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不定期租赁合同(精选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23: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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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就特定事项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它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维护合作关系和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各方利益、规范交易行为非常重要。双方在达成合作意向后,需要明确合作内容、责任分工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我们需要起草一份合同了。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原则、平等互利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并且应该具备明确的约定条款、具体的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合同的目的是使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因此合同的签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需要明确合同的内容、协议各方的权益,制定出一份可行的合同计划。在撰写合同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为未来解决纠纷留下空间。以下是一些合同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一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经理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机械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机械设备型号、规格、数量、租赁费及司机数量:
第二条使用地点:青岛海湾大桥11合同段海上施工海域(乙方施工现场所在地)。
第三条租赁期限、进出场费用的承担及设备的交付和验收:
1.租赁期限。
(1)甲方设备于20年6月30日前到达乙方工地,经双方确认之日为起租日。甲方的设备未按约定到达的(包括未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未按约定的数量到达和未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每逾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租赁期限为:工程结束。
(2)乙方应提前6天通知甲方确定退租日期,甲方应在退租日期届满之前将机械设备撤离乙方工地,否则此后出现的'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概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进、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3.设备交付使用时,应由乙方验收。
第四条租赁物的维修和保管:
1.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配合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租赁物维修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当相应减少租金/延长租期。
2.甲方负责租赁物的保管,应承担租赁物丢失和毁损的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的返还:
1.租赁期满租赁物返还时间、地点为:现场退租赁码头。
2.设备退场时应由乙方验收,并出具退场通知书。
第六条租赁费结算与支付:
1.按月租赁,每个月为一个租赁结算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折算。
2.甲方设备到达乙方工地并经双方确认后,租赁费开始计算,设备退租时终止。
3.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到乙方所在地办理(经双方确认的)上月设备租赁费结算手续。
4.甲方应提供正规发票(租赁业发票)并承担相应的税费。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租赁给乙方的设备性能良好,满足乙方的施工需求,并提供船舶资料及设备性能的证明材料交乙方备案。甲方必须提前办理内河船舶海上施工许可证。
2.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在最短的时间12小时内进行修复或以同等及以上规格的设备代替,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另行租赁相关设备以保证施工生产,所发生的费用在甲方设备租赁费中扣除。
3.甲方利用施工间隙时间对设备进行保养,并承担费用。
5.甲方配备不低于2名操作司机,保证24小时处于工作状态,工费及生活费由甲方承担。保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服从乙方人员的调度、指挥,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由于甲方设备及操作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甲方不得私自更换操作人员,除非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更换为原乙方备案操作人员。
6.甲方必须配备舱外照明设施,船舱装生活用水不得低于50吨。甲方所提供船舶载货量不得低于250吨。船上需配备gprs导航系统。
7.未经乙方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设备。如有擅自动用情况给予违约金5000元处罚。
8.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允许其他船只、人员靠近该船。
9.甲方承担船舶暂存货物的保管义务。
10.乙方在使用船舶配合作业时,甲方操作人员应详细记录运行时间,运行情况。
11.在起租前,甲方负责提前到有关海事部门办理本船的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以及到有关边防部门办理本船的相关手续,如果逾期未办妥该项手续,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设备属于甲方的产权,租赁期间,乙方只有该设备的使用权,不得有转租、出借、担保、还债、变卖等行为,不得自行改变结构,拆卸零部件,调整性能。
2.及时支付租赁费.
3.为甲方操作、维修人员的住宿提供方便,费用由甲方自理。
4.提供租赁设备所需的燃油,并承担费用。
5.有权对甲方设备和操作人员查验证件,有权对进入现场的甲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负责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基础施工,并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电力及设备。
第九条合同解除和终止:
1.设备使用完毕退场,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乙方施工要求。
(2)租赁期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多次提醒甲方,甲方未能解决,影响乙方施工。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设备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2)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
4.乙方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前6天通知甲方提前退租,但租赁期限不得低于210天。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乙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二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间数___、建筑面积______、房屋质量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阜成路号院号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一间,供乙方经营使用()。
二、房屋租赁合同: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为止,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或北京市政府征地,单位开发改造等,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房屋租金:年月日——年月日,租金为。
四、付款方式:半年一付且提前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年月日前,月日前。
五、合同期内,乙方不准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承担自己使用的水,电费和卫生费。
六、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租用,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乙方继续租用,甲方可优先照顾乙方,租金再议。
七、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如发生违法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租金。
九、承租期内乙方应保护室内设施,水,电如发现异常情况由乙方负责维修。如乙方进行改造,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乙方承担改造的一切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如在承租期间发生矛盾,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解决矛盾,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一、资产:甲方拥有饭店一座,座落在__商城院内,房间数为上下两层共壹拾捌间,建筑面积为453.6平方米,其中赵志明上下捌间、尚林林上下陆间、高昌上下肆间。屋内设施(见附表)。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__年,每年租金为__万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协议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五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附表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第一是保护,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乙方对饭店的用途继续经营饭店,改变用途时提前和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工商管理费、税费、卫生、防疫、水、暖、电等等。第四,取暖甲方负责提供天然气开口,开口费由甲方负责,其他乙方自己负责。第五,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传: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传: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项所记载的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润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定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项所记载的有关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甲方按时直接支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战争、自然灾害。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卖标的物主张权利,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出租人购买该标的物时明知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除外。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是否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与币种。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或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径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担保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六
不定期住房合同就是没有具体约定期限的的租房合同,在实际生活中,这类租房合同由于约定的期限不明确或者约定的情况不完整,或者甚至没有约定期限的合同中,以限制房屋租赁合同时间的形式,其与具体的一般的合同签订的内容有所不同,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问题。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a.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b.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总之,在面对类似问题时,可以咨询有关方面的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定期租赁合同需要面对很多的问题,如法律上时间限制的问题等等,如果你对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产生疑惑的,可以咨询的专业的律师,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______人,由乙方负责食宿,由_____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设备保证金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30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五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易损件如叶片、链条、铰笼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三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5、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甲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八
出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传: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传: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 0)、( )、( 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润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定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有关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甲方按时直接支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战争、自然灾害。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 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卖标的物主张权利,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出租人购买该标的物时明知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除外。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是否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第七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 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 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与币种。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 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 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径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 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 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 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担保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九
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甲方愿意将该房屋出租,该房屋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归乙方所有,经双方协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成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该房屋(本合同标的物),并有权经营、管理和转租“号,合同约定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营业场所。
第二条租金和保证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年复一年。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第二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第三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租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维修费的支付方式:______。
1、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2、维护费用:租赁期内,乙方造成租赁物业相关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护费用。
第四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变更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签订书面合同时,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并承担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2、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护设备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如需改变用途,必须经甲方同意、如乙方对租赁物及其设备造成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
3、如果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及特殊设备,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因未征得甲方同意及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负责,房屋、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及时将租赁物业内所有未损坏的设备和设施干净、完整地移交给甲方(自然折旧除外)。
5、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对租赁期内因乙方施工造成的所有人员安全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6、乙方保证甲方的'房屋为合法租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供应。
2、但为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权利,甲方对乙方因自然灾害和盗窃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3、在乙方披露其业务性质和类型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向外界披露其业务信息。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租赁房屋需要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增加方式根据______的市场情况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本合同可以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非甲方主观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将押金和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的金额不含租赁税,乙方需要缴纳租赁税的,应缴纳租赁税。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十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个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湾大桥第11合段。
项目经理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机械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机械设备型号、规格、数量、租赁费及司机数量:
第二条使用地点:青岛海湾大桥11合同段海上施工海域(乙方施工现场所在地)。
第三条租赁期限、进出场费用的承担及设备的交付和验收:
1.租赁期限。
(1)甲方设备于20xx年6月30日前到达乙方工地,经双方确认之日为起租日。甲方的设备未按约定到达的(包括未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未按约定的数量到达和未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每逾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租赁期限为:工程结束。
(2)乙方应提前6天通知甲方确定退租日期,甲方应在退租日期届满之前将机械设备撤离乙方工地,否则此后出现的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概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进、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3.设备交付使用时,应由乙方验收。
第四条租赁物的维修和保管:
1.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配合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租赁物维修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当相应减少租金/延长租期。
2.甲方负责租赁物的保管,应承担租赁物丢失和毁损的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的返还:
1.租赁期满租赁物返还时间、地点为:现场退租赁码头。
2.设备退场时应由乙方验收,并出具退场通知书。
第六条租赁费结算与支付:
1.按月租赁,每个月为一个租赁结算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折算。
2.甲方设备到达乙方工地并经双方确认后,租赁费开始计算,设备退租时终止。
3.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到乙方所在地办理(经双方确认的)上月设备租赁费结算手续。
4.甲方应提供正规发票(租赁业发票)并承担相应的税费。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租赁给乙方的设备性能良好,满足乙方的施工需求,并提供船舶资料及设备性能的证明材料交乙方备案。甲方必须提前办理内河船舶海上施工许可证。
2.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在最短的时间12小时内进行修复或以同等及以上规格的设备代替,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另行租赁相关设备以保证施工生产,所发生的费用在甲方设备租赁费中扣除。
3.甲方利用施工间隙时间对设备进行保养,并承担费用。
5.甲方配备不低于2名操作司机,保证24小时处于工作状态,工费及生活费由甲方承担。保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服从乙方人员的调度、指挥,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由于甲方设备及操作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甲方不得私自更换操作人员,除非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更换为原乙方备案操作人员。
6.甲方必须配备舱外照明设施,船舱装生活用水不得低于50吨。甲方所提供船舶载货量不得低于250吨。船上需配备gprs导航系统。
7.未经乙方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设备。如有擅自动用情况给予违约金5000元处罚。
8.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允许其他船只、人员靠近该船。
9.甲方承担船舶暂存货物的保管义务。
10.乙方在使用船舶配合作业时,甲方操作人员应详细记录运行时间,运行情况。
11.在起租前,甲方负责提前到有关海事部门办理本船的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以及到有关边防部门办理本船的相关手续,如果逾期未办妥该项手续,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设备属于甲方的产权,租赁期间,乙方只有该设备的使用权,不得有转租、出借、担保、还债、变卖等行为,不得自行改变结构,拆卸零部件,调整性能。
2.及时支付租赁费.
3.为甲方操作、维修人员的住宿提供方便,费用由甲方自理。
4.提供租赁设备所需的燃油,并承担费用。
5.有权对甲方设备和操作人员查验证件,有权对进入现场的甲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负责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基础施工,并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电力及设备。
第九条合同解除和终止:
1.设备使用完毕退场,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乙方施工要求。
(2)租赁期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多次提醒甲方,甲方未能解决,影响乙方施工。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设备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2)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
4.乙方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前6天通知甲方提前退租,但租赁期限不得低于210天。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乙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十一
1.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所示的规范相符。如有任何不符,租金应降低必要数额,以抵偿承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2.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水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物运输,船体、船机和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配齐合格的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
租期。
3.本船所有人出租、承租人租用本船日历月,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算。
航行规范。
4.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在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的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但不包括进行合法贸易。在本船所有人的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承租人可在上述范围以外的地区指示船舶进行营运,也可指示本船至本船所有人需要支付附加战争险的地区进行营运。但是,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船体、船机和设备的保险费均由承租人负担,但该种附加保险费不得超过按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小险别,以不大于学会定期保险条款的标准格式或学会战争险的标准格式的保险条件所征收的保险费。承租人在收到有关凭证或因其要求,收到保险单副本时,应将附加保险费付给本船所有人。如此种附加保险费有回扣,应退还承租人。船体、船机的保险金额定为,保险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险单记载的船体、船机的保险金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按较小者计算。
如果阻止本船航行至中国,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除非事先得到承租人的同意,本船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为任何目的指示本船停靠中国台湾港口。
除外货物。
本船用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承租人有权按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所适用的任何主管当局的条例,装运危险品。
交船港。
5.本船在承租人指定的。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承租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在装货港接受货物。承租人接受交船并不构成放弃其本租船合同赋予的权利。
6.本船不得在之前交付。如本船在17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并交付,承租人有随时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但不得晚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本船所有人应给承租人___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__天确切交船日通知。
交船日期
7.承租人在交船港和还船港代表双方指定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并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时间计入本船所有的时间,还船检验时间计入承租人的时间。验船师费用由于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泊前,本船前后吃水应调平或者船尾比船首吃水之差不超过6英尺。
交船通知。
货舱检验。
本船所有人提供的项目。
8.本船所有人应提供和/或支付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伙食、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甲板、居住舱室、机舱及其他必需的物料,全部润滑油和淡水,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和其他保养费。
起货装置。
本船所有人应给全部吊杆和/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附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二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索具及滑轮。如本船各有重吊,本船所有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
本船所有人应提供甲板水手按要求开关舱,在本船到达装卸泊位或地点之前将起货装置准备就绪,并提供甲板和/或舷梯值班人员,每舱配备一名起货机司机或转盘吊司机按需要昼夜操纵。如港方或劳工组织规章禁止船员开关舱或操纵起货机或转盘吊,则由承租人雇用岸上替代工人并支付费用。
照明。
本船所有人应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货舱清扫。
如经承租人要求,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本船所有人应提供船员清舱包括清移垫舱物料。承租人应向本船所有人或船员支付每次清舱定额最高为的费用。
承租人提供的项目、燃料。
9.承租人应提供和/或支付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燃油、港口使用费、强制引航费、小艇费、拖轮费、领事费、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和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在内的费用,以及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代理费、佣金,并安排和支付货物装载、平舱、积载、卸载、过磅和理货、执行公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和款项。
10.承租人应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并按每公吨燃油和每公吨柴油付款;本船所有人应接收还船时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并按承租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船港油价付款,或者,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加油港口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吨,但不多于___吨;本船归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吨,但不多于_____吨,柴油不少于____吨,但不多于___吨承租人可在交船前加油,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租期。
承租人有使用本船所有人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则承租人有权解除本租船合同。
租金率。
11.从本船交付之时起至归还给本船所有人之时为止,承租人应按本船夏季干舷高度时的总载重吨,以每吨每日历月的租金率支付租金,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7个银行营业日,以后各期租金应在到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金在支付给,每半个月预付。该项租金除了扣除本租船合同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承租人/其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以及经承租人合理估算的有关上述停租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根据本船合同,承租人对本船所有人的任何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处于停租,则该期租金余额应在本船重新起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承租人还有权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替本船所有人支付的费用或由承租人支付的、应由本船所有人负担的款项,以及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的估计金额。上述付款,在还船时多还少补。
如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本船所有人有权将本船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本船所有人根据本租船合同在其他方面对承租人可能具有的索赔权利。
还船。
12.本船应在租期届满之时,以交付给承租人时的相同良好状态,在由承租人所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归还。承租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支付本船所有人或船员包干费最多,以代替清舱,包括清移垫舱物料。
还船通知。
承租人应给本船所有人不少于10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示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承租人可使用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对于超过租期的时间,如市场运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金率,则按市场运价支付租金。
载货舱室。
13.除保留适当而足够的舱容供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和物料外,本船的所有空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亦包括在内,均归承租人使用。
甲板货。
承租人有权按照通常航运惯例在甲板和/或舱口部位装满货物,其费用和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稳性和适航性的限制。在航行中,船长与船员对甲板货应妥善照料并牢固绑扎。
承租人的代表。
14.承租人有权派代表一至二人随船押运并观察航次尽快速遣的情况。本船应向他们提供免费居住舱室,以及与船长相同标准的伙食,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证件。
15.本船所有人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所挂港口的安全和卫生规定,以及所有现行要求。
本船所有人保证,本船起货装置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所有挂靠港口的规定,并且,本船随时持有在各方面符合这种规定的现行有效的证件。如由于本船所有人未能使其符合上述规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由此损失的任何时间应停租,并且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本船所有人员负担。
承租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起货机、吊杆包括重吊和/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装置应保持完好工作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承租人应将使用重吊的意图及时发出通知。
熏蒸。
在租期内,本船所有人应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书。由于根据承租人指示装运货物或挂靠港口而需要的熏蒸,均应由承租人负担费用,其他原因的熏蒸由本船所有人负担费用。
停租。
16.如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时间损失、以致妨碍或阻止本船有效营运或使本船不能供承租人使用、则自时间损失时起,至本船重新处于有效状态,在不致使承租人比时间损失开始之时的船位不利的地点恢复营运为止,租金停付:
船上人员或物料不足;。
船体、船机或设备损坏;。
船舶或货物遭遇海损事故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
修船、进干坞或为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有效证件和/或货运所需要的其他船舶文件;。
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罢工、拒绝航行、违抗命令或失职;。
本租船合同另有规定的经约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
如装卸货物所需的起货机/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坏或不能使用,或起货机/转盘吊的动力不足,则不能有效作业的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起货机和/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整船装完或卸完的时间推迟,则不能有效作业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承租人要求继续作业,则本船所有人应支付代替起货机/转盘吊的岸上设备的费用,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吊数目不够,则租金应按可供使用的岸吊数目比例支付。
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本船所有人负担,并从租金中扣除。
承租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
如由于本租船合同所述的任何原因,本船延误达6星期以上,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船速索赔。
17.按照本租船合同第1条,如本船营运时速度降低和/或耗油量增加,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额外耗用燃油的费用,应从租金中扣除。
征用。
18.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旗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付。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所存燃油的金额应退还承租人。如征用期超过一个月,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干坞。
19.本船从上次油漆船底起算,应在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每10个月进干坞一次,清洁和油漆船底。
船长责任。
20.船长和船员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习惯性的协助。在营运、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
提单。
船长应自己或经承租人要求,授权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所提供的任何提单。
指示和航海日志。
承租人应给船长提供各项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应保存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用英文填写的甲板/机舱日志摘录,最迟应于每航次结束时交给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否则,以承租人提出的数据为准,本船所有人对此无权提出索赔。
如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或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本船所有人在接到意见书后,应立即调查。如情况属实,本船所有人应及时予以撤换。
码头工人。
21.装卸所需的码头工人和理货员由承租人安排并视为本船所有人的受雇人,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承租人对所雇佣的码头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航员、拖轮或码头工作的疏忽、不当积载或积载疏忽造成的船舶灭失或损坏,亦不负责。
垫款。
22.如经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船长垫付本船在港的日常开支所需的款项,收取2.5%的垫款手续费。此项垫款从租金中扣除。但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付。
冰冻。
23.本船不得派往,亦无义务进入任何冻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冻原因,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将被或可能被撤去的地点,或由于冰冻原因,本船具有不能顺利抵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离的危险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经要求,应尾随破冰船航行。
24.如本船灭失,租金从其灭失之日正午起停付。如本船失踪,租金从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正午起停付。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承租人。
加班。
25.如经要求,本船应昼夜作业。除非本船停租,承租人应以每日历月定额向本船所有人支付作为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加班费,不足一月按比例计付。
留置权。
26.为了得到根据本租船合同提出的索赔,本船所有人有权留置属于定期承租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得到因本船所有人违约造成的损失而提出的索赔,承租人有权留置船舶。
救助。
27.救助或救援其他船舶所得的一切报酬,在扣除船长和船员应得的份额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本租船合同对救助所损失的时间而付的租金,以及损坏的修理和消耗的燃油后,由本船所有人与承租人平均分享。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无效果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和费用,由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
转租。
28.承租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承租人始终对本船所有人负有适当履行本租船合同的责任。
走私。
29.本船所有人应对其受雇人员的不法行为和故意错误行为,如走私、偷盗、行窃等一切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本船延误应予以停租。
退保险费。
30.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本船所有人因此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所退保险费应给予承租人。
战争。
31.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战争行为,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应在目的港或在承租人选择的安全、未封锁的港口,在卸完货物后还给本船所有人。
海牙规则。
32.本船所有人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对根据本租船合同所载运的货物,依照船长签发的或根据本租船合同第20条由船长授权的承租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按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对货物的短少、灭失或损坏负责。
双方有责。
33.双方有责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战争除第1条和第2条应视为本租船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应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
碰撞条款及战争险。
34.共同海损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在北京理算和解决。
共同海损。
35.本租船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在提交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佣金。
36.本船所有人应按本租船合同所付租金的3.73%向承租人支付回扣,1.25%的经纪人佣金应付给北京中租。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全部租金没有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如双方协议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所有人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佣金不超过按一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房商铺,为明确出租方(甲方):__身份证:__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市__区__路__号的房屋__栋__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平方米,类型__,结构__,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必须提拱有效房屋权属证明,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之用(并协助办理卫生许可证等手续)。若有共有产权人,共有权人亦须签字认可。
二、租赁期共__年,甲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租期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2、拖欠租金的情况。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__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2、由乙方在__年__月__日交纳第一年房租人民币__元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按规定将收租凭证给乙方。
3、__年以后,甲方每年须提前一个月交付下一年的房租。
4、因乙方租期较长,乙方需缴纳人民币__元作为抵押金,租赁期止退还。
5、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不得无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如乙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__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元。
四、租赁期间的房屋装修、装饰及其他要求。
1、因使用需要,乙方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甲方应表示同意。若在租赁期内,由于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结算从乙方退还之日起计算,甲方退还乙方预付未使用期的租金及抵押金,应由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补偿利益。
2、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经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用甲方场地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自立、独立经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经营销售款由乙方自行收取,并向乙方所属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如甲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须提前__3个月通知乙方,并由甲方与第三方沟通,必须保证在不影响乙方的租赁权益的前提下,完成租赁变更手续,以保证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继续履行。
六、自合同签订后,预付__元人民币作为定金,甲方收到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字)__乙方(签字)__。
电话:__电话:__。
日期:__年__月__日__日期:__年__月__日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十三
出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传: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传: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润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定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有关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甲方按时直接支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战争、自然灾害。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卖标的物主张权利,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出租人购买该标的物时明知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除外。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是否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与币种。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径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担保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十四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租金_____元/月。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年___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为__付一次。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当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次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另一次性交押金_____元整。租赁期内,每季度租金需提前七天支付。
第四条其它费用:合同期间内,乙方承担水、电、闭路电视、宽带及煤气物业管理等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计算。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_%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_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屋内设备:空调挂机__台,洗衣机__台,彩电__台,油烟机__台,燃气灶__台,电热水器__台,冰箱__台,微波炉__台,写字桌__,沙发__,餐桌__,椅__,床__,衣柜__,电视柜__,茶几__,鞋柜__等设施。
第十一条备注:(合同期满归还,遗失照价赔偿)。
煤气卡__张门卡__张钥匙__把。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联系电话:
承租人:联系电话: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位置及经营范围。
甲方同意乙方在----举办服装展销,面积为4000平方米。
第二条展销的期限及时间。
1、展销期限。
2、展销的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9时。
第三条租金及缴付时间。
1、租金标准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2、缴付方式:租金缴纳遵循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
3、在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行合同保证金叁万元。
第四条甲方为本次展销提供场地及电源,电费以表计量以实据结。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条款。
2、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移交乙方租赁场地。
3、乙方在展销前或展销期间甲方不再招收同类的展销活动。
4、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严禁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如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等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现场安全工作,24小时有保安人员现场巡逻检查,确保顾客的人身安全。如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7、乙方应自行处理好相邻关系,如因违反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或与相邻人产生纠纷而引起的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8、场地使用期限内,如因突发事件、领导参观、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因甲方或本项目经营整体规划调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等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使用场地或调整场地位置(场地使用期限不作调整),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撤离出场地并终止本合同,场地租赁费用据实结算,且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乙方负责承租现场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垃圾清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保证场地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如出现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第六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或政府政策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可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共同免责。
第七条合同期内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双方在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可交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十六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间,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由甲、乙两方平摊。
5、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0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1、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应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2、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工作生活,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6、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7、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生效时该房屋中水电煤各表的起始数据记录如下:
水表(起始数):_________________
电表(起始数):_________________
煤气表(起始数):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十七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室内附属设施。
c:水表底数:________________。
d:电表底数:________________。
e:煤气表底数: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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