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精选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05: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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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篇一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我州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部署,州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

民法典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后,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会同州委宣传部及时制定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及民法典贯彻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州各级各部门,对贯彻实施重要意义、贯彻实施具体要求及责任分解等多方面内容进行统筹部署。

__年__月__日,州委书记刘文新主持召开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在家州委常委、其他州级领导干部、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并提出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均就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专题学习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措施,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冉博亲自协调,邀请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傅智文赴黔西南州通过视频方式为全州广大领导干部讲授民法典。

(二)全面铺开,形式多样开展宣传。

按照省厅要求,及时组建州、县两级民法典百人讲师团,由讲师团成员赴全州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军营等广泛开展宣讲,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宣讲1000余场次。__年__月__日,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采取文艺搭台、法治唱戏的方式,赴扶贫点晴隆县长流乡开展两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暨民法典宣讲法治文艺活动,参与群众20__余人,在长流乡掀起了群众学法热潮,同时也为全州民法典学习宣传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优势互补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模式,积极发挥州内主流媒体作用,在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兴义频道等平台每周播放六次《民法典》宣传短片,充分依托各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民法典》解读、《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条文释义等信息内容;积极联系州电视台等媒体深入报道全州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弘扬《民法典》。全州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景区街道、流动载体等均部署张贴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图画,在全州营造浓厚民法典宣传氛围。

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安置社区宣传活动。普法讲师团利用赶场天进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宣传民法典。其中册亨县司法局成立了《民法典》宣传小分队,到新市民安置点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护航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__年是实施民法典的第__年,为了贯彻落实习关于认真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厅关于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要求,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制定了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活动方案,并于__月__日选派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赴望谟县郊纳镇为100余名乡镇党政干部、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以此带动全州141个乡镇基层干部、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民法典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地区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县(市、新区)及单位对民法典宣传贯彻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未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工作推进滞后。

二是学习宣传方式单一。目前的学习宣传主要体现在面上的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干部职工对民法典与自身工作业务结合不够,群众对民法典的基本知识不了解、不掌握。

三是部门协同宣传效果不佳。民法典宣传贯彻是各级各部门共同责任,虽然进行了责任分解,但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对民法典宣传贯彻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社会面宣传未能持久广泛开展,有一阵风的情况,未能形成声势浩大持久发力的宣传态势。

五是少数民族地区民法典宣传方式不到位。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民族特点,在运用“双语”开展民法典宣传投入、谋划和统筹不够,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结合黔西南实际,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共同发力,认真找准载体、拿出硬招实招,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全力推动民法典实施在黔西南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由州委依法治州办、州法宣办牵头,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特别是将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全州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开展好州级示范宣讲培训,指导督促各县(市、新区)对所有乡镇、村组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做到141个乡镇及所有村组干部宣讲培训全覆盖。举行全州性国家公职人员、学生、群众等多层次民法典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提高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民法典相关联配套法规制度清理规范。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认真开展与民法典不相适应不相衔接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

三是加强民法典执法活动。由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以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督促推进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收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生态环境侵权修复制度等完善落实。推进履行行政裁决职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四是加强民法典司法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民事、刑事检察工作及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篇二

根据南商务字[2013]160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有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文明办、县物价局等十几个单位领导组成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举行活动启动仪式,营造诚信兴商氛围。

9月5日,我县在武鸣文化广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分管的县领导和12个相关部门领导及300多名各界群众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12个相关部门还在文化广场开展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份,摆放制作展板12个。

三、统一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结合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县共组成11个宣传督查组,出动车辆20多辆,执法人员60多人次,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成品油市场、肉品市场等,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努力整顿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总之,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既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又能根据各单位的职能做好宣传工作,为加强我县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起到积极作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篇三

按照省商务厅等17部门《转发商务部等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商务秩序字[20xx]700号)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活动安排,我市各有关部门突出“诚信兴商,和谐发展”这一主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措施,掀起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高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安排,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一是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9月3日,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高一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商务局介绍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安排,市工商局、市消委分别发布了我市商业欺诈的多发地域、领域和特征,并公布了一批消费侵权、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9月16日,市商务局副局长蔡印松主持召开“东营市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市电视台、市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通报了诚信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发布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公布了行业监管“红名单”、“黑名单”,产生较大反响。

二是利用公共场所组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各类宣传展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9月13日,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卫生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17部门共同举办了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10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1万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咨询现场,结合工作实际为群众答疑解难,宣传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并就诚信理念,诚信经营等热点问题加以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宣传活动。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相关企业,通过东营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以及印发宣传资料、厂家商家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政策内容、实施环节、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宣传,推进家电消费政策促销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果,促进我市家电市场、汽车市场持续繁荣。截至目前,我市累计销售下乡家电9.72万台(部),实现销售额2.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和333%;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5.67,销售“以旧换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大类家电7.07万台,销售额3.08亿元。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证时,向酒类批发、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400余份。

(二)各有关部门开展的诚信宣传活动形式多样,深入扎实。

物价部门持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具体实施进校园、进景区、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商场等“七进”)活动。市物价局加大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社会各界关注热点、难点,大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医院和城市小区物业、停车场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经过申报、推荐、审核、评议、审定等程序,表彰了东营市百货大楼、东营市商业大厦、山东银座东营店、盛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一批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公认的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价格诚信建设。

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积极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宣传服务咨询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百人次,召开座谈会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子五千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20条。9月22日在东城区开展发票双奖活动,即发票刮奖、所取发票未果或取得非法凭证举报有奖活动。9月25日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消除思想顾虑,提高诚信纳税意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结合质量月活动,以开展“推进诚实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宣传企业正面形象,突出诚信主题。对肉类、酒类、月饼、酱油、桶装水、糕点等重要食品进行了产品监督和拉网式检查,组织和报道“黄河口大闸蟹”、“广饶肴驴肉”、“欣马特曲”酒、“丁庄冬枣”、“龙居桑椹”等名特优产品活动。

广电系统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优势。针对广大居民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敏感区域、东营电视台利用“民生热线”、“生活你我他”频道对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给予了较大关注,跟踪报道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宣传诚信典型,揭露欺诈案例,极大的推动了诚信兴商宣传月工作的'开展。

市工商、食品药品、外汇、海关、卫生、工业和信息产业化、企业联合会、市消协等有关部门积极投身诚信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学习,树立典型,努力增强“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员工200多人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组织辖区各重点商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0余人学习了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通过学习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诚信经商,诚信经商。

二是开展放心超市创建活动。联合市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中心城区创建“放心超市(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放心超市(店)”标准,在电视台、东营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经过对申报的42家超市审核验收,首批认定18个超市(店)为“创建放心超市(店)”示范单位。推荐并经省商务厅最终确定东营市百货大楼、商业大厦、胜大超市、蓝海酒店集团等7家企业列入全省“十百千”重点培育企业。

三是推动“农超对接、区超对接”。组织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等骨干企业,积极推进与蔬菜、果品等产地农民合作社的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继前期投入农超对接资金7700万元,在利津县北岭、广饶李鹊、河口新户等建立6处农产品直采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市百货大楼、胜大超市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接,目前已设立专柜12个。进一步畅通了绿色农产品进城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市民“菜篮子”质量。

四是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零售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商业服务水平,9月15―17日,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举办了20xx年全市零售行业岗位技能大赛,参赛代表队11支,参赛选手105人,设置了商品录入、手工点钞、女装推介、生鲜加工等6个比赛项目。评选出个人一等奖6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1名和团体奖5名,选树了一批新的行业标兵。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开展不平衡。市直部门、单位好于县区。市直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县区活动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查处生猪私屠乱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违法经营欺诈等行为,宣传商务政策法规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以及诚信兴商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放心肉”、“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规。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篇四

为深入推动我县商务系统诚信宣传,按照《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xx〕853号)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商秩〔20xx〕21号)要求,我局于20xx年11月8日—12月7日开展了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共创诚信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成立了以县商务局局长任组长的双峰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为重点,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统一宣传标识,突出宣传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宣传,积极推动我县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内贸流通企业突出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外贸企业结合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学习和宣传了《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企业,重点学习和宣传了有关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劳务合作管理、境外就业管理等法律制度和管理政策;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确保了我县商务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重点突出,有序有效地开展。

11月19日,由县商务局组织卫生、税务、质监等12个部门参加的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在和森广场举行,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5辆,制作宣传展版13块,设立咨询服务台12个,工作人员30余人,现场参与群众达4500余人次,共向市民宣传和发放《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咨询300余人次。同时,在各大超市、商场、医院及县诚信兴商示范街等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10余幅。宣传活动增强了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法的社会氛围。

1、内容丰富,氛围浓厚。

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与各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把活动抓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制作了“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乡镇、主要街道进行宣传;二是联合税务部门先后开展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并组织全县20余家外经贸企业法人代表和业务专干的集中学习;三是于11月20日牵头组织工商、卫生、食品药监、防疫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活动;四是组织大中型批发市场、建材、家居、商场、超市、汽车经营场所、加油站、美容美发和洗衣店、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万村千乡农家店”等企业和商家,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等,各大零售企业利用led显示屏播放“诚信兴商”宣传广告,使宣传活动深入到全县各个角落;五是以汇丰购物步行街开街为契机,开展了“促消费、稳增长、促诚信”等为期一个月的系列活动。

2、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积极参与。

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与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在本企业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酒类协会开展“放心酒”活动;家具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倡导“质量强业”、“企业诚信评价”等活动;电商协会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经营体系建设,增强了行业的经营理念。

3、强化舆论媒体的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led显示屏、报纸、网络、发送短信等形式深化宣传效果,通过双峰网、红网、县电视台和商务网发表和播出相关宣传内容。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县商务系统及企业共制作展板20个,张贴宣传画及30张,永久性诚信宣传广告4块,横幅12条,接受公众电话咨询100余个,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利用手机网络等媒体编发“公益短信”5000多条,近万名群众参加了此项活动。

这次宣传月活动为加强我县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篇五

根据崇左市商务口岸委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我市商贸企业诚信体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近日,工信局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了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共创诚信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为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净化工业环境,全力打造诚信工信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自觉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工信局干部深入各企业宣传诚信兴商理念。一是加强诚信宣传,营造商贸企业诚信建设浓重氛围。要求商贸企业、各大超市,按诚信兴商有关规定经营,有效提高了经营业户和全社会的依法守法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诚信建设营造出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三是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诚信体系运行机制。根据诚信经营建设目标,结合企业实际,设立重点企业诚信档案,实施诚信奖惩机制。四是打造一流服务,树立企业文明廉洁高效新形象。要求局机关干部职工围绕市域发展大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立足岗位实际,强化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起机关文明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篇六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将10月份定为“诚信兴商宣传月”,拟开展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保护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不断促进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

宣传月期间将深入宣传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信用基本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披露。赤峰市消协还将树立一批“诚信单位”典型,通过其表率作用带动市场其他经营主体增强行为自律,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推动赤峰市诚信体系建设。组建成立首个“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12位专职律师将为赤峰市消协组织开展公益性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文档为doc格式。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发〔20xx〕288号)要求,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市场经营者和公众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xx区商务局协同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扎实开展宣传月活动,区商务局成立了以李云梅副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联络员网络,围绕“拓展市场,促进消费;诚信兴商,和谐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了《xx区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活动主题、宣传重点、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等,认真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为做好此次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抽调办公室、市场股、外贸股、屠宰办等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直销管理条例》等11部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为把宣传月活动引向深入,宣传活动始终围绕“拓展市场,促进消费;诚信兴商,和谐发展”这个主题,坚持树立“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社会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为目标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咨询点、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有效形式,充分利用公共场所,扩大影响面。二是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中发放商务部专门印制的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三是充分利用xx区商务之窗、xx区政务公开等网站及保山电视台等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了全面、立体的宣传声势。四是协同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形式各样的诚信宣传活动。五是认真组织天顺、九龙、红叶等商场超市积极开展诚信创建工作,要求各有关商贸企业建立和完善诚信经营相关制度;要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教育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员工诚信经营意识;要制定诚信经营活动方案,以实际行动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的生产、经营、销售和服务工作。宣传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600份、提供咨询服务480多人次、网站发布专题新闻、信息2条、电视新闻报道2次,极大的扩大了此次活动的宣传声势,在群众中取得了较大反响。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篇八

月26日由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海关广东分署、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省贸促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商业联合会、省消委会等20个部门联合主办,广东省企业联合会承办的2016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广东大厦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主办单位、有关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商协会及媒体代表等200多人出席启动仪式。

广东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罗练锦代表主办单位致辞,省发改委、省工商局、海关广东分署、省消委会分别就各自部门对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进行解读。东莞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广东罗浮宫家居集团分别就诚信建设及信用促消费等分享了经验。在启动仪式上,省企业联合会向广大企业发出了《诚信兴商,共续辉煌》的倡议,企业代表共同签署《广东企业诚信公约》,承诺要以诚信创建树立广东企业的良好形象。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了诚信宣传长廊,了解我省2016年商务诚信建设成果。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举办来,广东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与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一起,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初步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信用制度不断完善。6月广东省被列为全国4个开展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的地区之一,目前平台建设已进入内部演示阶段,预计今年年底试运行,明年3月可正式上线运行,打造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共建、“互联网+商务诚信”的商务诚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诚信促消费”为主题,重点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跨部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成果、信用建设工作进展等方面的宣传,树立广东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致力推进“信用广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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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篇九

存在的问题,一是活动覆盖不足。城区活动影响较大,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到了乡镇地区就显得单薄一些;二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活动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三是经费不足影响活动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经费,部分电视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专题节目没能制作播出。

“诚信兴商”是一项长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商家信誉,影响全市消费信心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此做为商务粮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积极加强商务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诚信经商示范店创建活动,采取专题讲座,深入企业上门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侓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经商理念,进而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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