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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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可以是对书中故事情节的感慨,对主要人物的评价,或对作者的思想观点的思考等。写读后感的同时,我们可以思考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和思想,并结合自己的观点和理解进行分析。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和思考。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一
今日,我读了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里面有各种喜怒哀乐,有些地方甚至令我嚎啕大哭。
比如:在我读到小可怜伴随梅花飘向天空,笑猫一家陷入沉默之中,虎皮猫——小可怜的母亲眼眶里充满泪花。我仿佛看见小可怜伴随“梅花风”飘走了,我嚎啕大哭。再比如,读《保姆狗的阴谋》时,我读到帅仔呜咽着,他的脸紧紧地贴着保姆狗老头儿的脸,保姆狗对他的“死对头”帅仔说“帅仔……其实……我是爱你的……”我眼含泪水,一向读到杨红樱阿姨写的其实,每一个人,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是自己的漂亮的天空……。此时,我了解了,每一个人自己要过自己的生活,不要抢夺其他人的欢乐,假如你抢夺了其他人的.欢乐,既伤害了其他人,也伤害了自己。
杨红樱阿姨,我不知道为何有人说这部分书对大家的学习有害!可是我感觉它推开了我生活的大门,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引导我走对了真的的生活路。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二
读《飘》的时候,总免不了一份对未来的憧憬,对现实的淡淡哀愁。那样一种情愫,在我心底百般思索,却如何不得其解。在这里,我取用第一次读她时选用的中文译名。
倔强任性,美丽小姐,不择手段,当这些字眼出现在思嘉身上时,思嘉的形象已经很鲜明了。少女时代,对邻家少年卫西礼的朦胧爱慕,即便一次次的遭到拒绝,还是努力去爱,明明是爱得痛彻心扉,还要坚持下去。直到媚兰,那个柔弱的不受思嘉喜欢的女人死后,思嘉的第一个梦彻底破灭了。有人说,她爱的不是希礼,是希礼的影子!是春华的梦!我想,我应该珍惜这一切,倘若成了真,世界就变得简单了,为何一定要有那么多的生死踟蹰?对思嘉,我是深深的喜欢,喜欢她的爱恋,喜欢她的疯狂,喜欢她会说话的眼睛。若说到喜欢,又哪来的对与错呢,感情就是最好的答案了。
白瑞德,是优秀男人的模板。在与思嘉的爱恋中,有过狂热,亦有割舍。也许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至死不渝的爱已然不再那么被看重,而冥冥中我却有那么一份坚持,爱她就应该乡空气一样,从亘古到未来,仿似不存在却从未离开。我无权评论瑞德对思嘉好与不好,他们不需要更不在乎我们的评定。
初读《飘》,我想到徐志摩的一句话:“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容不得恋爱,容不得恋爱!”那时候没经历过爱情的我,以为思嘉对希礼的爱恋就是爱情了,为这份没有成功的爱抑郁良久。在我眼里,思嘉当是男人眼中的宠儿,女人当中的王者,而希礼偏偏把她当妹妹看,娶了沉默大多数中的媚兰。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
到后来,思嘉对媚兰的不喜欢,甚至巴不得她死。媚兰却一如既往的相信思嘉,带着圣母般的微笑。那是一颗怎样的心?她值得所有人去爱,去尊敬!书末,瑞德和思嘉的爱反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对媚兰的敬意却使我大为感动。
这儿,我想起了黑妈妈,想到了大个子黑奴。黑妈妈的喋喋不休中,我看到的是长辈的叮咛,大个子黑奴的朴实中,我看到的是最纯洁的.心灵。后来,莫名的对黑人有一种好感了。也许,这也是我读《飘》的最大获益吧!
最近一次读《飘》已经是数月前的事情了,然而那些记忆却历历在目。所谓生活,就是要认真的过,无悔的付出,这样才有机会感到幸福。这一年,我遇到了心爱的女孩,我记得她的味道,分担她的忧伤,分享她的快乐,免不了彷徨,却愿意真心的付出。玛格丽特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会是什么样子,谁又能断言呢?相信誓死不渝的爱和无怨无悔的付出才是幸福的保证吧。
写完这一切,蓦地发现,这不是论文了,似乎有悖我的初衷,但这确是我的感受,任思绪流淌在笔尖,这样才真吧。而她的身影,在我心底,亦是愈发的清晰。是的,我爱她。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三
《中华少年》,一首多么壮丽的诗歌!我读过以后心潮澎湃,久久难以平静。
诗的开头,中华少年从四面八方走来。无论是从巍峨峻拔的高原走来,碧波环抱的宝岛走来,还是从苍苍茫茫的草原以及七沟八梁的黄土坡走来,我们都是中华少年!我们心心相连,我们都是祖国的希望,我们扎根于祖国的沃土,未来无限美好。
祖国锦绣山川养育了中华少年。九曲黄河百折不饶,莽莽昆仑顶天立地,纯洁的北国白雪,热烈的南国红棉……是它们让我们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和崇高品质。
是北宋时期绿林好汉齐聚的水浒;是东汉末年豪强纷争群雄逐鹿的三国;是造人补天的女娲;是治理洪水的大禹;是革命时代的冬子;是助人为乐的雷锋;是诗人的目光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寻觅。是祖国悠久的文化以及英雄的光芒引领启发着我们中华少年。
五月端阳赛龙舟,八月中秋望圆月,敖包会上显强悍,手捧哈达劲歌舞,是祖国特有的民族传统和民俗风情陶冶滋养了我们中华少年。
清末政府腐败无能,国家积贫积弱,使外国列强用洋洋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是南湖的航船上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让中国共产党唤醒民众,领导全国人民推翻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从此,新中国走进了万象更新的新时代,我们中华少年要继承先辈的志愿,继往开来,建设更加繁荣富强的国家。
我们要焊接历史和未来,我们要相传时代的接力棒,我们立志谱写更加壮丽的诗篇!
我们是炎黄子孙,我们是龙的传人。我们的祖国有辉煌的过去,有繁荣的现在,也必将有更加璀璨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要带着勇气和自信,用智慧和汗水,使出全部的力量,在祖国的每寸土地每条河流每座高山刻上“中华少年”——我貌同的名字。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四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第一部由阿富汗裔作家创作的英文小说。追风筝的人外国小说读后感,我们来看看。
读完追风筝的人,感触颇多,一部不是纯文学的作品,更偏向政治,民族,种族,阶级题材,读完之后心情浮浮沉沉,异常沉重。内心有千言万语,却不知该如何表达。一句话,就是通过大背景下的小人物的命运描写,映射阿富汗政治的**,种族歧视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追风筝的人是以风筝为主线,讲的是主人公阿米尔与他爸爸仆人的儿子哈桑的故事,他们俩一起长大,喝的是同一个母乳,彼此会说的第一个字就是彼此的名字。哈桑忠实坚强,勇敢真诚,阿米尔胆小懦弱,善良敏感,虽然表面上哈桑与阿米尔非常亲密,但是在阿米尔的内心,并没有将哈桑作为他的朋友,其实这与他们俩的阶级身份有关,一主一仆,他们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故事的发展也是围绕着放风筝,哈桑是追风筝的高手,他不需要抬头就知道风筝会落到哪里,并总能第一个拿到落下的风筝,小说中有一句最感人肺腑的话,为你,我愿意追千千万万次,哈桑是多么的忠诚,哈桑曾经说过,只要阿米尔让他去吃土,他就回去吃,不会有半句怨言。正是哈桑的如此真诚忠诚,使阿米尔感到羞愧,阿米尔胆小懦弱,遇事总是退缩,他渴望得到爸爸的爱,却又无法做到爸爸的要求,他最喜欢的事是写小说,可是爸爸却不支持。故事的转折点是一次风筝比赛,它改变了故事中很多人的一生。在这次比赛中,阿米尔没有让爸爸失望,他成功打败了其他的风筝,哈桑答应他去把最后掉下来的风筝追回来,对阿米尔来说,只有追到掉下来的风筝才算真正的胜利。
可是,在哈桑拿到风筝后,却被阿瑟夫(怀有很深的种族歧视)等人拦住,哈桑因着对阿米尔的承诺,决绝将风筝给阿瑟夫,结果被阿瑟夫性侵,这一幕被阿米尔看见了,可是她却选择了转身逃跑,因为他懦弱,不敢为了哈桑挺身而出。接下来的几天,阿米尔一直处于内疚中,他无法面对哈桑,最终他嫁祸哈桑偷盗,逼走了哈桑,那个对他无比忠诚的,敢于为他做任何牺牲的好朋友。又过了几年喀布尔被俄国占领,阿米尔与爸爸不得不逃亡美国,在那里艰难的开始了新生活。或许故事可以就这样结尾,生活将这样继续。可是一个电话,扰乱了平静的生活,也把阿米尔再次带回了故乡,从爸爸的好友口中得知,哈桑其实是爸爸的私生子,是阿米尔的亲弟弟,阿米尔一时无法接受,这么多年对于哈桑的愧疚一直萦绕心头,如今得知哈桑竟然是自己的亲弟弟,往事一点点浮上心头,爸爸每次都记得哈桑的生日,从来不哭泣的爸爸在哈桑离开时第一次流泪。可是,喀布尔已经不是曾经的喀布尔,现在民不聊生,处处都是死亡,到处都是流浪儿。而哈桑也在保卫阿米尔家房子时被打死,而哈桑的儿子也落到阿瑟夫的手中,成为性侵的对象。最终阿米尔与阿瑟夫打斗,在快被打死时,是索拉(哈桑的儿子)用弹弓打瞎了阿瑟夫的眼睛,他们才得以逃脱,这时候阿米尔才真正的成长,成熟,他不在逃避,他用哈桑当年对待他的真诚对待索拉。最终索拉被带到美国与阿米尔一起生活。这将是一个美好的开始。
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为着它,我们不停追逐,在命运的安排下,我们义无反顾,或许遍体鳞伤,但却真实的领悟了生命的真谛。
《追风筝的人》一出版,媒体界就好评如潮,市场响应异常热烈,其景象在图书出版界实属少见。著名作家伊莎贝拉·阿连德对此书的评论:"《追风筝的人》是一个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处女作,霸占了美国两大权威畅销书排行榜《纽约时报》排行榜、《出版商周刊》排行榜长达80余周,声势超过红透全世界的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日,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
《追风筝的人》的故事从一出身就有着相似际遇而在生活中身份却悬殊的两个少年开始讲起。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希望能踏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小说如此残忍而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这部小说的,故事娓娓道来,轻笔淡描,情节却是引人入胜的。小说以第一人称视角描述整个故事,详细描写主人公在阿富汗的童年生活又掺杂着阿富汗历史事件描写,给人以强大的故事真实性,让人不知是在看一本虚构的小说还是在看一本来自阿富汗小人物"阿米尔"的传记。
正如作家伊莎贝拉·阿连德所说的,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在种族不平等的阿富汗,小说人物关系看似简单却又错综复杂。一出生就间接导致母亲去世的阿米尔希望能得到父亲的爱,但只看到父亲对家里的小仆人哈桑疼爱有加,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只是越加妒忌哈桑,在小说的高潮部分,阿米尔决定在风筝大赛上利用哈桑,替他赢回父亲的爱,而就是这次风筝大赛,令后来的一切都改变了……因为"爱",阿米尔却在后来的日子里带着令自己痛苦的"恐惧、愧疚…",也在成家后踏上了"赎罪"的路。
小说中最让我震撼和喜爱的人物就是哈桑,哈桑让人又喜爱又心疼又同情。哈桑对阿米尔忠诚得令人感动,愿意为阿米尔做任何事,为他追风筝,被阿米尔背叛后也只是默默承受,这种承受来自他对阿米尔的兄弟之情,单纯的他始终相信他与阿米尔是存在友谊的,即时是在种族不平等的阿富汗,即时他们是所谓的主仆关系。在当时的时代、环境背景下,哈桑逆来顺受,面对压迫,也只是像待宰的羊羔一样默默承受,他的悲惨命运是落后、战争造成的,是不幸的,令人悲悯。
故事的最后,主人公阿米尔鼓起勇气,第一次像男子汉般的回到了故乡,在满目苍夷和被**统治的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正如他父亲所期许地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阿米尔的一生始终会有个追风筝的人在他的心头萦绕,让他缅怀一生。而在《追风筝的人》读者心里也有个风筝,跨越种族、跨越文化,只是单纯人性的感动。
早就听人介绍过热销书《追风筝的人》,在忙里偷闲的翻看几页后,竟被书中情节深深吸引,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细腻的勾勒出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文中多次出现的风筝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
"为你,千千万万遍"书中反复出现了这个句子,阿里对父亲的忠诚是这句话最好的诠释,阿里是父亲的仆人,也是一同成大的伙伴,情同兄弟,阿里的儿子——阿桑,一个兔唇哈扎拉男孩,是与我——阿米尔少爷一同长大的伙伴,我们一起游戏,哈桑愿为我做一切一切,哈桑与我的童年故事丰富而有趣,哈桑对我的忠诚表达就是"为你,千千万万遍",哪怕是我做错事,替我承担责骂,还是在危险时挺身而出。
哈桑为父亲打理了生活中的一切,因种族的摩擦,战争的洗礼,哈桑为了固有的信念——照管主人的房子,被**分子开枪打死,此时的我却已与父亲逃离战争,远在美国。虽然以前的岁月已成为永远的泡影,但在美国的打拼却教育了我真实的认识社会,我的生活如画卷般绵延往复,日子在温暖中流逝,但哈桑却是我记忆中永远抹不去的伤痛,因为父亲对他的疼爱使我嫉妒,我在矛盾中与哈桑交往,但当哈桑为我追到蓝色风筝,赢得风筝大赛时却遭到小伙伴的侮辱与欺负,而我却没敢站出来制止,以致于扭头跑开。自责、愧疚纠缠着我,于是我设计哈桑偷盗的现场,赶走了他们,以至于哈桑临走也没说出真相。哈桑来走了我那段耻辱痛苦的回忆,但那仅仅是暂时,因为那回忆像毒蛇一样每每在梦境中舔舐着我。哈桑成为我最想忘记又遗忘不了的人。我善良的良知、细腻的情感、软弱的天性是我总徘徊于内疚与自责中,在自我折磨中反省,在自我压抑中企图遗忘。
一个偶然的机会,父亲的朋友拉辛汗告诉了我事情的真相,我竟与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而哈桑与妻子死后,他们的孩子——我的侄子索拉博还在饱受战火、饥饿、死亡的威胁,我在焦虑、恐慌、无助、愤怒中逐渐成熟,开始承担自己的使命,终于我冒着生命危险接出索拉博,在我的细心地呵护中索拉博逐渐接纳了我,我在关怀索拉博中得到了心灵的救赎,我愿为索拉博在公园中继续追逐风筝。人性、人情之美在故事中绵延伸展,宛如一杯绿茶,清香绵长而醇正,故事中哈桑的几近固执的忠诚让人感动,我细腻的情绪变化勾勒出一个胆小、软弱的孩子成长的历程。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五
前段时间把社交网络昵称全部改为“斯特里克兰”,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人充满深深的敬佩,羡慕那样的人,但自己却不敢成为那样的人,虽然自己一无所有,但抛弃所有,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事,真是太难了。
这几天,单位来的来,走的走,围城啊,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到底想做什么,自己也一直找不到答案,但真心想改变,如果改变不了自己,就换个环境吧。读《月亮与六便士》是在那段特别颓废的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日记上写的满是挣扎。
40多岁,我会在做什么,不敢想象,斯特里克兰在他40岁的时候,抛弃家庭事业,独自一人去学画画,哪怕他画得并不好,甚至少有人买,都到了难以维持自己基本生活的地步,但他还是继续画,画画真的让他疯魔。前不久,一个硕士研究生重新参加高考,选择自己喜欢的医学专业,26岁,还可以有梦想,对比我这条咸鱼,真的太闲了。
40岁以前,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普通市井小民,按部就班的工作,为生活、事业奔波,跟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区别。40岁以后,他放弃所有,选择去画画,自私到了极点,对,完全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对妻子完全不管不顾,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还是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唉,这真是个疯狂的世界。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六
因为生活琐碎的事情,断断续续,历时近一个月,终于真正读完了《人生》这本书。首先感谢一位朋友把这本书借给我读。
七月的第一天,读完最后一行字的时候,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是因为故事中那个叫巧珍的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她热烈而纯粹的爱情,以及像土地一般宽厚包容的品格,是金子一样闪亮的心。
说实话,最初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读得有些漫不经心。上学时读过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由于感到前半部分的枯燥而放弃继续阅读。拿到《人生》时,故事发生的背景也是八零年代,与现实的物质充裕的生活似乎相隔甚远。不过,还是一有时间就坚持阅读。也正是那份坚持,才有了后半部分的吸引和震撼。
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出生在陕北农民家庭的有梦想青年,做为庄稼人的父母含辛茹苦供他到县城上学直到高中毕业,成为那个时期少有的文化人。后没考上大学回乡教书,日子本过得舒适惬意,不料被村干部高明楼的儿子挤掉了饭碗,落地当了农民,成为像村庄里所有男女一样的庄稼汉,必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跟着集体劳作。
内心苦闷,情绪低迷的时期,村里的旺户人家刘立本的二女儿刘巧珍挽救了他。不顾全村人指点非议,义无反顾地选择和高加林在一起约会,对他一往情深,全心全意的付出。两个人沉浸在初恋的幸福当中,暂时掩藏了高加林心中渴望远走高飞的大城市梦想。
后来,高加林的军人叔叔复员转业调回县城,马屁精马占胜通过暗地疏通关系,使高加林重新脱离农村生活,成为县城一名记者。心中激昂的梦想再次燃起,凭借才华和热情,在“外面世界”体味着自我价值实现的美好。
与此同时,与高中才女黄亚萍的再次相遇,激起了两人对彼此的爱的渴望。于是高加林放弃淳朴善良的刘巧珍,黄亚萍抛弃相恋多年的张克南,在全县议论声中开始张扬地出双入对,享受所谓的罗曼蒂克爱情。绝望悲恸的刘巧珍很快另嫁他人,前男友张克南的妈妈存心报复,揭发了高加林靠走后门得职位的事实,使得高加林又被打回到农村。
认清形势的高加林与黄亚萍断绝关系,沮丧痛苦地回到曾经生活的家乡。与巧珍相恋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适时她已为人妇。家人与村民的宽容和语重心长代替了唾骂和奚落,巧珍一如既往的善良宽恕,依然不求回报的为他能够回乡执教而奔走,使他深深醒悟到做人品格的缺失,已错失了人生最珍贵的人。
小说读到结尾,有一种意想不到的收获。使我感受到文学大家留下来的作品之所以能够被现世的我们传阅为经典,因为他能够结合时代背景,将人物的悲欢离合,以及人性的光辉非常精妙的展现出来。而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小说,只道你浓我浓。
路遥使我感受到,真挚的爱情与人的品格是分不开的。小说读到一大半时,我对刘巧珍这个人物依旧没有太多好感,只觉得她没文化,傻乎乎的执着,怎么样也跳不出农村,和高加林不般配。直到她失去了爱情,她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更没有死缠烂打不放手,而是勇敢坚强地继续下地干活,通过在土地上挥洒汗水来释放心中的痛苦,向所有人证明了她的倔强不屈和无悔。不仅如此,高加林因被人告发再次回到他认为的梦想破灭的农村时,她没有恨他报复他,而是选择说服家人原谅自己一直以来深爱的人,继续支持他。
读到此时此刻,我深深震撼于路遥先生写这本书的用意,这是对中国最大群体——农民品格的讴歌!同时,通过主人公高加林的人生起伏,戏剧性地向读者说明了人生选择的重要性。
刘巧珍的爱情如同她的品格一样闪亮,这正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农民所拥有的。在她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善良朴素,热情真挚,勇敢顽强,以及无怨无悔的执着,是当下许多年轻男女所没有的,也是值得敬畏的。
小说中另一个不得不提的女二号,就是官二代美女黄亚萍。她与巧珍生活在截然不同的世界。想到她,就想起她在县广播电台播音的声音,高加林每每听到就热血沸腾的声音!也想起她的智慧,可以与高加林谈古论今,她的远见卓识总能使高加林热情洋溢地憧憬美好未来,沉浸在梦想成真的欢乐中。也会想起她的任性,大小姐脾气。她的爱情比起巧珍,更加势不可挡,更加自我,也可以说是自私。她的爱是有条件,霸道的。“我爱你,你必须满足我的一切要求”!
张克南更适合她。同样在张克南身上体现了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
最后,依然对巧珍妹妹那番话感慨万分,希望以此勉励自己:
“以往的事,不要过分想。对待社会,我们常说要向前看,对一个人来说,也要向前看。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的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方面不满意,就灰心。”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七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假如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假如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假如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假如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八
最近我读了《成语故事365》这本书。我觉得拔苗助长这个故事讲得很有意思,现在我就给大家讲讲拔苗助长这个故事。
以前,有一个人他的性子很急。有一天,他种了一些秧苗,种下秧苗后,就希望秧苗立刻长大成熟。他几次去田里看秧苗,都没看出秧苗长高,心里很着急。有一天,他突然想:如果把秧苗往上拔一拔,秧苗不就长高了吗?想到这里,他快步跑到田里,把秧苗一株一株地都往上拔了一大截。就这样整整干了一天,他才把田里的秧苗都拔高了。晚上,他回到家里高兴地对家人说:“我今天辛苦了一整天,总算是帮田里的秧苗长高了!”
第二天,他的儿子跑到田里一看,原来绿油油的秧苗,现在全都枯黄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事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这样才能把事做好。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农民一样那么着急,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做好。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九
今天我读了《狼牙山五壮士》这篇文章,读后我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五位壮士,为了掩护群众和主力部队转移,诱敌上山,顽强歼敌,把敌人引上狼牙山顶峰,最后英勇跳崖的故事。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这壮烈豪迈的口号声,这是英雄的中国人民坚强不屈的声音!这声音让我感到五壮士视死如归,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慨。他们对日本帝国主义有着满腔的仇恨,有着对党和人民无限的热爱和忠诚啊!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到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有多少中华儿女英勇无畏,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用血肉之躯挡汽油弹的毛岸英……有这样一位爱国志士让我难以忘怀!近代著名的爱国志士谭嗣同在戊戌变法失败后,为国慷慨捐躯。在刑场上,他昂首挺胸,毫不畏惧,慨然提笔,写下了“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惊天地,泣鬼神的诗句,激励着无数爱国志士为了改变民族的命运前仆后继,宁可粉身碎骨也决不退缩。看着这位爱国志士谭嗣同和五位壮士多么坚贞不屈,为了民族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我要好好学习,以英雄们为榜样,长大了要为国家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十
莎士比亚说“thereareathousandhamletsinathousandpeople'seyes”,意思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接下来,一起来品味一下我们小学生眼中的“哈姆雷特”吧。
这个假期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好看的书,让我们分享。我阅读了其中的几本书,印象最深刻的是《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因为我和同学用英文短句的形式表演过书中的人物:杰佩托和匹若曹。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看到了杰佩托是个有责任心、有爱心、正直善良的好父亲,他把师父送他的一段神奇木头,雕刻成了一个——能跳舞、会耍剑、还会翻跟头的.小木偶,并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和疼爱他,还卖掉了唯一一件能挡风寒的旧外套,给小木偶换回识字课本,希望他能学习更多的知识。看到了匹若曹的自私,他把父亲用防寒外套换来的课本卖了去看木偶戏,又因为不听朋友忠告,落入坏人的手里,听信骗子的话,还因撒谎让自己的鼻子变长。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磨难后,他终于懂得了做人要脚踏实地,做到知错就改,诚实守信才能得到更多人的信任和帮助。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学到了任何事情,只有真心付出,才会有收获,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十一
我读过许多书,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有一个孩子叫三毛,他是一个流浪的孩子,没有父母的疼爱和关心,所以任人欺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三毛流浪记》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每次读时我的心里都是酸酸的。
三毛是一个没有父母,没有家的流浪儿。他看见小羊、小鸡、小狗都有父母的疼爱,泪水不禁哗哗地直往下掉,他多么想有一个家呀。
他听说上海有吃的,也有玩的,他就来到上海,却见街头一片混乱,哪里有饭吃?可怜的三毛,在寒冷的冬天只能穿着单薄、破旧的衣裳,冷得瑟瑟发抖。富人家里大摆宴席,山珍海味,酒足饭饱,而一墙之隔的外面墙角的三毛,却饥寒交迫,无家可归。
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等,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有一次,三毛给一位时髦的女郎打扇时,热得满头大汗,一不小心把汗水溅到女郎身上,女郎转过身来一巴掌把三毛打得眼冒金星,这样的欺负,三毛几乎每天都会遇到,每次看到这些图片,我就觉得这些欺负三毛的人太可恶了,没有一点爱心,我恨不得把他们打得四脚朝天。
造成三毛不幸的都是可恶的旧社会,如果三毛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我相信我们都会帮助他,还会有人收养他。他会有饭吃,会有漂亮的衣服穿,会有玩具玩,还会去他十分向往的学校读书。
三毛还是个善良、坚强、乐观的好孩子。虽然没几个人疼爱他,但是有人需要帮助时,他还是会伸出援助之手。有一次,小明摘桥旁的小花,一不小心掉到河里,一旁的三毛见了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把小明救了上来。一位年轻人把一位长着白胡子的老爷爷推倒了,三毛见了连忙把老人扶起,坐到马路边,把他好不容易得来的烧饼分给了老人一半。三毛才吃了一口,发现老人已经全部吃掉了,三毛想了想,把他仅有的一半烧饼也给了老人,之后三毛却饿着肚皮走了。三毛真是个舍己救人的好孩子。
和三毛比起来,我们今天的生活真是太幸福了,我们应该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读三毛流浪记有感。
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发出很多的感叹。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感到三毛很可怜,三毛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桶当成床,把报子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三毛来到烤鸭店,没有钱只能看不能吃,饿了就把腰带系紧,有时三毛还被富人家的孩子欺负,他们在三毛跟前吃烤鸭,让三毛直流口水。三毛没有钱买果汁,就把橘子泡在水里喝。三毛尝尽了我们无法想像的苦,如果我过他那样的生活,我一天也活不下去了,我真佩服三毛的坚强。
说他勤奋是因为他一心想着上学。有一次,一个小男孩不愿意上学,他妈妈不管怎么劝他,他都不肯去上学,最后竟然连书包都没有拿,就跑走了。可三毛却向他的妈妈说:“他不想去上学,但我想去上学,你可以把他的书包给我,让我去上学吗?”小男孩的妈妈当然一口拒绝:“不行!”他很聪明因为有一次小男孩迟到了,门房大爷对他们大声训斥,唾沫溅了他们一脸,三毛只好用雨伞挡在前面,这样唾沫就溅不到了。还有一次,三毛和小男孩在米袋上划了一个口子,米就“哗!哗!哗!”的流出来,小男孩就在后面接着。这真叫“草船借箭”啊!
我的最深感觉是三毛没有家而我有完美的家,三毛会帮助流浪汉,而我不会,在小男孩偷饼吃的时候他能挺身而出让自己受苦。有一次,三毛当了小偷但因空手回来被爷叔打了一顿,三毛就把衣服扔向爷叔,他不想当小偷了。我觉得他这种品质很好,当小偷是偷人家东西的,要勇敢的面对生活。
这使我想起我们现在有吃有穿,丰衣足食,接下来我就讲讲我的生活的两件事——。
第一件:记得小时候有一天我想穿那件昨天刚买的新衣服,妈妈说:“还是穿别的吧!”我不听,硬要穿那件衣服去上幼儿园。中午放学,我想去外面的一家饭馆吃饭,妈妈说:“家里有饭,不出去吃了”。我不听,非要出去吃,还怪妈妈对我不好。妈妈没有办法,只能带我出去,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和三毛比一比,我真是害羞啊。第二件:一天,妈妈没和我商量就帮我报了奥数班。到了开学那天,妈妈和爸爸拉我去上奥数班,我扯紧了床头爸爸和妈妈却在后面拉我下床想让我去奥数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拉了半小时后我的手已经精疲力竭了,所以只能松了手;而换成是三毛,他肯定不等大人说就飞奔去上奥数班了,可我却这么勉强。
如果回到三毛的年代,我一定要帮助三毛,让他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我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又聪明、又善良、又坚强的人。
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里面记叙了可怜的三毛遇到的重重困难,他以太阳为爸爸,以月亮为妈妈,他把墙头当作了床,把瓦片当作了枕头,他身上盖得是晚霞。尽管如此,他还是勇敢地面对生活与现实。他其中的一段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明白了应该珍惜每一粒来之不易的粮食。
这天,三毛来到了一家冥币店当学徒。虽说是当学徒,其实是给老板和老板娘当奴隶。中午,吃午饭的时侯到了。老板和老板娘坐在桌边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而三毛却在旁边看着他们吃,那些饭菜仿佛在向三毛招手。这时,老板和老板和老板娘吃饱了,老板就凶狠很地对三毛说:“三毛,快把这儿都收拾了。”说完,老板和老板娘便出去了。三毛急忙跑到桌边把汤碗里的剩汤喝了下去,接着又跑到盛饭的桶边,里面已经没有饭了,只有几粒粘在桶底,三毛迫不及待地想去吃那几粒米饭,就用手去抠。可天有不测风云,被老板娘发现了,老板娘怒气冲冲地对三毛说:“还去抠,抠破了怎么办,不知道用水泡一泡吗?”读在这里,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件使我惭愧不已的事。记得有一次,我家吃晚饭了。我装了一碗饭就来到客厅把电视机一开,接着就坐到软如棉花的沙发上吃饭。这时,电视里上演了我最喜欢看的动画片——《虹猫蓝兔七侠传》。它像磁铁一样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如果妈妈发现了我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她非骂我一顿不可。我真有点后悔我装饭装地太多了。这时,我心想:“与其这样边吃边看,不如把饭到了,等到晚上再吃夜宵。”我就这然想到:“如果这样倒了,妈妈一定会知道我把饭给倒了。”这时,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反其道而行”。我故意没有把饭倒完,把一小部分饭留在碗里,然后把它们分散开来,就大功告成了。我自言自语地说:“这个办法真好,真是天衣无缝啊!然后我飞快地跑到厨房,把碗快放在洗碗的盆子里,接着又飞快地跑到客厅来看电视。妈妈看见了我,说道:“跑这么快干吗?像离弦的箭似的,当心摔跤。”我连忙说道:“我想看看这精彩的动画片。”“你不会是把饭倒了吧。”妈妈生地说。我担心我说了实话妈妈一定会打我,所以我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说道:“我没有倒。”妈妈听了我的话,暂时没有追究。我可总算松了一口气。可等到妈妈洗碗的时候,她把我叫了去,生气地说:“你还说没倒,我还不清楚你?”我低下了头,吞吞吐吐地说:“妈妈,您怎么知道地?”“你心里想什么我一清二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知道这事儿再也瞒不下去了。只好把我倒饭的原因与经过详详细细地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我的话后,说:“孩子,粮食来之不易啊!一滴汗水一粒米,农民伯伯们是多么地辛苦,我们吃地每一粒米饭上都凝聚着农民伯伯们的心血啊!他们这样不辞劳苦地劳作,我们又怎么能浪费他们的成果呢?”听了妈妈的话,我顿时感到无比惭愧。三毛是多么渴望能吃饱一次饭,而我却想尽办法浪费粮食。我真为我的不应该而感到脸红。有句谚语说地好——勤似甘泉水,俭似聚宝盆。
只勤不俭无底洞,只俭不勤水无源。虽然现在科学发达了,我们都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是仍然要珍惜每一粒粮食,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三毛的这段经历和我亲爱的妈妈的这一番话将化成我珍惜粮食的无穷动力。
今年暑假,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颇有感触。
从书中知道,三毛是个孤儿,他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过着很苦的日子,不像我们可以有爸爸有妈妈悉心照顾,还可以上学。所以我决定从现在开始,要珍惜生活,不让费一颗粮食,学会关心他人。
有一次,一群坏人来捉三毛和他的弟弟,弟弟不小心被石头拌倒了,很快就被捉住了,三毛看见了,就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坏人。弟弟得救了,三毛却受伤了。三毛不顾生命去救弟弟的这种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
三毛虽然贫穷,但是他人穷志不短,他很坏人经常同那些欺压人民的坏蛋作斗争,连梦中都在用头把三个坏人扔到大江里去了,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而现在,我们就像生活在天堂,相比来说三毛生活在地狱。而我们却常不珍惜每一颗米饭,也不珍惜爸爸妈妈每一点关爱,还总是发小姐脾气。
看看流浪儿三毛,它的生活是那么悲惨!他这么小的年级都要靠打工养活自己,还有时候找不到工作。又总是被人欺负,还只有两家人收留过三毛,可是没几天出来两场事故就丢了两个家,从此又走红是哪个了流浪的道路。
所以,我们要珍惜粮食,关爱亲人,珍惜童年的快乐的时光。
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在七十多年前写的。这是一本漫画故事书。一看到这个只有三根头发的小男孩三毛,我立刻就喜欢上了他,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爱、机灵、意志坚强又乐于助人的孤儿。三毛本来生活在农村,后来流浪到了上海。他做过保姆,擦过皮鞋,吃过很多苦,但不管怎样,他都很乐观。书中讲了一些好玩的事情。比如,三毛有段时间被一个小男孩的爸爸收留了,有一天小男孩爸爸发现三毛正在看一本《人生观》。他想,这么小的孩子也看《人生观》?结果走到背后一看,原来书里还藏着本小人书。三毛还在被收留的时候上过一次学。他很热爱学习,成绩居然每门功课都是一百分。可惜后来小男孩家房子失火被烧了,三毛只好再去流浪了。为了生活,三毛买了擦鞋的套装,想靠擦鞋赚点钱,可是被坏警察抢走了。书里还讲了很多让人觉得好笑、有时候又觉得伤心的事情。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点,并不是每个孩子都能吃得饱、穿得暖,都有书读。我们现在的小朋友要向三毛学习,乐于助人,乐观向上,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向困难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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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十二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老师布置的作业,在习近平主席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通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十三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知道了,读书的方法,作者告诉我们,如果你独自周游世界你会选择什么?作者选的是书,因为他想把书读上一百遍,读到能背下来的程度。
作者教我们这样读书,作者的眼里的.书,是他的好朋友、是他的家人。
从作者的眼里,书代表了全部的美丽,愿意把书读上一百遍。
是啊!“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书如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这些名言,都可以说作者的爱读,像我们学的没有一艘战舰,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十四
【英】莎士比亚著朱生豪译《哈姆莱特》(电子版)读后感:读朱生豪的译本,让我体会到:作品尽管是经过翻译后一次间接的呈现,好的译本还是能够让读者感受到接近原著的味道,戏剧的语言艺术及戏剧体诗的巧妙作用和魅力。朱生豪不仅很好地把握了原著的“神韵”,还使之经过自己的艺术加工,切合中国读者的审美趣味。对《哈姆莱特》的解读自是因人而异,丰富多样。上到学识渊博的智者,下到平民,读者众多;无论批评还是赞扬,都体现作品的广泛的关注度及内涵的丰富性。最近翻阅一本书的“西方莎士比亚批评史略”一节,了解到对莎士比亚的评论自他所处的当代就开始,以后一直延续。不同大家对《哈姆莱特》的不同的解读,使我对作品有了进一步理解和了解,思维得到激发。伏尔泰对《哈姆莱特》严厉的指责,认为是个“即粗俗又野蛮的剧本”。歌德认为莎士比亚描写的是“一个伟大的事业担负在一个不能胜任的人的身上”。黑格尔在《美学》第一卷里指出《哈姆莱特》里的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是“由心灵性差异面产生的冲突”。革命主义批评家别林斯基则觉得哈的分裂是走向“雄伟的、自觉的精神和谐”的关键,指出“从天性上说,哈姆莱特是个强有力的人”……然而,我还是想就老师上课提到的从基督教文化角度看作品中体现的“罪与罚”这点进行一点思考。我觉得第三幕的第一场“城堡中的一室”是理解这点的重要一部分。这段主要讲国王得知臣子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试探哈姆莱特(简称哈)失败后,又安排奥菲利娅去和哈对话。其中的一些话是引发我思考前面那个问题的所在。(波洛涅斯向奥菲利娅):“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内心,这样的例子是太多了。”(国王的旁白):“啊,这句话是太真实了!它在我的良心上抽了多么重的一鞭!涂脂抹粉的娼妇的脸,还不及掩藏在虚伪的言辞后面的我的行为更丑恶。难堪的重负啊!”(哈对奥菲利娅):“女神,在你的祈祷之中,不要忘记替我忏悔我的罪孽。”哈:“因为美德不能熏陶我们罪恶的本性。”哈对奥:“为什么你要生一群罪人出来呢?我自己还不算是一个顶坏的人;可是我可以指出我的许多过失,一个人有了那些过失,他的母亲还是不要生下他来的好。我很骄傲,有仇必报,富于野心,我的罪恶是那么多,连我的思想也容纳不下,我的想象也不能给它们形象,甚至于我都没有充分的时间可以把它们实行出来。像我这样的家伙,匍匐于天地之间,有什么用处呢?我们都是些十足的坏人;一个也不要相信我们。”哈:“我也知道你们会怎样涂脂抹粉;上帝给了你们一张脸,你们又替自己另外造了一张。”还有后来哈本有机会借机复仇,但转念一想,在国王忏悔时杀他,等于把他送入天堂。哈姆莱特希望找一个让国王下地狱的机会,所以放过了他。在这部分表现出来的是波洛涅斯、国王、哈姆莱特都有对罪恶的认识,但在剧作中他们就都是莎士比亚的代言人。不难发现莎士比亚的创作与《圣经》有着密切的关系,作者不仅在创作中体现《圣经》的一些观念和精神,有时也引用其中的典故。《圣经》强调每个人都有原罪,也强调对罪的宽恕、忏悔,爱对罪的感化。这些观念在哈姆莱特身上有一定的体现,从哈对自身罪行的深刻认识和忏悔可以看出,但也并不充分,因为也可以看出这时哈对美德对罪的感化持否定态度。这两方面的对立不统一因此产生了哈个人心底的多种矛盾和挣扎:一、自身都是有罪的,何能也去惩罚一个有罪者?二、一方面极想报仇,欲罢不能,一方面又还是企图有罪者(国王)能内省到自己的罪恶(《捕鼠机》这出戏的目的及哈认为国王会忏悔时不杀他的原因)。内心这种对罪罚、救赎的矛盾认识我想是导致哈行动犹豫的重要原因。哈本身是想往宽恕的道路上走的,但他走得不彻底。这也体现哈对基督信仰的一种既欣赏又怀疑的矛盾的思考和接受的过程,一方面他想达到圣徒的高度,一方面又仍困于俗人的爱恨情仇,还没有坚定的信仰。或许如果哈彻底选择宽恕或国王及时认识到了自己的罪,并有忏悔之心,哈就不会选择报仇,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发生了。作者安排悲剧的结局从罪与救赎角度来看可能是暗示如果人没有忏悔意识或没有对罪恶的宽恕精神,那么将会给自身带来悲剧。【英】莎士比亚著朱生豪译《仲夏夜之梦》(电子版)读后感:读完此剧又是一次很好的精神体验。戏剧的语言优美、简朴,浅显的语言又(尽管有时有点夸张)往往折射出深刻的道理(尤其是关于爱情和人生的哲理),不故作高深,而是人们所喜闻乐见的表达形式,雅俗共赏。同时作者在戏剧体诗中运用的众多自然意象如月亮、露珠、花、山谷等及小仙角色的加入,给作品增添不少自然浪漫、梦幻色彩及一种欢乐气氛。虽说戏剧是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喜剧大结局,我却没感觉到多少作品中安排的大团圆所带来的喜剧性快感。总是不满足于那种运用外在偶然事故(爱懒花汁的作用)导致的情境的错综复杂的转变和目的的实现(这是黑格尔在《美学》第三卷里谈“可以成为喜剧动作内容”的第三种情况)。偶然事故的发生是一种巧妙的`合理的安排,与整个故事也融合,没多少破绽,另一方面也恰好揭示这种偶然于现实的虚幻性,正如作者要阐释的“梦”。也许正因为我耽于现实,知其虚幻,而无法有种面对喜剧结局的乐感,反而更有感触于戏剧中表现四人情感冲突的前部分,感觉前一部分蕴含着作者对爱情这一主题的深刻洞察和理解,且时不时感到一种隐隐的悲哀。海丽娜对狄米特律斯穷追不舍,也不惜使自己变得卑微,两人在森林中的那段对话将“你情我不愿”的感情宣泄得无比炽烈。作为局外人,我们可能会觉得痴恋的人儿海丽娜的可笑,如深入其内在体会,则会感觉到爱情中爱与不爱的矛盾给爱情中的人带来的理性难以控制的痛苦和折磨。爱情让人失去理智,让人如痴如颠,甚至走向极端,让人时而无比快乐,时而痛彻心扉,让人迷路……作者在短短的戏中表现了丰富多样的爱情魔力。然而作者应是赞同一种较理智的、不过分盲目的,因为他揭露出爱情中誓言的多变,盲目的、单方面的爱情给人带来的痛苦,也指出爱情中很多因素的虚幻性,他说:“疯子、情人和诗人都是幻想的产儿。”“强烈的想象往往具有这种本领,只要一领略到一些快乐,就会相信那种快乐的背后有一个赐予的人。”戏剧中一伙靠作工生活的汉子们排的那出弱智的戏,我觉得是颇有趣味和意味的。这种安排,使得“戏中有戏”,借戏释戏。国王忒修斯等观戏者口中评论的观点看似全是对戏的评价,也恰投射出作者对整部戏爱情主题的一些看法。如看戏过程中希波吕忒说“忠诚因为努力的狂妄而变得毫无价值”(这可以算作是对海丽娜和狄米特律斯的警言,追求一个你很爱,对方却不爱你的人,这时的忠诚和努力都是白费的),还说“在诚惶诚恐的忠诚畏怯上表示出来的意味,并不少于一条娓娓动听的辩舌和无所忌惮的口才”(在爱情中不能尽信甜言蜜语),忒修斯也有一句评论“最好的戏剧也不过是人生的一个缩影,最坏的只要用想象弥补一下,也就不会坏到什么地方去”(始终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人们在爱情中往往期待最好的,顺利时就常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中,失利时就万念俱灰,垂头丧气,不会用想象去弥补遗憾。对于人生的顺境和逆境也能这样理解)。戏角自嘲自己排的戏是“悲哀的趣剧,冗长的短戏”,整部《仲夏夜之梦》也带给我整体的这种感觉。黑格尔在《美学》第三卷中论喜剧一节,说到:“作为真正的艺术,喜剧的任务也要显示出绝对理性,但不用本身乖戾而遭到破坏的事例来显示,而是把绝对理性显示为一种力量,可以防止愚蠢和无理性以及虚假的对立与矛盾的现实世界中得到胜利和保持住地位。”这段话对我理解《仲夏夜之梦》很有帮助,我想作者通过此剧,借助其天才的创作力,就是想诠释“爱情”的某些哲理,融哲理、趣味、技巧等于一体。他意识到了爱情的虚幻因素,提倡较为理性的思考和选择。迫克在结尾时说的“这种种幻影的显现,不过是梦中的妄念”也揭示出爱情让人体会到与真实对立也并存的虚幻。一部精心雕琢、编排合理的喜剧,能够让读者开心于它的诙谐,意外于它的情节,受教于它的真谛、情理。《仲夏夜之梦》就是这样一部。【法】莫泊桑著盛澄华译《一生》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读后感:高中时期,接触了莫泊桑著名的短篇小说《项链》和《我的叔叔于勒》,被其笔下细腻描绘的那些小人物感动过。“擅长从平凡琐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义的片断,以小见大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实”是对其作品的普遍定性。《一生》也体现了“描写平凡人物生活的真实”这一点,作者也试图通过展现一个正常的、普通的女人(主人公约娜)一生平凡而辛酸的经历,来剖析和探索人生(更确切地说是女性的人生)。《一生》虽是莫泊桑对小说长篇形式的第一次尝试,作者对结构也把握得比较好,小说始终以女主人公的经历为线索,平铺直叙日常生活及处于常态的感情的发展变化。没有波澜起伏的叙事手法恰贴合了主人公平凡、平庸的一生。主人公约娜是普通的、平凡的女性典型,一生经历几次角色的转换,由天真、单纯、充满梦幻的少女,经闪电般爱情的洗礼,成为丈夫于连的妻子,再在丈夫背叛、离弃她,她生下孩子后,成为一位寡妇及溺爱孩子的母亲,后儿子离家游荡在外,自己孤独一人,到最后成为儿子和一不知名的女人生的女儿的奶奶。这是约娜的一生,也可能是现实中众多女性的一生。作者作为一位男性试图站在女性角度,去描绘一个女性的一生,他达到了他的目的。作者把握女性的性情、心绪、心理等十分到位,也擅于表现女性处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女性的懦弱,以及女性为人妻、为人母后所承受的欢乐与痛苦的交替、矛盾的折磨,希望与失望的交错。作为女性,我极其同情书中的女主人公,但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是作品引发的共同感,说明作者能“以单纯的真实感动人心”)作者没有掺入个人的同情和主观看法,只是冷静地表现女主人公的种种辛酸,在最后借一个女仆之口点出“人生从来不如。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篇十五
这本书概括讲的是作者在农村收集民歌,遇到一位老头和老牛在地里干活。和老头聊天,老头讲了他一辈子的事情。
叙述和文笔代入感极强,让人落泪并且反思。
一个败家子地主儿子,输光家产后。悔悟开始种地,父亲被气死,老娘病死,女儿生病聋哑,儿子输血救人过量死去,女儿生下孩子后死去,老婆最终病死,女婿干活意外死去,孙子生病吃豆子撑死,只剩下福贵和他花钱买牛时救下的一头老牛。故事时代背景穿插民国到解放战争xxxx,苦难一个接着一个到来,压迫的读者难以呼吸。
感受到了活着这个份量,为了活着而活着。读完很震撼,更加热爱生活,要好好活着。
我文笔太烂,只是读完并记住了故事,并且流泪和有了感悟。那就是无论什么苦难,都应该好好活着,为了亲人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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