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维护合同优质(通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20:5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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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应该按照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如果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解答和指导。
软件开发维护合同优质篇一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开发用于_________(财务、经营管理等业务)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
2、"可交付件"指附件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3、"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5、"里程碑"是指附件_________中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
6、"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
7、"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8、"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第二条开发目的。
本软件是甲方为_________(公司经营的业务)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_________(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游戏软件等);该软件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为_________。
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_________(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第三条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如开发软件在甲方原系统中运行,可选择本条)。
甲方原有的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_________,其主要功能是_________。乙方将结合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开发,使开发软件的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_________。
第四条软件系统。
1、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_________(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_________;。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
(4)乙方可以委托具有相应开发能力的第三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
2、乙方为甲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分为_________个子系统,包括_________子系统、_________子系统和_________子系统,与_________(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该软件系统的名称、里程碑、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附件_________。
2、软件开发分为_________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应该依据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_________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开发软件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_(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付款方式等见附件_________。
第六条质量要求。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开发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每一项里程碑,其质量标准应符合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第七条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项目名称)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项目管理(供选择)。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本软件的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_________。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方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
第九条信息与资料。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第十条资料提供。
1、甲、乙双方将根据上述第_________条中甲方为其业务开发软件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受托人的提交。
3、在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
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审核。
1、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和应用性等进行审核。
(3)在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
2、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后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3、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开发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等的审核。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中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4、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时间。如该延时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进度报告。
1、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_________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软件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
2、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____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
3、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应该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_________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第十四条第三方监理。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软件开发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第十五条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
为此,双方同意: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有关合同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上述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开发软件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执行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
(4)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则合同总价每下降_________%,甲方应补贴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金额。
(5)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第十六条交付时间。
1、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附件_________所列的检测标准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交付内容。
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具体交付内容见附件_________。
2、如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所交付项目存在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条领受。
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第十九条软件系统试运行。
1、自软件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_________天的试运行权利。
2、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_________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第二十条系统验收。
1、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软件系统验收。
2、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_________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3、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如属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故障原因,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如系上述故障之外的原因,除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软件系统验收已经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第二十一条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除本研发工作需要之外,未得到甲方/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资料和技术。如甲方/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以及赔偿甲方/乙方的损失。
2、使用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甲方/乙方对软件具有使用权。本使用权的使用范围为:_________(总公司、分支机构)。
3、甲方对乙方所许可的使用权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软件或相关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其向第三人许可使用该项权利的权利。
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进行。乙方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承受的,则甲、乙双方与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享有和承担相关权利和义务。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软件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的与本软件相关的最终用户提供维护和支持服务。维护和支持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提供上述服务,甲、乙双方将依据附件另行签订维护和支持协议。
第二十三条项目培训。
乙方应及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的目标和功能。培训计划详见附件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价格与付款方式。
1、价格本开发软件总价款为_________,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_________。各部分价格组成见附件_________。
2、项目增减定价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以上述规定的价格为原则,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第二十五条保证。
1、委托人保证。
(1)甲方具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合同。甲方是一家根据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利益冲突。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a、与甲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等相冲突;。
b、与甲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同等中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
2、受托人保证。
(1)法人地位:乙方是一家根据_________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利益冲突: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a、与乙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相冲突;。
b、与乙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同等规定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
(3)乙方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授予甲方的许可权没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也没有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
(4)侵权与被诉:乙方保证本软件或其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软件权利的未决诉讼,或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件权利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5)合法软件:乙方所开发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
(6)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7)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
第二十六条侵权赔偿。
1、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所分许可的顾客使用本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乙方同意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甲方同意,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处理该诉讼或请求提供合理的帮助,以便乙方获得应有的权利,并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与此相关的应诉、抗辩或进行和解。甲方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抗辩或和解。如乙方由于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3、如果乙方经合理和具有事实根据的判断,认为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可能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或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甲方行使由乙方授予的权利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的,乙方可以用相类似的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但乙方对甲方由于使用了相关的非法软件系统,或在本软件中使用了非乙方提供的软件,或该软件中非乙方对本软件的修改而导致的侵权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保密。
1、信息传递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保密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应当在_________年内不得对外披露。
3、非竞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开发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
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4)向第三人披露过的,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6)法律强制披露;。
(7)经披露方书面许可。
5、信息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交付违约。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如开发工作延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_________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约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如延期时间超过_____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甲方由此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两个星期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和报酬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或销毁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并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直接/直接和间接损失。
2、付款违约。
(4)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软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4、其它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_________%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_________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三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软件开发维护合同优质篇二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力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甲方为乙方开发_________________软件(单机版/网络版)_________套。
第二条软件价格,付款方法。
1.软件价格:甲方向乙方开发的_________软件(单机版/网络版)定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套。
2.付款方法:在本合同签定的_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软件定价的_________的定金,即_________元人民币。软件由甲方开发完毕,并由乙方检验通过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剩余的_________软件开发款项,即_________元人民币。
在本合同签定当日起,甲方开始软件的开发。开发时间为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缩短该期限。
第四条软件验收标准。
乙方验收软件的标准以双方合拟的合同附件功能说明书作为通过的根据。
第五条售后服务条款及时间。
甲方为乙方免费培训一定人数的软件使用人员。
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费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包括数据整理,备份等。该时间为软件由乙方验收通过之日开始的一年。免费服务期满后,另签服务协议。
甲方在软件验收通过之日起的两年期间,如对软件系统进行版本更新,将免费为乙方提供系统升级服务。期满后,甲方将对有需要的用户提供系统最新版本的升级服务,统一收取费用。
第六条乙方运行软件的电脑硬件设备及操作系统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会替乙方的电脑平台提供升级或维护,并不会为乙方其它软件的版权,不得对甲方销售之软件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汇编或出租。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其它。
1.甲方只负责开发软件,乙方使用该软件做其他事务,后果由乙方承担。
2.除在不可抗力或双方协议的情况下,本合同书不能取消。
3.如双方在合同期内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深圳市经济仲裁机构促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从合同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软件开发维护合同优质篇三
乙方: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开发《--------------》 基本内容包括:
程序设计:建立系统平台、生成查询关系模型及路径、触发定义、文本库、数据库连接。
界面设计:美化软件界面
内容编排:编辑、整理、制作显示文档
注:软件详细功能、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模块表)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各类资料、要求及突出的重点进行总体编导、策划、创意和制作。保证具有高的制作精度和技术水准。通过将文字、视频、音乐、音效等数字资源通过编程方法整合在一个交互式的整体中,具有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动态特点。
3、乙方负责在制作期间及时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以达到甲方的满意效果。
4、乙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时高质完成工作。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及时提供所需各类资料和图片。
2、甲方技术人员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3、甲方负责软件的校验工作。
4、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三、合同总费用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 软件开发完成并经甲方认可之日起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90%软件开发费------元。 2. 软件开发完成后3个月内,甲方付清剩余10%软件开发费-------元。
四、多媒体制作的其他规定
开发及应用平台:
开发平台:以中文windows20xx作为开发所用的系统平台 应用平台:成品软件可以应用于windowsxp中文操作系统。
开发周期根据具体情况顺延。
六、技术支持与服务
1、 乙方免费负责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程序运行问题及具体内容的修改。
2、 乙方为甲方人员提供技术咨询;
3、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达到制作的精度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该合同经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经济合同专用章或行政公章后生效。
十、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
涉及条款全部同意。
十一、 该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未尽事宜,双方再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软件开发维护合同优质篇四
合同登记编号:
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004年11月印制
计算机软件开发使用说明
本《示范文本》供与软件开发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在使用《示范文本》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二、应当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三、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应当向法律专家咨询。
四、对合同条款及专业术语理解不一致的,由重庆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解释。
目 录
四、交付、领受与验收 -----------------------------
五、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
十四、合同的生效、解除-----------------------------
重庆市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开发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开发用于 (财务、经营管理等业务)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 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
2、"可交付件"指附件 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3、"交付" 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5、"里程碑"是指附件 中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
6、"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
7、"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8、"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二、开发软件描述
1、本软件是甲方为 (经营的业务)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 (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游戏软件等);该软件的主要功能 目标为 。
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开发软件在甲方原系统中运行选择本条)
甲方原有的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 ,其主要功能是 、 。乙方将结合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开发,使开发软件的功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
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 。
3、软件系统
3.1 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 (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 ;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 ;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 ;
(4)乙方可以委托具有相应开发能力的第三方开发的软件为 。
3.2 乙方为甲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分为 个子系统,包括 子系统、 子系统和 子系统,与 (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 、 、 。该软件系统的名称、里程碑、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附件 。
4、软件开发的目标
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 (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 (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5、软件开发的交付时间和进度
5.1 本开发软件交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5.2 软件开发分为 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应该依据本合同附件 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 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开发软件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 (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交付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见附件 。
三、软件开发
1、开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开发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每一项里程碑,其质量标准应符合附件 的规定。
2、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 (项目名称)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项目管理(供选择)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本软件的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 。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方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
4、信息与资料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5、需求与需求分析
5.1 甲、乙双方将根据上述第 条中甲方为其业务开发软件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5.2 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6.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和应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核,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后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6.2 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开发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 、 等的审核。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中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6.3 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时间。如该延时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6.4 上述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进度报告
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软件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 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应当在7/ 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应该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7/ 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8、第三方监理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软件开发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四、交付、领受与验收
1、交付
1.1 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附件 所列的检测标准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内容
2.1 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具体交付内容见附件 。
2.2 如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所交付项目存在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领受
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但重复此项程序的次数最多不得超过 次,超过约定次数甲方可解除合同。
4、软件系统试运行
4.1 自软件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 天的试运行权利。
4.2 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甲方可委托乙方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4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5、系统验收
5.1 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 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软件系统验收。
5.2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 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如属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故障原因,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如系上述故障之外的原因,除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软件系统验收已经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 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五、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知识产权
拥有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除本研发工作需要之外,未得到 的书面许可, 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资料和技术。如 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
2、使用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
对软件具有使用权。本使用权的使用范围为:
(总公司、分支机构)。
3、许可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
对 所许可的使用权软件 向第三方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 许可 使用软件或相关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 已经从 获得其向第三人许可使用该项权利的权利。
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进行。乙方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承受的,则甲、乙双方与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享有和承担相关权利和义务。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软件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软件。
六、维护和培训
1、软件的维护和支持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附件 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软件维护和支持服务。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如甲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将软件用于商业性销售,乙方将负责为所有的与本软件相关的最终用户提供维护和支持服务。维护和支持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提供上述服务,甲、乙双方将依据附件 另行签订维护和支持协议。
2、项目培训
乙方应及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的目标和功能。培训计划详见附件 。
七、价格与付款方式
1、价格
本开发软件总价款为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 。各部分价格组成见附件 。
2、项目增减定价
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以上述规定的价格为原则,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八、保证与责任
1、甲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1)与双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相冲突;
(2)与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同等规定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对方的权利受到约束。
1.1乙方保证:
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授予甲方的许可权没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也没有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
1.2 合法软件
乙方所开发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和涉及他方的诉讼。
1.3 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
1.4 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2、侵权责任
2.1 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所分许可的顾客使用本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乙方同意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甲方同意,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处理该诉讼或请求提供合理的帮助,以便乙方获得应有的权利,并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与此相关的应诉、抗辩或进行和解。如乙方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2 如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3 如果乙方经合理和具有事实根据的判断,认为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可能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或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甲方行使由乙方授予的权利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的, 乙方可以用相类似的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但乙方对甲方由于使用了相关的非法软件系统,或在本软件中使用了非乙方提供的软件,或该软件中非乙方对本软件的修改而导致的侵权不承担责任。
九、保密
1、信息传递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保密
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应当在10/ 年内不得对外披露。
3、非竞争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 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开发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
4.1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
4.2法律规定;
4.3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法律顾问披露;
4.4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会计、银行、其他的金融机构及其顾问(采取保密措施)披露;
4.5当事人实施收购、兼并或相类似的行为(采取保密措施)。
5、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5.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5.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5.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5.4向第三人披露过的,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5.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5.6法律强制披露;
5.7经披露方书面许可。
6、信息安全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义务。
十、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1.2如延期时间超过10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甲方由此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两个星期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和报酬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或销毁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
2、付款违约
2.4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软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保密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4、其它条款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 %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 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十一、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 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有关合同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上述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开发软件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执行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
4、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则合同总价每下降 %,甲方应补贴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款 %的金额。
5、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十二、其它
1、如本合同附件中的条款或本合同签署之前所签署的任何文件与本合同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2、不可抗力
2.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2.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任何一方欲改变通讯地址,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司法等争端解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
十三、争议解决
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按( )方式解决:
1.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四、合同的生效、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署/或盖章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2.1 一方进入破产、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或被解散、被依法关闭;
2.2 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2.3 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4、本合同一式 份,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署人: 签署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以下附件内容仅供参考,由各方当事人依据实际需要选用:
附件1、 补充条款
附件2、 软件系统
软件系统:模块名称、功能、等级、规格、版本、价格、备注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付款方式:
附件3、 里程碑工程进度
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 内容 规格、完成时间 检测标准 备注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任务与目标(关键事件与目标边界-里程碑)总体详细设计说明书、需求分析、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构成本合同的附件。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
第二阶段-任务与目标 ……
测试和测试用例
阶段性交付:业务流程方案,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软件产品评审文件,项目计划,软件需求分析文件,软件设计文件,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文件,系统测试文件,双方对上述文件进行评审和调试和调整。
阶段性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附件4、 项目小组成员:
甲方成员: 乙方成员: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负责项目: 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负责项目: 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软件开发维护合同优质篇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xx网络开发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为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网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国法律,上述甲、乙双方就委托设计、制作网页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除非有特别的说明,本合同中"委托方"与"甲方"指同一主体;"受托方"与"乙方"系指同一主体。
第一条本合同项目的网站建设费用、付款方式、工作进度、交付和验收方式由附件一载明。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一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为乙方提供制作网站所需的材料及图片等,并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
5-1-2本合同标的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5-1-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1-4依合同约定使用合同标的。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主页的制作。
5-2-2可以在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
5-2-3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工作完成后乙方以纸介、磁盘或cd-rom形式将合同标的交付给甲方,也可以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网页上传到指定的网络服务器上。
第八条本合同标的在交付后五日内,乙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请求进行修改。在上述期限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合格。
第九条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元整。
第十条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二条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街。
第十三条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标的作品及其程序等。
第十四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提供网站建设所需的材料,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第九条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二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博山区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七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软件开发维护合同优质篇六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_。
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甲方公司软件系统(以下简称软件),并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该系统的实施和使用中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为了规范双方在此项目上的权利和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负责软件的设计和开发,需综合甲方具体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软件需求说明书》。
2、《软件需求说明书》将作为系统开发和验收的依据,定义了系统开发的要求。
3、如在开发或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甲方提出《软件需求说明书》中未作规定的新需求或修改原有需求定义,乙方应客观地评估该变化,告知甲方该变化所引起的技术可行性及工作量(并告知评估方式和依据)。对于技术上可行且甲方要求实现的变化,其费用及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后续开发费用的计算标准,乙方承诺不高于目前市场平均标准每人月平均3千元。在本协议之外的需求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4、在开发完成后,乙方负责软件安装、调试和培训。安装、调试系统所需的网络、设备和系统软件环境由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对象由甲方根据乙方上线功能要求的角色来选定,培训内容为软件的操作与管理技能,培训方式为在甲方指定地点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场地、人员和时间由双方协商。
5、乙方在免费服务期内提供5×8小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的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乙方负责开发的软件的技术咨询、网站系统恢复、网站系统功能故障处理。
6、网站系统所使用的甲方自购设备,其维护不包含在乙方提供的免费技术支持中,如:服务器硬件维护、服务器操作系统维护、用户计算机终端维护、数据库备份和恢复。
7、如果甲方因非正常操作而造成的服务异常,不在免费服务范围之内。非正常操作包括以下内容:
1)甲方的人员擅自试图修改软件系统;
2)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网站故障;
3)非乙方供应的设备或者软件的故障;
4)不正确地使用或误用系统;
5)其他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网站故障。
1、乙方指定开发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需求调研,网站开发完成后,其安装、调试工作在甲方提供的服务器上完成。
2、用户培训的场地等用户所需由甲方提供,范围根据乙方提出的培训内容经双方进行确定。
3、在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期内,乙方将通过以下三种服务方式进行技术支持:
1)电话支持。
客户通过拨打乙方指定的维护工程师电话,由乙方工程师进行电话支持。
2)远程技术支持。
在甲方保证服务器网络联通的情况下,通过远程诊断、电话支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技术支持。
3)现场支持。
如果不能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方式解决系统的技术故障,在用户提出现场支持要求后的24小时内,我们将派遣工程师赶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故障排除方案,提供故障排除服务。
郑州飞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1、本项目共_______个工作日分两期完成,一期最终期限为______个工作日,二期为______个工作日,时间从合同签订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2、从通过验收之后的一年内,乙方均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3、如有客观原因需要改变实施计划,应在双方协商后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4、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的实际需求与需求说明书中相比发生变化,或由甲方负责准备图文资料、网络调试、意见反馈等配合事项引起延误,则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5、该网站须达到需求文档要求,且在调试完善、应用正常,双方确认后才能进行系统验收和文档移交工作。
6、如甲方委托第三方从事与本项目有关或相关的事宜,甲方应确保第三方的工作进度不影响本委托项目按时完成。
7、乙方在协议期内为甲方系统提供下列服务:
1)网站重新部署。
2)网站维护(解决网站故障等问题)。
8、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方式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报酬。
1、项目实施的进度与质量需要双方密切配合。为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甲乙双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指派并授权专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
2、甲方负责协调甲方相关部门人员配合乙方进行需求调研,提供所需的流程、表单等资料。当乙方整理并提交需求说明文档后,甲方对该文档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确认;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需求说明文档,将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作为系统开发、实施以及验收的依据。
3、乙方需指派具有丰富项目技术经验的专人担任项目实施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负责。项目期间组织足够数量和技术水平的开发、测试和实施工程师,进行软件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保障项目的工期。
4、为保障项目过程中的交流,甲乙双方应在项目期间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报项目进展、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等项目信息。
1、乙方按本合同要求所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及其下级分支机构、参控股公司等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产权关系的单位可以使用和复制此网站,拥有该网站的使用权和复制权,但不享有该网站的署名权、修改权、翻译权、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出租权、许可权、转让权及其它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甲方及其下级分支机构、参控股公司等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产权关系的单位应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成果不被用于其他单位;乙方享有该网站的署名权、发表权、发行权、出租权、许可权、转让权、使用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和复制权及其它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乙方可将此次开发的部分或全部技术成果用于其它用途,但不可提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流程及数据。
2、乙方只能将甲方提供的数据及流程,用于此软件的设计、开发、测试和使用,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3、乙方在开发网站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此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1、在乙方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的验收申请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如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交书面或口头的验收申请之后7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验收,又没有提出其它充分理由,则视为甲、乙双方均同意验收。
2、乙方在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交软件系统的相关技术文档(使用说明书)的电子版本。
3、验收时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网站系统进行测试。验收依据为《软件需求说明书》。系统达到《软件需求说明书》中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则验收通过。
1、由于乙方在合作开发中承担主要开发工作,因此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及培训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整)。
2、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1)合同签订时,支付合同总额40%的项目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2)一期实施完成上线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3)二期实施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3、在验收通过之后一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服务;在一年之后,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则双方另行协商服务费用,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不变的情况下,乙方承诺每年服务费用不超过本协议总金额的10%。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禁止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和技术秘密。如违反本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2、本协议保密条款之时效将不受本协议有效期的影响,本协议有效期满后5年内该保密条款仍将有效。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到通过验收后一年。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签或更改本协议。如甲乙双方在协议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服务条款自动延续一年。
本协议在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终止:
1、甲乙双方均同意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违反法律被撤销。
3、本协议内容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根本不能完成。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因为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拒因素发生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且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签约地法院。
未经过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由于政策、机构变动,甲方上级部门统一部署造成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该合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以下附件属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软件需求说明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软件开发维护合同优质篇七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发周期______天。
该软件所实现的功能以“______软件开发策划”为准。
该软件交付给甲方使用,只包括该软件的应用程序,不包括该软件的源代码、可行性报告等。
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项分三次付清。甲方在签订此合同时,应先付予乙方预定金。预定金数额为总价的______%。在乙方为甲方开发出软件后,并且把已做好的软件(试用版)交甲方试用,同时甲方付予乙方总价的______%。在试用期结束后______天以内(试用期为______天,开发周期不包含试用期),甲方必须把剩余款项付予乙方,否则乙方将有权停止该项目的服务,并且乙方将不退还已付金额。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软件的注册码。(该软件即可正常使用)。
作为乙方的客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资料,以便乙方能更好的为甲方开发软件。如因甲方未能提供开发所需的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与甲方在此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资料,如甲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有变动时,须及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单位须加盖公章)。甲方仅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该软件进行翻录、拷贝、租借、销售或转让。
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的服务,在签订此合同后按开发周期所规定的时间内将该软件的试用版交予甲方试用。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给予审核,凡所涉及到:色情、反动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资料,乙方立即终止和甲方的合作,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甲方承担。乙方将完全拥有该软件的产权和最终解释权。
甲方向乙方提出软件开发服务时,双方应遵守该服务项目协议,该协议均以附件(______软件开发策划)和此合同共同生效。在乙方服务期间内若甲方提出停止乙方的所作服务,乙方将不给予甲方任何偿还。若甲方违反此合同的条款规定,乙方将停止对甲方的服务,乙方将不退还甲方已付金额,并依法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若乙方未能在开发周期内完成该软件,乙方将偿还甲方付予乙方该项目的定金。由于不可抗拒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在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就上交法院解决。
此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
2、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________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
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软件开发维护合同优质篇八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
2、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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