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优秀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14: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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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建立自己的思考框架,提升思维的敏锐度和逻辑推理能力。在写读后感时,可以适当吸取其他读者的观点,但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时的思路和结构有所启发。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一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施耐庵。书中主要写了北宋时期,宋江、吴用、柴进、鲁智深等各路英雄经历了苦难以及他们最终团结在一起,打败了方腊的故事。

作者特别善于描写人物,通过对语言、心理、动作的刻画,常常几句话,就把人物的性格、形象描写得活灵活现、生龙活虎,读起来真的好像就在眼前,活灵活现。宋江的为人仗义、善于用人,吴用的足智多谋、柴进广结英雄、鲁智深的嫉恶如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实,我们也应该学习书中的宋江、林冲、柴进等人,他们为了实现替天行道的理想,实现伸张正义的目标,坚持下来,成了乱世英雄;他们在战场上担起了别人没有的重任;他们还很勇敢,在打仗时不会退缩。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二

当时老师让我们读《人生》时,我就注意到了路遥。他的《人生》给人一种很干净、明了之感,淳朴的文字都能把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个性立体的刻画,于是我在上学期便读了《平凡的世界》。

当天我一收到书兴奋的立马打开,仿佛终于又可以走进一个文学书房,学习并深深浸泡在其中,而开读几页却令我大失所望,无聊人物关系很复杂。翻过两次又放下以后,知道了寒假作业里老师布置了读这本书,我这才又抱起来苦读。

这一次,因为我真是用心看了,才能读出那么多精彩,爱不释手,才能发现,这本书里居然暗藏那么多“人生密码”。

孙玉厚,真是好福气,虽然穷苦了大半辈子,但生了那么能干的两个儿子,又成材又成器。就说小儿子少平这个人,他也会每月给兰香10块钱,还把晓霞送给他的被子给妹妹……这个人不仅仅在于聪明,还有许多形容不出的伟大人格,他的哥哥也一样,优秀善良、聪慧、胆量、包容、分享、老实。这些孙家人的品质,让他们总有一天出人头地。

虽然此书主讲少平少年,但还有几个女孩令我印象极深,例如兰香。她是一个情商高、智商高的女孩,有眼头见识,知道家中有意外,她也不抱怨,并且帮忙喂猪。她知道她虽然改变不了家里光景,但她能改变自己。然而王满严银的.妻子却不那么幸运了,她也是一个淳朴的人,丈夫不行自己辛苦拉扯孩子,但眼光太差改变不了自己。女人看人的眼光一定不能差!

这些人物放在一起,还告诉我一个很实用的道理:人只有自知,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因为自知,少平才出去找工作,少安才不会和润叶在一起,兰香才能努力学习,养民才会放弃心爱的红梅;也有许多不自知的人,润叶太深迷,金波也深迷,玉满银才四处奔走……他们用一生去自知,成功也好失败也好,都启发我们去了解自己。

这书里还有好多好多人,路遥的优点是能“二两拨千金”。用一点点故事情节造出一个很完整的人格,能把这么长的文章,让读者明了清楚。让人读着舒服,这是一般其他的作者学不来的。

文档为doc格式。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三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阅读一本好书,犹如与圣人交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励志。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着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没有经过太多的文学加工,所以有时候觉得比较像。

日记。

童年:故事一开始,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就死了,随后跟着母亲和外婆来到了外公家生活,外公是开染坊的。这个家庭并不和睦,空气中充满了敌意,两个舅舅没事儿就殴打他们的妻子,一个媳妇被打致死,另一个媳妇生产的时候死了。

阿廖沙不喜欢外公,因为外公毒打过他,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手足相残。在这种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的生活中,阿廖沙只有和外婆在一起的时候才感觉到温暖和关爱,如果没有外婆,阿廖沙觉得自己生活不下去了。

后来,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之前她再婚过,当然继父对阿廖沙并不好。阿廖沙就要到“人间”去谋生了。

在人间:最初的经历是在鞋店当学徒,后来到了外婆的妹妹家里当学徒,主人是个绘图师。这一家人挺有意思,明明衣食无忧,但是天天就是没事儿找事儿,互相折磨。最后阿廖沙逃出来了。

然后他去了轮船上面当洗碗工,又见识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三部曲主要就是说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的)。下诺夫德罗哥,苏联期间曾被称为高尔基。

当然还有人世间的种种罪恶,似乎每一个人都要被生活逼得崩溃,于是他们靠折磨侮辱他人来取乐,每一个人都生活的那么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但是阿廖沙相信,即便生活在这样肮脏的土壤,也有一些人坚持自己的美好和原则,最想光明的生活。

因为有两位好心的太太的帮助,借给他书籍,阿廖沙爱上了读书。可谓是废寝忘食。他狼吞虎咽,书中的世界那么美好,而现实世界却那么残酷。当然阿廖沙还会思索,学而不思则罔啊。

后来阿廖沙觉得这种生活真是没有意义,没有希望,出路又在何处呢?他决定去上大学。

我的大学:虽然他只有十六岁,但是在很多方面感觉自己心里已经老了(我也有这种感觉)。来到喀山,现实很快粉碎了他的梦想。其实高尔基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大学,而是社会大学。同时也初步接触了革命。

后来,阿廖沙得知自己的外婆去世了,是被“啃老族”活活拖垮的。阿廖沙很伤心,因为童年时代自己的精神支柱就这样消失了。而与此同时,生活上的种种不如意,人生的困厄找不到解决的方法都让阿廖沙觉得生无所恋,于是他决定自杀。

于是他买了一把枪,幸好它对人体的构造不是太了解,所以没有打中心脏,不然我们就看不到这部三部曲了。

其实自己看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因为叙事结构太松散了,不像一般的文学作品那样有一种贯穿始终的线索。似乎只是不断地记述一个又一个人物,一件又一件的事情。

但是这里面真正的意义在于重现了那种底层生活,诚然反映底层人民生活的文学作品并不少,但是我从来没有像三部曲这样感到这么压抑,因为经过文学加工的人物和事件往往过于传奇。但是三部曲里面却不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真实,善无善报,恶无恶报。每一个人都在生活当中苦苦挣扎,找不到希望,因为没有得到过公正而自暴自弃。

即便是阿廖沙的外公,我相信他也是爱阿廖沙的,但是生活总是那样地折磨人。让他所有的情感都被耗尽了,也就变成了一个残暴吝啬的老人。

但是阿廖沙说过,哪怕山重水复,到处泥泞找不到出路。但是不管用什么,总会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四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读了《励志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要长成栋梁之才,就像一颗种子要长成参天大树一样,不知要经历多少的风吹雨打!

种树首先要挑选出一粒优良的种子,播下了种子就有了希望。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也需要播下“种子”——理想。尽管过去了100年,可我们的耳边似乎还萦绕着当年沈阳东关模范学校一个13岁男孩铿锵有力的声音:“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正是因怀着“以天下为己任”的远大的志向,周恩来才最终成为了一代伟人,受到了全国人民的爱戴。同样,我们要想长大后有所作为,也要从小就树立远大的志向。

一颗种子要想在土里生根、发芽,就必须要有充分的营养、水分。人的`成长就更加需要一种“营养”的滋润——知识。10年艰辛铸就成功,普通技师林文,为了研制防近视纠姿笔,自己学习了机械学、电子学、光学、人体学等课程,不断向专家请教,最后成功发明了纠姿笔,获得第95届法国巴黎国际发明奖。

在成长路上,不一定会一帆风顺,树获得的不仅仅是温暖的阳光和晶莹的露水,还经常会遇到风雨、干旱、洪水、虫害等等困难。人生中,更是有许多的困难与挫折考验着我们。张海迪阿姨,5岁时患上脊髓病,胸部以下全部瘫痪,但她仍然在家里自学,还翻译了一部长篇小说《海边的诊所》。在残酷的命运挑战面前,张海迪并没有沉沦,反而以顽强的毅力和恒心,经受住了考验,最终获得了成功。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要你从小播下理想的种子,并为之不懈地努力与奋斗,那你一定可以长成“参天大树”,见到最美的“彩虹”!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五

《恐龙王诞生》是一本讲述恐龙帝国传奇历程的书。它主要描述了一个发生在恐龙帝国的故事,马尔斯恐龙王国的王子苏古里侵略占领巩古尔王国,国王被杀,王后将唯一保存下来的恐龙蛋取名雷,交给三角龙卫士带大。雷长大后立志捍卫国家、夺回王位,先后结识了霸王龙木梨、鸭嘴龙博多和翼龙思哲维,并与他们成为出生入死的患难之交。他们就此踏上充满凶险、悬疑、勇敢的漫漫征程,与凶狠的敌人展开帝国之争并取得胜利。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这4只恐龙真诚的`友谊所感动,被他们坚定的信念所感化,被他们不朽的传奇所感触,被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所感召。这是我所读的关于恐龙的最好的书,内容是那么精彩,描述是那么生动。他们用毅力战胜凶险,用智慧化险为夷,用友情感化丑恶,用勇气迎接挑战。他们的友谊是永恒的:木梨面对数百霸王龙士兵,毫不畏惧,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朋友;博多年老无力,但为了朋友也是出生入死;为了复国,一行人勇闯王宫,与上千敌军决一死战。这本书生动有趣,更是感人至深,它将我带入书的意境中,与书中人物一起喜怒哀乐、感同身受。书中人物被刻画得入木三分、栩栩如生:主人公雷,他勇敢机智;木梨,他豪爽莽撞;博多,他镇定有谋;思哲维,他神秘酷毙。最令人印象深刻和感悟的,是他们之间真诚深厚的友谊,是他们为朋友而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反思我们人类的现实生活,朋友间经常为小事就反目成仇、闹绝交,为蝇头小利就工于心计、互不相让。书中的恐龙,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

《恐龙王诞生》是一本值得阅读的书。打开它,你将感受到恐龙帝国的尊严;阅读它,你将与恐龙的信念同行!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六

明媚的鹅黄色封面,正中间写着--thecatcherinthekey麦田里的守望者,简单、明了、干净的封面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球。带着这部书的好奇和对封面的喜爱,我选择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部书。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杰罗姆大卫塞林格(1919.1.1~2019.1.27)享年91岁,出生于美国纽约城,家境相当富裕。赛格林十五岁的时候,被父母送到宾夕法尼亚洲一个军事学校住读,据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关于学校的描写,很大部分是以那所学校为背景的。这篇长篇小说是在1951年出版的,塞林格还有些短篇小说在著名刊物上发表。——以上来自百度。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出生于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是一名中学生,经常穿着风雨衣和戴着猎帽,不喜欢读书,游手好闲,学校里的老师和他自己的父母让他好好读书,以后出人头地,好买辆凯迪拉克的车。可是他就是不愿意听,经常吸烟、喝酒、开口闭口都是脏话“他妈的”“混账”等,与同学打架。在他眼中基本上没有值得他高兴的事和值得他尊敬的人,他看不惯他身边的所有一切人和事,以至于没有心思去读书,总是被挨罚。4次被学校开除,第4次被开除是在快学期结束的时候,因为5门功课中,他有4门功课不及格。这次的被学校开除,他没有被父母发现,不敢回家,就回到了纽约城游荡。

霍尔顿是在晚上离开学校,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在旅馆里看见了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让他感到恶心反胃。因无聊,他去了夜总会一趟回来路上糊涂答应叫风尘女子。风尘女子到后,他又感到紧张而且害怕,就把风尘女子打发走了。接着约朋友去看电影、酒吧等地方。后来溜回家里找妹妹菲比丫头,向她诉说自己的理想和苦闷。他对妹妹菲比说:“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有人······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就是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到最后,霍尔顿回家不久,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了又被送到了某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学习,霍尔顿对一切一点也不感兴趣。

像霍尔顿一样年龄的青春期孩子,在我们身边随时可见,这样的年龄应该是天真纯洁的,可是作为一名中学生的霍尔顿却是一个吸烟、喝酒都会,满口脏话的孩子。他的思想中,都是人与人的倾轧和猜忌,别人认为高尚的东西在他眼中统统都是一种低俗的东西。他的口中谈论最多的都是酗酒、女人和性。他的心中都是迷惑,在纽约城游荡的那几天里,还与自己不能接受的女子交往、脑子都是颓废灰冷的态度。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有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我只是说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是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来自原文。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是有颗善良的心的孩子。从他的美好的幻想中可以看出他是希望所有的孩子都是快乐的。之所以会被看似坏孩子是因为社会风气,他讨厌所有的一切,以至于处于青春期的他用叛逆来反抗这一切。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作者塞林格是通过第一人称生动地描述了霍尔顿青少年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荒芜的社会风气,写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主人公霍尔顿是文学作品中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的一面。

我想:从霍尔顿的身上应该就是折射了作者自己的一面吧!内心孤独而又一直想坚守理想。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七

也许,在很多英国人的脑海中都会有这样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他顽皮、勇敢还会飞翔——他就是詹姆斯·巴里笔下居住在“梦幻岛”上的小男孩彼得潘。

一个偶然的机会,女孩温迪与她的两个弟弟认识了彼得潘和小精灵铃叮当,彼得潘因他所在的梦幻岛上缺一个“妈妈”而将温迪、约翰、迈克尔带到了美丽梦幻岛上,在这座海岛上不仅有茂密的丛林、美丽可爱的美人鱼,而且还有着野蛮的印第安人,以及阴险毒辣、横行附近海面的海盗。孩子们在梦幻岛上学会了飞翔、学会了在大家庭的生活,然而梦幻岛上的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彼得潘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和海盗霍克船长展开了殊死决斗,最终彼得潘他们赢得了胜利。

本书通过讲述在梦幻岛上发生的各种故事,塑造了彼得潘鲜活的形象:顽皮、淘气、会飞翔、勇敢、有绅士风度但又有些傲气。他带领着孩子们在梦幻岛上过上了他们梦想的生活。但终归要回到现实生活,当温迪他们回到了久别的家后,看到为他们永远打开的一扇窗,敲开了熟悉的家门,他们的生活也日趋正常,但彼得潘却不愿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为了使自己永远不长大,他离开了深爱他的温迪,又回到了梦幻岛。多年后的一天,阔别多年的彼得潘突然出现在温迪面前,已是物是人非,彼得潘已无法把温迪再带到梦幻岛,只能带着温迪的未成年后代来重温这段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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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八

在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的书,我被它深深地打动了,长时间地沉浸在小王子的世界里。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写了我因飞机出了故障,停在了大沙漠里,这让我遇到了小王子,故事一开始就很有趣地开场,讲述了小王子从b612号小行星来,他去了很多小行星,最后因为追求人生的真谛而在地球上消失了。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最重要的事,而且每个人最重要的事各不相同,小王子认为照顾他的花是最重要的事,国王觉得掌控宇宙是最重要的事,爱慕虚荣的人想要有许多崇拜者,追忆过去的酒鬼需要成天喝酒解闷,专心数星星的商人、埋头于书本的地理学家、点灯人都在干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但是他们好像没有弄懂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让我们看来觉得他们做的事情很可笑,其实细想起来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出现像他们一样的问题,也会犯一样的毛病。最后小王子驯养的狐狸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告诉了小王子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见的,要用心去体会。

我很喜欢小王子,因为他那么纯真、善良、敏感。他为了追求生活的真善美,不顾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细心地关爱他的玫瑰花,让我们记起生活中的责任,他的故事讲述了人生的哲理,告诉我们:要忠诚地对待自己最爱的东西,获得幸福是要付出代价的。

朋友们当你想到了天上的五亿零一百多万颗小铃铛,是不是感到非常的幸福和快乐呢?

今年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被权势欲望所吸引,时时幻映着自己的狼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故事。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狼子们没有这个智商来品味和珍惜母爱,可作为我们人类子女,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父母分忧呢?你为辛苦一天回家的父母倒茶了吗?主动分担一些家务了吗?母亲节对母亲说声祝福了吗?让我们快快拿出我们的爱的表现吧!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九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渴望。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阿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是第三种孤独者——哲学家。他的孤独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这个人几乎可以算是这部书的一个主角了(如果允许这部作品存在一个主角的话),给过我最深的震撼。奥雷连诺天生带有孤独的气质,从小就孤僻异常,成天从事枯燥的炼金术,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然而事实上,他在这种孤独中结识了先知梅尔加德斯,他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极大发展的机会。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他非常清醒,在告别孤独的时刻,他有过那么精彩的对白:“这不是发疯,这是战争。别再叫我奥雷连诺;从现在起,我是奥雷连诺上校。”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十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我读了徐悲鸿。

励志。

学画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徐悲鸿画马是最厉害的。

他有一次被外国人嘲笑后,他更加发奋努力,他只租了一间小阁楼,每餐只用喝一杯白开水和两片面包,为的是用节省钱来购买绘画用品。当时巴黎博物馆里陈列着许多欧洲绘画大师的作品,每逢节假日,徐悲鸿就进馆去临摹,他一画就是一整天,所以徐悲鸿的画技有了很大的提高。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年过去了徐悲鸿在巴黎高等美术学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结业考试,他创造的油画在巴黎展出时,轰动了整个画界。

这件事表现出了他的拳拳爱国之心,看到自己的国家被别人侮辱了,就下决心要好好学画,让那个外。

国学。

生知道中国人不是没有才能的!徐悲鸿学画很用心,最终取得了成功,我作为一名学生,一定要向徐悲鸿一样,积极主动地好好学习,给自己订一个高目标,严格地按照目标行动,长大了好报效祖国!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十一

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没有经过太多的文学加工,所以有时候觉得比较像日记。

童年:故事一开始,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就死了,随后跟着母亲和外婆来到了外公家生活,外公是开染坊的。这个家庭并不和睦,空气中充满了敌意,两个舅舅没事儿就殴打他们的妻子,一个媳妇被打致死,另一个媳妇生产的时候死了。

阿廖沙不喜欢外公,因为外公毒打过他,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手足相残。在这种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的生活中,阿廖沙只有和外婆在一起的时候才感觉到温暖和关爱,如果没有外婆,阿廖沙觉得自己生活不下去了。

后来,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之前她再婚过,当然继父对阿廖沙并不好。阿廖沙就要到“人间”去谋生了。

在人间:最初的经历是在鞋店当学徒,后来到了外婆的妹妹家里当学徒,主人是个绘图师。这一家人挺有意思,明明衣食无忧,但是天天就是没事儿找事儿,互相折磨。最后阿廖沙逃出来了。

然后他去了轮船上面当洗碗工,又见识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三部曲主要就是说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的)。下诺夫德罗哥,苏联期间曾被称为高尔基。

当然还有人世间的种种罪恶,似乎每一个人都要被生活逼得崩溃,于是他们靠折磨侮辱他人来取乐,每一个人都生活的那么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但是阿廖沙相信,即便生活在这样肮脏的土壤,也有一些人坚持自己的美好和原则,最想光明的生活。

因为有两位好心的太太的帮助,借给他书籍,阿廖沙爱上了读书。可谓是废寝忘食。他狼吞虎咽,书中的世界那么美好,而现实世界却那么残酷。当然阿廖沙还会思索,学而不思则罔啊。

后来阿廖沙觉得这种生活真是没有意义,没有希望,出路又在何处呢?他决定去上大学。

我的大学:虽然他只有十六岁,但是在很多方面感觉自己心里已经老了(我也有这种感觉)。来到喀山,现实很快粉碎了他的梦想。其实高尔基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大学,而是社会大学。同时也初步接触了革命。

后来,阿廖沙得知自己的外婆去世了,是被“啃老族”活活拖垮的。阿廖沙很伤心,因为童年时代自己的精神支柱就这样消失了。而与此同时,生活上的种种不如意,人生的困厄找不到解决的方法都让阿廖沙觉得生无所恋,于是他决定自杀。

于是他买了一把枪,幸好它对人体的构造不是太了解,所以没有打中心脏,不然我们就看不到这部三部曲了。

其实自己看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因为叙事结构太松散了,不像一般的文学作品那样有一种贯穿始终的线索。似乎只是不断地记述一个又一个人物,一件又一件的事情。

但是这里面真正的意义在于重现了那种底层生活,诚然反映底层人民生活的文学作品并不少,但是我从来没有像三部曲这样感到这么压抑,因为经过文学加工的人物和事件往往过于传奇。但是三部曲里面却不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真实,善无善报,恶无恶报。每一个人都在生活当中苦苦挣扎,找不到希望,因为没有得到过公正而自暴自弃。

即便是阿廖沙的外公,我相信他也是爱阿廖沙的,但是生活总是那样地折磨人。让他所有的情感都被耗尽了,也就变成了一个残暴吝啬的老人。

但是阿廖沙说过,哪怕山重水复,到处泥泞找不到出路。但是不管用什么,总会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十二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着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励志名著读后感500字篇十三

荣幸得很,李宗吾不仅是我的富顺老乡,还是我就读的中学20世纪30年代的老校长。《厚黑学》七八十年畅销不衰,如果李宗吾活到现在,一定独霸百家讲坛,新浪博客专栏永远置顶,在北大清华演讲的就不是李敖。

在这本新版的《厚黑学》的序言中,柏杨说李宗吾是“被忽略的大师”,南怀瑾说李宗吾是“蜀中楚狂人”,林语堂说李宗吾是“赤诚相见之独尊”,许倬云说李宗吾是“狂狷嘲世一教主”。其实呢,大家都拔高了李宗吾“厚黑学”之立意,过奖了李宗吾揭疮疤的勇气。以我对老乡的理解,写出《厚黑学》,不过是富顺地域文化习性的产物,这个习性,就是“赖皮”。这赖皮,表达出来,就是对生活的盲目乐观,自我消遣。习性之深,年龄不分,流落异乡也一样;习性影响力之大,可以远洋。

在北京的富顺人,密切有联系的有两批,一批呢,是以我爸妈80年代初的学生为主,年龄都比较大了,在各机关各企业算个领导。不管大小节日,中秋、元旦、国庆,总要在一家固定的餐馆摆宴席。每次都三桌,每桌十几个人。一桌男人,一桌女性,一桌差不多是子女一代。吃得多了,默契得来一进那大包间,每个人就直奔自己常坐的那个位子。偶尔有一些不同的人,比如最近一次一家来了亲戚,也带来一起吃,一个四岁大丁的小女孩,满口富顺话,拿起勺子当电话,尖着嗓子叫:“哎呀,耍不住,北京不好耍,过两天就回及(去)了。”大家立刻笑翻过去。还有一个同样大的小女孩,胖胖的脸,大大的眼睛扑哧扑哧的,刘海,学动画片奥特曼,一个动作定格之后一动不动十几秒,大家再翻一次,她不笑,特认真。

另一波富顺人,是以我的中学同学为主。这些人里面乱七八糟的职业,做老师的、自由职业的,有自己的家具品牌的,外企做财务总监的,在三里屯四川特色菜、意大利餐馆当老板的,每次聚在一起,富顺话满天飞。其中开意大利餐馆的那位女老乡,嫁的是一个意大利人,长得象密斯特本。听不懂富顺话,就翻辣子鸡丁吃。先吃里面的鸡丁,再吃里面的葱,再吃里面的蒜,再吃里面的什么什么,一点都不怕辣,一个人在那里翻啊,翻啊。他老婆偶尔照顾一下他:“朱总(那老外叫朱第什么什么),合适点儿!”除了长相,就是一富顺人。

我还记录过一段富顺人的对话,不仅可以看到赖皮之理所应当,还有大家对赖皮的习以为常——春节放假,坐车,眼看就进入了老家县界,售票员开始验票,售票员问农民老乡:“你的票呢?”“没买。”“那现在买嘛?”“没得钱。”“没得钱你坐车?”“喔噢!要回家都嘛!”“你有钱!买嘛!”“真的没得呀,我不得豁(骗)你!”“出去打了一年工,没挣钱?”“钱都寄回去了的。”“你郎个把车钱都寄回去了呢?”“老婆要钱要得凶。”“那你不买票,你说现在郎个办?”“你吃不吃糖嘛,我有糖。”“我不吃糖。”“吃点嘛,春节了哦!”“啥子糖嘛?”“大白兔,上海的。”“给司机两颗嘛!”“要得,都是老乡!”

这是一方水土养出的一方性格。富顺这个地方,丘陵地带,山不高,但走一公里也得爬一下。水不深,但最终也汇入了长江。说穷乡僻壤,土地也还富饶,文化受到敬重。出的名人也怪里怪气的,成不了大事,但也颇有自己的识趣。比李宗吾远的如被慈禧砍了头的刘光第,比李宗吾近的如自恋到无以复加的郭敬明。整个县城的人都沾染上这样一种提不起来放不下去的思维模式。

《厚黑学》呢,不过是李宗吾赖皮的自我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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