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发电机采购合同(精选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12:3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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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订就必须遵守,不能随意撤销或修改。合同中是否应纳入争议解决机制?阅读合同范文可以帮助我们学习合同的基本结构和表达方式。

发电机采购合同篇一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一、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1.交货地点:华容县注滋口镇(货到工地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

2.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叁仟元整,货到调试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伍万叁仟元整(必须在2日内调试完毕)。

2、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五、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六、售后服务。

1、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一年或者累计运行20__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维修。

签订日期:

发电机采购合同篇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1.交货地点:华容县注滋口镇(货到工地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

2.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叁仟元整,货到调试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伍万叁仟元整(必须在2日内调试完毕)。

2、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五、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六、售后服务。

1、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一年或者累计运行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维修。

3、本公司免费为用户调试机组,培训机组操作人员,并亲临现场指导安装。

4、在三包期内,用户应承担更换机油、柴油、空气滤清器等常规费用。

5、在三包期内,用户应使用本公司规定的柴油、机油以及按本公司的建议程序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6、以上三包服务,应在机组正确使用与保养前提下进行。

7、详细操作规则,以机组说明书为准。三包规定的内容以国家三包标准与依据为准。

8、即使在保修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免费修理范围:

1)由于没有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上要求使用,装配、匹配不适当造成故障。

2)更换铭牌且提高功率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3)由于甲方搬运碰撞而造成的故障。

4)由于自行修理或改装而造成的故障。

5)甲方在机组调试合格后,在非正常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情况下造成的故障,乙方不对机组支付任何零配件开支。

七、产品的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应在具备机组交货前,提前两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2、到货后,甲方负责召集甲方代表、及相关负责人,会同乙方代表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补齐。若货到次日内甲方不安排验收,视为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如有异议,甲方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采用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如属假冒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八、设备就位、调试及验收。

1、设备由乙方就位,甲方协助。

2、设备就位后,由乙方初步调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若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则视为甲方认可设备验收合格。

3、双方对设备是否调试合格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国家内燃机质量检测中心”鉴定,鉴定结论对双方有约束力。其鉴定费用由乙方先预付,若鉴定合格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要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发生不可抗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十、合同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或合同补充条款。且视为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十一、违约处罚。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总金额的5%赔偿。

2、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余额的5%进行赔偿。

十二、违约合同终止。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货物。

b.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下的任何义务。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发电机采购合同篇三

签 定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

签 定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

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货到工地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

2.运 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______元整,货到调试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______元整(必须在2日内调试完毕)。

2、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五、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六、售后服务。

1、 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______年或者累计运行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维修。

3、本公司为用户调试机组,培训机组操作人员,并亲临现场指导安装。

4、在三包期内,用户应承担更换机油、柴油、空气滤清器等常规费用。

5、在三包期内,用户应使用本公司规定的柴油、机油以及按本公司的建议程序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6、以上三包服务,应在机组正确使用与保养前提下进行。

7、详细操作规则,以机组说明书为准。三包规定的内容以国家三包标准与依据为准。

8、即使在保修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修理范围:

1)由于没有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上要求使用,装配、匹配不适当造成故障。

2)更换且提高功率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3)由于甲方搬运碰撞而造成的故障。

4)由于自行修理或改装而造成的故障。

5)甲方在机组调试合格后,在非正常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情况下造成的故障,乙方不对机组支付任何零配件开支。

七、产品的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应在具备机组交货前,提前两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2、到货后,甲方负责召集甲方代表、及相关负责人,会同乙方代表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补齐。若货到次日内甲方不安排验收,视为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如有异议,甲方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采用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如属假冒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八、设备就位、调试及验收。

1、设备由乙方就位,甲方协助。

2、设备就位后,由乙方初步调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若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则视为甲方认可设备验收合格。

3、双方对设备是否调试合格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国家内燃机质量检测中心”鉴定,鉴定结论对双方有约束力。其鉴定费用由乙方先预付,若鉴定合格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要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发生不可抗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十、合同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或合同补充条款。且视为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十一、违约处罚。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总金额的5%赔偿。

2、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余额的5%进行赔偿。

十二、违约合同终止。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货物。

b.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下的任何义务。

十三、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发电机采购合同篇四

根据《_合同法》、《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项目柴油发电机租赁委托给乙方完成,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_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柴油发电机租赁。

工程地点:

总建筑面积:

第二条 租赁。

第三条租赁时间。

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依照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时间。

租赁起始时间:发电机组运至现场,并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次日开始计算租赁费用(以甲方工程部及商务部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现场租赁不因甲方停工等情况计停租赁费。

租赁终止时间:由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确定。

租赁方式:本租赁的设备包含主机及其他所有辅助材料工具等(配带一桶200升燃油,燃油费另计),且由乙方配备熟练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等工作;本租赁设备的使用主要为备用。

禁止租赁此机械设备期间,乙方再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且甲方不得转租。

出租期间的机械设备由乙方配带的操作人员每天定期检查检测,保证此些设备在紧急使用时能即时正常运作使用;租赁的设备及操作人员须完全根据施工现场甲方的指令使用和管理。

另乙方承诺为甲方备留一台100kw型号的柴油发电机,若甲方需要须在2小时达到施工现场,并立即调试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现200kw机型长期备用定义为同一台发电机每月累计使用时间不超过七天(即168小时),且最短租赁时间达三个月。

双方商定,春节施工现场停工期间,甲方通知乙方报停,报停期限为一个月且不计租赁费用。

第四条。

合同暂定总价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合同固定月租综合单价:

75kw机型元/月/台,(大写),

100kw机型元/月/台,(大写),

200kw机型元/月/台,(大写),

300kw机型元/月/台,(大写),

400kw机型元/月/台,(大写),

后期使用阶段若不需操作人员常驻现场,则其综合单价在原有基础上扣减人工费20_元;其单价变化时间由双方现场确定。

短期租赁固定单价:75kw机型元/天/台。

100kw机型元/天/台。

200kw机型元/天/台。

300kw机型元/天/台。

400kw机型元/天/台。

上述机型使用时均从第二天开始计租费;。

另进场前需各配带一桶(200升)柴油(费用由甲方负担);。

短期租赁固定单价为短期连续使用单价,非备用时单价。当短期租赁超过10天不再计取进出场费用,但其租赁费应从第一天使用开始计取。

合同价款的说明上述合同价格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地方规范、规程、标准,满足甲方随时使用(包括一段时间的连续使用)等方面的要求,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且包括但不限于承租范围内所涉及的人工费、运费、安装费、辅材费、劳保费、食宿费、保险费等以及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含燃油费)。该价格为固定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价款支付及结算本合同无预付款。付款程序:双方商定,甲方每三个月付款一次,于当月20日前上报前三个月完成工程量明细表、进度款申请表等甲方所需资料,并经项目各部门签字确认后送至项目商务部审核,审核完毕后办理付款手续。3)付款方式付款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付,其它30%(为资料、工期和安全保证金)于租赁期满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分包方每次领取工程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家规定的机打正式发票,并携带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章的账户信息。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4)资金风险共担。

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在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况下,乙方表示理解与宽容,在此情况下,乙方不要求甲方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2)在业主工程款不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

3)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

5)进场前乙方配带的每桶(200升)燃油的费用在租赁期满结算,依照进场时的燃油市场价无息支付。

第五条依工程的需要,需提前退还租赁的设备,应提前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接到通知后积极按甲方要求退场甲方租赁的机械设备。

甲方因工程的需要,需延长其所租机械设备的租期,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前与乙方联系,依据工程需要情况与乙方协商办理延租手续。甲方对所租机械有优先租赁权。

第六条甲方提供现场警卫及工地内消防设施。

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损失。

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现场住房(被褥、床铺等生活用品除外),乙方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按时支付租费。

提供合格的燃油。

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私自开机,否则造成后果甲方负责。甲方应知道,用电设备的启动电流为设备额定功率的2-3倍。甲方使用机组所带负载不得超过机组额定功率值和额定电流的80%。

甲方接洽*、地方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

第七条乙方在设备操作运行开始前一星期向甲方提交一份现场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名单、简历表及操作证书和机械设备的合格证书操作说明等有关资料,以获取批准和检查。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工程项目部《分包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内容。

负责自身使用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的运输、装卸,并卸至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及保管工作。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电机维修或使用中由于设备的性能变化、操作维修人员的失误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事故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提供的发电机组必须符合甲方的ci管理要求,按甲方工程技术部门的指令进行。

明确乙方操作人员代表,与甲方进行对接,且保证现场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驻现场。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乙方应对其雇员行为的错误或疏忽负责,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需要操作人员,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重新委派合格的操作人员。时间为准。

签订合同时,如由委托代理人签订,则乙方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若其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出现意外事故等情况,乙方承诺均与甲方无关。

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与甲方共同办理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并承诺其出租发电机为节油型发电机。

租赁期间,如甲方有需要可租赁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输出端与甲方负载间之间所需电缆。

发电机组须配备四个燃油桶,备调换使用。

第八条达到市文明工地称号的标准;且无死亡及重大伤残事故发生。

甲乙双方分别对自身的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负责。

乙方车辆进入现场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否则,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乙方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

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或进行更换。

第九条保险。

乙方应对其出租物和人员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应使甲方免遭此类损失或补偿,免遭一切此方面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费用。当乙方的人员或出租物(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出现伤害事故或损坏事故,无论其是否需要,乙方都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条若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间提供租赁物,每延误一天,甲方扣除乙方此机型的月租赁费作为违约金,乙方还须承担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乙方提供的租赁物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而引起质量、安全隐患和事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5000元,乙方还须承担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如果乙方租赁物质量、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又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进行更换,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没有定期或及时检修保养或其他原因等),导致在一小时内不能满足甲方使用要求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扣除乙方此机型月租金作为违约罚金。索由于另行租赁产生的费用。

甲方应按照承租物的正当性能和约定用途使用,否则乙方有权收回所租财产、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除非本合同终止,违约方承担前述几条违约责任、损失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与裁决。

本合约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第十四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已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对涉及的双方的责任免除及限制条款已作充分提示和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无异议。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形式予以解决。

承租方:出租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发电机采购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待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编号数量操作人员。

第二条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

第三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3-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3-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4-1租赁价格:本设备按每月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收取租赁费,以后使用时间,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一个月内平均使用时间最多不超过28天)最后使用时间,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元收取租赁费。设备工作按大班计算一天,不足12小时按1天计算租赁费。加班按从下午6:00到次日6:00计算1天,不足12小时按1天计算租赁费。时间以操作人员统计为准。甲方如需要24小时运转,每天应有0.5-1小时检查保养时间。连续运行15-30天,应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每次不超过4小时(市内)。

4-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4.2.1.设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含当日)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4-2-2在设备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设备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设备租赁计费时间。

4-2-3设备退租时,承租方须提前3天向出租方发出通知,出租方接到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3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设备到达工地之日设备调试后正常发电则从设备到达工地之日计费,设备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设备调试正常发电后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初交纳或签认一次设备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设备发运之前,承租方须先预付给出租方一个月的租赁费人民币_____元、设备返程运费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提前完工,租金不退。

5-2以后按每月预付一次租费,每次要在上次预付租金所能租用设备到期前五日预付下一个月租费。

5-3承租方须先支付给出租方押金: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整)。

第六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6-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6-1-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6-1-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设备技术状态完好。用时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积极派员抢修。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检修设备的时间在3天内,不扣租金,如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解决不了的故障乙方负责换机,但不承担检修给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1-3与承租方共同办理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6-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6-2-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6-2-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6-2-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6-2-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6-2-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燃油及润滑油如需乙方代购,甲方需预付油费_____元。按石油公司当日牌价另加5%税金。市内每车次100元运费。塘沽每车次200元。零星送油每桶加15元运费。

6-2-6租赁期间,设备输出端与承租方负载间之间所需电缆,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如租用每天_____元。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6-2-7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6-2-8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私自开机,否则造成后果甲方负责。甲方应知道,用电设备的启动电流为设备额定功率的2-3倍。甲方使用机组所带负载不得超过机组额定功率值和额定电流的80%.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毁损和丢失。

7-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丢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7-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7-2-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7-2-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7-2-3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或丢失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设备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8-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8-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8-3-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8-3-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件一:租赁设备发运及到达签认收据,双方签认的机械租赁费。及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单位:负责人: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承租方单位:负责人: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电机采购合同篇六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电机采购合同篇七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1.交货地点:华容县注滋口镇(货到工地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

2.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叁仟元整,货到调试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伍万叁仟元整(必须在2日内调试完毕)。

2、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五、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六、售后服务。

1、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一年或者累计运行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维修。

3、本公司免费为用户调试机组,培训机组操作人员,并亲临现场指导安装。

4、在三包期内,用户应承担更换机油、柴油、空气滤清器等常规费用。

5、在三包期内,用户应使用本公司规定的柴油、机油以及按本公司的建议程序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6、以上三包服务,应在机组正确使用与保养前提下进行。

7、详细操作规则,以机组说明书为准。三包规定的内容以国家三包标准与依据为准。

8、即使在保修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免费修理范围:

1)由于没有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上要求使用,装配、匹配不适当造成故障。

2)更换铭牌且提高功率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3)由于甲方搬运碰撞而造成的故障。

4)由于自行修理或改装而造成的故障。

5)甲方在机组调试合格后,在非正常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情况下造成的故障,乙方不对机组支付任何零配件开支。

七、产品的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应在具备机组交货前,提前两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2、到货后,甲方负责召集甲方代表、及相关负责人,会同乙方代表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补齐。若货到次日内甲方不安排验收,视为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如有异议,甲方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采用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如属假冒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八、设备就位、调试及验收。

1、设备由乙方就位,甲方协助。

2、设备就位后,由乙方初步调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若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则视为甲方认可设备验收合格。

3、双方对设备是否调试合格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国家内燃机质量检测中心”鉴定,鉴定结论对双方有约束力。其鉴定费用由乙方先预付,若鉴定合格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要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发生不可抗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十、合同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或合同补充条款。且视为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十一、违约处罚。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总金额的5%赔偿。

2、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余额的5%进行赔偿。

十二、违约合同终止。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货物。

b.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下的任何义务。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发电机采购合同篇八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1.交货地点:华容县注滋口镇(货到工地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

2.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叁仟元整,货到调试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伍万叁仟元整(必须在2日内调试完毕)。

2、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五、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六、售后服务。

1、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一年或者累计运行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维修。

3、本公司免费为用户调试机组,培训机组操作人员,并亲临现场指导安装。

4、在三包期内,用户应承担更换机油、柴油、空气滤清器等常规费用。

5、在三包期内,用户应使用本公司规定的柴油、机油以及按本公司的建议程序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6、以上三包服务,应在机组正确使用与保养前提下进行。

7、详细操作规则,以机组说明书为准。三包规定的内容以国家三包标准与依据为准。

8、即使在保修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免费修理范围:

1)由于没有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上要求使用,装配、匹配不适当造成故障。

2)更换铭牌且提高功率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3)由于甲方搬运碰撞而造成的故障。

4)由于自行修理或改装而造成的故障。

5)甲方在机组调试合格后,在非正常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情况下造成的故障,乙方不对机组支付任何零配件开支。

七、产品的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应在具备机组交货前,提前两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2、到货后,甲方负责召集甲方代表、及相关负责人,会同乙方代表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补齐。若货到次日内甲方不安排验收,视为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如有异议,甲方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采用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如属假冒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八、设备就位、调试及验收。

1、设备由乙方就位,甲方协助。

2、设备就位后,由乙方初步调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若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则视为甲方认可设备验收合格。

3、双方对设备是否调试合格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国家内燃机质量检测中心”鉴定,鉴定结论对双方有约束力。其鉴定费用由乙方先预付,若鉴定合格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要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发生不可抗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十、合同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或合同补充条款。且视为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发电机采购合同篇九

县财政局:

我局公安技术指挥中心自20xx年11月份建成投入使用以来,现仍只有供电局一路高压电源供电。20xx年2月市消防支队对大楼消防进行了验收检查,检查组提出单电源供电不符合消防验收强制性条件款要求。2月28日,县供电局对我局用电进行检查,提出“应急电源方面,未配置自备发电机,按照浙经信电力305号文件要求必须配备”。为解决磐安县公安技术指挥中心双电源供电问题,确保公安指挥中心安全运行,需按照原设计要求购置柴油发电机组一台。考虑指挥中心工程项目申报市“双龙杯”等工作时间较紧,为了方便购置以利尽早验收。特此报告,要求自行采购柴油发电机组一台。同时,我局邀请县审计局、县供电局等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采购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柴油发电机采购工作,以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此申请,请予批准同意为盼。

附件:公安技术指挥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小组名单。

磐安县公安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组长:陈金宝(县公安局政委)。

副组长:付为棠(县审计局副局长)。

成员:陈福堂卢彩英(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县公安局)陈恺(县公安局)。

陈雅青(县审计局)陈志伟(县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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