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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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2016年9月6日至7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马龙一行对乌鲁木齐市落实“三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对家乐福超市小西沟店、汇嘉时代北京路购物中心、新联农贸市场(天津北路)、王家梁综合农贸市场、希尔顿酒店(红光山博览中心)、塔里木酒店(北京路)、新疆瑞泰果业开发有限公司(饮料)、乌鲁木齐市文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果制品)、乌鲁木齐市一禾一谷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肉制品)、新疆光合作用文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糕点)等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听取了乌鲁木齐市局开展“三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马龙局长对乌鲁木齐市积极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率先在全疆实现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进行日常监管;积极开展消费者关注的食用植物油、蜂蜜产品、保健食品等10类产品专项检查和开展“三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理工作,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乌鲁木齐市局进一步做好“三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今年“三节”正值g20峰会召开和自治区举办亚博会之际,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与稳定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要全面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全方位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体聚餐场所、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对全市月饼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要认真检查企业原辅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贮存及使用等情况,企业是否有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行为。

三是加强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管理。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和单位从业人员管理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场所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三防”设施等是否符合要求,场所内设施设备、食品原料摆放是否整齐规范,是否保持清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是否齐全,个人卫生、工作服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针对督导组指出的个别企业生产不规范,存在人流、物流共用同一通道,生产记录不完整,未按要求开展出厂检验;监管资源配置不到位,监管力量和监管对象严重不对称,不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等问题,乌鲁木齐市局将进行“回头看”并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措施,督促问题企业进行积极整改。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能,按照县食安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履职到位,现将我局食品质量监督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获证生产企业5家,其中一家面包加工,4家蜜饯生产属于季节性生产。共有食品加工作坊152家,主要集中在碗托、豆腐等传统食品。按上级要求对我局食品加工环节实施网格化监管,并给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共6人配备手机。今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起,处理1起,销毁“问题豆芽”300余公斤。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执法队伍。强化食品安全队伍能力建设,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确保食品质量监督工作质量。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考核。三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引导执法人员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空间、提高服务有效性,努力提高质监队伍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质监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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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日常监管

一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继续完善食品生产企业档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完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对获证企业加大监督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的力度,确保生产条件持续稳定。

二是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我县出台《保德县食品加工作坊管理办法》以后,我局对具有一定条件的食品加工作坊进行帮扶,督促其改善厂房条件、完善生产设施。目前共帮扶食品加工作坊40余家。

四、“七项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我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宣贯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整治工作效果明显。检查其有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现象,监督其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查阅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并检查食品标识是否规范,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密切关注其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二是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等八个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在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等节日开展专项检查,以节日热销产品为重点品种,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杜绝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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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开展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食安委的领导下,多次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进行停产整顿。并多次进行回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无证、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4家豆腐加工作坊、3家豆芽生产作坊、1家面皮加工作坊进行了依法取缔,当场扣押了锅炉4台、磨豆机4台,销毁模具40余个,“问题”豆芽1000余公斤。

五、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

3月20日,我局召开食品安全责任知责履责培训会,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知责教育,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3月27日,我局再次召开食品安全责任知责履责培训会,对5家食品企业负责人和22家涉及添加剂的食品小作坊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编发简报12期,采用电视专访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保德电视台滚动播出,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在3〃15、食品安全周、质量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引导广大生产负责人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六、下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全面排查食品生产小作坊底数。

3、查处在食品加工领域内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主要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使用乳制品和各类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通过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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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我局的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机构改革,从去年12月16日开始正式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并发挥各县、城区局监管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紧密联系技术机构,构建食品监管队伍的新合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态势,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情况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后,严格落实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连续和有效,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17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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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17〕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刚刚组建,有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展,但是小作坊没有准入制度,有关监管的法律依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开展有效监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有限,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检验费和购买样品费没有保障,未能正常开展市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抽查。

(五)县级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力量薄弱。由于各个县局没有自己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由于没有监管职责以后,装备、经费、人员的投入持续减少,检验力量得不到加强。建议区局重新规划和布局食药监系统的食品检验机构,并向地方政府建议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检验机构。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6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和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三定”方案的工作安排,在**市局、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现将我局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为副组长,分别负责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其它相关股、所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具体执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

二、加强企业监管,强化建档和巡查工作

全登记、监管全记录”的监管目标。

日常巡查中,我局认真落实“3个环节、4本台帐、5项制度”工作。抓住“三个环节”,即日常巡查监管中抓住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验三个重点环节;建立“四本台帐”,即指导企业建立原辅料进货台帐、生产投料记录台帐、检验台帐、产品销售台帐,并把四本台帐作为巡查的必查内容;健全“五项制度”,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添加剂管理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不合格品召回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此外,根据辖区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局通过分类监管、区域监管等模式,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企业黑名单制度等长效机制。

三、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17年,在市、县两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下,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 “百日行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大检查等行动,开展了“肉制品”、“调味料”、“大米”等11次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中检查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了处罚,极大规范了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要求企业在建立食品安全关键岗位责任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等方面予以承诺。通过承诺,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严格按规定组织生产,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截至今年12月10日,我局在日常巡查和各类食品专项整治中,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00余人次,车辆130余台次,累计巡查食品生产企业227家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及专项整治,2017年,辖区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有效确保了辖区食品质量安全。

四、严格执行抽检计划,加大企业抽检力度

2017年,我局根据我县实际,并按照省、市两级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全年接受80家次企业委托检验194个批次,委检不合格产品10个批次,委检合格率94.8%;按抽检计划抽查85家次食品生产企业的141个批次产品,其中抽查不合格产品8个批次,抽查合格率94.3%,较去年92.8%的抽检合格率上升1.5个百分点。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我局均约谈了不合格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及停产整改,查找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写出整改报告,在整改验收合格后重新抽取产品进行复检,一切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五、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我局定期向市局和县食安办报送月报表和季度报表,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所需工作材料,汇报工作情况。目前,我局共向市质监局、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等各部门报送各类工作材料和总结报告近90余份。

六、拓展方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为树立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今年1月16日和4月24日,我局分别集中全县白酒作坊业主和全县取证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组织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法规文件,指导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与到会小作坊业主、企业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

(二)为提升群众辨别食品的能力,以及营造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6月11日,我局参加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现场与20家食品生产企业代表签订了《**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并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接受咨询260余次;9月14日,我局再次举行了政策现场咨询宣传轰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次。

通过培训宣传,极大的提升了企业的食品安全和主体责

任意识以及群众辨别食品安全的能力,为食品安全的监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虽然今年是我局食品监管工作的最后一年,但我局仍严格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部署一如继往地的高度重视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查实一起”的原则和将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底的决心,认真履行质监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确保了我县食品质量安全。

2017年12月26日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日前,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培训班。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和有关企业分别授课和介绍经验。

针对各区、市局和基层监管所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难点、热点和疑点问题,分别讲解了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对要点表的使用、判定原则等进行了解析;解读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及《加快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产业园和特色食品加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条例》做好小作坊监管工作,严格依法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积极探索“产业园区”和“加工基地”建设,全面推广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邀请青啤公司介绍了在食品安全自查、审计等管理经验;即墨市局和日辰食品、桃李食品介绍了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的做法。

通过此次培训,使参训人员获益匪浅,基层监管人员了解了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先进做法和追溯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步骤,规范了全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为检查过程中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方向指引,对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水平、明确监管任务和监管重点具有重要意义。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各区、市分管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稽查队长和基层监管所负责人共计220余人参加了培训。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总书记、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核心,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持续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按照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分类工作要求,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三个月内完成分级分类和录入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监管,按照风险级别的不同开展相应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二)继续开展飞行检查。201x年,按照飞行检查数量不低于获证企业总数10%的比例,以监督抽检、风险检测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为重点配合市局开展飞行检查。

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以省、市局开展专项治理为重点,突出量大面广,区域性强,地方特色突出和风险程度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对问题易发、多发,监管有一定难度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大频次监管力度。今年,我县重点整治产品为小麦粉,重点区域为游集镇,重点指标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加强小麦粉、大桶水、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等区域性生产食品的整治活动,加强农村食品源头治理,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加强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的'力度。

(四)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继续开展小作坊摸底登记工作,建立监管档案,按照省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要求,配合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对小作坊运行现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要求,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按照市局安排,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治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后,开展小作坊登记证发证工作。

三、开展风险监测,防控系统风险。

(五)开展风险监测工作。配合省市局开展白酒、食用油的塑化剂检测及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监测。

(六)重点监管规模企业。推动规模企业以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为重点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努力降低规模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七)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加强与农业、卫生计生、粮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根据相关部门开展的风险监测结果,结合监管工作,摸清食品安全行业性、系统性风险,特别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常见食品的安全风险,提高食品监管的靶向性。

(八)继续推进食品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争取在全县所有正常生产的白酒、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实施追溯体系建设,逐步鼓励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

(九)开展责任约谈。对出现问题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发现重要问题的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以及辖区监管所进行集中约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监管责任意识。

四、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

(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即将出台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十一)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食品生产监管信息,推动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建设。

一、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1、制定食品销售环节飞行检查制度及约谈制度。

二、推进智慧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2、深化风险分级监管,完成食品销售首次分级评定年度目标任务,并根据分级情况实施分类检查。探索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3、推进智慧食药监管,依托省局数据中心,逐步建立全市食品销售追溯体系。

4、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5、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检验检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源头管理水平。

三、突出问题导引,深化专项治理。

7、继续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场销售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8、巩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源头治理,针对农村食品无证经营突出问题,着力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

9、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经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0、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大型商超、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食杂店等)、重点品种(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儿童食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高风险果蔬等)、重点时段(节日、时令食品、夏季冷藏冷冻食品等)监督检查。

11、做好保健食品销售者的摸底工作,适时下发实施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方案。

12、开展商场超市现制、现售专项检查。

四、实施民生工程,稳步推进规范化创建。

13、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基层所食品安全检测室快检工作,保证检测批次、检测数据准确及时上传。

14、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和验收工作;按照总局统一标准和要求,探索开展农村食品示范店、农村食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等新经营模式创建活动。

五、夯实监管基础,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15、落实“三查三单”制度要求,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督查,保证食品销售监管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16、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各基层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

17、组织开展食品销售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检查能力和服务水平。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2020年糜镇市场监管所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全所人员积极努力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督管理,以“四个最严”为工作指导,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与区局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食品检查和食品抽检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同时,针对新冠疫情形势,加强对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地方的管控,积极做好防护措施,保证环境卫生,人员流动有序。现将2020年全年的工作情况做如下总结:

2021年工作计划:

我所会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组织全所人员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以适应当前市场监管形势。同时,在工作中严格执法,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热情服务。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

总之,糜镇市场监管所全体人员会秉承着踏实认真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每位同志都会对自己进行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人民食品安全的守护卫士。

上半年,根据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从“人、财、物、数”等方面构建防范机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事业发展相辅相成,为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现将半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抓好分管业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每半年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末由局党组对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

认真对照区委、区政府今年确定的39项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从源头防范着手,狠抓任务落实。

一是继续推进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人、财、物、数”等方面的管理,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同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健全干部竞争上岗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按规定进行,坚持大宗物品采购集体研究、政府采购原则;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接待标准,做到不超标接待;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

二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抓好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廉政教育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的落实。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章和《廉政准则》作为自己的行为基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全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幸福美好新家园”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四是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杜绝借统计执法“索、拿、卡、要”现象的发生,维护统计部门清正廉洁的形象。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推动我区统计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障。通过抓警示教育筑防线,抓主题宣讲强意识,抓法制宣传明纪律,抓制度建设促规范,抓行风建设树正气,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抓好有关规定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市委“20条措施”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以及区委《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提振全局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改变以往单纯的数据收集、汇总,要求各统计专业人员深入基层调研,掌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学会从数据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当好参谋助手,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三是领导干部做表率。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专题学习,特别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局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正视问题、正风肃纪。

一是加强社情民意调查。顺利实施城镇居民网络消费调查,继续做好中层负责人效能评价工作,在调查方式、技巧上突出规范和严谨,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信,有效增强政府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预警监测服务。密切关注全区经济运行态势,提供高质量的经济分析文章14篇,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三是有效发挥片区工作站功能,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名录库维护、统计普法宣传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培训。

按照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大力整顿会风,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能开短会解决的问题不开长会,可开不可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严格控制外出考察,规范公务接待。上半年全局公务接待费3.8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7.5%。

上半年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总体上看,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责任规范、有制度措施,工作内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效果到位。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繁重而长期的工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经过自查和总结,也发现在工作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认识上存在“统计部门是清水衙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与我们关系不大”的麻痹思想,对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法上还不够创新。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下步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组织,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抓好基础,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局创造和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

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教育,深化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工作的认识,确保整个统计队伍的长期纯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支持。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结合统计部门面临“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难度越来越明显”的新形势,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业务型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路子,力求摸索总结出具有统计部门特色、可具操作的反腐倡廉经验做法。

一年来,××联合支部在局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结合思想工作实际,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为提高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出了新的贡献。现将2018年党支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强化基层党建,是当前市场监督管理所的重中之重,××市监所始终把抓党建作为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共召开支部大会4次,党小组会12次,上党课2次,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明确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在学习内容上突出重点,在学习形式上多措并举,在学习效果上做到学以致用,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参学人员三落实。严格按照要求召开“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组织生活会,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成果,规范党支部学习讨论决议,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市监所党支部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总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服从”;以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为主要内容,抓好党纪党风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意识形态教育为重点,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意识防线。通过学习新党章,讲党性,树形象增强党员的四个意识;通过组织上党课、学先进、找差距,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继续推行“履职承诺”制度。要求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自觉接受分管领导及办事群众监督,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针对个别党员思想出现的不好苗头,积极开展个别谈心活动,及时解决思想上“疑难杂症”;针对党员出现的工作失误和不足,及时召开动态分析会,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不定期召开思想交流会,以身边的人和事为素材,谈认识,谈理想,谈信念。通过形式多样思想政治工作,党员的表率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积极发挥,普通干部的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得到增强,全支部党员干部的都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全新的面貌、扎实的作风投身于服务市场发展的工作中。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市监所的重大决策,都由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建立“两个制度”:一是督查制度:以支部书记为主,对党员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党员干部实行重点督察,使全支部工作做到心中有谱;二是周点评制度:在每周召开例会,在会上对上周工作进行汇报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点评;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严惩微腐、规范微权、管好微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让每一名党员时时刻刻知道自己是一名中共党员,是一面旗帜。

在日常工作中,××市监所党支部要求党员树立爱民、亲民、为民形象。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新贡献。

(1)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落实监管服务责任区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推行“党员亮牌上岗”制度。让每个党员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让群众监督有目标,干部学习有榜样;。

(3)畅通市场检查“绿色通道”的服务;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石油汽油等高危行业,检查经营者证照资质,经营的商品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安全隐患,确保各节日期间不出现安全问题。

(4)进一步规范党员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中,转变工作作风,实行人性化执法,对一般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告诫,注重教育引导,做好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管服务工作;对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则从重从严处理。

1、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方面下的功夫还不够。主要表现:在学习抓的不够紧,时紧时松。工作忙时,便不能够坚持。存有实用主义的思想,业务素质的自我培训标准低。

2、党建信息报送不及时,有些工作虽然做了,但是并没有及时撰写组工信息进行报送。

3、由于镇所地理位置的问题,且因请扶贫任务重的客观因素导致所里对税镇镇的监管不如××镇全面,监管巡查较少。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下一年的工作即将开始。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各级党组的指示精神。我所2019年工作措施如下:

1、继续抓好政治理论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发挥整体作用,根据县局党委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继续办好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的党务干部队伍。

2、加强党建工作定位。将其紧紧贴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系统党组织的工作规划上,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堡垒作用。

3、加大对辖区的监管力度,减少不必要经营纠纷和消费者投诉,杜绝欺诈、误导、尾随兜售、强拉硬卖等现象。

4、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贯彻落实县市监局的有关精神,加大对流通商品质量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管档案。

5、做好科学规划,制定好可行的方案,使下一步的工作更上一层楼。

总之,在今年的工作中,有成绩也有不足。我们决心在下一年的工作中,继续摸索总结好方法,吸取先进市监所的好经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存在的不足。以高度的工作热情,负责的工作态度,充沛的精力,扎扎实实的工作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做出更大更好的成绩来。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各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以提升履职尽责、科学监管、执法办案能力为突破,以实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质量监管、消费维权统一规范为目标,全局干部职工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努力奋斗,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疫情防控、专项监管两不误。

一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疫情发生后,我局迅速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场监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联合多部门制定下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市场防控协作工作方案》,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对全市餐饮单位、药品经营单位、超市、农贸市场、网店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共计***个次,受理关于疫情的投诉举报**件,反馈**件。

二是强化餐饮、流通环节,保障居民生活安全。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以生鲜、冷冻猪肉等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共检查批发市场**余次、农贸市场**余次、超市**余次、活禽专卖店**余次、专业冷藏冷冻看库房**余次、海鲜活鱼店**余次,配合开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余人,食品核酸检测**余份。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落细落实。

一是严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2020年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为:内资企业新设**户(其中私营**户,内资**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户;外资企业新设立**户;外资企业投资总额**万美元、注册资本总额**万美元。个体工商户新设**户。审批食品销售(保健品销售)新开办**户,变更**户,注销**户,补发*户,合计审批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户。办理新开办《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户,变更许可**户,注销许可**户,合计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笔,新考证**笔,补发证书**笔,合计**笔。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业务扩项*笔。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业务**笔,新登记**笔,变更*笔,合计办理*笔。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信息管控。2020年,年报应报量**户,其中企业应报量为**户,已报**户,年报率达95%,;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量为**户,已报**户,年报率为65%;个体工商户应报量为**户,已报**户,年报率为64%;我局通过电视、广播等方式不断加大催报力度,扩大受众范围,保障市场主体对年报操作及内容知报、会报、应报、尽报。

三是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开辟营业执照办理自助服务区,配备导办员,指导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开通企业登记咨询热线,对线上办理遇到困难的申请人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在线指导;加强对受理人员“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培训工作;保证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受理时限。截至目前共设立**户企业,办理变更业务**件,注销业务**件。

四是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积极推行新版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换发工作;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扎实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称电子化”、“个转企”等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准入流程、减少企业创业创新的制约和束缚,营造更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通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

(三)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筑牢市场安全“防火墙”

一是创新监管机制,提升食品监管水平。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通过国家app系统抽查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人次、考试合格率100%、覆盖率100%,签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户,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余户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个农贸市场,深入整治蔬菜、肉类等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瘦肉精”“注水肉”,是否持有两证一报告等问题;开展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户,其中a级*户,b级*户,c级*户;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户**户,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户,其中a级*户、b级**户、c级**户、d级**户,开展户数占总户数比例超过70%;开展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食品经营主体*户次;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户,*户小作坊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强化重点,开展全市学校食堂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所,检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户;着力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目标,开展“互联网+阳光厨房”建设工作,现已完成个体幼儿园改造*家;截至目前开展大型检测活动*次,快速检测*类食品、*个检测项目共*批次,合格率为100%,定期公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共*期,发布警示消费*次。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加大对专管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销售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对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查看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购进、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等行为;开展疫情防控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发热及购买退热、抗病毒和抗菌药物人员登记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共完成**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报资料的审查,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现场检查**家;制定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自查,共检查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家,对发现问题的*家企业责令立即改正;召开**市疫苗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并印发了《**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完成**市疫苗nra评估工作台账的建立工作并上报州局,疫苗nra评估工作的证据材料在进一步整理归档中。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强化宣传教育、落实主体责任,把消除隐患和预防事故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截止目前已排查使用单位*家,排查特种设备共*台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份,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告知行政确认事项*件;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电梯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等专项行动。

四是加强质量监管工作,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经营业户档案,对无照经营业户坚决取缔;持续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管,重点监督抽查洗手液、洗涤剂等*种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切实保障食品相关产品市场供给质量安全,共检查销售使用单位*余家;开展农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为复合肥、有机肥、掺混肥、磷酸钙肥等产品,共监督抽查3家企业*个样品;开展汽柴油专项整治,共抽取*个加油站*个样品进行抽检,针对抽检质量不合格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进行依法调查;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查工作,对电线、食品相关产品、可降解塑料袋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共计*个批次;开展强制产品认证无证行为执法查处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机动车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营造健康消费环境。

一是强化商标广告监管,保护知识产权。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放条幅*挂、知识产权宣传材料**余份;开展知识产权专用权保护工作,对*户企业注册商标使用行为、*户农资企业农机具、化肥等产品注册商标、专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旅游市场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擎天柱、土地围档、led大屏幕共计*块,监测广告内容*条次,未发现违法宣传行为。

二围绕民生计量,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全年共检定*家单位*台件器具,其中压力表*块、血压计*台、各种衡器*台;制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及《**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纲要》,助力**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开展计量标准到期复查考核指导工作,对*家企业建立的*项企业使用最高标准开展计量标准到期复查考核指导工作;开展加气站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家加气站*台(件)加气枪、*台件报警器;继续推进“省社会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点”工作,协助北山街道通过第一阶段工作专家组验收。

三是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作用。截至目前,我局共答复电话咨询**件,受理投诉举报**件,反馈**件,办结率98.3%;**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件,调解成功*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帮助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元;加大《**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普法宣传力度,全力做好“放心消费在**”创建工作;认真开展“五进”推进工作,创建**家消费维权服务站;认真开展odr企业培育工作,新增*家odr企业,积极引导odr企业线上自行完成处理投诉。

四是强化商品价格监管,严守市场稳定有序。对涉及转供电的*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疫情期间累计对经营防控新型肺炎应急药品、消杀药械、口罩等防护用品的商家进行价格检查**家次,对春耕期间农资商品的价格检查*家次;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问题进行检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城郊农电专项检查。

五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2020年共报送舆情信息、改革信息、民生信息、解放思想信息等共计*条;在日报、晨报等媒体刊登信息*条;州市广播电视台播出宣传新闻共*条;州市网络媒体刊登宣传信息共*条;晨报“监管在线”专栏共出刊*期、刊登各类信息*条;**电视台“市场监管”专栏拍摄播出信息共*条;掌上“市场监管”专题刊登信息*条;快搜平台刊登信息*余条,使广大市民和消费者更好的了解市场监管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氛围。

(五)抓党建提效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次;利用新媒体“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等平台学习新知识、新理论,党员干部参加率100%;通过“线上线下”党建活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专题学习*场次,强化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开展2020年度入党积极分子整顿工作,组织多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理论知识测试,强化了政治思想教育;组织*个党支部定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要求支部书记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党员干部牢记党建相关内容。

二是创新帮扶举措,助推脱贫攻坚。每定期召开脱贫工作会,学习、传达、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包保领导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注册建档立卡app,填写扶贫手册,确保精准到户、精准到人;重大节日前夕对*个贫苦户走访慰问并送去节日慰问品和祝福,疫情期间送去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全年开展4次志愿服务活动,对包保村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并种植花卉种子*斤、花苗*余颗,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全面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省厅、州局和市疫情防控办的各项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应对疫情出现的新情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强化我局各项监管职能,紧密结合我市百姓“衣食住行”各领域,提高监管效能,助推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二)持续落实食药保障工程和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一是全面推进“阳光厨房”、餐饮量化分级管理等一系列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抓典型带动,全面打造餐饮服务示范单位。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特药检查、疫苗监管、专管药品监管等风险隐患较大的监管工作,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药品零售企业探索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积极探索医疗机构“电子处方”在药品零售环节的应用。三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方面监督检查。

(三)继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认真解决消费纠纷,同时加大消费教育、消费引导普法宣传工作。二是加大对广告市场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以保健食品等问题较多行业为整治范围,进一步规范广告宣传市场环境。三是继续开展“放心消费在**”的创建工作及“五十”、“odr”企业的培育工作及线上处理消费投诉工作。

(四)创新监管方式,优化企业服务。一是针对两年未报年报的“僵尸户企业、农专”开展吊销工作。二是大力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三是继续推进“个转企”工作,让更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优化我市经济结构。四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强化食品药品许可审批。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xx县质监局20xx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_、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三)监管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3、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一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对热销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二是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要卫生安全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

5、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20xx年以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食品药品产品注册和市场准入管理,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监督实施新版gmp、gsp、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取得了良好成绩。

据了解,20xx年,我区加强食品药品产品注册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共核(换)发许可证(批件)3038张、不予许可29家、注销许可证133家;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70763家;组织开展了校园餐饮、交通要道、旅游景区、农村市场、集体聚餐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民族药、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自治区食药监局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收回药品生产企业gmp证书5张,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2张;吊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证2张,撤销和收回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25张。20xx年,全区共查办案件5542起,罚没款1738.1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起9人。

20xx年9月6日至7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马龙一行对乌鲁木齐市落实“三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对家乐福超市小西沟店、汇嘉时代北京路购物中心、新联农贸市场(天津北路)、王家梁综合农贸市场、希尔顿酒店(红光山博览中心)、塔里木酒店(北京路)、新疆瑞泰果业开发有限公司(饮料)、乌鲁木齐市文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果制品)、乌鲁木齐市一禾一谷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肉制品)、新疆光合作用文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糕点)等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听取了乌鲁木齐市局开展“三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马龙局长对乌鲁木齐市积极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率先在全疆实现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进行日常监管;积极开展消费者关注的食用植物油、蜂蜜产品、保健食品等10类产品专项检查和开展“三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理工作,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乌鲁木齐市局进一步做好“三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今年“三节”正值g20峰会召开和自治区举办亚博会之际,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与稳定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要全面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全方位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体聚餐场所、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对全市月饼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要认真检查企业原辅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贮存及使用等情况,企业是否有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行为。

三是加强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管理。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和单位从业人员管理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场所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三防”设施等是否符合要求,场所内设施设备、食品原料摆放是否整齐规范,是否保持清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是否齐全,个人卫生、工作服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针对督导组指出的个别企业生产不规范,存在人流、物流共用同一通道,生产记录不完整,未按要求开展出厂检验;监管资源配置不到位,监管力量和监管对象严重不对称,不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等问题,乌鲁木齐市局将进行“回头看”并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措施,督促问题企业进行积极整改。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为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我市全面启动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及风险分级监管工作。

据了解,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是指以食品安全风险为基础,综合食品风险等级、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水平、企业信用记录三个方面评价,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并依据风险等级及重点隐患,明确检查频次及重点内容,实施针对性监管。

据悉,此次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工作主要是从品种风险类别、经营规模等静态因素和管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违法违规情况等动态因素进行量化评价,并根据风险分值由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以确定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频次。我市计划于3月底全面完成辖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首次评级工作。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2016年以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食品药品产品注册和市场准入管理,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监督实施新版gmp、gsp、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取得了良好成绩。

据了解,2016年,我区加强食品药品产品注册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共核(换)发许可证(批件)3038张、不予许可29家、注销许可证133家;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70763家;组织开展了校园餐饮、交通要道、旅游景区、农村市场、集体聚餐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民族药、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自治区食药监局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收回药品生产企业gmp证书5张,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2张;吊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证2张,撤销和收回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25张。2016年,全区共查办案件5542起,罚没款1738.1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起9人。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以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食品药品产品注册和市场准入管理,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监督实施新版gmp、gsp、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取得了良好成绩。

据了解,20,我区加强食品药品产品注册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共核(换)发许可证(批件)3038张、不予许可29家、注销许可证133家;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70763家;组织开展了校园餐饮、交通要道、旅游景区、农村市场、集体聚餐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民族药、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自治区食药监局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收回药品生产企业gmp证书5张,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2张;吊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证2张,撤销和收回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25张。年,全区共查办案件5542起,罚没款1738.1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起9人。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二

20xx年是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围绕_生态产业镇,幸福新蚕乡_发展目标,切实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完善食品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原则,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_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责_要求,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林文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刘萍为副组长,食药卫计办、党政办、财政所、推进办、农技综合站、群工办、派出所、卫生院、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村(社区)相应成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年初镇政府与村(社区)、学校等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考核和村组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_一票否决_,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切实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消除监管盲区,全面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

(一)信息收集。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积极性,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全镇范围内的餐馆、商店、小卖部、流动厨师、个体医疗诊所、村卫生站等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二)日常监管。

一是严格群宴管理。实行农村群宴_双申报_制度。凡5桌以上宴席,承办厨师应向厨师所在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宴席举办人应向村(居)民小组长报告,组长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后由镇公卫所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登记。镇食药监办要加强流动厨师教育和培训管理,群宴厨师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要及时掌握各村流动厨师的相关信息,督促群宴厨师及时办验证,每季度对流动厨师承办宴席等情况进行公示。每年对厨师办席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并公示调查结果。

二是加强学校及工地等食堂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工地的日常监控,确保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货质量可靠和食品安全的工作相关制度的落实。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做好开学前后、节日前后、流行病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巡查工作,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日常巡查。实行食品安全检查情况_月报制_。村(社区)每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镇食药监卫计办针对不同时期检查重点开展巡查,将形成巡查工作台帐。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三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制定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下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陈豪。

2016年10月17日。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篇十四

青阳县商务局20xx年食品计划为切实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屠宰行业和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食安办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认真贯《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依法行政,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县肉品市场和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1、生猪屠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依据《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业的监管。完善现有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生猪进场检疫、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屠宰加工及经营秩序,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体系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类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酒等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3、超市监督检查。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超市建立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节假日食品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重点流通企业的管理。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市场供应和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开展机关学法执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报送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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