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质量监管工作总结(实用2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4: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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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一
近年来,xx市农业农村局以“四个一”(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精准治理模式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制定《xx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规范完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监管体系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体系运行高效的良好局面。20xx年确定12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全覆盖。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承诺制度,强化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鼓励生产经营主体设置质量内控员,在醒目位置公示主体基本情况、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质量安全责任人及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信息。
一是以标准引领,近年来,制定省级农业系列团体标准2个,xx市地方标准1个,xx市级4个,参与制定国家级农业行业标准1个。让标准落地服务农业产业,提升农产品质量。二是以示范引领,在茶叶、铁皮石斛、杨梅、枇杷、葡萄等品种上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模式,带动小农户步入绿色发展轨道,近年培育47家“998工程”示范创建主体,培育省“一品一策”示范基地17家,有效期内“二品一标”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77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56%以上,xx杨梅被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记。
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定量抽样检测,近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180批次以上,20xx年全年共完成监测量2194批次,监测量达1.5批次/千人以上,20xx年1-9月已完成1588批次。健全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网络,于20xx年10月12个沿海镇街全部设立水产品快速检测室,定人定岗,加速了有场地、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仪器、有记录的“六有”标准的推进,是xx市率先拥有水产品快速检测网络的县市。对监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由农业综合执法队跟进重点监管,依法依规处置,形成风险监督处置全闭环,一产品一档案的常态化制度。
大力推广xx市标识标牌管理平台为主的追溯平台,实现入库主体可以正常免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xx市标识标牌管理平台共录入877家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总量41.48万张,开具量居xx第一名。20xx年1-9月年已开具261678张,发放量位于xx榜首。铁枫堂铁皮石斛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入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典型备选案例,20xx年全市5家主体入选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五个一”和"五进"活动为载体,多方面多层次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围绕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品、粮食等主导产业,分产业举办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开展10期以上,发放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农产品禁限用药清单、水产品安全用药明白纸、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管控需知等资料,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不定期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在xx市政府网上向全社会公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二
2017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领导的重要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长效监管的原则,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从源头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半年来,监管责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培训工作
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监管执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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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阴性。1-6月份共检疫生猪36000余头,检出病害猪8余头,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自1998年生猪定点屠宰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检疫问题引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市安委办、食安办的安排,我们今年开展了打非治违和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畜牧业生产特点,重点解决畜牧业生产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安全生产环境,我们要求全市118名村级防疫员和53名监管责任人,按照网格图片的原则,将全市范围内设计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每村、每户都不遗漏地进行排查登记,共排查规模户904户、散养户200多户,排查整改隐患15条,夯实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8、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
六个违法案件,均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执行,力求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制作完善的案卷,截止目前处罚违法当事人6名,罚款7500余元。
9、监督所档案管理工作
千头万绪的工作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日常工作的条理和细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结合我所实际,我们下大力气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档案工作,设立专人专柜,事无巨细地将所办理的事情整理归档,通过档案全面反应办理过程,无论票据、案卷还是监管都依照要求细化,力求做到零失误。目前我所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有专项档案盒200多份,良好的档案管理促进了实际工作的`规范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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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我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省所、晋中市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形势任务越来严峻繁重,摆在我们目前的新课题更加复杂,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2017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 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转 载于#url# 博 威范文 网:)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二、工作措施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开始做起,努力实现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预警信息即时共享。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农产品安全监管股
2017年11月13日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三
坚持把练内功、谋长远作为质监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在依法行政、风险防范、队伍管理、文化育人、勤廉兴业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法制建设得到规范提升。在全省首创宁锡苏徐四市质监法制建设区域合作联盟,建立了法制信息交流、执法疑难问题探讨的快捷通道。法律咨询委员会发挥参谋、保障作用,帮助解决了1起跨度十余年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2起行政复议案件。统一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格式,突出阐述认定违法的理由及依据,做到“以理服人”。建立案卷季度评查制度,随机抽取案卷评查,通过数字平台展示,进行综合点评,收到了以查促学、以评促改的效果。组织2次“听庭评审”活动,开展全市系统法制人员“案审技能”比赛,增强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实战应诉能力,并在省局组织的全省系统案审技能预赛中取得总分第一名。
(二)履职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开展质检机构质量管理及风险防范,各检验机构抓好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工作,加强检验全过程控制,完善检验工作程序及管理制度;市局强化对质检机构资质认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严谨借监督之机搞强制服务、收费服务。制发《质量申诉案件处置规程》,规范信函签收、审批流转、处理过程管理、工作记录及资料保管等环节,编制答复通知书模板,有效防范了质量申诉隐藏的诉讼风险。积极探索建立“全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履职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了以“工作目标任务化解”为核心内容的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红、黄、蓝”三级风险预警发布,切实控制和及时消解岗位廉政风险,使保护、监督干部职工工作落到实处。
(三)队伍建设得到基础保障。市、县局按照“三定”方案完成了机关处(科)室的微调,普遍配强、配齐了行政人员,人到岗、职到位,理顺了机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市、县局稽查人员完成落实编制工作,经费得到保障,稳定了“军心”。加挂“食品稽查大(中)队”、“食品安全监控中心”、“举报投诉中心”三块牌子,加大了食品监管和执法打假的力度。多方位推行公开竞争的选人用人方式。在市局机关处室、县局领导班子、矿用计量中心主任的选拔、优秀基层公务员的选调等方面采用“公开竞争”的方法,选拔干部23名,有效拓宽了识人用人的渠道,使公开选人用人走向“常态”。
(四)勤廉建设得到巩固深化。与企业共建“三联”预防机制,通过打造联系点平台、联络员网络、联系会议制度,扩大预防的视角,延伸监督的触角,搭建沟通的桥梁,完善了具有质监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立了法制监督、电子监察工作网络,行政许可及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目标任务实行网上办理、监督和督查,平均每项任务的措施数始终保持全省系统前列。加强公车治理及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治理,健全了相关审批管理制度。强化廉政教育,主要党政领导干部讲党课18次,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12场次,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25场次,组织开展反渎职侵权等廉政主题教育活动18次,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严格自律的认识和意识。
(五)文化建设得到有力推进。质监文化建设按照有要素、有组织、有氛围、有载体、有活动、有效果的“六有”要求,进一步提炼、升华文化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单位和学习型职工、创先争优、树典型学先进、志愿者服务、“三联四促”、践行服务承诺、文明行业(单位)创建等活动,进一步营造氛围、丰富内涵、拓展外延。城区分局成为市十佳服务窗口,市纤检所成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计量所、特检分院继续被认定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邳州局文化阵地建设得到市、县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市质检所、睢宁局得到省局质监文化建设观摩检查组“感动、震动”的评语。干部职工对质监文化的认同感、认知度和践行意识明显增强。
总结回顾2020年工作,全市系统面对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在机遇中谋发展,在挑战中求突破,在攻坚中闯新路,努力增强质监工作的时代感和有效性。一是善于围绕中心做文章。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立足点,把质监工作与“三重一大”有机联系起来,努力从政府层面部署和推动质监工作的有效开展。“五个一”工程对接八大区域性产业,与政府的期望合拍、与企业的期盼合辙,地方党委政府将其作为提升主导产业质量竞争力的重要载体,企业将其作为增后劲、提质量、快发展的关键招数;各层线摸清基础数据,开展质量诊断,谋划破题之策,发挥了统筹资源、集聚服务的作用。“感知矿山”标准化战略紧跟市政府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制订系列产品标准、组建标准联盟、搭建标准体系、申报标准化项目、争取标准“话语权”等方面用心用力,标准的先导性作用得以体现。二是勇于改革创新激活力。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改革创新、扩容增效作为动力源,革新理念和路径,创新载体和平台,促进综合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科研项目突出前瞻性和实用性,科研与生产对接日趋成熟,风电螺栓制造工艺、物联网远程检测技术等科研项目向“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转型,提高了实用性。各级技术机构贴近经济需求拓展服务领域,国网中心与中石油、中石化联合对30余座加油站网架安全性进行检测;拓展户外广告牌安全性评定,船舶无损检测等业务,检测业务量增长18.5%。国家木检中心加强与国家林业局合作,不仅建成国家林产品质检中心,还争取到项目资金420万元;检测业务量增长两倍以上。纤维公检克服经营性棉花公检量大幅下降的困难,积极争取期货棉、撮合棉、储备棉、干茧等公检任务,同时积极开拓纺织品检验市场,委托检验数量实现倍增。特检分院与徐工重型签署合作备忘录,对300吨以上汽车起重机关键焊缝提供无损检测、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集约化驻厂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三是敢于攻坚克难创新绩。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攻坚克难、负重奋进作为突破口,在力促电梯立法、规范安全管理上,与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保持密切联系,对疑点难点问题广征意见、反复磋商,逐字逐句仔细推敲、精心修改,出台《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成为我国第一部地方电梯安全法规。《条例》尤其是对部分电梯管理责任、日常运行及更新改造费用等问题进行明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基本上解决了高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不清、费用难筹的问题。面临西院三个技术机构亟须整体搬迁的难题,我们克服资金短缺、工程量大、时间紧迫等诸多困难,周密计划、环环紧扣、保证质量、严控工期,高效推进南院检验检测基地建设,争取外部资金1800万元、减免规费300万元、节约资金150万元,提前完成了18000余平米新型实验室的土建、内外装修、检测环境等工程。
在履职能力上存在的困难和差距:一是融入大局有待强化。党委政府虽然对质监工作越来越重视,但能真正进入政府工作层面的质监工作甚少,导向不清、方向不明,部门“单打独斗“,难以放大效应。二是履职导向有待调准。提高经济收入仍是一些基层局和技术机构的主攻方向,履职尽责成为“配角”,一些收费服务不够到位,一旦进入责任追究程序难以自圆其说。三是监管效能有待提高。监管人力不足、素质不高,一些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履职风险视而不见,长存侥幸心理,不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舆情的能力。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手段和渠道单一,风险研判及处置意识不足;监管、检测、稽查联合不够紧密,互促互动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四是服务手段有待改善。服务内容、技术手段、装备水平与规模企业有差距、有盲点,难以满足企业需求,在扶助企业质量提升、提速增效上手段少、对接窄、水平低、见效小,虚张声势。面对复杂的形势变化和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务必继续保持创先争优和改革创新的激情,敢于担当,勇于破题,在推进工作、发展事业中尽快加以克服和改进。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四
紧贴政府民生工程,坚持从群众的热切期盼中扎实推进惠民工程,及时跟进民生热点,解决好群众所想所盼、社会所需所要的问题。
(一)计量惠民扩容。一是解决热点问题。“两免费”计量检定工作向计划生育指导部门和社会福利机构延伸,覆盖面更加宽泛。共免费检定162家集贸市场15934台件计量器具,182家乡镇医疗卫生机构、2625个村卫生室9113台件计量器具,166家计划生育指导站及福利机构559台件计量器具,免收费用300万元。在市区22个集贸市场设立公示栏,计量器具检定信息“一目了然”,便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开展“计量伴车行”行动,新建6项计量标准,对42家4s店83台件汽车安全性能检测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我市2家企业生产的7000余只热量表进行首检。省矿用安全监测仪器计量中心检测业务向豫皖晋陕等地发展,共检测30余家煤矿企业5000余台件矿用计量器具,提高了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加强诚信计量。深入开展诚信计量创建活动,培育、评选63家诚信计量单位,并择优推荐21家参加省级评选。对全市78个加油站833台加油机更换强检合格标识机铅封,对300余台加油机启用“防作弊”系统,防范措施更加严密。抽查与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505批次,合格率为95.22%。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利用计量器具作弊偷盗天然气案件10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万余元。三是开展计量互动。组织民生计量实验室开放活动12次、“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28次,向群众面对面介绍、演示水表、电表、燃气表、热量表、血压计等计量检测过程、答疑释惑、普及常识,让计量走出实验室,贴近百姓、服务社会,提高了公众的计量意识。
(二)维权平台升级。一是健全工作程序。秉持一年365天、天天为民服务的理念,以流程管理为主线,完善业务受理、处理、转交办和保密等制度,增加资料储备,设立专线语音提示,规范工作程序,把12365系统建成了集“咨询服务窗口、申诉接待中心、举报受理平台”为一体的服务体系。二是妥善处理接报。按照“打得进、接得到、办得好”的要求,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呼声,加大群众举报投诉的核查、处理力度,确保群众遇到质量问题有处说、有人管、有回音。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及咨询1017件,办结率98.9%,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万余元。
(三)监督抽查提质。一是增强服务性。牢固树立抽查为民的理念,将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和热点问题作为抽查的重点,突出时令、节令特点,加大抽查频次,扩大抽查比例。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类别实施“半年全覆盖”抽查,共抽查食品1005批次,合格975批次,合格率为97.01%,同比提升近1个百分点。结合我市产业特点,组织对涉及国计民生的工程机械、煤炭、车用汽(柴)油、液化气等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180批次,合格171批次,合格率为95.00%,同比提升2个百分点。全年累计抽查各类产品2126批次,合格2026批次,合格率为95.3%,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是增强有效性。从今年10月份开始,将所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公开,所有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结果全部公开。目前已公布抽查结果80批次,曝光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8家,不仅提高了抽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而且发挥了保优治劣、引导消费的作用,使监督抽查真正做到“抽查一类产品,规范一个行业”。三是增强规范性。为保证“两公开”工作质量,制定了《工作意见》,明确形式内容、工作流程、审批程序、职权职责及应对措施等。开展“检验工作质量月”活动,探索“三年一周期”抓岗位培训,深化“增强质量意识、提升能力素质”主题活动,对6家县级质检机构进行能力验证,8家质检所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报告评比,不断提高质检机构的“产品质量”。市局及各承检机构规范检验程序,拍照记录抽样过程,确保抽样方法精细严谨、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合法。
(四)标准应用增效。建成国家级奶牛、肉鸭,省级异育银鲫、瘦肉型猪、设施蔬菜、日光能温室、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区,7个示范区的经济效益及农民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新沂市获批成为全省首批八个创建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市)之一;立项2个、发布实施6项省级地方标准。全市共有25种农产品完善了标准体系,51个示范区发挥增产、增收效益,农业标准化水平在全省保持领先。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五
在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将乡(镇)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均设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村协管员担任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基层监管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以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网格负责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三)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和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从源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各级各类监测、监管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舆情关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等,经核实应负有责任的,实行问题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问题较轻的,由当地农业部门约谈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问题较重的,由上级农业部门负责人约谈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向地方政府领导通报。
(一)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1.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核查、授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敦化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创建情况进行省核查、农业部抽查。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在“两个创建”现场会授牌。
2.扩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农业部在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县。省农委牵头组织,按照农业部部署,将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市、区)或市(州)纳入创建范围,组织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3.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xx-2025)》,结合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安全县创建模式,省农委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首批试点县确定为11个县(市、区)。创建期限为两年,经考核达到标准的,进行命名和授牌。
(二)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依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农委组织,市(州)农业部门协调,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首批选择8个县(市、区)作为产地准出试点县。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一)开展禁限用农药整治行动
按照农业部部署,省农委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重点问题蔬菜,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和毒死蜱、多菌灵等常规农药超量使用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整治期间,省农委有关单位开展农药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建立监管名录,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综合执法三支队伍的作用,结合部、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衔接,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一)强化风险监测
省农委制定《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开展4次例行监测,7次专项监测,结合例行监测开展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开展4次风险监测。发布并上报农业部例行监测信息。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并组织开展当地风险监测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与形势分析会商
省农委组织利用国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风险评估,摸清风险因子种类、范围和程度,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重点开展3类产品风险评估,举行风险形势分析会商会议,加强风险交流,研究探讨风险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提高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应急预案,建立上下协调、横向合作、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做到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提高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化危为机的能力。
(一)组织标准制(修)定与审定
(二)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1.组织编辑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蔬菜、食用菌、人参等4个地方标准汇编和标准视频片,为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及推广提供直观的标准宣传品。
2.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为重点,发挥农技推广部门作用,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安全间隔(休药)期、农业投入品购销凭证等制度,引导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3.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及产业发展,加强认证及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实施。
(一)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世行项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本级平台建设,开展监管名录征集、信息录入以及应用等工作。未参加世行项目培训的,省农委组织开展培训,研究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启动平台试运行,将平台建设成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平台。
(二)实现全链条监管
省农委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合力解决追溯信息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与食品药品追溯信息平台有效对接,达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按照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探索省部平台对接机制。逐步实现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上下相联、横向相通的可追溯监管。
(一)推动机构建设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补齐短板,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开展监管。县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加大投入,规范运行,健全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和村级协管员制度。省农委有关单位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指导,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项目验收。对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加快组织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步伐。
(二)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省农委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第x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已认证的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举办各类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与先进省份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加强质量安全宣传
省农委在《吉林农业》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开展定期宣传;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信息平台,发布有关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信息,扩大宣传引导。省农委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印制宣传挂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农药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二)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监管机构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基地、企业、市场以及乡镇监管站,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为推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打下基础。(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依据《_产品质量法》、《_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县局”),为监督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除外,下同)质量,依法组织对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检查结果公布、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包括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检查等形式。监督抽查可以根据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定期监督检查每年按预定的计划分批次组织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在相关企业整改完成后适当时候进行。
第四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定期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检查中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省局负责统一、管理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全省监督检查信息。负责审批下一级局申报的监督检查计划;指导、监督市县局的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验机构承担的省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市县局负责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配合做好上级质监部门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质监部门报送监督检查信息。
第七条受省局和市县局委托承担监督检查工作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按照委托协议开展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包括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按照省局和市县局下达的监督检查计划抽封样品;检验检查产品的质量;向被检查企业与相关质监部门送达检验结果;汇总、分析、总结并上报相关信息;发送监督检查检验报告等。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组织。
第八条省局和市县局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颁布的《国家监督检查重点产品目录》的基础上,围绕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结合本行政区域产业分布和产品结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中心任务、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第九条监督检查计划要突出重点,关注民生,坚持科学性、实践性和通用性,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必要时,征求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及专家意见。市县局和有关检验机构可以根据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及行业发展状况,在每年度年底前向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议。监督检查计划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建议书》(附件1)的形式上报。
第十条定期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由组织实施该计划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批次向承检机构下达监督检查任务。
不定期实施的监督抽查、跟踪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部门根据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随时下达监督检查任务。
第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是我省实施相应产品监督检查的工作规范。
对没有相应《实施规范》的产品,或因技术原因需要偏离《实施规范》的产品,承检机构可临时制定该产品的本年度《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承检机构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作为承检机构承担本次监督检查任务的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原则上参照《实施规范》的形式制定。
第十二条组织监督检查的质量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任务下达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承检机构承担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并与被委托的承检机构签订《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委托书》(见附件2),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承检机构应根据被委托的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多家承检机构共同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由牵头承检机构负责制定,),对承担的监督检查任务加以分解与规范,上报任务下达部门,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监督检查任务。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承检机构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作为承检机构承担本次监督检查任务的工作要求。
首次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承检机构,任务下达部门要对其工作状况进行考察和书面材料的审查,还应向任务下达部门提交《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任务承诺书》(见附件3)。
第十三条省局负责制定监督检查通用的标准工作文书,主要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附件4,以下简称《监督检查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企业须知》(附件5),以下简称《企业须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附件6,以下简称《抽样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样品确认通知书》(附件7,以下简称《样品确认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验结果通知书》(附件8,以下简称《检验结果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企业拒绝监督检查认定表》(附件9,以下简称《拒检认定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异议复检委托书》(附件10,以下简称《异议复检委托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异议处理通知书》(附件11,以下简称《异议处理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2)、《产品监督检查经费核算表》(附件1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上报材料评审意见表》(附件14)、《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移交处理通知书》(附件15,以下简称《移交处理通知书》)、《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登记表》(附件16,以下简称《后处理工作登记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附件17,以下简称《责令改正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复查申请书》(附件18,以下简称《整改复查申请书》)、《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现场复查验收表》(附件19,以下简称《复查验收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复查检验委托书》(附件20,以下简称《复查检验委托书》)等。
第三章监督检查的实施。
第一节抽样。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的抽样人员应为承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抽样方法和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工作。
第十五条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前,应当向被检查企业出示《监督检查通知书》、监督检查计划下达文件复印件、《企业须知》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向被检查企业告知监督检查的性质、检查产品范围、实施规范或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应当核实被检查企业的营业执照信息,确定企业持照经营。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还应当核实被检查企业的相关法定资质,确认检查产品在企业法定资质允许范围内后,再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现场发现被检查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不需检验即可判定明显违法的行为,应当终止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抽样人员抽样时,应当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的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企业抽样或指定样品抽样。抽取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监督检查抽取样品应当按有关规定的数量抽取,没有具体数量规定的,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备用样品应在相同条件下一并抽取。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抽样:
(一)未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
(二)被检查企业不生产《监督检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所列产品的;。
(三)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检查的产品是不用于销售的;。
(五)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检查产品为企业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的;。
(六)产品或者标签、包装、说明书标有“试制”、“处理”或者“样品”等字样的;。
(八)产品抽样基数不符合监督检查方案要求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被检查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检查:
(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的;。
(二)抽样人员无法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相关文件、有效身份证件的;。
(三)抽样人员姓名与《监督检查通知书》不符的;。
(四)被检查企业和产品名称与监督检查通知书不一致的;。
第十九条样品一经抽取,应立即进行封样,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采取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第二十条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单,详细记录抽样信息。《抽样单》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检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检查企业公章。对特殊情况,应注明相关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抽样单》填写应当字迹工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
《抽样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承检机构留存,第二联被检查企业留存,第三联与检验报告一并装订后发送至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的质量监督部门。
第二十一条被检查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检查的,抽样人员应当填写《拒检认定表》,列明企业拒绝监督检查的情况,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抽样人员共同确认后上报任务下达部门。
被检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积极配合涉及辖区内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得故意推脱或帮助企业逃避检查。
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_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在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中做降级处理。质监部门要对拒检企业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实施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拒检的,应将拒检情况记入企业年审记录,列入年审实地检查对象。
第二十二条在市场抽取样品的,抽样单位应当以《样品确认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并将《抽样单》送生产企业一份,由生产企业依据规定确认企业和产品的相关信息。
生产企业对需要确认的样品有异议的,应当于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任务下达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异议处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任务下达部门应当核查生产企业提出的异议。样品不是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生产的,移交销售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未抽到样品情况的处理:
(一)与上级监督检查计划重复的企业,应及时将情况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请示处理意见;。
(四)由于企业破产、倒闭或其它客观原因抽不到样且无法出具企业证明的,由抽样人员出具抽样过程情况说明,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后上报任务下达部门。
第二十四条抽取的样品需送至承检机构的,应当由抽样人员负责携带或者寄送。需要企业协助寄、送样品时,企业应予以配合。对于易碎品、危险化学品、有特殊贮存条件等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样品运输过程中状态不发生变化。
抽取的样品需要封存在企业的,由被检企业妥善保管。企业不得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已检查封存的样品。
第二节检验。
第二十五条承检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样品的接收、入库、领用、检验、保存及处理的工作制度。
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以保证不会发生因其他原因导致不公正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承检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样品。制定并严格执行样品管理程序文件,详细记录检验过程中的样品传递情况。
第二十七条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承检机构必须如实记录即时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任务下达部门。
第二十八条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晰,并留存备查;不得随意涂改,更改处应当经检验人员和报告签发人共同确认。
第二十九条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承检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检验遵守相同的规程。
第三十条除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况外,承检机构应当出具监督检查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
承检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伪造检验报告或者其数据、结果。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检验报告除承检机构存档外,还应分别寄送被检查企业、负责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将结果汇总情况及时报告任务下达部门。市场抽样的还应寄送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及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三十二条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承检机构应当立即将《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以信函、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被检查企业(对市场抽样的产品,应同时送达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并书面告知其法定权利。《抽样单》、《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应同时抄送负责后处理的部门。
第三十三条被检查产品的备用样品在被检查企业有权提出异议的期限内应保持完好。
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后及时退还被检查企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后退还被检查企业。
样品因检验造成破坏或者损耗而无法退还的,应当向被检查企业说明情况。被检查企业提出样品不退还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节异议复检。
第三十四条被检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或者其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
第三十五条有关部门接到企业异议申请后应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协调被检查企业与承检机构沟通,由承检机构通过核查不合格项目的检验记录及有关证据,并得到被检查企业认可的,维持原检验结论。
(二)需要复检并具备复检条件的,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向检验机构下达《异议复检委托书》,由原承检机构复检的,检验应当在承检机构技术负责人的现场监督下进行,必要时由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和企业进行现场监督;另行指定承检机构的,应对样品的传递做出安排。
第三十六条承担异议复检的承检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委托异议复检和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承担复检的机构应向委托复检的部门写出专题报告,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对出现结论不一致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管理建议。
第三十七条委托异议复检的部门应根据复检结论或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异议处理决定,开具《异议处理通知书》,并转交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办理送达手续。
第三十八条复检结论表明样品合格的,复检费用列入监督检查经费。复检结论表明样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承担。
第四节检验结果汇总与工作总结上报。
第三十九条承检机构工作任务结束,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过信息化系统填报有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一致。同时,要向任务下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电子版与书面版);。
(二)监督检查结果发布材料(电子版与书面版):
1、监督检查结果公告(电子版与书面版);。
2、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三)未抽样企业(如有)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拒检企业(如有)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产品监督检查经费核算表;。
(六)信息化系统生成的数据库(电子版)。
上述第二款材料,应经承检机构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第四十条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应以承检机构单位文件的形式上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监督检查工作概况:包括任务来源、计划完成情况、产品检查合格率情况等;。
(二)被检查产品基本情况介绍及行业概况分析;。
(四)质量分析。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存在共性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
(五)指导企业整改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等;。
(六)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七)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十一条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对承检机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或组织专家审核),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上报材料评审意见表》,作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的评分依据。发现达不到要求或者存在问题的,退回检验机构处理。
第五节监督检查后处理。
第四十二条任务下达部门应当汇总分析监督检查结果,向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有关部门通报监督检查情况。省局应依法向社会发布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并公告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企业名单。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七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站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平。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
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
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我局制定并实行《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制订了畜产品监管网格化图,将监管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个监管人,并按照《xx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制作并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53名监管人员人手一本,要求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要求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考评日志。我所一线39名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了手机现场执法使用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将执法信息及时传送到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日常管理中能够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掌握监管漏洞,整改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使用系统以来,共传送执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阴性。1—6月份共检疫生猪36000余头,检出病害猪8余头,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自19xx年生猪定点屠宰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检疫问题引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市安委办、食安办的安排,我们今年开展了打非治违和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畜牧业生产特点,重点解决畜牧业生产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安全生产环境,我们要求全市118名村级防疫员和53名监管责任人,按照网格图片的原则,将全市范围内设计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每村、每户都不遗漏地进行排查登记,共排查规模户904户、散养户200多户,排查整改隐患15条,夯实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8、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
依法治牧是我所日常执法中主要运用手段,在日常的监管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分别制定了《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饲料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兽药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病死畜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等十四项专项工作方案,并一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整治内容均有详细的档案记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所已办结六个违法案件,均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执行,力求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制作完善的案卷,截止目前处罚违法当事人6名,罚款7500余元。
9、监督所档案管理工作
千头万绪的工作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日常工作的条理和细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结合我所实际,我们下大力气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档案工作,设立专人专柜,事无巨细地将所办理的事情整理归档,通过档案全面反应办理过程,无论票据、案卷还是监管都依照要求细化,力求做到零失误。目前我所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有专项档案盒200多份,良好的档案管理促进了实际工作的规范与创新。
半年来,我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省所、晋中市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形势任务越来严峻繁重,摆在我们目前的新课题更加复杂,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八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和“自府办函[xx]118号”以及“自畜发函[xx]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畜发函[xx]65号文件关于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我局在9月至10月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局结合市畜牧业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区县、基层兽医站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9月7日,我局召开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各区县畜牧局切实抓好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市局对各区县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2.对投入品生产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检查。9月中旬,由我局饲料科牵头,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整治,检查了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的产品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是否有完整的生产记录、检化验制度,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记录以及质量安全追溯制软件资料,另外还检查了饲料、兽药专业批发市场的经营业主是否建立健全索票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购销台账,同时对经营的产品进行了检查。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对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也开展了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生产企业的.“硬件”设备基本齐全,各相关制度完善,并且制度上墙,投入品经营户都实行亮证经营。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不完善,在对饲料和兽药市场检查中还发现有极少数经营户在销售一些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号已过期的兽药产品。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3.开展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安全专整治。9月底,由我局饲料科牵头,组织回“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324头份,并及时分发到相关区县。采用“瘦肉精”试纸对规模养殖场的猪尿进行快速检测,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总共检查了50个规模养殖场和4个屠宰点,共324头生猪尿样,结果均显示阴性。各区县畜牧局做好辖区内违规使用“瘦肉精”的监管工作,负责好生猪饲养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加强检查和检测的力度,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用药记录。
4.开展国庆前后肉食品的市场检查。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由我局市畜牧兽医站牵头,饲料科、兽药科、生产科、人监科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了中秋国庆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市、区县放心肉定点屠宰(厂)场、放心肉市场为整治对象,以检查肉品质量、肉品市场准入情况为重点内容,以督查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为整治方式,加大了检查和整治力度,确保了节日消费安全。此次整治,重点抽查了贡井区、大安区、富顺县、荣县的8个放心肉市场和4个放心肉屠宰场,以及2个市级放心肉屠宰场和4个放心肉市场。各区县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节日肉品市场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各个屠宰场的秩序良好,检疫人员均到岗到位对肉品进行了检疫,各个放心肉市场严格实行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肉品质量状况良好,货源充足,肉品经营户大都能实行“亮证”经营(肉品检疫证明)。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在大安区的和大市场、马冲口市场检查时,发现部分肉品批发商未将肉品检疫证明及时分发到肉品经营户手中;在贡井区筱溪街市场在检查时,发现有销售不合格动物内脏的经营户;在荣县某超市检查时,发现一起涂改肉品检疫证明现象。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5.省畜牧食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开展交叉大检查。9月25日至26日,省畜牧食品局组织的交叉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了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大检查。按照全省无公害畜产品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新申报认证的产品进行产地和产品的全覆盖现场检查,以及对已获证的产品(产地)按不低于当地市、区(县)获证产品(产地)总数50%的比例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对核心养殖场、屠宰加工现场按相关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对产品(产地)所在地具有一定规模的饲料、兽药市场检查有无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销售,对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证书、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另外还抽查了产品(产地)所在地乡、镇兽医防疫站对疫病控制、防疫针记录和饲料兽药使用等情况。
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科学、公正地实施现场查验,负责的进行了评审和认定,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和监管给予了较高评价。我市新申报认证的肉鸡、蛋鸡、肉鸭、生态猪等6个无公害畜产品及生产基地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转报国家农业部审定;按总数50%比例随机抽查的6个已获证产品(产地)也全部通过复检。
6.组织对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10月中旬,由我局生产科牵头,饲料科,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模场户投入品的使用、标准化生产和防疫工作,重点检查了其标准化养殖情况和记载记录。各区、县也对辖区内已经认定的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和经农业部批准的无公害畜产品自行组织了检查。
在检查中,各无公害基地规模场制度完善,并且上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少数养殖场户的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方面的记录记载不全,有个别场的消毒设施也不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加强监管,迅速进行处理和整改。
7.开展秋防督查工作。10月下旬,由四区两县的包片督查领导和相关科、室、站的人员参加对全市各区县的秋防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采取随即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防检内务资料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生物药品管理专项检查,疫苗的领发、登记等管理情况;冷链体系建设情况。
在随机抽查的各乡镇兽医站,均及时将疫苗分发到各村,对规模场及养殖户的畜禽进行注射免疫及消毒,每个乡镇兽医站都配有冰柜、冰箱和足量的冰盒,有专人管理疫苗。但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些乡镇的记录记载不规范,疫苗分发出去后的使用情况记录不全,另外,一些散养户的家禽还未及时进行免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立即进行整改和完善。
着眼于现代畜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全局,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整治:
一、加大了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监管;
二、规范和整顿了饲料、兽药市场,严厉查处了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宣传贯彻了《特别规定》、《动物防疫法》等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
另外,通过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的检查,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省、市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我局制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开展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九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和省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政策,同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这一年,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20xx年,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力度,严抓农资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源头、生产环节和市场等方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横幅标语、印发资料等方式,在全县全方位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全县生产经营者、流通者及消费者要进一步认识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同心协力抓好菜篮子,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
二是县农业局以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中心,结合农技、植保、科教、经作等各业务站组成培训队伍赴各个乡镇对农民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县农业局印发了限禁用农药清单,分发给广大菜农果农,教育他们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自觉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生产放心果菜。
三是对农资经营商进行规范经营农药知识培训,要求农药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农药尤其是限用农药,对农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管理,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xx份,出动车辆26台次、执法人员318人次分别对全县64家农药经营户进行了抽查。
2、做好农产品生产田间指导,要求农户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农药使用安全剂量、严格安全周期,保证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
3、对全县取得农业部“三品一标”证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加强管理,引导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鼓励生产经营散户自觉建立生产档案。
4、对甘洛县三个大型水果蔬菜农贸市场及新市坝镇、田坝镇、两河乡、坪坝乡、海棠镇等季节性大量上市的蔬菜、水果等进行抽检,全年抽检样品14批次,共计检测样品223个(其中基地检测抽样27个,市场抽检样品195个,无公害产品抽样1个),检测合格率为100%。
5、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农产品安全,20xx年启动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包括636平方米实验室改扩建和87台套仪器采购。目前实验室改扩建基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二)农资市场监管方面。
1、在大春生产期间由县农业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质检局四家单位对县城内的农资市场进行了为期18天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大清理。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三类农资为重点,集中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查处违反《种子法》规定的不法种子,共检查农药经营户64户次、种子经营户70户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xx份,保证农资市场的安全。
2、我局积极组织农业执法队伍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今年以来,累计下乡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80多个,抽检农药标签70个,发放种子、农药宣传资料1000余份。执法宣传车在县城区和各乡镇开展种子、农药安全宣传活动。
1、源头监管和生产过程控制难度大。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尚处在起步阶段,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还较薄弱,在生产环节,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多为分散式的单位和个体,规模化程度还较低,农业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由于长期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缺少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限制,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很难在生产上完全实施。
2、检测机构基础薄弱。
农业部门检测检验机构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符合,不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
(二)农资市场方面的问题。
1、农资经营环节不规范,虽经多次农资打假整顿,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仍然违规使用禁药,这种分散农资经营体制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以及生产过程控制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农药、种子、兽药等生产资料的标签不规范,商品名多、杂、乱,包装简陋,也很难分辨出其主要成分和用途,农民无所适从,很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2、执法队是农业部门非常重要的农业执法工作单位,随着农业监督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的频率越来越高,但都是着便装开展工作,显得随便、管理混乱,不够整洁、整齐,而且缺乏取证设备,最大的尴尬是便装执法有时不被行政相对人认可,没有制服、没有工号,管理相对人很难感受到按章办事的严肃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今年,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一大批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整治,确保了今年无农产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着相当多的薄弱环节,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共同去解决。
总之,保障农产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保证民生健康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又是以农业部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民参与的安全行动,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只有人人重视农产品安全,人人监督农产品安全,人人做到农产品安全,不安全的因素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和温床。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和办理有关日常事务。同时,市、县农业部门都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职责,为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定规划,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通知》、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我市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意见》、《关于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试行办法》等9个有关生产意见和管理办法的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农业局,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强化和规范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政府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也十分重视,今年1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意见》(德府发[xx]4号),提出了“十五”期末和xx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我局为配合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于今年4月和7月分别向各县(市、区)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产品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这些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明确了目标、思路和措施。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等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简报对全社会进行宣传,重点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基本知识等。据初步统计,今年市、县农业部门和新闻单位合作共开展相关报道40期(次)以上,市农业局以德阳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动态”专报5期。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积极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积极组织引导帮助龙头企业、专业协会、重点乡(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并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工作。今年共有14个单位申请基地认定,面积6.33万亩,省厅土测中心已派专家到我市抽取了土样和水样,现正在检测过程中。
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的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个,有39个基地通过省级无公害认证,总面积33万亩,有32个产品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26个产品顺利通过地方认证向全国认证转换,有6个单位的24个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还有一个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完成了39个省级基地在农业部的产地认定备案工作。
5、强化手段,加强检测。农业系统近两年通过自身努力和向上争取,今年8月,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经市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核编6名,目前正在筹建之中。现已建立6个农残速测站(点),购置农残速测仪12台。其中广汉市已于xx年9月开始开展了对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的定期抽检工作,中江县于xx年4月开始开展蔬菜的不定期抽检工作,什邡市、绵竹市于今年开展了对鲜活农产品的农残抽检,监测农残动态。据统计,今年全市到11月对农产品基地和市场共抽检样品3510个,合格3418个,平均农残合格率达97.3%。
6、治理源头,强化监管。我局与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加大了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尤其是xx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以高毒农药、剧毒鼠药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切实维护了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32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79人次,检查整顿农资市场449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户2222个,受理投诉案件20件,查获收缴各类违禁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34.68吨,处理涉案人员57人,立案查处27件。通过加强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7、规范市场,推进准入。针对我市被列为四川省五个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市的实际,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绿科农业、三溪香茗等企业、基地已在城市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销点,广汉市正在筹建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市场,什邡市、绵竹市等也计划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
虽然通过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形势的需要相比,与省内搞得好的兄弟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认识不到位,投入少。部分地方、部分单位、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作的具体措施少、力度弱。同时社会上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同感相对滞后,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用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专项投入少,与相邻市比有很大差距。
2、检测手段差,质量监管困难。县级检测站点总体较少,需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虽设立,设施设备购置与建设投入需要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多元支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日常检测和取得资质认证还面临许多困难。
3、执法机构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目前我市的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尚不健全,市级没有专门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密切相关。
针对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明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使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产品的日常监管。
2、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体系。
3、健全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
4、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5、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实行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制度。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一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二
坚持以保障安全为“底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导,以提高监管效能为核心,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三个安全”的保障力。
(一)食品质量安全实现“三个提高”。一是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市局及各县(市)区局建立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完善工作流程规范许可程序,实行三级签批加严发证审查,加强质量安全信息收集、风险分析与监控工作,今年共发放生产许可证439张、注销46张、13家不予许可,努力从源头促进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把关水平。在睢宁局试点实施“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明晰监管、稽查、抽检人员职责,细化监督管理的“闭环”机制,“一体化”监管实现了“六个提升”。先后组织开展以检查非法添加物质为主要内容的乳制品、肉制品、辣椒制品、面制品等专项行动,未发现违规行为。指导4家乳制品企业按照新标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厂房布局和生产设施等全部达到新的准入条件的要求,重新取得生产许可证。二是提高企业道德诚信意识。建立了食品企业厂长(经理)和检验员集中培训制度及考核制度,对全市92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1100余名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加强质量管理、安全标准、检验技术及道德伦理的培训,增强首责意识、法制观念、诚信素养和从业素质。组织一次921名食品企业厂长(经理)参加的食品法律法规考试,强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指导127家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76家大型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督导企业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措施。首次在开发区食品生产企业组织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指导企业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三是提高公众知晓率。先后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视察食品生产,“市民看企业、监督零距离”活动,让群众及媒体现场直观了解企业生产食品的全过程,督促企业自律,引导安全放心消费。组织质监志愿者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册、咨询服务5000余人次,巩固了社会科普阵地。与影视传媒联合制作了食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片,借助百场红色电影“三进”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播放400场次、观众25万人次,普及了食品安全常识。
(二)特种设备安全体现“三个转变”。一是监管重心向解决重点设备和关键问题转变。开展电梯安全专项行动,组织“三进”集中宣传21次,普及安全乘坐电梯知识;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练8次,提高了维保及管理单位处置电梯故障的效能;对35家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安全质量承诺书”,并进行星级评定,择优推荐2家三星级单位上报省局评定;检查106家单位使用的542部电梯,对169部不合格电梯下达了安全监察通知书,责令停用电梯72部,有力地规范了电梯安全使用行为。实施气瓶“一瓶一码”工作,全市77家气体充装站配备“一瓶一码”充装体系及配套设施,新购气瓶8万只,安装条码40万余只,覆盖率100%;强制报废“螺丝瓶”5万余只,提高了气瓶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监管方法向规范企业安保体系建设转变。将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与“三分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开发区、新沂市、电站行业率先推行,指导2517家单位完善设备档案,健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开展自查自评及综合评价;其中1932家单位达标,50家单位成为标杆,提高了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水平。三是管理手段向行政许可科学化、规范化转变。以实现“作业知识机考化、作业技能模考化”为目标,积极推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系统,推进作业人员技能考试基地建设。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制定培训基地的管理制度、人员操作规程,采用省局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系统软件及考试题库并进行了设备的调试及软件的试运行,已使用信息化系统完成了1500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规范了作业人员资格许可程序,提高了行政许可效能。
(三)重点产品安全显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难点问题治理。组织“家电下乡”、“百日清新居”、“汽车轮胎”、“限塑”等专题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358个单位,立案查处27起,涉案产品标值187万元。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和“徐宿连三市化肥联合打假”行动,检查生产企业59家、经销门市130余家,抽检80批次,立案查处14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在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会同经信、供电等部门,严厉打击“地条钢”,共检查涉钢企业54家,关闭“地条钢”生产企业47家。二是加强“双打”专项行动。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及质检人员2160人次,检查850个单位,立案查处57起,涉案产品标值216万元;其中销售掺假棉花案、洗涤用品侵权案、土炼油案等3个案例被总局列入50个“双打”成果展案例(全省仅4件)。深化经营案件的理念,突破个案办串案、系列案、大要案,立案案件、罚没款到位、捣毁制假窝点数量和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等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比分别增长11%、30%、40%、200%。三是加强联合查办案件。六部门联合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及“黑心棉”打假工作,建立了禁用原料、废物回收及处置、生产加工、市场准入、集团购买等环节的监管制度,使“黑心棉”得到有效防控。全市系统共检查相关使用单位127家次,检查絮用纤维制品1.6万件(条)、纺织类床上用品7000件、棉衣及工作服5000件,抽查絮用纤维制品124批次,未发现“黑心棉”。联合“胡大祥”、“润发一世”、“恒顺万通”和“广州立白”等名优企业打假治劣,捣毁造假窝点23个,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万余元,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赞誉。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三
紧扣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以加快实施“五个一”工程为载体,统筹优势资源,突出五大抓手,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质量管理及质量指标均实现新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一)突出质量管理的宏观指引。一是完善质量导向机制。5月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张敬华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亲自颁授首届市长质量奖,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对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强化了责任目标落实。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质量工作活动经费及奖励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兑现质量、标准先进单位奖励资金860万元,保障了质量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主持下,23个职能部门5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质量形势,解决质量问题,形成了工作合力。《质量报告》在全国率先纳入政府工作层面,政府发文、专题部署,16个部门联合编撰,有效提高了《质量报告》的“含金量”,质量综合管理部门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二是提优履职服务效能。集聚质量、品牌、标准、计量、检测等优势要素,在以建立有机的“多线组合、上下联合”的工作机制为目的,首选八大区域性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集中和系统化,用工程的思想和理念,进行部署、指导和督办。通过一年来的实践,“五个一”工程统领作用及旗帜效应逐渐显现。“整合优势资源,提升综合效能”的工作理念和方法渐入人心,在全市系统达成了共识;质企互动,与目的性企业在“提质量、增后劲、快发展”方面形成了共振。八大块状产业新培育1个全国质量奖、1个省级卓越绩效基地、48个名牌产品,推进80个标准化项目,建树20个计量标杆,提升3个检测服务平台服务功能,质量竞争实力得到增强。三是深化质量振兴活动。全市12个县(市)、区按照质量兴市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不断采取新措施,谋求新突破。4月14日,全市顺利通过了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省级验收,标志着我市质量振兴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突出品牌建设的发展引领。一是名牌名品评审更加严谨。修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增加跟踪监督环节,企业配备自评师,提高自我评价改进、完善提高的能力;同时,将市质量奖纳入管理范畴,完备了市长质量奖的培育梯队。名牌评审增加专家集中文审、企业现场评审等环节,程序更加规范,意见征集更加宽泛,保证了评审工作质量。
二是品牌培育侧重重点行业。以六大支柱产业、六大新兴产业等主导产业为培育重点,扶持单体品牌与创建区域品牌并重,新培育省、市名牌产品48个;开发区成功申获工程机械产业首批区域名牌试点,品牌建设及受益对象由企业个体向产业群体延伸,提升了“制造”的含金量。以民生热点产品为培育重点,新培育食品、家具、建材等名牌产品及服务业名牌46个,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三是企业追求质量氛围浓厚。全市有近千家企业参与质量兴企活动,许多企业不同程度地创新质量提升的内容和方式。徐工按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要求,投入最优良的资源,快速补齐“短板”,促进了产品质量、经营质量、综合绩效的快速提升,成为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118家名牌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信用体系,积极申报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16家企业获得a级,总数位居全省第四位。追求质量改进,促进质量提升,实现产品转型升级已成为许多企业提档升级的共同选择。
(三)突出标准创新的带动提升。一是引导新兴产业成长。遵循技术标准和科技研发“同频共振”的宗旨,与市知识产权局深度合作,出台了《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工作意见》。围绕扶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举办3期技术标准研讨会及讲座,主动对接11家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研制同步发展,将32项知识产权转化为产品标准。跟踪“感知矿山”物联网发展前沿,初步搭建起标准体系框架,69家“感知矿山”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发布实施37项产品标准,27项标准获得煤炭行业标准立项,2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获省科技厅立项。用标准引导新兴产业成长的新路径逐渐明朗。二是助推传统工业升级。指导1家企业实施省级自主创新标准化试点,10家企业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16家企业实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10家企业主导或参与制订15项国标、行标,使我市一些企业的先进技术规范融入国家标准,赢得了市场竞争“主动权”。三是规范服务产业发展。在物流和旅游业建立了标准化推进机制,推广、灌输标准化管理理念,云龙湖、马陵山、窑湾古镇风景区等3个国家级、省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立项,推动了物流和旅游行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四)突出“把脉”低碳的技术支持。一是开展能效对标测试。指导企业通过科学的计量手段和完善的计量管理推进节能降耗,新增7家通过计量确认的企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98.9%以上。在水泥、化工行业选择16家重点耗能企业,对使用的高耗能设备进行能耗测试、对标判定,指导企业改造、升级设备90台套,通过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实现年节节约标煤1.2万吨,节约资金600万元。二是推进锅炉“双达标”活动。制定并发布实施省级地方标准《燃煤电站锅炉节能监测》(db32/t1840-2020),对电站锅炉节能监测检查内容及要求、测试项目、测试方法、考核指标、结果评价做出规定。完成202台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出具《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诊断书》,对125台不符合能效指标的锅炉提出了改进措施,淘汰改造高耗能小锅炉69台;加强对锅炉水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完成392台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组织专家开展锅炉节能燃烧、换热、能量回收等节能新技术研究,在145台锅炉推广应用,实现年节约燃煤12000余吨、降低运行成本1000万余元。三是完成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邳州市再生铅产业作为首批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三年建设,完善了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主导制订国家标准5项,企业产品标准占体系标准总数的67.2%,标准覆盖率达到96.3%;年节标煤2.5万吨,减排7万吨含铅酸液、1万吨二氧化硫;实现了循环经济保护资源、循环再利用的目标,以全省最高分100.5分通过验收。
(五)突出公共平台的科技支撑。一是科技项目数量及质量位列三甲。市局首次召开科技工作大会,评选表彰科技及创新工作优秀作品,设立专项课题奖励经费,有力地激发了“崇尚创新、致力科研”的热情。全市系统在质量检测、技术标准、行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组织申报科研项目36项,获准立项26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级8项,结题11项,3项成果获得省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成果奖,1项被推荐为国家总局科技兴检奖,获得7项国家专利,不仅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均位列全省系统“三甲”,而且在网架及钢结构产品关键技术和工程质量检测方法、乳制品掺假检测、采煤机电缆弯曲性能等学术领域取得了“全国发言权”,形成了新的学科“生长点”。二是标准信息平台延展功能。主动贴近企业需求,围绕解决企业检索国际、国外标准难的问题,跟踪标准动态,增加标准资源,升级国家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贸易壁垒预警、农产品等四大平台,新增标准题录61281条,平台检索功能连续两年保持苏北第一、省内领先水平;并与国家标准馆、深圳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矿大科技园等形成“产学研”有机结合体,国内独有。开展送标准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普及了标准化知识;探索标准订制服务、打包服务等模式,对电子、汽车电器、计量机、电力电子、软件开发、煤矿安全、医疗器械、工程机械8大领域实行免费服务,已为9家企业提供标准订制咨询服务,促进了标准资源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三是检测技术机构增强保障实力。全市系统投入资金475万元,争取上级及系统外资金支持120万元,建成南院检验检测基地、国家林产品质检中心、省级农化产品质检中心、市级食用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市质检所、市纤检所、市信息中心搬迁至检验检测基地;检测范围拓展到国家实验室认可项目957项,省级资质认定项目2778项,计量标准106项,基本覆盖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检测环境、装备水平、人员素质、业务收入均得到快速提升,综合检测能力在苏北、淮海经济区领先。国家及省质检中心积极参加本行业国标、行标制修订等学术活动,提高了影响力;相关检测项目参加nil国际比对、cnas能力验证,比对结果均为满意。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四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五
按照《xxxx年度农业工作考核项目和考核细则》(xx农发xx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狠抓组织机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长期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因干部工作调动等原因,及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并设立一名专职农残检测人员,x名村级协管员,并制定了切合全乡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监管、检测等问题。同时整合村组干部力量,与各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领导体系,有力的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为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狠抓宣传培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件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民生工程,具有社会普遍性,只有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我乡第一时间召开由各村组干部负责人及种养殖大户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员会,部署全乡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学习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法律法规和农业科技知识,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并利用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广播、村居宣传栏等,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同时通过下乡时间到农户田间地头、到生产基地、到养殖大户家等,面对面进行农业科技知识宣传指导,解疑答问;向群众直接发放等形式进行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为做好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截止目前,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型媒体传达信息xx次,进村入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知识》以及种养殖技术知识等宣传资料xxxx余份。
3、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畜牧业收入是我乡农户收入重要组成部分,而玉米、马铃薯等作物是牲畜的主要食物来源,为保障我乡农牧业稳定发展,因我乡无农资经营店,我乡每月组织专员对辖区内农户使用农业投入品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违禁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现象。同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我乡的种植大户实地检查指导,发放禁用农药、种植技术小知识等宣传资料。截止目前,我乡进村入户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xx余次,未发现有使用违禁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情况。
4、开展日常检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农残”等检测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此,我乡组织各村包村干部每月对生产基地、生产大户开展地间巡查,随机抽取蔬菜检测样品,由乡检测人员检测,并及时通报检测结果,村防员对养殖大户的畜产品生产安全巡查。同时,在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制定了《xx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确保重要节日无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截止目前,已开展农残检测样品xxx余次,未发现有农残超标现象,同时乡畜牧站工作人员在x月、x月开展“瘦肉精”拉网式大检查,未发现非法添加“瘦肉精”现象。
5、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打造特色农牧产品品牌
由于地理原因,种养殖业是我乡农户增收的主要渠道,因此,我乡将“有机”作为提升硗碛农业产业的核心引擎,并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切实抓好有机认证工作,以有机示范基地及已认证的有机专业合作社为示范亮点,引导企业和专合组织积极积极申报有机产品和有机产品基地,组织农民从事有机产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实现全乡有机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双赢的效果。截至目前,新培育x家合作社,现有合作社共计xx家(其中宝兴县xx富民菌业农民专业合作产品“金针菇”社获得无公害认证,阿祥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x家合作社已获得有机认证证书(其中有机蔬菜x家,有机牦牛家),阿祥生态专业合作社的夹金山牌牦牛肉获得了xxxx年x有机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高石庄牦牛原生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机牦牛(肉)在xxxx年x世博展览馆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获得金奖),新培育家庭农场x家,现有家庭农场共计x家。并于xxxx年x月,我乡被中国农业部认定为“全国有机农业(牦牛)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放牧草场面积达xx万亩,牦牛载畜量为x。x万头,至此我乡成为全国第十四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也是全省首个养殖业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全乡种养大户分散,农产品质量全监管人员数量较少,导致执法监管效能难度较大。
二是安全意识不浓。农民生产和居民消费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不高。
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增加工作经费,充实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增强农民自律意识;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入户活动,指导农民安全生产。
三是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做好痕迹管理,进一步完善档案。
以下是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相关的文章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六
一是_月_日,县政府召开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与9个乡镇、10个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夯实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问题乳粉发生后,县政府与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签订了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书。二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了办公室力量,制定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进一步强化了组织机构,确定了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别制定了整顿工作方案。三是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经费。县财政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今年落实食品安全专项经费__元,基本保证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年初县政府主管领导与各乡镇、有关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问题乳粉发生后,县政府又及时与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签订了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书,并进行了公告,公布了举报电话。继续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经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考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作用发挥正常。
(二)广泛宣传动员,增强全县人民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多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县政府门前广场和桥头广场举行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组织卫生、质监、工商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天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对120余名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县卫生局举办了2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班,并加强了对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考核。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送。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信息报送的督查督办工作,不断完善我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准确统计有关数据,做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按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合食品安全综合信息资源,上半年发布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1次。
三、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一)加强乳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下发了《_x乳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分4个阶段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工商、质监、卫生、药监、教育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主要对乳品批发企业、食品超市、城乡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对发现的乳品安全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_月份,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我县高度重视乳品及含乳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
一是及时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小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盛市有关文件精神,县上成立了由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药监局组成的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问题乳粉清查的工作联系与沟通,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按照盛市工作安排,县食安委办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分工负责和部门联动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要求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和含乳食品的监督管理。
(二)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多个县发生学校学生食品安全中毒事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强调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整顿,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了我县没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了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_月_日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佛坪县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_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对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整治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使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得到了落实,企业及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
(四)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顿工作。
为了认真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县食安委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严格规范经营者主体资格。
四、部门分工负责,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全程监管。
农业局加强了农产品源头治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印发宣传资料6300份,深入乡镇和村组举办培训班_次,培训人员_x人,提高了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品和业务工作能力。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七
有关农产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幸福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现将2019年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县市、乡镇、村屯监管机构。
为更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农业局成立了县级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领导为特产总站站长申龙奎,下属人员2名;乡镇监管机构9个,分别是敬信镇、马川子乡、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密江乡、三家子乡、杨泡乡、春化镇;设立村级协管员112名。
二、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管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结合《2018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相关要求,主要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全年计划定量抽检500批次。其中:蔬菜260批次,水果200批次,其他4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目前,由于人员和专业技术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从2019年1月份起到12月份,检测中心有效化验蔬菜、水果600余份,按照gb/t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97%以上。取样范围主要在我市英安镇和三家子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以及市场和各大超市。
三、开展重要节日农产品抽检工作。
(1)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对秋季菜抽检工作,抽检样品25份,抽检品种: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2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等蔬菜基地。化验样品主要有豆角、柿子、芹菜、白菜等,按照gb/t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2)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检测蔬菜样品81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几个蔬菜大棚和秋储的菜。化验样品主要有芹菜、芽葱、小白菜、茼蒿、草莓、土豆、白菜、萝卜、毛葱等,按照gb/t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四、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
珲春市2019年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共4例,其中有机产品2家,分别是松哲种植专业农场有机种植基地和珲春市曙光农产品加工厂;绿色食品2家,分别是东北长粒香和三疆河大米。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
(2)围绕《____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感谢路桥建设安全生产查检组莅临我分部督检指导工作。现将我部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向各位领导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建章立制。
根据_、兰渝公司、项目部和监理站的安全生产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分部的施工任务,完善了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自控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危险源辨识》、《安全质量奖惩细则》、《安全费使用管理办法》、《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安全控制施工方案》等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编制;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与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我部在安全生产建章立制方面基本上到达了_、兰渝公司及项目部的要求。
二、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状况。
按照“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成立了以分部项目经理挂帅和副经理、总工程师、安检负责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目标实现。安质部是分部常设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闫哲理。
副组长:连殿云、连旺兴、谢子健、黄锦仕、蒲国勇。
组员:张剑、赵海飞、董洋、项明云、吴尚纯、张诚意、谭文博。
三、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
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职责制26个。从分部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佣的民工)的安全管理系统做到了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分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此刻每个工点都配有一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人员配备基本到达了_和兰渝公司的要求。
为了使安全生产职责制真正的落到实处,分部严格按按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相关资料并与架子队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透过签订安全生产职责制后,各架子队和施工班组明显增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并且对安全设施的配备、维护和完善由原来的被动理解管理逐渐变成的主动管理。目前一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已有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趋形。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状况。
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9项,奖罚分明。对于安全操作制度不健全的部门和对设备安全认知程度不足的员工,实行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处罚,并严肃处罚当班安全职责人,彻底消灭安全隐患。
很抓现场管理和法律法规、标准的落实,完善了各岗位各级安全职责制,实现了分层管理。在班组建设中重点加强了班组长的安全培训与学习,使他们真正发挥安全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了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了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现场安全生产过程监控状况。
1、现场安全管理。
坚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结合实际分四个方面来抓,首先抓安全组织管理,二是抓现场安全设施管理(礼貌施工),三是抓行为规范管理,四是抓安全技术管理。贯彻安全标准化作业结合现场实际,制作施工安全标示牌,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作。
2、大力宣传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深入落实“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落实职责;强化管理、杜绝违章、消灭事故”的安全管理要求,并驻地及拌合站设置了安全管理制度牌、防火管理制度牌和安全操作等标牌,同时在施工现场关键位置和事故易发位置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语、标牌等安全标识,透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安全宣传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一个新的提高,为下一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奠定了基础。
3、环境礼貌施工状况。
4、落实检查状况。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九
现将宿迁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在“质量月系列活动”中的情况汇报如下:
项目总监组织项目全体监理人员学习《20xx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江苏省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填写范例》、江苏省政府文件、公司20xx年关于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通过此次学习,全体监理人员明确了质量目标,为下一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要求通过此次学习,强化各部门、人员质量意识,现场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及各级文件精神落实整改到位。
每月下旬宿迁市城投公司组织各在建工程的建设方项目部、各项目监理部、各施工方的项目部至各项目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各方资料,城投公司王永总经理、程进生总工对我项目部给予一定的肯定,要求施工现场整洁卫生,材料堆放有序等工作继续保持下去,要求在保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把进度搞上去。对此我项目部表示我方监理人员将以公平、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相关设计、标准把控现场质量,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尽职尽责尽力为实现各项目标而奋斗。
根据质量月活动计划,项目监理部组织参建单位相关负责人针对质量保证体系、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通病防治标准等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总包单位的管理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对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了保障。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一)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三)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五)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
监理员的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二)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五)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一)严格方案审批、审查关: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强制性条类和地方规定标准,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施工方案,对于审查不合格的监理注明意见,重新修改上报,确保方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现场施工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执行。
(二)严把原材料进场关:材料进场后监理对原材料的外观、规格、型号、尺寸等根据质保资料和材料验收强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见证取样规定进行取样跟踪送检,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予以退场处理。
(三)严把隐蔽工程隐蔽关:基础施工阶段隐蔽工程较多,项目监理部严格控制要点,严格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严禁隐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四)严把验收制度关:吊顶,封板,穿线等工序必须经监理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认真执行旁站制度关:线路量测工序监理实行跟踪全过程旁站,确保接线质量。
(六)严把见证取样制度:混凝土原材料复试、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复试、钢结构相关复试、焊条复试、混凝土同养、标养、砂浆试压块;以上试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标准和江苏省宿迁市地方标准严格按见证取样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制度,确保工程试验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做到实体检查有据可依,实体评定有据可查。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篇二十
成了组织和站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完成工作目标做出了自身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能及时审阅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针对工程特点,编制监督方案。并按要求进行监督交底,对监督的程序、内容、重点、方式、频率、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及其提前通知要求、材料进场复验及现场检测项目、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审查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我能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的要求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责令整改,并按程序要求对违反行为的责任主体作不良行为扣分。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对建设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监督检查。
三、能按照住建局近年来出台的文件加强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近年来,住建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措施,新文件,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提及的`水电安装问题,我均能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在建工程进行实体监督,对违反文件要求的行为责令整改,并按程序要求对违反行为的责任主体作不良行为扣分。
四、能按时完成对工程的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审查,并对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性告知,签发相应的监督文书。
五、按照站里的要求将监督检查表格、监督文书及其回复资料上传至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并在该工程监督卷宗内归档。
xxxx年,我在各位领导、各位同事的帮助与支持下,学到了不少的新知识,使自己的视野得到了显着扩大,自身素质得以不断的提高。
由于我疏忽学习,工作中时有遇事考虑不周的地方;同时由于自身水平有限,工作中总有不尽人意之处。对此,我一定会加强学习,我相信有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帮助和理解,我一定会克服缺点,弥补不足,做一个称职的监督员。
在xxxx年,我将一如既往地按照站里的要求做好自己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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