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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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一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1学校团体食堂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1.2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职责人,对本学校团体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职责。无论食堂是否对外承包经营,其卫生许可证上的法人代表须填写校长姓名。

1.3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对食堂承包后存在的卫生问题仍要负责。

1.4学校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负责食堂的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和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5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档案资料包括申请卫生许可的基础资料、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各项制度、各种卫生检查记录、个人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2.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2.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离。从业人员每年体检1次。

2.2切实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上岗前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才能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复训1次。各食堂应定期开展自身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素质。

2.3应严格执行《广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本食堂的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

3.落实卫生检查制度,勤检查,保卫生。

3.1卫生管理人员每一天进行卫生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学校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善及奖惩记录。

3.2检查资料包括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和食具用具洗消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

4.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把好食品采购关。

4.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贴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采购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明;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资料;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5.建立健全的食品贮存卫生制度,保证食品质量。

5.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置能正常使用的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设施。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5.2食品进出库应有专人登记,设立台帐制度。做到食品勤进勤出,先进先出;要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5.3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4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及控温设施必须正常运转。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冷冻温度必须低于-18℃,冷藏温度必须坚持在0-10℃。

6.做好粗加工卫生管理,把好食品筛选第一关。

6.1食堂应设有专用初(粗)加工场地,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有明显标志。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加工场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6.2初(粗)加工的择洗、解冻、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3加工后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浸泡半小时。

7.做好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确保出品卫生安全。

7.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7.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7.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炒、烧食品要勤翻动。

7.4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7.5制作凉拌菜、酱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尽量少用食品添加剂,制作时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8.强化售饭间和其他功能专间卫生管理,把好出品关,慎防食物中毒。

8.1售饭间和其他功能专间(包括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裱花间,以下简称专间)必须做到房间专用、售饭专人、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专用。

8.2专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

8.3专间配置预进间,并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和用于洗手、消毒的专用盆各1个。专间内配置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空调系统等设施,室内做到无蝇,坚持室内温度25℃以下。

8.4专间内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贴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贴板做到面、底、边三面坚持光洁。

8.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坚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应按照食品与用品分开、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销售区域,销售食品必须货款分开。

8.6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专间存放。

8.7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0-10℃冷藏保存或60℃以上加热保存。食用前按规定进行再加热。

9.餐具用具必须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9.1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须有专间,专人负责,餐具用具有足够数量周转。清洗消毒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一刮:将剩余在餐具用具上的残留食品倒入垃圾桶内并刮干净;二洗:是将刮干净的餐具用具用加洗涤剂的水或2%的热碱水洗干净。三冲:是将经清洗的餐具用具用流动水冲去残留在餐具用具上的洗涤剂或碱液。四消毒:洗净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五保洁:将消毒后的餐具用具放入清洁、密封有门的餐具用具保洁柜存放。

9.2餐具常用的消毒方式:

9.2.1煮沸、蒸气消毒,坚持100℃作用10分钟。

9.2.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9.2.4消毒剂如含氯制剂,一般使用包含效氯250mgl的浓度,食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洗消剂必须贴合卫生要求,有批准文号、保质期。

9.3消毒后餐具感官指标必须贴合卫生要求: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消毒)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9.4保洁柜必须专用、清洁、密闭、有明显标记、每一天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洁柜内无杂物,无蟑螂、老鼠活动的痕迹。已消毒与未消毒的餐具不能混放。

10.注意坚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0.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坚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10.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10.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10.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10.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10.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xx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类型是未分类。

第四条本单位住所是xx县西路15号。

第五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93.2万元。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xx县教育局。

第八条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xx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第十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为3周岁以上未满6周岁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第十一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

园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制定修改章程;制度的制定;决定重大业务计划。

第十二条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

上级主管单位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单位聘用。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主持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决策机构的决议;拟定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第十三条根据《》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等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

第十四条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六条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十八条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按照《xx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xx]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

依法年度报告公开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年2月20日园长办公会(决策机构)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园长办公会(决策机构)。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2月21日。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四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范围:。

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热心食堂工作,搞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和客餐。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扫和餐具消毒,做到炊、餐具清洁,保持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工作时必须着装整洁,无传染性疾病。

二、管理办法:。

1、事务长凡外出采购物品,一律使用机关统一设置的实物采购单,由卖方在证明人栏内签字,购买后由炊事员验收,在验收人栏内签字,每月由主管领导、党政办主任对凭据进行审核签字,方可作为食堂报销单据。

2、事务长负责食堂各种物品的购买和保管,严禁购买病、腐、霉变食品,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莱味香色美,既不超越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意。星期六、星期天要保证值班人员就餐。

4、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时间为早上7:30-8:00,中午12:00-12:30、工作人员就餐由事务长采取记餐的方法进行登记。早、晚餐3元/人,个人支付。晚餐供应值班人员就餐,其他人员另收费,每月底由事务长将就餐次数汇总报财政所,由财政所统一拨付给食堂。享受补贴的只限机关干部、来镇办事的村干部、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来镇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

5、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类会议就餐实行报餐制度,就餐人员需在上午10时或下午4时前向食堂报餐。

6、一般来客或会议,一律在食堂就餐。由各分管领导对来客就餐进行安排,到党政办公室填写就餐单,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食堂。标准为:召开一般性基层干部会议每桌120元,上级部门领导来镇就餐每桌160元;党代会、人大会等重要会议另行安排。每月底食堂凭来客就餐证明,向财政领取客餐费。村级及部门人员来机关办事用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食堂登记后,每月底凭办公室的来客就餐证到财政所报销。

7、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必须向事务长出示借据,并按时归还,否则,事务长有权拒绝。

8、食堂帐务必须每季出榜公布1次,由党政办公室派人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全年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对食堂帐务清理2次,半年一次,并出榜公布。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规范食堂的经营活动,强化日常经营管理,营造良好得用餐环境确保师生用餐卫生,结合学校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热爱食堂、关心食堂、爱护食堂、发展食堂。

2、努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3、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怠工。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不准窜岗、聊天、看书报、打牌、玩游戏、干私活。

4、工作时间着装统一,整洁,仪态端正;男员工不准蓬头,蓄胡须,留指甲。女员工化妆清淡,不准留指甲。不准在操作间吸烟,打电话。

5、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对师生一视同仁,不准与师生发生争吵。有委屈先承受,过后再理论。

6、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举止文雅,不得大声喧哗、嘻闹,成群结队脱岗。

7、讲究卫生,每天进入操作间要先消毒。

8、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和损坏食堂公物,如果损坏,照价赔偿。

9、维护食堂声誉,秉公守法,定价销售,不准以权谋私,严禁特惠或免费。

10、防火、防盗、防止食物中毒,防止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11、膳食生产人员应本着对己对人负责的精神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12、在生产过程中,员工自己身体不适,有呕吐、发热、咽喉疼痛、皮疹或其他皮肤外伤以及有眼、鼻溢液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立即停止工作,待康复后方可上班。

1、餐桌椅:干净整洁无污迹、无油污、不粘手。干净达到“六面光”。开餐期间及时清理,桌椅上的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3分钟。每餐营业后应彻底擦试餐桌、餐椅、对油腻的桌面应先用洗洁剂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擦干。

2、排列:排列合理整齐,桌椅有问题及时处理。每餐做完卫生后,要进行全面整理。

3、地面:光亮、无残渣、无污迹。无积水、不湿滑。

4、墙面:整洁、无残渣、无污迹。每周一次全面大扫除。

5、天花板:干净整洁无灰尘,无蜘蛛网。每月清扫2次。

6、门窗玻璃:明亮、无污迹。

7、纱窗:无灰尘、无油污。每月1号清洗。

8、洗手池:畅通无积水、无杂物。

9、残渣台:整洁、外部无污垢、地面无残渣。

10、垃圾桶:干净整洁、及时倾倒,不会溢出。开饭期间每5分钟清理1次。

11、盛汤处:桶外部整洁、地面无汤迹。汤勺大小合适,不没入汤里,汤勺柄保持干净。

12、电源开关:安全用电、确保照明、及时关闭,开关上面无油污。

13、进出走道:无障碍、无杂物、无污迹、无烟头、无纸屑或塑料袋等。

1、保持菜房内外及周边环境清洁整齐,消除蚊蝇滋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尘、无蛛网、无油垢、无鼠、无蝇、无异味。菜渣、垃圾、污物等应密封桶装并及时清除。蔬菜分类上架,保持通风良好,块状菜用筐装不得堆放在地面。

凉粉、豆腐、豆干等应用清洁无毒的用具盛装(不得使用硬塑料筐)并防蝇防尘。禽肉食品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不得接触污水。肉及内脏、小杂、下杂分开放置。

2、粗加工人员应当认真检查待加工蔬菜肉类品,发现有毒如发芽、发青的土豆等、有害、变色、有异味、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并立即将其搬出加工间,防止污染。

3、蔬菜加工按一拣拆、二浸洗、三加工的顺序加工。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10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其外壳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肉及内脏、小杂、下杂分开清洗干净后,分开放入冰柜贮存,生与熟,半成品与成品分类放入冰柜,防止交叉污染。

4、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整洁,放在清洁的专用容器内,并分别放置于货架或垫板上,不得直接放于地面。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

刀、墩、抹布、容器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记,使用后要清洗、消毒,菜墩立放于通风、干燥处,并有防蝇,防尘装置。

5、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应严格进行区分,并有明显标志,做到分开使用。使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

6、在没有建立检测系统之前,食堂采购员和工作人员要根据直观感觉,避免使用有毒蔬菜,为防止万一,疏菜要反复清洗和浸泡。

7、定期擦洗冰柜,保持内外清洁卫生,保证贮存的食品无异味不变质。食品按照储存的先后顺序做到先贮进、先取出。绞肉机、和面机等机具使用前应先清洗,使用后应拆洗干净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8、加工过程中的菜渣应装入废弃物容器,不得随意丢弃在地上。更不得扫入下水道。加工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物,并做好台面、地面、机器设备及工用具等的清洁工作。

9、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按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10、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间。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不准销售凉菜、冷饭、冷菜。

3、冷冻食品、隔餐食品必须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严禁销售隔夜食品。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严禁销售半生不熟或过火变糊食品。

5、分别设置肉类、水产品、蔬菜专用刀、砧板、盆、抹布、盆等工具用具,用后清洗消毒,定位存放;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烹饪食品、制作糕点所用的调料、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9、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可密闭垃圾桶,并当餐清理。操作间不准放置非烹调所用之物,如手机、书籍等。

10、勤洗手。在开始工作前,上厕所之后,在进行其他与食品加工无关的活动后,接触污染物后必须要洗手。在食品加工工作期间,随时洗手。

11、做到垃圾桶的清洁、干净整齐并加盖。开饭期间操作间不准存放垃圾。

1、餐具人工清洗程序是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

一刷:就是用刷子刷掉餐具中的食物残渣,对粘布用具上的食物残渣,应先用温水泡片刻,然后再用刷子刷掉。

二洗:每一次先用清洁剂泡洗,如有油腻的餐具,要用清洁剂洗涤;第二次用清水冲净,洗时要注意碗边,杯口边。

三冲:就是用清水清洗掉餐具上的余污和清洁剂余液,然后将餐具放在餐具架上空干待消毒。

四消毒:

1、餐具消毒:根据餐具、饮具的耐热性,可分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灭菌消毒。

2、物理消毒,一般采用沸水蒸汽消毒。沸水消毒是在蒸汽消毒箱内进行,利用100℃的水烫泡餐具,蒸泡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

3、灭菌药片消毒,即使用药片兑水浸泡餐具。

4、厨房卫生要做到一日三小做,一周一大做,保持干净整洁。

5、保持案板、刀具的清洁,调料容器应每天清洗一遍。

6、各种盖布、盖帘每天要清洗,要保持干净卫生。抹布要勤洗勤搓,保持抹布自身的干净。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六

学校的食堂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学校食堂的硬件建设无论是炊事设施现代化,餐厅的布局,还是管理手段都要达到有关食堂标准化的要求。

依法办学校的食堂.食堂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对上级部门的意见要及时处理。

校方有关人员要随时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食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有关法规的,校方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食堂进行整改,并追究食堂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责任。

学校的早、午、晚餐供应的校方的监管工作由校长负责,食堂的日常监管由后勤主任负责,食堂卫生监管由学校卫生保健老师负责.重点做好食堂的卫生,环保和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制度执行责任人:校长

1.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2.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3.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4.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6.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

7.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8.食品成品必须按规定留样.

9.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10.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11.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主任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主任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负责人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管理员:后勤处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主厨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主任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组长:李庆龙

副组长:张军

成员:荆文钧、荆爱凤、王瑞生、张爱玲、各班班主任

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张军负责。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荆文钧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由李庆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5、由荆文钧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访人员。

四、校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李庆龙负责校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仓库: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关法规.必须是能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做好食堂卫生的人员.

2、食堂人员必须是个人卫生习惯好,讲究卫生的人员.

3、食堂人员上岗前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传染病者,每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主厨

1.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

3.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未精洗的食品不得进厨房进行清洗.

4.食堂内根据现有的防蝇蚊设施,进一步加强灭蚊蝇措施,做到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

5.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服从领导分配,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学生、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食堂。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每餐不得少于二菜(一荤一素),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控制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及时预告好菜谱。

5、认真执行用餐规则,关心集体,坚特原则,做到食堂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学生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食堂卫生以及食堂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须遵守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须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食堂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食堂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现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食堂工作。

12、食堂工人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有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与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与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现,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在期末奖励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食堂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七

为规范员工用餐管理,确保用餐安全卫生,避免浪费、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应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员工餐,不得延误。每餐前应确认用餐人数,计划菜品分量。按照“中午三菜一汤,早晚灵活安排”的基本要求准备员工餐。

2、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定期体检,确保无传染疾病,讲究个人卫生。

3、每日打扫厨房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确保厨房干净整洁;餐前餐后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所有餐具摆放整齐,确保餐具卫生;餐后及时清洁餐厅卫生。

4、选择正规超市或质量可靠的供应商供应原材料,不得使用劣质、过期、变质的原材料加工食品,食品烹饪过程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

5、本着节约原则,根据预算金额有计划地采购原材料,科学合理地搭配饮食和营养结构,经常变换菜品样式和口味,保障员工用餐供给,杜绝浪费。

6、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厨房用具,确保用电、动火、工具使用安全,做好消防、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7、员工应文明就餐,就餐时不得打闹喧哗,注意保持餐厅卫生;力行俭省节约,推行光盘行动,食多少取多少,杜绝剩饭剩菜。

8、员工用餐时间为早上8:00-8:30,中午12:00-13:00,晚上17:30-18:30(确因工作需要可合理调整用餐时间)。员工食堂必须准时提供食品,员工不得提前用餐。

9、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的一切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公司管理人员定期盘点厨房资产,如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10、公司管理人员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安全、菜品供给等工作并予以考核。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站档案的科学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中心站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站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不同载体和内容的文件材料,它是中心站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反映中心站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是中心站工作查考、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中心站档案工作是中心站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中心站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中心站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中心站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中心站档案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档案,包括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档案,均由中心站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留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材料,由各部门初步整理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业务档案则由业务部门整理完毕之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

第八条综合档案室负责档案材料接收后的归档、管理工作,对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都要进行系统化整理,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便于利用管理,并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积极主动提供档案利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第九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准确编制档案工作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要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审核、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中心站的档案库房应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高湿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档案管理的有关专业知识,熟悉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档案工作岗位人员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按时向上级机关移交由本单位制发的、或由本单位收到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正在执行的非秘密现行文件;在本单位保管已超过20xx年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连同档案目录和有关的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机关移交。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单位名称:山东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

第三条单位住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12号。

第四条山东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25号)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山东省文化厅管理。

第五条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六条单位的宗旨:为进一步提高省文化厅机关行政效率,保证政令畅通提供有效的服务。

第七条单位的业务范围:从事机关后勤工作,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服务。

第八条山东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设置行政科、财务科、车管科三个科室,各科室的主要职责是:行政科负责厅机关行政后勤等管理服务工作;财务科负责厅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及资产等管理服务工作;车管科负责厅机关车辆调度、维修及保险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

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事业单位章程参考样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十

四、周二学习实行点名制。依照单位点名册为准,学习缺勤一次处罚10元。依次每月底汇总公布一次。

一、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二、值班人员每天上班之前做好一切室内、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三、上班期间,不准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保留奖金;。

五、在上下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一、检疫监督人员要严格执法,对工作认真负责;。

二、对能完成工作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予以奖励;。

三、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较坏影响和严重损失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四、对玩忽职守,不及时上报疫情,造成疫病流行的监督检疫人员依照《动物防疫法》或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一、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监督管理、订购、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记录;。

二、严格按检疫程序检疫,未经检疫,不得开具检疫证明;。

三、检疫证、章实行专人保管;。

四、妥善保存检疫证存根,以便查对;。

五、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取检疫费;。

六、必须使用统一的检疫证。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乡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热心食堂工作,做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早、晚餐和客餐(会议和接待)。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扫和餐具消毒,做到炊、餐具清洁,保持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工作时必须着装整洁。

1、乡机关食堂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所有用餐食材由食堂购买和保管,每月乡财政所预支一定资金(仅用于会议和接待),不足时先垫支,次月初凭有关凭证到财政所统一结账。机关食堂所需燃料和重要(大型)器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乡党政办负责采购添置。

2、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时间为早上8:30-9:00,下午4:30-5:00。工作人员就餐由炊事员采取记餐的方法进行登记。标准为4元/餐,个人支付2元/餐。另外2元/餐费用,在次月初凭机关工作人员签字单和党政办审核后到财政所结账。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菜味香色美,既不超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意。星期六、星期天要保证值班人员就餐。菜品保证4菜1汤(至少有一样荤菜)。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4、享受客餐待遇的只限来乡办事的村干部、乡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来乡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和外来客商。炊事员在平时要做好客人用餐记录,次月初凭客餐登记表经党政办审核后到财政所结账。标准为4元/餐。

6、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必须向食堂工作人员出示借据,并按时归还。同时,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出借(租)器具。

7、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凡未到用餐时间一律不准用餐,每发现一例,对食堂工作人员每人罚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闲余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如遇紧急事情,请假后方可离开(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并安排好顶替人员。

9、机关食堂由乡党政办公室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要服从党政办公室的领导和安排。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食堂工作人员和炊事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教育炊事人员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先人后己,对师生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周到,尽可能给予方便。

三、搞好主副食调配,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份量足、价格合理,经济实惠,花样多,品种多,质量好。

四、搞好食堂的伙食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五、认真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六、经常听取员工对食堂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十三

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乡党政、人大、工青妇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3、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

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4、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治耗、费用等信息。

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5、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6、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7、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

凡违规公车私用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车。

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公务人员驾驶使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乡党委、县纪委和县公安交警报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节能减排和绩效检查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在就餐者中推选或指定伙食委员5-7人,公推其中1人为召集人。

二、伙食委员应随时掌握实际情况,监督改进伙食。

三、伙食承办衽个包方式,外包招标事宜由总务处主持进行。

四、伙食承包人应随时接受伙食委员们的改进意见和监督。

五、用餐时一律凭餐券入席。

六、每位员工固定用餐位置,6人为一桌,施行对号入座。

七、为外单位来宾临时安排客饭的单位,应于距开饭至少一个半小时前到总务处登记并购买餐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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