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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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一

1、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行政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

2、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情况。

3、协助党组织和局骨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4、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保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调查研究本部门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财政信访工作制度。

1、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公正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敷衍、拖延。

2、根据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确定相关业务单位承办,督促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

3、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4、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严禁对申诉、控告、举报人进行威胁、压制、追查或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

6、对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有推诿拖延、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的业务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财政内部审计制度。

1、审计对象: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各类账务。

2、审计重点:一是检查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金、财产是否符合财经制度要求;二是财政干部是否清正廉洁。

3、审计方法: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处理原则:对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发现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5、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每年不少于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总数的30%,保证内审工作面每3年完成一个轮回中。

标准名称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纪检监察主管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岗位任职资格、工作内容与要求、报告与记录、检查与考核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纪检监察主管岗位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

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上级纪检、监察3.13.1.1。

政策,依法组织落实全院纪检、监察任务。

3.1.2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本单位领导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1.3负责受理党内违反党纪的案件和行政违法违纪的案件。对各种案件进行调查、审核,提出处理意见,向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3.1.4牵头受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开展党纪、法纪教育,深入调查研究,经常了解企业在生产3.1.5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情况,认真履行职责。3.1.6完成纪检、监察统计报表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1.73.2权限。

有权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业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有权参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效能监察、纠风行风、招投标3.2.13.2.2监督、信访查办等专业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掌握国家和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掌握生产、企业管理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了解生产、基建、4.3.14.3.2。

经营等基本知识,熟悉企业管理。

4.3.3了解系统监察工作管理相关专业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

具有一定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工4.4.1作创新能力。

4.4.2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

根据上级下达的反腐倡廉目标任务,分解制订各部门负责人5.15.1.1。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和指标考核办法,报请院领导审批后,纳入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5.1.2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季度向省公司报送季度报表,报送半年度、年度自查报告。

5.1.3年底采取专项考核评价或与年度综合检查考评合并进行的方式,实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工作,并组织群众测评,提出考核评价意见,报请部门领导、院领导审批。

5.1.4对于不认真执行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考核或责任追究建议。

5.2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管理。

按照上级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每年制订惩防体系5.2.1年度工作计划。5.2.2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年度工作计划中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5.3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管理。

按照上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制订本单位反腐倡廉5.3.1。

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做好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5.3.2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营造“干事、干净”的良好氛围。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做好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并在所5.3.3辖范围内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上级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做好公司党员领5.4.1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情况的统计分析。

5.4.2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收集廉洁自律有关材料,及时维护归档。

5.4.3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交情况、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督检查。

受理单位和个人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报等方式,反映公司5.5.1和部门以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信访举报件的接待和登记。

5.5.2及时将信访举报件呈送领导,按批示内容进行查办、转办或暂存。

5.5.3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参加信访调查,撰写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情况和领导批示,实施信访结果反馈、信访监督、5.5.4。

提出处理或处分建议,对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及时办理立案报批手续。

5.5.5配合受理党员干部不服处分或审查结论等的申诉,提出审理初步意见,根据审议结果,办理复议、复查结论或决定等文件报批并予以实施。

5.5.6做好信访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是纪委日常办事机构,在党委和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2.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4.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纪委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兼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6.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7.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8.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领导人员、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办理信访登记、催办,对重要信访及时报请领导阅批。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9.查处企业领导人员、党员违纪违法案件。

10.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检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11.负责纪检的文书、印章管理、使用和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

12.负责纪检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并进行督促检查;了解集团所属部门、控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收报编发纪检监察信息等。13.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对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以及管理等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14.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二

1.负责登记处理举报信访件,对总部及下属单位信访数据进行同级、分析、上报、总结。

2.参与对重要举报信访、一般案件和对总部监察对象举报信访件的调査核实,起草调査核实报告。

3.对集团公司的重大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对下属单位相关工作的检査、指导。

5.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

6.制定信访处理、案件调查、采购项目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指导公安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2.监督、检査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

3.组织、协调、查处重大、复杂的干警、职工违纪案件,开展信访及接访工作。

1.负责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3.负责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4.负责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学习。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三

1、负责贯彻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提出抓好党纪、政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工作计划。

2、负责对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和党政纪教育。

3、负责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检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并做好重大案件的分析研究。

4、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工作,积极受理有关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

5、负责全镇辖区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方案的研究与制定、任务的落实与督查、违规的查处与纠正、方法的探索与创新,特别是群众所反映热点问题的解决和行业不正之风抵制与纠正等。

6、负责对镇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察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7、按时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四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廉政文化进企业等规划、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4、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5、参与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拔、任命考核,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建立廉政档案。

6、负责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工程竣工审计、企业负责人经济职责审计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其抓好整改。

8、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纠风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推荐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参考,需通报全集团的发出通报,构成违法乱纪案件的负责查处。

9、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专(兼)职纪检人员、内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0、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潜力。

11、认真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五

一、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六

1、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拟定党风廉政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反腐倡廉规章制度,提出维护党纪的意见和建议。

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决策、决议的情况;协助院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反腐败工作。

4、在纪委领导下,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并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检查和处理违纪案件,向纪委提出案件处理决定给予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处分意见,并做好受处分党员的回访帮教工作。

6、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7、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学习和培训。

8、加强调查研究,按时向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纪委汇报工作。

9、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学院党委以及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监督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规、政策和学院的决定、决议的情况;

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开展廉政教育和依法治校教育,加强廉政制度和依法治校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

6、做好受处分教职工的回访帮教工作;

7、负责学院有关部门加强并做好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督促院(系)务公开;

8、做好学院以及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健全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审计。

2、对学院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学院财务部门、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以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3、依法对学院的财务预算、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基建修缮、物资采购、对外投资、内控制度、重大经济合同、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以及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4、对学院和所属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学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调查结果,提供促进管理决策的专业意见。

5、参与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与学院经济活动有关会议,提出改进经济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健全内部控制的建议,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6、配合开展法制、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经济案件的查证审计工作。

7、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方案,拟订审计报告,向学院领导呈报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和审计意见,经院长授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院审计工作情况。

8、监督、检查经学院批复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的执行情况。

9、做好审计档案、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及保密工作。

10、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学院党委和学院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七

1、协助部长,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对公司各级管理干部进行违规违纪监督检查。

2、协助部长,在公司机关及各分厂中开展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深入公司机关科室和分厂车间,对公司管理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政纪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走访各层职工,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为制定公司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计划提供依据。

5、协助部长督促各级管理干部廉洁奉公。

6、具体承办公司管理干部队伍中的违规违纪事件,并将事件调查情况及时向部长汇报。

7、协助部长,在公司干部、党员队伍中开展作风建设。

8、协助部长,对物资设备招议标、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招工招聘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9、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各种内部罚款工作,受理有关具体事务。

10、负责效能监察和专项监督工作。受理对各部门工作作风的投诉,协助领导调查了解,并按规定处理。

计报表。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八

1.负责公司费用单据的审核及凭证编制,纳税申报。

2.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

3.做好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对账工作,并完成相关汇总报表。

4.负责公司生产销售成本核算、控制及相关报表。

5.监督执行、维护公司财务管理程序和政策,参与制定年度、季度财务计划;。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九

1.协助组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检査组局务会议和组长、局长办公会议及组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2.负责以组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和组局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3.负责制发工作计划、方案、意见、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起草领导讲话稿,编发内部刊物和学习资料。

4.负责组局反腐倡廉新闻报道的有关工作。

5.负责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编报组局《工作月报》和国家局反腐倡廉重要信息,负责向国家局编报组局年度工作《年鉴》。

6.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会同国家局有关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8.负责国家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对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性调研和组织协调。

10.负责国家局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组织实施组局调査处理案件的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中央纪委干部室对组局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承办组局人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相关事项的具体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驻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事项,参与监督考核、考察和录用等干部人事工作。

13.受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国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督促、催办转请国家局有关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问题。

14.负责以组局名义与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联络及其他对外协调工作。

15.负责组局文件的运转、催办、督办和管理等工作;保管并使用组局和综合室印章;负责组局文书和信访材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以及向中央纪委的移交等工作。

16.负责中央纪委专网组局服务器的管理和密钥件的保管,负责组局网页的更新工作,负责组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17.负责起草组局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18.负责承办组局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9.负责组局经费预算、资产管理,负责组局报刊订阅、公车运行费用结算、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21.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十

(一)协助纪工委书记工作;。

(二)制订纪工委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组织领导案件的查处和审理工作;。

(四)组织和落实党风党纪教育工作,注意总结和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五)对纪工委各委员个性是书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状况进行监督;。

(七)向各党总支、支部的纪检委员部署工作任务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八)向纪工委书记和市局纪工委报告工作;。

(十)完成党工委和区纪委、市局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十一

纪律检查和国家行政监察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纪检监察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完整的组织系统,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带给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主要工作任务是:遵照《党章》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了实现这个任务,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向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教育;协助党委宣传和维护好党风。

2、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和党组织遵守纪律的状况,同各种违反纪律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受理党员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控告。

4、审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送的案件。

5、检查、指导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纪检监察履行的四项职能,即:1、监督职能、2、教育职能、3、惩处职能、4、保护职能。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其具体职责包括: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工作中构成了“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三项工作的格局是基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十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探索而构成的,是贴合这一时期的实际状况而且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三项工作”格局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问题而制定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时期要完成任务的具体化。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十二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状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状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状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群众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十三

为了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确保整治过硬、干部优秀、作风优良、工程优质和资金安全,纪检监察组正确履行职责,依纪依法办事,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有效指导和监督检查,依据交通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实施纪检监察人员派驻制度的暂行办法》和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职责。(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及行政法规,监督检查项目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二)督促指导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三)组织协调项目纪检监察员开展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并依据《廉政合同》督促指导施工,开展交通廉政文化活动。(四)检查督察项目部开展“阳光工程”、“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

(五)受理群众(项目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按照权限进行调查处理上报,查出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

(六)完成上级组织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检查项目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交通厅党委以及公路管理局党委、纪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向派驻机构报告工作。

(二)协助项目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三)依据《廉政合同》,督促项目部建立健全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四)协助项目部抓好项目部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开展交通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交通环境。

(五)协助项目部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落实“阳光工程”工作,并定期对项目部开展情况检查考核。

(六)参加项目部的征地拆迁、材料供应、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农民工管理交工验收等方面的会议,并对以上工作进行监督、审核,发挥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的作用。(七)完成上级组织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十四

1、在市局纪检组长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监督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决议的情况。

3、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贯彻实施监察、审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6、协助市局纪检组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述,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7、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8、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

9、协助市局纪检组做好信访和查案工作。

10、做好市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十五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状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推荐。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职责分解,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状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状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状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状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状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推荐。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十六

四、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

五、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计划、审查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及处理决定;

六、负责组织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理论研讨工作,以加强队伍建设;

七、负责科室人员廉政建设、安全文明及考核工作;八、负责科室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协调与医院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负责向上级部门和医院领导汇报工作。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十七

5、负责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it岗位职责要求范本(四)。

1、网站的维护管理和信息更新;。

2、负责定期编辑、发放单位电子刊物;。

3、制作powerpoint、网页设计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4、会务电脑音效调试及控制。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十八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本公司从事搬运装卸岗位的人员。3、操作规程。

3.1认真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应完好和适用。

3.2搬运特大重物时,必须先了解物件的重量、形状及所需搬运的方法,防止因搬运不当造成人身事故。

3.3在装卸重物时,必须检视道路是否平坦,有无障碍物。夜间工作时,应备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3.4搬运重物必须有人统一指挥。

3.5装卸结束,必须检查车辆上各种物资是否搬完。

3.6必须在汽车停稳时再上下车,汽车行驶中严禁吸烟、打闹。坐车时应坐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严禁坐在车的后槽板上。3.7搬运危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8装卸产品及各种材料时,应先检查跳板的牢固性,然后才能工作。3.9装卸时,应先清理周围的多余物资。若跳板坡度大应铺设防滑材料或钉板条,以保证操作者安全。

3.10各种工具使用后,应放到指定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以防造成丢失。3.11搬运装卸气瓶或火工品时,必须遵守气瓶和火工品的搬运规定。3.12搬运重物时,重物下面严禁站人,易摇晃的工件要拴上绳子,以防事故。3.13跟随汽车搬运机床或畸形物体时,应注意垫平、塞牢,栓绑牢固,防止在运行中窜动挤压伤。

3.14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责任自负。造成公司物质损失,给予赔偿。

纪检监察科岗位职责要求篇十九

3、负责计算机外围设备(打印机、扫描仪等)的接入、管理和维护;。

4、负责引动存储、无线网卡等设备的故障维护、外修鉴定、相关驱动集中管理;。

5、负责计算机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故障维护;。

6、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转;。

7、负责oa、erp系统的导入、运维;。

8、其他it运维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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