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煤炭购销合同(精选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4 06:5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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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和约束条款。合同的格式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调整,但一般包括标题、定义、主体条款、附件等部分。合同的格式和排版也是重要的,它能体现合同的正式性和专业性。

简单的煤炭购销合同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煤炭购销一事,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三、煤质、数量及验收标准:

五、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____年__月__日

简单的煤炭购销合同篇二

合同号:签订地点:

卖方:

买方:

1、20xx年合同量及煤种。

合同量为20万吨,煤种为烟混煤。

2、价格。

按上表质量标准,出矿含税车板价为480元/吨。卖方垫付运杂费,买方承担。

发热量以5000cal/g为基准,每升、降100cal/g,价格相应增、减6元/吨(含税)。

4、矿区铁路专用线费用:6.1元/吨(含税)。

5、交货方式及地点:火车散装,矿区专用线车板交货。

6、计划发运。

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变化,均应依双方商定的分月供货计划均衡发运。如由于双方生产等原因出现异常情况而导致不能正常均衡发运和接卸,应提前与对方协商。

7、计量、质检方式。

(1)、以卖方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2)、以卖方质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8、结算方式。

执行二票结算,款到发货。以卖方的计量、计质数据进行开票结算,买卖双方按季度核对结算数据,差异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10、其他约定事项。

(1)、价格、数量及质量等条款在执行期内双方均可根据市场或生产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无异议,合同则继续执行。

(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11、卖方统一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税务登记证: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12、买方结算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卖方代表:(盖章)买方代表:(盖章)。

签订时间:

简单的煤炭购销合同篇三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2.1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______________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______________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______________cag以上,则超过_____________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______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_______%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______________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质量验收:

5.2.1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g)或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9.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______________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煤炭购销合同篇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发站:____。到站:____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

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简单的煤炭购销合同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煤炭购销一事,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三、煤质、数量及验收标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____年__月__日。

简单的煤炭购销合同篇六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履行地点为:中国xx公司加油站。

二、标的物(下称“油品”)93汽油。

三、质量:本合同油品符合国家标准。

四、数量:每月按实际购油数量结算。

五、结算价格:按购油时挂牌价结算,享受加油c卡折扣。

六、货款结算方式:

预先对加油c卡充值,c卡内有金额时方可购油。

七、履行期限: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使用加油c卡加油,乙方从加油c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许甲方把卡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甲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乙方有权停止加油。加油卡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48小时内发生的单位卡消费由甲方承担其损失,48小时之后发生的消费由乙方承担其损失。

甲方遵守《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客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简单的煤炭购销合同篇七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2.1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kcal/kg以上,则超过200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1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4.1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4.2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5.1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质量验收:

5.2.1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6.1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7.1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9.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10.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同的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1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简单的煤炭购销合同篇八

需方:

供方: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港、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年月日

二、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以需方与宁夏宁武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验收标准为准。

三、煤炭单价及执行期:以需方与供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四、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需方与供方在签订合同生效后,按双方约定:需方预付万货款,供方每供满千吨符合电厂标准的煤,需方再预付万货款,需方付给供方总额不超过万。结算方式:本月双方在电厂办理结算单后,由需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金以及运输发票由供方承担国家标准税率。结算后,电厂货款不足需方预付给供方的货款,供方必须七个工作日内退还需方货款及利润,并保证电厂资金与需方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全部货款。如供方在电厂资金超出需方预付的货款,需方与供方办理结算后,电厂资金到需方账户个工作日内付给供方。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货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解决。

七、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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