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优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5:12:24 |
  • admin |
  • 13页

总结是帮助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成长和进步的重要方式和方法。总结不仅要总结过去的经验,还要展望未来的发展。这是一个十分详细和完整的总结范文,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一

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文件精神,更好地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现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此次活动作了细化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促实效,为这次系列宣传日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形式多样,全面促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教育。

一是11月27日,邀请镇派出所民警为全校师生进行了一次法制专题知识讲座。二是12月4日举行了特别的升国旗仪式,在国旗下对学生进行了国家宪法日专题讲座。三是11月30日各班利用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宣传,并组织学生观看了国家宪法日宣传片。四是12月7日利用学校例会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在范校长的主持下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从根本了解宪法的内涵。并组织全校老师观看了国家宪法日宣传片。五是12月2日—12月4日,我校大队部,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对全校师生进行了宪法知识的普及,做到人人参与,人人了解。

三、工作扎实有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今年的法制系列宣传活动中,我校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扎实工作,使这次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但在全校师生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9号文件通知精神关于开展xx年“12•4”全国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在宣传日期间,我校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根据法治教育宣传日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我校法制宣传日。

活动方案。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们对《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由学校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学习重点章节做摘记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执教能力。通过近一周的集中宣传和学习我校师生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现就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1、学校利用周一例会,向全体教师宣传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及活动方案;另外学校教导处还专门召开了班主任会,重点布置各年级所要开展的活动内容,要求各班办一期宣传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

黑板报。

3、活动的开展,班主任工作很重要,本次法治宣传月活动班主任围绕学校法治宣传日的宣传主题,在课间不断对学生进行法治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各班都按学校的要求刊出法制宣传黑板报,学生积极踊跃,教育氛围浓厚,教育效果好。

在这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学校师生齐动员,扎扎实实的对我校的全体师生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加强了,依法保护自己意识提高了。但今后我们对法治教育的宣传还会常抓不懈,坚持下去。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20xx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景行小学潭中校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国家宪法日当天,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读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组织学生开展了宪法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组织开展学习宪法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1.为了更好地“弘扬法制文化、建设法治柳州”,柳州市景行小学潭中校区于12月1日上午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活动中,老师们向孩子们进行了《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希望他们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并把学到的知识向家长宣传,争做“学法小达人”。

2.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当天,一大早,潭中校区各班教室就传出了整齐、有力的朗读声“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本次活动,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选择了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利用晨读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了集体朗读。

二、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1.学校充分利用校门口led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2.学校出了一期法制宣传专栏,通过法制知识宣传专栏,让学生得到法制知识的熏陶。

1.组织学生、家长参加自治区《反恐防暴安全知识竞赛》,通过法律安全知识竞赛,大大加深了学生对法制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2.通过校讯通向学生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资料。通过家校联系的加强和对家庭教育的系列指导,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一致。

总之,我校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坚持常抓不懈,使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二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新治办[]33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二是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三是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五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开展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现将市依法治市办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市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通知。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昌市治办[]2号,并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文件形式转发到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单位)。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宪法法律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经济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民宗局“法治七进”牵头部门、以及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亚中集团物业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单位)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也能够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抓好此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就活动的内容、人员、宣传方式方法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为此次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204月15日在人员密集、商业网点较多的亚中商城举行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李俊文主任主持,副市长多力坤.艾沙同志作了市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的动员讲话,宣传活动中市人大副主任黄保元、市政协副主席艾赛都拉•买买提等领导对我市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巡视检查,并给予了肯定。

全市共有49个单位,130余人参加了这次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向过往市民群众进行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宣传,散发法制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工作者为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100余次,共发放《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同时散发《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等155种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5万余份。利用电视台滚动播出宪法法律宣传月标语20条。

二、创新形式,宣传广泛。

1、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地税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除了利用传统的电台、电视台、报刊作为宣传媒体外,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手机、网络、led传媒等多种传播途径,进行宪法、税法宣传,起到了宣传覆盖面广,效果突出的作用。并利用市政府、东方广场、东升鸿福酒店前led屏播放宪法、税收政策图片。在邮政、信函上印刷宣传标语或税收法规,扩大宣传力度。

2、市畜牧局宣传车沿线广播宣传,车头前挂“市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法宣传车”,深入农牧区各乡镇,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经营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4车次。

3、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北京南路街道结合国卫复检,邀请法律工作者对各社区党支部书记、楼栋长、居民群众、社区干部及“访汇聚”工作组成员进行《宪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及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讲座培训人员达1600余人。并在13个社区以道德讲堂和法治讲堂的形式,分别进行了《国旗法》、《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爱国卫生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环保法》教育培训,受教育达1余人。共开展宣传教育35场,led电子屏标语宣传620条,悬挂布标210条,宣传栏宣传26块,有线电视宣传8小时,发放宣传资料3200份,解答居民群众法律咨询152人次。

4、宁边路街道在宣传月期间加强了针对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依法维权,开展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辖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200份,悬挂横幅7条、展出法制宣传版面30块。把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与需求性的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帮助群众依法维权,解决困难,强化守法意识。

5、建国路街道各村、社区以远程教育、板报为载体,组织200多名村、居两委班子、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物业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访条例》等并由姬新会专家讲解《土地管理法》。

6、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延安北路街道组织宗教干事、社区全体干部、三民工作组成员在民乐社区基督教堂对1000余名教徒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7、滨湖镇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各参赛代表队共计45名队员均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其中滨湖镇还举办了一期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聘请“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为各站所、各村委会成员及驻村工作组共计120人讲授了宪法、民法通则的案例内容,做到上一堂课,普及相应法律知识,感受法律氛围。

三、认真组织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在职干部职工60%比例统一组织答题,并附人员名单,上交答题卡3989份。

通过一系列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从源头上更扎实有效的预防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三

每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烟台永铭中学开展宪法学习活动。

学校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周一升旗时间时间由教师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并组织学生制作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

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四

遵照上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宪法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在此方案的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高度重视,全员动员。

法制宣传教育历来就是我校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月初,我校专门利用行政会研究法制教育的活动方案。由校长主抓,安全办主任专门负责,制定了活动方案。然后通过校会向全体教师和学生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让全体师生在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这项活动,从而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教师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以手抄报、广播、课堂为阵地,向师生进行法制宣传。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接触到法制教育,我校在全校班级中进行了法制宣传中队会评比活动。要求每个班级都要开展一次关于法制教育方面的主题中队会,内容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小学生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同时开展手抄报评比、国旗下讲话等活动,提高学生们理解法律的能力。通过这样的活动,使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从而提高学生们的法律观念。

三、利用校园,播放法制录像。

我校安全办组织了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录像。我们利用中午播放法制方面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各班学生观看。同时对学生们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让大家畅所欲言,并对问题进行解决。通过这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们更直观的了解法制方面的问题,从而加深印象,避免了学生们在法制方面容易出现的误区和错误行为。

四、利用多种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12月中旬,我校安排法制副校长在校园内进行法制教育,利用真实的案例,向学生进行了深入浅出地教育宣传。我校还利用家长学校的机会,对广大家长进行了法制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总之,通过这次活动,我校圆满的完成了“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加大了我校依法执教的工作力度,优化了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规范了全校学生的日常行为,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整体素质。

20xx年是第xx个“国家宪法日”,践行报告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12月4日上午,龙江法院按照最高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宪法宣誓活动。

10点15分,宣誓仪式开始,全体员额法官身着制服,胸佩法徽,精神抖擞,庄严肃穆的唱起了国歌,随后,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同志的领誓下,全体法官右手握拳高举过肩,面对宪法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这铿锵有力的誓言,是人民法官对祖国、对宪法和法律的郑重承诺。

宣誓结束后,龙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峰同志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日的宣誓活动不仅仅是一种仪式,对每一位法官而言,更是一种教育、警示和自我约束,通过组织法官在宪法日宣誓,以庄重的形式强化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宣誓人员对宪法的敬畏感,使法官干警能够铭记自己对宪法、对公众、对时代所作的庄严承诺,把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心和信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高峰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依照宪法积极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弘扬宪法精神、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做到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收看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之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案。

中午12点35分,龙江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最高人民法院和央视一套联合推出的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第三季,观看了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案之《无法回头》,从中见证了石时态院长的责任与担当,石时态院长以实际行动为全省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起到了表率作用,做到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与信心。

三、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

在第四个宪法日的重要时刻,龙江法院开展“宪法日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感受司法公正公开。活动中,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红全程陪同,代表们参观了法警体能训练室,并旁听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代表们认真倾听审判员的每一次发问、每一次提请注意事项,仔细观察着法官们的仪态仪表、措辞乃至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庭审结束后,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聆听庭审的全过程,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的洗礼,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对法律的认识,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深刻的感受到了司法的权威性、公开性和公正性。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五

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助推法治烟台建设,烟台市积极打出“3+2”组合拳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举办三场活动,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一是举办广场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在烟台市文化中心广场举办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烟台市、芝罘区两级30个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400人走上街头与市民面对面交流。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市司法局抽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中心等近10名法律专业人员,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回答群众法律咨询,向群众发放《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典型案例汇编》等普法知识手册和优盘、纸抽等法治宣传纪念品。上午30个单位共展出宣传刊板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3千多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二是举办青少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实践活动。宪法日当天,在烟台塔山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组织近百名中小学师生开展了青少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实践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了《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等法律法规单行本200余册,并向师生宣传普及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在现场还设立互动环节,通过有奖竞答的方式,向师生普及法律知识,有效调动了师生学法的积极性。三是举办宪法进商场活动。在三站市场,法治宣传志愿者向业户、群众进行了弘扬宪法精神、努力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业户、好公民的宣讲,向群众发放了《宪法》《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并针对艾滋病防治、计划生育、无偿献血等开展现场宣传咨询。设立法律咨询台,由律师为前来咨询经济纠纷、法律援助等各项政策法规的业户,给予有针对性的专业讲解。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图册300余份,宣传资料3200份,宣传礼品200个,接待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利用两个平台,打造网上法治宣传阵地。一是利用烟台普法网进行重点宣传。在烟台普法网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及宪法相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二是利用“烟台司法”公众微信号进行动态宣传。结合市普法办举办的法治动漫微视频微电影征集活动,每天通过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进行推送,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新媒体宣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同时,各县市区也在广场、市集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律知识问答、法律资料派发等形式,重点宣传了宪法、人民调解、劳动保障、消防、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等与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海阳市司法局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服务,发放自制的普法宣传册子和“法德共进”宣传年历,为社区百姓送上法律知识,还举办青少年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培养青少年的法治素养。莱州市第一实验小学的小学生自发走上街头,为过往市民送去自制的法治卡片,法治手抄报,受到广泛好评。昆嵛区邀请法律顾问在社区进行法律知识讲座,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本次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活动期间,全市各相关部门还将结合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发挥自身宣传优势,广泛利用各类宣传阵地,以宪法和本部门法为重点内容,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活动。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六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各类审判业务骨干14人,在党组书记、院长罗振宇和政治部主任郭云祥的带领下,利用周末时间来到哈西火车站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法官们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并设列宣传展板,向进出火车站和候车的旅客发放法制宣传单,介绍宪法知识。宣传板引来了众多的围观群众,他们不时地向法官询问展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台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们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诸如劳动合同纠纷、交通肇事后申请执行、相邻关系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向群众赠送相关内容的资料和书籍,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来咨询的李先生向法官讲述,其刚购买没几天的房子因水管漏水泡了楼下住户,人家向他索要4万无的损失费,自己觉得漏水跟自己家没有关系,不应该赔偿,可不赔对方就不让自己装修,整天和对方争吵,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听了法官的耐心解答,李先生刚来时紧锁的眉头舒展了,满脸笑容向法官表示感谢。

此次活动,哈铁中院共接待旅客340余人,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420余个,发放法律书籍、诉讼指南等法律资料200余份,宣传单近千份。旅客和车站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宣传活动,使自己更多地掌握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七

  1、利用11月6日教师例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出工作要求。

  2、组织学习: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知识,加大培养法制观念的力度。

  3、宣传板报:学校开辟一个法制园地,采取板报等形式,以学生学法为内容、定期搞好法制宣传。

  4、11月18日各班班主任还利用班会、夕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活动。

  5、11月25日校园广播台做一次普法专题广播。

  充分利用校广播站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向广大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人人懂得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6、开展班队会活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张娜以“法律助我成长”为主题的少先队法制教育活动。

  7、法制讲座:12月2日学校举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8、12月5日各班以手抄报的形式把法律知识向同学展示。

  9、12月9日xx老师国旗下讲话“做一个守法小公民”

  “12.4“法制宣传日虽然告一段落,但我们决心继续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上好法制课,利用各种薛传载体,搞好宣传,使广大师生不断增强意识,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篇八

2016年12月4日,迎来现行宪法颁布32周年暨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大东区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大力加强“以法治国”理念为契机,紧紧抓住以“构建和谐大东、法治大东、平安大东”主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将我区开展活动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扎实有效地展开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度和广度,11月18日和20日,我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度修订和完善我区2016年12·4宣传活动方案,把原来拟开展的“八个一”活动,精减至“四大主题”活动,并根据近段的雾霾天气变化情况,把以室外普法宣传为主调整至以室内普法讲座、法律咨询为主的活动方式;结合我区目前工作重心,把普法宣传重点由区所属的街道向区直机关执法职能部门延伸,有重点地对区56个机关、事业单位提出了普法宣传的内容要求和建议;对关乎民生的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物权法释义,土地流转等内容进行重点普法宣传。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向区主管领导、区政法委领导汇报了今年我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根据区办公会决定,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供2万元专项资金。各街道也相应提供了活动保障经费。确保了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接地气,务实风,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为百姓解难的法治平台和阵地。

根据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今年“12·4”普法活动重点突出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值我区刚刚荣获“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12月4日10时,在区政府一楼大厅,由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向大东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杨大巍、副区长牟丽博颁发了牌匾和证书,同时也宣布大东区“12·4”普法宣传日活动正式开始。大东区前进街道位于城乡结合部,恰逢栅户区改造和农村土地流转的攻关时期,老百姓热盼着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诠释和解读,在“12·4”法制宣传日上午,组织“双联服务惠民生,律师送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主会场设置在可以辐射前进地区10个自然村的望花村,前进街道司法所、前进街道管辖的社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与辽宁铭博律师事务所三名专业律师与前进地区约有400余名群众参与了此项活动。结合前进地区实际情况,解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重点对百姓关注的土地流转、农民权益、物权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答疑,将法治意识灌输到民众心中,引导民众学会理性维权、合法维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称赞,据统计,全区14个街道119个社区与区内34个律师事务所180名律师共同开展并组织了活动法律讲座26场、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台69个,法律咨询及服务达1730余人次,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促进社会和谐。全区近30个委、办、局以不同的形式组织并参与了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消防安全、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向市民发放《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市民最关心的200个法律问题解答》等6种法律服务手册5600本,普法宣传方便兜1400余个。创新新型媒体普法传播模式,开通“惊涛读法”微博和“惊涛读法”微信,发送和转发法律及普法信息和报道80余条,收到了众多的关注和正面的评价。辽宁省司法厅法律宣传处周文处长、沈阳市司法局董华光副巡视员等省、市检查组在区司法局领导的陪同下,专程到莱茵河畔社区,一同与社区居民参与“12·4”普法宣传日活动,观看了莱茵河畔普法歌曲演唱、法治社区书画摄影作品艺术展览,并对我区开展的“法律服务七进社区”活动、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突出重点,抓实铸牢,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引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局面。

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我区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将这两大群体的普法内涵引向更高更深层面发展。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与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活动的通知》,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的学习正式纳入普法宣传的内容,有力的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通过召开一次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联席会议,2016年12月9日(原定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区司法局、教育局、综治办、关工委、共青团、57所中小学负责青少年普法的领导及负责人召开一次大东区中小学青少年普法维权法律服务恳谈会,落实我区参加第二届全国“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和申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并对此进行研讨和部署。目前,我区正式向市申报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活动,9个中(小)学申报参加第二届全国“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