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租赁责任承诺书(精选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2:35:32 |
  • zdfb |
  • 8页

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关乎着我们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结合实际例子,具体描述我们在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和成长。多和他人交流、讨论,可以拓宽我们的语文思维。

租赁责任承诺书篇一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事故的发生,保障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一、房屋仅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二、钥匙为出租人配制的卷帘防盗门钥匙一把,承租人不得私自配制钥匙,否则将终止租房合同,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房屋到期退房时,承租人必须将钥匙退回出租人。

三、钥匙不得私自转于他人,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四、防盗门做到随开随关,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

六、本保证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承诺人:

日期:

租赁责任承诺书篇二

为保证、维护全体小区业主合法利益,根据国家及有关政策法规。

1、业主须将租户人员的真实身份了解、核实清楚,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交小区物业公司备案。

2、业主与租户明确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缴纳方式。

3、租户应遵守小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出管理规定、货物出入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

4、租户不得在小区内有嫖宿、赌博、吸卖毒品、斗殴等危害、防碍他人生活、休息及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由此引发的.责任及给小区造成的负面影响由租户承担。

5、租户因自身原因而疏忽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失,由租户自行负责。

6、如租户搬家时,业主与租户之间清点好相关物品与财产,到物业管理处清缴相关费用。

7、若业主、与租户产生合同、财产等纠纷,与物业公司无关,双方自行解决。

承诺人:

日期:

租赁责任承诺书篇三

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一、严格遵守出租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出租房屋时,带领暂住人员到房屋所在地保卫科及公安派出所申请居住登记,保证不留宿未登记的外来人员。暂住人员离去时,提前申办居住登记注销手续,保证做到人走即销。

二、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除做好出租房屋的防火、防盗工作,消除各种治安隐患外,保证经常向居住人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三、发现暂住人有赌博、卖淫奸宿、扎吸毒品,传播和放映淫秽、迷信录音、录像、窝赃、偷盗,诈骗以及制假贩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或其它可疑情况,保证及时向保卫科及公安机关报告。

承诺人:

日期:

租赁责任承诺书篇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名称)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名称)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名称)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含各承租单元内)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名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名称)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单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乙方雇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6、在下班前负责切断承租单元内的电源。商业经营场所使用电加热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在办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等电加热设备。

7、不得在(出租房屋名称)和其承租单元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出租房屋名称)组织的消防演习。

9、保护好承租单元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10、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甲方。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承诺人:

日期:

租赁责任承诺书篇五

为加强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书。

一、居住出租房应当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一)室内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

(三)室内不得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

(四)室内电气线路敷设采用pvc阻燃套管保护;

(五)3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每层至少配置一条逃生绳;(六)3层(含)以上房间的窗户不得设置铁栅栏或者防盗窗。

二、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出租房的.户(房)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出租方对居住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求;

(四)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居住出租房发生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三、出租方应当与所在村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根据承诺书要求,严格履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村委会、出租房房东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日期:

租赁责任承诺书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九、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社安办一份。

承诺人:

日期:

租赁责任承诺书篇七

为明确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的作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租用学校公共租赁住房作出如下承诺:。

1.住房仅限于学校在职教师或其家庭成员,不能给亲友单独居住。违者收取双倍租金,学校有权收回公租房。

2.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住宅用途、装修、拆除或扩建。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予以修复或者赔偿。

3.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或转借,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4.因出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给学校或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6.在租赁期间,为了保持公共租赁住房的`整洁。

7.租赁期间,承租人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提前向学校申请解除合同,双方应当据实结算相关费用。

8.装修及房屋结构变更协议:出租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影响房屋结构的设备,需征得学校书面同意,投资由承租人承担。除非另有约定,学校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向学校支付恢复工程费用。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九条。

承诺人:

日期:

租赁责任承诺书篇八

本人自愿承担房屋租赁的社会责任,自觉履行《徐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第106号令》规定的义务,以实际行为提升我市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创造和谐宜人的新徐州做出自己的贡献,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2、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书面告知或陪同外来租住人员在入住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件。

3、切实履行房屋出租收入的`缴费及纳税义务,主动到房管租赁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

4、房屋出租时,认真查验租住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不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明的来徐人员;如租住人员系境外人士,应督促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积极配合或协助房管租赁管理部门做好房屋信息和租住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房屋转租或停止出租,三日内及时告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协助公安、消防、计生等部门做好防火、防盗、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出租人自愿遵守以上条例,若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违约一切责任。

1、承租人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租住期间承担治安责任。不准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2、承租人在租住期间承诺守法经营或住宿,留宿他人,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并经许可。承租人在租住期间承租人应如实申报租住的人数、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资料保密。

3、承租人应安全使用出租人的房屋,决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承租人租住期间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发现同屋居住的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应当检举、劝止。

4、承租人自愿遵守以上条例,若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违约一切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