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安全知识资料(汇总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08:2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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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是我们时代一个重要的议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守护地球家园而努力。而且,必须强调的是掌握好总结的技巧和方法,我们可以写出更加出色的总结作品。

食品安全知识资料篇一

引导语:食品安全是当今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欢迎参考!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合格证等证照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应悬挂或摆放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餐饮服务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许可项目应与实际情况和营业执照相符。新建、扩建、改建餐饮服务单位,按规定程序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各种证照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三、由专人负责管理单位各种证照,按相关法规规定按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审验、变更、换发手续,避免持过期失效证照。在领取变更、延续后的新《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应当将原《餐饮服务许可证》交回发证部门。

四、《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应当于遗失后60日内公开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毁损的,凭毁损的原证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五、餐饮服务经营地点或者场所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明复印件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

五、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知识资料篇二

1、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盖(一月一次)。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

2、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3、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住;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1、饭前便后要洗手。

2、瓜果洗净并去除外皮后才食用。

3、不购食来路不明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不购食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店或路边摊点上的食品(尤其是这些店、摊上没有密封包装的食品)。

5、不吃已确认变质或怀疑可能变了质的食品。

6、不吃明知添加了防腐剂或色素而又不能肯定其添加量是否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

1、潜伏期短:一般食后几分钟到几个小时发病。

2、胃肠道症状:腹泻、腹痛,有的.伴随呕吐、发热。

3、提高自我救护意识出现上述症状,应怀疑是否食物中毒,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由班主任做出相应的措施,在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5、不吃生、冷、不清洁食物

6、不吃变质剩饭菜。

食品安全知识资料篇三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在食堂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4.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1.看包装:产品包装严密无损、商标内容完整,品名、厂名、厂址、净重、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清晰可见。

2.看色泽:产品色泽应与品名相符,若其颜色过于鲜艳,失之自然,就有可能是添加了过量色素所致,不要购买和食用。

3.闻香味:产品香味应与品名相符,应香气柔和,无刺鼻,无异臭味。若有异味,则表明已变质。

4.品滋味:产品滋味应酸甜适宜,不得有苦味、涩味、酒味(酒精饮料除外)。

5.观液汁:产品应清澈透明、无杂质、不混浊,无沉淀。如果发现饮料分层,有絮状沉淀或有大量搅不散的沉淀,是已变质的显著标志,不能饮用。另外若在运动后或空腹时大量食用冷饮食品,会强烈刺激胃肠道、心脏,使之发生突发性的痉挛现象,导致各种酶促化学反应失调,女性月经紊乱等病症发生。

奶类及其制品是老弱妇孺和病人比较理想的食品,但是极易腐败变质。鉴别奶及奶制品的卫生质量,可按以下方法进行。

鲜奶:正常感官性状呈白色或稍带黄色的均匀混悬液体,无凝块、无杂质,有微甜和鲜奶独特的芳香气味。如果发现奶的颜色变灰、变黄或红色,有酸味,出现凝块或沉淀时,说明奶已经变坏了,不能饮用。

奶粉:正常感官性状应为淡黄色、粉状,颗粒较小并均匀一致,无结快和异味。选购奶粉时,应检查包装是否严密,因为不严密时,奶粉容易潮解。另外要注意保质期,过期奶粉,其卫生质量没有保证。

酸牛奶:正常的酸牛奶,其颜色与鲜奶一样,凝块流密、结实、均匀,有清香纯正的乳酸气味,无气泡。当奶的色、味发生改变,凝块溶化,有大量乳清析出时,说明奶已经变质,应废弃,不能饮用。

甜炼乳及淡炼乳:正常的甜炼乳和淡炼乳为均匀的淡黄色,味香甜,倒出时,乳液呈线状或带状流下。如果发现有凝块、霉斑、脂肪上浮和异味,说明其卫生质量不良,不能食用。

1.不买不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其它含有害物质的'食品。

2.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和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食品。

3.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会危害健康。

4.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的熟食和剩余食品。

5.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6.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7.直接食用的瓜果应用洁净的水彻底清洗并尽可能去皮;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8.进食前或便后应将双手洗净;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9.在进食的过程中如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食品安全知识资料篇四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病从口入”这句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要注意:

(1)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吃东西时不要狼吞虎咽;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暴饮暴食。

(2)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3)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4)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5)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6)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7)在商店购买食品、饮料,要特别注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过期食品饮料。不食、饮过期食品饮料。

(8)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咸鱼:咸鱼产生的二甲基亚硝酸盐,在体内可以转化为致癌物质二甲基亚硝酸胺。虾酱、咸蛋、咸菜、腊肠、火腿、熏猪肉同样含有致癌物质,应尽量少吃。

烧烤食物:烤牛肉、烤鸭、烤羊肉、烤鹅、烤乳猪、烤羊肉串等,因含有强致癌物不宜多吃。

熏制食品:如熏肉、熏肝、熏鱼、熏蛋、熏豆腐干等含苯并芘致癌物,常食易患食道癌和胃癌。

油炸食品:煎炸过焦后,产生致癌物质多环芳烃。咖啡烧焦后,苯并芘会增加20倍。油煎饼、臭豆腐、煎炸芋角、油条等,因多数是使用重复多次的油,高温下会产生致癌物。

霉变物质:米、麦、豆、玉米、花生等食品易受潮霉变,被霉菌污染后会产生致癌毒草素———黄曲霉菌素。

隔夜熟白菜和酸菜:会产生亚硝酸盐,在体内会转化为亚硝酸胺致癌物质。

槟榔:嚼食槟榔是引起口腔癌的一个因素。

反复烧开的水:反复烧开的水含亚硝酸盐,进入人体后生成致癌的亚硝酸胺。

火腿+乳酸饮料:三明治中的火腿、培根等和乳酸饮料一起食用易致癌。为了保存肉制品,食品制造商会添加硝酸盐来防止食物肉毒杆菌生长。当硝酸盐碰上有机酸时,会转变为一种致癌物质亚硝酸胺。

这里介绍四种方法:

1、浸泡水洗法:先用水冲洗掉蔬菜表面污物,然后用清水浸泡30分钟,基本上可除去大部分残留农药。

2、碱水浸泡法:先将蔬菜表面污物冲洗干净,然后浸泡到碱水中(大约500毫升水中加入碱面5到10克),停留5到15分钟,再用清水反复冲洗。

3、储存法:蔬菜上的残留农药随时间推移能缓慢地分解,冬瓜、南瓜等不易腐烂的蔬菜可以先存放一周再食用。

4、热水法:常用于芹菜、菠菜、青椒、菜花、豆角等,先将蔬菜表面污物洗净,然后放入沸水中,2到5分钟后捞出,用清水再洗一两遍即可。

无公害蔬菜,就是清洁、鲜嫩;有毒、有害的物质含量低于人体安全食用标准的蔬菜,应符合营养学和医学的双重标准。目前无公害蔬菜生产还离不开化学农药,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严格、准确、适量”的原则。

目前常用的农药单剂近百种,蔬菜生产常用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就达40多种,无公害蔬菜生产使用农药应严格筛选,优先使用生物农药,有选择地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

蔬菜体内农药残留量与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时间的长短关系密切。间隔期短,则农药残留量多,反之则少。因此,生产者定要严格掌握各种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一般生物农药为3-5天,菊酯类农药为5-7天,有机磷农药为7-10天(少数14天以上),杀菌剂除百菌清、多菌灵要求14天以上外,其余均为7-10天。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摄入含量有细菌或细菌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目前我国70— 80%的食物中毒是细菌性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特点是 :

1、有明显的季性。一般发在适合细菌生长繁殖的夏秋季节。

2、发病急病程短。一般进食后 24小时内发病 ,短的数十分钟 ,长的 72小时内 ,但经治疗 2— 3后天痊愈。

3、发病与饮食有关。中毒病人均吃同样的食物 ,临床症状基本相似。

4、无传染性。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原因为 :1、食品变质 ,或被细菌污染发生腐烂变质 ,但往往是轻度变质 ,不易发现或被认为问题不大 ,结果进食后引起中毒。 2、食品切块太大 ,烧煮时间太短使食品未烧熟煮透。

3、食品加工时生熟不分 ,包括刀、菜板、容器生熟不分 ,使熟食品受到污染。

4、食品保存不当 ,被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叮爬 ,有的食品未及时放冰箱冷藏 ,导致在常温下放置过长。

5、食品加工者带有病菌或在操作时不注意个人卫生而使食品受到污染。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为 :

1、不购买、不加工变质的食品。

2、新鲜食品要及时加工 ,烹调前清洗干净 ,烹调时烧熟煮透 ,烹调好的食品不要在外存放太久 ,最好现烧现吃。另外 ,外购食品或隔夜食品要回烧后食用 ,对暂时不用或用不完的新鲜食品 ,应及时放入冰箱保存。

3、防止食品污染。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生熟分开 ,刀、菜板、容器、用具要分开 ,用后要清洗干净 ,用前要进行消毒。此外生熟食品应分别存放。

4、食品加工时要注意个人卫生。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三防“长”。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四防“反”。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

六防“低”。“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1、 保持清洁 勤洗手-取食品前洗手、准备和加工食品期间经常洗手、便后洗手;清洗和消毒用于准备食品的所有场所、设备和餐饮具;避免虫、鼠及其其他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近食物。

2、 生熟分开 生的肉、禽、蛋和海产品要与其它食物分开;生和熟食品的餐饮具、工具、用具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 彻底做熟 食物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得到85度以上,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品;熟食再次加热要彻底。

5、 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 食品用水要安全;选择卫生安全的餐饮具;选择卫生安全的纸巾;水果和蔬菜要清洗干净,生吃要消毒;螃蟹、甲鱼、黄鳝要吃鲜活的。

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物中毒的特点:

(1)毒的潜伏期较短。集体暴发性食物中毒时,很多人在短时间内同时发表或相继发病,在短时间内达到高峰。

(2)病人有大致相同的中毒表现。

(3)发病和吃某种中毒食品有关。凡进食这种中毒食品的人大都发病,没有进食这种中毒食品的人不发病。

食品安全知识资料篇五

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

2.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中常见污染。

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3.部分有毒食品:河豚鱼、青皮红肉鱼、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生豆浆、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4.能污染食品的物质:有机磷农药、瘦肉精、亚硝酸盐、桐油、贝类毒素。

操作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食品检验。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样检验时,被抽样检验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抽样检验工作,如实提供被抽检样品的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相关票证等信息。

2.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样检验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

3.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之日起10日内,向组织实施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过程控制要求。

(一)采购验收要求。

1.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2.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3.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4.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过程控制要求。

贮存要求。

1.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对变质和过期的及时进行清理销毁。

3.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

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7.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烹调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6.用于烹调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备餐及供餐要求。

1.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2.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消毒。

4.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品再加热要求。

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时中心温度应符合规定,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留样管理要求。

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做好记录。

记录管理要求。

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记录。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信息报告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等有关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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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资料篇六

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

2.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中常见污染。

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3.部分有毒食品:河豚鱼、青皮红肉鱼、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生豆浆、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4.能污染食品的物质:有机磷农药、瘦肉精、亚硝酸盐、桐油、贝类毒素。

操作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食品检验。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样检验时,被抽样检验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抽样检验工作,如实提供被抽检样品的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相关票证等信息。

2.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样检验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

3.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之日起10日内,向组织实施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过程控制要求。

(一)采购验收要求。

1.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2.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3.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4.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过程控制要求。

贮存要求。

1.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对变质和过期的及时进行清理销毁。

3.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

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7.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烹调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6.用于烹调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备餐及供餐要求。

1.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2.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消毒。

4.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品再加热要求。

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时中心温度应符合规定,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留样管理要求。

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做好记录。

记录管理要求。

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记录。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信息报告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等有关规定报告。

食品安全知识资料篇七

近年来,儿童正餐外的食品在孩子们膳食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但由于多数家长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因此,在儿童食品的消费中存在着一些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为此,特别提醒家长注意儿童食品消费中存在的十大健康安全问题。

“三精”,指糖精、香精、食用色精。在食品中的使用是有国家标准规定的,但食之过量,会引起不少副作用。

不少家长往往分不清奶乳制品与乳酸菌类饮料,乳酸菌类饮料适用于肠胃不太好的儿童,两者选择不当,反而会引起肠胃不适等症状。

从有关部门的抽查结果可以看出,进口儿童食品也并非100%完美。

方便面以面粉为主,又经过高温油炸,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均严重不足,营养价值较低,还常常存在脂肪氧化的问题,常食用方便面会导致营养不良。

儿童生长发育所需要的热能、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主要是通过一日三餐获得的。各种滋补营养品的摄入量本来就很小,其中对身体真正有益的成分仅是微量,有些甚至具有副作用。

殊不知,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饮料根本无法代替牛奶和水果带给孩子的营养和健康。

如果一味沉溺于甜味之中,儿童的味觉将发育不良。同时,甜食、冷饮中含有大量糖分,其出众的口感主要依赖于添加剂,而这类食品中维生素、矿物质含量低,会加剧营养不平衡的状况,引起儿童虚胖。

长期进食精细食物,不仅会因减少b族维生素的摄入而影响神经系统发育,还有可能因为铬元素缺乏而“株连”视力,造成近视。

儿童食物过敏者中大约30%是由偏食造成的。因为食物中的某些成分可使人体细胞发生中毒反应,长期偏食某种食物,会导致某些“毒性”成分在体内蓄积,当蓄积量达到或超过体内细胞的耐受量时,就会出现过敏症状。

食品安全知识资料篇八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危害。

(1)无证无照经营的食品不能买。在您选购食品时,尽可能选择在大中型商场、超市、粮油专卖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证照齐全的食品店等正规店铺购买。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在无证、无照经营的摊贩或流动商贩处购买的,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者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您将很难追偿或索赔,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2)有包装的食品标签内容不全的不能买。标识内容不全、不清楚的包装食品,一般都不是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3)感觉不好的食品不能买。感觉不好的食品是指变味、变色、沉淀、混浊、杂质、絮状物、结块、异物、发粘、返砂、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油脂酸败、霉变生虫、腐败变质等现象。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4)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不能买。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是指一些不法分于为谋取暴利对食品采取掺兑、替代、抽取、粉饰、混充、假冒等手段,使食品质量降低,有的甚至带毒,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建议您最好到正规的店铺购买,以防上当受骗。

(5)露天经营的食品不能买。露天经营的食品一般情况下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其食品极易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到您的健康。

(6)过期食品不能买。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旦过期,食品质量就会发生变化,失去原有的风味和滋味,有的甚至会变质,食用后可能影响到您的健康,还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这样的食品不能卖。

销售明知是过期、变质、掺假掺杂、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除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外,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支付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购买了一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粉,支付的价款是15元,那么在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10倍价款的赔偿,即为150元的惩罚性赔偿。因此,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就近到辖区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或分会、消费维权投诉站、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举报、投诉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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