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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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一

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1.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统一的审核工作流程,另外通过外出考察,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取经学习,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区内统一格式的标书及合同文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在其指导下完善审批手续,简化操作步骤,实现了工作的简单高效。

3.严格资金申请及拨付程序。我们实行复审制度,对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

4.加强监督工作。我们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计划申请等材料,形成书面意见,一式三份,分别交由纪委、审计及财政部门留档备案。

5.各部门相互配合。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工作中的问题。

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

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

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

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

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今后的工作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适合我区工作的新方法。

加强宣传,使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有一个新的了解和认识,从思想为源头,更有计划的开展管理工作,实现采购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出台采供工作办法,健全信息发布、供货商投诉机制。另外积极联系交易中心,形成交易中心、区财政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商的良性互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二

按照《河北省2009年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冀字〔2009〕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着力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透明度,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精细化、操作规范化、监督科学化,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的内容、标准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办法规定不得公开以外的非涉密政府采购信息一律公开。重点公开内容:

1.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办法、政策等规范性文件;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信息;

5.采购结果信息,包括预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

6.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7.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公开标准。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应符合以下标准:

1.全面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必须全面反映信息内容,不得随意隐瞒、遗漏需要公开的事项。

2.及时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必须保证信息的实效性,能够及时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的现实变动情况。对有发布时限要求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按时公开。

3.清晰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内容必须清楚、明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

4.准确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事项必须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诈欺或误导的内容。

5.一致性。在不同媒体上动态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三)公开形式。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网上公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动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2.媒体公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杂志)、公共支出与采购(杂志)、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动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3.电话信函公开。通过接听电话、接收信函等形式处理政府采购举报事项。

三、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模,对更多采购项目信息实行动态公开。要在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在采购项目资金范围上,继续推进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各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在采购项目品种范围上,将促进科学发展、体现产业政策和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在采购项目实施范围上,探索与有关部门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的有效协调机制,继续做好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深入推进尚未实施政府采购的部门单位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断增加纳入协议供货管理的项目品种、品牌和型号。从源头上将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管程序,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范围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制度,为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提供体制保证。要围绕落实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原则和信息动态公开有关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机制建设,从解决问题和深化改革两方面着手,增强政策、制度、规定的'操作性和执行力。

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细化操作、强化监管,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档案和失信处罚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采购管理机制建设,推进县级“管采分离”工作,进一步理清采购管理与执行职能,完善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推动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内部岗位职责分工相互交叉的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岗位责任制,对违规操作行为实施问责。

(三)进一步增强对政府采购环节的约束控制,落实公开透明的管理要求。要通过严格有效的监管措施,规范采购行为,落实制度规定。按照“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时限”的要求,做好招标采购信息、更正信息、预中标(成交)信息、中标(成交)信息的发布工作,增强采购信息发布的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扩大专家库库容,优化专家结构,完善评审专家全省共享机制。

坚持限时、随机抽取使用评审专家的规定,执行评审回避制度。加强专家培训考核,健全评审工作反馈,对业务不专、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专家要取消资格。

强化对采购文件制定、采购活动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项目验收等政府采购操作行为的约束控制。做好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硬化、细化资格认定条件。

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规范采购代理行为,加大违规操作处罚力度。探索促进规范操作的采购代理机构选用机制。对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目录执行、采购信息公告、采购项目评审、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等环节的采购情况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处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要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网上运行。省和设区市要按照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做好应用准备,逐步完成由传统采购模式向网上采购模式的转变;各县(市、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采购管理与操作的电子化。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督导检查,依法处理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各种行为。省财政厅会同省监察厅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专项督导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查实违规操作、政府采购信息应公开而拒不公开或不按时限规定公开、公开信息不真实等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93号)精神,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参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目标,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领域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步伐,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能力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市场主导、财政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主导作用,财政部门积极做好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的引导和监管工作。

(二)自愿选择、自主决策。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专业担保机构依据其内部评审制度和决策程序,自主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

(三)先予偿付、再行追偿。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向供应商进行追偿。

三、业务品种

本方案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本方案所称的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融资。

凡已签订安徽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

四、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

开展本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银行,应当为安徽省境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且已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合肥市级分行以上(含市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其他银行,并报省级财政部门同意。

为保障工作质量,参照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专业担保机构。

五、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工作要求

1.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包括申请条件、操作流程),建立满足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的快捷通道,平等对待所有参与供应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并应优化融资流程,对供应商成功提交的贷款申请,从申请时点起,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放款。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要建立相应台账和报备制度,按季度将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期间贷款利率及担保费率由双方自行商定,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有融资担保的项目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担保年担保费率最高不得超过1.5%。不得再另行收取相关管理咨询费用或附加其他条件。期间对于中央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民生项目,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应当适度下调。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开展信用融资和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宣传平台。在现有条件下为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提供宣传场所,在显著位置摆放宣传资料,提供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相关信息,解答供应商相关咨询。

4.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单位必须根据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要求,在政府采购内网系统支付申请中填写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将采购资金支付到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

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基本流程

(一)信用融资基本流程。

2.资料审查。银行审查供应商的申请资料;

3.融资备案。银行和供应商共同向采购单位进行融资备案;

4.签订贷款协议。供应商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5.发放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

6.按期还款。供应商根据贷款协议按期偿还贷款。

(二)融资担保基本流程。

3.签订融资合同。供应商与银行签订相关融资合同;

4.签订担保合同。专业担保机构分别与供应商、银行签订相关合同;

6.按期还款。供应商根据融资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

8.依法追偿。专业担保机构代偿后依法向供应商追偿。

七、监督检查

省财政厅将加强对各方当事人落实本方案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经沟通协调后仍拒不接受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备案函的采购单位,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暂停支付采购资金;对不按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理;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应当督促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资格,给采购单位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和供应商发生纠纷的,按有关法律处理。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三

转眼2014年即将过去,我已经在中心工作4个月了,在这年终岁末的时节,首先感激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给我一个磨练自我的机会,让我加入采购中心这个大家庭。在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在科室全体同志的相互配合下,我们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发扬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的精神,顺利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景总结如下。

第一,思想方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坚持高度一致,时刻谨记作为一名...员所需具备的先锋模范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经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和讨论的方法不断地提高了自我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第二,工作方面。我分配在采购中心业务部,主要工作的资料是项目信息的发布、招投标文件的制作、采购项目的归档备案等。到采购中心以后,自我首先学习自我的工作业务流程,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采购中心的工作初步掌握。在此之后,在中心同事的指导和帮忙下,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项目,经过工作积累经验和知识。在三个多月的工作之后,我能够初步完成一个项目的采购流程。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总结,虽然在工作有必须的提高,但我明白我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对采购项目的各个形式了解的不够全面、工作中会出现一些纰漏需要同事和领导指正,但我相信经过同事和领导帮忙以及我的努力,必须能弥补自我的不足之处,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多的提高,取得更多的成绩。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四

高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

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1.领导高度重视。

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

我们实行复审制度,对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

4.加强监督工作。

5.各部门相互配合。

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五

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工作作风。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等两条主线。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依照达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扩大规模、规范管理”为工作重点,加强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旗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第九督导组全程督导下,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历时9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环节紧扣,稳步推进,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搞好对照检查,狠抓整改提高,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出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活动,查找了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探索有效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我办按照旗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级领导、部门联系包扶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对包扶的昭君镇巴音嘎查色古楞嘎查进行了入户调查。召开村社、老党员等座谈走访的'形式,制定了帮扶措施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了实践办。三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两户困难户每户价值伍佰元的生活慰问品。

我办根据旗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通知》(达党组发[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领取任务。2014年政府采购办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共进入社区四次,打扫包片卫生环境;帮扶了一名贫困大学生,给予了一千元的助学资金;帮助一名贫困老人完成了“小心愿”。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在职党员的能量,为社区建设添砖加瓦。

四、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并对供应商登记备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为更好的促进我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根据全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解决了供应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无门的问题。同时,对供应商进行了登记备案。

一是根据自治区、市集中采购目录,结合达旗实际,出台《2014—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已报送政府审报),力争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有新突破。

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和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内财购〔2014〕14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20xx年我办联合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程序的执行情况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的方式,对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更好的规范了达旗政府采购行为。

截至20xx年11月25日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940.69万元,节约资金1768.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58%。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157.71万元,节约资金680.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7.73%;工程类采购金额为26279.02万元,节约资金1072.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2%;服务类采购金额为503.97万元,节约资金15.0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9%。公开招投标48批次,采购额27115.67万元;询价3批次,采购额1004.85万元;单一来源6批次,采购额1891.97万元。公开招投标48批次,节约资金1147.06万元,节约率为4.0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尽管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但由于政府采购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目前,在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位,还没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是由于财政较为困难,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差。编制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也是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所以达不到“应编尽编”和“应采尽采”的要求。

三是政府采购应实现电子化。只有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才能真正做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规范化管理。力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成电子化监管平台。上接部门预算,下连国库集中支付,上下贯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也要与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对接。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相冲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发展和建设工程中,逐步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了这一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导致了监督和执行不分,削弱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与《政府采购法》相违背,《政府采购法》规定,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打破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分割的局面,应对使用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监管。这既是依法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要求,避免出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形成新的“管采不分”和采购业务代理垄断的局面。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职能互相越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严重影响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六

20xx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11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85次(其中:公开招标42次、邀请招标25次、询价采购18次、其他采购方式2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98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900万元,节约预算资金80万元,平均节约率9.2%。采购资金总额居历年新高。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20xx年东昌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

二、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及时反映全旗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

6、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限时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最大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行为为了节约政府开支,提高公务用车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抑制公务用车保险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同五家东昌区政府采购指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商业险的优惠率为30%,要求各定点保险公司严格按合同执行,为各参保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五、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1、树立了服务观念。《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是为了强化财政部门的权利,而是要求财政部门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

2、树立了效益与效率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还必须兼顾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使工作效率与财政支出效益同步提高。

3、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学会使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思,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全面推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强化质量验收,使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二是采购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尚未实现采购品目的完全纳入。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是政府采购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做大政府采购规模,巩固政府采购成果一是积极参与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二是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以及各项财政公共基础投入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三是加强定点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定点供应商2009年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巩固采购成果;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和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

(二)会同局里其他科室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听取各方面对我们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我们的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三)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使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充分明确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为规范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府采购网站。

20xx年以来,我镇政府采购制度已稳定的逐步走向正规化。在县采购办、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推动全镇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为依法采购提供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广泛,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评审专家和信息统计工作更加完善;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素质都有了进一步提高。20xx年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截止11月30日共进行政府采购54笔业务,通过政府采购金额为515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我镇基本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采购领导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三个层次管理体制,建立监管职能和执行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更加明确,操作更加规范。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镇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批;三是建立了政府采购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检查和调研,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预防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现象及各种逃避政府集中采购的行为,通过监督检查了解到,近几年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政府采购范围逐年拓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宣传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政府采购整体工作仍处于低位运行。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较窄,采购规模小,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采购发展不平衡,政策功能和监管作用发挥不够。

(三)采购行为不够规范。存在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难,采购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不能严格按采购程序实施采购,虽然一再强调,仍然有先采购后备案的现象发生。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扎扎实实做好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七

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自治区、市、旗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运作礼貌服务公正立业”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进取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办20工作运行情景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采购办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旗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进取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

节俭率为6.99%;工程类采购金额为6.56万元,节俭资金1735.85万元,资金节俭率为2.86%;服务类采购金额为609万元,节俭资金25.7万元,资金节俭率为4.06%。公开招投标采购额62307.56万元;询价和谈判采购额365.55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额1629.18万元;邀请招标采购额436.89万元。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进取贡献。

二、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严格把关及时审核、登记,提出采购方式提议,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下达给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进行采购。

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坚持《达拉特旗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尔多斯政府采购网,“达拉特之窗”,《达拉特报》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和采购信息等,并确保招投标、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

三是严肃采购程序。采购中继续邀请旗审计局、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和采购单位代表等参与全过程监督,采购过程公正、透明。

三、实施标准化政府采购档案管理。

2014年,对实行政府采购过程中构成的包括招标文件、评标资料、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很多资料,按《政府采购法》规定,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今年采取“专人保管、登记造册”的办法,管理现有的政府采购资料。对以前的文件资料重新整理装订,有效地防止资料的散失。

原有的评审专家数量少,技术力量薄弱,专业单一,已无法适应规模日益扩大,操作逐步规范的政府采购工作,所以我们扩充了专家的数量,截止11月份,全旗共有各类专家450人。针对一些专业性、技术含量高的设备采购,我们与自治区或市一级的专家库实行资源共享。如:旗人民医院采购的医疗设备请市里专家进行评审;规划局对城市规划设计、城市的总体规划请自治区一级专家评审。经过本机专家库的扩充和自治区、市级的专家实行资源共享,现基本能满足旗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们是贫困县,财政收入只能保证人员开支、保机关正常运转,属于吃饭财政。没有财力安排事业经费,单位购买物品只能千方百计想办法自筹资金或以赊销办法购置物品。影响了集中采购规模,无法降低采购成本。

2、专项资金虽已纳入政府采购,但由于专项资金从立项到批复需要诸多环节,资金到位和项日开工不一致。所以,不能安照正常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存在被动办理采购手续。

3、进一步扩人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范围是采购规模的基础,采购范围是实现效益的有效途径。仅有不断拓展范围,扩人规模,才能更好的节俭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采取“在工程项目上找突破口,循序渐进,在服务项目上力求新进展,进取推进”的方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加大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项目都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4、供应商缺席,竞争不充分。由于我县采购规模小。市级以上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县采购市场竞争的欲望不强。所以,我县采购市场基本都是当地的供应商,再加上采购人消费习惯和心理作用等一些特殊原因的影响,指定品牌采购的现象严重。且由于我县政府采购项日一般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采购规模较小,竞争的充分性也受到必须程度的制约。

5、要持之以恒地做好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丁作。实践证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

政府集中采购不是各部门分散采购的简单集中,而是经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使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在公开的平台上共同操作,从而到达相互监督制衡的日的。这是在管理、执行、监督体制下的集中。是受“三公”机制约束的集中,也是最人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避免暗箱操作的集中。我们必须要在贴合法律规定的情景下,尽量公开透明,构成一套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科学合理的集中采购:作运行机制,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

6、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政府采购的真实记录,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活动的重要依据。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载了在进行政府采购项日活动中是如何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的情景。政府采购部门能够经过这些记录的资料以及资料是否完整真实,作出政府采购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价,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网络化采购信息共享。

进展。扩大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力度。

2、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随着我县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日。政府采购工作任重道远,对我们今斤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中的新问题。树立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切实承担起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川效率。以新的姿态开展礼貌的工作作风利良好窗口形象,为县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八

20xx年,我市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市共执行政府采购预算4。48亿元,实际采购3.85亿元,同比增长102.62%;节约资金630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4.1%,较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我市采取的措施有:

制定了《关于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和《*市政府采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文件,加强了对各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推动了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进程,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布了《*市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制定了《关于规范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关于市直单位20*年度计算机及办公机具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政府采购行为,在源头上、制度上为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针对协议供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订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定期对协议供货单位、服务定点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联合市纪检会、市审计局分别对市本级和各县区45个重点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透过专项检查和有效监督,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制度健全、程序合法、监管到位、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局面正逐步构成。

按照上级精神,我市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后印发了《*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杜绝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在通许县召开“*市政府采购采购工作现场会”,认真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

利用报纸、电视、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增强了全市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九

当前,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进入了全面深化的阶段,全市政府采购呈现良好趋势,采管分离更加明析,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升,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日益提高,政府采购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xx年,我中心始终围绕服务项目建设作为总抓手,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区、市的有关规定,严格程序,严把环节,严肃纪律,突出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大胆创新、力破瓶颈,着力在规范采购行为和提高采购公信力、执行力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协议供货采购2407个,定点采购511个;累计采购预算亿元,累计实际采购金额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亿元,资金节约率为%。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亿元,资金节约率为%;工程类采购预算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亿元,资金节约率为%;服务类采购预算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亿元,资金节约率为%。

xx年,我市政府采购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效。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形成,政府采购将面临着更艰巨的任务、更严峻的考验和更复杂的挑战,做好下一步工作,我们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采购质量有待提高。由于受市场、采购人、供应商、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影响,采购过程出现的新情况越来越多,批量集中采购有待突破、bt项目采购有待完善、电梯项目采购流标多等,直接影响采购质量和采购效果,在客观上也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是供求矛盾相对突出。由于政府采购政策性强,采购内容涉及面广,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加上各项规章制度仍然不够健全,监督管理也不够严格到位,机构设置还需不断优化等,需要锻造一支高素质的采购队伍。以目前现有的人员知识结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而言,人员的供求矛盾较为突出,业务工作压力相对较大,还远不能满足政府采购的需要等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研究,寻找新形式下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方式、方法,不断。

总结。

提高和改进,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事业科学发展。

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努力做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公文标准化、政务公开化、激励机制化。

(二)全面深化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在xx年系统运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各功能模块,力争在xx年底全面实现从项目委托-开评标-合同备案等采购流程一体化的电子操作,建立科学、合理,方便、快捷和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着力在提升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新突破。

(三)深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分析和调研。针对xx年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新工作领域,特别是多次流标的采购项目,如批量集中采购、bt项目采购、电梯采购等难点项目,加大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方式、方法,推动采购工作有效落实。

(四)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围绕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强对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和采购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通过联合市财政局采购办,共同举办采购人专题培训班、专家评委业务知识培训班以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业务培训班等,不断提高采购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新党建活动载体,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活力,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政府采购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大中心发展新党员工作力度,深挖潜力,提高党员覆盖率。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防腐意识,促进廉洁从政。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十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探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三)扩大工程采购项目规模和范围。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配合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推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在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框架内,谋求切入点,在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方案选择、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文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文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文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文基本格式》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文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文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二)加大”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力度。一是中心内部实行联网操作,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实行网上办公,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拓展信息系统应用功能,研究开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操作平台,申办中心电子认证体系,试行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三是推进电子评审系统的应用,探索试行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完善中心内部协调、沟通、反馈工作机制。一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二是完善中心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继续巩固中心周工作计划和每半个月采购项目完成情况动态分析报告,提高工作质量量和效率。

(三)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与省财政厅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达成共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同时,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分别指定专人,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实现政策、统计资料等信息的及时共享。

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四是研究制定通过政府采购保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本国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规模。

(二)在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采购合同等方面体现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目标。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先购买的政策功能和示范效应,努力构建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及激励我省企业自主创新的采购环境。一是在办公用品、汽车等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的国有品牌产品。二是自觉购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对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实施首购政策;对自主创新产品和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和无线局域网等产品,在评审办法中给予优惠。三是在工程类项目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采用节能的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采购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配套的设施设备等产品。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一

xxx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自治区、市、旗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运作,文明服务,公正立业”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办xxx年工作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采购办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旗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xxx年任务完成如下:全旗实际采购规模达到64739.18万元,节约资金2018.5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27%。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2132.62万元,节约资金256.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99%;工程类采购金额为61997.56万元,节约资金1735.8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6%;服务类采购金额为609万元,节约资金25.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06%。公开招投标采购额62307.56万元;询价和谈判采购额365.55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额1629.18万元;邀请招标采购额436.89万元。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严格把关及时审核、登记,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下达给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进行采购。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坚持《达拉特旗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尔多斯政府采购网,“达拉特之窗”《达拉特报》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和采购信息等,并确保招投标、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三是严肃采购程序。采购中继续邀请旗审计局、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和采购单位代表等参与全过程监督,采购过程公正、透明。

xxx年,对实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包括招标文件、评标资料、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大量资料,按《政府采购法》规定,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今年采取“专人保管、登记造册”的办法,管理现有的政府采购资料。对以前的文件资料重新整理装订,有效地防止资料的散失。

库原有的评审专家数量少,技术力量薄弱,专业单一,已无法适应规模日益扩大,操作逐步规范的政府采购工作,因此我们扩充了专家的数量,截止11月份,全旗共有各类专家450人。针对一些专业性、技术含量高的设备采购,我们与自治区或市一级的专家库实行资源共享。如:旗人民医院采购的医疗设备请市里专家进行评审;规划局对城市规划设计、城市的总体规划请自治区一级专家评审。通过本机专家库的扩充和自治区、市级的专家实行资源共享,现基本能满足旗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

1、由于我们是贫困县,财政收入只能保证人员开支、保机关正常运转,属于吃饭财政。没有财力安排事业经费,单位购买物品只能千方百计想办法自筹资金或以赊销办法购置物品。影响了集中采购规模,无法降低采购成本。

2、专项资金虽已纳入政府采购,但由于专项资金从立项到批复需要诸多环节,资金到位和项日开工不一致。因此,不能安照正常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存在被动办理采购手续。

3、进一步扩人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范围是采购规模的基础,采购范围是实现效益的有效途径。只有不断拓展范围,扩人规模,才能更好的节约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采取“在工程项目上找突破口,循序渐进,在服务项目上力求新进展,积极推进”的方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加大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项目都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4、供应商缺席,竞争不充分。由于我县采购规模小。市级以上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县采购市场竞争的欲望不强。因此,我县采购市场基本都是当地的供应商,再加上采购人消费习惯和心理作用等一些特殊原因的影响,指定品牌采购的现象严重。且由于我县政府采购项日一般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采购规模较小,竞争的充分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5、要持之以恒地做好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丁作。实践证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政府集中采购不是各部门分散采购的简单集中,而是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使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在公开的平台上共同操作,从而达到相互监督制衡的日的。这是在管理、执行、监督体制下的集中。是受“三公”机制约束的集中,也是最人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避免暗箱操作的集中。我们一定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尽量公开透明,形成一套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科学合理的集中采购:作运行机制,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

6、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政府采购的真实记录,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活动的重要依据。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载了在进行政府采购项日活动中是如何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的情况。政府采购部门可以通过这些记录的内容以及资料是否完整真实,作出政府采购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价,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网络化采购信息共享。

1、积极探索开展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活动,努力促进各项政府采购的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充分体现在今后、工作始终和具体采购活动中,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的扎实进展。扩大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力度。

2、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随着我县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日。政府采购工作任重道远,对我们今斤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中的新问题。树立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切实承担起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川效率。以新的姿态开展文明的工作作风利良好窗口形象,为县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二

我于20xx年9月28日来到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回顾近三个月来的工作,在交易中心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忙下,经过自身的努力,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这三个月的工作情景总结汇报如下:

工作上我加强了业务学习,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交易业务(一)学习了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到相应招标文件的制作等;(二)熟悉了如何办理协议供货单,如何开评标等。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办理了345宗协议供货单、20宗定点维修、9宗现场询价、10宗网上询价、4宗竞争性谈判项目等。

工作中遇到了相应的问题:

一、制作招标文件-需要借鉴别人的招标文件来进行学习,法律法规不熟悉。

二、开评标服务中-一些供应商提出的相应问题不知如何解答。

三、办理协议供货中-因其程序冗杂繁琐,办理数量大,出现经销商冒充协议供货商或者超出协议供货范围经营商品等等。

工作中力争以最短时间学习相应业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加强礼貌服务,使用礼貌用语,讲究方法,礼貌待人,全优服务。

经过近三个月的工作,对于2014年的工作打算是:

一、工作中,团结同志,和睦相处,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团队意识。

二、工作中注重细节,严格实行一次性办结制,确保工作效能,创造最大价值。

三、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业务本事。及时录入协议供货相关信息,做好相应报表,做好开评标服务工作。

总之,近三个月的工作,我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改善不足,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树立全局意识,团队意识,多和同事们沟通交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三

20xx年,全省政府采购系统继续紧紧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监管机制和服务方式,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水平,提升政府采购综合效益。

全省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采购领域不断拓展。2014年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预算1917.6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达到1676.87亿元,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1.69%,占全省gdp的2.84%,节约资金240.7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2.56%。政府采购范围已经从单纯的货物采购拓展到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采购品目向多样化发展,尤其是拓宽了服务采购品目,将会议、国际机票、会计、审计、翻译、测绘等项目列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在保持规模增长的同时,全省在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断强化和完善。按照厅党组研究确定的“1+4”预算管理新体制,我厅印发了《关于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的通报》、《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追加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预算执行管理持续加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组织召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推进会抓好落实;通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实现业务处室无预算不审核、操作机构无计划不采购、支付处室无预算计划不支付,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模明显扩大,达60.96亿元,比上年度增加6.65亿元,增幅12.2%;预算所涉品目明显增加:从主要以办公设备为主,扩展到物业管理、会议与展览服务、专用设备、房屋修建工程、网络建设运行、医疗设备、审计服务等。

2、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率先展开。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服务方式,创新财政支出模式,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起草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报省政府以办公厅名义印发。《意见》要求,通过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多元化和社会化供给,界定拓展范围、规范操作行为,强化服务管理、注重绩效管理、发挥市场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财政系统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各项措施。

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显著增长。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暂行办法》,对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行部署。《办法》要求科学界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分类管理,引入政府采购公开竞争机制,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强化财政资金投入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办法》要求,我厅将涉及教育文化、社保民生、医疗卫生、农业、财务审计、课题规划、房屋维修等21项、10多亿元的公共服务项目,列入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目录,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重大突破。2014年12月底,2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完成。同时,按照2014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显拓展、项目明显增加、金额明显增长要求,厅政府采购处牵头,多次协调厅各业务处室,确定2014年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重点项目38项,项目增长80%,金额增长40%,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走上了新台阶。

3、批量集中采购效益显现。为切实解决社会上反映较多的部分政府采购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问题,省财政厅从2012年四季度起,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全面停止试点品种的协议供货方式。2014年,我厅组织批量集中采购座谈会和政策完善座谈会,印发《关于推进省级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调整批量集中采购配置品种和配置标准,强化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和特需产品采购的审批管理,并结合“公物仓”管理制度实行“预采购”的方式,规范采购合同履约管理,保证批量集中采购制度的有效执行。2014年共集中采购计算机类和打印机类9批次,采购预算6896.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5307.5万元,节约资金1589万元,节约率23%。达到了强化集中采购管理、降低产品价格、提高政府采购效益的目的。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着力推进。2014年,全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具体操作流程。我厅印制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服务指南》,提出具体要求和计划,召集南京地区采购中心和有关金融担保机构座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推进的措施办法,组织融资业务推介会和签约仪式,将参与合作的银行、担保公司扩展到5家,统一印制了融资担保产品介绍宣传手册。2014年10月,我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考核的通知》,建立每季度定期座谈交流制度,每月统计分析制度,考核表彰制度,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以及审核合作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稳步发展。

1、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对涉及政府采购的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分工明确,定人定位,专人负责,进一步梳理和修订网上公开运行流程,严格按规定及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进口产品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变更、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等业务全过程网上办理工作。今年共审核634次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审批认定62家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批复162批次采购方式变更申请。

2、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管。一是完成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工作。为加强考核科学性和针对性,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集中采购机构2012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并牵头组织考核小组对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25项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促进了集中采购机构效率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二是完善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我厅修订并印发了《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工作指导。召开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对省公安厅、教育厅等七个部门集中单位上门调研交流,加强对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操作行为,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考核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部门集中采购行为,提升部门集中采购服务质量。

3、加强供应商监管和做好投诉处理工作。一是为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我厅印发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分别对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供应商注册登记、供应商诚信管理、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了规定,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做好《办法》出台后宣传、推动实施工作。一方面通过报刊杂志、网络、讲座、印制宣传网加强宣传,另一方面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开发了“供应商诚信管理”模块,下设供应商诚信“记录”和“查询”窗口,推动供应商诚信建设。三是认真处理供应商投诉和来信。2014年,共收到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11件,其中:不予受理1起,依法受理并下发处理决定书9件,正在办理1件。承办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人民来信22件,其中:21件均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涉及省级政府采购人民来信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给举报人进行了书面回复,履行了依法行政的职责。四是关口前移,防范风险。为依法、正确、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事项,降低执法风险,共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12次,每次论证内容均形成记录。

4、加强评审专家库管理。一是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针对监管工作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省级政府采购机构专家使用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组织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该系统已在南京、苏州已进行试用,提高了专家使用效率。二是做好日常省级评审专家使用监督工作。2014年共进行省级政府采购库外专家使用备案审核46份,监督省级代理机构专家抽取174次。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通知》,提出重点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目录,特别是加大了服务类专家征集力度,优化评审专家库结构。

一是召开全省工作会议。2014年5月,我厅在镇江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范围,稳步推进批量采购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服务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功能,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扩面增量,强化监管,依法采购,规范操作,为推进“两个率先”做出新的贡献。二是组织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按时完成了全省14个省辖市及27县市对2012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激励了政府采购的工作创新,提升了各地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在此基础上,印发了《关于修订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增加公共服务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信用担保融资等考核项目,统一了市县考核形式,指标设置更加细化和便于操作。

根据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和部署,省厅组织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组织推进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根据方案,我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将按照“功能完善、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目标,建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执行“两个业务平台”,建设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四个共享数据库,建设计划管理、电子评审、协议和定点采购、合同管理、监督预警、诚信体系、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信息服务门户等“八个子主要系统”,在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系统标准化体系下,保持相对独立运行。为确保系统有效运转、避免重复建设,省财政厅将负责全省统一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全省各级共同使用该平台。目前,已经完成建设方案调研论证,选择合适的设计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的工作安排,根据既定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做好我国加入gpa谈判及应对工作。一是召开省级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座谈会,明确今年我省gpa工作任务。二是牵头负责gpa背景下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课题研究报告分析了gpa成员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益的经验,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现状,提出了制定中小企业配额、分包、竞争制度、建设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科技创新产品信息系统、建立绿色标准化体系,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等应对措施,受到东部地区gpa协调小组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座谈会的肯定。

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一方面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采购系统干部培训班,省市县区180多名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务实与务虚相结合;自编政府采购培训教材;授课与互动相结合,培训班既进行了全面讲解,又安排了交流环节,强化培训有效性。另一方面创新培训模式,以我厅牵头,财会培训中心负责、大学具体承办学习培训模式,分别于5月份、9月份牵头组织了2期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800多名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经考核考试后取得培训证书。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十四

一、进一步发挥中心职能作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三)扩大工程采购项目规模和范围。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配合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推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在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框架内,谋求切入点,在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方案选择、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识问答》、编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二)加大"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力度。一是中心内部实行联网操作,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实行网上办公,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拓展信息系统应用功能,研究开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操作平台,申办中心电子认证体系,试行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三是推进电子评审系统的应用,探索试行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的公正性、性和严肃性。

(三)大力推进"三库"建设。一是建立省直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登记制度,收集供应商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心供应商信息库;二是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与省发改委"辽宁省评标专家库"两库联网,整合评审专家资源,实现专家的资源共享、动态补充和随机抽取;三是完善现有"省直采购单位信息库"建设,夯实相关基础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大项目采购文件网上公。

(二)完善中心内部协调、沟通、反馈工作机制。一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二是完善中心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继续巩固中心周工作计划和每半个月采购项目完成情况动态分析报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室分别指定专人,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实现政策、统计资料等信息的及时共享。

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一)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研究节能产品、绿色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促进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政府,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研究制定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机会,增加授予合同数量,扩大就业机会和渠道;三是研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及具体操作办法,增强我省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四是研究制定通过政府采购保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本国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规模。

品,在评审办法中给予优惠。三是在工程类项目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采用节能的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采购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配套的设施设备等产品。

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五

高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1.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统一的审核工作流程,另外通过外出考察,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取经学习,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区内统一格式的标书及合同文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在其指导下完善审批手续,简化操作步骤,实现了工作的简单高效。

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

4.加强监督工作。我们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计划申请等材料,形成书面意见,一式三份,分别交由纪委、审计及财政部门留档备案。

5.各部门相互配合。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工作中的问题。

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

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

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

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

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

今后的工作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适合我区工作的新方法。

加强宣传,使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有一个新的了解和认识,从思想为源头,更有计划的开展管理工作,实现采购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出台采供工作办法,健全信息发布、供货商投诉机制。另外积极联系交易中心,形成交易中心、区财政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商的良性互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高新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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