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台账(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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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书面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格式和内容应根据具体的交易需求进行合理设计。合同的签订可以为商业合作提供保障,下面是一些常用的合同样本。
销售合同台账篇一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
销售合同台账篇二
合同台账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将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进行登记、编号,与合同归类存档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询,来看下面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 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 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具体实施
第六条 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 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 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 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 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
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 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解释 修改 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 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 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经办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见附件1),并同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备案,涉及到款项收付的还应同时向财务部门备案。
备案是指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台账、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的合同复印件提交相关部门。
第三条 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协助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四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五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
4、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进度、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5、备注(有无违约、争议、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
6、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合同台账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副本;
5、其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在合同台账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并报法务部备案。
如涉及到合同价款收付条款变更(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情形)的,同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账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账管理人员。
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首办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销售合同台账篇三
动合同台账就是单位员工劳动合同详细资料的一个登记表,以方便管理本单位劳动合同,主要的内容应包含:员工姓名、部门、岗位、入职日期、签订合同日期...来看下面: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
一般应包括:
1. 员工登记表 (个人信息资料)
2. 劳动合同台帐 (劳动关系的变化)
3. 员工统计表 (组织结构的调整)
4. 专项协议台帐 (特殊情况管理)
5. 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 (保障员工权益)
6. 员工培训台帐 (保障企业效益)
7. 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台帐 (管理绩效)
8. 其他必要的台帐 (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关于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的说明
1、 按照登记表要求填写单位全称等内容,并牢记单位编号。
2、领回表后,将本单位所有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信息填写。
以后只要有新招、调入、续订、变更、解除、中止、终止、退休等情况,应将变化的内容填写。
同时制作电子版,表格用excel:8号字、行高14.25,列宽为最合适列宽,项目内容18项不能缺。
3、各代理单位每次办理劳动鉴证时应将电子版同时提供给四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提示:订立劳动合同前,请了解一些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5、《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7、《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动合同基本格式、内容 (以下所列的合同形式、条款及其编排,仅供参考)
甲方名称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住 所 住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
期限为:____。
使用提示:
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具体为:____。
法规示要:
1、《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提示:
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
法规示要: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使用提示:
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使用提示:
1、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2、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____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使用提示:
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使用提示:
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
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2、《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
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法规示要: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使用提示: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除的法律行为。
2、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使用提示: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
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法规示要: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
使用提示:
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仅适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形。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销售合同台账篇四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定义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登记模式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登记时间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销售合同台账篇五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____________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____________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__________。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______________]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______________]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__________%。
4.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销售合同台账篇六
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内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建立销货台帐。
3、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4、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5、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7、本公司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8、消费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时,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9、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公司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须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4)、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第一条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
第三条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第四条 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第五条 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七条 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八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 1 –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 2 –
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 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 3 –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
- 4 –
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 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七条 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 5 –
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 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重点对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购销挂钩制度:粮食、蔬菜、肉、禽畜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
第四条 本经营单位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 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第一条 为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经营单位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本经营单位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七条 本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第八条 本经营单位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设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蔬菜等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加强入市自检,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第五条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经营活动,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明确市场内各方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必须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和落实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部门。
第三条 市场内经营者均应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责任制。
第四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五条 市场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场内食品质量实施以下监督管理:
(一)建立市场内食品质量安全制度,负责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检查进场销售食品的相关凭证,并分类管理;
(四)建立并指导场内经营者建立食品经营台帐;
(五)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 实施食品准入的市场设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场内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
第八条 市场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
第九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与本市场签定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条款。
第十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不得销售。
第十一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销货台帐。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二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当对所出售的食品质量向消费者做出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消费者有要求的,经营者在出售的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十三条 市场内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一、为保证食品的来路正、去向明、货物真,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并如实记录食品进货台帐。在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购进时间、供货人、索证等内容。在本州内购进食品的,必须向供货人索取《食品三合一销售台帐》并按时间顺序妥善保存。
三、建立并如实开据《食品三合一销售台帐》。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购货人、购货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
四、进货和销货台帐按时间顺序先后按批次如实记帐,零售企业可以不记销售台帐,但大笔交易要如实开据《食品三合一销售台帐》。使用台帐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台帐表册。
五、食品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做好食品进销货台帐,不得错记、漏记或弄虚作假。
六、食品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食品进销货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以备监督部门检查。
七、在区域内实施代理销售的食品,代理商实行向工商部门备案制度,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第一条 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购销台账制度,食品从哪里来,什么时间销往哪里,要认真登记入账,所记载的内容应真实准确。
第二条 购进和仓储台账应当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食品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供货单位、进货时间等,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可追溯依据。
第三条 销售台账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名称、时间、数量、规格、食品流向等,记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内容。
第四条 凡经营食品的业户,在进货时必须向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发货票等相关证明材料。重要食品要将相关证明资料送交辖区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第五条 在采购保健食品、进口保健品、新资源食品时,同时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第六条 在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或者查看胴体上是否加盖有效的验讫印章,采购进口鲜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 本单位应向初次交易的供货商索取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在进货检查验收时,如发现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失效,应督促其及时补回,否则不与其交易。每次交易时,应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查阅。
第四条 本单位应设立购销台帐,登记每次交易情况。
第五条 登记内容:
(1) 进货时间;
(2) 进货商名称;
(3) 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
(4) 进货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6) 进货商品的数量;
(7) 批发卖出的登记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
(8) 登记人签名;
(9) 其他情况。
第六条 购销台帐保存期二年,视相关规定而更改。
销售合同台账篇七
合同台账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将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进行登记、编号,与合同归类存档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询。
主要内容可以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约日期、期限、签约方、价格、付款方式等其他日常可能需要频繁查询的信息。
想要做好合同台账管理关键就是要勤快细心,合同来了及时编号、登记、存档。
定期对合同台账进行检查,对遗漏的信息进行补充,并根据合同台账监督合同履约情况,发现违约风险及时提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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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台账篇八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十七条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解释修改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
销售合同台账篇九
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内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建立销货台帐。
3、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4、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5、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7、本公司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8、消费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时,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9、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公司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须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4)、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1、目的
保证销售产品去向追溯,确保必要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调查、召回有关的产品。
2、销售台帐的内容
销售台帐应包括:
(1)台帐编码;
(2)产品名称:应写明产品全称;
(3)产品规格、生产日期;
(4)发货日期、发货数量和出货地点;
(5)收货人(收货单位),应写全称;
(6)发货人、发货时间、发运方式。
3、销售台帐填写要求
3.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善、详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不得用铅笔、油笔、红色笔填写。
3.2 应在销售当日及时填写,不得提前或后补。
3.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如需修改,应在原内容上画两条水平线,在旁边重新填写,还应签名或盖章并标明日期。
3.4 记录人、审核人应签名字的全称,不得只写姓氏或代签。
4、销售台帐的保存
4.1销售台帐由经营部长指定专人保管。
4.2销售台帐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1年或使用期后1年。
5、销售台帐的查询和保存按《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到期的销售台帐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在食品安全小组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做好详细记录。
重庆卡顿尔食品有限公司
2015/02/01
一、为保证食品的来路正、去向明、货物真,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并如实记录食品进货台帐。在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购进时间、供货人、索证等内容。在本州内购进食品的,必须向供货人索取《食品三合一销售台帐》并按时间顺序妥善保存。
三、建立并如实开据《食品三合一销售台帐》。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购货人、购货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
四、进货和销货台帐按时间顺序先后按批次如实记帐,零售企业可以不记销售台帐,但大笔交易要如实开据《食品三合一销售台帐》。使用台帐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台帐表册。
五、食品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做好食品进销货台帐,不得错记、漏记或弄虚作假。
六、食品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食品进销货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以备监督部门检查。
七、在区域内实施代理销售的食品,代理商实行向工商部门备案制度,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销售合同台账篇十
合同。
编号。
签约。
时间。
单位名称。
变更解除情况。
备注。
合同标的。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数额。
提(交)货时间。
提(交)货数量。
付款时间。
提(交)货时间。
提(交)货数量。
发货(入库)凭证号。
付款时间。
付款金额。
付款凭号。
销售合同台账篇十一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
一般应包括:
1. 员工登记表 (个人信息资料)
2. 劳动合同台帐 (劳动关系的变化)
3. 员工统计表 (组织结构的调整)
4. 专项协议台帐 (特殊情况管理)
5. 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 (保障员工权益)
6. 员工培训台帐 (保障企业效益)
7. 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台帐 (管理绩效)
8. 其他必要的台帐 (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关于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的说明
1、 按照登记表要求填写单位全称等内容,并牢记单位编号。
2、领回表后,将本单位所有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信息填写。
以后只要有新招、调入、续订、变更、解除、中止、终止、退休等情况,应将变化的内容填写。
同时制作电子版,表格用excel:8号字、行高14.25,列宽为最合适列宽,项目内容18项不能缺。
3、各代理单位每次办理劳动鉴证时应将电子版同时提供给四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销售合同台账篇十二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规格零售价代理价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120盒/件138、00元/盒元/盒件。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销售合同台账篇十三
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助师上册p277)。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一般应包括:
1.员工登记表(个人信息资料)。
2.劳动合同台帐(劳动关系的变化)。
3.员工统计表(组织结构的调整)。
4.专项协议台帐(特殊情况管理)。
5.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保障员工权益)。
6.员工培训台帐(保障企业效益)。
7.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台帐(管理绩效)。
8.其他必要的台帐(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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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台账篇十四
签订时间:
买方(甲方):北京通州台湖建筑公司。
卖方(乙方):北京兰海瀛天南宏建材市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合同标的物、数量、结算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盘圆过磅、螺纹检尺,使用甲方的电子磅。
的相应损失。
甲方材料(设备)现场验收由(张玉波)负责,其它任何人员验收签字无效,不能做为甲方收货及结算的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至甲方指定施工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
结算方式与付款:。
1、结算清单的确认:由甲方材料验收人员(张玉波)、经营副经理()、经理()签字后,结算清单有效。其它人员签字一律无效。
2、无预付款。本合同应付帐款部分不计取利息。
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
由于乙方不诚信,弄虚作假,造成甲方材料数量损失的,一经发现,乙方按损失额的200%赔偿给甲方。
货物验收后,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货物的货款,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要保证该货物没有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甲方因使用合同约定的货物而被第三方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追索,甲方由此所受到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均不得转让,转让无效。
供应到现场的产品必须是合同约定产品,不得使用替代产品。
乙方应加强对司机等有关人员的教育,杜绝利用送料机会从甲方工地偷盗或变相偷盗甲方财物。甲方发现乙方人员因偷盗或变相偷盗甲方财物的,甲方对乙方本车次所供货物予以没收,并加罚5,000元,从已供货应付款中扣除。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甲乙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报价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申请查封、冻结甲方财产、帐号。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单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发生到甲方滋事、聚众停留甲方办公场所、堵门或威胁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办公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即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无须再支付剩余款项。
销售合同台账篇十五
合同台账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将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进行登记、编号,与合同归类存档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询,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
合同台账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将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进行登记、编号,与合同归类存档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询。
主要内容可以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约日期、期限、签约方、价格、付款方式等其他日常可能需要频繁查询的信息。
想要做好合同台账管理关键就是要勤快细心,合同来了及时编号、登记、存档。
定期对合同台账进行检查,对遗漏的信息进行补充,并根据合同台账监督合同履约情况,发现违约风险及时提示灯。
序号 | 合同 编号 | 签约 时间 | 单位名称 | 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 合同履行情况 | 变更解除情况 | 备注 | |||||||||||||
合同标的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数额 | 提(交)货时间 | 提(交)货数量 | 付款时间 | 提(交)货时间 | 提(交)货数量 | 发货(入库)凭证号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凭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