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大全2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22:53:59 |
  • zdfb |
  • 11页

合同是一种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用于约束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编写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合理分配风险。合同的执行应依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以确保交易的及时和有效实现。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一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混凝土路面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

2、承包内容:混凝土路面及铺砖工程。

3、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验收要合格。

第三条、甲乙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该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各部门的关系。

3、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技术上的失误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甲方安排,严格按照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和变更。

5、安全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按现行国家安全施工规范要。

第四条、结算方式:承包价格。

1、工程量结算方式:施工结束后,甲、乙双方派管理人员现场实量实测,按照实面积结算。

2、承包价格:混凝土路面每平方米25元,铺小方砖每平方米12元,路牙砖每米12元。

3、施工时间为13天,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混凝土路面浇筑完付全部工程款50%。

第二次付款:小方砖及路牙砖工程干完交工后,把剩下的50%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生效,结清合同结算款后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二

一、与此同时,我部还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信息中心班组建设,完成了信息中心机房、电教室的装修,对网络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建立了计算机台帐,明确专人负责。

(2)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对我局所用微机进行了逐台检查,清除了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并对瑞星杀毒软件进行了扩容升级,使每台微机都处于瑞星的保护范围之内。

(3)对现有10kv算费程序进行了更新,并按规定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6月份,我局服务器发生故障,由于平时数据备份工作到位,没有丢失一个数据,服务器维修后迅速恢复了算费数据,投入正常运行。

(4)对供电所mis系统进行了升级,到目前为止,电费电量、电能计量、业扩报装、优质服务、人员管理、综合查询等五个子系统均已开通运行。

(5)完成了江苏林杨、清华北方水利预付费软件和局服务中心、龙湾、双堂、大营等led显示屏驱动程序及物业中心低压算费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6)组织供电所业扩人员进行了低压预算软件的使用方法培训工作。

二、兑现服务承诺,提高营业窗口服务质量。

服务中心作为我局面向广大用电客户的窗口单位,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日常业扩报装工作。上半年,共办理10kv业扩325起,总计容量29760kva;其中新增配变239台,合计容量23355kva;增容54台,净增容量3945kva;移位26台,2160kva;减容6台,300kva。低压增容总计6571.25kw,其中农村3686.75kw,县城2884.5kw。共验收配变191台,合计容量18555kva。

(2)24小时受理“168”和“95598”热线服务电话,上半年共受理咨询59次、举报2次、报修1次,均一一进行了认真处理,满意率非常高。6月中下旬,由于负荷紧张,限电严重,询问电话接连不断,有的客户言词颇为激烈,我部值班人员耐心解释、认真答复,避免了矛盾激化。

(3)4月23日,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参与了我局组织的百人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电网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4)组织专门会议,落实三个十条,做好迎接国网公司明察暗访的准备工作。每天下班后利用半小时时间,组织大厅人员学习三个十条和其他专业知识,提高为服务素质。

三、计量管理不等不靠,为降损节能提供保障。

目前电力系统与技术监督系统关于计量权的纠纷趋于明朗,即由技术监督系统授权电力系统进行表计校验工作,但还未最后达成一致,矛盾则更加激化。5月中旬,市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先后三次来到我局计量室及朱各庄供电所,声称我局未经授权非法检定,并对我局计量设备进行封存,此事解决需要上级政策支持,仍在处理之中。

在如此不利的外部环境下,我部不等不靠,积极与市局计量室联系、通报情况,同时与技术监督部门往返周旋,不误工作。上半年共校验单相电能表1223块,三相电能表204块,互感器1502块,周检完成率100%;送检计量标准设备16套,检定合格率100%;维修供电所校表设备8台次。局计量室使用的全自动单相表校验装置等四套标准设备通过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组织的复查认证,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四、其他工作。

在完成以上主要工作的同时,我部还完成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如整理同业对标数据,配合生技部对城网改造家属院进行勘测设计、图纸修改审核工作,尽在网络。与运行部一同做好迎峰度夏工作,起草上报夏季用电市场调查报告,黑色预警期间组织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落实停产让电措施等,不再详述。

五、半年工作中的收获。

回想半年来的工作历程,之所以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局交办的工作任务,与以下两点密不可分:

一是工作有计划性。我部在田局长的直接领导及王总的悉心指导下,从去年年底便开始酝酿20xx年的整体工作思路,未雨绸缪。根据整体工作思路,年初,制定了《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安排》,将计划开展的34项主要工作一一排开,明确计划完成时间、负责人及预计投资金额。每周一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暨安全例会,对上周工作予以总结,对本周工作予以计划安排,没有完成的工作要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由于计划周密,总结及时,保证了上半年工作忙而不乱、步步为营。

二是正副职分工明确。我部原有一正、两副三专责,经调整后成为一正三副两专责,小班子成员共6人,这6个人工作配合好坏直接影响到工作效率的高低。为此我部坚持明确个人分工,5名副职分别负责电费财务、电费结算、信息中心、用电检查、农电管理等工作。工作忙时有交叉、有配合,平时工作各有侧重,避免两个人管一件事,便于区分责任和调动积极性。

总结半年来的工作,我部在局班子领导下,在各兄弟部室的支持协助下取得了点滴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室内部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下半年,我们将扬长避短,再接再厉,为我们局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而做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确定该工程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文化街萝卜会。

2、工程地点:昌乐路文化街。

二、施工范围及工程量。

1、安装vv224×35mm电缆线160米,砌电缆井6座,电缆沟开挖回填。

3、电力部门所有报装手续的办理。

三、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价款附清单壹份,总价款为壹万贰仟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将全额工程款付给乙方。

四、甲方职责。

1、负责现场技术交底,办理好本工程红线走廊手续。

2、委派施工管理人员负责与城市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协同解2。

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施工质量监督检查。

3、根据国家现行规范组织工程验收。

4、协助施工单位抓好安全文明生产。

五、乙方职责。

1、按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施工。

2、由于乙方责任,施工时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交通(车辆、人身)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责任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其它设施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六、其它。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工程通电正式使用后失效。

甲方:乙方: 。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高速公路项目部)同意并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高速公路供电工程监理处)对本标段内新建10kv供电线路及其他临时施工电力设备及装置提供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语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甲方为解决本合同标段的施工临时用电,需新建10kv电力线路,为了确保所建线路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成本控制等,全权委托乙方对本标段内的电力工程进行施工监理。

三、乙方依据委托合同协议书、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公路工程监理规范》、《电力工程监理规范》以及其他国家和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为甲方新建10kv电力线路施工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四、监理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天。

五、取费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监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按发改委与住建部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20__)670号文中的有关规定计取,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执行。

监理服务费: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期限和方式定期支付(或委托_________________高速开发有限公司代为支付),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监理费的节点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签字后即支付监理服务费的40%元。

2、供电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服务费的40%元。

七、乙方给予甲方对上述保证,再次向甲方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按照监理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圆满完成服务内容并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九、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试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五

委托单位:

监理单位: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为:

2、合同总价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元,合计监理费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装置通过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六

甲方(债权人):

法人代表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为了明确责任,便于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或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图纸是乙方施工的依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客户中心一份。

图纸提供方式:电力设计部门设计并由电力相关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不得提前于电力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施工的日期),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注:工程完成时间以电力部门批准施工的日期开始计算。

)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天,如因甲方未能提供工程施工的条件(工程手续、场地等)或因其他原因耽误乙方施工,致使工期延期,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如因自然气候、停电及其他客观条件影响施工,工期顺延。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付款方式。

1.工程开工前,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用于工程前期线缆铺设。

2.设备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

3.乙方安装完毕,经设备可正常用电,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在_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剩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应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发的电器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范围进行施工,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工。

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返工者,则有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3.工程验收:自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申请之日三日内,由甲乙双方提请相关电力部门验收。

4.甲方须派代表在施工现场协助乙方完成甲方负责的工作(场地清理等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七、违约责任:如有违反本合同相关事宜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工程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八、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施工操作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事故或损失,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

施工中发生的其他意外事故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设备质保、维保。

1、乙方给甲方安装的设备和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设备质保期_____年,日常维保由乙方负责。

十、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则依法诉讼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

1、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页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公章):承包方(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七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小区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

(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5)防雷接地安装。

四、工程承包方式:

包人工,按图施工,所有材料,辅材及施工机械,由甲方提供。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

六、付款和结算方式。

按月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___%结算,于次月___________日前付清工程完工后付至总量的___________%,三个月后付清另___________%保修金。

七、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八、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辅材均由甲方采购供应。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甲方提供,甲方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另加___________元/平方。

九、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负责材料报验、资料整理。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6)甲方提供乙方工人宿舍、伙房及生活用水用电。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不含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验收标准。

(3)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相应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___________%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十一、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八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

合同。

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第五章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第七章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

工作报告。

第八章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第十章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

通知书。

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2

页,当前第。

2

1

2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九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一、委托(受托)任务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二、委托方式:

按施工要求进行包工包料。

三、甲方责任:

1、有关土地的征用、障碍物拆迁、通道及树木砍伐、青苗赔偿、弱电措施等地方性工作。

2、帮助乙方解决施工时性住房及堆放材料的场地及施工方便等有关事项。

3、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顺利进行,甲方应派出工地代表1-2名,对乙方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办理签证手续。

4、甲方派出的工地代表,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若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施工图中被迫误工、停工、连续三天以上时工期按实际影响天数顺延。

四、乙方责任:

1、负责本工程材料的加工运输、安装等工作。

2、施工中必须跨越的高低压线路及危害工安全的停电联系报批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联系工作。

3、乙方必须按施工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电力相关规程标准要求,若因施工不良造成的事故或返工,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工程的安装任务,不得拖延。

5、若是乙方原因造成误工及经济损失时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五、其他事项:

1、在施工途中如遇设计需要变更时,由甲方通知设计单位赴现场解决,变更后引起的费用增加部分由甲方另行增付。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材料涨价费用增加部分由甲方另行增付。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乙方施工进度时,竣工时期按实际影响天数顺延。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工期与验收: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尽快安排施工与作业申报,开始施工,工程全部完成后交付使用。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十天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办则按工程验收合格处理。

3、如因乙方施工质量不良,造成运行后的故障,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乙方负责壹年期内免费保修。

5、竣工时间年月日完成。

七、合同价款及付款和结账方法:

1、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2、付款和结账方法:乙方工程全部实施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结算发票,甲方按合同总价款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10%。

八、合同的生效和分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满,合同签订价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附加条款:

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执行协议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十

随着电力设备的不断更新使得电力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层出不穷。电力工程建设如果无法保证施工安全,对应的是工程建设也会相应的达不到要求,所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才能避免资金、资源的浪费。第一,电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绝大部分取决于驻地工程师、项目经理等各个部门的相互协调与配合,但是电力施工现场人口流动性较大以及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使得现场安全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第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现如今的经济发展方式有了明显的转变,不仅只有国有企业,还存在着私人企业和合资企业,目前很多的电力建设工程采用的都是承包制导致监理的权利不能够得到全面的实现,在涉及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电力施工相关部门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参考决策,工地上也缺乏强有力的管理。第三,由于电力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企业为了利益不断的聘请一些不具备专业素养的农民工,他们在工地上缺乏管管理,安全意识淡薄,往往造成事故的频发。

电力工程施工中基础就是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准确的施工图纸。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电力施工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很多企业本着经济利益至上的原则,随意的制订图纸和施工方案,没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还有的甚至是直接抄袭别人的施工图纸和方案导致无法完成施工。

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同时明确施工过程中每个步骤的的建设时间和工作流程。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很多监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责任,监管力度大大不足工作的不认真切能力有限就使得工作人员不能准确落实具体的工作内容,导致了工程质量的下降,造成重大损失。1.4电力企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我国电力监理工作没有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电力监理工作起步相对发达国家较晚,且内部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强。根据我国目前现状一些出名的电力企业的监理人员都是有一些有着常年工作经验的师傅组成,他们往往不能接受最新的技术,对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无法适应。另外,有些监理人员是由有着良好的知识体系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担任,他们对于新兴技术的掌握能力较强但是缺乏相关经验,对施工中的电力突发问题无法做到及时有效的管理。

员工进场后,首先是要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坚持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要改善和杜绝日常电力管理工作中的随意性。电力工程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个具有重复性的工作,许许多多的监理在重度的过程中忽略了细节,安全意识薄弱、管理疏忽大意从而造成工程操作人员的操作得随意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第二,强烈的安全管理理论,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我们的认知会受到很大的局限性这是由于各种社会因素影响造成的。作为一个监理就是要将环境、设备和人员有机的结合起来管理。第三,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的预警机制,收集各种信息及时的预防和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第四,对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有效控制,保证工程操作人员按照规章程序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情况、提供准确全面的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服从指挥管理;做好电力设备的检查、维修和养护,有效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程度。

2.2建立完善的体制对电力设施进行质量检验。

电力设施的质量安全对于生命、财产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建立一整套的电力设施质量检验措施来保证我们的设施符合要求,对于检测出有质量问题的'设施直接追究其监理人责任,这样的一种行为对于监理人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引进先进的设备检验电力设施的安全性,从而避免由于设施不合格造成更大的损失。

2.3建立合理的电力施工进度安排。

首先必须建立合理,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何为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就是要将工程量、施工期限和施工资源三者协调起来制订起来的计划。由于施工单位的忽略了资源条件的限制而是去单纯的安排工期,这样的施工进度实施起来可行性特别低,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该充分考虑工期因素。无论多大的工期都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完工都是可以实现的,但是这就要要求资源的配置和施工技术和设备有着更高的要求,施工造价也就越高。然后,可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施工可以加快施工进度,但是多采用的技术和设备一定是经过成熟的实验鉴定的。所谓的进度控制即是不断纠正进度偏差,保证按期完工,控制进度的主要有一下三项内容,第一,不断的跟随实际进度,比较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第二,对于所发现的偏差进行判别,看他是否可能引起总工期的延误,如果会一定要及时的纠正。第三,及时的合理分配资源,追赶延误工期。

2.4提高电力企业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电力企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关系着整个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好坏。第一,随着电力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于人才的需求也是日益增加,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导致了一些人浑水摸鱼。对于这种现象,企业在监理人员选拨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电力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证书和素质能力进行选拔,在工作中逐渐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第二,提高企业对于监理的培训力度,让监理与时俱进,更好的接触世界先进的技术,让优秀的监理人员进去企业管理内部学习,提高监理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

3结论。

对于电力工程建设我国还是处于摸索阶段,还需要借助更多成功的案例积累经验,不断探索。新设备的发明与引进对于我国电力设施建设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会出现不同的问题需要我们去共同研究与探讨。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十一

出租方:

使用方。

:因乙方承建的上杭县20__年危桥工程永安桥项目无工业用电,经协商甲方表示对乙方桥梁建设项目的大力支持,愿意将甲方果场用电借用于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位于上杭县下都乡永安桥附近的受电变压器——50电网,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一次性缴纳叁千元临时用电押金,借用期间甲方果场用电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不得超出负荷用电,超容量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每月电费由乙方按照电业部门的计费缴纳,如不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时间缴纳电费,应承担经济责任及一切后果。

四、设备自出借之日起,均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乙方应自觉规范用电,以保障用电安全,并保证其完整性和用电可靠性。用电过程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事故等各种事故、伤害以及违反供电部门的用电规定,造成的供用电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核实电度表读数,完成交接,以后电费缴纳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出租方使用方。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十二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十三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xx日签订合同编号为l20xx428-8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因甲方资金等方面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对原合同条款部分内容进行补偿说明,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乙方责任:

1、乙方在x年xx月xx日保证甲方x项目具备通电条件。甲方责任:

1、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保证在项目通电前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x年x月xx日付xx万元,x年xx月xx日付30万元,x年xx月xx日付40万元,x年xx月xx日付70万元。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十四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确保双方现场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经双方商定,就工程(含技改、故障抢修)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等级资质,负责审查乙方工作负责人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资格。

2、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向乙方工作负责人进行工程情况交底,交待现场工作内容、作业区域、停电范围、一般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告知。

3、对工作票负签发责任。

4、负责审查乙方制定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对安全和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审查乙方报送的竣工资料是否正确齐全。

6、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每项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在一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一年后归还。

7、有权制止乙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不安全行为,督促其及时改正,必要时可终止其工作。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有权按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诉诸法律。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和施工等级资质证明,确保与承接工程所需的资质相符,提供所有工作人员施工必要的技术等级和安全资格证明以及缴纳保险证明,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负责制定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正确安全的组织实施。

人员遵守甲方有关规程、规定与规章。

4、负责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对工作票的会签和施工安全措施票的签字负责,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的选派和工作人员资格负责。

5、负责对施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负责,对成的工程质量和作业环境保护负责,保证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

6、保证施工机械、起重、运输,防护设施,安全工器具等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数量和质量,保证使用前的例行检查和定期校验。杜绝使用劣质和未经试验的产品。

7、整个施工期间,自觉按照《施工现场规范图册》的相关归个进行现场围挡、标识及规范化作业。

8、自觉接受甲方检查和监督,对被查出与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甲方验收审核通过方可继续施工。

9、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要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杜绝各类不安全的作业行为。因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工作失误或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为年度安全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未签订本安全协议的乙方,不得承接甲方工程。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监部门持一份备案。

第五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若有条款与上级颁发的文件精神不符,则应服从上级文件款,不再重新签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安全员:安全员:

年月日年月日。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十五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第五章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第六章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第七章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第八章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第十章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十六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高速公路项目部)同意并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高速公路供电工程监理处)对本标段内新建10kv供电线路及其他临时施工电力设备及装置提供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语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中通用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甲方为解决本合同标段的施工临时用电,需新建10kv电力线路,为了确保所建线路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成本控制等,全权委托乙方对本标段内的电力工程进行施工监理。

三、乙方依据委托合同协议书、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公路工程监理规范》、《电力工程监理规范》以及其他国家和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为甲方新建10kv电力线路施工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四、监理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天。

五、取费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监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按发改委与住建部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20__)670号文中的有关规定计取,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执行。

监理服务费: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期限和方式定期支付(或委托_________________高速开发有限公司代为支付),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监理费的节点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签字后即支付监理服务费的40%元。

2、供电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服务费的40%元。

3、电力工程及设施交付使用后,支付监理服务费的20%元。七、乙方给予甲方对上述保证,再次向甲方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按照监理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圆满完成服务内容并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九、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试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十七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第五章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第七章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第八章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第十章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十八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电力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清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__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__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____%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____%,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_______%。

2、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方式:电路___________米。

4、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十九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济南欧亚大观商都工程部。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力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篇二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对变压器产权的声明。

乙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变压器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号。

第二条、乙方对变压器买卖权的声明。

乙方保证该变压器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乙方有权将该变压器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来承担。

第三条、甲方对租用变压器的声明。

甲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乙方租用上述变压器的事项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1、甲方租用乙方的变压器,机房设施及有关设备。租用期间变压器由甲方维护,改变变压器的使用用途,须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变压器电费由甲方直接与供电所结算。

2、租用期间乙方收回变压器自己使用,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不使用乙方变压器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双方协助办理电业局变压器变更使用相关手续。

第五条、安全注意事项。

租用期间变压器如超负荷运作或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变压器损坏由甲方按原变压器的价格予以赔偿或修复。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