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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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一
(一) 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强化门卫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
二、管理办法。
(一) 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保安服务协议书》等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二) 保安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三) 保安人员必须出门站岗值勤。
(四) 警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警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双方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 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含工程建设工地),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证或凭出车单出入。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外出,须经总经理室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凭有效证件,准确填写会客单后,佩戴"来宾证"方可进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归还"来宾证"后,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警卫室内的会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六)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警卫室内的会客进行。
(七)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八) 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资,进入公司时,需在警卫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公司须持有财务部出具的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资,须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 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外来车辆进公司需严格检查,作好登记。摩托车、自行车(食堂购菜、送水车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车辆外出须凭出车单,如无出车单,保安有权拒绝放行。副总经理以上领导除外。车内人员一律凭出门证(副总经理以上车辆除外),否则不予放行。
(十) 严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保安要作好违纪违规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人事行政部上报。
(十一) 对违反本制度又不服从保安管理者,执勤人员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三、附则。
(一)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二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及下属各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有效控制人工成本,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岗位编制管理的指导思想。
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合理规划”的原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拓展的需要,合理安排编制、有效控制编制、适时调整编制,充分发挥岗位编制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方面的积极将作用。
第二章 岗位编制管理。
第三条 岗位编制管理职责划分。
(一)总部人力资源处。
1、负责根据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各处室岗位编制;
3、初审集团下属各公司上报的岗位编制报告,并及时报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4、监督下属各公司岗位编制落实情况,有效控制整体编制数量,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二)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1、负责根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各部门、各业务单元岗位编制数量;
4、负责根据所在公司业务发展或项目拓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岗位编制,并将调整的原因、岗位编制增加情况等内容形成报告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
5、负责在审定的岗位编制范围内,按照所在公司人事管理需要,自行调整和安排编制范围内人员,但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处负责调整和安排。
第四条 岗位编制的审定机构。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岗位编制的审定机构为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 岗位编制审定流程。
岗位编制报告呈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后的岗位编制报告应在2月底前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经集团人力资源处初审后,最终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集团及下属各公司根据审定后的岗位编制报告对公司岗位编制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条 岗位编制调整流程。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年度岗位编制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将调整的原因、岗位编制增减情况等内容形成报告,经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集团人力资源处呈报集团总经理审定。
第三章 岗位编制管理考核。
第七条 岗位编制管理考核。
为保证岗位编制管理的及时、准确,以及岗位编制内容的完整、真实。岗位编制管理考核将列入集团对下属各公司年度管理考核内容中,每年年终安排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岗位编制报告报送的及时性(10分)。
考核各公司岗位编制报告上报的及时性,每延迟一天扣减2分。
(二)岗位编制报告报送的完整性(15分)。
考核各公司年度岗位编制报告上报的内容是否按照报。
告模板内容编写,内容是否完整,每少一项扣减3分。岗位编制报告模板详见附件。
(三)岗位编制执行情况(45分)。
岗位编制控制严格,安排合理,无超编、隐瞒编制情况发生的给予满分。如发现故意隐瞒编制,虚增编制情况的扣除全部分数;发现编制增减未及时上报,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5分。
(四)岗位说明书的完整性(30分)。
岗位说明书内容完整,规范的,给予满分。如发现岗位说明书编写内容有遗漏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如发现岗位说明书未及时根据岗位变化情况进行调整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集团人力资源处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解释等工作。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三
1、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安排人员。
2、经领导批准在本企业工作的临时人员。
二、就餐地点的划分。
1、炼铁厂的`员工在厂内售饭点用餐。
2、铁厂主任级以上领导在指定小餐厅就餐。
3、办公楼机关人员在公司二楼餐厅就餐。
4、机关主任级以上领导在指定小餐厅就餐。
5、总经理、行政副总随时抽检员工用餐情况。
三、就餐次数限定。
1、公司食堂售餐实行每日三餐制即:早、中、晚餐。
2、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员可享受免费用餐或有偿就餐。
3、临时加班、开会、临时外来事务接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就餐时间安排。
1、早餐:06:40——08:30。
2、午餐:12:00——13:00。
3、晚餐:17:40——18:40。
4、招待用餐时间不限定。
五、就餐手续办理。
2、临时安装人员、应聘人员等非公司正式员工就餐,须本部门领导开具证明,到行政部办公室,由行政部经理统一开具纸质餐劵。
1、患有传染病人员,禁止在员工餐厅就餐。
2、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餐厅就餐,不得提前。
3、必须遵守就餐秩序,依次排队刷卡打饭,不得插队、拥挤、大声喧哗。
4、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尊重。如对食堂饭菜质量和食堂员工服务态度持有异议,应按正确渠道逐级反映,不得与食堂员工随意争吵。
5、员工应在员工餐厅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出餐厅。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来餐厅用餐,可报请相关领导审批后,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安排。
6、就餐人员应将剩饭菜、剩汤倒入回收桶,不得随意乱倒。
7、文明用餐,餐厅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准吵闹,不准饮酒。
8、ic卡片内有集成电路,严禁弯曲、刻划、摔打或接近强电磁场。员工的ic卡如有损坏、遗失,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9、就餐人员需持本人的ic卡进行消费用餐。在打饭过程中,如发现人卡不符、持有已自动离职人员ic卡或者消费机自动报警的ic卡,炊事人员有权没收。并报送相关领导,对持卡人给与相应的处罚。
10、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作相应的赔偿外还将受到纪律处罚。
1、确需招待用餐,按照上级领导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承办,到指定地点用餐。
2、坚持总经理指定陪餐人员或谁分管谁陪餐的原则。
3、乡镇业务及其它人员来公司因公办事,确需就餐的,经总经理批准安排工作餐,开具派餐单,按照公司相应招待标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陪人不超过两人,到指定地点就餐。凡自行安排就餐的由本人负责解决。
4、公司内部人员确需加班的,按照规定到行政管理部领取加班用餐报批单,分管领导签字,报送总经理批准。
八、违规处罚。
1、凡未经批准私自在食堂用餐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违反本制度中任意一条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罚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给予一千元不等的罚款,并予以行政处理。
九、就餐管理方式。
1、行政管理部是企业员工就餐的职能服务部门,员工就餐管理工作均由行政部负责制定。行政部经理对员工就餐管理事项负全责,就餐人员应积极配合,遵守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保持就餐的良好秩序。
2、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对本规定进行解释。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四
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1、要微笑,以发之内心的微笑为顾客服务;
2、要整洁;
3、要礼貌。
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给予解雇:
1、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2、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损失者。
4、违抗命令情节重者。
5、窃取公物者。
6、见灾不救,酿成祸者。
7、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8、在店内殴人成伤,情节重者。
9、威胁店长及在职员工者。
10、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11、在店内赌博者。
12、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店内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诬控同事者。
15、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福利、培训及请假。
1、员工工资均按月支付,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2、新进员工工资,由店长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总经理核定。
3、新进员工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店内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4、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5、员工加工,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6、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课程,员工不得无故拒绝参加。
7、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8、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9、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10、员工出差,填写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店长核准后,交总经理。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请示店长补准。
11、员工于星期例假日、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12、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规定予以解雇。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3日,子女得丧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四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13、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店长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店长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总经理核办。
14、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须经店长核准。
15、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必须休养者,申报店长给予公伤假。
16、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17、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店长指定代理人,员工离开前应将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五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计件工资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计件工资制适用于生产工人。生产工人的工资管理采取计件工资制,根据工人的产量按月考核发放,具体发放按《生产工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对于季节工、学员工工资管理,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方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8条: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由企管计划部考核发放超额奖金。
第9条: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
第12条: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研发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第13条:业绩工资: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x绩效考核系数。
第14条: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超额任务奖。
研发人员根据项目的进度及效果视情况发放项目奖金;根据研发项目在市场上的盈利情况发放成果奖金。
销售人员当绩效考核成绩达到标准,并且超额完成销售量任务和回款任务时,公司根据片区与员工超额完成的销售量、超额完成的回款额发放销售奖金。
采购人员年终按照超出任务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发放年度成本任务超额奖金。
第16条:研发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创新奖金。
第17条:公司完成董事会要求的经营任务指标后,可以发放年终效益奖金。
第18条:每年年终效益奖金的具体数额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批准。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企管计划部拟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9条:员工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20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第21条: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22条: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员工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23条: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员工层。
第24条: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5条: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6条:普通员工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7条:员工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第28条: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9条:员工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30条: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31条: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员工单独约定。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32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其他委员包括各中心、事业部主要负责人。
第33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4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5条:企管计划部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6条:员工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8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8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25日。各生产单位必须在次月1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7条:员工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38条: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员工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9条: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40条: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41条:本规定从20__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六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 公司在册股东共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 年月日。
第十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 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 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年月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七
一、上班务必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但是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a、个人卫生。
一、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区域卫生。
一、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务必消毒。
三、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门窗、墙壁要持续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卫生间要持续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一天派人轮流值班,持续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务必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员工务必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一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上班时间务必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八、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二、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三、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掉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每一天务必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下班前务必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七、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九、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状况实施。(另行通知)。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八
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门店营业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一、企业员工每年必须在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检验机构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化妆品质量验收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验收人员须具备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验收员应按照验收程序对到货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验收,待验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有黄色明显标志。
三、验收应包括外观性状检查和内外包装标识的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四、验收时应按照化妆品的分类,对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进口化妆品,应凭《进口化妆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化妆品同批号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化妆品,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五、验收员应严把进货关,验收后在“进货质量验收通知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真实、完整地电脑录入检查验收记录。其验收记录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合格证、质量情况、包装情况、外观质量、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项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六、对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验收规定非内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当面拒收或入退货区。
储存制度。
一、所有入库化妆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二、保管员应根据化妆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
三、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应根据库存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产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一、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二、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采购、上柜和销售。
三、不合格产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区设专人、专帐管理。
四、质量管理部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通知销售部门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售出产品,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时,或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食品药品检验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将不合格产品移不合格区。
六、在柜过期失效、破损化妆品由保管员填写“过期失效/破损产品报告单”经质量管理部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区。
七、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产品,质量验收员及时填写“化妆品质量复检通知单”,报质量管理部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区。
八、对于质量不合格产品的确认,质量管理部需凭自检报告单、省(市)药检所报告单、质量公告(报)、中国医药报、sfda网站、上级主管部门药监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九、不合产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十、质量管理部每半年对不合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十一、不合格品区中化妆品不得随意进出,必须凭质量管理部的通知,如违规操作发生质量事故,责任人将承担一切后果。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一、为保障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按照卫生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质量管理部依法负责收集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的不良反应信息,分析、整理后报告公司相关领导。
三、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出现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情形时,质量管理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相关批次问题产品由公司销售部和客服中心负责召回。并向省、市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站报告。
四、化妆品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情形:
1、化妆品生产出现重大卫生质量事故;
2、售出产品出现重大不良反应;
3、重复出现质量或不良反应投诉,并经质管部确认存在产品质量问题;
4、发现售出产品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缺陷,可能影响人体健康;
5、国家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九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员工之家,全体员工共同天地。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十一、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二、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三、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四、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十五、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十六、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七、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十八、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九、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未经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一、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十二、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三、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四、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二十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六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七、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为维护正常的施工作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小组,每天都要有人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上安全帽。
四、施工中监管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五、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六、施工前工程师技术员应对墙体或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七、安全监督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十
1、规章制度缺乏正当的制定公布程序而没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此规定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的三个标准,即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且不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相冲突,才可以在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否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将不予适用。然而现实情况下的企业经营者一般是和企业管理层商量过就制定了涉及员工各方面利益的“制度”,基层员工只能被动的听从服从,在制定方面没有或者缺乏话语权,甚至部分企业的“老板”总认为企业是其一手操办的,他说的话就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而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这些“规章制度”或者成为劳动者供给公司的利剑,或者就认为其缺乏相应的法律程序而认定无效。
2、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将承担不利于企业的法律责任。
现实中,很多企业滥用规章制度的制定权,想当然的限制劳动者的权利。比如,“本公司的员工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不准上班期间上厕所”。显然上述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基本权利,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仔细研究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否则将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若违反法律、法规,将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造成企业员工的心态不稳和流失。
员工有诸如生病等紧急事情请假几天,回来后公司将员工的工资和奖金福利等予以扣除,当向公司相关部门询问的时候,一句“这是公司规章制度规定”造成员工一怒之下辞职走人的情形比比皆是。其结果一方面企业容易流失了人才,特别会影响企业核心人才的心态,本来企业的发展的核心就是人才的抢夺,成功的老板经营核心永远是怎么聘人、育人、用人和留人;另一方面该企业的这项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要想平稳、高效的发展,必须稳定自己的员工、留住人才,这就需要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能违反法律任意侵犯员工的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十一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确保制度作用有效发挥领导者要起带头作用。中国古代的曹操就曾以“割发代首”树立遵守制度的榜样。领导严格遵守了,自然会对员工产生影响。一个合格的领导就是要严格的要求自己,只有要严格要求自己,从自身做起,才能领导他人,员工才会心服口服,才会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员工都是这样的心里,他们觉得领导做不到的,凭什么来指挥自己呢?有这样的'心里也是很正常的呢,所以领导一定要严格遵守制度,这样才能使员工遵守。同时要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作为公司的一项基础工作,长期关注。
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
通过对实际工作的了解,认真征求广大员工的意见,并开展制度讨论。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做到所订制度具有统一性、互补性。制度出台后要相对稳定。对确实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制度不能墨守陈规,该及时修订、完善或废除的,要坚决取缔旧制度,确保制度不脱离实际。一套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呢,一定要科学合理,要让员工能接受,连员工都不能接受的制度能执行下去吗?这样就是无效制定呢,所以呢,企业在做每项决定的时候,一定要让员工可以接受,这样很利于企业管理。
执行制度时,应加强指导和帮助,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应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同时还应将员工对制度的掌握程度作为对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激励员工自觉学习制度。在加强制度学习时还应运用发生的诸多违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不执行制度对集体和个人所造成的危害,从而自觉遵守制度,营造良好氛围。企业的制度一定要让员工明白,这样的制度对他们自身有什么好处,可以作为他们的绩效,直接影响他们自身的利益,这样他们就会严重遵守和执行了呢。
加强制度执行情况跟踪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还应建立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发现违规情况及时举报,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知情不报者,也应给予相应处罚。同时,部门要对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考核,有效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的执行也要定期的进行检查的呢,不是每项制度都可以执行下去的呢,要先实际运用,然后看在企业的效果,如果效果不好,那肯定不能执行下去的呢,这也是个磨合期,要看执行的情况,要看在企业有没有起到好的效果,要定期跟踪,了解详细情况。
注意事项。
企业制度是每个企业不可缺少的,不是所有的制度的都是适合企业的呢,要考察要适应的呢,一项制度的出台,管理者一定要保证他顺利进行,要提到制度的执行力,如果没有执行力,那制度就是空谈。
文档为doc格式。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十二
第一条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三条考勤管理:
1、公司实行考勤制度,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
2、各部门应设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考勤表每月1日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考勤和核实考勤记录。
3、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漏报、虚报。漏报者每次罚款20元;虚报者每次罚款20元,并记警告处分一次。其他员工如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警告处分。
4、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考勤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
5、员工上班每天应该提早10人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准备。不准违反规定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元,连续五次者记警告一次。迟到早退分钟以上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凡旷工半天者罚款元;旷工一天者罚款元。连续旷工天或当月累计旷工天者,予辞退。连续旷工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天者,予以开除。
6、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元,当月累计次记行政警告一次。
第四条请假规定:
1、除每周限定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休假(含病假、事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经批准后有效。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经批准的请假单,交考勤员,方可离岗。
2、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
3、请假期满,向直接上级销假。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论处。
第五条请假批准权限:
分支机构员工请假。
1、普通员工请假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天以上,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天(含),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天以上,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2、副厂长请假天(含),由厂长审批;天至天(含)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厂长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本部人员请假。
1、普通员工请假天(含)由直接上级审批,超出天,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2、副总经理请假,须经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所有“请假单”均需随当月考勤报表汇总至人力资源部,以备审核。
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公司实行第周40小时工作制。
第九条部门统一安排的加班,由部门主管统一填写《加班记录表》。
第十条个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由加班人填写《加班记录表》,经上级同意后方可记入考勤。
第十一条《加班记录表》包括加班人、加班时间、完成任务、上级审批等内容。
第十二条《加班记录表》随考勤表汇总到人力资源部,公司按有关规定发放补贴。
第十三条请假和当年奖金有直接挂钩。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能力,培养和造就优秀员工队伍,根据集团公司培训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教育培训是指企业按照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分公司会根据集团公司的培训计划,报考培训人员,培训人员需要按时参加,如果不能按时参加的需要提前写请假条。
第三章注册管理。
第五条凡分公司员工经过培训考试取得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执业资格,均应由分公司报培训部门办理注册在公司登记备案。
第六条应在公司注册的范围:
(一)注册一、二级建造师;
(二)注册造价师;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
(五)注册会计师;
(六)其他相关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培训部门办理取证注册后,移交使用部门逐一登记编册,统一保管。
第四章。
培训费用。
如果通过注册类资格考试,培训费用及书本费用分公司全部报销。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十四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 分公司由_____公司组建。
第五条 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股东住所第十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分公司章程范本分公司章程范本。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 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
(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简单范本公司章程简单范本。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或有重大活动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分、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五章 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 本公司选举执行董事(兼分公司经理)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确方案;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第二十四条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分公司章程范本企业文化公司章程简单范本投资创业。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分公司由_____公司组建。
第五条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名称身份证号股东住所第十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分公司章程。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或有重大活动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分、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本公司选举执行董事(兼分公司经理)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确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章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第二十四条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分公司投资创业。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三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十六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第六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 《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 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 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 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 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评语篇十七
1、公司委托经营单位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经营集团旗下经营单位,并为其经营业绩负责。负责人在一定的经营、财务与人事授权下,设定考核期(原则上为半年)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统筹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2、负责人经试用合格,本人自愿接受经营业绩指标考核的,与集团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内容包括:
a)经营范围与负责人责任;。
b)考核期;。
c)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经营目标);。
d)经营业绩与工资、奖金;。
e)授权流程。
3、《经营管理责任书》由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管委”)代表公司与负责人签订,报集团总裁审批:获得批准的,由集团发布任命通知;未获批准的,重新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
4、任命通知下达后,负责人依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责、权、利开展工作,相关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工作。
5、《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是集团下达到经营单位的经营目标,原则上分为:月度经营目标和考核期经营目标。负责人应带领经营单位全体员工努力实现经营目标。
6、考核期结束,经营目标完成,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下阶段经营目标,集团经管委会审后,再签定下阶段《经营管理责任书》。
7、作为达成经营目标必须的步骤,经营单位负责人应按月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经营政策和策略;。
b)收入与支出预算;。
c)拟开拓的新项目、新收入;。
d)对可能实现的经营业绩进行预测。
8、经营计划既是负责人向全体员工传达经营策略、安排布属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作为向经管委汇报的工作材料。负责人应按月向经管委提交经营计划,并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予以回顾。
二、经营收支预算。
9、在经营目标责任下,为确保经营计划的实施,负责人应制订收支预算,对实施经营计划所产生的收入和支出进行预测,收支预算也是经营计划的组成部分。
10、收支预算按财务部界定的收支项目和划分规则进行,不得擅自拆分与合并。收支预算应作到量入为出,以扩大收入、控制成本为基本原则。
11、收入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经营收入;。
b)新增项目收入;。
c)其它可能产生的收入。
12、支出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成本;。
b)管理费用;。
c)财务费用等。
13、收支预算原则上按月制订。作为经营计划的附属文件,对内用于指导经营单位控制成本、开源节流;对外上报集团经管委,用于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予以回顾。
三、经营者责任。
14、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确保以下事项:
a)本单位所管理的公司资产完好无缺;。
b)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c)不得以损害公司资产利益和品牌资源为代价达成目的;。
d)所采取的经营方式不得给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害公司名誉。
15、责任人应明了《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要求,依据授权流程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16、责任人应积极配合集团其它经营单位开展的,有利于提升关联单位经营业绩的活动;保持与集团、兄弟单位的协作和沟通。
17、责任人应确保经营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管理和监督,促使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认真开展工作。
18、负责人有义务遵守集团的经营、财务和人事管理政策和规则,接受集团审计与监督。针对问题可进行必要的申诉,但应无条件接受集团经管委的最终决定。
四、经营业绩与工资、奖金。
19、负责人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分别按月、按考核期根据其业绩表现予以发放。
21、签定《经营管理责任书》,下达负责人任命后,如按月完成经营目标,则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2、不能按月完成经营目标的,发放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经营目标的,经管委将根据负责人实际情况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更换负责人。
23、整个考核期内的实际经营成果超过规定的经营目标的,在考核期结束,一次性发放超过部分的计提奖金。奖金的具体计提办法在《经营管理责任书》中予以规定。
五、月度经营分析会议。
24、月度经营分析会议是集团对各经营单位月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营状况的分析与总结会议,每月5日召开(节假日顺延),会程1天。
25、月度经营分析会议由经管委召集、确定出席人员和确定会议地点,总裁秘书担任会议记录。
26、财务部应提前将各经营单位的月度财务报表报送至经管委和各负责人,以便提前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27、经营分析会议属于公司重要会议,各负责人和通知出席人员必须到会,并认真分析、总结,参与讨论。
28、各负责人在会议上汇报的内容包括:
a)上月经营情况回顾;。
b)本月经营计划;。
c)提请经管委审批或协调的事项。
29、针对上月经营情况,经管委应及时给予指导和指示,纠正错误思路,会同负责人分析原因,找出不足。并对经营单位提请审批和协调的事项出具意见。
30、会议应形成和明确本月经营思路,各负责人应在会后提交本月经营计划。
31、总裁秘书在会议结束1日内形成会议纪要。会议机要经经管委确认后,全文呈报集团总裁、公司领导;抄送各职能部门;分拆抄送至各经营单位。
六、经营单位管理。
32、经管委是经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构,对经营单位的运营负有督导、监控和指导责任;各负责人是经营单位的最高管理人员,对经营单位经营状况和业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3、负责人通过经管委授予的权力,调配资源实现经营目标。获得的授权包括:经营授权、财务授权和人事授权。获得授权的前提是经营状况正常,预期能够完成经营目标。
34、经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依据批准的经营计划和收支预算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经营;。
b)在合法状态下,以增加营业收入为目,开发新项目;。
c)不改变资产原功能条件下的各项创收举措。
35、财务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正常经营管理情况下,费用支出的批准权力;。
b)经授权的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36、人事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经批准的岗位编制下,基层员工的招募与调整;。
b)获得基本预算的前提下,人员工资的合理调整;。
c)获得行政人事部确认下,管理岗位的招募、调整和任命;。
d)正常经营管理情况下,奖金的分配。
37、当经营管理情况非正常时,包括可能导致经营业绩急剧下滑或亏损的,负责人应及时向经管委汇报并依照批示开展工作。
38、发现经营单位业绩非正常大幅下滑或亏损时,经管委应当组织调查,及时进行政策调整,必要时替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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