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模板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07:2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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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我们的资源,提高生活和工作的满意度。设定合理的时间限制,以保证任务按时完成。制定好计划之后,千万不要忘记及时跟进和调整。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加快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突出智能智慧监管,促进规范有序监管,推进公平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对照。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方法、要领等(具体抽查事项见附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继续建立健全与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全覆盖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内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等进行分类标注。
(三)科学规范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采取定向(设置特定条件)与不定向(不设定条件)相结合,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每次行政检查前要先科学编组,然后随机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每个辖区随机选派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编入组内(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被抽取的执法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2022年度计划抽查频次不少于3次,每次抽查比例5%,11月底前完成任务。
对诚信守法的企业,可以降低抽查频次。对中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
(六)强化双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并依法依规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根据“全程留痕、责任可溯”的要求,以及“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工作台账归集、检查结果公开等工作。
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利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提高信息归集力度,共享抽查结果信息,提升执法效能和水平。
在随机执法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公示栏公布随机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互联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执法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处室、执法队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要求,按照。
工作计划。
有序开展相关。
工作。
(三)注重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能力,逐步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提高执法效率。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篇二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按照2021年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人社部以及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推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遵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检查对象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公开抽查事项及检查结果。
二、工作任务。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责任清单,逐项列明抽查时间、抽查内容、抽查涉及部门、抽查方式、抽查频次、抽查抽取比例,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上级安排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用人单位名录库,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双随机”抽检系统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
(三)严格执法检查。
严格按照《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佩戴有效标志,携带行政执法仪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根据检查事项,询问相关人员,查看现场和台账,填写主动检查记录。检查事项与检查员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检查时,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醒;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可以当场处理的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及时启动监察程序,立案调查;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帐归集,并在执法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抽查相关事项。
(一)抽查内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的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二)组织实施时间:
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二)严格责任落实。制定抽查。
计划。
表,明确。
工作。
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依法执法意识,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不断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篇三
按照省、市相关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将肃宁县城市管理局20xx年度1月份“双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为20xx年1月至2月。
二、抽查范围及比例。
抽取城区内临街市场主体,抽取比例为10%。
三、抽查内容。
抽查的内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具体抽查事项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按照以上条例的规定检查市场主体“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许可后的监督检查”情况,是否符合许可内容。
四、工作要求。
我局成立“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次“双随机”抽查的部署、相关业务的指导。
(一)任务分工。
1、参加“双随机”的执法部门提出抽查工作要求、明确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组织指导各执法人员对市场主体进行检查。
2、法制科负责指导“双随机”抽查工作中涉及的案件核审、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对抽查结果公示情况的执法监督。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按照“双随机抽查”原则,我局在接受抽查主体名单后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抽查主体编组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
2.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对市场主体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表,并有被抽查主体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结束后,由被抽查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按照规定,将抽查记录和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__)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抽查结束后,本次随机匹配的执法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需要补充公示的,应当自后续处理结果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社会公示。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篇四
为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根据《印发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人社发〔_〕192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按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配对,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依据《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第二版)》,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对监管事项的监督检查,可以结合20_年人社部、省人社厅部署的“双随机”专项检查或者市商改办组织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在相应的时段开展实施;对上级部门已经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不再专门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对外国人就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劳务派遣机构执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执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用工主体执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以及对有关组织和个人骗取社会保险金、社会保险待遇的监督检查可与局相关业务科室协调开展检查。
对于配合监察执法事项的监督检查不单独列为“双随机”专项检查事项,结合其他事项检查一起,检查中发现有拒绝配合监察执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用人单位名录库,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双随机”抽检系统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根据依法核发的《__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双随机”抽检系统随机根据抽查事项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举报投诉多、群众关注度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诚信等级低或者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可以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帐归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用人单位社会诚信记录,并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及局网站对外公示。公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抽查用人单位名称、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结果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根据“双随机”专项检查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检查方案;执法人员及被检查单位名单由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双随机”抽检系统中抽取,必要时可邀请局纪检部门到场监督抽取过程;各业务科室要加强涉及本科室业务检查时的执法指导。
(三)严格责任落实。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篇五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20xx年度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xx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由《海兴县水务局监管市场名录库》中抽取。抽取比例按60%抽查。
三、抽查依据和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__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抽查内容依照《海兴县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涉及的事项实施检查。
四、名单抽取。
(一)通过“__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__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__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__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__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__)”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检查人员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二)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__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__)”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篇六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我市民政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计划20_年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对象开展随机抽查。现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目标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民政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部分领域中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杜绝民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工作计划。
抽查时间:20_年全年随机;。
抽查对象范围:丽水市民政局随机抽查对象库;。
牵头处室:社会工作处;。
检查人员:丽水市民政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篇七
为继续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20xx年2月28日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暂定为每月上旬。
全县加油站及粮食经营储存企业。
牵头单位:商务局。
严格按照《海兴县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海兴县商务局系统抽查事项清单》要求检查。
抽查比例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5%,成品油经营企业25家抽查频率一年不少于2次;粮食经营企业4家抽查频率一年不少于2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3家抽查频率一年不少于2次;汽车经销企业24家抽查频率一年不少于2次。
1、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单产生。通过摇号方式随机从“两库”名录中抽取,抽取过程应当书面记录打印存档备查,并采取拍照方式保存留证。
2、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对主体进行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通报,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成归档并妥善保管,同时备份。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篇八
为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铅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我局现制定20_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对象。
在铅山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备注:根据市场主体进入,退出市场情况变化动态调整抽查主体,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合同监管情况、广告行业的监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总体要求。
对纳入本级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对象,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1%,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具体内容。
(一)对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等行为随机抽查进行行政监督检查。
依据国务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结合的抽查方式(抽查对象、抽查人员“双随机”),组织抽查部门:企业监督管理股,抽查区域:全县,抽查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等行为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对公示的信息有隐瞒真实情况和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三个行业检查比例不少于1%。抽查具体事项:根据市场主体进入至退出市场变化情况。抽查内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信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信息、开业、歇业、停业等事项。检查时间:20_年2月28日至12月31日结束。配合单位:基层分局,实施抽查单位:随机执法人员。
(二)对全县合同监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我局今年将对全县合同监管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组织抽查部门:市管股,抽查比例1%,抽查行业:企业,检查具体事项:格式条款合同的备案及条款内容、合同履行情况。检查内容:合同是否有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条款等违法行为。抽查时间:20_年2月28日—20_年12月31日止结束。配合单位:基层分局,实施检查单位:随机执法人员。
(三)广告违法行为的检查。
今年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对全县广告行业进行抽查检查,组织抽查部门:商广股,抽查行业: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抽查比例:1%,检查具体事项: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性。检查内容:广告经营者的《广告经营许可证》、发布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广告用语是否合法。抽查时间:20_年2月28日至20_年12月31日结束。配合单位:基层分局,实施检查单位:随机执法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密切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各成员单位要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中,认真制定随机抽查计划,精心组织随机抽查工作并做好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指导、督导工作,各分局要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统筹安排各项抽查任务,切实抓好具体任务的部署与执行。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扩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提高企业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加企业守法经营的自律性,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开展督查,确保实效。县局继续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对各单位“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计划制定,报送情况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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