表示,如果以后有机会还想再来一次。这一次的义务支教活动非常成功,现有如下总结:
在到小学后,我们组织了队员向该校老师学习教学方法,为队员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平台。本着严于律己、虚心请教的态度,我们认真向老师们学习教学方法,并且认真备课。
教学是双边性活动,教师教与学生学是有机整体。因而我们首先是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帮他们树立学习的信心。在教学过程中,大家采用了很多灵活多变的方法。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对某种事物产生了兴趣,才会有这方面的爱好。如果我们给他们一种新颖的教学模式,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学习,学习的积极性就会有很大的提高。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很多困难:
1、活动内容安排有待完善。支教活动虽然趋于系统合理,但在局部仍很粗糙。首先是对支教活动的各个方面考虑不周全,有些方面出现空缺;其次支教人员准备不尽充分,负责人未能及时监督和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再者是对支教对象(学生)的管理机制未建立起来,由于部分学生的破坏纪律引起的支教活动受阻时有发生,对当地孩子行为的管理有待深思和解决。
2、某些教学内容缺乏创新性和趣味性。支教人员主动行和灵活应变处理能力有待加强,这直接导致支教内容的死板和效果的不强。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做到:
1、探索更加合理的支教模式、支教内容安排。
2、加强支教人员交流总结,以增加支教经验和灵活处理能力;同时监督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减少无准备的支教情况发生。
3、制定出适合学生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加强纪律管理。
4、多与孩子进行交流,了解孩子心理以更好地融入孩子并使支教内容更贴切有效。
5、充分发掘资源和利用现成和低成本资源,使内容丰富多彩,活动长期有效。
6、活动创新,借鉴成功实例,博采众长,努力探索创新并兼顾活动的趣味性。
支教开始以后,我们认识到了一位老师“身正为范”的重要性。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掌握了学生们的内心情况,了解到他们的内心深处也有对知识的渴望,但外界条件、家庭条件等多方面因素造成了学生的厌学情绪。于是,我们便对学生进行耐心而细致地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明白一个人的成长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先饱受磨难。通过这些思想教育逐步使部分学生转变了对人生的消极态度,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学习风气也在不知不觉中悄然的发生变化,学生学习的兴趣逐步提高。
在农村,由于经济不发达,文化相对较落后,导致了社会对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忽视。来到耐庄小学后,我们与学生进行了沟通。
体贴细致,关心生活。
很多孩子都是留守儿童,不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面对一张张稚嫩的脸,我们除了要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还要在生活上给予学生关心和指导,,使他们更快地适应支教的学习生活。从学生感激和稚嫩的眼神中,我们也感到由衷的欣慰,只希望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证学生的学习环境,让孩子们能够更好地成材。
当我们挥手离别的时候,这次支教之行也慢慢地拉下了帷幕,但我们的之间建立的情却从未有谢幕之时,因为我们彼此牵挂着对方。这次活动非常成功,我们与耐庄小学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也为以后社会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更加坚定了同学们要把社会实践工作坚持做下去的信心。
xxx志愿者协会
20xx年5月1日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篇十七
(六)主动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工作的指示并听取意见;。
(十)审批监督会费的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十二)会长任期一届,不可连任。
(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二)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三)做好分管部门工作任务;。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
(五)讨论、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七)审批监督主管部门的工作;。
(八)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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