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二十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3-21 18: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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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一
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防火部门颁布和制定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规章、法令等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本项目的防火安全自检。
3、经常向本项目职工及暂住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4、积极组织和参加本项目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5、负责向上级报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情况。
6、负责召集本项目部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隐患漏洞。
7、制止一切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提出对奖惩人员的处理意见。
二、各类防火安全制度
(一)、全体职工人员防火守则
1、提高防火认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3、要教育全体职工,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区动用明火一律要经项目部审批。
6、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
7、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
8、不准乱扔烟头。
9、全体职工人员都应达到三懂三会。(一懂得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得本岗位扑救火灾的办法。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宿舍防火制度:
1、本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宿舍的住宿规定。
2、宿舍内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煤气炉等炉具,不准乱拉乱扯电线。
3、保持电门开关、照明设备附近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将易燃品及炸药带进教室、宿舍。
5、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
6、禁止在宿舍内鸣放鞭炮。
7、不准随意关拉电源总闸和分闸。
(三)、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来职工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发生火灾后要开现场会,使领导和群众受到教育。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防、夏防、冬防全面教育。
4、每半年普及一次消防常识。
5、以板报或其它形式大力宣传防火工作的先进单位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三级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安全检查一次,安保部每周安全检查一次,班组坚持每日安全检查。
2、四大节日必须进行全系防火安全大检查。
3、发生火灾后要进行安全大检查。
4、春防、夏防、冬防要开展重点部位大检查。
(五)、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受奖励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条件:
1、及时发现火险火情、报警、避免火灾发生者。
2、勇敢顽强、积极扑救火灾者。
3、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并积极建议整改取得效果者。
4、重视防火工作,积极宣传教育群众,熟练掌握防、灭火知识,消防工作成绩显著者。
5、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6、在消防工作上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
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备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
3、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视其情节,按国家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4、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通报批评,态度不好者给予纪律处分。
5、私自乱拉乱扯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6、较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罚款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二
一、安全责任制度: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切实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县御金洲大酒店治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内部保卫组织的领导,教育员工提高警惕,遵纪守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做到人证相符,登记内容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
三、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保安或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件,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四、值班巡查制度:
设立24小时总值班经理值班,并设有内保人员,负责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安装监控系统,并明确专人值班,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薄。
五、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设置专门宾客财务保管,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名,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
六、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 开县御金洲大酒店有限公司
治安管理制度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处理建禁品。
七、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开县御金洲大酒店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开县御金洲大酒店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建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
八、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开县御金洲大酒店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宾客宣传住宿在酒店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开县御金洲大酒店保管;开县御金洲大酒店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本酒店;旅客严禁在本酒店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赌埔、吸食毒品,或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特制定本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采取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方法,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第三条各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各级各岗安全责任人,明确逐级岗位治安保卫指责,逐级落实安全保卫责任。
第二章逐级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治安情况,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治安安全工作。
(二)将治安安全工作与本公司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治安防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治保会组织,对治保会的工作给与人、财、物的支持,审核批准符合本公司实际的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协助做好一般治安案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第五条公司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副职是公司的治安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1.拟定年度治安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和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组织公司的治安法规、防范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4.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检查和夜查及治安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对公司内重点防范部位的技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六条各车间、各部门、各单位治安保卫负责人职责:各车间、各部门、各单位治安保卫负责人由主要领导(行政正职)兼任,全面负责本车间、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一)向内部职工传达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治安保卫文件、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制定、修改本车间、本单位治安防范规章制度,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三)对内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治安防范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登记,并认真组织研究整改解决。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公司治安保卫负责人或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在未解决前采取有效的临时性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案件。
(五)每月向公司安全保卫部书面汇报一次本车间的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第七条工段、班组治安保卫责任人职责
工段、班组治安保卫责任人由工段、班组长兼任,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一)利用工段班组会、班前会随时向职工进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
(二)制定各岗位治安保卫责任制和本工段班组治安保卫工作要求及预防治安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并将治安防范责任制落实到每个职工。
(三)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第八条职工的治安保卫职责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治安防范制度。
(二)每班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治安防范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主动进行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领导反映。
(三)发现可疑人、可疑现象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
第三章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公司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第十条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组织和领导全公司职工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指示。组织制定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四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安全等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转,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校园治安管理制度。一、学校按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干部、人员和校园保安。
二、学校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管理责任制度职责,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坚持“一岗双责”原则,分解、落实和明确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三、学校与公安部门合作配合,建立健全“五位一体”(民警、保卫干部、专职保安、护校队、班级安全委员)校园治安警勤务管理机制。
四、学校治安管理坚持人防、技防、物防“三防”结合,加强学校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技防设施,建立技防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机制。
五、学校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登记、校园安全巡逻制度、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领导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强师生员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等各类校内人员准入资质审查和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六、学校值班领导、保卫干部、保安等安全保卫人员应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和禁止校外人员、学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及周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七、学校建立完善法制安全教育制度,与公安、司法部门合作配合,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加强校园治安法制安全教育。通过广播、专栏、集会讲座、班(队)课和基地教育,适时定期加强师生员工交通、消防、食品安全与防绑架、抢劫、拐骗、伤害专题安全教育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制安全警示教育,开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八、学校适时定期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清理、收缴等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排除校园安全稳定隐患,严格按照《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妥善有效处置校园突发偶发各类治安安全事件和学生意外伤亡事故。
九、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协助、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及时妥善有效处置校园治安案件,严厉打击校内外各类暴力侵害师生的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十、学校实行校园治安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建立完善并严格实行校园治安管理责任奖惩处罚制度,对在学校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人员,在期末年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选先、职务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五
1、保安部应根据酒店的建筑结构、经营范围、通道及工程设备设施的分布状况,制定酒店内部安全制度,统筹考虑,正确划定巡逻路线;2、负责保护酒店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物安全,在发生火灾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如大堂、餐厅、茶区、咖啡厅、楼层等,对下班后穿工作服仍在公共场所逗留以及衣履不整的人员,制止其进入营业场所或劝其离开;
4、负责维护酒店内的秩序,制止酒店员工违章违纪,如在酒店内嬉戏打闹、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5、负责对员工通道和员工上下班进出口的纪律检查;对携带酒店物品外出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六
1.0目的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障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各部门对治安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及各部门严格执行宾馆总经理室的指示,完成宾馆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宾馆的治安防事故工作。
3.2保安部负责处理(或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检查及巡视各值班岗位。
3.3监控室负责宾馆24小时的安全监控工作。负责闭路电视、防盗报警及消防系统报警的处理,并作好记录。
3.4后门岗、铁闸通道岗、超市岗负责控制员工通道进出人员动态及货物放行的执勤,并负责本区域各种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3.5大堂岗负责大堂、中庭区域的值班巡查:掌握大堂客人活动情况,维持大堂秩序,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宾馆。协助领班、主管工作,配合监控室处理可疑人员的监控。
3.6加强客房入住客人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客房部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3.7保安监控设备由市新东方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并填写《新东方设备维修记录表》及所需维修费用,由保安部经理签名确认。
4.0工作程序
4.1制定规范
4.1.1根据宾馆有关规定及部门的实际情况,保安部制定《巡查岗工作规范》、《监控中心工作规范》、《车场岗工作规范》、《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保安部工作规范》。
4.1.2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各项岗位工作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主管。
4.2日常工作
4.2.1日常安全防范检查由领班、主管按“巡查岗的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4.2.2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4.2.3后门、超市、铁闸通道岗值班员要严格按照《进出馆货物放行管理规定》及各岗位工作职责落实。
4.2.4各岗位保安员要严格按照《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要求上岗。
4.2.5保安员按照《保安部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4.2.6各班组按照保安部制定的“班组岗位轮值表”安排值勤,并将值勤情况登在《主管值班记录》上,重要事情需向部门领导报告。
4.2.7保安部主管、领班在值班检查巡视过程中,如发现违反纪律行为的应立即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制止并采取措施。如遇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值班经理主动协助值班经理处理,并填写《保安部值班记录》。
4.2.8各岗位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班、主管;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请参照cop-ty-22《重大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填写《重大事件处理登记表》。
4.3消防保安器材管理
4.3.1保安部建立《宾馆消防保安器材领用登记表》。
4.3.2保安部监控室每半年对消防保安器材的数量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确保消防保安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4.4保安员技能培训
4.4.1保安部每年制定《保安员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并严密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高星级酒店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5.0支持性文件
《巡查岗工作规范》
《通宵班(夜间)工作规范》《大堂岗工作规范》
《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进出货物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管理制度》《钥匙管理制度》
6.0支持性记录
《保安部值班记录表》
《主管通宵值班记录表》《宾馆总值班记录表》
《监控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重大事件处理登记》
《失物招领记录表》
《宾馆备用钥匙借用登记表》《宾馆货物出馆放行记录表》
《消防保安设备器材领用记录表》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七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八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九
为了更好地服务大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上网的环境。在本网吧上网的客户必须遵守以下制度:一、注意环境安静、卫生,禁止吸烟。
二、爱护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三、注意网络安全,下载文件时需报请网络管理员。
四、注意计算机和人身安全,防火防盗。
五、注意计算机使用安全,对外来媒介要经检查之后方能使用。
六、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出现病毒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和企业安全,泄露国家和企业机密。
八、不得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残、恐怖、教唆及其他有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网络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安全维护,对系统进行清理。
十、网络管理人员对于突发事件,要作好记录。
十一、上网人员必须持实名制上岗,并及时宣传国家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
十二、对于违反国家法律的人和事,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十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备防盗、防火设备。二、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自觉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财物按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单位治保会人员要对重点部门、部位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对重点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十一
一、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在居委会的领导下社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工作。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任务。二、巡逻队员在执勤期间,必须着装、佩戴统一的执勤袖标,切实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巡逻队的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每天按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巡逻,要敢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将违法人员扭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四、居委会干部和社区民警不定期地检查巡逻情况,发现无顾离岗、逃岗,上岗喝酒、打牌、衣冠不整、监守自盗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巡逻队员资格。
五、巡逻工作每周一次讲评;半月一次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培训;全月一次经验交流和小结;年终评选优秀队员,不断提高队员整体综合素质。
六、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还将担负应急抢险队、便民公益服务队、人民调解队的职能,为维护一方和谐与稳定做贡献。
七、对巡逻中表现突出和失职的队员实行奖惩,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随时接受上级交办的各项使命。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十二
一、目的为规范本企业安全消防工作的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消防的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消防工作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消防管理的工作。
三、职责
1、消防工作由企管部、技检部、销售安装部生供部、安全员负责共同实施。
2、公司安全员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和监督;
3、企管部做好公司全面的消防安全工作。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企管部担任,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各部门、各生产管理有关人员组成。
5、消防工作计划管理
⑴安监科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⑵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电力设备防火技术措施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⑶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下发执行。
6、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管理
⑴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及各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绘制全公司消防设施布置及灭火器材配置图,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安监科组织实施。
⑵购进的消防器材,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否则应退货。更不准安装使用。
⑶对变电站、油库、仓库、档案、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室等重要防火的部位以及其他的生产场所、建筑物(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应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变电站控制室的电缆层应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器,室外开关站应设立灭火沙池。
⑷消防用水按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5.0.1、5.0.2、5.0.3、5.0.4条款规定执行。
⑸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检查管理
a、现场消防器材应存放在防火、防潮箱或建筑物中。
b、消防灭火器每年送取得省级以上消防认证单位进行试验一次。试验后,要在灭火器上贴上试验合格、试验日期的标签。
c、每年9月至10月,安全监察科共同组织检查组对全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监督。
d、对检查发现的缺陷,要及时组织维修处理或更换。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场所。 ⑹油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控制室、调度室、档案室、通信室,电气部分及其他部分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分别按dl5027—93《电气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第6.3 、9.2,第8部分,
7.3—7.6,第4部分,9.1、9.4、9.5条款规定执行。
⑺一般仓库、各职能部门、管理部门消防管理
a、下班前要检查门窗,关闭电源,消除火灾隐患。
b、严禁乱接电源,灯炮不能超过六十瓦,电灯应距离货柜一米以上,烤火电炉要人走火灭。 c、各种消防设备,除救火外,严禁动用,要保持消防器材的干净,不损坏。;
d、仓库内严禁吸烟,仓库外严禁乱扔烟头;并设置“严禁吸烟”标牌。
e、每辆车上至少要配备一只灭火器。
7、消防工程的施工监督和验收管理
⑴安全监察科负责全公司防火、防爆工程施工监督和组织验收工作。
⑵消防工程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资质证书。
⑶对基建、技改工程的消防设施验收按公司《基建工程施工安装及验收投产管理规定》执行。
⑷防火重点部位和动火管理按《电力典型消防规程》第3部分各条款规定执行。
8、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的消防责任及其实施细则见本公司《治安、消防、保卫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9、消防培训教育管理
⑴安监科、宣教科利用板报、专刊、宣传栏会同工会对全公司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⑵安监科、宣教科会同人事劳资科每年举办2期消防培训班。
10、技术资料管理
⑴安监科负责建立全公司防火器材的台账。
⑵安监科应有消防设施及公司现场平台布置图,布置图上应标出灭火装置的型号、数量。 ⑶安监科应有完整的全公司现场灭火器材技术资料。过期及作废的资料应消除,以免误用。
11、逐步创造条件建立消防工作微机管理,实现防火微机远程现场监控管理。
本标准按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安监科提出并归口管理、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不尽之处执行有关规定、规程。
第二章 治安管理制度
一、引言
为规范本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以下简称治保)管理,保证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治保管理工作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四、职责
治保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实施。
五、管理内容与方法
b、治保领导小组职责
ⅰ负责提出治保、消防工作的目标。
ⅱ每半年召开一次治保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行政办公室汇报,分析全公司治保的情况,提出治理、防范的方案,部署今后的工作。
ⅲ充分发挥行政办公室履行治保职责,支持其查处本公司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打击犯罪,维护企业的安全。
ⅳ负责表彰和奖励治保先进集体和个人。
c、行政办公室为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行政办公室负责向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提出治保的计划、方法和措施,经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批准后,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⑵各所、站治保工作小组
a、各单位正职任组长,成员由各班(组)长组成。
b、各所、站治保领导工作组职责
ⅰ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治保领导小组部署的治保、消防工作。
ⅱ每年进行一次对职工普法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发现职工有违法行为预兆除做好思想教育外,要及时向行政办公室或公司领导汇报。
ⅲ要处理好职工内部发生的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斗殴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做到“四无”,即:无职工犯罪、无案件、无火灾、无治安灾害事故。
c、班(组)治保员(兼职),由班(组)长指定。班(组)治保员职责:
ⅰ认真管理好本班组治保工作,宣传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
ⅱ管好本班组的设备、器材和其他贵重物品,防止丢失和被窃。
2、治保管理的原则
⑴坚持防范和教育为主的原则
⑵采取综合治理的原则
3、治保管理措施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治保管理法规和本公司的治保规章制度。
⑵开展“四防”宣传,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⑶做好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职工的教育转化工作。
⑷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犯罪活动。
7、行政办公室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治保工作,了解和收集治保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及公司治保领导小组。
8、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写治保、年终工作总结,报公司治保委员会。
六、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公司《经营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并归口管理,负责解释,不尽之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章 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是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是切实做好供电企业治安、消防保卫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第二条 供电企业的内部治安、消防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企业的发生和经济效益。是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条 维护企业内部的正常秩序创造良好、安定的环境,保障改革和各项工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本公司内部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必须纳入企业目标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与工作、生产同时布置、考核,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执行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 本公司内部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火灾的发生。保障企业内部的正常秩序。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 经理是本企业治安、消防、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管理职能部门、科、室的主要行政领导人,为该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责任人,但可以由行政副职、分管生产副职分管日常治安、保卫、消防管理工作,责任制要落实到班组、岗位和个人。
第二节 管理职责
第七条 经理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治安、保卫、消防条例、命令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规定。
2、统一领导全公司治安、保卫、消防、督促下属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加强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组织制定和落实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制度。完善防范措施。
3、部署全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审定治安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并决定将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通过实施。
4、按分工原则,向各分管副经理下达治安、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和近期要求,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有关副经理主管治安、保卫、消防的日常工作。
5、定期召开治安、保卫、消防工作会议,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决定对有关单位、人员的奖惩。
6、主持整改重大火险、隐患。发生火灾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力求降低损失。
第八条 副经理职责
1、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副经理责任
⑴主持本公司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分析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形势、督促各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⑵督促有关部门对本公司所属人员及家属进行经常性的法纪教育、安全保密教育和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的管理。
⑶领导各管理部门、所、站加强治安、保卫、消防人员思想、业务、装备建设,组织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技术培训,制定灭火预案。
⑷组织和督促行政办公室查破各种案件,调查处理有关事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整改隐患的措施。
⑸负责审定年度治安、消防管理规划和经费开支计划,总结治安、消防工作经验,表扬先进、处罚违章行为。
2、其他副经理职责
⑴负责做好职权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⑵在安排生产工作过程中,把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⑶检查各管理部门和所、站治安、保卫、消防工作执行情况,并负责解决和排除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治安、火灾、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⑷督促各管理部门、所、站现金、票证、重要物资、机密资料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⑸落实周、月安全检查活动和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防止案件和事故发生。
第九条 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全公司民事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故的发生。
2、负责督促会议室、职工文化娱乐室(场所)的消防器材的保管,保持良好状况。
3、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文化器材的保管,加强现金、票证的管理。
4、维护好公共秩序,在组织集体活动、集会时,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条 行政办公室职责
1、行政办公室是全公司治安、保卫管理的主管部门,在经理和分管副经理的指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全局治安、保卫、消防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和公司领导有关治安、消防工作的部署和指示。
2、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治安、保卫、消防、遵纪守法教育,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强化内部的治安秩序。
3、加强对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和治保小组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治安制度,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协助安监科搞好消防技术培训。提高自救能力,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5、切实掌握违法犯罪人员的情况,协同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可能实施犯罪行为人员的教育疏导和控制工作;协同司法机关对被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的罪犯和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犯进行监督考察。
6、侦破内部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调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抢救和处理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7、认真贯彻宣传《电力设备保护条例》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查破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的案件。
第十一条追究形式
1、科级以下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街道纪工委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2、副科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3、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十三
一、治安联防大队各门岗实行早、中、夜三班制。早班:7:00-14:00;中班:14:00-22:00;夜班:22:00-7:00。当班警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大队点名,检查警容风纪,参加班前会,迟到一次罚款5元。未经请假批准,缺一次罚10元。
二、当班时要认真检查各种机动车辆出入门岗情况,无车辆通行证或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的,坚决不让其进入生活小区,违者罚款20元;
三、值班警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站岗,站岗时必须检查警容风纪,统一跨立姿势,见到公司高管、车辆和部里领导必须敬礼,违者罚款20元;
四、值班警员巡逻时,由当班班长带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统一着制式服装,戴大沿帽、白手套,持橡皮警棍,纵队排列,做到重点时间段巡逻与平时相结合,每班巡逻不得少于四次,注意在巡逻中发现问题,抓获现行,并认真填写好当班的巡逻记录,每项不规范罚款5元;
五、警员在门岗值班时,必须精神饱满,接打电话要语言文明,简明扼要,口齿清楚,不得用电话闲谈。用值班电话办私事,或闲谈超过2分钟的,罚款10元;
六、门岗值班人员不准打瞌睡、躺卧、打闹、聊天,违者罚款10元;出现脱岗、漏岗、睡岗的和视而不见岗出现问题的,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30%;
七、保持门岗区域内(10米以内)室内外卫生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无杂物,违者罚款10元;
八、夜间值班时,必须保持室内照明正常,否则按睡岗处理。晚11点必须关闭大门,留小门,违者罚款20元;
九、早班、中班值班人员必须在门口能观察到周围情况,否则,在值班室内值班的,罚款20元;
十、大客车非特殊情况下,严禁进入生活小区,否则罚款20元。
注:以上各项制度,除处罚当班责任人外,追究带班人员连带责任,处罚额度同当班责任人相同。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十四
一、安全防范管理方案园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物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司将通过配置的智能化系统和成熟的安保措施,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施全天候安保管理,维护园区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常规防范
采取24小时门岗执勤与巡逻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并设置专职车管员进行车辆停放管理,以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园区内公共秩序,防止和制止任何危及或影响园区安全的行为。
技术防范
运用园区报警监控系统,对园区内的安全情况实施全天候监控。
管理措施
(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制定各项安保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
(二)做好培训工作,开展系统化军事素质培训。
(三)加强对安保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要求服装统一,佩证上岗,言语文明,举止得当。
(四)严格执行安保巡逻制度,确保安全防范质量。
二、园区道路交通管理方案
管理内容
(一)引导车辆安全行驶和停放,确保地面、停车库和消防通道畅通,制止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或随意鸣喇叭。
(二)巡视车辆停放情况,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及时通知车主,以防车内物品失窃。
(三)车辆管理员对园区内部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对临时在地面泊位停放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和登记工作,并发放临时出入证。
管理措施
(一)建立人、车、物分流方案。
(二)制订车辆交通管理办法。
(三)设置专职车辆管理员。
(四)做好园区交通管理宣传工作。
(五)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档案。
三、地面及地下停车场管理方案
管理内容
(一)保持良好的秩序,明确车辆停放区域;
(二)地面及地下停车库设立完善的车辆行驶标识和警示牌(含: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标识等);
(三)对地下停车库中业主专用的车位,车辆管理员应做好相关标识,阻止和劝诫其它车辆不得占用此车位。
管理措施
(一)建立地面、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二)设置专职车辆管理员。
(三)做好园区车辆停放管理宣传工作。
四、各种警示标志及标牌管理措施
管理内容
根据园区设计的交通组织和流向,在入口及主要道路、地下停车场地制定和完善各种交通标识、提示及指示标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更新。
管理措施
(一)完善园区各类警示、提示、指示标识系统。
(二)根据园区实际情况,配置各类标志及标牌。
(三)物业管理人员和安保员在每日巡查工作中,若发现警示标识等有破损、丢失等,应立即上报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工程部人员做好园区标识维护保养工作,及时进行油漆粉刷及更新。
五、突发事件的管理方案
管理内容
根据以往的物业管理经验,结合物业的实际情况,遇到突发事件保持镇定,并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如打架斗殴、盗窃、火灾、台风、停电、电梯困人、水浸等。
管理措施
(一)详细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
(二)根据处理预案,对管理处员工进行培训详细了解并掌握处理流程,员工根据工作内容不同应熟练掌握操作程序;
(三)定期对预防措施进行演练,如消防演习等。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十五
一、治安保卫制度1、与当地派出所和业主做好协调,搞好工地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2、当班人员严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闲聊,按时交接班,工作中注意观察情况,掌握动态。
3、值班人员要了解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基本情况及所属部门。
4、对进入施工场所内的人员,值班人员有权问清来由并做为登记工作,如来访者无理取闹、不听劝解,值班人员有权将其送主管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处理。
5、严禁各类非生产人员(包括买卖、乞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对可疑人员,值班人员要详细询问。如发生盗窃案件,视其责任大小,将给予当班人相应的处罚。
6、加强值班的责任心,严禁酒后上岗。
7、任何人员及车辆拉材料,必须在有关领导签发出门证明,否则不准放行。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应根据“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施工现场工地的防火工作。
2、工地的项目经理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地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3、施工工地要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并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狠抓落实。
4、编制消防工作计划,每项施工环节必须有消防要求,在生产调度会上同时布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5、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
6、食堂要单独搭建,不应与其他用房设在同一栋建筑内。施工用火时,要清理现场可燃物,备有消防器材。
7、施工现场生活区、仓库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车道要畅通。
8、工棚、建筑物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随意增加电热设备,严禁使用“三炉”。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
1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十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防止火灾发生,保障我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做好施工场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防火部门颁布和制定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规章、法令等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本项目的防火安全自检。
3、经常向本项目职工及暂住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4、积极组织和参加本项目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5、负责向上级报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情况。
6、负责召集本项目部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隐患漏洞。
7、制止一切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提出对奖惩人员的处理意见。
二、各类防火安全制度
(一)、全体职工人员防火守则
1、提高防火认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3、要教育全体职工,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区动用明火一律要经项目部审批。
6、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
7、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
8、不准乱扔烟头。
9、全体职工人员都应达到三懂三会。(一懂得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得本岗位扑救火灾的办法。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宿舍防火制度:
1、本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宿舍的住宿规定。
2、宿舍内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煤气炉等炉具,不准乱拉乱扯电线
3、保持电门开关、照明设备附近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将易燃品及雷 管、炸药带进教室、宿舍。
5、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
6、禁止在宿舍内鸣放鞭炮。
7、不准随意关拉电源总闸和分闸。
(三)、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来职工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发生火灾后要开现场会,使领导和群众受到教育。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防、夏防、冬防全面教育。
4、每半年普及一次消防常识。
5、以板报或其它形式大力宣传防火工作的先进单位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三级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安全检查一次,安保部每周安全检查一次,班组坚持每日安全检查。
2、四大节日必须进行全系防火安全大检查。
3、发生火灾后要进行安全大检查。
4、春防、夏防、冬防要开展重点部位大检查。
(五)、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受奖励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条件:
1、及时发现火险火情、报警、避免火灾发生者。
2、勇敢顽强、积极扑救火灾者。
3、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并积极建议整改取得效果者。
4、重视防火工作,积极宣传教育群众,熟练掌握防、灭火知识,消防工作成绩显著者。
5、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6、在消防工作上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
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备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
3、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视其情节,按国家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4、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通报批评, 态度不好者给予纪律处分。
5、私自乱拉乱扯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6、较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罚款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十七
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本寺住持(方丈)为治安第一责任人,监院为治安直接责任人,对本寺院的治安工作全面负责。
三、在寺院内建立治安队伍,制订治安工作方案,落实治安任务,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四、本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在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值班人员做好寺院治安监控,确保参加宗教活动信众安全,防止破坏和被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五、非本寺人员留宿,必须经寺院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
六、本寺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必须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经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本寺如有被盗及重大治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事后应认真检查原因,总结教训,及时整改。
八、严禁任何人在寺院内进行不属佛教范围的迷信活动,更不得制造谣言,蛊惑人心,扰乱社会治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查处。
九、本寺的治安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寺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然,现制订有关制度如下:
一、本寺消防工作以“民族宗教无小事”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工作方针,以“水主管,水负责”为工作原则。
二、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的自查和协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对暂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立防火组织,建立并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制定灭火方案和应急疏散防范措施,定期组织灭火演习,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四、建立防火治安值班、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较轻,责任心强,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时发现、处理不安因素。
五、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善其应有的使用效果。
六、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台帐工作。
七、组织僧众、职工、临时工学习,讨论有关消防安全条例规定、文件及消防安全知识。
八、为了安全起见,寺内禁止使用微波炉和电炉,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电工对老化电线应及时整改,以防发生火患。
治安消防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采取措施整改,并做好台帐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负责人及整改的期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并做好台帐记录。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止开放整改,严禁其它人员接近。
治安消防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并在记录表上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对外开放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万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治安消防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并做好台帐工作。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7、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8、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9、厨房所放置的煤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香蜡用火管理制度
一、燃灯、点烛、烧香、焚纸。应规定地点和位置,并制定专人负责看管,宜以殿堂为单位,采用“众佛一炉香”的办法,集中一处,便于处理。
二、佛像前的蜡烛、琉璃灯等火源,应固定设置,以防倾倒,发生意外。
三、放置香、烛、灯的木制供桌上,应铺盖金属薄板或玻璃板,以防止香、烛、灯火跌落在上面时,引燃可燃物。
四、所有的香、烛、灯火,严禁靠近账幔、幡帐、伞盖等可燃物。
五、佛前所供的香、烛必须在人员离开前熄灭。
六、焚烧纸钱、锡箔炉须设在殿堂外,选择靠墙角避风处,用非燃料制作。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板报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教职人员及义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己能力。
二、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三、消防宣传填写《消防宣传记录》;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并存档。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于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主要的内容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
二、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记录归档。
三、会议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场所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十八
第一条服务区应积极配合协助高速交警、地方公安等部门做好服务区的治安安全工作;第二条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熟悉服务区各种安全消防设施并会熟练使用;
第三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情况作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已处理的向接班人员通报,未处理的说明原因移交下一班处理;
第四条热情主动地为客人服务,维护服务区日常秩序,制止一切损害服务区利益、危害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维护服务区广场的停车秩序,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发现有横穿高速、闹事及不文明顾客时,要及时加以劝阻、制止,方式方法要灵活,对严重扰乱服务区营业秩序、损坏服务区财物的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服务区利益;
第七条执勤时不准吸烟、看书、打私人电话、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窜岗、换班;
第八条工作人员端庄稳重,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纪律严明,讲究礼仪。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十九
一、安排责任心强并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会所内所有工作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提高消防意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三、经常检查用电设备是否老化,损坏,液化气是否外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当维修的维修,当更换的要及时更换。
四、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会所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毯。
五、电视机,空调使用后一定要关闭电源开关,不得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
六、及时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对过期的灭火器及时更换。
七、时刻提醒顾客不得随意乱丢烟头。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杂物,经常保持畅通。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二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防止火灾发生,保障我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做好施工场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防火部门颁布和制定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规章、法令等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本项目的防火安全自检。
3、经常向本项目职工及暂住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4、积极组织和参加本项目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5、负责向上级报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情况。
6、负责召集本项目部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隐患漏洞。
7、制止一切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提出对奖惩人员的处理意见。
二、各类防火安全制度
(一)、全体职工人员防火守则
1、提高防火认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3、要教育全体职工,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区动用明火一律要经项目部审批。
6、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
7、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
8、不准乱扔烟头。
9、全体职工人员都应达到三懂三会。(一懂得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得本岗位扑救火灾的办法。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宿舍防火制度:
1、本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宿舍的住宿规定。
2、宿舍内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煤气炉等炉具,不准乱拉乱扯电线
3、保持电门开关、照明设备附近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将易燃品及炸药带进教室、宿舍。
5、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
6、禁止在宿舍内鸣放鞭炮。
7、不准随意关拉电源总闸和分闸。
(三)、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来职工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发生火灾后要开现场会,使领导和群众受到教育。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防、夏防、冬防全面教育。
4、每半年普及一次消防常识。
5、以板报或其它形式大力宣传防火工作的先进单位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三级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安全检查一次,安保部每周安全检查一次,班组坚持每日安全检查。
2、四大节日必须进行全系防火安全大检查。
3、发生火灾后要进行安全大检查。
4、春防、夏防、冬防要开展重点部位大检查。
(五)、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受奖励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条件:
1、及时发现火险火情、报警、避免火灾发生者。
2、勇敢顽强、积极扑救火灾者。
3、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并积极建议整改取得效果者。
4、重视防火工作,积极宣传教育群众,熟练掌握防、灭火知识,消防工作成绩显著者。
5、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6、在消防工作上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
三、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备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
3、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视其情节,按国家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4、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通报批评,态度不好者给予纪律处分。
5、私自乱拉乱扯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6、较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罚款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二十一
(一)验证登记制度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真伪,凭证登记,做到人证相符。证件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将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户籍住址、入住时间以及房间号码等信息录入酒店客房管理系统,同时将旅客信息录入苏州市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内容应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确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100%。
(二)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项目、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三)值班巡查制度。
1、酒店应设立专兼职安保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酒店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3、酒店监控室,要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工作中不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任务。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理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内各类应急预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应及时关闭应该关闭的门窗。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四)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酒店应专门设置免费的旅客财物保管室,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字确认,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五)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自处理违禁品。
(六)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酒店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前台服务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七)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旅客宣传住宿酒店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应当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酒店报告;旅客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酒店;旅客严禁在酒店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二十二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二十三
第一条 服务区应积极配合协助高速交警、地方公安等部门做好服务区的治安安全工作;第二条 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熟悉服务区各种安全消防设施并会熟练使用;
第三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情况作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已处理的向接班人员通报,未处理的说明原因移交下一班处理;
第四条 热情主动地为客人服务,维护服务区日常秩序,制止一切损害服务区利益、危害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 维护服务区广场的停车秩序,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发现有横穿高速、闹事及不文明顾客时,要及时加以劝阻、制止,方式方法要灵活,对严重扰乱服务区营业秩序、损坏服务区财物的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服务区利益;
第七条 执勤时不准吸烟、看书、打私人电话、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窜岗、换班;
第八条 工作人员端庄稳重,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纪律严明,讲究礼仪。
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治安管理法规篇二十四
联防队队员职责:1、每天晚上开展值班、巡逻,督促检查各组户户联防工作的开展情况。
2、作好外来进村人员的询问、登记工作。
3、作好值班巡逻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发现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5、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
6、向群众作好防火、防盗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积极性。
联防队员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值班巡逻时间不得脱岗、睡岗,不准喝酒、赌博及开展娱乐活动。
3、不准侵害群众的利益。
4、不准有特权思想,随意打人、骂人、陷害好人。
5、不准私设公堂,刑讯逼供。
6、不准擅自开展抓赌、扫黄、打狗、检查旅店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工作。
户户联防:
1、村民要办一切手续都必须由组长签字才能办理
2、村组干部抓治安防范管理工作不力的作罚款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处理。
3、把参加治安防范工作的积极程度用为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
4、凡不参加户户联防的,在其家有红白喜事时,村里及村民将不予帮助,并且镇、村不给予办理宅基地审批,结婚证等手续,不安排民政救济等。
5、建立赔偿制度。凡是因当班人员值班时脱岗、睡岗造成牛马丢失的,其必须赔偿损失的30%,村级联防队员必须赔偿损失的10%。
6、因家里确实无人有能力参加治安联防的,可请人代值。
优先优惠政策:
凡是参加村或寨治安联防时间达一年以上的队员,在同等条件下均享受优先办理小额信贷,优先安排民政救济、农发项目,优先办理工商、税务手续,优先审批宅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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