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实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1:3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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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计划可以为我们带来信心和动力,让我们更有条理地迈向成功的道路。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时间和资源。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好的计划,只有明确了目标和方向,才能更好地前进。

班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推动我公司安全工作,现将公司20xx年度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制定如下:

活动形式主要以授课、讨论、现场检查、现场演示等形式进行。

车间各班组每月进行2次班组安全活动,各部门每月进行1次安全活动。详见附表。

要求车间各班组、部门的所有人员参加,同时要求车间、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两次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签字。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签字。

班组安全活动由各部门负责人、班长组织,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五、活动要求:

1、各车间、部门要按公司下发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报安全员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准对活动计划进行变动。

2、活动要求建立相应的记录,并保存有关资料,活动记录需存档。

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要求必须如实参加相应班组的班组安全活动,并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每次活动后,应对活动进行评价及提出改进意见,管理人员如未按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提出相关评价和意见,将列入部门安全考核。

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为班组安全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以保证其效果及质量。

5、组织活动的车间、部门要根据活动内容需提前将活动资料准备齐全。安全员在监督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的同时还要参看相关活动内容资料准备情况。

浙江x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5日。

班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全面落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区到年底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火灾事故多发、火灾亡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成员名单:组长;王丽娜副组长:陈革组员:高铁男卢晓伟宋磊王瑞徐建军徐成全。

(二)确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经济、文教、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不得少于15个,各街道、各社区要结合市政规划改造,落实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证水池水量和水源长期不间断,并设置消防取水口。要对旧楼区进行楼道清理,增设疏散出口,增设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整改旧电气线路。鼓励居民住家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居民住户装修材料选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社区多种形式x伍建设20__年,各街道要建立x伍,社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兼职x、义务x或志愿x。到20__年底,社区建队率要达到100%。要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同时成立居x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各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一支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的x伍,并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建设各级消防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辖区火灾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的消防问题。要以“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简易搭盖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规范多种形式队伍的管理,明确消防机构、主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

(二)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各社区要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卫生的宣传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和平安社区、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防火公约,积极动员居民参加,从而达到“走群众路线,群防群治”的目标。要强化对老、弱、病、残人群的教育和监护,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消除火灾隐患。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要在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警示牌,在企业和旧木屋区等火灾荷载大的地域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对居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班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为大力宣传、教育提高全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和谐发展,我校在总结前三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按照舒兰市教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舒兰市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部署开展我校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本照“高度、创新、扩展、实效”的`原则,围绕主题进行策划,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达到扩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理念的实际效果。

(一)开展校园安全知识宣教活动。

1、发放校园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2、分别出一期安全法规、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板报;

3、组织学生观看《安全与我同行》安全教育光碟,并写出观后感;

4、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5、开展安全教育宣传画创作比赛、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6、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及紧急事故逃生、救生演示活动。

(二)开展安全查摆整改活动。

1、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校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围绕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组织校园安全大检查,边查边改,彻底根治各种隐患。

2、开展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安全自查活动,发现一处隐患,提一条安全管理建议,看一本安全知识读物,搞一次校园安全问题座谈,剖析一起安全事故案例。

(三)开展征文活动。以安全为主题进行征文比赛,可以是对从事一定危险性工作的家人的祝愿、生活记事,也可以是对x工作的建议或愿望等,格式不限。评选出优秀稿件推优上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要求两部及各村小,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制定的《20xx年“x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活动。

班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活动形式主要以授课、讨论、现场检查、现场演示等形式进行。

车间各班组每月进行2次班组安全活动,各部门每月进行1次安全活动。详见附表。

要求车间各班组、部门的所有人员参加,同时要求车间、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两次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签字。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签字。

班组安全活动由各部门负责人、班长组织,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五、活动要求:

1、各车间、部门要按公司下发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报安全员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准对活动计划进行变动。

2、活动要求建立相应的记录,并保存有关资料,活动记录需存档。

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要求必须如实参加相应班组的班组安全活动,并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每次活动后,应对活动进行评价及提出改进意见,管理人员如未按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提出相关评价和意见,将列入部门安全考核。

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为班组安全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以保证其效果及质量。

5、组织活动的车间、部门要根据活动内容需提前将活动资料准备齐全。安全员在监督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的同时还要参看相关活动内容资料准备情况。

班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1、加强公司的外协安全规范管理。制作公司进厂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合同与外协临时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合同。监督外部人员进厂安全操作,督促公司部门的外协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秩序。

2、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安全、安全常识、安全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张贴发布,或参与公司期刊安全工作讨论与建议,促成公司的安全文化氛围。

3、进行公司各安全工作资料的台账化管理。分门别类对公司现有及编制的个安全工作资料的管理,分别建档统一管理。

4、组织参与公司的新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以及各特种作业等的相关知识的公司内培,并进行考核监督,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5、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化。编制起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章、督促各部门安全生产规程及岗位操作规范制度化建设、监督车间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使用制度化。

6、加强日常车间安全生产环境与设备状态的监督,以及作业人员的违规作业管理。认真发现车间生产的安全隐患,多了解车间具体情况,多了解操作工人情况,及时反映问题并督促各部门的整改与完善。

7、加强对各生产设备工具、操作技术、生产材料及产品的了解,并进行相关安全分析和建议,辅助指导生产作业中的具体安全工作。

8、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与报告管理工作。进行分析与调查,通过对责任人的处罚、事故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与损失。

9、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灯等的维护与管理。以及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服等的发放与更新及使用状况的统计与监督。

10、加强与各生产部门段长、主管的交流,及时反映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相关建议或讨论,组织参与相关会议活动,共同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工作重点:

1、每天现场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每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并填写排查治理表,形成台帐。

3、每天检查生产工作场所、员工休息室、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每天查看现场是否存在违规、违章作业,如有应及时纠正。

5、每天上班前是否按规定对机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6、每天生产现场及办公室安全用电检查。

7、每天检查现场交接班时,是否有安全交接记录。

8、每周各部门安全台帐资料(三级教育卡、安全责任书等)。

9、每周作成、整理本部门安全台帐。

10、每月部门安全检查专项整治。

11、每个新进员工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12、每月检查全厂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点检情况。

13、每月参加安全例会,进行检查发现的发表,会后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4、每月劳保用品的发放及使用情况。

15、每半年参与全公司的联合安全大检查(总经理领导,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参加)。

16、每年本年度公司安全工作实施情况。

班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篇六

与驻区单位及区属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层层签定--年消防责任状,逐级落实责任制,以提高辖区内的驻区、区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新时期消防工作新的认识和改进,并制定《石拐区消防工作责任状落实考核验收制度》,加快推进石拐区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协调政府、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加快石拐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以提高辖区内防范火灾能力和为区消防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以“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公安部73号令》及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下发的四个配套性文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的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办法》查处辖区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督促对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加强建筑工程验收力度,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对未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章工程进行查处。以预防和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发行业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对辖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公安部督察组、自治区政府督察组和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查出的火灾隐患在年底前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做好石拐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年”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加强火灾调查工作,以“四不放过”原则查处火灾事故,提高火灾原因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为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年将继续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以“平安石拐”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冬春防火、灭火常识宣传活动和“119”宣传活动中,将以治理整顿为契机,通过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等多种形式,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宣传消防知识,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大力推行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岗位资质认证制度。石拐消防科将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快速发展,为打造“平安石拐”做出新的贡献。

班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篇七

12年是个不平凡的一年,在这即将过去的一年里,在领导的正确带领下,我们班组的各项工作均顺利进行,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隐患治理排查工作,在班组内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强“四个重点”的控制力度,确保现场作业的监督,努力打造合格班组实现了工伤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危险源点控制及整改控制的完成。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辩识工作”、时刻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使班组内部人员的危险源辨识能力加强,使班组内危险源点始终处于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

2、为了取得合格班组的成功验收和班组安全工作建设情况,全班人员齐具智慧,共同努力,使得两项工作均取得不错的成绩。

3、对于12年我们班组新分的人员我们认真落实班组级教育,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人员的安全教育。

4、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因为班组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健全班组“安全生产五项制度”及班组岗前5分钟安全交底工作,才能使每个人每天对安全有深刻的认识。

5、加强重点作业的监督及落实:

由于所涉及的危险区域多而杂、例如为保证职工及身体健康,防止沼气、噪音等介质对人员的伤害,出入作业区域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禁止吸烟或动用明火,离心机岗位操作时必须佩戴耳塞。同时班组长、安全员还会加强现场作业的监督,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班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篇八

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

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第七十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第七十一条市政河道以及河道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以及其他城镇裸露地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

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五节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七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对废弃物综合处理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第七十四条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

第七十五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七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用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七十八条^v^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v^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大气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

排放前款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第七十九条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第八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八十二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八十三条国家鼓励和倡导文明、绿色祭祀。

火葬场应当设置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第八十四条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第八十五条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减少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具体办法由^v^规定。

第五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八十六条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v^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报^v^批准。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牵头的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的要求,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v^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督促。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第一款规定划定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第八十七条^v^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v^有关部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大气环境承载力,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统筹交通管理,发展清洁能源,提出重点防治任务和措施,促进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第八十八条^v^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v^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能耗、安全、质量等要求。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统一在用机动车检验方法和排放限值,并配套供应合格的车用燃油。

第八十九条编制可能对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有关工业园区、开发区、区域产业和发展等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与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会商。

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可能对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信息,进行会商。

会商意见及其采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或者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第九十一条^v^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利用监测、模拟以及卫星、航测、遥感等新技术分析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并向社会公开。

第九十二条^v^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

第六章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九十三条国家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v^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v^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可能发生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当及时向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

第九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建立会商机制,进行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预警。预警等级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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