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委托融资租赁合同(汇总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5:2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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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依据,它为交易双方提供了合法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如何适应不同行业和特定交易需求?合同的签订应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都有义务履行合同。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一

编号: 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 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

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

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

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

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

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

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账号: )托收。

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 %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

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 %,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

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 %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

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

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编号: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综合性租赁公司。

其注册地址为 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的资质。

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企业。

其注册地址为 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

鉴于:

1.委托人为了开展租赁业务,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委托受托人代理相关事项。

2.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委托人提供融资租赁代理服务并协助划转租金。

受托人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手续费。

3.承租人为取得租赁物,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融资租赁”:系指委托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确定的用途、金额、期限、租金等,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以委托人的名义购进租赁物件,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协助划转租金的经营活动。

“工作日”:系指受托人营业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国国家法定假日)。

“本合同有效期间”:系指本合同经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义务履行完毕为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手续费”: 系指本合同第八条所述的手续费。

1.2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

(a)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d)对任何文件当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该方的继任者和被允许的受让人。

第二条 融资租赁方式

2.1 除影响受托人手续费的收取、增加受托人的义务或加重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难度和负担以及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情况外,委托人、承租人有权变更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受托人,该变更自变更通知到达受托人时生效。

该变更通知亦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条 先决条件

在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开展之前,必须符合下述先决条件:

3.1 委托人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

(b)委托人已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帐户,并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够的人民币资金。

3.2 承租人的先决条件:

(b)承租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财务报表影印件,并提供内容与格式均令委托人认可的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同意签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会决议及其他委托人需要审核的文件,承租人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

在签署本合同时,委托人已经事先审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并确认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委托人确认其在每一次签署委托指令之前已尽责地进行了审查,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审查结果作为本业务开展的依据,不另作实质性调研和审查,不承担核实的工作和责任。

第四条 融资租赁

4.1 委托人支付租赁物价款购进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条款租入租赁物。

租赁物的名称、概算价格、型号、机身号码、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

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2 承租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供应商资信情况,自己选定租赁物和供应商,并对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质量、技术和服务内容,以及品质技术保证、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决定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4.3 委托人同意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书面的确认函,注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和要求已经我公司认可”;委托人承担根据承租人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

在满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承租人应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托人发出付款通知,以使委托人有充分的付款准备。

4.4 承租人确认委托人购买的标的物即承租人所选定的本合同的租赁物,承租人同意并接受购买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记载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4.5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及其附属物及其相关全部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包括现在或以后附属于租赁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均属于委托人;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用于非法生产,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销售、抵债、转让、承包、转租、分租、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或增加所有权负担的行为。

4.6 对租赁物的品质、规格及其他在购买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发生的争议,均由承租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供应商提起求偿,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申请仲裁等,其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送达、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4.7 租赁物在本合同附表规定的场所安装、使用。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外观、性能、品质等,不得迁移安装使用地点,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

委托人有权在租赁物上标注所有权标志,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定期或随时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承租人予以全力配合。

4.8 承租人股东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约、承租人法人地位的变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均不改变委托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二

编号:日期:

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xxxxx。

xxxxx。

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目。

申请书。

》(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

协议书。

》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

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账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四

编号:日期:

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账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五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__________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__________),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__________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__________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______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__________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__________%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__________%,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__________%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__________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六

编号:日期:

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目。

申请书。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

协议书。

》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

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街道xx路中段大厦501的房屋,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现甲乙双方协议如下,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租期限为年,时间二〇一五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〇一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租赁金额为每月______元,则每年租金______元。本租金为甲方不含税费实收款,租赁税费及房产使用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起租之日一个月内应将第一年租金付请,今后逐年付款(时间定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鉴于乙方为初创企业,需要资金支持,甲方同意将房屋租金融资。如果每年的还租期限届至时乙方不能支付租金的,就得付还甲方房屋租金本金的10%的款项作为甲方融资收益,当年房屋租金免息宽限一年。依次类推。

五、承租期间,如确因使用需要改建及装修,以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确保建筑物安全的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或请专家安全评估认可),方可实施。若因改建损伤建筑物主体结构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所有建筑物的保养、维修及景观、物业的养护管理概由乙方负责。承租期满,乙方在承租期间所改建、装修及构筑物等不可移动产物,若甲方需要的应予保留,可折价补偿。

六、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通信及其它需要由甲方办理的相关手续,甲方应当配合,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有关规定及实际需要,保好防火、防盗及人财物的各项安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八、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争取建立长远合作关系的精神,一致同意,如本合同期满,甲方如未考虑自主开发建设;乙方有续租或有新的合作愿望,甲方应作优先考虑,具体事项届时再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完成全部合同约定事项时自行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议,并同具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八

编号:

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账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九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___次划入甲方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_______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_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_______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的账户。美元账号:_________;日元账号:_________;欧元账号:_____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_______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_______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_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_______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_____________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______________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______________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担保。

乙方委托_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担保人将按《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担保人(签字):

经理(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业务员(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十

合同签订地:_____。

出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传真: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传真: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润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定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有关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甲方按时直接支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战争、自然灾害。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

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卖标的物主张权利,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出租人购买该标的物时明知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除外。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是否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与币种。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径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

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担保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附1.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十一

______________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______________工厂(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附件所列的设备;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______________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_____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一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条件在附件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_____份。

6、货到上海港后,承租人要委托上海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_____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一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两名技术员到上海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人民币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选择:

——继续再租两年

——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六十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六十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面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___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设备租给承租人: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篇十二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综合性租赁公司。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的资质。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委托人为了开展租赁业务,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委托受托人代理相关事项。

2.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委托人提供融资租赁代理服务并协助划转租金。受托人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手续费。

3.承租人为取得租赁物,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1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融资租赁”:系指委托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确定的用途、金额、期限、租金等,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以委托人的名义购进租赁物件,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协助划转租金的经营活动。

“工作日”:系指受托人营业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国国家法定假日)。

“本合同有效期间”:系指本合同经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义务履行完毕为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手续费”:系指本合同第八条所述的手续费。

1.2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

(a)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d)对任何文件当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该方的继任者和被允许的受让人。

2.1除影响受托人手续费的收取、增加受托人的义务或加重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难度和负担以及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情况外,委托人、承租人有权变更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受托人,该变更自变更通知到达受托人时生效。该变更通知亦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条 先决条件。

在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开展之前,必须符合下述先决条件:

3.1委托人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

(b)委托人已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账户,并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够的人民币资金。

3.2承租人的先决条件:

(b)承租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财务报表影印件,并提供内容与格式均令委托人认可的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同意签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会决议及其他委托人需要审核的文件,承租人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

在签署本合同时,委托人已经事先审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并确认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委托人确认其在每一次签署委托指令之前已尽责地进行了审查,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审查结果作为本业务开展的依据,不另作实质性调研和审查,不承担核实的工作和责任。

4.1委托人支付租赁物价款购进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条款租入租赁物。租赁物的名称、概算价格、型号、机身号码、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2承租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供应商资信情况,自己选定租赁物和供应商,并对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质量、技术和服务内容,以及品质技术保证、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决定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4.3委托人同意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书面的确认函,注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和要求已经我公司认可”;委托人承担根据承租人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在满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承租人应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托人发出付款通知,以使委托人有充分的付款准备。

4.4承租人确认委托人购买的标的物即承租人所选定的本合同的租赁物,承租人同意并接受购买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记载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4.5在租赁期内租赁物及其附属物及其相关全部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包括现在或以后附属于租赁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均属于委托人;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用于非法生产,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销售、抵债、转让、承包、转租、分租、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或增加所有权负担的行为。

4.6对租赁物的品质、规格及其他在购买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发生的争议,均由承租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供应商提起求偿,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申请仲裁等,其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送达、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4.7租赁物在本合同附表规定的场所安装、使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外观、性能、品质等,不得迁移安装使用地点,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租赁物上标注所有权标志,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定期或随时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承租人予以全力配合。

4.8承租人股东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约、承租人法人地位的变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均不改变委托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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