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日本留学入境申请指南电子版(7篇)

  • 上传日期:2023-03-26 16: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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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日本留学入境申请指南电子版篇一

再入境许可指在日本逗留的外国人希望暂时离境后再次入境时,为简化其入境手续,法务大臣在其离境前所授予的许可。

在日本逗留的外国人未取得再入境许可(包括“视同再入境许可”)而离境时,其所持的在留资格及在留期限终止。该外国人若希望再次进入日本时,应在入境前重新取得签证,申请登陆,办理登陆审查手续,并取得登陆许可。

针对上述情况,已取得再入境许可(包括“视同再入境许可”)的外国人再次入境申请登陆时,可免除通常情况下所需的签证。

登陆后的在留资格被视为以前在留资格及在留期限的延续。

再入境许可有2种,一种是仅限一次有效,另一种为在有效期限内不限次数,目前该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特别永住者为6年)。

接着来看看怎样办理入境许可。

日本留学入境申请指南电子版篇二

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在居留期间内,要暂时回国或往第三国时,必须先取得“再入境许可证”,才能自由的往返日本。须注意的是如在出国前没有到地方入国管理局申请再入国许可证,则需再到驻外的日本国大使馆重新申请签证。

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限与在留期间的期限相同。

再入境许可有“一次性”及在留期间内可多次使用的“多次”许可两类。若预计在签证的在留期限内需要多次回国的,最好申请“多次”许可。

“再入境许可”申请在地方入国管理局办理。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 再入境许可申请书

(2) 护照和外国人登记证明书

再入境许可的手续费为:“一次性”许可3,000日元,“多次”许可6,000日元(办理许可时需交纳与手续费相当的印花税票)。

最后再来看看留学入境以及滞留期间的手续

日本留学入境申请指南电子版篇三

以“留学”资格滞留的外国学生若需要打工,必须提出“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事先取得许可。在入境的机场或港口取得“留学”的在留资格和“6个月”以上的在留期间,获得入境许可首次入境的人,可在入境许可之外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首次入境时未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或者想延长资格外活动许可期限的,到居住地辖区内的地方入国管理局、分局及派出所(以下称“地方入国管理官署”)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 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书(可到地方入国管理官署领取,也可从入国管理局的网站上下载)

(2) 护照及在留卡(已领取的)

即使取得了“资格外活动许可”,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打工,不能从事与色情业等有关的工作(如弹子机店的店员,酒吧及酒馆的男、女招待等)。对于打工的时间也有如下限制:

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28小时(暑假等学校长假期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无需手续费。

在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仅限4、5年级,专业)学习的留学生根据与在籍大学及高等专门学校签订的协议,做教学助理或研究助理的情况,无需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7. 搬家时—与住民票有关的申报手续

日本留学入境申请指南电子版篇四

以“留学”资格在日本学习的学生想要将在本国的家属办到日本一同生活,必须取得以同居为目的“签证”。可办理到日本的“家属”仅限配偶和子女。另外,可将家属办到日本的留学生仅限于在符合“2.在日本学习的外国学生的在留资格”中第(1)项规定的教育机构学习的留学生。

取得签证的手续在第3条中已做说明,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到当地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申请,另一种是由学生本人为家属向日本入国管理官署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将该证明书寄回本国,由在本国的家属持该证明书到日本大使馆办理签证。

办理家属“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可到地方入国管理官署领取,也可从入国管理局的网站上下载)

(2) 学生本人的护照和在留卡及其复印件

(3) 可证明学生本人与办理家属身份关系的以下任意一种文件

(i) (配偶时)结婚证书(复印件)

(ii) (子女时)出生证明(复印件)

(iii) 相当于上述资料的同等文件

(4) 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i) 学生本人名义下的存款余额证明书或领取奖学金证明的文件(注明支付金额及支付期限)

(ii) 与上述同等的、可证明该学生经费支付能力的证明文件

(5) 办理家属的照片1张(来日者的照片。于申请前3个月以内拍摄的无背景且清晰的正面免冠照,照片尺寸为长4cm×宽3cm)

(6) 回信用信封1个[在定形信封上写明收件人地址,并贴上380日元的邮票(挂号信)]

家属的在留资格为“家族滞在”。家属在当初的在留期间到期后希望继续留在日本时,必须与学生本人同样申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请予以注意。家属于离境后一年内(在留期间于离境后一年内到期的,以在留期间到期日为准)为与留学生同住而再次入境时,也可利用“视同再入境许可”的制度。

日本留学入境申请指南电子版篇五

超过入境时取得的在留期间(标注在入境许可证印章上)后,仍想在日本继续学习时,必须申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大约从在留期间到期前3个月开始受理申请,必须在在留期间到期前提出。“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的申请在地方入国管理官署(只管辖机场和港口的分局、派出所除外,以下同义。)办理。申请所需资料如下:此外,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的手续费为4,000日元(办理许可时需交纳与手续费相当的印花税票)。

(1)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可到地方入国管理官署领取,也可从入国管理局的网站上下载)

(2) 照片(申请前3个月内拍摄的无背景且清晰的正面免冠照,长4cm×宽3cm)1张

(3) 护照及在留卡

(4) 在学证明书、成绩证明书(因在籍形式等而不同)

(i) 大学的学部生(本科生)、大学院生(研究生)、短期大学学生、预备教育机构学生、高等专门学校学生等 在学证明书(注有在学期间)

(ii) 大学别科生(预科生)、专修学校的专业课程学生考勤及成绩证明书

(iii) 研究生(研修生)在学证明书(注有在学期间)

有关研究内容的证明书(由大学学部等机构出具)

(iv) 听讲生(旁听生)

在学证明书(注有在学期间)

记载有听讲科目及时间的选修登记卡复印件等证明(由大学学部等机构出具)

(v) 在高等学校(高中)、专修学校的高等课程或一般课程、各类学校、在设备及编制上与这些学校相当的教育机构学习的留学生

在学证明书(注有在学期间)、考勤证明书、成绩证明书(均由在籍学校出具)

(5) 日本滞留期间的经费支付能力证明文件

10. 将在本国的家属办到日本—“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手续

日本留学入境申请指南电子版篇六

中长期在留者搬家等时,需要到市区町村提交与住所有关的申报。

(1) 因在留资格变更等提交迁入申报(居住地申报)的手续以前不是中长期在留者的人获得在留资格变更、在留期间更新、在留资格取得等与在留资格有关的许可,新成为中长期在留者时,须在确定住所之日(已确定住所的人从许可当日)起的14日内,带上在留卡,到住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入申报(提交在留卡,办理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入申报时,迁入申报被视为入管法规定的居住地申报。)。

(2) 变更住所时的迁居申报和迁出申报(居住地变更申报)手续

ア 在同一市区町村内变更住所的中长期在留者,须在搬到变更后的住所之日起的14日内,带上在留卡等,到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居申报(提交在留卡等,办理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居申报时,迁居申报被视为入管法规定的居住地申报。)

イ 将住所变更到其他市区町村的中长期在留者,须于搬家前到变更前所在的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出申报,于搬到变更后的住所之日起的14日内,带上迁出证明书及在留卡等,到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入申报。提交在留卡等,办理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入申报时,迁入申报被视为入管法规定的居住地申报。

ウ 学校毕业后,离开日本到国外生活时,原则上离境前须到居住地的市区町村提交迁出申报。

8. 临时回国、去日本以外的国家旅行时—关于“视同再入境许可”

日本留学入境申请指南电子版篇七

到达日本机场或港口后,必须接受入境审查。接受入境审查时,应出示贴有签证的护照、“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已取得时)、ed卡(出入境登记卡:通常在飞机上发放。到达的机场或港口也备有),并提供个人识别信息(指纹或标准照)。入境审查对以下事宜进行审查:

(1) 护照和签证是否有效。

(2) 在日本将要从事的活动并非虚构,符合『1.「在留资格及在留期间」』中规定的任意一项“在留资格”,并符合日本省令规定的标准。

(3) 在留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4) 不符合入管法规定的拒绝入境条

关于上述第(2)条,如果已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便可简单、迅速地办理入境审查。经审查若符合上述(1)~(4)的条件,则获准入境的,会在护照上贴上标签或盖上印章,标明“入境许可”。入境许可证印上记载有“在留资格”、“在留期间”以及“在留期限”等。获得入境许可持在留资格在日本长期滞留的外国人(以下称“中长期在留者”)会领到在留卡,但在不能发放在留卡的机场或港口,则会在护照上盖“在留卡日后发放”的印章,在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入申报(居住地申报)后,以邮寄方式发放在留卡。 以中长期在留者资格获得入境许可的人须在确定居住地之日起的14日内,到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入申报(居住地申报)。

5. 入境后,确定住所时—与住民票有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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