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通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10:2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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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方案都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方案制定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支持,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政府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注重创新和改进救助方式方法,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采取积极措施,珍惜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前期开展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色要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在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通过排查,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防火、防事故等方面的问题并排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消除隐患。要明确排查主体,责任到人,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通过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微博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篇二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深入了解居民生活,提升社区服务形象,促进社区和谐,与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切实帮助社区弱势群体生活问题,使社区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让弱势群体度过一个温暖的冬至之夜,特组织社区党员集体走访社区弱势群体,为弱势群体送去冬至温暖。

促进和谐社区,关爱社区弱势群体。

通过实际行动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社区弱势群体。通过组织社区冬至活动,深入了解居民生活,切实帮助社区弱势群体生活问题,使社区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让弱势群体度过一个温暖的冬至之夜。

1、时间:12月22日。

2、地点:xx社区xx小区。

1、孤寡老人:为老人送去冬至团子。

2、流动困难儿童:为其送去学习文具。

3、残疾困难家庭送上冬至慰问金。

分片区进行摸底,上报孤寡老人、流动困难儿童、残疾困难家庭各一名,汇总后,根据名单和社区党员一起集体走访。

1、为孤寡老人送去冬至饺子。

2、为流动困难儿童送去学习文具。

3、为残疾困难家庭送去大米、食用油。

结束语:

俗话说,冬至大如年。冬至社区举办活动,让居民们亲手做汤圆、煮饺子等,在继承和发扬民间传统文化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社区邻里之间的和睦、和谐。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篇三

天气日渐寒冷,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乡县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身边。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聚焦群众取暖、消防、饮水、用电、防疫等方面,确保农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迁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扶贫办、水利站、供电所、应急办、卫生院。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迁建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建立需求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

2.全面安全排查,确保村不漏户。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群众冬季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村逐户了解冬季取暖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召集本辖区供水企业安排部署冬季用水工作,确保群众冬季用水。卫生院牵头各村级卫生室做好村内消杀和冬季防疫工作。供电所对辖区内全部变压器、电表箱等电力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村镇办、应急办、卫生院。

3.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查看居住环境发现隐患,及时排查修缮,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村镇办。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困难群体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迁建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督查室、村镇办、民政办、扶贫办。

街道成立应急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应急电话0537——8891xxx。专班办公室由科级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详见附件),随时应对处置突发情况。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街道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篇四

黄泥冈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贯彻落实全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贫困群众家中。

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重点群体和重点人群,迅速组织各管区负责人、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对群众冬季取暖情况再次开展全面排查,着重关注群众在口粮、饮用水、御寒衣被、取暖、危重病医疗等方面的重点需求,针对群众的急难愁盼开展”雪中送炭"。要坚持边排查、边警示、边整改,对冬季取暖中可能引发窒息、中毒、火灾的各类隐患要发现得早、整改得了、防范得好,尤其是老弱病残、重度残疾人和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要重点排查、重点防范,每天采取电话或见面询问等方式密切关注生活情况,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澡堂、老旧住宅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加大夜间及降雪、骤冷等极端天气的检查密度,严格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各管区责任人要组织好、培训好本管区内负责人员,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排查工作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实现群众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群众取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直气则气,对排查出的无取暖设施的群众,要结合前期走访慰问情况和群众需求,进行精准帮扶。分考虑极端天气条件下用气、电量大幅增长的客观需求,强化协调调度,完善应急预案和保障方案,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用气用电。要加大对供电、供气管线巡查力度,建立取暖绿色维修通道,加快接电接气速度,确保反应迅速、工作到位。

要立即开展群众冬季取暖、用气用电用煤安全大检查,对取暖设备、电线、管道等进行查验维护,妥善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决不允许出现群众冻死冻伤情况。同时,要充分利用村村响、明白纸等形式,加强对贫困群众冬季用电、用煤、气取暖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确保“明白纸”发放率达到100%,入户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100%,面对面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处置措施,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科学有效应对。

要密切关注群众供暖相关舆情,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因恶劣天气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对群众反映的供暖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真正让每一户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区成立了5个由管区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分片区开展巡回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篇五

为妥善解决我镇困难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雨民发〔20xx〕16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25日前。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镇干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人:各包村干部。

完成时间:不定期。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因灾困难家庭、低保家庭、五保对象、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特困家庭在口粮、饮用水、衣被、御寒物资和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建立需求台账,做好档案管理,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2.开展过渡安置房摸底排查并进行保温加固。

工作重点:对各种受灾原因居住在过渡安置房的农户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五防两保三加强”(防雨、防风、防潮、防火、防雷,保温、保暖,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加强结构安全和卫生防疫)的要求落实保暖加固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3.加强物资储备,保障基本需求。

工作重点:对现有库存救灾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积极采取向上争取、政府采购、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采购粮食、棉衣、棉被等过冬御寒物资,备足备齐救灾物资,提高救助能力。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4.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受灾困难群众、自建过渡房家庭、低保家庭、重残家庭、五保对象和困难职工等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前。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前。

6.做好后续对口帮扶。

工作重点:制定领导干部联点、党员干部工作下沉、全员整体参与的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全力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温暖过冬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

责任人员:各包村干部、党员干部。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村、社区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农房重建推进及重建补助资金兑现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办。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备查。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篇六

各村、各部门要将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与“走基层”活动、精准扶贫、联系帮扶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困难群众“平时吃得饱、过节吃得好、穿盖有保障、医疗有救助、安全无隐患”,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大美清溪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各村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全面调查掌握贫困对象、散居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失独家庭、残疾人、留守群体等各类困难群体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安全温暖过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各类台账,切实做到底数准、对象明,并上报镇政府备案。

(四)注重营造温馨和谐社会氛围。各村要在春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走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困难优抚对象和困难党员,继续做好各类特殊群体过节组织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互帮互助、温情融融的节日氛围,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传递到千家万户。

各村、镇属各部门要将保障我镇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镇纪委、民政、财政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暖保供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切实应对今冬明春期间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及能源供应偏紧等情况,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天然气有序供应。督促上游供气企业严格履行合同、保障供气。加强管网统筹协调,坚持“日报告、周对接”,确保管网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储气调峰作用,统筹用好已有应急储气能力,保障储气能力不低于全市3天用气量,确保高峰时段最大程度顶峰。对于我市应急储气调峰气量保障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切实发挥调峰保供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稳定天然气供应价格。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市、县区要畅通12315电话、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对典型违规案件予以曝光。(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三)强化供气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天然气门站、管道、储气等基础设施,以及庭院管网、表箱、楼体立管等庭院设施,集中处理解决一批设施老旧锈蚀、穿越密闭空间、违规交叉其他市政管线、安全间距不足、构筑物占压等突出问题隐患,避免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加强对市政燃气阀井的巡查养护,及时清理内部积水杂物,避免低温结冰造成燃气设施损坏,也要确保窨井盖的完好,避免出现伤人事件。同时,聚焦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酒店、商住混合体、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整治私接“三通”,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等安全隐患问题。做好民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回迁安置小区、商住混合小区,整治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等风险隐患。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并指导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市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一)督促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密切关注发电供热企业电煤需求,督促企业积极对接省外煤炭生产企业,尽快协商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确保覆盖率达到100%。全力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铁路运力协调服务工作,为电煤保供打下坚实基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燃煤发电企业负责)。

(二)督促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督导检查各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责任。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盯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超能力生产。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保证井下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等重点部位救援物资和设备配备到位,及时接报、转发和处置各种应急预警信息,对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科学处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鹤煤公司负责)。

(三)督导服务好豫煤交易中心建设。严格执行省调度煤炭储备补贴政策,落实存煤目标和考核标准,鼓励豫煤交易中心与省内发电企业签订年度电煤供应市场长协,充分发挥储煤基地作用,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审核,确保豫煤交易中心尽快通过省验收,获得资金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煤炭企业负责)。

(一)做好电力安全平稳供应。加强设备和线路隐患排查处理,全面完成树障治理专项行动、线路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频繁停电台区的运维检修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尽力开展带电抢修作业,努力实现“故障不停电,抢修无间断”,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先复电、再抢修”策略,进一步压缩配网故障造成的停电面积和停电时间。精准实施负荷管理,坚守不影响“居民、公共服务及重要用户”底线,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按照“六保五限”原则,优先将“两高”企业纳入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引导企业错避峰与轮休轮停,拥有自备电厂“两高”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的,按照不低于自备电厂停运机组装机规模实施有序用电。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基本用电需求。(市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发电供热机组稳定运行。发电企业要严格履行电煤、燃气购储主体责任,确保供暖季电煤库存15天以上。各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设备运行和检修,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保证机组按电网调度需要稳定运行。建立与供暖企业、运输企业沟通机制,保障电煤物资运输工作及时到位。加强与省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因环保原因影响电网调度、电厂开机、汽车运煤和符合规定的灰渣排放等问题。严格执行省电力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机组确需停运的经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对拒不服从调度命令停运3天以上的机组,扣减次年优先发电计划和交易电量,直至取消相关资质。(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三)多措并举减轻发电企业经营负担。严格落实国家、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各项政策,鼓励工商业企业直接参与20xx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各项税收措施,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和专项缓税应缓尽缓。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信贷审批权限、信贷准入条件等方面给与倾斜,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电力、煤炭、储煤等重点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尽力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资金需求。(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税务局、银保监分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四)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联合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对本地区“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将各地“挖矿”活动清理整治完成情况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对整治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县区优先实施有序用电。(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金融局、税务局、通管办、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银保监分局、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一)做好城镇集中供暖工作。制定完善供热设施设备事故、能源供应短缺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大面积停热事件。持续开展“访民问暖”工作,组织进行入户测温、维修,提高群众对供热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组织开展应急处突演练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带压维修等技术的应用,力争做到“小修不过晌、大修不过夜”。及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市政管网运行状态,确保供热安全、稳定,供热质量达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有关工作,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配电设备巡检和隐患整治力度,强化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按照省“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要求,加强涉及“煤改电”事项的挂牌督办、及时处理回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鹤壁供电公司负责)。

(三)保障重点群体取暖需求。全面排查学校冬季取暖问题,掌握取暖方式、工程设备进展、资金保障渠道等,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师生温暖过冬。将城镇集中供热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机构等公益性机构用热价格按居民类价格执行,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煤改电”用户供暖季供电力需求。全面梳理“煤改电”用户清单,将全市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的“电取暖”居民用户全部纳入“煤改电”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开展“煤改电”线路和供配电设施排查治理,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障“煤改电”用户取暖季用电需求。对享受政策用户取暖电量实行打包交易电价,即超过基础生活电量部分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5元(基础生活电量指每年10月份用电量,即11月份发行电量,基础生活电量以外部分视为取暖电量,每户最高优惠电量3000度)。推进“电代煤”居民客户峰谷分时电价,在供暖期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对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谷段电价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2元;峰段电价为每日8时至20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3分钱。(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做好农村居民用户冬季取暖补贴资金筹集工作。严格按照省要求,利用好中央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资金。按照“两县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城区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配套”的原则,全力保障农村居民用户冬季“电取暖”设备运行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一)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好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和公告、应急调度令、重大问题报告、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度,日常监测煤电油气运情况,对电煤储运、机组运行、县区保暖保供中重要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和今冬明春可能出现极端天气的情况,研究制定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平稳有序。(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二)压实保暖保供各项责任。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分包领导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相关企业要履行煤电油气运保供社会责任,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强生产组织,细化落实工作措施,稳定市场供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供需形势分析,准确把握态势,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确保全市群众温暖过冬。

(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有关企业分别负责)。

(三)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媒体沟通,做好能源保供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密切跟踪供电、供暖、“煤改电”、有序用电等相关舆情,及时督导协调相关责任主体解决问题和个案,对不良舆情及时加强管控,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篇八

近期,寒潮来临,气温骤降,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进入关键期,为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温暖安全的冬季,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筑牢民生保障服务底线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行动,现将具体方案明确如下:

坚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村居主体、责任到人”的原则,各部门、管区、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与农村冬季安全生产、农村困难群众救助、两节安全大检查等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村居属地管理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农村广大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坚决防止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重点关注贫困群众、“五保”户、“三无”人员、空巢(孤残)老人、留守(孤残)儿童、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重点人群,单独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在住房安全、生活取暖、医疗保障等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到底数清、对象明、情况准。

各村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梳理汇总本村重点关注对象名册,明确责任分工,由村两委成员按照“一帮一”“一帮多”原则进行分包,村内重点关注对象多时,可广泛动员村内党员纳入帮扶责任人,对重点关注对象具体情况要了解掌握清楚并认真填写帮扶责任联系表(见附表),确保村内每户重点关注对象有人负责,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三次入户或电话联系,尤其是出现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入户走访,关心了解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能够解决的第一时间予以现场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街道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一)全面摸排(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村要充分发动村两委成员和党员干部,对本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全面查看重点关注对象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加强统筹协调。

(二)帮包联系(12月21日至2月28日)。帮扶联系人。

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对重点关注对象进行入户走访,重点对以下工作加大检查力度:1.防一氧化碳中毒。将防一氧化碳中毒作为温暖过冬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宣传和排查力度,提升群众防范意识;2.住房安全。准确掌握帮包群众住房状况,对住房出现危、漏等现象且符合相应救助政策的要及时上报相应部门予以协调解决;3.温暖过冬。详细了解群众家中取暖方式、御寒物资等是否准备充足;4.饮水安全。通过保温、错时、定点供水等方式保障群众尤其山区群众冬季饮水供水安全;5.用电安全。冬季用电量大,加强对困难群众家中供电设施、线路检查、巡查;6.防疫安全。重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个人日常防护及家庭卫生消毒等工作;7.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救助。一是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上报给予临时救助;二是做好低保家庭、特困对象、孤儿、贫困户等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三是做好重度残疾人、留守病残老人、困境儿童等群体的温暖过冬生活工作;四是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街面巡查救助,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应助尽助。

(三)督导检查(贯穿全程)。街道纪工委、督查室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思想高度重视,有效抓好落实。各部门、村居工作人员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按照“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有效抓好责任帮扶、动态联系、问题化解等工作具体落实,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二)定期联系帮扶,及时开展救助。各村全面摸排情况于12月20日前由管区统一汇总帮扶责任联系表上报至街道督查室(206室)备案,各村帮扶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入户走访,联系帮扶,对困难群众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相应救助工作。

(三)加强工作督导,严肃追责问责。街道办将不定期对各村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各村的工作安排、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救助措施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未开展排查,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救助不力问题将提交党工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篇九

(一)主要工作。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2021年冬季取暖“回头看”,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取暖工作煤、电、油、气供应,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建立问题清单,釆取有利措施,逐项清零销号,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同时,及时关注舆论,加强宣传引导。

(二)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2021年冬季农村取暖工作,负责全面摸排农村群众取暖措施、设备、储煤等基本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面摸排集中供热设施设备维护、燃煤保供等基本情况,做好供热、燃气协议的签订、保障服务等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重点摸排农村脱贫攻坚领域对象的取暖措施等基本情况,研究制定特困群众今冬明春取暖保障措施。

县能源局负责煤炭增产保供,重点做好供热企业、燃煤、农村洁净煤协调供应,落实煤炭限价政策,加快推进煤改电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做好煤电油气供应监测等工作,重点做好天然气协调保障。

县财政局及时安排资金,补贴到位。

县委宣传部负责关注网络舆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负责做好煤改气、生态环境执法等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煤炭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力保障供应,确保煤改电用户温暖过冬。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全县冬季取暖督查工作。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各自区域内2021年冬季取暖“回头看”工作,做好迎接省市县督查准备。

第一阶段:摸排阶段(11月7日一8日)。

11月8日中午12点前,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将摸排工作有关情况,包括现状、问题、对策、建议以及《五台县农村常住户冬季取暖情况摸底表》(见附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阶段:整改阶段(11月9日一15日)。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开展重点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县直相关部门加强本行业问题整改,做好对乡(镇)指导。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11月16日一20日)。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冬季取暖工作开展抽查,要做好迎接省市督查准备工作。

11月20日前,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将此项工作形成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整理形成总体报告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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