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证券调查报告(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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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撰写报告,我们可以向他人传达和分享我们的发现和见解。如何写一份出色的报告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准备的问题。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主题和领域,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报告类型。

证券调查报告篇一

以来的市场走势,使很多在“牛”、“熊”之间转战多年的投资者困惑不已。新的政策、新的投资机会、新的机构投资者、新的价值评估体系……传统的投资思路、分析方法在变幻莫测的市场面前黯然失色。与此同时,中国证券市场也在此表象下正发生着实质性的变化,基金的密集发行、qfii的推出、保险公司、银行上市步伐的加快,无不预示着管理层加快实现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证券市场全面接轨的决心。这当中,券商营业部作为证券市场的基层单位,其营业部的经营情况怎样,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怎样,资金情况怎样,都会反映证券市场将来的走势。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深沪两地券商营业部做了抽样调研。

调查样本的选取为顾及调研的'全面性,能够反映深沪两地券商营业部的真实情况,我们根据券商资产规模、是否深沪本地券商、营业部所处位置等几方面从上海500多家、深圳200多家证券营业部中选取样本,共计选取了海通、联合、华夏、巨田等9家券商共18家营业部,约占深沪两地全部营业部数量的2.5%,其中,有以开展“三类企业”客户业务为主,有以开展机构客户业务为主,各具有代表性,基本能反映深沪两地营业部的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资金的情况。

调查的基本情况。

1.资金需求意向及规模。

上海被调查的8家营业部,有两家基本上不盈不亏,1家营业部保持微利,其他几家有不同程度的亏损,亏损率达到62%。据此样本推算,总体亏损率将到70%以上。在所调查的这8家营业部中,都有资金需求意向,但是,其需求的资金额度却有很大不同。有两家营业部表现出非常谨慎,需要1000万元—5000万元;另外几家营业部资金需求在5000万元—2亿元。

深圳被调查的10家营业部总共托管市值110个亿左右,有开户机构多家,机构资金总量大约在50亿左右。其中,1000万以上的有24家只占所调查的1.2%;5000万以上的有8家,占所调查的0.4%;一个亿以上的只有3家,占所调查的0.15%。其中6家营业部以机构为主,机构资金量占80%;2家营业部的机构和散户各半;2家营业部机构占的比重较小,大约20%多。意向需求资金在5个亿,占机构资金总量的10%左右,按此比例计算,深圳证券市场资金需求在100亿左右。

2.资金来源。

所调查的20家投资机构中,只有5家有融资行为,其他15家都是企业的自有资金,占了所调查对象的75%。其中只有3家是利用企业的短期银行贷款资金投资。其余12家投资机构,也就是说占了所调查对象的2/3,则纯粹是企业自有资金,没有融资行为。而在这20家机构中,经营范围中可以做投资管理的只有3家,其他则无此项业务资格。

3.资金使用方式。

使用方式目前有三类,一类是三方协议,或三方协议的变通方式(为规避营业部的违规风险而设计的二方协议),此类方式占了资金使用的绝大多数。营业部在此过程中扮演监管者角色,负责按照协议规定监督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第二类是借款方式,利用借款协议和监管协议达到资金安全的目的;第三类是国债,包括真正的国债和形式上的国债两种,此类方式主要被要求收益率不高的“三类企业”所使用,在深圳很少使用。

4.资金的收益率。

在所调查的上海营业部中,资金收益率虽然不同,但是相差不大,基本上保持在9%左右。与北京证券市场10%的收益率相比,上海资金市场还是比较谨慎;而目前深圳市场融资成本在相对较好的抵押品种和一比一抵押的前提下可在10%左右,并随抵押品种和抵押比例的不同而调整。

5.资金使用中出现的纠纷及原因。

在融资使用的过程中,主要会出现以下问题:

(1)用资方使用不当造成亏损,且执行平仓协议仍不能弥补亏损;。

(2)在协议期满,双方就续签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监管失控造成一方违约,另一方利益受到侵害。

有纠纷产生,多是因为市场不好,亏损严重,用资方按期还本付息困难。但最后多是通过双方私下解决,很少通过营业部按协议平仓还付。

答:这个事情你自己些撒汗汗这个很简单,上东方财富网名家博客,浏览阅读。还有各个证券公司网站即可,又专业又贴合现实中国证券项目市场调查报告(专项)》系统全面的调研了证券项目产品的市场宏观环境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市场供需情况、企业竞争力情况、产品品牌价值情况等,旨在为咨询者提供专项产品的市场信息,以供咨询者投资、经营决策过程中进行参考。

《中国证券项目市场调查报告(专项)》以产品微观部分作为调研重点,采用纵向分析和横向对比相结合的方法,分别对xx产品的国内外生产消费情况、原材料市场情况、产品技术情况、产品市场竞争情况、重点企业发展情况、产品品牌价值以及产品营销策略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调研分析。

在数据处理方面,报告以企业调研数据和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进出口数据为基础数据,为保证报告的翔实、准确可靠、数据之间具有可比性,报告对统计样本数据进行必要的筛选、分组,将宏观样本数据、微观样本数据紧密结合,并采用定量分析为主(包括经济统计模型的应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挖掘数据蕴含的内在规律和潜在信息。同时采用统计图表等多种形式将分析结果清晰、直观的展现出来,多方位、多角度为咨询者提供了系统完整的参考信息,同时也增加了报告研究结论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通过《中国证券项目市场调查报告(专项)》,生产企业及投资机构将充分了解产品市场、原材料供应、销售方式、有效客户和潜在客户提供了详实信息,为研究竞争对手的市场定位,产品特征、产品定价、营销模式、销售网络和企业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

证券调查报告篇二

4、评级报告及其它重要文件;

5、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明细,包含对方科目;

6、销售客户统计表、收款方式说明(银行代收或现金收付方式);

7、每个月现金流量收支分布情况;每个月的现金流量收支分布情况;

8、分年的成本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

9、融资情况说明,并请提供相关借款情况统计表(包括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日期、借款银行名称、担保方式)及相关协议文件,发行债券的备案、批复文件。

1、全套工商登记资料。

2、公司设立时及历次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批准上述公司设立的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及任职经历;

6、公司组织结构图、部门职能介绍,以及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7、公司最近三年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诉讼或仲裁文件。

证券调查报告篇三

摘要:本文对证券市场进行会计监管的必要性、目标和内容归纳为七个方面作了论述。

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效率与其监管制度的完善程度有直接的关系。无论是对上市信息披露监管还是对其违法行为的监管其落脚点都是会计信息的监管。但目前为止,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概念一直没有被提出,对证券市场出现的诸多问题人们依然按传统的会计监督职能思考,因此,在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上步履维艰。本文将从证券监管角度出发,对会计监管的概念和目的加以阐述,说明确立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理念的必要。

一、会计监管的概念。

从目前证券市场监管体系来看,证券市场监管可分为发行监管、上市监管、交易监管和券商监管、自律机构等。其中对于发行监管和上市监管其主要是针对各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和其以后的各种市场行为结果的监管。这种监管行为从广义上说都可以归结为对公司会计行为的监管。因此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应该与交易监管、券商监管和自律机构监管共同构成证券监管体系。徐长经认为“会计监管是指以矫正和改善证券市场中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为目的,政府机构和中介组织依照有关的法律和规章,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各类的市场主体会计行为所进行的干预、管制和引导”。本文认为会计监管的最根本的目标是保障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而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只是其在目前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不应作为会计监管的主要目的。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是指政府、政府授权的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从保护市场参与者的适当权益的目的出发,根据国家的宪法和会计法、证券法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控制和指导。在我国现行的会计理论体系中,对于会计的职能还限定于核算与监督。但从证券市场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来看,仅进行监督还是不够的,管理、控制、和指导对于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更为有效。

二、会计监管目的。

会计监管作为证券市场监管活动中一个专门领域的监管,其目的必须要服务和服从于证券市场监管的总体目标。由于现在不同的专家对证券市场的目的有不同的理解,会计监管的目的也就各有不同。本文认为会计监管的目标有两个方面:一是满足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需要:二是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与效率。

(一)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

各国的证券市场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效率,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国内专家和学者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根源在于过分强调为国有企业改制服务。但本文认为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必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混合性结构,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必然会是国家或者说是政府,在一定的阶段是不可能改变的,也是不允许改变。国家政府为了保持社会主义方向,谋求市场的公平和效率,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必然会采用不同的政策。会计监管首要保持与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的目的一致,按现阶段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要求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控制和指导,才能最大程度的满足市场效率与公平的要求,促进市场的完善和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建立较晚,而且具有公有制的特性,脱离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和单纯的强调市场的有效配置,将会导致市场的进一步失灵,给广大投资者带来很大的伤害。

(二)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与效率。

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三公”原则、效率最大化原则以及透明度原则。这三条原则对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有着特殊意义。从市场功能来看,优化资源配置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功能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正是资金这种经济资源的相对稀缺性,使得实际的和潜在的筹资者在筹资时存在着直接的和间接的竞争关系,其结果是只有那些经营良好的筹资者才能从证券市场上不断筹集到资金。但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证券市场的这一基本功能不能完全得以实现,会造成社会资金配置的无效率,为了减少或消除负面效用,就必须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以保证市场的有效运行。从产品和市场的属性来看,证券产品与其他产品相比具有虚拟性、价值确定特殊性、价格预期性和波动性的特征:证券市场比其他市场具有更加强烈的信息决定性、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产品和市场的这些特性导致证券市场很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和内幕操纵。为消除这些影响市场正常运行的不利因素,对证券市场必须进行会计监管,使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符合“三公”原则,从而才能保证市场的效率和公平。

证券调查报告篇四

股本证券即一般所指的股票,大致可分为普通股及优先股。大部份在联交所上市的股本证券均为普通股,且占成交量的主要部份。

2.普通股与优先股有何分别?

普通股和优先股都是一间公司发行给公司股东的股票。普通股持有人乃公司股东,有投票权利。至于派息则由公司议定,并非必然。就算公司当年录得利润也未必一定宣布派息。

3.普通股股东与优先股股东在权益上有何分别?

优先股持有人可优先在普通股股东前获得分配已议定股息的权利。优先股股东并无投票权,但可收取固定的股息z惟股息不会因公司利润增加而提高{。假如公司不幸清盘,优先股股东可在普通股股东前z债权人之后{获得财产分配。分红优先股股东可在利润许可情况下收取红利。至于累积优先股股东,若该年无息可派,持有者应收取的股息将累积至公司有息可派时,一次过派发。

证券调查报告篇五

摘要:在现在证券投资领域中,价值投资策略以其独特的投资方法和超额投资回报成为证券市场的一项主流投资策略。文章试从金融市场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来分析该策略的内在科学性,相较其他投资方法的优势与劣势,并得出结论,旨在帮助我国投资者及相关人士更为深刻地理解现代价值投资理念。

关键词:价值投资;安全边际;金融市场理论。

一、价值投资策略的产生和发展。

美国的本杰明・格雷厄姆和大卫・多德在1934年出版了《证券分析》一书,证券市场价值投资理论及策略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该理论的基本假设是:尽管证券的价格波动很大,其内在价值稳定且可测量。短期内证券市场价格会经常偏离其内在价值,但市场存在自我纠偏的机制,长期来看内在价值与市场价格趋同。价值投资的精髓是在市场价格明显低于内在价值时买人证券,在显著高出时卖出。内在价值与市场价格间的差额――安全边际越大.投资风险就越小。预期收益就越高。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发,通过分析资产价值、盈利价值和成长性价值来计算投资对象的内在价值。关于备受争议的公司成长性价值,格雷厄姆指出,唯一能给投资者带来利润的成长是那些资本回报超过资本成本的增长,只有具备经济特许权(企业受壁垒保护,对手难以进人该行业)的成长性才是有价值的。格雷厄姆投资思想是价值投资理念的启蒙和经典,其实质便是选择买人被市场一定程度低估的股票并且在其被高估时卖出。

《证券分析》出版之际,正值1929年-1933年美国股灾结束,华尔街处于历史性的熊市,市场中充斥着股价跌破净资产的股票,是价值投资的大好时机。此时,通过大量收集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格累厄姆及其追随者找到无数符合价值投资理念的股票,并在随后的反弹行情中获得巨额收益。但是此后数十年,随着公司财务信息日益透明,投资者素质提升,想在美国证券市场找到被严重低估的优质股票已经日趋困难。到20世纪70年代大牛市中,市场中已很难找到传统价值型股票,格雷厄姆本人也宣称随着市场越来越有效,投资者运用传统的价值投资策略很难再获得超额利润。然而此时及以后的数十年间,沃伦・巴菲特等价值投资者继承和发展了格雷厄姆的投资理念,并创造出一系列极其成功的投资记录。巴菲特认为选择股票的本质是选择上市公司。他的投资策略便是以合适的价格购入具备持续竞争优势的超级明星企业股票并长期集中持有。在权益证券评估方法上,只认可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即任何证券的内在价值取决于其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贴现率贴现的现值之和。

经过大半个世纪的发展,虽然价值投资方法的本质依然是通过判定证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格的偏离而寻求投资机会,但具体的投资策略却有着极大发展并各有特点。证券的基本面分析成为了价值投资方法的核心。由此逐步形成了从宏观经济、行业研究到公司分析和证券定价的三步定价法。从过去仅仅侧重于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到关注报表数据之外的因素(如品牌、技术领先程度和管理层品质等);从过去地关注上市公司历史和现状分析,发展到现在兼顾公司未来成长性分析;指标分析上亦从侧重于市净率和分红派息,到现在对一揽子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市盈率、价格销售额比率和经营性现金流量等)。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方法逐步得到优化,内在价值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地得以扩大,分门别类的价值投资也有着以下共同特征:(1)安全边际的留存,使得买入的股票相对比较便宜,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值相对较低,因此在熊市中操作较多,在股市泡沫中操作较少;(2)更倾向于中长期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短期波动相对不敏感;(3)投资组合相对集中;(4)更适用于相对成熟的证券市场。

二、金融市场理论对价值投资策略的解释及争议。

金融市场在整个20世纪有着长足的发展,分门别类的金融理论和投资策略亦层出不穷,各有发展。时至今日。证券市场的主流投资方法主要包括基于基本面分析理论的价值投资和成长投资、基于空中楼阁理论的技术分析和基于有效市场假设的指数化投资。而行为金融学自20世纪80年代诞生起便逐步异军突起,成为极具发展前景的新兴金融理论。

成长投资和价值投资同属于基本分析范畴,二者都强调严谨的独立分析,在理论的内在逻辑上趋于一致,但实际投资风格差别较大甚至完全相反。前者看重企业的发展潜力,认为股票价格不断上涨的动力来自于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盈利高速增长,当前股价的高低并不是考虑的第一要素,所选择股票往往市盈率较高。在成长投资者看来,价值投资利用市场波动在安全边际下购入股票。p/e、p/bv和p/s等指标值较低,风险固然相对较小,但投资风格显得保守单一,得不到高增长企业带来的超额回报。从美国股市运行的实证分析结果来看,在过去的25年间,价值投资和成长性投资各有其风行周期,呈现周期轮动的态势,各自在其风行周期中的表现均好过对方,但从长期回报来看。价值投资收益要明显高于成长投资,而收益波动却小于对方。

相对于基本面分析理论,空中楼阁理论认为证券的价格波动是由大众心理预期的变化所决定,聪明的投资者所要做的仅仅是购入大众认定可以涨价的股票,并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即可。在此理论依据下,技术分析方法仅从证券的市场行为来分析证券价格的未来变化。技术分析师认为价格变动受长期趋势影响,对新信息并不是立即做出精确的反应,而是逐渐反应,因此投资者只需计算未来的趋势,没有必要进行基本面分析和价值投资分析。但大多数对欧美证券市场弱有效性的检验结果证实,证券价格并不按照一定趋势变动,技术分析的前提假定条件难以成立。

基于有效市场假设的现代投资理论认为,在所谓的半强式有效市场中,证券市场价格能够迅速反映公开市场已有的全部信息,因此价值投资分析不能为投资者带来超越市场的额外收益。然而在欧美市场上的大量实证研究并不能证明证券市场完全有效,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非有效性证据,包括风险溢价的时间序列相关性、市盈率效应、账面价值/市场价值比率和日历效应等。同时沃伦・巴菲特、彼得・林奇等价值投资群体的长期超额业绩回报也从实践上对半强式有效市场进行了极其有力的反驳。

券价格的非理性波动,使得价值投资策略利用市场波动寻求套利成为可能。来自基本面的逻辑因素决定了股票的内在价值,而心理因素则影响其短期的市场价格。

三、价值投资策略的实践效应。

价值投资方法所具有的科学性和稳健性使其逐渐成为欧美成熟证券市场的主流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美国华尔街90%的证券分析师都声称自己是基本面分析者。随着证券分析业的不断发展和走向成熟,欧美证券市场上越来越难以发现内在价值被明显低估的股票,特别是在几波大牛市中,市场中多数股票都被严重高估,此时价值投资者只能选择有所不为。难以分享证券市场空中楼阁所带来的超额投机收益。当证券价格普遍达到甚至超越其内在价值,股市若长期处于高涨状态,坚持价值投资策略的机会成本也较大。

另外,在买人证券之前的价值评估环节中,由于上市公司信息来源有限,信息可信度有时也不高,已有信息中,无形资产等项目的价值也难以确定,由此造成其资产价值难以判断;另一方面,企业未来的盈利和增长更是不易预测,很多复杂和随机的因素都会导致原先的预测结果和实际值相差极大,未来充满不确定性。价值投资者虽然在单个股票上所花工作量巨大,精确度却未见有多高,因此,保留足够的安全边际在抵消风险和获得盈利上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如此一来,一些未来成长性极佳上市公司便很容易被忽略掉。一些能力和精力均有限的投资者往往只能选择那些低市盈率和市净率的股票,近似达到和实现价值投资的效果。彼得・林奇曾将利润增长率指标结合考虑,提供一个新的价值指标公式:k=增长率/市盈率,k值愈大,投资回报愈大,这样能够兼顾分享到成长型公司的业绩回报。

来自欧美、日本以及新兴证券市场的实证研究表明,从长期来看,坚持价值投资方法是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joseflakonishok和andreishileifer(1994);fama和french;hartslagter();chan,hamao和lakonishok(1991)]。我国学者对于内地a股市场的实证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郝爱民,)。价值投资的业绩不仅超越纯粹的技术分析投资,也明显超越了成长投资和指数化投资。与此同时,其遭遇风险而损失的可能性却小于成长投资,稳健性更是明显好于对方,尤其是在熊市中,价值型投资组合能够表现出更强的抗跌性。

四、结论。

基本面分析理论和行为金融学理论为价值投资策略奠定了深刻而坚实的理论基础。长期看来,基本面因素从逻辑上决定了证券价值与价格趋于同一性,而投资者心理因素方面的原因又造成了证券价格短期非理性波动,证券长期的价值回归与短期价格波动为价值投资者提供了套利的可能。同时,对全球最主要的金融市场实证研究表明,单一的价值投资风格能够为投资者获得超越市场指数的长期超额收益,虽然该投资风格还有通过考虑成长性因素和空中楼阁而获得改进并提高的空间。

证券调查报告篇六

第二篇产业/行业经济。

一、2001年产业/行业经济总结。

(一)、各行业生产增长情况。

2001年电子及通讯产品制造业继续保持稳定快速增长态势,增长速度仍稳居各行业首位。但受国际信息产业明显回落的不利影响,进入下半年以后,增长速度有所降低。1-9月份全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6146亿元(现行价,下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8.2%,完成销售产值6033亿元同比增长28.6%。从细分行业看,投资类电子产品产销保持了47%以上的增长速度,是全行业保持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总的来看,2001年移动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程控交换机、光通信设备等高新技术领域的电子和通讯产品制造业位居各行业增长之首,增幅在30%以上。

煤炭行业生产增长速度进入三季度以后有所回落,但煤炭生产结构明显改善。1-9月,全国原煤产量74581万吨,同比增长5%。与此同时,煤炭出口同比增加2221万吨,占生产增加总量的41.6%。另外,煤矿和社会存煤同比均下降,截至9月末,全国煤炭库存1.3亿吨,同比下降13.4%。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库存2222万吨,同比下降28.6%,由此可见,新增产量没有形成新的积压。总体来看,2001年煤炭供求基本平衡,全年煤炭产量将达到10-10.5亿吨。当期增产属有效供给,生产结构趋于合理,国内煤炭市场保持了较高的需求。从国际市场看,世界能源结构调整,拉动了煤炭需求增长的大格局没有变,我国煤炭出口在1999、2000年连续取得重大突破的基础上,2001年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预计全年出口量将达到8500万吨左右,成为世界第二大煤炭出口国。全年累计平均商品煤价格可望达到148-150元,同比提高8-10元/吨。

钢铁工业在2001年保持较高速度增长。三季度,冶金重点大中型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673亿元,同比增幅为12.6%,增速比上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全国钢产量达3666.5万吨,同比增幅为14.8%,尤其是成品钢材产量增幅继续保持在18%以上的较高水平,并呈现出明显的逐季加快态势。重点钢铁产品中,大型材、中型材、小型材、优质型材等产品产量增长速度均超过20%以上。但与二季度相比,多数产品环比增速明显放缓,部分钢材品种产量还有一定减少。从产品结构看,铁钢比、材钢比分别为1.01和1.08,比前几个季度有一定回稳,并开始向正常回归。另外值得肯定的是,钢铁工业产值增幅正在超越产量增幅,说明产品结构逐步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2001年,从市场和企业效益看,由于受国内外市场形势影响,钢铁产品进口大幅度增加而出口大幅度减少。国内市场钢材价格明显下降,钢铁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增速放缓,季度环比收入也出现下降,与同期生产增幅相比产生较大落差,增产未增收。

石油化工行业受国际市场油价波动的不利影响,开始出现产出增长但收入和效益回落的不利增长局面。据统计,三季度,石化全行业完成累计工业总产值(现价)10284亿元,同比增长12.9%;工业增加值完成3280亿元,同比增长12%;增幅均比上半年提高6个多百分点。但实现销售收入9417亿元,同比下降8.91%;实现利润644亿元,同比下降10%。导致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一路走低,国内成品油价格与之接轨的新加坡市场的汽油价格长时间与原油价格倒挂,导致国内汽、柴油定价大幅下调。二是石化产品价格持续低迷,下降幅度较大,与去年同期相比,合成纤维单体及聚合物平均下降1660元/吨,合成纤维平均下降1260元/吨,合成树脂平均下降500元/吨。三是要消化年初较高价格的原油、成品油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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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调查报告篇七

「摘要」我国税法和证券市场都处在成长、不断完善的过程。本文将纳税对象限定为对个人的征税,试图把国际上通行规定整合到我国现有税收体系当中,寻找异同之处并分析其存在合理性与否。

「关键词」财政税收。

一、我国税法体系。

我国税收体系由四部分构成: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

1/商品税:以商品/劳务为对象进行课税,涉及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生产、批发、零售),具有易于转嫁性和按比例征收的累退性。

2/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纯所得(净收入)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统称。一般分为五类,即经营所得、财产所得(由有体物和各种动产和不动产的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溢价收益,通常又称为资本利得)、劳动所得、投资所得(即纳税人凭借占有资产而产生的利润追索权所获得的收益,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用等项收益,属无形动产所得。)和其他所得。目前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不是财政意义,而是要起到调节意义,特别是它的社会分配作用。

3/财产税:对个人和企业拥有的财产课赋的一组税收,个人而言,通常包括机动车辆、各种有价证券。

4/行为税:政府为实现一定目的,对某些特定行为所征收的税收。特定行为意指国家通过征税所要加以限制和监督的行为。与本文相关的行为税之一为印花税。

二、国际通行规范一览及与我国税法的整合。

证券市场分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流通市场。证券发行市场通常由a/政府和公司b/投资银行和c/原始投资者发行证券;而证券流通市场中,主要由证券所组织市场,证券经纪人代理投资者买卖股票。

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核心是按照证券市场本身运行的环节和规律,规范设置税种,合理确定税率。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的税收立法一般都规定对证券市场的四个环节征税:

1/证券交易环节的征税:即针对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交易时依照其交易金额所课征的税。证券交易环节的征税制度具有如下特征:第一、证券交易税的纳税人一般是证券的转让方即卖方。开征证券交易税的根本目的是限制证券转让,抑制证券市场上的过度投机行为,因而,只有对转让方征税才能实现这一立法目的。第二、在证券交易税的税率设计上,按照证券种类的不同,规定差别比例税率。一般而言,股票的交易税率要高于债券的交易税率,因为股票的投机性和收益性要比债券大。第三、税款征收方式并非由税务机关直接进行,而由证券交易所或代理证券买卖的经营机构代扣代缴,以提高税收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既然股票可以被看作是仅仅由稀缺性、供求关系决定的商品,证券交易税的征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商品税,且其缴税方式也与商品税在交易环节类似,即交易进行时由卖方代扣。

但是,我国现行税法制度,在交易环节征收印花税。

2/证券投资所得环节的征税:即依据投资者所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等收入所课征得税。各国证券法都把这部分税收当作证券税收制度的核心来加以详细规定。目的,其一增加财政税收,其二调节投资者收入水平,维护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又要鼓励投资,于是各国一般都规定在个人所得税中,在计算净所得时,允许扣除借贷利息;对股息、红利、利息都制定较为详细的减免税规定;对用于再投资的鼓励一般都免于征税。

就个人而言,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投资所得部分加以征收。

我国现行税法制度,没有专门的立法,在个人所得税中有所规定,但这样会存在两个缺点:即没有针对性,难以发挥税收对证券市场的调节功能;另一个方面也可能同公司征税重复(这点不在本文考察范围内,略去不谈)。

3/证券转让所得环节的征税:即资本利得税,是对证券买卖的增值部分所课征的税。资本利得,即个人所得部分不属于劳动所得,而是资本的增值,即资本利得。其旨在实现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调整巨大的收入差异,维护社会的公平。但另一方面,由于资本投资存在一定时间性,物价指数会有所影响以及由于证券交易要冒很大的风险,对之征税会加大这种风险,影响投资积极性,故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其征税较低甚至免税。征税也会免除损失等,并根据长期、短期,上市与否政策不同,目的即为鼓励投资。

就个人而言,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部分——财产所得加以征收。

我国现行税法制度,《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11项应纳税个人所得第9项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是这样就忽略了鼓励投资方面的考虑,加大了投资风险,影响投资。不如不缴,或者适当减免。

4/证券财产转移的征税,证券代表一定的财产,证券财产转移的征税是指对证券以财产形态作为遗产转移或作为赠品赠与所征的税,包括证券遗产税与证券赠与税。

就个人而言,我认为无论是赠与还是遗产,都是作为一种收入,应当对其征纳所得税,作为其他所得加以征收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与所得税用来调节投资者收入水平,维护社会公平的目的也是相符的。

我国现行税法制度,对遗产税的征纳几度讨论沉浮,依然没有实行,有各方面的考虑。待决定征收遗产税(赠与税也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征收了),证券作为一种财产势必会被提上日程。

三、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分析。

通过对以上四个税种国际规定的考察以及与中国现状的对比,可见问题主要在:

1证券交易税作为商品税和行为税的印花税的选择。

2股息红利和资本利得的征税,依赖个人所得税的体系,无针对性立法,并且仅考虑其调节收入均衡社会公平方面,忽略对鼓励投资方面的考虑,需要改进。

3对证券遗产税、赠与税的考虑和遗产税、赠与税的建立密切相关,依赖于后者的立法目的和制度。

本文主要考察第一个问题,即对交易额征收商品税还是行为税。

目前我国对证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1988.08.06发布,1988.10.01实施,从此统一开征印花税。1988年9月29日,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统一了全国的行政解释。至8月2日,由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各类通知、批复达111件。

证券调查报告篇八

「摘要」我国税法和证券市场都处在成长、不断完善的过程。本文将纳税对象限定为对个人的征税,试图把国际上通行规定整合到我国现有税收体系当中,寻找异同之处并分析其存在合理性与否。

「正文」。

一、我国税法体系。

我国税收体系由四部分构成: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

1/商品税:以商品/劳务为对象进行课税,涉及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生产、批发、零售),具有易于转嫁性和按比例征收的累退性。

2/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纯所得(净收入)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统称。一般分为五类,即经营所得、财产所得(由有体物和各种动产和不动产的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溢价收益,通常又称为资本利得)、劳动所得、投资所得(即纳税人凭借占有资产而产生的利润追索权所获得的收益,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用等项收益,属无形动产所得。)和其他所得。目前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不是财政意义,而是要起到调节意义,特别是它的社会分配作用。

3/财产税:对个人和企业拥有的财产课赋的一组税收,个人而言,通常包括机动车辆、各种有价证券。

4/行为税:政府为实现一定目的,对某些特定行为所征收的税收。特定行为意指国家通过征税所要加以限制和监督的行为。与本文相关的行为税之一为印花税。

二、国际通行规范一览及与我国税法的整合。

证券市场分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流通市场。证券发行市场通常由a/政府和公司b/投资银行和c/原始投资者发行证券;而证券流通市场中,主要由证券所组织市场,证券经纪人代理投资者买卖股票。

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核心是按照证券市场本身运行的环节和规律,规范设置税种,合理确定税率。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的税收立法一般都规定对证券市场的四个环节征税:

1/证券交易环节的征税:即针对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交易时依照其交易金额所课征的税。证券交易环节的征税制度具有如下特征:第一、证券交易税的纳税人一般是证券的转让方即卖方。开征证券交易税的根本目的是限制证券转让,抑制证券市场上的过度投机行为,因而,只有对转让方征税才能实现这一立法目的。第二、在证券交易税的税率设计上,按照证券种类的不同,规定差别比例税率。一般而言,股票的交易税率要高于债券的交易税率,因为股票的投机性和收益性要比债券大。第三、税款征收方式并非由税务机关直接进行,而由证券交易所或代理证券买卖的经营机构代扣代缴,以提高税收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既然股票可以被看作是仅仅由稀缺性、供求关系决定的商品,证券交易税的征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商品税,且其缴税方式也与商品税在交易环节类似,即交易进行时由卖方代扣。

但是,我国现行税法制度,在交易环节征收印花税。

2/证券投资所得环节的征税:即依据投资者所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等收入所课征得税。各国证券法都把这部分税收当作证券税收制度的核心来加以详细规定。目的,其一增加财政税收,其二调节投资者收入水平,维护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又要鼓励投资,于是各国一般都规定在个人所得税中,在计算净所得时,允许扣除借贷利息;对股息、红利、利息都制定较为详细的减免税规定;对用于再投资的鼓励一般都免于征税。

就个人而言,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投资所得部分加以征收。

我国现行税法制度,没有专门的立法,在个人所得税中有所规定,但这样会存在两个缺点:即没有针对性,难以发挥税收对证券市场的调节功能;另一个方面也可能同公司征税重复(这点不在本文考察范围内,略去不谈)。

3/证券转让所得环节的征税:即资本利得税,是对证券买卖的增值部分所课征的税。资本利得,即个人所得部分不属于劳动所得,而是资本的增值,即资本利得。其旨在实现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调整巨大的收入差异,维护社会的公平。但另一方面,由于资本投资存在一定时间性,物价指数会有所影响以及由于证券交易要冒很大的风险,对之征税会加大这种风险,影响投资积极性,故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其征税较低甚至免税。征税也会免除损失等,并根据长期、短期,上市与否政策不同,目的即为鼓励投资。

就个人而言,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部分――财产所得加以征收。

我国现行税法制度,《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11项应纳税个人所得第9项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是这样就忽略了鼓励投资方面的考虑,加大了投资风险,影响投资。不如不缴,或者适当减免。

4/证券财产转移的征税,证券代表一定的财产,证券财产转移的征税是指对证券以财产形态作为遗产转移或作为赠品赠与所征的税,包括证券遗产税与证券赠与税。

就个人而言,我认为无论是赠与还是遗产,都是作为一种收入,应当对其征纳所得税,作为其他所得加以征收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与所得税用来调节投资者收入水平,维护社会公平的目的也是相符的。

我国现行税法制度,对遗产税的征纳几度讨论沉浮,依然没有实行,有各方面的`考虑。待决定征收遗产税(赠与税也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征收了),证券作为一种财产势必会被提上日程。

三、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分析。

通过对以上四个税种国际规定的考察以及与中国现状的对比,可见问题主要在:

1证券交易税作为商品税和行为税的印花税的选择。

2股息红利和资本利得的征税,依赖个人所得税的体系,无针对性立法,并且仅考虑其调节收入均衡社会公平方面,忽略对鼓励投资方面的考虑,需要改进。

3对证券遗产税、赠与税的考虑和遗产税、赠与税的建立密切相关,依赖于后者的立法目的和制度。

本文主要考察第一个问题,即对交易额征收商品税还是行为税。

目前我国对证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1988.08.06发布,1988.10.01实施,从此统一开征印花税。1988年9月29日,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统一了全国的行政解释。至8月2日,由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各类通知、批复达111件。

至于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国家最初对证券交易发行印花税乃出于“被迫”:90年深圳市政府在股市运作初期为平抑暴涨的股价宣布对股票卖出方征收6‰印花税,11月扩大为买卖双方;91年10月,鉴于股市持续低迷,改为3‰;上海随后学习;92年6月,国税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肯定了上述做法,明确规定股份制试点企业向社会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于是,控制税率成为监管层传递政策意图,对股市进行宏观调整的重要手段:5月改至5‰,6月改至4‰,11月改至2‰。但是,证券(股票)交易基本上实行电子化,因而,其税款缴纳过程一般不使用印花税票。

学界的一些主张:

主张在流转税中,由股票交易税代替现行的印花税?

国务院在1993年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将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证券交易税,只是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为了便于衔接,开征证券交易税拟缓一步出台,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几乎每年公布的“工作要点”都会提到征收证券交易税的方案。

理由大体有以下几种:首先,证券交易既然是一种交易行为,就应当与其他商品交易一样课税;其次,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在证券市场发育初期,为了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和引导,都普遍地征收证券交易税,后来只是根据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情况而逐步取消的;再次,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需要发挥证券交易税的规范和引导功能。我国证券市场的格局是以股票为主,其他有价证券为辅,且交易量多集中在股票上,难以促使证券投资市场走向合理化。另外,由于投机因素过大,导致股票价格上下波动剧烈,难以反映股票的实际价值和上市公司的真实业绩。通过征收证券交易税,可以使证券投资市场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合理化格局,并有利于稳定证券价格,尤其是股票价格。此外,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还被赋予了调解市场参与者收入的作用,而这本应该是资本利得税等税的职能范围。

作者以为,目前印花税与股票交易税的效用几乎一致,都是作为对一种行为的抑制,如果只是一个名称的问题,倒不必大动干戈修改税种。只是,目前的印花税的确代替证券投资、财产等所得税发挥调节社会公平作用,这个问题在下一节中进行讨论。

主张所得税代替流转税?

如上分析,所得税在证券交易领域中包括股息、红利等投资所得以及转让股票的资本利得。对于这部分的资本利得,是否视同其他方法来源的所得在历史上是有争议的:西方有“源泉说”和“净资产增加说”的争论,目前随着社会、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已经基本统一采“净资产增加说”,即对这种性质的资本利得一视同仁。然而,课重税还是课轻税仍然存在争议:课重税的依据――1/不劳性2/高所得税阶层所占比例大3/避免逃税;采课轻税倾向的人――1/取之投资,用之投资2/通货膨胀的考虑3/税负聚集的考虑4/紧缩效果的考虑5/对风险性投资的考虑,目前,各个国家均采取不同措施、不同程度的优惠。

有人主张我国对证券收税应当“以流转税为主体向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收体系转化”,并给出原因:1/过分依赖印花税加剧了政权税收的波动危险2/不利于证券市场和国民经济的稳定,而所得税乃自动稳定器3/与收入水平无线性关系,不利于收入的公平分配。

的确,行为税、商品税税都是按比例征税,具有累退性,不适合用来作为市场调节的杠杆、政策。这个职能应当由所得税,体现在证券交易中即证券投资和投资财产税来承担。我国目前的问题在于,这些税征收了,但是没有一部明确的证券税法来针对性征收,而是笼而统之地交给个人所得税来办理,无法针对性对证券市场进行调整,故应当考虑统一证券税法。至于无论是证券交易税还是证券交易印花税其还是有其存在价值的,所谓“所得税代替流转税”只是个比例、倾向问题。

制定统一证券税法?

有人认为“目前,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只是没有证券税法实行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很不规范,突出表现在税率设计不够科学合理”,并举例深圳市的调率,以及深圳、上海各自为政,规定不同,没有统一的税法,使税收对证券业的调控更显乏力。

改革课税方法,把股息、红利从现行税法规定的利息等项收入中分离出来,单独计征,以充分考虑其风险性与投资性。

四、结论。

税收,作为一种工具,在人们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就股票交易而言,既要考虑到社会分配公平问题,又要考虑到对大笔投机行为的制约,还要考虑到这是一项投资行为,由于风险的存在要适当优惠加以鼓励。

基于第一种考虑,选择在所得税中征收投资和转让证券的税收比较恰当;第二中考虑,交易税比较恰当,然而,我国现在的印花税的功能基本与交易税无异,不必一定改成交易税;第三种考虑,可在前两种考虑的基础上适当减税优惠。同时,鉴于证券市场作为一个特殊的领域,作者以为单独立法规定税收,可提高针对性,对人们行为的激励作用更加直接和明显。

「参考资料」。

1刘剑文:《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第二版,410页。

2张文国、童光法:《国外证券市场税收制度浅析》《涉外税务》,(8),41页。

&。

nbsp;3饶立新、曾耀辉:《中国印花税与印花税票》,中国税务出版社9月第2版,第223页。

4苏号朋、朱家贤:《谈我国税法体系的完善》,《政法论丛》(1),31页。

5胡浩、施龙刚:《证券交易印花税若干问题分析》,《涉外税务》2000(8),52页。

6何杰、赵波:《对交易所的课税问题的探讨》,证券市场导报,1995(11)。

7《我国证券市场税制优化研究》,《税务研究》(3),37页。

8李敏:《对完善证券税制的思考》,吉林财专学报,1997(3),34页。

何珊。

证券调查报告篇九

内容摘要:美国是世界上会计准则建立最完善的国家,其公认会计准则的建立从一开`始就是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发展需要,是在为证券市场服务的基础上成熟起来的。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和用途发生根本变化,这就要求区分会计准则本身目标与政府的政策目标,明确会计准则制定的出发点,即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资本市场服务,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服务。

现有的《会计法》制定于我国经济刚刚转型时期,现在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会计法》某些内容已经滞后,会计准则的制定应该吸收多方利益团体的参与,尤其是有关证券市场方面会计准则的制定,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和证券监管部门应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关键词:证券市场会计准则会计信息。

证监会主席周小川指出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与发展是近期的根本任务。发展是在规范基础上的发展,而规范市场的基础在于信息披露、尤其是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一个证券市场的成功是与高水平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密不可分的。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总会计师迈克尔・萨顿曾说过“美国资本市场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美国上市公司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准则”。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是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准则的基础,可见会计准则对于证券市场的重要性。我国加入wto将使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加快,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必然要求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我国会计准则需要更多地参考国际经验,向国际标准靠拢。本文从世界范围证券市场发展对会计准则建立、成熟的影响角度谈谈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问题。

一、证券市场发展是会计准则发展的根本动力。

会计准则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逐渐发展成熟起来的。美国是世界上会计准则建立最完善的国家,其公认会计准则的建立从一开始就是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发展需要,是在为证券市场服务的基础上成熟起来的。在1900-1933年间,美国以股份公司形式组建的企业日渐增多,证券市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上市企业更多地重视市场的筹资功能,市场监管也相对宽松,缺乏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致使企业管理当局能够控制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形式,对会计信息进行操纵。会计的目的更多地是满足内部管理者的需要。这种状况随着上市公司的增多,引起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广泛不满。

1929年发生经济大危机时,许多财务帐面状况良好的企业纷纷倒闭,使投资者和债权人损失惨重,社会各界意识到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为改善公众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疑虑,加上市公司监管,美国1934年成立了证券管理委员会(sec),对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审计程序进行监督,领导民间机构制定会计准则,引导企业财务会计和报告实务的发展方向。美国会计师协会(aia,1957年改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aicpa)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开始着手共同研究解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问题,进行可操作性会计准则的制定。从1938年到1958年,共颁布了51项会计研究公告,在sec的支持下,成为美国当时唯一公认的会计准则。

二次大战后,美国证券市场得到了空前发展,新的融y工具不断出现,新的交易手段层出不穷,会计准则的作用更加重要。为适应这种状况,促进公认会计准则的发展,1959年aicpa成立会计原则委员会(apb)。随着证券市场深入到美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各个方面,相关利益团体要求参加到会计准则的制定中来的呼声渐高,会计准则的独立性、客观性更加得到重视,公认会计准则演变成了一项公共事业。为此,aicpa在1972年成立了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广泛吸收相关利益团体参与准则的制定,并确保相关利益团体的意见能够被吸收考虑。fasb与有关利益集团相互影响,共同促进了会计原则的发展。由于fasb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确立了其准则的权威性,满足了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债权人及相关利益团体的需要。自1973年到7月底,fasb共颁布了14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和7个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对维护美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七十年代以后,特别是到了九十年代,资本市场全球化的进程日益加快,跨国融y与投资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底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2,683家公司中,国外企业达到526家,而交易量占所有交易市值的69%。同年在美国,纽交所的国外上市公司在全部上市公司中的比例也超过10%,外国公司仅一年时间就从美国资本市场上筹集到280亿美元资金。美国居民持有的非美国证券在1997年达到10,000亿美元。资金的国际流动使相关国家认识到对世界各国会计规范进行协调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希望采用一套普遍适用的国际会计准则,降低全球投融资的成本,提高决策的有效性,促进资本市场的良性竞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自1973年成立以来发展极为迅速,到1月,已成为拥有104个国家143个会计组织的庞大组织。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同样引起了wto的关注,12月在新加坡召开的部长级会议上明确提出鼓励iasc制定国际会计准则。iasc得到了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鼎力支持。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广泛吸收参与者,除注册会计师作为会计信息的审核者外,还有财务信息的编制者和使用者代表参与,最明显的是突出资本市场代表的影响力;放弃了以注册会计师为导向的制定体制,代之以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为导向,突出了财务信息以满足投资者和债权人需要的首要目的。目标是建立全球通行的高质量会计准则。iasc的核心准则就是指应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之约,针对跨国证券发行和股票上市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所需而制定的一套完整的会计准则。这些核心准则为会计提供了广泛的基础,它们的高质量导致会计信息的高透明度、良好的可比性,保证了信息的充分披露。经过iosoc的认可和推荐,国际会计准则在今天已经成为许多国家会计准则的基准。

在我国会计准则制定初期,由于证券市场还很弱小,准则的制定者基本上未考虑到证券市场的需求。但事实上证券市场的突飞猛进迫使会计准则不得不适应市场的新情况、新要求,被动地出台了一些具体会计准则,如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收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准则,这些准则都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而颁布的。这一系列具体准则和基本会计准则共同形成了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衔接的会计准则框架体系,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由此可见,证券市场的发展也是我国会计准则发展的动力。

二、证券市场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和用途发生根本变化。

告的首要目标是为现有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使用者提供作出理性投资、信贷及相似决策所需的有用信息”。同时,满足投资者和债权人的信息一般也能满足其他使用者的需要。

会计准则的出发点是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服务。作为投资者,最关心的是投资风险及其对期望收益的评价,他们需要通过会计信息去发现证券的价格。财务报告应向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使用者提供信息,帮助他们评估股利或利息的现金收入,以及证券或信用销售、即期或远期收益金额计算、时间选择与不确定性分析等。这就要求会计信息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所谓相关的会计信息是指,能够通过帮助使用者分析过去、现在和未来事件的结果,或坚持或更正先前预期而在决策中起作用的信息。相关的信息必须同时具备及时性、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准确性是可靠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靠的财务报告有较高的准确度,它使得预测相应的经营状况和收益的把握加大。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对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会计信息进行连续性披露和前瞻性披露。尽管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上,纯粹的会计技术的改变对企业价值没有根本的、长期的影响,资本投资及由此所决定的经营活动才是决定企业价值的根本因素,但会计政策、会计技术会有利于或有害于企业价值的形成。

我国会计准则的目的比较复杂,《企业会计准则》认为会计信息首先“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其次是“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内部加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会计准则的用户首先是政府,而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需要在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中居于很次要的地位。这与国际上通行的有较大差别,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目的则是通过财务资料“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服务。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政府和管理部门的特殊需要不在会计准则主要服务范围之内,“各级政府可以槭迪指髯缘哪勘辏明确规定不同的和例外的要求。但这些要求不应该影响为了其他用户的.利益而公布的财务报表,除非它们也能满足那些用户的需要”;“管理部门可以决定额外信息的形式和内容,以满足自身的需要”(摘自汤云为的《对基本会计准则的初步评价》一文),但这些信息的报告不在会计准则框架范围内。

事实上,我国会计准则确定的三类用户对会计信息需求的差别较大。政府作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需要的是较笼统的统计数据、汇总数据;国家税收的需要与会计目标有很多区别,为应付税收而设计的会计体系是满足不了其他使用者的需要的。企业管理当局需要的会计信息千差万别,主要是为内部考核服务;而投资者和债权人因投资、借贷的需要,要求会计信息应能揭示企业的投资价值和经营风险。根据前两类用户制定的会计体系明显有别于根据投资者和债权人需要的会计体系。而我们在根据这些复合目的制定会计准则时,未充分了解每类用户的需求差异,尤其是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需要,而仅仅是将其他国家为投资者和债权人设计的会计概念和会计体系借鉴过来,形成了现在会计准则多重目标的相互矛盾与冲突。由此造成会计准则与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协调,满足不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需要。

准则服务对象的确定毫无疑问受到经济环境的制约和准则制定者的价值判断。服务对象的确定是准则制定的基本前提,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现在的经济环境和九十年代初刚开始制定会计准则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表现在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根本的不同。在年六月底,我国国内上市公司达超过1100家,总市值占到国民产值的50%,二级市场投资者不仅有为数众多的机构,更有多达6000万个人的投资场所,成为亚洲第三大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的发展迫切需要会计准则质量的提高。现有的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尤其是不适应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更多的是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和债权人,政府做为企业投资者同样是会计信息的主要用户,而作为市场管理者的政府信息需要相对简单笼统,提供给投资者的信息完全能满足政府的需要。

随着加入wto组织的到来,我国经济融入国际大循环的速度加快,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数量日渐增多,外国投资者也日益关注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要求更加严格,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接轨势在必行。这就要求区分会计准则目标与政府的政策目标,明确会计准则制定的出发点,即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资本市场服务,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服务。

三、以我国证券市场为核心建立国际化的会计准则。

从90年代开始,我国对会计制度进行了改革,遵循“向国际惯例靠拢”的方针,于1992年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随后又公布了具体准则的征询意见稿,在此基础上,迄今已陆续推出了13个具体准则:《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建造合同》、《非货币性交易》、《或有事项》、《借款费用》、《租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在所有企业施行,投资、无形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只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这些准则的颁布推行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证券市场的良好运行提供了较好的条件。但会计准则的制定相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是滞后的。

我国会计准则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由计划性资源配置向市场方向转变的经济转轨时期,与发达国家的会计环境存在较大区别。会计准则的制定沿袭了会计制度的方法,由国家财政部以立法的形式制定,具有明显的政府色彩,出发点更多地考虑政府利益和国家管理的便利性,是基于以国有(控股)企业为会计准则行为主体的条件下制定的。由于会计通常是经济活动的反映,政府倾向于使会计体系服从政府政策,尤其是当会计选择与税收相关时更是如此。但会计目标与政府政策目标并不总是一致的。政府政策是多种目标的混合体,而会计则是为了促进资源分配的效率。政府对会计管理的绝对垄断,势必影响会计的独立性。

在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需要及时转变会计准则制定的目的,准则制定过程需要公开化,制定者应站在公正立场保持独立性,不倾向于某一利益集团,准则应具有广泛的认同度,能反映市场参与各方相关要求。wto的加入无疑将要求我国经济更快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会计准则的国际化问题将更加突出。从世界范围看,会计准则的发展始终依赖于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极大程度上改变了资源配置的方式,上市公司,无论以前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演变成为公众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问题得到重视,一股独大的现象受到更多批评,企业的社会性得到凸现。而这一切都需要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尤其是会计信息的披露。围绕着证券市场,有效、合理的会计准则在我国整个会计体系中显示了从未有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遵循严格的审慎程序以利于协调相关团体利益保障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和广泛接受度。

现有的会计准则还不全面,我们要加快建立全面的准则体系,避免因准则缺失而出现向传统会计制度回归的现象。完善会计准则层次,逐渐形成一个与准则内容及要求一脉相承的,适用于广泛领域的技术规范。建立起既有理论高度,又切合会计实务处理的高水准的会计准则体系。

会计准则国际化并不是全盘照搬国际会计准则,这是由我国的具体会计环境决定的。鉴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仍处于发育中,不像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发达国家会计准则所处的良好市场经济环境,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事项并不一定都适合我国的现实,像公允价值这样一些依赖于成熟市场经济的计量标准,在我国应用目前很难一步到位,但这不意味着放弃那些先进的东西。放弃就等于倒退,我们应创造条件尽量朝国际惯例靠拢,同时在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关注国际会计准则所指向的市场环境与中国目前所处市场环境的差异,避免会计准则脱离实际,对会计实务缺乏指导意义。

会计准则国际化与我国《会计法》密切相关,现有的《会计法》制定于我国经济刚刚转型时期,现在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会计法》某些内容已经滞后,虽然在作了一次修订,但反映证券市场的发展对会计准则制定的影响仍涉及极少。会计准则的制定应该吸收多方利益团体的参与,在准则制定过程中保持超然性、独立性,建立起真正适应我国证券市场、并能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国际化的会计准则体系。会计信息已变得如此重要,以至于不能仅由会计专业人士来制定会计准则,正如法律的制定不能仅由法律专业人士参加一样。尤其是有关证券市场方面会计准则的制定,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和证券监管部门应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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