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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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如此之大,其中的奇妙景观和人文风情让人陶醉其中。如何分析和欣赏古代诗词是我们在学习文学时面临的挑战。这些范文中的个案和案例可以帮助你更具体地理解总结的写作要点。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一

狗熊潇潇是个又懒又馋的家伙,有一次潇潇得了感冒,好心的邻居们呢都买来了水果、蛋糕来看望他,还帮助他把家里的活都给干了。

晚上呢,狗熊潇潇他躺在床上,一边吃着猪大娘送来的香蕉,一边想着:嗯——有病可真不错。既不用干活,又有吃的东西,有病挺好的。打那以后啊,狗熊潇潇学会装病啦。他每隔几天就装病一次,不是腰疼,就是头晕,邻居们呢都信以为真,都非常地同情他,所以呢还会经常地帮他干一些活。家里啊,要是有好吃的东西,也会送给潇潇吃。

金丝猴和狗熊潇潇是对门的邻居,他早就发现狗熊潇潇会装病,他心里就一真想着,找个机会来教训一下狗熊潇潇。

有一天啊,狗熊潇潇家里没有柴火烧了,他装出一副又瘸又拐的样子来找金丝猴,“嗯,猴大哥,我的腿不小心地摔坏了,你到山里帮我去打点柴火吧!”金丝猴知道,狗熊潇潇的腿根本就没有摔坏,但是为了揭穿他的谎言,就对他说:“哎——不行啊,我说潇潇,今天我要到三十里地以外的桃子村里去摘桃子,那儿的桃子啊,又大又甜,随便摘!”馋嘴的潇潇一听有桃子吃,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心中暗想:“哎呀,真是一件大好事儿。好吃的桃子可以随便摘,我一定要摘它几袋子解解馋哪!”

想到这儿,他就对金丝猴说:“既然你有要紧的事,我就不麻烦你了。我去求求狗大娘。”说完,狗熊潇潇又装成又瘸又拐的样子向狗大娘家走去。

狗大娘可是个很热心的人,她特别爱帮助别人,她一听狗熊潇潇说家里没有柴火烧了,马上到山里打柴去了。

晚上,太阳落山了,天也黑下来了。狗熊潇潇趁着邻居们不注意,拿了好几个口袋,偷偷地到桃子村里去摘桃子去了。他呀一路小跑,这会儿,腿呀一点儿也不瘸了。狗熊潇潇气喘吁吁地跑到了桃子村,可是他连一个桃子的影儿也没有看到。

于是,他只好拎着空口袋,拖着累得僵直的腿往回走。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他看见邻居们都在那儿看着他哪!

金丝猴笑着说:“唉,我说潇潇兄弟,你跑得太慢了,桃子村里的桃子都被我摘光了。”说完,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金丝猴已经把狗熊潇潇装病让狗大娘帮他打柴,而自己却偷偷地去摘桃子的事都告诉了邻居们。

就这样,潇潇白白跑了六十里地,一个桃子也没有摘到,又让邻居们发现了他自己是在装病,真是又着急,又上火,结果呢,他真的病倒了。可是这一回呀,邻居们谁也不给他送好吃的了,而且谁也不愿意帮助他干活了。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二

给幼儿讲睡前故事有助于语言和大脑的开发,所以爸爸妈妈一定要给孩子们讲一些小故事哟。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长篇幼儿睡前故事。

从前有一个很富的农民,他有四个儿子。最大的儿子留在庄园里他父亲身边,准备在他父亲去世之后接管庄园,而另外三个儿子却走出家门自谋职业。他们认为,当个农民没有“出息”,因此他们想找一个更好的职业。他们分手之后就各奔前程,结果他们每个人都找了个大夫在那里学医。过了一段。

时间。

他们学业期满三个都成了真正的大夫他们就开始单独行医。

后来他们的父亲,老头子死了,为了给他送葬和分配他留下来的一点儿遗产,他们弟兄三人都收拾好行装,日夜兼程,赶回家去。留在家里的那个儿子当然准备了举行葬礼时喝的啤酒,而且啤酒准备了很多,银酒杯和锡壶碰得越响,年轻的三兄弟讲话声音就越高,他们都竭力吹嘘自己的学识。没过多大会儿,他们就为他们三人之中到底谁的学识最高而争吵起来。什么也没学的农民对这些一窍不通,他也没有在学问上和他们竞争的想法。

“我可以把我两只眼睛挖下来,”其中一个说,“然后把它们再装上去,看起来还和从前一样好!”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另一个说。“我可以把我的肚子剖开,取出内脏,然后再把它放回去,我仍然和一个好人一样。如果你们行的话,也照我的样子试试看!”他说。“那些玩艺儿你们也值得吹嘘呀!”第三个说。“只要有两只手,做这样的手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因为我可以让你们砍掉我的双手,我再把它们重新安上,而谁也看不出来这双手是被砍掉过的!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老大力他对所有这些学识一窍不通而不安,因为他根本不会这些东西。

半夜里三个大夫都躺在那座屋子里的一个小屋里,他们到了那里,就开始像他们说的那样干起来。一个挖下了自己的眼睛,另一个剖开了自己的肚子,第三个则让别人砍下自己的双手,就这样他们都躺在了桌子上。

早年间,在东海边上,有一个渔夫叫胡四,他从十多岁就出海打鱼,已经打了二十多年的鱼了。经他手打的鱼,堆起来真是比小山还高,可是,他的日子还是过的奇穷,不只是家里没有隔宿粮,就是连条小船,连口网也没有。他一年到头,指着去租财主家的船和网用,他一年到头,水上来,水上去,辛辛苦苦,冒着风险,打来的鱼,都跟了船和网去了。他心里是又难过又生气。

有一天胡四又到海里去打鱼,蓝光光的大海,风平浪静,他正在撒网,一只鸬鹚飞来了。黑油油的羽毛,绿光闪闪,只见它向下一落的工夫,就从海里叼上一条鱼来。

胡四说道:“鸬鹚,鸬鹚,你捕鱼还有那翅膀和弯嘴,我捕鱼没条渔船没口网。”

鸬鹚好像是懂得他的话,看样很可怜胡四,它扑扑翅膀,飞到了船上头,嘴一张,一条金鳞鳞的鱼落到了船舱里。

鱼尾巴拍的船板咚咚地直响。

胡四走到跟前一看,鱼的眼里扑拉扑拉的往下掉泪。

胡四很可怜它,就把它放回海里去了。金色的鱼翻了一下身,尾巴一摆,掉转身,头朝着胡四一连点了三下,才浮浮摇摇地向海中间游去了。

胡四一连下了三次网,只打了很少的一些鱼,他心里十分着急,船主还催着要船租,老婆在家里还等着米下锅,胡四越寻思这个日子越是没法过,他就愁的掉泪。他伸手擦泪的工夫,忽然听到身边上有谁说话:

“好人呀,别哭了。”

胡四一抬头,只见眼前站着一个白胡子老汉,手里拄着一根青高粱秸。

从前有一位农民,他有三个儿子。他负债累累,而且年迈多病,儿子们也都碌碌无为。家里有一大片森林,父亲让儿子们把树伐掉,卖了还债。

他费了很长时间才说服儿子们去伐树,大儿子先去。他走进森林,动手去砍一棵冷杉。这时候,来了一位高大、肥胖的巨人。“你要砍伐我的森林,我就打死你!”巨人说。大儿子听了,扔掉斧头,飞快跑回家里。他上气不接下气他讲了事情的经过。但是父亲说,大儿子是一个胆小鬼,他自己年轻的时候,到森林砍伐树木,巨人从来不恫吓他。

第二天二儿子去伐树,遇到的情况与大儿子完全一样。他刚砍了几斧头,那个巨人就来了:“你要砍伐我的森林,我就打死你!”二儿子连看也没敢看巨人,象大儿子一样扔掉斧头就往家里跑,比哥哥跑得一点儿不慢。他跑回家的时候,父亲生气了,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巨人从来不恫吓他。

第三天轮到三儿子阿斯凯皮尔坦去。

“好啊,”两位哥哥说,“你这位没出过门的人物,肯定会马到。

成功。

阿斯凯皮尔但不理会他们的挖苦。他只要求带一口袋吃的东西。

母亲。

没有现成的黄油和干奶酪,所以她架起锅给他做了一点儿。他在背包里放好奶酪,就上路了。

他刚砍了几斧子,巨人就来了,对他说:“你要砍伐我的森林,我就打死你!”

但是他没有逃回家,而是跑到背包跟前取出奶酪,用力压挤,压得乳清都流了出来。

“你如果不住嘴,”他对巨人说,“我就象把这块石头挤出水一样挤死你!”

“这可使不得,亲爱的,饶了我吧,”巨人请求说,“我一定帮助你伐木。”

由于这个条件,他饶恕了巨人。巨人伐得很快,所以这一天他们采伐了很多木材。

手工课上,李老师在每个同学面前,摆上了20个珠子和一根塑料弹力线绳。

“同学们,看到自己桌上的珠子和绳子了吧?今天我们的手工课内容是穿珠子和绳子,看谁穿得快。”

“穿珠子?那还不容易?”明明说。

“就是,太简单了,我保证五分钟就搞定。”兜兜说。

大家开始动起手来。可是,问题很快就出现了。

兜兜第一个珠子穿得很顺利,可是第二个珠子怎么也穿不进去,原因是那个珠子的眼儿太小了,唉!索性放弃了,拿起第三颗珠子,第三颗珠子的眼儿也小,也穿不进去。

同桌明明看到兜兜窘迫的样子,心里沾沾自喜,很庆幸自己的珠子眼儿正好,当穿到第五个珠子时,他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不过他很聪明,先挑眼大的穿,穿不进去的就放在一边,很快就穿进了十多个。

兜兜也学起明明的办法,挑眼大的珠子先穿了起来。

其他同学呢,有的用牙咬,有的用手抠,有的用嘴吹,真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但是还有很多珠子穿不进去。

“老师,有的珠子眼儿太小,穿不进去呀!”大壮终于憋不住了问道。

“呵呵,我只能告诉大家一个答案,就是20个珠子都可以穿到线上,就看你们能不能想到好方法了。”

“老师,请您告诉我们吧。”

“那可不行,这需要你们自己动手动脑哦。”

明明忽然看到线绳的另一头,何不用这头试一试?他拿起另一头去穿剩下的小眼珠子,哇!成功了!原来绳子另一头比较细,他只用了三分钟,就把剩下的珠子穿完了。

兜兜也换成另一头,可是他的线两头一样粗,都穿不进去。不过,他灵机一动,用小剪刀把线头剪细,果真穿了进去。兜兜很快也穿完了,他获得了第二名。

下课时间快到了,李老师说:“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今天要奖励明明和兜兜同学,这穿好的珠子就送给你们吧。”

“哇!”兜兜高兴极了,他把两边线绳系在一起,套在了脖子上,哈哈,多么漂亮的项链呀!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三

一天,小老鼠在森林里散步,走着走着,看见了孔雀,它的衣裳五颜六色的,真漂亮!

走着走着,又看见小白兔,它的衣裳雪白雪白的,真好看!

动物们的衣裳都那么漂亮,小老鼠多羡慕呀!它也想有一身漂亮的花衣裳。

于是她来到了动物服装店,买了一件色彩鲜艳的花衣服。小老鼠站在镜子前,转来转去,心里美滋滋的。

小老鼠高兴的地回到家,妈妈见小老鼠穿成这样,连忙让她脱掉花衣服,小老鼠问:“为什么呀?”

妈妈说:“我们身上的颜色虽然单调,也不好看,但是可以降低敌人对我们的注意,让我们不那么危险啊!”

小老鼠听了,终于明白了,它赶快脱掉了漂亮的花衣服,嘘!可千万别告诉大猫哦!

故事点评:小老鼠非常羡慕别的小动物身上的漂亮的衣裳,可是它不知道的是,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同时也有缺点,没有人完美无缺,不要去羡慕别人的光鲜,自信的你同样闪亮无比。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四

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美丽的矢车菊花瓣,同时又是那么清澈,像最明亮的玻璃。然而它是很深很深,深得任何锚链都达不到底。要想从海底一直达到水面,必须有许多许多教堂尖塔一个接着一个地连接起来才成。海底的人就住在这下面。

不过人们千万不要以为那儿只是一片铺满了白砂的海底。不是的,那儿生长着最奇异的树木和植物。它们的枝干和叶子是那么柔软,只要水轻微地流动一下,它们就摇动起来,好像是活着的东西。所有的大小鱼儿在这些枝子中间游来游去,像是天空的飞鸟。海里最深的地方是海王宫殿所在的处所。

它的墙是用珊瑚砌成的,它那些尖顶的高窗子是用最亮的琥珀做成的;不过屋顶上却铺着黑色的蚌壳,它们随着水的流动可以自动地开合。这是怪好看的,因为每个蚌壳里面含有亮晶晶的珍珠。随便哪一颗珍珠都可以成为皇后帽子上最主要的装饰品。

她是值得大大地称赞的,特别是因为她非常爱那些小小的海公主——她的一些孙女。她们是六个美丽的孩子,而她们之中,那个顶小的要算是最美丽的了。她的皮肤又光又嫩,像玫瑰的花瓣;她的眼睛是蔚蓝色的,像最深的湖水。不过,跟其他的公主一样,她没有腿;她身体的下部是一条鱼尾。

她们把漫长的日子全部消磨在皇宫里,在墙上生有鲜花的大厅里玩耍。那些琥珀镶的大窗子是开着的,鱼儿向着她们游来,正如我们打开窗子的时候,燕子会飞进来一样。不过鱼儿一直游向这些小小的公主,在她们的手里找东西吃,让她们来抚摸自己。

宫殿外面有一个很大的花园,里边生长着许多火红和深蓝色的树木;树上的果子亮得像黄金,花朵开得像燃烧着的火,花枝和叶子在不停地摇动。地上全是最细的砂子,但是蓝得像硫磺发出的光焰。在那儿,处处都闪耀着一种奇异的、蓝色光彩。你很容易以为你是高高地在空中而不是在海底,你的头上和脚下全是一片蓝天。当海水沉静的时候,你可瞥见太阳;它像一朵紫色的花,从它的花萼里射出形形色色的光。

在花园里,每一位小公主有自己的一小块地方,在那上面她可以随意栽种。有的把自己的花坛布置得像一条鲸鱼;有的觉得最好把自己的花坛布置得像一个小人鱼。可是最年幼的那位公主却把自己的花坛布置得圆圆的,像一轮太阳;同时她也只种像太阳一样红的花朵。她是一个古怪的孩子,不大爱讲话,总是静静地在想着什么事情。当别的姊妹们用她们从沉船里得到的最奇异的东西来装饰她们的花园的时候,她除了像高空的太阳一样艳红的花朵以外,只愿意有一个美丽的大理石像。这石像代表一个美丽的男子;它是用一块洁白的石头雕出来的,跟一条遭难的船一同沉到海底。她在这石像旁边种了一株像玫瑰花那样红的垂柳。这树长得非常茂盛。它秀嫩的枝叶垂向这个石像,一直垂到蓝色的砂底。它的倒影带有一种紫蓝的色调。像它的枝条一样,这影子也从不静止,树根和树顶看起来好像在做着互相亲吻的游戏。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五

和我的初恋分开也有两年的时间了,我是不再喜欢他了,但是在知道他再次有喜欢的人时,心里竟有淡淡的失落与忧伤。

在这两年里,有一年,我会经常在学校里看见他,然后视线会忍不住看向他,还会故意大声说话,我的大脑对我说我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我过的很好;而我的心却对我说我这么做无非是为了让他能注意到我。但我一直都自欺欺人的选择相信前者,直到有一次,朋友问我是不是还喜欢着他,因为每次当我看到他时我会刻意大声说话而且行为不自然。那时我才开始正视自己的感情,但是,当我还在思考时我们已经各奔东西。

第二年,我离开了初中,开始了高中生活。而我们也就彻底没了联系。虽然,我们仍活在同一坐城市,但却连一次偶然的相遇也不曾有过。

原以为没有见面,就不会再想念,更不会失落。可是,我错了,身心是分开的,不可否认,我对他仍有一丝丝的眷恋。毕竟,他是我的初恋。

就像一朵花,在凋零后仍然会有人眷恋着它,希望它能够再次绽放。但没有想到过它只有一次生命,凋零过后便不会再次盛放,这也使得它更珍贵,更值得眷恋。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六

森林国是一个繁荣又美丽的国家。热心帮助人的小猪就生活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这片土地上,所有动物们都非常勤劳、善良、朴实。每天在这里都会有许多需要帮助的动物居民们。小猪看到谁需要帮助,就会去尽自己最大的所能帮助他们。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差不多所有的动物都知道了这个好心的小猪,而小猪的名声也一天比一天更响亮。终于,有一天,小猪这个名字传到了老虎大王的耳朵里。

老虎大王招来了所有的文武百官和动物居民,当场就封了小猪一个“森林帮助员”的称号。有了这个称号后,更多的动物需要小猪了,而小猪也更忙了。

每一天,小猪它都忙得不可开交。有几次,小猪甚至一件事都没忙完,别的动物就又来找他了。有了小猪后,大家不管是简简单单的事,还是非常困难的事都来找小猪帮忙。大家对小猪都产生了依赖性,而小猪呢,也天天累得疲惫不堪。

这时,大家才发现,平时都依赖小猪成习惯了,一碰到麻烦事,就都傻眼了。不知怎么办好了?其实,只要肯动脑子。办法还是会有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要多动脑子,多去发现和探索。而不能像这些小动物一样,一遇到麻烦事,就依赖别人。这样,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从前,有一只可爱又聪明的小猪,这只小猪叫娜纳。有一天,她的妈妈被天之怪捉走了。

于是,娜纳准备去救妈妈。

可是,天之怪是在天上的,我怎么能飞上天去呢?正在她愁眉不展的时候,一只巨型鸟来到了她身边,娜纳看到了,灵机一动。骑上了鸟,就这样,第一个问题解决了。

但是,难题又来了,娜纳迷路了,不知道怎么去天之怪家。一只小麻雀向娜纳飞来,娜纳看见了,问:“小麻雀,小麻雀,你知道天之怪的家怎么走吗?”小麻雀瞪圆了眼睛,吃惊的说:“什么什么,你居然找天之怪。虽然我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但我可不能告诉你。因为他力量大的`惊人,而且他是我们鸟类的敌人。你难道不怕吗?”娜纳坚定地说:“我不怕,我一定会救出妈妈的,你就带我去吧。”小麻雀听了娜纳的话十分感动,决定带娜纳去找天之怪。

但他们又遇到困难了,一块大石头挡住了天之怪的家门口,他们拉呀拉,怎么都拉不动,这可怎么办呢?他们只好请大力士雄鹰先生帮忙。雄鹰轻轻一拿,石头就被移开了。“谢谢你了,雄鹰先生。”娜纳高兴地跑进屋里。“呀,屋里可真黑。”天之怪正在屋里奸笑,他用像乌鸦一样的声音说:“小姑娘,你敢不敢和我比力气?如果你赢了,我就还你妈妈,如果你输了,我就吃了你和你妈妈。”娜纳想了想说:“好吧。”天之怪一下子捏碎了差不多和自己一样大的石头,娜纳眼珠一转,说:“你才这么点力气,我还能把石头捏软呢。”说完,娜纳拿起一块已经发黑的面包,把它捏软,然后拿给天之怪看。天之怪看了不服气地说:“我们再比谁扔得石头高。”说完天之怪扔了一块巨人大的石头,石头几乎飞上了太阳。娜纳说:“你扔的确实很高,但石头还是落下来了,我扔的石头不会掉下来。”娜纳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小鸟,让小鸟飞到天空中去。天之怪一看,只好不情愿的交出了娜纳的妈妈。

娜纳一回来,就成了打败天之怪的英雄了。大家都祝贺娜纳。她就是我的梦中朋友。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七

幼儿园放学了,熊妈妈来接小熊多多。

刚走出幼儿园,多多就说:“妈妈,你抱我回家吧!”

熊妈妈说:“以前都是你自己走回家的,今天怎么要抱了?”

“我不想走路了。”多多说。熊妈妈只好抱着多多回家。

回到家里,熊爸爸已经煮好了晚饭。“快去洗手,吃饭了,宝贝。”

“妈妈,你帮我洗!”多多把手一伸。

“你不是早就会自己洗手了吗?”熊妈妈说。

“我不想自己洗了。”多多说。熊妈妈只好给多多洗了手。

坐上饭桌,多多把嘴巴一张,说道:“妈妈,你喂我吃饭。”

“你早就会自己吃饭了呀!”熊妈妈说。

“我不想自己吃啦!”

熊妈妈只好喂多多吃饭。

晚上要睡觉了,多多又不愿意自己一个人睡了。

“我要和你们一起睡!”

“不会吧,你早就自己一个人睡了呀!”熊爸爸说。

“我现在不想自己一个人睡了。”小熊多多说。

“那就和我们一起睡吧,快睡吧,已经很晚了。”熊妈妈说。

第二天早上,熊妈妈大叫了起来:“呀!多多怎么比昨天小了一圈。”

熊爸爸和熊妈妈急忙带着多多去医院。医生检查了好久,也查不出多多有什么病。

“多多很健康,你们别担心。”

接下来的日子,多多每天出门都要妈妈抱,吃饭要妈妈喂,洗手要妈妈洗,睡觉要和爸爸妈妈一起睡。

慢慢地慢慢地,多多越长越小,本来多多的个子是全班的`,现在却比全班个子最矮的还要矮许多。

玩皮球的时候,搭积木的时候,因为多多的个子太小了,什么都玩不好。

这天,熊妈妈接多多时,多多大声的哭了起来:“妈妈我不要做小小的我,我要快快长大。”

自此以后,小熊多多一天天的长大,看!多多又长回原来那么高了。不,比原来还要高了!

小朋友们,想一想,故事中的小熊为什么会越长越小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平时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会的事情要学着做。这样,我们就会越长越大的。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八

梁悠悠坐在牌桌旁,手里握着一张九万,慢慢摸。下家kimi这个死变态,吐了一桌子的油条大饼,九成九是和万子。对门江晨诗这个德国人,吃了一二三四五六万,明显清一色一条龙。上家常小姐这位前台,牌打得倒是高深莫测,条饼万子,样样不留,就是不见下幺九,看来是在憋大的。

梁悠悠故意把牌掉在桌子上,引来一桌子眼睛闪闪发亮。然后,她又收起来,打了五条这个安全张。

这已经是荒牌前的最后一张了。梁悠悠推倒手里的牌,满桌皆是抱怨声。

常小姐说:“悠悠,我们要的都在你手里,你怎么不打啊。”

梁悠悠故意把牌掉在桌子上,引来一桌子眼睛闪闪发亮。然后,她又收起来,打了五条这个安全张。

这已经是荒牌前的最后一张了。梁悠悠推倒手里的牌,满桌皆是抱怨声。

常小姐说:“悠悠,我们要的都在你手里,你怎么不打啊。”

梁悠悠乐在其中,笑而不答。她把这种愉悦的感觉,称之为暗爽。

下午4点,杜进鹏打来电话。他说:“提醒你一下,晚上去我们家吃饭。5点我来接你。”

梁悠悠心里一惊,这事全忘了。不过,她依然淡定说:“知道的,怎么会忘呢。”

她放下手机,说:“别了,各位,今天要去见家长了。”

上下两家一片惋惜,只有对门江晨诗,一脸迷惑地问:“什么意思?见家长什么意思?”

kimi说:“就是去见她男朋友的父母。”

“哦。”江晨诗似乎有一点明白了。他说:“那我送你去。”

梁悠悠翻了他一记白眼,“你想我死啊。”江晨诗抓起桌子上水晶骰子,放在她手里说:“那祝你像打麻将一样走好运吧。”

梁悠悠看着他,绿莹莹的眼睛,有种没安好心的感觉了。

精明的麻木女人。

从江晨诗的公寓出来,已是4点08分。回家换衣服一定是来不及了。梁悠悠直冲进对面商场。在二楼女装部刷了裙子和鞋,然后在一楼的化妆品部做了张免费补水面膜,在彩妆区试了细致毛孔的粉底,擦新上市的眼影和口红,还不顾ba们飞射而来的鄙视,喷了点香水试用装。最后她直奔地下一层超市,把换下来的旧衣服塞进密码寄存柜,从礼品区提出一个进口蛋白粉大礼盒。

不到一个小时,她已经含蓄典雅地站在路边,气定神闲地给杜进鹏打电话,“我在商场买礼物呢,你过来接我吧。”

杜进鹏赶过来,说:“悠悠,你还真有心。”梁悠悠坐进车子,嘿嘿地笑了。她一向有这样的本事,临危不惧,乱中求胜。

杜进鹏和梁悠悠交往了三年,身处公司中层,姿色尚可,人也很nice,恋爱期间,仅被抓住过一次酒后乱性。

男人嘛,你懂的。

老妈和闺密都这样开导她。梁悠悠发了一通脾气,原谅了他。只是从小建立起的爱情观瞬间崩溃,灰飞烟灭。

怎么说也二十有六了,在外人面前说一句“爱情”,就会一堆“幼稚”“可笑”“无聊”“现实点行不行”等词汇送给她,那就做个精明的麻木女人好了。

德国人爱搓麻。

这一天,是梁悠悠在杜家的首秀。杜进鹏的姑姑舅舅也来了,杜妈妈一身丝绒旗袍现身,足见隆重程度。梁悠悠顿时觉得提在手里的蛋白粉有些轻。

杜妈妈问了她的家世,简单清白,贵在干净。尽管学历比起杜进鹏的稍逊一筹,但是杜妈妈表示不太介意。她说:“女人嘛,学历低一点更本分。”

梁悠悠听着,有点扎耳根。她话里有话地回:“可不是,我们公司现在招人,都不敢要211,本事不知道有多少,脾气架子老大的。”

于是两个女人呵呵呵地笑开了。杜进鹏只当未来婆媳相见欢,却不知两人只一个照面,就过了一招。

杜家请了杏花楼的大师傅上门,一桌酒菜,丰盛别致。推杯换盏间,梁悠悠默默环视,她的后半生,大概都要混迹在其中了。每个人说话都拿掐着分寸,笑得恰到好处。彼此都尽量用一种自然真实的口吻,故作不经意状,炫耀身家。

姑姑说:“侬晓得伐?我家女婿买了部新车子,车牌就要8万多,真是作死哦。”

舅舅说:“买的啥车子了?我儿子新换一部小奔。还是德国的车子好,开着不要太舒服。”杜妈妈接过口说:“哎?悠悠不是在德资公司嘛,听说德国人特别仔细,他们都爱好什么呀?”

“他们啊……”梁悠悠拿纸巾擦了擦嘴说,“搓麻。”

后来,“搓麻”这两个字,被杜进鹏定义成梁悠悠首秀的唯一败笔。送梁悠悠回家的路上,他说:“你怎么想起说搓麻呢?这也太庸俗了吧。”

梁悠悠说:“这是国粹懂吗?我已经给老板打了报告,把搓麻当成teambuilding的重要一项了。”

杜进鹏却皱着眉,说:“关键是人家问你德国人喜欢什么,哪个德国人爱打麻将啊?”梁悠悠不紧不慢地说:“江晨诗呗。”

爱国。

际友人。

其实,江晨诗刚来中国的时候,并不爱打麻将。那时梁悠悠负责接待他,江晨诗下飞机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这里可以上google吗?”

梁悠悠眨巴眨巴眼睛,怜悯地看了看他不到27岁,就退到后脑勺的发际线说:“你是被cnn和bbc洗过脑的脑残粉吧。”

江晨诗不能否认,在到上海之前,他一直用一种中国人热衷看朝鲜的心态来看中国。他甚至还有一点要拯救中国人民于水深火热的使命感。可是事实教育了他,中国人比他德国人活得还自由。比如说过马路,比如说开车,再比如说陪客户吃饭,更不要说吃完饭还要派送大红包了。

江晨诗说:“你们的法规都是摆设吗?我真不能理解你们。”

梁悠悠翻他一个白眼说:“怪不得你在德国混不下去,这情商,也太低了吧。”

那时正是江晨诗工资缓发的日子。要知道,不是每个外企对外派人员都无微不至,至少对江晨诗不是。这位只学了六个月中文的技术指导,上班一个月都还没有收到和总公司签好的。

合同。

导致做不出工资单。梁悠悠接济了他带他去吃各式各样的小馆子。周末还会领他回家里打麻将。

母亲瞧不上地说:“呦,人还没嫁出去,你领回个洋巴子做什么?要注意影响。”

梁悠悠纠正说:“错,这是关爱国际友人好吧。”

中文名字是体育老师取的。

江晨诗刻板如精密仪器般的脑子,大概就是在麻将的感召下开窍的。他恍然明白,人生其实就是一场牌局,盯上家,看下家,要审时度势,懂得变通。

后来,他成了梁悠悠的麻中好友,有空就约在一起搓麻,有时在梁家,有时在他租住的小公寓。江晨诗说:“怪不得你这么聪明,从小就玩这个吗?”

梁悠悠自豪地说:“当然了。”

可以说,从记事起,梁悠悠就坐在母亲的腿上摸条饼万子了。记忆中,那样的时光特别悠闲。父亲开一家卖小笼生煎的早点铺,凭着一手好技术,生意兴隆。母亲除了计算收入,就是和邻居搓麻。多半都是午后,在弄堂里支张方桌,穿着一身碎花纯棉睡衣,顶着盘一次就一个星期不拆的头发,哗哗哗地在嬉笑怒骂间,打发一天的时光。

所以对于梁悠悠来说,麻将不只是娱乐,还是种情怀,每每想起来,脸上就会散发出温暖圣洁的光。

某一天晚上,借上下家去厕所的。

时间。

江晨诗说:“悠悠有没有人说过你打麻将的时候很美。”

梁悠悠一瞬间警觉到他语气的变化。她调转话题说:“喂,江先生,你的中文名字是体育老师起的吧?”

“怎么了?清晨的诗歌不好吗?”

梁悠悠清了清嗓子说:“懂点中文的,都不会叫自己‘沉尸’呢。”

一盆盆凉水泼下来。

江晨诗在梁悠悠首秀的晚上打来电话,淡漠的语气还是掩饰不住其中的关切。他说:“见得怎么样?”

“挺好的。”

“想……出来喝一杯吗?”

江晨诗约梁悠悠在永康路见面。一整条街的酒吧,藏在70年的老房子里,翻动着滚滚声浪。梁悠悠和江晨诗,坐在露天的圆桌旁,有嘈杂的音乐声从酒吧里传出来。梁悠悠轻轻靠在江晨诗的肩头,感到有点累。

其实他们已经秘密交往280天了,瞒住了同事,也瞒住了杜进鹏。其实,他们的最初只是一次半醉的玩笑,好像也是在永康路上的酒吧里,梁悠悠满心装着杜进鹏出轨的委屈,却不能倒给外人听。

江晨诗喝得双颊绯红,口无遮拦。他说:“我和你打赌,杜进鹏只会娶你,不会爱你。”

梁悠悠醉醺醺地问:“他不爱我,为什么娶我?”

江晨诗摇头,“我不懂中国人的感情。”他忽然捉住梁悠悠的手说:“和我恋爱吧,如果他真爱你,就会察觉。如果不爱,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梁悠悠怔了怔,顺势倒在江晨诗的怀里说:“成交。”

漫长短暂的280天,梁悠悠在吵闹的音乐中回顾一遍这段私情。她恍惚觉得,自己与杜进鹏那三年,就是坨shit。

其实细算起来,她和江晨诗也不过是吃吃饭,搓搓麻这等日常小事,但贵在一份知心与自如。她不必打个电话都要端腔拿调,故作小巧温柔状。

可是她真的要嫁给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洋巴子”吗?

母亲那关,就过不了吧。

江晨诗说:“告诉我,你不爱他,你要和我在一起。”

梁悠悠看着他真挚的眼睛,动摇了。她张了张嘴,却“哗”地被一盆凉水浇了个透心凉。是真正的凉水哦。

一盆一盆地从楼上泼下来。

这一天,是3月9日。申城回暖30度。永康路的原住民联手对夜店老外发起了泼水逆袭。老外和老阿姨们,在暧昧轻缓的夜色里,隔窗对骂。

有人竖了中指,有人吐了口水,也有人把差点溜出嘴边的话,又凉飕飕地吞回肚子里。

和哪张牌才对。

这天晚上,梁悠悠伤了风。

她吸着鼻子蜷缩在被子里,睡不着。她觉得自己就像拿着一把叫口太多的听牌,不知道要和哪一张。

忽然,手机在皮包里嗡嗡地唱起来了。是杜进鹏的铃声。她伸出一只手在包里,不情愿地摸了摸,却摸出两只水晶骰子,它们在月光下折射出奇幻的光。江晨诗的那句“祝你像打麻将一样走好运”,反反复复地回放在耳边。其实,杜进鹏和江晨诗就是她的上家和下家吧。一个抓着一手好牌,死也要看住她;一个握住把烂牌,讨喜地仰仗着她来喂。

手机的铃声在她的胡思乱想中停了。

梁悠悠躺在静静的黑暗里,忽然又冒出那股莫名其妙的暗爽来。

这一次,沈露跟父母彻底闹翻了。她气愤地甩出硕大的行李箱,把所有的名牌包包、鞋子一股脑地塞进去,打算就此离家出走,她知道此时的田初还在家门口等她。

沈爸站在门口冷眼看着女儿的一举一动,然后说:“你想跟他走?也行,把所有的东西留下,你净身出户。”

沈露跟田初正式在一起已经近一年了。在此期间他们曾作了很多次努力,企图让沈露的家人能够摒弃嫌贫爱富的世俗观念接受清贫的田初,可现在看来这一切仍是徒劳了。就在刚才,沈露再次带田初回家试图跟爸妈作进一步沟通的时候,他们却再次毫不犹豫把田初赶出了家门。

田初目睹了沈露跟家人决裂的一幕,他爱怜地冲上来一把搂住沈露的肩头在她耳边轻声呢喃道:“没事的宝贝,你还有我。”沈露倚在他的肩头使劲地点着头。

很快,沈露开始以女主人的身份,正式搬进田初的单身公寓。

接下来的日子果真娴静而美好。白天,田初去公司上班了,沈露就留在家里洗衣做饭料理家务。她这才发现自己似乎具备某些浑然天成的天赋,对于许多从未染指过的家务活简直手到擒来,而对于做饭这等小事更是无师自通。

白天的时间很快过去。等晚上田初回到家,他们在一起吃过晚饭后,便手牵手一起在晚风习习的小区里散散步、聊聊天,之后又手牵手回到属于他们共同的小家里,之后一夜好眠。

沈露跟田初住在一起不知不觉已经有三个月的时间了。就在这期间,沈露一直很努力地为他改变着。

家人封存了沈露所有的银行卡后她变得身无分文。她体恤田初收入不高,于是狠心戒了喜欢购买各种名牌的瘾,经济上更没向他提过任何过分的要求。然而即便如此,沈露仍不得不面对一个无比悲哀的现实:她已经穷到感冒打针的钱都快没有了。

在这期间田初不止一次明示暗示沈露主动向家人低头,沈露却执拗地不予理会。很快他们之间就有了争吵,每次吵架的原因不外乎都是因为钱。这晚田初回来的时候喝了很多的酒,借着酒劲,他竟然红着眼睛对沈露大吼大叫:“你知道我现在过得有多么难吗?这些都是因为你!因为你,我现在被公司调岗降薪了,你却在我这里白吃白喝又白住,你觉得很有意思是吗?你们富家女不明白我们穷人的苦,哪怕是为了我你就去求一次你爸吧!要知道只要你稍稍低一下头,从他指头缝里漏出来的钱都足够把人砸晕!再不济,你干脆告诉他你怀了我的种,看那老家伙还能玩出什么把戏!”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甩在田初脸上。田初没有半分迟疑,而是紧接着狠狠回敬了沈露一巴掌。

沈露流着泪冲出了家门,田初并没有追上来。

沈露在午夜霓虹闪烁的大街上游荡了很久,路过一家夜总会门口时,她看见苏莺莺正挤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很恣意地调着情,放浪的笑声像带着尖刺的流弹一颗颗爆破在寂静的夜空中。

苏莺莺是这家夜总会的陪酒女,也是沈露的大学同学。只不过对于这样的同学,沈露几乎难以形容自己对她的鄙视和厌恶。当然,这些也都仅仅是曾经而已。现在的沈露再次看到她,居然凭空就生出了几丝的怜悯。

沈露索性赌气关了机,之后头也不回地踏进了夜总会的大门。

从第二天开始,沈露正式成为了这家夜总会的陪酒女。下班后,她依旧回到田初那里,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明显疏远了很多,沈露骗田初说自己找了一份酒店侍应生的工作,他亦不问。

沈露很快就赚到了第一笔收入。

第一次陪酒,几杯下肚她很快烂醉如泥。一个肥肠满脑的老男人趁机把她带进了宾馆。直到翌日沈露从一阵头痛欲裂中醒来时,才发现自己正只身赤裸地躺在一张宽大的床上。

来不及屈辱懊悔,沈露便一眼瞥见了床头上那沓厚厚的钞票,此刻在清晨阳光的照射下正闪着让人垂涎的粉红色光芒。沈露拿过钱数了数,足足有三十张。老男人出手果然够大方。

彻夜未归,等沈露回到公寓时田初正打算出门,看见沈露的时候他的眼神平静得好似一汪死水。沈露默默地将一沓钞票放到桌上,田初迅速把那沓钞票塞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然后伸出的一只手臂象征性地搂了一下沈露的肩头。

沈露平静地看着他问:“难道你都不问我这钱是从哪里来的吗?”

田初微怔了一下,然后他说:“宝贝,我相信你。”

田初心安理得地上班去了。临出门前,他捏着沈露的手对她说“等我回家”。可是沈露终究没能等到他回来。

唯独是这一次,沈露终于确信自己是真的可以彻底放下了。

沈露迅速搜刮了房间内一切值钱并可以带走的东西,包括田初背着她藏在衣橱里一沓厚厚的私房钱,之后连同自己随身带着的一张存款一百万的银行卡统统打包寄给了苏莺莺。就在正式离开这座城市之前,沈露给苏莺莺发了最后一则短信:“彻底离开那个男人吧,他真的不值。”

苏莺莺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当然,沈露也没能精明到哪里去。

七年前,那时的沈露还在上大学,那时的她跟苏莺莺还是一对情同手足的好姐妹。哪怕后来她偶然得知苏莺莺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姐,而两人种种不期而遇的缘分竟是父亲在背后苦心孤诣的安排时,她仍在心底默默地选择了原谅。沈露姓沈是随了父姓,而苏莺莺却自小随了母姓,沈露佯装着对一切毫不知情。在她的心里,苏莺莺是她的姐姐,无论如何她都是。直到后来田初出现了,他很快跟苏莺莺走到了一起。

看着他们浓情蜜意,沈露感到自己一下被隔绝在他们的世界之外,自己一夜之间就失去了两个至亲的人:一个是朝夕相伴的姐妹,另一个是自己真心爱着的男人,于是沈露崩溃了。被妒忌冲昏了头的她不顾一切把这个秘密透漏给了自己的母亲。震怒之余,向来强势的母亲迅速完成了她的复仇大计。她轻易就收回了沈父暗中资助给苏莺莺母女的一切,并勒令沈父跟她们母女断绝一切纠葛。再之后,余怒难平的母亲动用各种手段几度将苏莺莺母女逼上绝境,无奈之下,苏莺莺举家迁往别的城市,这期间幸好有田初始终相伴左右。

直到这时沈露忽然间如梦初醒。恩断义绝,从此老死不相往来,这根本不是她想要的结局。有多恨就有多爱,不管是亲情还是爱情她都割舍不下,她后悔了。

这么多年以来沈露一直偷偷关注着她们的任何消息,并暗中不停地给予她们资助。她原本以为时光从此就这样默默流淌下去了,直到有一天苏莺莺竟亲自找到了沈露,然后告诉她说,她知道沈露一直深爱田初,她愿意全身而退成全他们。至于个中原因,即使苏莺莺不说,沈露亦心知肚明。无非就是因为钱。当时,田初的事业遭受了瓶颈,只有沈露才更有可能帮助田初完成他自己开公司的。

梦想。

原本对于这样荒诞的要求,沈露是尽可以头也不回地大踏步走开的,可她偏偏做不到全然放手。沈露承认自己是被爱情诱惑了,于是接下来,她终于怀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投入到了这场自导自演的爱情闹剧里。她佯装着田初对苏莺莺的舍身付出全不知情,佯装着田初能够跟自己在一起真的只是因为爱情。然而很快沈露发现自己错了,当企盼许久的爱情真的进入到现实中,这个使自己梦寐以求的男人竟是如此不堪,他跟自己在一起,只是因为钱。

当然,沈露并不会傻到真的去惊动自己的父母。那幢富丽堂皇的豪宅是她重金租来的,豪宅里田初见到的沈家父母亦是沈露雇来的临时演员。直到后来田初在公司里升职无望,乃至私下靠挪用公款来填补自己生意上的漏洞,这些都在沈露的掌握之中。无情的现实让她看清了田初,更看清了苏莺莺。她真的很爱他,为了替他还钱居然跑去做了陪酒女,只可惜这个男人是真的不值得她去爱了。

又或许,在苦心孤诣地策划这场经历的最初,沈露其实早已料想到会有如此结局了吧?只是,她却必须全心投入,必须亲身经历一场痛彻心扉的真相,否则她是不会甘心的。

他第一次见她,觉得这个女孩怪有意思的。她坐在公圆的椅子上,啃着一只苹果。果皮被她啃得东一块西一块的。

他不禁一心里笑,原来还有这样懒的女孩,连苹果皮都不削。

没有想到会认识她,却认识了。

后来,开始了恋爱。约会时,递一只苹果给女孩,女孩依然啃着苹果皮。他才知道,女孩不会削皮。接过她手中的苹果,他开始一下一下的削。他削的苹果皮薄且连刀不断,并仔细去了核,女孩吃着苹果,吃着吃着就哭了。因为品尝到了爱的滋味。

因为苹果,他们结婚了。

婚后,他几乎宠坏了她。不让她做家务。她热爱写作,他总是全力支持她。每次她写稿,他都默默地陪在一边,为她削一只苹果。

她的写作一直不太顺,写出的作品大都石沉大海,只有少数命中,稿费还不够一个月的苹果钱。

这时,女孩平静的生活出现了另外一个男人。他叫阿伟。是某杂志社主编。阿伟像是有一双慧眼的伯乐,女孩成了他看好的千里马。

日深的交往中,女孩被阿伟的博学、才干深深吸引。再想想他,除了会削苹果之外,对她能有什么帮助呢。忽然就觉得现在的婚姻太闷了。

那晚,坐在电脑旁,她一个字也没写出。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他看出了她的犹豫,正在削的苹果皮忽然断落。他不知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听完了她离婚的理由,他手中的苹果皮不断的断落、断落。忽然一不留神,刀子削到了他的手,血顺着手指流下来,他感到心里阵阵疼痛。可是,他依然削好苹果,去了核给她。

因为苹果,他们离婚了。

离婚之后,她在感觉轻松的同时,一抹疼痛开始在她的心里蔓延开来。她发现阿伟除她之外,有很多走的很近的女人,她永远不可能是他的唯一,也永远不可能是他的第一。她以为自己会很洒脱,会很cool,却不是,她终究不能割舍一个女人对感情的完美渴望。一天天的心灵煎熬中,她发现自己成了一个愚蠢的小女人。她甚至忘记了自己以前是一个让多少男孩艳羡的高傲女孩。

与阿伟终究没有结果。日子久了,她疲倦不已。

几年后,她在街上与前夫邂逅。他的身边跟着一个温柔小巧的女人。两人相见,都怔了一下。

他问她:“你好吗?”她疲倦的笑笑:“还好。”

他依然宽厚的笑着:“这我就放心了。对了,这是我女朋友,准备下个月结婚。”

她微笑着祝福,脑中却一片空白。

晚上,她失眠了。不知怎的,就想起他为她削苹果的样子,眼泪无声的滑过。自从她离开他,她再也没有吃过苹果,每次拿起苹果,便会想起他们的婚姻。

失眠到半夜,她索性爬起来。从橱柜内找出一只苹果,她像他那样连刀不断的削皮,原来是那样难,那是怎样的一份耐心呀,且要去掉果核。她终于理解了他对她的那份爱,明白了爱情是什么,可是,他不再是为她削苹果的男人。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九

鼹鼠奶奶小时候起,就比别的鼹鼠更爱色彩。

大伙儿都觉得鼹鼠奶奶的生活是五彩斑斓的,大伙儿也都觉得鼹鼠奶奶的眼睛是五光十色的。

可是,鼹鼠奶奶还是瞎了。每一只鼹鼠的视力都会随着长大越来越退化,这对鼹鼠家族来说,是件最正常可是的事了。看起来,她一点儿也不难过——她十分自如地在地下通道行走,十分熟悉地在屋里做家务。

这一天,小灰鼠走过奶奶的屋子,看到鼹鼠奶奶摸着一粒豆子,一向在猜:“这是一颗红珠子吧挂在毛衣上会不会很好看这是一粒蓝珠子吧挂在耳朵上会不会挺精神这是一枚绿钮扣吧扣在丝巾上是不是挺别致……”

猜了好半天,鼹鼠奶奶叹了一口气:“哎,看不见颜色,真的不方便哪。”

小灰鼠看看鼹鼠奶奶七彩的窗子,想到一个好主意——她跑进屋子,对鼹鼠奶奶说:“奶奶,我在学分类整理屋子了,来您这试一下好不好”

“我全给您分好啦!“小灰鼠告诉鼹鼠奶奶,“您要用什么颜色的东西,只要到那种颜色的窗下就能找到啦。”

嘿,可不是么,奶奶走到蓝果子窗下一掏:“这个是蓝盒子还个蓝本子……”

“对呀,对呀……“小灰鼠拍手笑,“奶奶太棒了,每一种颜色都认得清清楚楚……”

“奶奶,我想借把小刀。“窗外小兔子对鼹鼠奶奶说。奶奶从红窗下掏出一把小刀:“借你一把红色的小刀吧,这把刀异常好使!““啊,奶奶还明白颜色!“小兔子惊奇地张大了嘴巴。小灰鼠在一边悄悄地笑。

从这以后,小灰鼠天天会到奶奶屋里转一圈,把奶奶新收回来的东西分类放好。“鼹鼠奶奶真厉害呀,眼睛比看得见的时候还要清楚,每一样颜色她都明白……“大伙儿常常这么议论,鼹鼠奶奶的心呀,就像七色的亮窗子一样,闪着欢乐的光泽。

“小灰鼠,“这天晚上,鼹鼠奶奶说,“你明白吗,我其实有八扇窗子呢。”

“八扇“小灰鼠说,“还有一扇我怎样没发现,是什么颜色”

“还有一扇就是小灰鼠,“鼹鼠奶奶说,“你是奶奶心里最亮最亮的一扇窗子呀,你照得奶奶的心,一向五彩缤纷的!”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十

小蜻蜓得到了捕蚊大赛的冠军,它可开心了,它要把这个消息分享给每一个好朋友。

草丛王国捕蚊大赛上,小蜻蜓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冠军。小蜻蜓非常高兴,可他的`好朋友们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小蜻蜓想快点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小伙伴们。

“小蜜蜂,我当上捕蚊冠军了。”颁奖大会一结束,小蜻蜓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小蜜蜂家,兴高采烈地把好消息告诉了小蜜蜂。

小蜜蜂还有好多花蜜没有采,此时正忙得不可开交。他没注意到小蜻蜓的话,只轻轻地“嗯”了一声。

小蜻蜓想,小蜜蜂作为他的好朋友,说什么也应该祝贺他一番,怎么能这么无动于衷呢?小蜻蜓对小蜜蜂的反应很失望,噘着嘴离开了。

小蜻蜓来到花园,找到小蝴蝶,绘声绘色地把自己当上冠军的消息告诉了他。

小蝴蝶患上感冒,正要去看医生。他头疼得厉害,也只轻轻地“哦”了一声。

小蜻蜓没想到小蝴蝶也不冷不热,觉得很委屈,又把消息告诉了小蚱蜢。

“呜呜呜……”小蚱蜢因为自己的布娃娃破了一个洞,正在伤心流泪。他看也不看小蜻蜓,只一个劲儿地哭着。

“别着急,我帮你补一补。”小蜻蜓拿出手绢给小蚱蜢擦眼泪,一边安慰他,一边拉着他找到针线,帮他缝补布娃娃。

不一会儿,小蜻蜓就帮小蚱蜢将布娃娃缝好了。

“谢谢你!可是,你刚才说什么来着?”小蚱蜢不伤心了,他想起小蜻蜓刚才的话。

“我当上捕蚊冠军了。”小蜻蜓轻轻地说。

“恭喜你呀,捕蚊冠军!”小蚱蜢采来一束野花,献给小蜻蜓,“小蜜蜂、小蝴蝶他们知道这个好消息吗?”

忙活完之后,小蜜蜂、小蝴蝶和小蚱蜢又召集了好多小伙伴,在草地上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庆祝会。不用说,你一定猜到那是为小蜻蜓而开的。

故事点评:故事里的小蜻蜓在分享自己的快乐时也懂得考虑朋友,小蜻蜓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因为它懂得去了解别人。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十一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牧羊姑娘,她住在山脚下的木屋里,山脚下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原,开满黄色的红色的粉色的野花。牧羊姑娘穿着肥大的围裙,长长的裙摆垂在她的脚踝处,围裙前面的口袋里放着驱赶羊儿的小鞭子。牧羊姑娘绑着麻花辫,有时会插上几朵刚摘的野花儿。黑色的牧羊犬在草地上跑来跑去,洁白的羊儿低着头吃青草,咩咩的叫着。牧羊姑娘喜欢她的羊儿,它们是她简单的快乐,牧羊姑娘喜欢她的牧羊犬,它保护着她和她的羊儿们,牧羊姑娘也喜欢远处天边的白云,洁白的好象她的羊儿,那么飘忽,那么轻柔。牧羊姑娘每天看着她的羊儿们,它们陪着她在草地上玩耍,它们伴着她的快乐,她单纯的幸福。

山的另一边住着王子,王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牧羊姑娘的小木屋,牧羊姑娘正抱着她的羊儿回家,看到了他。牧羊姑娘好奇的看着他,除了她的羊儿,她头一次这么仔细的观察别的人或事。她邀请王子陪她一起牧羊,一起在草地上嬉戏,一起看天边的白云。王子会坐在石头上,弹着他的风琴唱着歌,她会光着脚抱着膝坐在他的脚下听着,然后一点一点醉了。他们一起追逐羊儿,看它们四散逃窜,然后他们哈哈大笑着躺在草地上,抬头看着蓝天;他们一起在小溪边玩耍,将水泼向对方,太阳照射在溅起的水花上,绚丽的让人头昏;他们背靠背一起看夜晚的.星星,手牵手一起淋雨,他们快乐的过着每一天的日子。王子住进了牧羊姑娘的木屋,牧羊姑娘已经忘记自己多久没有去看天边的白云了,她现在只是一心一意的看着王子,她也忘记自己多久没有挥动小鞭子去驱赶羊儿们回家,她让它们自己在草地上徘徊,她甚至没有发现,一直保护她和羊儿的牧羊犬也不知跑去了什么地方。总之,牧羊姑娘的眼中现在除了王子,再也看不到其他任何东西,她曾经简简单单的幸福快乐已经完全被眼前的他取代,换来的是绚旎绮丽的梦幻般的快乐。

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王子要回家了。王子要走了,牧羊姑娘变得不开心,他为什么不要她一起走呢?王子说,牧羊姑娘适应不了他的生活,她缺少身份地位财富气质,总之一切一切,她都缺乏。当然王子不会直接拒绝牧羊姑娘,他会告诉她,她要去城镇里买漂亮的衣服穿,她要将她的长发梳理柔顺,她要坐着马车,让亲朋好友护送着,像个公主一样才能去找他。牧羊姑娘接受了王子的建议,他们虽然要分别,但可以再相聚,她留在木屋里,她在思考如何像一个公主一样出现在王子面前。她可以为王子丢掉她的牧羊鞭,脱下她的大围裙。她对王子说,回到家,不要让别人亲吻你的脸颊,否则你会忘记在这里的牧羊姑娘。王子走了,毫无音信,牧羊姑娘害怕了,她的王子是不是忘记了自己的嘱托,他是不是被亲吻了脸颊,所以忘记了牧羊姑娘。她害怕,她心急,她没有按照王子的要求,变成一位公主的时候再去找他,她闯进了他的宫殿,她发现她的王子正在和一位真正的公主订婚。

小松鼠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小小年纪,就考上了森林大学。小松鼠一家高兴得又蹦又跳。但是,小松鼠仔细看了看录取通知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时候,松鼠妈妈走过来,对小松鼠说:“孩子,你考上了森林大学,这是件喜事,应该高兴,为什么急成这个样子呢?”小松鼠说:“妈妈,你不知道,去森林大学要经过一片广阔无垠的大沙漠,我过不去呀!要是我有过沙漠的本领,那就好啦!”小松鼠的话提醒了松鼠妈妈,它想,骆驼大伯能助人为乐,又有过沙漠的本领,还是去请它帮帮忙吧!想到这里,松鼠妈妈就朝骆驼大伯的家里跑去。

松鼠妈妈跑到骆驼大伯家里,对骆驼大伯说:“骆驼大伯,我家小松鼠考上了森林大学,可是去这个大学,要经过一片大沙漠,请您帮帮忙。”骆驼大伯笑了笑,说:“大婶,我一定尽力帮忙。”松鼠妈妈高兴得不知说什么才好。第二天,骆驼大伯就和小松鼠出发了。小松鼠骑在骆驼大伯的两个驼峰中间,舒服极了。走呀走,它们来到了沙漠里。小松鼠往四周一看,只见沙漠里到处都是高高低低的沙丘。小松鼠担心地问:“骆驼大伯,这儿到处都是一个样子,您会不会迷路?”骆驼大伯胸有成竹地说:“小松鼠,我的脖子很长,能够望到很远的地方,我给人们带路,从来没有迷失过方向,你放心吧!”

中午,火球似的太阳烤着大地,把沙子晒得滚烫滚烫。小松鼠的脚刚落地,就疼得马上缩了回来。骆驼大伯却满不在乎,还是大摇大摆地往前走。小松鼠惊讶地问:“骆驼大伯,我的脚一落地,就烫得马上缩回来。可是您为什么满不在乎呢?”骆驼大伯笑了笑,说,“小松鼠,我的脚板很厚,又常年在沙漠里走,是不会烫伤的。”

“啊,原来是这样!”小松鼠又说,“骆驼大伯,我口干极了,喉咙都快要冒烟了。”骆驼大伯听了,心疼地说:“小松鼠,你不要着急,坚持一会儿,大伯给你找水喝。”它抬起头,向四周闻了闻,就对小松鼠说:“小松鼠,不要着急,水源找到了,就在左边沙丘不远的地方。”小松鼠一听,顿时来了劲儿。它们找到了水源,小松鼠喝了四五口水,就喝饱了。骆驼大伯却一口气喝了许多水。小松鼠惊讶地说:“骆驼大伯,您可真像一口水缸啊!能喝这么多水呀!”到了晚上,可怕的暴风刮了起来,暴风卷着沙粒,漫天飞扬。小松鼠害怕极了,眼睛都不敢睁开。这时候,一座沙丘往它们身上盖来。骆驼大伯抖动了一下,身上的沙粒纷纷落下。后来,它们开始休息了,小松鼠挨着骆驼大伯睡着了。天亮了,小松鼠醒来,往四周一看,只见四周堆起了一座座小沙山,有趣极了。

它们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森林大学。小松鼠感激地说:“谢谢您,大伯!我一定写信告诉妈妈,让它好好感谢您。”

“不用谢。”骆驼大伯笑了笑,“小松鼠,好好读书吧,今年放寒假时,我再来接你。”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十二

黄芳离婚半年后,热心的姑姑给她介绍了一个名叫古钟的男人,听起来还不错:四十岁,是个公务员,前妻三年前去世,没有孩子。

见了面,黄芳的感觉也挺好,古钟长相白净,待人热情。古钟还说他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善良、乐观、用情专一。认识几天后,两人第一次约会,在街上走着走着,经过一家电影院,古钟突然停下脚步,问:“你喜欢看电影吗?我们进去看场电影吧?”

黄芳本来并不想看电影,可觉得这是人家第一次邀请,也就点头同意了。古钟马上兴冲冲地买了两张电影票,进去一看,里面空荡荡的没几个人,电影刚好开始,放的是一部老掉牙的爱情片。

坐下刚看了个片头,黄芳就觉得索然无味了,不过毕竟是刚认识,也抹不下脸提走,只好耐着性子往下看。古钟倒是显得兴致勃勃,两只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电影屏幕,就像从没看过电影的小孩。

可就是这样的故事,古钟也看得津津有味,当电影演到女孩当众给男孩一巴掌的时候,他不禁哎呀叫了一声,居然完全陷入了剧情之中。突然,他用手肘捅了捅黄芳的手臂,低声说道:“现在,男孩晚上去找女孩解释了,可是,女孩已经睡了……”

古钟两眼盯着前面,继续轻声说道:“女孩好像在生男孩的气呢,就是不开门。男孩只好在门外打电话给女孩解释,很焦急的样子,哎呀,这是个误会,可女孩就是蒙在鼓里。”

黄芳不禁皱了一下眉:这人咋这么多嘴?扭头看了他一眼,古钟可不管她爱不爱听,仍然说个不停:“哦,原来是女孩的情敌要拆散他们,故意给他们制造了一个误会……男孩在门外说得满头大汗,女孩还是不相信他……男孩没办法,把电话挂了,转身要走了……还好,女孩终于还是相信了他,把门打开了,男孩听见开门声,又惊又喜回过头来……”

黄芳有点不高兴了:这个男人实在太嗦了,婆婆妈妈,像个长舌妇。她不禁连连拿眼去瞪他,嘴里还使劲咳了几下。可古钟没有察觉到,电影演到哪,他依然津津乐道地说到哪。

黄芳实在忍不住了,没好气地说了句:“我自己会看!”

古钟一怔,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太多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赶紧闭上了嘴巴。

过了一会儿,电影演到了男孩被查出患了绝症,古钟看着看着,老毛病又犯了,又说开了:“男孩躺在病床上,脸色很白,身子十分虚弱,他叫女孩忘记他,重新去寻找幸福……女孩没有说话,一直在低头哭泣,唉……她该怎么办呢?”

黄芳忍无可忍,突然站了起来:“对不起,我想上厕所!”

“哦,上厕所呀!”古钟立即也站了起来,“我陪你去!”说着,拉住了她的手。

黄芳生气地甩开他的手,提高了声音:“不用,我自己会去!”

“哦……对,你自己会去……”古钟张着嘴巴,一脸的尴尬。

黄芳没理他,快步走出影院,厕所也没去,径直回了家。

过了十来分钟,古钟打来电话,有点紧张地问:“你在哪儿呀?我到处找不见你!”

“我已经回家了!”黄芳不高兴地说道,“我看我们并不合适,以后请你别再给我打电话了!”

“请、请听我解释……”

没等他说完,黄芳就重重地一摁开关键,把手机关了。第二天,她找到姑姑,要她把亲事推掉。姑姑朝她瞪起了眼:“哎呀,这么好的男人,你都不愿意,真不明白你是怎么想的!”

黄芳一撇嘴:“好什么呀,嗦嗦,像个女人!”她把看电影的事一说,姑姑也乐了,笑着说:“嗦是嗦了点,不过这也才像个好男人呀!”

经不住姑姑好言相劝,黄芳只好答应,再继续交往一段时间看看。

这天,黄芳上班时不小心摔了一跤,伤到了一只胳膊,眼睛也受到了一点伤,做了个小手术。

从手术室出来,黄芳的眼睛蒙了纱布,加上手又有伤,就只能整天躺在病床上,她心情十分郁闷。

这天,病房里只有她一个人。突然她听到有个人走了进来,接着响起了一个男人轻柔的问候:“黄芳,你好点了吗?”

黄芳听出来是古钟的声音,心里一下就烦了,就不冷不热地应了句。古钟走到床前,屁股还没碰到凳子,就一个劲地问寒问暖,问长问短,那股热乎劲真让人受不了。黄芳也懒得说话,不管他问啥,只是嗯一声。

过了会儿,她想坐起身子,没想到手碰到旁边的桌子,乒乒乓乓掉了几样东西下来。古钟忙道:“哎呀,你别动,想要什么,告诉我,我拿给你!”一边快手快脚把东西捡起来。

黄芳没好气地说:“我只想坐一下!”

古钟说:“你千万别乱动,你手上还打着吊针呢,现在还有小半瓶药水。床左边是个窗户,现在外面阳光很好。你右边有个小桌子,上面放有两瓶药水,几个小药盒,口盅放在桌子边上,往里边是个花瓶。拖鞋摆在你右边的床底下,坐起来刚好穿得着,往左走三步,再往前走十步左右,右边就是卫生间……”

听着他滔滔不绝说个不停,黄芳不胜其烦,忍不住冷冷地打断他:“谢谢你的好意,可是,作为一个男人,你不觉得自己太嗦了吗?”

过了一会儿,才听见古钟自嘲地笑了笑:“对不起……你眼睛不方便嘛,我这个人,只有这个优点,就是不怕麻烦!”

黄芳一下子无言以对,突然从心底涌起一阵感动:虽说这个男人挺让人烦,可心地善良,待自己也真是好。这么一想,她倒有些过意不去了。

沉默了一会儿,古钟突然提出要带她去一个地方玩玩。黄芳在床上闷了几天,也想出去散散心,就同意了。

古钟牵着她的手,小心翼翼地带着她出了病房,叫了一辆出租车坐了进去。黄芳问他带自己去哪儿,古钟却卖起了关子,只说到了就知道了。

下了车,古钟又牵着她走,似乎走进了一间大屋子,然后,两人并排坐在了椅子上。黄芳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又是电影院!这个男人真是太让人难以理解了!黄芳又好气又好笑:“原来你让我陪你看电影呀!”

“嘘—”古钟一本正经地说道,“别说话,电影开始了!”

这时,黄芳感觉到古钟的手轻轻搭在她手背上,同时在她耳边轻声说了起来:“屏幕上打出了片名,四个字,爱的滋味……”

黄芳不由自主地嗯了一句。

“故事开始了,大街上人来人往……镜头对准了一个脚步匆匆的女孩。她很漂亮,穿着白色的裙子、高跟鞋,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看样子,应该是在公司里工作的……”

不知咋的,黄芳这时一点儿也不觉得耳边的声音烦了,心里是一阵阵的感动和宽慰。听着听着,她猛地想起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爱人……是怎么去世的?”

“车祸……”古钟的语气一下沉重起来,连叹了几口气,“都怪我,是我没照顾好她!”

黄芳的心狂跳起来:“她、她眼睛看不见吗?”

“她十多年前,眼睛就看不见了。”古钟缓缓说道,“我曾经说过,要给她当一辈子的眼睛,可是……”

黄芳飞快地打断他:“她喜欢看电影吗?”

古钟说:“对啊,她最喜欢看电影。我今天就是想跟你解释一下那天的事,不知怎的,我忘了坐在身边的人是你,就把你当成她了。因为她看不见,以前每次看电影,都是我给她讲解电影画面的……”

黄芳怔怔地坐着,眼泪默默地淌了下来。

在古钟的讲解下,黄芳“看”完了这场电影,而且她觉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看得清楚。电影院里的人都走光了,他们还静静地坐在座位上。

过了许久,古钟轻声问:“你能接受我这个嗦的男人吗?”

黄芳默默地想了一会儿,轻轻地摇摇头:“不,因为我不配!”

几天后,黄芳一个人走到一幢老房子前,这是她曾经生活过七年的家。现在,里面只住着一个没有腿的男人—三年前在一次车祸中,他失去了双腿,两年后,他们离了婚。

黄芳在门外徘徊了好久,终于抬腿走了进去。她想好了,要给自己的爱人当一辈子的腿。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十三

这一年,我变了。

变得不再去关心谁,只是偶尔想起曾经的人,我爱的人,我想的人,只是不再是曾经那种思念。

曾经,我爱了一个女人七年,这七年,哭过吵过骂过打过,不过还能坚持下来,可是如今却是我一个人去面对,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会这么狠心,一句话不说,你知道吗,你的无所谓给我的却是最大的伤害。

其实说真的,我没有办法去面对以后未来,我害怕,我孤单,害怕以后的路不能没有你,孤单以后要一个人走。这七年我把一切都给了你,难道这真的不够吗,或许我给你的却不是你想要的。

离开你,我想过去死,因为这世界对我太不公平了,我恨这个世界给我太多不公平,可是我却不恨你,我没有办法去恨一个曾经我最爱的人,我没有办法,我只能让你走,去找你想要的幸福。我希望你以后不要流一滴眼泪,眼泪不值钱,就像我,流了一生的眼泪,现在我不会在掉眼泪了,不好的,好的全部给了你,可是你却让我输的彻底,输了你输了全世界。

我也想当个好孩子,听话孝顺的'孩子。今生我却没办法在做到了,家人对不起,原谅我。如果真的有来生我想做你们的好孩子,一个听话的孩子。原谅我,我真的再也起不来了,把我所有一切都给了她,你为什么会这么狠心让我输的彻底。

你,很好。谢谢你让我真正的看清你。以后我不会在是你的港湾,希望以后能有一个比我好的人来照顾你。希望你一生都不会掉眼泪永远不知道眼泪的味道。

这一年,我懂得了也失去了。明白了也后悔了。

你问我,我是否走进过你的心里。我走进过你的心,可是你却把心收了起来。

那么,你走进过我的心吗,你没有。从来都没有。

我们都变了,你的的无情。我变得冷漠,我不会再去怪谁。

今生最大对不起的还是我父母,你可以没想到,我不行。我想到了可是我却没办法去做到。

我走了,就像你一样。我觉得我好轻松,没有以前那种顾虑,我想去另一个世界了亲爱的,希望没有我你会快乐。

如果有来生,我不要在遇到你。

我走了,晚安世界,再见再也不见。逝去的爱情……。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十四

一头野牛在原野上走着。

他那对巨大的角,尖角强有力地向上弯着,上面仿佛刻着他一生的坚韧和痛苦。

他低头走着。他是一头孤独的野牛。

他走到一个高坡上,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特别喜欢就这样站着。

他在等待。

一阵风吹来,带来了淡淡的九叶草的气味。这是一种奇异的气味,也不是香,也不是臭,有一点辛辣,却又温和,虽然淡,却又有一点刺鼻。不过,如果直接去闻九叶草的话,是没有这种感觉的。它只有融在空气里,才会有那么的好闻。

他等待的就是这个九叶草的气味。闻到这种气味,野牛就会觉得浑身热血沸腾起来,又会飘飘然起来。他觉得自己像一张绷紧的弓,既含蓄着强大的力量,却又显示着那么柔美的曲线。

九叶草的气味越来越浓了,浓得让他感到恍惚起来。

“怎么回事?”野牛想,“从来没有这样过。”

忽然,他的眼睛一亮。就在高坡下,有一头母牛站着,仰着头,正在朝他看。

这是头母牛,有着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

野牛向她跑去,他的蹄下,飞卷起滚滚的尘土。

野牛跑到母牛的面前,鼻子里喷着粗气。他简直不能控制自己了。他强烈地感到他爱她。

“你看见我了?”母牛问。她的声音很温柔。

“我,我……”野牛不知说什么好。

从母牛身上发出的九叶草的气味,使他感到晕眩。“原来,我每天到高坡上去闻的气味,是从她身上发出来的。”虽然这气味,别的母牛身上也有,但不一样。这一点,野牛心里很清楚。

野牛绕着母牛走了一圈,一边走,一边重重地点着头,仿佛在炫耀着自己的大角。

“跟我走吧!”野牛重重地说。这就是他的求爱方式。

“不……”母牛说。

“什么?”野牛不能接受这个回答。他抬起头来,看着她。

“我是说,”母牛犹豫地说,“还是你跟我走吧。”

“跟你走?这是什么意思?”野牛不明白,这不合惯例。

母牛不再说什么,开始跑了起来。空气中,弥漫着她身上发出来的强烈的九叶草的气味。

野牛紧跟着追去。

原野上,飞卷起两股滚滚尘土。

野牛并不用看着母牛追,他只要循着那九叶草的气味追就可以了。前面,就是那棵千年古樟树。

母牛跑到那棵古樟树前,停下了。

野牛也停下了,因为他看到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在那古樟树下,站着一个人,而母牛就站到了它的旁边,竟然任那个人怜爱地在她的脖子上抚摸着。

野牛被他所看到的情景惊呆了。

母牛的眼神里透出一种温柔,她对野牛说:“唉,这个人是我的主宰,我不能离开它。你要想跟我在一起,也得跟它在一起。”

野牛脑子里一片糊涂。

母牛用更温柔的声音跟野牛说:“来吧,和我在一起吧。我喜欢你。”

一阵阵九叶草的气味,让野牛失去了意志。他迷迷糊糊地向母牛走去。

走近了,母牛的头在野牛的脖子里钻着,撒娇似的表示她对野牛的爱。

那个人向前走了,母牛和野牛跟着它。

人带他们到的一个地方,周围都用铁栅栏围着。确切地说,这里是一个斗牛场,中间是一大块圆形的空地,四周是供人坐的看台。至于斗牛场的意义,野牛在三天后才明白。

野牛和母牛被放进了一个单间里。他在那里,充分感受了母牛的温柔和体贴。她使野牛那躁动不安的心,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安抚。野牛觉得,他付出自由的代价是值得的,因为他得到了爱情。

三天以后,野牛被拉进了斗牛场。他的任务是与别的公牛斗。

在野牛面前站着的一头公牛,是一头由人驯养的公牛。那头公牛喷着鼻子,一副训练有素的样子。

“他不是野牛。哼。”野牛想。他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这种被人驯养的公牛,他的爆发力根本不值一提。

看台上,人们的呐喊声响起来了。

“它们喜欢看我们牛相斗吗?”野牛觉得奇怪。

野牛的心里,还装满着母牛,他不想与别的牛斗,只想回到她的身边,去闻她身上发出的九叶草的气味,那种使他陶醉的气味。

公牛低着头,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冲过来了。

野牛还没有醒过神,他还沉浸在九叶草的气味里。训练有素的公牛一头就把他顶翻了。

看台上的人一阵喊叫,似乎对野牛如此无能的表现极为不满。

那个在古樟树下站过的人,过来愤愤地把野牛带走了。

野牛对自己的失败并不在意,他不喜欢这战场,他宁愿回到母牛身边去。

然而,那个人却把野牛带到了一个远离母牛的房间,把他与她隔离开了。四面都是坚硬的石壁,没有母牛的声音,没有那九叶草的香味,连一个小水槽里的水也是冰冷的。。

这时,野牛才明白,这是对他失败的惩罚。他才明白,为了母牛,为了母牛身上那九叶草的气味,他付出的代价不止是自由,还有他的力量、勇气和愤怒。

野牛在又静又黑的房间里狂躁地踱步。

他的大角在墙上划了一下,闪出一道耀眼的火光。“让我去斗,让我去斗!”他喊着。

闻不到那九叶草的气味,他痛苦得发狂。为了那种特殊的气味,现在让他干什么都可以。

第二天,那个人又把他带到了斗牛场。

这次,换上了另一头公牛。他瞪着一对大眼睛,喷着粗气,向野牛冲来。

此刻已经是凶暴无比的野牛,前蹄刨着地,也向公牛冲去。

“砰!”两对牛角重重地撞在一起,进出了火花。

看台上的人似乎还没有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公牛已经倒在地上,满嘴的白沫,抽搐着。他的两只角都已断了。从断口里,正汩汩地流着血。

不一会儿,那头公牛就死了。

看台上,有一些人在欢呼,也有一些人垂头丧气。野牛懂了,他与公牛的决斗,原来是一场。有把希望押在他身上的,也有把希望押在那头死了的公牛身上的。

胜利了的野牛,兴奋地绕着场子跑着,他不是在庆贺,而是在寻找那个人。

“他在哪里?快带我去见母牛,我需要几叶草的气味!”

半个小,时以后,野牛义与母牛在一起了。在这个房间里,野牛贪婪地闻着满屋子的九叶草的气味。

骤然间,野牛感到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安宁。因为母牛在身旁,因为有九叶草的气味。

“你累了吧?来,过来。”母牛说。她的声音是那么的温柔。

从此以后,每当野牛离开母牛、被带到斗牛场上去的时候,他都会变得十分的狂暴,哪一头公牛都不是他的对手。有的被他顶得脑浆迸裂,有的被他的大角挑破了肚子。野牛厌恶搏斗,然而,正是这种厌恶,才给了他狂暴的力量。

野牛成了场上的常胜英雄。

可是,有一天,斗牛场上出现了另一头野牛,比他更年轻,比他更强壮。

年轻的野牛战胜了他。他受了伤,倒在地上,一时站不起来。

他看见,那个人,带着年轻的野牛,向本来是属于他的房间走去,向本来是属于他的母牛走去。

那扇门刚刚被打开。母牛看到那年轻的野牛,先是一惊,随即就露出一个美丽的笑来。

母牛用她温柔的声音对年轻的野牛说:“你赢了?祝贺你。”

说着,母牛的头,在年轻的野牛脖子上擦着,就像她初次见到他一样。

野牛一下子从地上蹦了起来,狂奔过去。

他巨大的弯角,先是从那个曾在古樟树下站过的人的背后扎进去,又从他的肚子里穿出来。那个人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死了。

接着,野牛又从后面,把角尖扎进了猝不及防的年轻的野牛的肚子里,头再一甩,挑出了肠子。

当他站在母牛的面前时,她竞一点惊讶也没有。只是温柔地对他说:“你真厉害,你累了吧?”

当她斜着头,又想来擦他的脖子的时候,野牛忽然想道:“怎么,她除了温柔,似乎没有别的感情了?”

狂暴的野牛对她吼着:“走,跟我走!”

“到哪儿去?”母牛问着。

“到原野上去,到高坡上去,到树林里去。总之,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母牛轻声重复着,她看一眼躺在地上的那个人,泪水从眼睛里流下来了。

“快走!”野牛大吼着。

他把头一斜,那扇关他们两个的铁门上的粗铁条,立刻被顶弯了。然而也就在此时,野牛头上的一只角也连根断了。他的头上只剩下一只角,那样子,看起来是那么的古怪。

母牛几乎是被野牛硬赶出去的。她一直在回头看着那个躺在地上已经死了的人,好像看看他还会不会再醒过来。

当他们奔向原野的时候,从后面隐隐约约传来了人们的惊叫声。

“他们的声音是那么的杂乱和胆怯……”野牛想。

又回到了原野上。

野牛把她带到了那个他每天要去的高坡上。

原野上的风里,他又闻到了九叶草的气味。他明白,那是他心里的气味。以前,他从风里去感觉九叶草的气味,现在是风来感觉这种气味,并把它带向整个原野。

幸福是这么近。

野牛说:“从今以后,就我们俩在一起生活吧。”

母牛朝他摇摇头,眼睛里满是悲哀。

“怎么,你不愿意?”野牛不明白。

“不,不……”母牛还是摇头,她的动作变得迟缓起来,好像有点醉似的。

“你怎么啦?野牛问。

“我……我快要死了,”母牛无力地说,“那个人……他死了,我也要死了……”

“这是怎么回事?”

“你为我付出太多了,你,不值得……”母牛开始喘起来,“我把我的秘密告诉你吧,我……”

忽然,母牛的两只前腿跪倒在地上。

“我不是一头真的母牛。”

“什么?你说什么?”

“我是那个人做出来的,是为你,也为所有的公野牛做出来的。现在,他死了,我的能量也没有了……”

“你说什么?我怎么一点也听不懂?”野牛急切地问。

“一会儿,你就会明白了口谢谢你喜欢我身上的气味,谢谢你爱我,真的……”

说完这句话,母牛挣扎着站起来,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向前一扑。她从高坡上摔下去了。她在空中翻滚了几下,“砰”的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岩石上,一动也不动了。

野牛狂奔下去。

当他跑到她的面前的时候,他看见,母牛的脑壳摔破了。从她的脑壳里,掉出来的不是脑浆,而是一堆散乱的电子元件。

她是一头机械牛。

野牛绕着她,狂奔起来。他觉得,他的一生似乎都在这么狂奔着。

飞扬的尘土,朦胧了她的尸体。

母牛的身上,现在一点点九叶草的气味也没有了。

在空气中,仿佛也闻不到一点点儿叶草的气味了。

忽然,野牛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他觉得自己正在枯萎,正在像一片被烤干的树叶,正在绝望地卷起来。他甚至不敢相信自己曾经那么强健过,曾经像一张绷紧的弓。

野牛倒下去,死了。

很久以后,这里的—切又像以往—样了。那头野牛和机械牛的尸骨早已变成了尘土。然而,只有野牛的一只角还在。

这只角,斜插在野牛用自己的身体使之肥沃了的土里。

从空空的野牛角里,长出来一棵细细的小草,正在风中抖动着。

这棵草,就是九叶草。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十五

有人常跟我提起他。而每次听见他的名字,心里只不过一颤,一会儿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听到他的名字,我竟还是会心跳加速。

我和他的故事,其实真的很简单。

我和他相识不过就因为是同桌,渐渐的也就熟络起来。他比我高,又比我大一岁,所以老是嫌弃似的说我又矮又小。我也老是说他心态不正,整天想一些不该想的,我们常常因为这个而斗嘴,这些也不过是常事,当时觉得微不足道,谁知道后来,会怀念这一切。

只因为学生时期,考完试后调位置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和他的同桌之旅就告一段落。

就当我以为一切都要结束的时候,过后不久的又一次调位,让我的心,又一次蠢蠢欲动。

那是我们俩第二次做同桌,难免摆脱不了嘴上的嫌弃。别人也总拿这件事来说,老说什么我们俩有缘之类的话语,我心里听了,竟然毛毛的。开始的我,不以为然,以为习惯就好,后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第二次的同桌之旅好像没那么简单。

后来我渐渐明白,原来他喜欢上我了。知道这件事后的我,心里又泛起波澜,毫不平静。那时的我们,早已隔着一个过道,像牛郎织女,隔着银河般。

他跟我告白后的两天里,气氛明显尴尬了许多,我不知该怎么办。终于,在星期六,我用《勇气》这首歌告诉了他,我的答案。

从此,我们的关系变了。

可以说,他是我的初恋,而我不是他的初恋。每天接受着朋友的调侃,遇见一个知道我们俩关系的人,都会冲我喊他的名字,这也不过是学生时代一种学会适应的东西罢了。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心里所想的,不过就是,他爱我,我爱他,就这样走一段很长的路而已。

我明知道,这个年纪爱的人不可能走到白头,可我还有一种冲动——和他到老。

感慨时间过得好快,我们已经一起携手走过了200多天的路途,不说平坦,不谈热烈,至少没有那么冷漠。可我们也终逃不过分离,曾经美好往事,也终究只能成为回忆。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散了,但竟然连谁跟谁说的分手,什么时候分得都不知道。一切都这么莫名其妙。这一切来得好突然。

这不得不使我想到陈翔的歌,那首歌里有句歌词是这样的“我们默契到不用说分手就要自然的分开了”,对阿,我们好默契。

他离开我已经两个月了,可我还是忘不了他。

在网络上看见一句这样的话“没有好好说再见的人终究还会相见”。是的,我们分开这段时间,真的见了好多面。可每次都擦肩而过,那种感觉,真的很不舒服。

难道我们真的要成为陌生人么?

事实会给我正确的答案。这几天的我,装疯卖傻。每每听到《勇气》这首歌,心里总会无限悲凉。想起他以前说过的话,那时的他说是天长地久的承诺,但也经不过时间的打磨。

他还是会时不时的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看以往写他的日记,翻过一页又一页,本是以喜悦的心情写下,最后的最后确实用留恋的心情去读。

或许我们真的还没有成熟。

剩下的一切都交给时间吧。

在青涩的时光遇见了他,让我轻尝初恋的滋味,哪怕不完美,可依旧给我留下,意犹未尽的香气和那遗忘不了的回忆。

长篇睡前故事1000字优秀篇十六

从第二天开始,沈露正式成为了这家夜总会的陪酒女。下班后,她依旧回到田初那里,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明显疏远了很多,沈露骗田初说自己找了一份酒店侍应生的工作,他亦不问。

沈露很快就赚到了第一笔收入。

第一次陪酒,几杯下肚她很快烂醉如泥。一个肥肠满脑的老男人趁机把她带进了宾馆。直到翌日沈露从一阵头痛欲裂中醒来时,才发现自己正只身赤裸地躺在一张宽大的床上。

来不及屈辱懊悔,沈露便一眼瞥见了床头上那沓厚厚的钞票,此刻在清晨阳光的照射下正闪着让人垂涎的粉红色光芒。沈露拿过钱数了数,足足有三十张。老男人出手果然够大方。

彻夜未归,等沈露回到公寓时田初正打算出门,看见沈露的时候他的眼神平静得好似一汪死水。沈露默默地将一沓钞票放到桌上,田初迅速把那沓钞票塞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然后伸出的一只手臂象征性地搂了一下沈露的肩头。

沈露平静地看着他问:“难道你都不问我这钱是从哪里来的吗?”

田初微怔了一下,然后他说:“宝贝,我相信你。”

田初心安理得地上班去了。临出门前,他捏着沈露的手对她说“等我回家”。可是沈露终究没能等到他回来。

唯独是这一次,沈露终于确信自己是真的可以彻底放下了。

沈露迅速搜刮了房间内一切值钱并可以带走的东西,包括田初背着她藏在衣橱里一沓厚厚的私房钱,之后连同自己随身带着的一张存款一百万的银行卡统统打包寄给了苏莺莺。就在正式离开这座城市之前,沈露给苏莺莺发了最后一则短信:“彻底离开那个男人吧,他真的不值。”

苏莺莺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当然,沈露也没能精明到哪里去。

看着他们浓情蜜意,沈露感到自己一下被隔绝在他们的世界之外,自己一夜之间就失去了两个至亲的人:一个是朝夕相伴的姐妹,另一个是自己真心爱着的男人,于是沈露崩溃了。被妒忌冲昏了头的她不顾一切把这个秘密透漏给了自己的母亲。震怒之余,向来强势的母亲迅速完成了她的复仇大计。她轻易就收回了沈父暗中资助给苏莺莺母女的一切,并勒令沈父跟她们母女断绝一切纠葛。再之后,余怒难平的母亲动用各种手段几度将苏莺莺母女逼上绝境,无奈之下,苏莺莺举家迁往别的城市,这期间幸好有田初始终相伴左右。

直到这时沈露忽然间如梦初醒。恩断义绝,从此老死不相往来,这根本不是她想要的结局。有多恨就有多爱,不管是亲情还是爱情她都割舍不下,她后悔了。

这么多年以来沈露一直偷偷关注着她们的任何消息,并暗中不停地给予她们资助。她原本以为时光从此就这样默默流淌下去了,直到有一天苏莺莺竟亲自找到了沈露,然后告诉她说,她知道沈露一直深爱田初,她愿意全身而退成全他们。至于个中原因,即使苏莺莺不说,沈露亦心知肚明。无非就是因为钱。当时,田初的事业遭受了瓶颈,只有沈露才更有可能帮助田初完成他自己开公司的梦想。

原本对于这样荒诞的要求,沈露是尽可以头也不回地大踏步走开的,可她偏偏做不到全然放手。沈露承认自己是被爱情诱惑了,于是接下来,她终于怀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投入到了这场自导自演的爱情闹剧里。她佯装着田初对苏莺莺的舍身付出全不知情,佯装着田初能够跟自己在一起真的只是因为爱情。然而很快沈露发现自己错了,当企盼许久的爱情真的进入到现实中,这个使自己梦寐以求的男人竟是如此不堪,他跟自己在一起,只是因为钱。

当然,沈露并不会傻到真的去惊动自己的父母。那幢富丽堂皇的豪宅是她重金租来的,豪宅里田初见到的沈家父母亦是沈露雇来的临时演员。直到后来田初在公司里升职无望,乃至私下靠挪用公款来填补自己生意上的漏洞,这些都在沈露的掌握之中。无情的现实让她看清了田初,更看清了苏莺莺。她真的很爱他,为了替他还钱居然跑去做了陪酒女,只可惜这个男人是真的不值得她去爱了。

又或许,在苦心孤诣地策划这场经历的最初,沈露其实早已料想到会有如此结局了吧?只是,她却必须全心投入,必须亲身经历一场痛彻心扉的真相,否则她是不会甘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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