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场管理制度(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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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是我们奋斗的舞台,每个人都应该为社会做出贡献。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从多个维度去思考。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概括和总结,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共同学习。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提高农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良化财务状况,根据《会计法》、《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农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由农场场长、会计、出纳、核算、保管组成。

二、实行财务场长负责制。

三、重大财务决策及财务制度修定由场务会及财务人员研究确定。

四、加强农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核算质量。

五、加强存货管理,实现当年相对“零库存”,完善出入库手续。

六、加强票据管理,坚持杜绝不合规票据入帐。

七、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不良应收款发生。

八、加强往来管理,规范往来核算,及时清理往来帐户。

九、加强费用管理,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确保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家庭农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家庭农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五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分析家庭农场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

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第七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家庭农场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第四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六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七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九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十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十一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十二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三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引进种用畜禽的,在引种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规范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严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采取修建化粪池、沼气池等措施,循环利用畜禽粪尿,防止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二十条家庭农场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生产经营收益情况。

第二十一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等账簿,完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努力开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管理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账、表、据、簿,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不得作虚假记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合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根据县级农经管理部门制度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家庭农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扶持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办法规定,落实好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合理利用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其他农户增收。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完备基本信息,可向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

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国家和省出台有关家庭农场发展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试行。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第四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六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七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四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生产操作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和主力操作。

4、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5、凡员工违反上述安全生产守则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1、严格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2、配备专职监管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投入品使用安全规范,采收符合安全间隔期和休养期要求。

4、积极应用物品防治,合理使用生长调节剂型。

5、禁止使用禁限用农(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

6、使用的相关药剂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

7、制定应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图,积极参加生产技术培训,自觉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和消费者监督。

1、农业投入品实行专库专储,配置明示标牌。

2、库房防潮、防鼠、防火,物品分类摆放,排列有序,整洁卫生。

3、农业投入品来源清楚,消毒药等药剂“三证”齐全。

4、实行专人专管,规范做好物品出入库登记记录。

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五

一、农场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条件成熟时,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二、农场逐步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等账簿,完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三、农场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努力开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管理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四、农场统一使用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账、表、据、簿,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五、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不得作虚假记载。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六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农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但是,当前城乡环境卫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卫生死角较多,新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居民卫生意识还需加强。为进一步改善农场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根据武夷山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11日召开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需要和我场城乡环境卫生实际情况,决定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作为2011年民生工程战役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整治、完善设施、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等手段,不断改善农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手,条块结合,农场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分场行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通过一年的集中整治,到2011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垃圾及时清运,无害化处理率达到要求;市容村貌整洁。

—城区垃圾日产日清,长效保洁;垃圾收集容器密闭,不满溢。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以上;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城区集贸市场的环卫设施基本配齐,环境卫生符合要求;集贸市场垃圾及时清运率100%。

(二)城区居民生活污水集中排放,统一处理;村居民生活污水不乱排、不横流。

—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村污水处理率达到10%以上。

—加快实施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步伐,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农村新村建设、沼气建设项目及安居造福工程中,力争普及率达到78%。

(三)有效控制“四害”,城区“四害”密度控制在较低水平,农村“四害”密度显著下降。

—鼠密度:城区鼠迹阳性率不超过3%,村不超过7%;外环境白天不见活鼠活动。

—蝇密度: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厂、饭店、宾馆、饮食店等重点行业有蝇房间不超过2%,一般单位不超过5%;城乡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蚊密度:城区各类积水的蚊蚴阳性率不超过4%,村不超过8%。

—蟑密度:城区有蟑房间不超过5%,村不超过10%。

(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外来人口聚集地、车站码头和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治理。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五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创建生态村。

—完成河流治理项目,改善城乡河道生态环境。

—完成分场和村小组垃圾治理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使家园清洁行动覆盖全场所有分场村。

—全场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44%。

(五)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环卫设施、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完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评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

—根据人口规模配备垃圾运输机动车,农场至少配备1辆运输机动车。

—分场和村按人口每1000人配备1名保洁人员,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配1名垃圾清运工。

—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群众投诉反馈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等。

—树立卫生示范典型,评选30%的卫生单位、卫生小区,村评选20%的卫生之家。

在短期内集中力量和时间,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卫生死角,集中整治城乡突出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在村小组,突击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五乱”现象,清洁公厕,平整道路,疏通沟渠。

在集中开展清理垃圾、污水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填堵鼠洞,抹平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孽生地;扎实开展以灭鼠为主的“除四害”药物防制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继续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和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场,每户农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每村设立若干垃圾收集场所等环卫设施;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每天对分场、村、池塘、水沟、公共场所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运送;制定分场、村垃圾卫生管理制度或乡规民约,做到分场、村内外无暴露垃圾堆,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集中处理。

加强对村中小河流的治理,在突出防洪效益的同时,兼顾河流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加快实施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结合生态村创建,组织开展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村环境生态文明水平,改善村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村环境保护工作。

强化城市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收集处理、污水集中排放、公厕干净保洁、“四害”消杀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摊位设置规范,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逐步提升城市集贸市场规范化水平。集镇、乡村集贸市场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农村集贸市场整洁有序。

加强学校、车站、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强化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加快实施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步伐,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农村新村建设、沼气建设项目及安居造福工程中共同推进农场村改厕工作。

积极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学校要组织师生,开展校园内外环境整洁活动;组织师生开展对群众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开展以企业为载体、以职工为主体、以“做文明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使企业内外环境整洁,通过“职工志愿者”示范、引导作用,让更多职工加入净化美化环境的行列。共青团要组织“青年突击队”开展环境卫生整洁活动。妇联要组织广大妇女开展“我爱我家一家庭清洁行动”,搞好户内、外环境卫生。

在城区组织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小区评选,在村开展卫生之家的评选活动,并将评选结果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分场的必要条件,形成一批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之家。

从2011年3月份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农场范围内开展清理垃圾、污水,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广泛开展消除“四害”活动,完善硬件设施,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初步改善。

2011年7-8月结合创建精神文明活动评比,在农场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

2011年12月结合全国爱卫会《2014-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年度指标落实情况的考核,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发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乡新面貌迎接新年。

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促检查,并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分场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村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切实抓好整洁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民生工程战役的要求,建立城乡环境整洁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各分场于每月25日前将整洁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办公室。经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爱卫办。

农场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分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围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开展整洁行动宣传报道,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农场设立群众投拆电话:5102185,以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有记录,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和反馈。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参与度、满意度。

各单位、部门要注重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农场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分别对各分场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分场可邀请人大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根据《2011年综合农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今年3-5月份,开展一场为期三个月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

通过全民动员,大干三个月,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健全机构,组织发动,清除垃圾、污水,清洁公厕,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善。

1.组织发动。根据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发表讲话,并带领机关干部参与整洁活动。宣传报道组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报道先进事迹,充分发动全体民众积极参与。

2.清除垃圾、污水。分块划定区域,以城区、分场、村的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车站、村道等公路和铁路两侧,沿河、溪两岸,农贸市场,以及单位、居民房前屋后为重点,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整治污水坑溏,疏通沟渠,消灭卫生死角,村圈养禽畜,使全场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3.清洁公厕。所有城乡公厕,有专人管理,村公厕(含校厕)责任到人,制度上墙。每个公厕要每天保洁,及时清运粪便,做到卫生整洁,无蝇无蛆,基本无臭,粪坑不满溢,地面、坑位清洁,无污水横流。

4.环境保洁。做到有专人、分段、分片负责。村主要街道保洁8小时以上,城区集贸市场每天清扫保洁不少于3次,村道每日清扫保洁1-2次。

5.健全机构。配备环卫作业人员。分场和村按人口数每1000人配1名保洁员,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再配1名垃圾清运工。

6.组织巡查。严格日常管理,加强市容村貌的环境卫生质量巡查,对发现保洁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7.建立投诉平台。设立投诉电话:5102185、场部一楼设立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实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跟踪反馈。

1.健全机构情况:农场的垃圾清运工和村的保洁员要配备到位。

2.组织发动情况:农场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发表讲话,并带领机关干部职工至少开展1次环境卫生整洁活动,至少清除1处卫生死角。有具体的实施方案,电视、广播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整洁行动的意义、卫生知识,报道先进事迹。

3.清除垃圾、污水情况:城区基本未见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无杂物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排,无禽畜放养,无粪土乱堆等现象,群众满意。

4.清洁公厕情况:公厕(含校厕)有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制度上墙,公布公厕卫生的举报、投诉电话,达到卫生整洁的要求。

5.长效保洁的情况:80%以上村达到长效保洁的要求,每天保洁8小时以上。市容卫生、村容整洁,背街小巷、农贸市场、集镇农副产品集散地有专人保洁,及时清理垃圾。

6.巡查落实情况:市容村貌保洁基本到位的情况,对环境卫生质量巡查发现的`薄弱环节能及时整改。

7.群众满意度情况:村随机入户调查10户,城区走访20人,询问对本次行动满意程度;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应大于80%。

l.督导内容:重点督查组织动员,责任落实,大街小巷、房前屋后、沿路、沿河等部位环境卫生整治等情况。

在前一阶段环境卫生大整治的基础上,以化学方法杀灭“四害”。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填堵鼠洞,抹平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孽生地;扎实开展以灭鼠为主的“除四害”药物防制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1.领导亲自参与“除四害”工作的具体部署,把“除四害”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充分协调部门,发动群众,解决“除四害”工作人员和经费等问题。

2.按照“五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要求,做到不漏单位、不漏居民户、不留死角。

3.实行片区和单位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片区和工作职责,各分场、村都要有一个领导来抓“除四害”工作,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4.各单位和村配齐“除四害”管理(投药)人员,原则上按每个单位配1一2名,村按每50户配1名,具体落实“除四害”各项工作。

5.组织巡查。由农场领导带队,抽调人员组成“除四害”工作督导组,在本辖区开展巡查工作。

1.组织部署。除“四害”综合治理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总结、有除“四害”效果评价资料。

2.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药械使用方法科学,效果显著。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四害”药械。

3.群众满意。现场走访,群众对“除四害”效果较满意。走访10户以上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白天检查各类环境未见活鼠活动。

4.成效明显。

(1)鼠密度:城区鼠迹阳性率不超过3%,村不超过7%;外环境白天不见活鼠活动。

(2)蝇密度:城区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厂、饭店、宾馆、饮食店等重点行业有蝇房间不超过2%,一般单位不超过5%;城乡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3)蚊密度:城区各类积水的蚊蚴阳性率不超过4%,农村不超过8%。

(4)蟑密度:城区有蟑房间不超过5%,农村不超过10%。

1.督导内容:除“四害”综合防制情况。

完善设施,保洁到位,制度健全,巩固成果,卫生评比,使良好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以持续。

1.完善设施。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每100米设置1个果皮箱,农场设2个公共厕所、每个村设1个公共厕所;每户农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每村设立若干垃圾收集场所;垃圾池(箱)等收集容器加盖密闭,设计合理,布局适当;根据人口规模配备垃圾运输机动车,农场配备1辆垃圾运输机动车。主要道路路面平整。小饮食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馆等配有消毒水池、消毒柜等固定的消毒设施。

2.保洁到位。上半年50%的村,保洁员要配备到位,年底前全部配备到位。切实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城乡主要街道每天保洁时间8小时,背街小巷、城乡集贸市场有专人保洁;城乡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垃圾不落地,垃圾、果皮箱不满溢,基本无蝇、无鼠。

3.健全制度。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清扫保洁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媒体监督制度、群众投诉、反馈制度和检查评比标准和制度等,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定期检查评比。

4.卫生评比。将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之家的评选作为评选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在分场、村开展卫生之家评选活动,形成一批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之家。

5.群众满意度调查。随机入户调查或走访过往群众,了解其对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春季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收集对重点整治区域进行整治活动的照片(各单位不少于5张)报选农场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报选市爱卫办。

1.完善设施情况:垃圾、果皮箱、垃圾运输车等环卫设施按要求设置、配齐,周围清洁、无暴露垃圾,定期消杀,基本无蝇;村主要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

2.保洁到位情况:全场80%的村主要街道每天保洁时间达到8小时,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房前屋后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堆放,无垃圾落地,无污水横流,垃圾、果皮箱不满溢,沟渠通畅,禽畜圈养,蚊、蝇密度低,未见活鼠。

3.健全制度情况:至少要有4项卫生长效管理制度;群众投诉或媒体反映的问题有记录、有问题处理过程的记录,有结果,有对群众的回访,听取群众意见;有关资料齐全。

4.卫生评比情况:相关资料齐全,有文件、有表彰、有检查评比等记录资料。

5.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村随机入户调查10户,城区走访20人,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应大于90%。

 l.督导内容:重点督查设施建设、保洁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检查评比、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一)农场为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责任主体。负责动员部署、组织辖区内各分场实施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促指导、分解指标和落实任务。

(二)要聘请社会卫生监督员,组织各新闻媒体,对“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监督。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七

1、目的.保护农场内环境整洁,保护农场内人员健康、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适用范围:农场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外来来访人员。

3、引用标准:《gap空制点与符合性标准农场基础》。

(1)农场整体环境卫生管理规程。

(2)农场内所有道路、种植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齐、美观,有专人负责卫生清理。

(5)基地种植区域内排水沟要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任何杂物;种植作业区内蔬菜种植要整齐美观,行间及整个作业区要保持干净卫生,不得有杂草枯枝败叶及其他杂物。

(6)农场种植区域内所有灌溉用设施及其他设施要摆放整齐,方便操作,暂时不用的水管等设施要收纳整齐,交回库房,不能在农场内随意堆放。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八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家庭农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家庭农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五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分析家庭农场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

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第七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家庭农场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为了提高农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良化财务状况,根据《会计法》、《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农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由农场场长、会计、出纳、核算、保管组成。

二、实行财务场长负责制。

三、重大财务决策及财务制度修定由场务会及财务人员研究确定。

四、加强农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核算质量。

五、加强存货管理,实现当年相对“零库存”,完善出入库手续。

六、加强票据管理,坚持杜绝不合规票据入帐。

七、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不良应收款发生。

八、加强往来管理,规范往来核算,及时清理往来帐户。

九、加强费用管理,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确保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1986年兴办家庭农场的第二年,为搞好家庭农场财务管理,计财科制定了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办法,主要有六条:

(一)家庭农场设兼职核算员,负责内部的经济核算工作,建立有关财务制度手续、登记账簿,积累核算资料,保管财务档案。

(二)家庭农场财务支出由家庭农场场长批准,重大经济支出需经全体成员讨论确定。

(三)按规定及时向生产队提供核算资料,资金需用计划,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监督。

(四)家庭农场核算员要接受生产队会计的业务指导,建立有关账簿,学习和执行上级财务规定。

(五)家庭农场设兼职出纳保管员,负责现金收付和记帐,负责产品、物资保管,登记帐卡。

农场于1990年后,逐步减少其“两费”垫支及预借额,直至完成家庭农场“两费”自理。家庭农场更新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由家庭农场自筹资金购买,特殊情况经场长批准,由生产队担保,农场给予部分贷款。家庭农场要按合同条款按时上交利费,年终按规定预留下年生产准备金,不得挪用。家庭农场代耕费,按农场制定的《作业参考价格》计算。家庭农场之间也可根据自然条件,作业难易程度自行商定作业价格。存款户家庭农场之间代耕费可内部转帐,挂账户家庭农场给存款户代耕由生产队结算,偿还挂账。挂账户需代耕不许转帐,必须先交代耕费方可代耕,坚决杜绝自然垫支。发现挂账户内部转帐,造成家庭农场挂账增加,对该单位主管领导、会计进行处罚。

生产队所需化肥、油料、农药等生产资料由仓库等单位购回。可挂账售给存款户,挂账户必须交现金购买。对挂账户不交现金领取生产资料造成垫支的单位,由批准人承担全部队垫支款项。

挂账户销售产品,销售额必须由生产队结算,直至还清挂账。生

产队对挂账户固定资产严

格管理,如需出卖须经生产队批准,并用出卖收入偿还挂账。 生产队会计在年终决算后,及时向家庭农场公布账目。1999年以来,加强了对家庭农场的成本管理,农场大力推行斤粮成本逆控管理,所谓斤粮成本逆控,就是按照倒推成本的方法,对农作物生产成本进行逆控,达到斤粮实际成本耗费最低,而获取效益最大的一种目标管理办法。农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一不三到四有八明白两个百分之百”的管理细则,将成本分解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之中,确保斤粮成本逆控落实到户、到地号、到作物。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取得较好效果。2000年,全场共节约综合成本1120多万元,其中:间接成本800多万元,直接费用320多万元,增加产量2000多吨,1276个家庭农场户户无挂账,盈利面在95%以上。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九

一、农场主及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

二、农场应根据实际生产管理需要,积极组织员工主动报名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同时定期组织员工自学,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

三、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家庭农场有关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四、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五、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十

小组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教导处、少先队负责同志及辅导区各片一名负责人任组员。

1、组织设计协调学校的校园环境布置、文件气氛、绿化工作、卫生工作,各办公室管理,促进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优化。

2、对各校的环境管理工作、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考核,为各校的有关评先提供资料。

3、做好校园管理资料的整理、积累、归档工作。

第三条:定期组织活动。

1、每期有重点设计规划几所学校的环境布置,并努力使之实现。

2、定期对校园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规划、交流、研讨。

第四条:校园操场。

1、校园操场平整,环境整洁,学生活动面积充裕,有一定体育活动器材,校园分布合理,有一定的绿化面积,校门到主体建筑有水泥走道。

2、有宣传画廊或墙报,并定期更换内容,校园在醒目位置展示。

3、车辆停放有秩序。

第五条:建筑物。

建筑物无危险隐患,门窗墙体完好,坡璃明净无缺损,整体无积尘。

第六条:室内布置。

1、教室有班风、学习园地、班务栏,其他布置简洁、合理,不致分散学生学习注意力。

2、教室桌椅摆放整齐,清洁工具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3、教室有照明灯具、插座,有广播喇叭、电视机、班班通等。

4、办公室教风上墙,办公桌摆放整齐,桌面整洁,作业本按规定位置摆放,洗手用具、清洁工具干净定位;有照明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设施。

第七条:校园卫生要求。

1、校园各区域划分相应的包干区,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碎石、烟蒂等废弃物及死角。

2、运动场无杂物和障碍物。

3、绿化地带内无纸屑等废物,花草树养护良好。

第八条:室内卫生。

1、教室、办公室内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痰迹,每天有值日。

2、室内墙壁保持洁白无脏迹,无积尘,黑板不破损,底槽无明显粉尘。

3、食堂卫生要求按照《食品卫生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厕所卫生做到:门窗、地面、墙面清洁,无积尘,便池经常冲洗,不堵赛,无积垢、臭气。

第九条:个人卫生要求。

1、教师要穿着整齐,仪表端正,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随地乱抛瓜皮果壳纸屑,不抽流动烟,茶杯干净无茶垢。

2、学生要衣冠整洁,佩戴好红领巾或绿领巾,按规定要求穿校服。头发、指甲整齐干净,勤洗脸、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净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3、人人有良好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纸屑废物人见人拾。

第十条:学校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校校园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比、考核。一般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年评比一次。评比结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评比。

第十一条:各校每天由师生组成的护导值日组,负责当天对校园环境及各班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每日公布检查成绩,每月进行总结,纳入“班级常规管理评比”。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月起实施。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本场行政事务管理,理顺本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负责制订本场办公事务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程序及标准。

2、负责本场的办公用品和设备网络的管理。

3、负责本场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的督办。

4、负责本场管理文件的管理和实施。

5、负责本场班子办公会议、工作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协调。

6、负责本场档案、对外发文、印章管理、机要文件和保密工作。

7、负责本场日常公文处理及建设项目档案和各类文件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场重要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写、传递和开发利用。

9、负责本场办公场所的秩序、卫生、绿化、生产安全及车辆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场行政接待、对外联络和外事工作。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第四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六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七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九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十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十一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十二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三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采取修建化粪池、沼气池等措施,循环利用畜禽粪尿,防止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二十条家庭农场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生产经营收益情况。

第二十一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等账簿,完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努力开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管理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账、表、据、簿,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不得作虚假记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合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根据县级农经管理部门制度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家庭农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扶持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办法规定,落实好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合理利用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其他农户增收。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完备基本信息,可向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

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国家和省出台有关家庭农场发展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十三

农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服从农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与指导,实行科学化管理,生产优质和安全的农产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实行农场主负责制,设置生产技术管理、销售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岗位,并明确工作职责。

(一)负责家庭农场的全面工作,拟定家庭农场总体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召开家庭农场会议,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三)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带动农场增收。

(四)组织实施家庭农场的各项规划,及时解决家庭农场的有关事宜。

(五)负责家庭农场的财务审核审批。

(六)争取上级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二)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

(三)根据生产需要,组织提供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

(四)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新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经济技术协作。

(五)掌握农业气象、病虫草害等各种生产灾情。

(六)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机制。

(七)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一)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

(二)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

(三)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

(四)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

(五)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一)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二)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

(三)作好生产经营收支记录。

(三)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按时进行税务登记。

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生态农场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规范生产管理秩序,明确岗位职责,优质高效的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二、生产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技术标准,并在开工前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应优先使用技术熟练的工人,对经反复培训不能掌握生产技术的工人不得使用。

三、要严格按照*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四应、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阶段*生产作业计划。应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产作业计划,并在开工前准备好生产工具,安排好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

五、生产用工全部采用包工制。

农业生产队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种植、田间管理、采摘收获等生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2、监督和检查种植和田间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生产目标的落实完成。

4、协调做好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安排各生产员工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的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5。、具体组织落实种植、田间管理、用工记录、日常生产管理等工作。要对基地生产作业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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