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阴阳合同承诺书(模板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11: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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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交易中,合同扮演着确保合法权益和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角色。合同应尽量简洁明了,避免使用复杂难懂的法律术语。这是一些关于合同解除和违约的常见问题,解答了一些常见疑惑。

阴阳合同承诺书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安全规程,对本单位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3、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网络,并定期主持召开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支持本单位安全监督员的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文化氛围,为职工提供一个好的工作场所。

5、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无污染、无人身伤害,争创hse管理一流水平。

我已接受本岗位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及本岗位安全职责,愿意认真履行,如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0年月日。

承诺认可:

认可时间:200年月日。

阴阳合同承诺书篇二

《合同法》是民商领域非常重要的法律规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与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阴阳合同”并非是我国《合同法》上的概念,而是现实当中对于当事人基于特定目的而就同一事项所订立的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些内容的变化,可以体现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方式等方面。无论当事人基于何种目的,就同一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订立的内容存在差异而又并非真实变更合同时,即可以认为属于“阴阳合同”的情形。

“阴阳合同”的基本涵义在于存在一份“阳合同”和一份“阴合同”。“阳合同”往往用于公开或者是提交给有关部门备案的合同,“阴合同”则是当事人之间实际履行的合同,两者之间存在某些内容上的差异。有人指出,我国的现实中存在的“阴阳合同”概念,是在《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才予以明确的。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阳合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发包方所发布的招标文件所签订的、主要用于在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阴合同”则是指为了规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而私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且未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这里其实也没有明确“阴阳合同”的基本概念及其内涵,而只是表明“阴阳合同”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呈现。

我们将“阴阳合同”界定为当事人基于特殊目的就同一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内容存在差异的合同。这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当事人一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指向一致;合同的内容存在差异;内容存在差异是基于特殊目的。因此,“阴阳合同”不同于“另行订立的合同”,也不同于“合同变更”。“阴阳合同”之所以存在,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目的或是特殊需要。这种特殊目的,可以是“为了向管理部门备案”、“为了规避监管”、“为了少缴或者不缴税收”、“其他目的”等等。

对于阴阳合同,可以从当事人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予以区分和归类。根据这一逻辑路径,阴阳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4.基于其他目的而就同一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订立的“阴阳合同”。

将“阴阳合同”从以上方面进行简要区分,并非是“阴阳合同”只有这些形态,也不是说阴阳合同只能依循这样的路径进行区分。我们想要简明阐释的是,这样一种明快的路径能够更好的认识和理解“阴阳合同”。从实务现象上来看,“阴阳合同”较多地存在于以下一些领域:

其一,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在一些人看来,尽管“阴阳合同”的现实早已有之,但从法律术语推断出的“阴阳合同”则最早出现于《招标投标法》。之所以在建设施工领域会出现“阴阳合同”,是与建设主管部门对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的严格监管不无关联。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建设工程承包主体实行的是资质准入、招标投标、全程监管模式。建设工程施工环节众多、流程复杂,又加上建设工程的质量把控相对困难,客观上导致了阴阳合同的产生。一些动机不纯的建设施工单位,采行阴阳合同的方式逃避主管部门的监管。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的阴阳合同,往往涉及到资质资格、工程总量、材料采购、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工程分包、工程监管等多个方面存在比较鲜明的差异。

其二,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采用“阴阳合同”规避税收的情形也是比较常见的。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由于各地基本都是采行网签备案的方式签订“网签合同”,并以此“网签合同”作为缴纳税收的基准。因此,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在缔结买卖合同的过程中一般会采用“阴阳合同”。这种阴阳合同,往往在房屋总价以及房屋价格构成等方面有所差异,比如将房价的一部分作为装修、将总价有意做低等等,其最核心的目的在于少缴税甚至是规避缴税。

其三,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阴阳合同也是比较常见的。股权的变更,属于必须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如果股权有所增值,股权转让方在出让股权之后,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契税和所得税。如果股权增值比较明显,是要缴纳比较多的所得税的。现在实务当中的股权变更,公司登记管理部门在办理变更登记之时,如果股权增值明显,完税证明也逐步成了“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因此,股转双方为了少缴税或者规避缴税,往往采行在股权价款有差异的阴阳合同,在公司登记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价款较低,而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的股权转让款则要高。

其四,演出服务合同。在影视从业人员所签订的演出合同,如此次崔永元所曝料出来的,“抽屉里还有一大堆这样的合同”。这也表明,在演艺圈采行阴阳合同恐怕也不是一日两日了。演艺事业属于文化创新领域,尽管各地有各种减税、免税奖励措施,但因为演出人员的高额片酬而更为受人关注。以崔永元所曝料的“范冰冰4天6000万元”的合同为例,如果真的属实,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是需要缴纳非常高的所得税的。尽管,就税收的角度而言,完全可以约定是“税后”还是“税前”收入。在我国,目前似乎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演出服务”合同需要进行相应备案,因此,如果演出服务合同需要采行阴阳合同的话,那恐怕其主要目的即在于“避税”。

其五,知识产权领域的阴阳合同。在知识产权领域采行阴阳合同,可能有基于备案和“合理避税”的双重需要。最为知名的为娃哈哈与达能公司之间的商标权纠纷。无论是对于专利申请权、专利许可、商标转让、著作权纠纷、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都可能采行阴阳合同以实现当事人之间某种特定目的。

以上方面,是比较常见的采行阴阳合同的领域。事实上,从合同的角度而言,只要是关于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都有可能存在阴阳合同的情形。这些阴阳合同的存在,也往往导致了许多纠纷,在这些纠纷中,最为核心的焦点在于“如何确定合同的效力”问题。

“阴阳合同”是存在较大的法律上的风险的。一旦发生纠纷,支付价款的一方往往提出按价款较小的合同履行,收款的一方则无疑主张按照价款较大的合同才是真实意思表示。而事实上,如何确定“阴阳合同”的效力,也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合同效力规则,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与此同时,我国的合同法也确立了附生效期限、附生效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等效力规则。在这一系列确定合同效力的规则中,并没有直接涉及阴阳合同的效力规则。因此,对于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认定,只能结合合同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规则来予以确认。

结合我们的实务经验,可以从以下路径来确立阴阳合同的效力:

(1)对于时间上存在先后关系的“阴阳合同”,以“后合同”覆盖“前合同”确认真实意思表示。这个相对比较好解决,在双方当事人都缺乏证据证明哪一份合同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可以采行后合同覆盖前合同来确立阴阳合同的效力问题。在综合各方证据不能认定阴阳合同效力的情形之下,一般认为,其后的意思表示,已经吸纳和覆盖了前合同的相关意思表示。这样至少可以认为贯彻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原则。

(2)综合各方证据和意思表示,综合认定阴合同或阳合同的效力。合同乃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所做出的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合意。因此,无论是“阴合同”还是“阳合同”,都是当事各方的意思表示。但是,从逻辑、经验和法律规则来论证时,相同的民事主体在同一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中,应当只有一个意思表示为“真的意思”。因此,在确认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过程中,如果结合有关证据能够确认其中的一份合同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我们认为,可以通过证据认定规则来确认该份合同的效力。

(3)对于法律法规明确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生效的合同,如果出现阴阳合同,确认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经审核的合同的效力,似乎更为符合法律的期待。《合同法》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在一些阴阳合同的效力认定时,如果该合同系经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部门审核作为生效条件的,应该确认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合同的法律效力。这一点,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予以了明确。该解释第21条规定,“以备案中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合同等,也应该适用该规则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4)对于需要经由行政机关备案登记的事项中的“阴阳合同”,需要区别对待。在实务当中,比如在二手房买卖、股权转让等过程中,对于行政主管部门有较强的监管意愿和明确的政策规制要求的,应该在综合认定证据的基础上,倾向确认“实际备案”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对于股权变更登记等更加倾向于形式审查的“备案登记”,可以确认对出让方有利的合同的效力。因为根据一般的生活逻辑,民事主体在做出民事行为时一般不会以损害己方利益做出某一意思表示或某一行为。

(5)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作为认定“阴阳合同”法律效力的规范依据。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实际上是要“二者居其一”,只能确认确认其中一份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是通过否定其中一份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确立另一份合同法律效力。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能够确认其中一份合同无效,从纠纷解决的思路,就可以依照另一份合同来要求当事人履行。这种思路,也是许多阴阳合同在实务当中进行效力考辨重要方式。

阴阳合同承诺书篇三

我公司一旦被推荐位中标候选人,我公司将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与招标人洽谈施工合同。我公司对其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承诺。

我公司若对下列合同主要条款不接受的、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第三候选人。

一、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验收。

二、工期。

投标工期120天,如因为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本工程因工期紧,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工期一概不给予顺延,我公司因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工期的因素,包括雨季施工、停电灯措施。不计取赶工措施费。如因为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得顺延,且每拖延一天,承担伍佰元的工期违约金;并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工期违约金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确保达到本工程相关文件指定的验收规范标准。由于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规定的标准,我公司应及时返工,承担返工费,工期不顺延且承担合同价款2%的经济处罚;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由建设单位承担返工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按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报价一次包死,合同价款的调整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签订开工后15日内支付工程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3、其余工程款,扣除首付的20%后按当月实际工程进度的80%拨付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工程款按进度款比例同期调整支付,支付至工程总造价80%后停止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结算审定后,除按规定留保修金外,其余尾款30日内给予付清。

4、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

5、保修金按照建设部规定期满,并认真履行了保修职责后退还,利息不计。

6、合同价款的调整:按第二章第7条执行。

五、工程分包。

为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不得将工程转包、挂靠。特定的施工工艺及材料必须是分包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符合各项建筑法规的要求,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

工程施工的建造司和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同投标书所报人员一致,并始终在相应岗位上。否则,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无权退回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外出需征得业主方同意。

六、安全生产。

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重大施工责任事故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和赔偿。

1、无论甲方或乙方不安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

八、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问题,双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调解决,必要时可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还有争议,由有关部门进行仲裁,或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合同的补充、生效和失效。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补充修改,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结清债券债务后合同自然失效。

投标人:云南永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4月10日。

阴阳合同承诺书篇四

如果纳税人没有及时申报纳税,那么就涉嫌逃税。不过,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是否满足逃税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构成逃税罪的量刑标准。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对阴阳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

一是关于阳合同的效力,基于其没有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依据《民法总则》第143条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是关于阴合同的效力,因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三是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的,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阴阳合同承诺书篇五

承诺书(变更、换证、年检)

兹有我公司机构委托(同志),身份证号: , 代表我机构前往贵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业务相关事宜, 并保证所填机构信息和所提交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如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有本机构自行承担,与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无关。 对于该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机构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由负责人填写)(签字):

年月日

阴阳合同承诺书篇六

根据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我单位慎重研究,决定对本工程的合同实质性条款作出如下承诺,并保证履行:

一、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同意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期0.03%罚款。

三、质量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达到设计以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验收标准要求。如达不到验收规范或设计要求的,由中标人负责进行反工整修直至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并承担一切责任。

四、对招标单位实质性条款的承诺:

1、我单位具有承担该工程的能力,并具有协调外部施工环境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确保工程能够连续不间断正常施工;

5、经我方确定,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6、为搞好施工配合,服从招标人、监理单位的统一指挥与协调,我单位承诺如下:

(1)在工程建设中将认真落实与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与要求;

(4)在施工中因沿线单位、居民关系而造成的误工、机械闲置等问题有我单位承担;

(5)我单位认可招标人根据施工设计所做的调整;

(7)对因看护不力造成的财物损失安全事故等,有我单位承担责任;

(8)因回填或清理达不到要求,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7、我单位一旦中标,保证在接到进场通知后三天内迅速进场,组织施工。

五、投标人作出的其他承诺内容:

六、我单位一旦中标,如未按投标书承诺的条件和内容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投标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阴阳合同承诺书篇七

2.我们保证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在接到进场通知后,将按照合同文件和进场通知的要求提供,以便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满足有关部门的性能检查,确保所有项目不分包或转包;同时接受贵公司的检查验收。如果我们不能满足您的要求和我们自己的承诺,我们将接受您的取消合同并承担所有责任。

3.我们承诺确保进入现场的设备类型符合招标的强制性要求,主要施工设备的拥有率不低于60%。如因设备数量达不到招标要求而导致工程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要求我单位退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4.我们承诺,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您的书面同意,我们不会购买《甲方供应材料价格表》中规定的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5.我们保证满足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连续三周或累计五周未能满足贵单位要求的进度。你单位有权要求我单位退出和终止分包合同,并承诺不要求你承担任何费用和承担你增加的其他费用。我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后,按你方批准的实际完成数量和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6.我们承诺随时接受当地政府、贵方及监理工程师对我单位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接受奖惩。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向您报告,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抢救,并独自承担所有责任和所有费用。

7.我们承诺确保您在合同条款中同意的环境目标得以实现。不符合环保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

多少,保证你不再被要求承担经济损失赔偿。

9.我们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项目进行担保。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阴阳合同承诺书篇八

相同的每个人都有善良和邪恶这两面一个善良的人也会有邪恶的时候,有人一开始看一人是个好人,但也会有一天也能看到他邪恶的一时,某些人会因此而将这人一次看扁。这是不必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善良和邪恶这两面,你不必看到一人的善而好评,也不必看到一人的恶而恶评。

阴阳还有就是阴阳相抚,阴不能离阳,而阳也不能离阴。正如好人要有坏人来衬托一样,若没有坏人就不能表现一个人是好人,因此坏人是衬托好人的。

人生也如阴阳,有时一帆风顺,一帆风顺者是阳,有时坎坷波折,坎坷波折便是阴。

阴阳之道人人应知,阴阳之理多多参悟。

【阴阳相生阴阳相克人间万物必有阴阳善者有恶恶者有善】。

阴阳合同承诺书篇九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在“国五条”及其细则中,个人住房转让“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被看做是调控“重锤”。为逃避税收,当事人之间很可能就同一房屋的买卖分别签订多份房价款不同的合同,以逃避监管,获取非法利益。这一问题将直接影响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不仅影响正常的税收法规的实施,甚至导致“国五条”有关加征20%税收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解决措施。

要解决交易双方因阴阳合同导致纠纷,以及规避纳税义务的问题,司法部门和税务部门都应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司法部门应修订相关司法解释,其中合同内容的确定,以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为据。

当事人为了同一合同标的先后签署多份内容约定不同的合同时,应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确定合同内容。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遵循如下原则:第一,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原则;第二,如有证据证明后订立合同是虚假、非真实的,则应以先前订立的合同为准;第三,经行政机关备案的合同,在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上没有必然的效力优先性。但是,对当事人规避限购政策,逃避税收等故意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司法建议,由相关行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税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房屋的性质、位置、建成年代等因素,确定多层次的商品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使最低计税价格与市场交易价格大致相当,从制度上杜绝偷漏税行为的发生。

对于出售自有住房的,全面核查房屋原值,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加大对避税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偷税漏税行为予以惩罚。建议由政府税收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人民法院之间通过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的方式,就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阴阳合同问题通知政府税收部门,由税收部门对已查实的避税行为予以处罚并公示,从而起到减少与杜绝阴阳合同纠纷的作用。

1、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法律效力。

2、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3、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4、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5、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6、买卖房屋中,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7、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则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8、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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