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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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一

甲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乙方:(卖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丙方:(设计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一、总则。

1、本协议书适用于_________________动力电池。它提出了动力电池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在本协议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3、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按本协议书要求,卖方应提出合同动力电池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确认。

4、动力电池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动力电池总价中,卖方应保证不承担有关动力电池专利的一切责任。

5、卖方应提供高质量的动力电池,这些动力电池应是技术先进的、全新的,并且为同类型产品在电力系统至少有________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成熟可靠的产品。

6、卖方在动力电池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协议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卖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7、在签订合同之后,有权提出因规程、协议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8、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环境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安排。

1、卖方在收到技术协议后如有异议,应在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并由确认,否则认为卖方同意技术协议中的全部要求。

2、文件交接要有记录。

3、提供的动力电池参数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承担。

六、动力电池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1、动力电池性能保证。

(1)卖方所提供的产品除应满足协议书的要求外,卖方还应向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2)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外购件在内)均符合本协议书的规定。若卖方需要购买指定的某种外购零部件时,卖方应积极配合。

(3)卖方的全部生产应满足质量保证的要求。

2、试验。

(1)出厂试验:__________________。

(2)现场验收:动力电池运至现场后,将根据装箱单进行验收。

3、卖方在产品出厂时至少应提供下列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制造、检验记录。

(3)原材料合格证。

(4)主要配套件的合格证。

4、安装调试要求:卖方应派出合格的工程师到项目所在地点指导安装和试运行,并承担其派出人员的一切费用。

七、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卖方翻译成中文,并提供外文原件和中文译本。卖方应根据技术协议提出的锅炉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图纸资料。

2、卖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3、卖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______周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确认。

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动力电池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提供。在动力电池有改进时,卖方应及时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卖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动力电池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八、其他说明。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其中______份,设计方______份,卖方______份。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二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四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专有信息所有人:

2、签约责任人:每一方就专有信息的传授和接受事宜而协调的首要责任人。

2.1甲方:________________

2.2乙方:________________

3、依本协议传送的有关专有信息的说明:(要求:1、清楚地说明包括的主题和产品、文件题目、图形或文件编号、日期等等;2、明确是通过视觉、听觉或其他方式传递保密信息的;3、如果需要可以使用附件说明。)

信息名称

4、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4.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

4.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

5、保密义务:

5.1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5.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6、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6.1乙方同意如下内容:

6.1.1乙方只能为下述目的而使用专有信息:

使用目的:。

6.1.3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6.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7、例外情况:

7.1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7.1.1有书面材料证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7.1.3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7.1.4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7.2如果乙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8、专有信息的交回:

8.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8.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9、否认许可:

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10、救济方法: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10.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11、保密期限: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期限于到期。

12、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13、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________法院。

14、生效及其它事项:

14.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2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4.4本协议包含如下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三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2、结合乙方实际需要,甲方接受乙方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观摩学习、学术交流。

6、根据需要和可能,甲方优先与乙方开展科研合作,推广适宜医疗技术。

7、甲方对乙方转诊来的病人或来就诊的乙方员工,优先安排住院。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凡遇危、急、难、重症病人,应优先请甲方会诊或转送到甲方诊治。

4、乙方在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及完善管理等方面,应优先选择甲方。

5、乙方职工到甲方继续教育、学术交流或就医时,须出示有效证件。

7、乙方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向其全体职工传达。

8、针对甲方各项工作,乙方及时提出合理建议。

9、乙方在大门悬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医院牌匾。

三、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后再行协商续订协议书。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四

第一条为了繁荣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志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及方式:自创品牌连锁零售、批发。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项目和范围:鞋包皮具类相关产品研发、维修保养、销售。

第三章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及家里主要成员。

第五条合伙企业合伙人共三人如下。

3、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男、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人数额、出资方式、比例、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期限如下:

1、合伙人姓名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用______方式出资,出资比例______%,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3、

第七条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公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八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四章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九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二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他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资金管理、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五条在签订协议书时合伙人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每人的投资资金存入______银行开设的账号为____________共同帐户上。银行账户必须开通实时电话短信通知服务,银行卡密码短信通知服务分别由合伙人____________三人分别持有。(例:银行卡有______持有,密码由______持有,短信通知服务有______持有,账号姓名______。)。

第十六条经营中每天的营业款将由______或(指定人员)在每天下午______点之前存入在______银行开设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共同账户上。银行账户必须开通实时电话短信通知服务,银行卡密码短信通知服务分别由合伙人______三人分别持有。(例:银行卡有___________持有,密码有____________持有,短信通知服务有____________持有,账号姓名______。)(指定人员存取款例如收银员或者店长)。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在经营中,合伙人共同协商必须留有充足固定的周转资金能够使店面正常经营。(例如:每天购买原材料合伙人和员工工资房租品牌管理费水电费工商税务费等所有一切因经营产生的费用)。

第十八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营业资金提取______%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______%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福利),提取______%承担风险责任,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的所有资金伍千元以上使用都必须经过合伙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不同意,其他合伙人也不得动用资金。

第二十条合作期间合伙人不得任何某一人单方撤出或抽回投资资金,如有很特殊情况一方必须撤出并抽回资金也要经另外两人同意后方可撤出。撤出后资金按照前期投资资金全额的百分之伍拾抽回。(例:前期投资资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撤出后抽回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这部分资金将有剩下的另外两位投资人共同平均支付,同时剩余两位投资人将继续履行合作协议的一切约定。)。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投资协议到期时如有任何一方想撤出不想在继续合作时,撤出一方将按照前期投资资金的百分之伍拾抽回。(例:前期投资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撤出后抽回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这部分资金将有剩下的另外两位投资人共同平均支付。)。

第二十二条在合作投资协议到期时如有两方想撤出不想在继续合作时,撤出两方将按照各自前期投资资金的百分之伍拾抽回.(例:前期各自投资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撤出后各自抽回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这部分资金将有剩下的另壹位投资人支付。)。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分配承担比例同合伙人出资比例一致,分别如下:

第二十四条合伙企业每月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分配承担比例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二十五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分配承担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形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六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经合伙人一致协商同意,委托或一起执行。

第三十条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为合伙负责人,执行事务权限为:

1、对合伙连锁店营销策划、店长的招聘、订制计划工作。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4、支付合法债务;。

第三十一条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为合伙负责人,执行事务权限为:

1、对外接待行政工商事宜。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开发连锁店计划。

3、对合伙事业流动资金进行管理;。

4、支付合法债务。

第三十二条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为合伙负责人,执行事务权限为:

1、合伙的产品(货物)采购。

3、支付合法债务。

第三十三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三十四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六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三十七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时,经双方协商解决,如造成损失由被委托执行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或使用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其他财产权利,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第四十条合伙人家属亲戚朋友不参与经营,如有特殊而合伙企业需要时也必须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后才可参与经营。(特殊是指为合伙企业带来技术、经济利益等人才)。

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及家属亲戚朋友不得在合伙企业中记账赊账,

第四十二条因经营需要等产生的费用合伙人协商同意后现场掏钱平均分摊费用,不得记账赊账。

第四十三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七章入伙与退伙。

第四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对前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当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可以退伙。

第四十六条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合伙人为当然退伙。

第四十七条当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为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退出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出人按照退出时的财产情况进行结算,退还退出人的财产份额。退还退出人的财产份额的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决定,xx年后可以以参股资金的本和利息退还货币,退出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出人对其退出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继承权,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第八章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五十条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解散。

第五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第五十二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企业的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

第五十三条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四条其他规定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五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

第五十六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五十七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五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六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业合作保密协议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就委托乙方开发 _______事宜,乙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甲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乙方方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甲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方披露给乙方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甲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透漏双方存在本次合作、合作内容、项目运作原理、性能及可能存在的技术漏洞等。

(一)甲方与乙方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乙方对双方合作项目、合作内容及甲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至永续保密。

(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三)乙方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含有甲方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第三方。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导致解除、终止,乙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甲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乙方应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一)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甲方转让或授予乙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商业信息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二)若乙方提交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三)经甲方认可的本合同项目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并且甲方可将本合同项目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应用于其他项目,无需经过乙方同意或者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

(四)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承诺:不将甲方的资料、经营信息及文件等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泄露;不将经甲方认可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设计成果等作任何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泄露;不将上述全部资料转让、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或允许第三人使用;不将上述全部资料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

(一)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主张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赔偿。

(二)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甲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商业秘密泄露的损失等。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拓展眼耳鼻咽喉口腔专科业务,同意乙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眼耳鼻咽喉口腔专科科室,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眼耳鼻咽喉口腔专科的期限(合同期),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1日,乙方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咽喉口腔科,乙方不得超范围执业。甲方有责任制约甲方医生,不得随意接诊乙方执业范围内的患者。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放押金______,终止合同时甲方退还给乙方。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眼耳鼻咽喉口腔专科产生的手术费医学专用费材料费治疗费换药费所有医疗业务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_管理费,于每月1日前交清,否则,每推迟一天扣__%的滞纳金。

四、在合同期间,甲方应提供乙方门诊诊室_____、住院病房_______________,提供乙方工作服、处方、诊断证明书、五官科内现有能够使用的医疗器械(具体见清单)、办公桌椅、水电,乙方不承担其中费用。乙方有权聘用院外具有眼耳鼻咽喉科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每月的收入必须于每月5日前付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物价政策,在合同期间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的医保病员费用由甲方统一收取,并开收据联给乙方,乙方每月底用收据联向甲方财务室结帐,并由甲方支付现金,也可用来抵下一个月乙方应向甲方上交的管理费,乙方不承担医保结帐的办理费用。

六、在合同期间,甲方统一进购乙方科室内所需的所有药品、耗材。器械与仪器由乙方进购。乙方的住院病人,如需要参与补偿者,这类病人的费用由甲方统一收取,病人住院由甲方统一护理,所有药品须从甲方药房领取,其所得医疗收入中手术费、医学专用费、治疗费、诊疗费,换药费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的医技检查费收入甲方按毛收入的____%提给乙方,甲方所得的药费收入甲方按毛收入的____%提给乙方,其它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财务室结帐,并由甲方支付现金,也可用来抵下月乙方应向甲方上交的管理费。

七、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乙方发生手术,治疗,医学专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调解处理。药品及护理工作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乙方在合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政策、行业规范,否则,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甲方提供乙方行政管理上的方便,协调乙方各方面的工作,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用甲方名义做医疗广告,广告内容及方式需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许可,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广告所需的所有审批手续,以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期满后甲方铺底给乙方的设备、器械、药品和耗材等甲方如实收回,甲方不接受乙方其它任何器械、药品和耗材等实物。

十一、合作期间,甲方不得独立或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同类科研项目,如甲方开展同类科研项目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十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签字):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八

本协议于年月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项目合作,基于工作需要甲方需向乙方披露其保密信息,故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甲方披露给乙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

2、不在定义范围:

乙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1.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从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2.2.非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2.4.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乙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3、义务:

3.1.乙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3.2.乙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3.3.乙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3.4.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乙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4、责任。

5、其他条款:

5.1.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为项目合作结束。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5.2.本协议—旦终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复印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均应立即交还甲方。

5.3.本协议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4.乙方承认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被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阐述,乙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5.5.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和责任是必要且合理的。

5.6.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并且除了仅仅基于决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查阅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以外,本协议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5.7.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不考虑其法律规定的冲突,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

5.8.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双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作出,否则视为无效或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5.9.本协议中的各个标题仅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

5.10.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及关于本协议主题其他责任的完全同意和理解,该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

5.11.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的尝试自始无效。

本保密协议一经签署即时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九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日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年____月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为进行有关 (此处填写“目的”)之磋商及合作事宜,并为保护在此过程中涉及任何一方所有的相关技术、有关营运及业务等的机密资料及相关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保密协议书(下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透露资料的一方为“”,而接受资料的一方为“”。

甲乙双方为了 目的(以下简称“目的”),要求一方向另一方透露某些专有、秘密或机密资料。在上述目的下及过程中,任一方从另一方获悉的.相关技术、有关营运及业务之资料,均应尽量保密此类资料。对机密资料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甲乙双方之间为实现上述目的之用,除此之外,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2.1.机密资料:在本协议中“机密资料”指任何专有、 秘密或非公开性,而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或之后由一方当事人披露予另一方,或一方当事人因磋商或合作而知悉、 持有对方之技术、 营运、 业务或其它方面之资讯、 资料或数据。

2.2.机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一方之营业秘密、 商务机密、 与技术有关之知识及信息、 创意、 设想、 方案、 提供物品或厂商资料、 客户资料、 人事资料、 商业计划、 促销及行销活动、 财务状况及其它商务活动等。机密资料呈现之形式及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口头、 文件、 磁盘、 磁盘片、 光盘片、 电子邮件、 电磁纪录、 报告、 文字往来、 录音带、 录像带、 笔记、 图纸、 模型、 规格说明、 汇编文件、 计算机程序及其它媒体。

(2)非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该资料已为公众所知悉;或者

(3)接受方循合法方式自其它有权提供或披露资料之第三人处取得或知悉之资料;或者

(4)该信息由接受方不使用或参考任何机密信息而独立获得或开发;或者

(5)接受方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而披露的信息。

3.1.甲乙双方了解并承诺,任一方提供、披露之机密资料或任一方因进行共同合作所知悉、持有之对方机密资料,均仅供为达成双方本协议第一条规定之共同目的而使用。除经透露方事前书面同意外,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其它目的或用途为由,直接或间接编排、修改、利用、应用、开发、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使用机密资料。不论因何种原因,接受方不应反向工程、解码或分解透露方的原型、软件等。

3.2.接受方只限于把机密资料提供给在共同目的下有必要知道此资料的接受方的高级职员、雇员及专业顾问,而不应将此机密资料向其他人士或组织透露;接受方应确保上述职员、雇员、及顾问等亦遵守本协议所规定之保密义务,若前述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规定之情况,即视为接受方之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未违约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失之利益。

3.3.双方同意应以不低于保管各自专有、秘密和机密资料的标准、程度,保管对方的机密资料,并且谨慎存放及处理机密资料,防止在未经透露方许可的情况下透露此资料。

3.4.如有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发生,接受方应立即通知透露方。

3.5.除本协议书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就彼此间的合作关系或机密资料进行的任何协商、讨论或谈判、任何拟定之安排或协议,任何正在协商、谈判中的经营或运作计划,或与前述协商、讨论、谈判、安排或协议相关的任何其它资料,均应视为机密资料,并依本协议规定保守其机密性。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提供或透露前述机密资料予媒体、公众或任何其它第三人。

5.1.透露方保证所提供的机密资料并不违反与第三方达成的任何协议或侵害第三方的权利,否则透露方应赔偿接受方因第三方基于以上理由要求索赔所承担的任何损失。

5.2.除非以书面形式特别约定,透露方对于按照本协议所披露的信息的价值及精确性、适销性等不做任何保证,但透露方应保证其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5.3.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解释为强制一方向另一方披露任何特定的机密资料,亦不应解释为就任何一方创设了任何义务或期望以与另一方建立商业关系。

本协议章程中任何条款之修订、解释、或弃权,须经本协议双方有权的代表以书面方式签署同意后,方才生效。

在执行本协议下之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时,任何一方的延误均不能作为弃权论。任何一方就某一事项放弃某一或全部权利或权力,均不能排除将来此一方就其他事项再度使用该权利或权力或其它类似的权利或权力。双方当事人充份了解,违反本协议内任何约定事项,将使双方遭受重大之不利影响,而该项违约事件所引起之损失可能难以估计。因此,双方当事人同意除可依本协议书寻求救济外,尚得依法寻求其它任何救济(如向法院申请强制制裁)。

段落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应不影响本协议的意义或内容结构。

本协议总括双方关于本协议议题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双方过去达成关于本协议议题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的协议。

未经透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人不得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或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让与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任何未经授权的转让或声明的让与应无效并使透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协议。

依本协议作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上述文件须以本协议上述的地址,或经一方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发出。双方的书面往来在如下时间视为收到:(a)通过邮件或电子副本(传真)递送之时,或(b)以索取回执,邮资预付的挂号信方式送递的,发送三天之后,或(c)以任何其他方式递送实际收到之时。

本协议可以用一式数份分别签署,所有签署本均为一份协议书。

本协议所含一条或多条款项,由于某种原因被视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此类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的条款并不应影响本协议的其它条款。这类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的条款将视为不曾包括在此协议之内,而本协议应尽可能按照原条款执行。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或纠纷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书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间为年(至年月日止)。但本协议的终止并不终止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对于在本协议书期满或终止前已透露之「机密资料」,本协议书之条款自期满或终止日起五年内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 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签署日期:3 年___月__日 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十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生效。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____________经营地址为: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十一

甲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保密协议。

第二条 定义

以下凡出现————均指甲方;凡出现****均指乙方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协议定义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以下两点:

3.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历史电费单、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设备使用情况表等一切资产上、费用开资上的商业保密数据。

3.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能源审计手段及能源审计结果(能源审计报告)。

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第三条商业秘密的范围所规定的一切数据及其技术都遵守严格守信的保密态度。

如果甲乙双方若一方违约,对方可中断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第五条 不视为泄露或披露商业秘密的情况

凡不被包含在本协议第三条商业秘密的范围之内的所有事项,均不被视为泄露或披露商业秘密。

第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履行完毕商业秘密的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一切资料、数据、技术双方都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补充或作废该保密协议。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后五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中一方违约,视情况而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提供人民币十万元到人民币一百万元的赔偿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若协商不能解决,则适用有关法律,按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第十条 生效条款

10.1.本协议的签定日期为 年 月 日 ,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

10.2.本协议一式两份,****和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1、本范本适用于正在谈判或合作的双方对各自可能获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的保密约定。

4、要求用a4纸、可双面打印;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声明:1、生成后格式为word,无logo、无水印;2、本声明文字可在下载后自行删除;3、生成过程中的提示,仅是基于通常情况下合同条款的示范,不能视为是米律的指导意见;4、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米律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才使用,米律就在线生成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现在就双方项目合作过程中,可能或者已经知悉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1  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2  本协议的签订,视为双方对各自所持有的保密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

2.1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限定知悉人等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与管理对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双方只能向下列人员披露保密资料,并对下列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2.1.1  合作过程中有必要知悉该保密资料的员工;

2.1.2  在对方书面同意情况下的第三人。

2.2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保密资料,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代理商或员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3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对保密资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断、报告、意见等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因过失泄露对方保密资料的,同样需承担违约责任。

2.4  本协议所涉保密资料仅用于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2.5  项目合作过程中,复制、销毁任何保密资料必须经过保密资料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2.6  不论双方合作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合作终止之日起10日内,一方应按照另一方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资料(无论该等保密信息存在何种载体之上。)

2.7  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构成对保密资料的转让或许可。

2.8  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资料,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资料的进一步扩散。

3.1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保密义务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3.1.1  该保密资料已被公布或泄露,并进入公众可获知领域;

3.1.2  一方在双方合作之前,已经掌握该保密资料;

3.1.3  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该保密资料;

3.1.4  未使用保密资料所有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4.1  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

4.2  一方存在或者疑似泄露保密资料的行为的,另一方可随时要求立即归还全部保密资料,如果保密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等保护措施。

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即为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无论违约金是否支付,守约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

5.2  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的范围为:

5.2.1  守约方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为开发、培植有关保密资料所投入的费用以及因泄密行为导致的销售收入损失。

5.2.2  依照5.2.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5.2.4  因泄密行为侵犯了对方商业秘密权利的,对方可选择要求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5.2.5  因一方恶意泄露保密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为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或解除)后   年。

本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权利义务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保密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8.3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8.4  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8.5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且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应保持全部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签章)                                       (签章)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十二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__________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占股_____%;乙方出技术,占股_____%。

二、合作项目:

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时间:

暂定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_____%。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民法典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__________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占股_____%;乙方出技术,占股_____%。

二、合作项目:

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时间:

暂定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_____%。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民法典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十四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合作范围甲方向乙方租用(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项目会务现场布置之用。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收费标准、结算方式1、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服务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开票加收8%)。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第三条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第四条违约和赔偿。

(一)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

(二)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窍进行合作生产。

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

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术,以确保合营公司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_________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2.1“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_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具体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该专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_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对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

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点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

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

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

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

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_________(地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权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虽然,仅乙方独家拥有对第三方伪造的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的行为采取追究甚至是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而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充分考虑。

为此,乙方可以合营公司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提成费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销售额_________%的提成费。

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_________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的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销售报告。

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项数额。

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财务主管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应付款项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6.1按合营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人员进行无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_________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_________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_________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

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

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为期_________年的延长,但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技术和商标。

第十条仲裁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

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

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

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

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12.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13.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后_________天,视为有效送达。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十七

甲乙双方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得以_________品牌公开营业。

第二条: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三条:本合同以合同生效日起,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本合同缔结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技术学习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一概不退)。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外装修工程,费用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损甲方形象或名誉时,必须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损失。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缴付的技术学习费,乙方应在合同生效日一次性缴纳,由银行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超过期限5日,甲方有权收回品牌,乙方并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甲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管理、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努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3.甲方应将制造、开发、采购的商品及与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乙方,其售价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采购的底料价格为_________元/斤,以后如因市场物价上涨,其价格甲乙双方再行商议,不得超越市场行情。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1.应尊重甲方一切决议事项。

2.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必须先向甲方报备,所有广告内容不得破坏整体企业形象,具体由甲方执行。

3.乙方自行采购与经营有关的商品、物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规定,由其引起的后果乙方必须负责,并赔偿甲方人民币万元。

4.应支付的款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给甲方。连锁店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负。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变更营业地点、变更法定代表人等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界定。

6.甲方提供的货物乙方必须即时验收,验收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对保质期的规定,超过保质期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7.在合同的期限内,乙方及近亲属均不得在经营的辖区地域内,经营与甲方相同或近似的餐饮店。

8.乙方在合同履行完毕、与甲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终止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相同区域(政府县区编制区域内)经营与甲方相同或近似的餐饮店。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

1.乙方违约甲方收回权限;。

2.拖欠费用超过一个月。

其他事项:

2.在开业前筹备期间,甲方全力协助乙方进行前期装修及筹备;。

4.甲方不定期对加盟店进行巡查督导,改进工作方式及调整经营问题。

补充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十八

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对甲方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所提供技术乙方可使用的范围以及将来产品的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护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

八、技术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2)销售额提成%.

九、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的成本、销售、利润设立单独的帐目,由双方派人共同监管。在条件成熟时,由乙方或甲、乙双方设立该技术生产项目的项目公司。

十、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免费继续使用。

十二、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十三、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技术提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篇十九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为做好国家______项目国外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1、服务时间、地点。

服务时间:自设备安装开始至设备质保期满止。

服务地点:项目现场。

2、甲方责任、义务。

甲方负责服务时间和期限的确定,并提前10天通知乙方。甲方负责现场服务的组织工作。甲方负责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国外工作期间内与工作相关的食宿、交通、通讯、医疗及费用。并承担其工资、补贴费用(按______美元/天及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支付)。同时承担到国外的往返机票。国外工作时间为自甲方指定的国内机场登机开始,至从现场返回班机下机后止。甲方负责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保险金额不高于______万元的保险费用,保险期限为____年。甲方不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费用。

3、乙方责任、义务。

乙方在设备“安装”开始时,即应派身体健康、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参加现场设备的安装、试运行、负荷试车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验收。对于安装、试运行和负荷试车各阶段具体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乙方应充分与甲方现场人员合作。在安装、试运行、负荷试车过程中,由于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或由于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指导失误而造成设备损坏,需要返修、更换、补充时,乙方应及时无偿处理,甲方应积极协助,由此造成施工单位的返工费用按商务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若由于甲方未能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或违反乙方技术人员根据技术资料的指导进行工作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但甲方提出要求补充供应损失的设备和部件时,乙方必须尽快协助解决。在设备保质期内,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必要时,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在甲方协助下及时赶到现场。乙方人员在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服务人员的国内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费用支付。

乙方服务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其它费用经甲方现场确认后,凭有效发票到甲方报销。根据双方约定,技术服务结束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人民币。

5、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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