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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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突发的情况,需要做出及时的反应。在写总结时,要注意积累和总结正面的经验和教训,发现问题并思考解决方法。这些经典的名言警句,值得我们反复品味。
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篇一
为切实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迎江区长风乡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坚持科学谋划、集中调度、精准施策,多举措强力推进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强化监管职责,统筹调度。制定并印发了《长风乡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长风乡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村级耕地保护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线。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力求实效。在村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册、出动宣传车、播放电子显示屏、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政策措施的知晓率,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是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处置及时。乡城管中队、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村级网格员联合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相关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文档为doc格式。
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篇二
近年来,我县县委、县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藏粮于地”的战略部署,把抛荒田整治作为发展粮食生产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动员,多措并举,切实推进荒田复垦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全县16个乡镇全部出动宣传车,486个行政村启动“村村响”,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集中宣传,在集镇、示范片区悬挂横幅标语1500余条,制作并转发抛荒整治短视频20余个,并通过组织召开主题党日活动、村民会议,提高党员、群众的思想认识,形成全员参与的强大合力。
采取“村组上报、乡镇复核、县里抽查”的形式,督促各乡镇都建立了抛荒耕地台帐,并对每个丘块提出整改意见和复垦时限,确保做到底子清、措施明。
制订了《全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乡镇严格落实“党委书记负总责,乡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抛荒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乡镇领导班子包片参与治荒,每一丘抛荒田块都明确一名责任干部,督促田土承包户主限期整改。
县里多方筹措600万元资金,鼓励种粮大户开展复垦服务,特殊情况交由村干部进行兜底治理。
县里将耕地抛荒整治成效作为粮食生产先进乡镇(村)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参与治荒面积较多的种粮大户优先推荐申报种粮标兵,对措施不得力、整治不到位的镇、村,不仅要核减相关工作经费,还要对连片抛荒2亩以上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按照“宜双则双、宜粮则粮、能经则经”的原则,对抛荒地进行复耕,严厉查处“一翻了之、一挖了之”的敷衍行为。据初步统计,全县现有281个村出动挖机开始整治,整治率接近50%。
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篇三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国家和省、市召开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于9月11日也专门召开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暨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如何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县直部门要清醒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复杂性和整治工作的艰巨性,把摸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由村到乡(镇)、街道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确保按时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我县又分别于9月22日、11月9日、11月11日、11月23日、11月26日召开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该项工作分别强调并提出明确要求,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高标准推动摸底排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历时较长的实际,各乡镇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设立了办公场所,落实了经费保障,加强了队伍建设,并明确了固定的第三方作业单位,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当前,整个摸排工作进入攻坚时期,县工作专班要求各有关乡镇和街道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和村居等各种力量,精准摸排,把底数搞清楚,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问题分类上,要把违法违规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审批情况,涉诉案件和执行等情况都搞清楚,做好分类,建立台账,为下步处置打好基础。特别是对国家刚刚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认真做好分析和摸排工作,精准系统填报。还要认真做好国家下发核减所有图斑举证工作,举证为20xx年之前建设的,要求要有影像材料支持,且20xx年之后无翻建、扩建;对有合法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的,要准备批文和勘测定界图等。经过各有关乡镇和街道及县直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11月25日下午2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摸排上报系统总计9655个,其中产业类2857个,公共管理服务类428个,住宅类6380个。全县占地总面积674.94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593.76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11.32公顷。
我县把遏制新增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最中之重盯紧盯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今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的新增问题发生。11月2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崇景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有关镇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逐乡镇、逐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明确指出,督导不是搞形式主义,也不是走过场,上级对新增问题有明确要求,县里对处置情况是要结果的,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清理到位并恢复种植条件。县工作专班要求,下一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新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立行立改。对顶风而上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问责。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工作氛围,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及时传递信息,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对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虽然现在国家和省、市还未正式出台制定指导性意见,我县工作专班超前筹划,在认真做好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政策分析,提前做好准备,待国家和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绝对不搞“一刀切”。讲求方式方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多数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科学研究处置办法,慎之又慎、积极稳妥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优化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管,绝不能留下后遗症;注重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作用,引导他们参与到监督举报、摸排认定、问题处置等环节当中,群策群力处置存量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以这次迎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排工作情况,做好查缺补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张贴公告、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支持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乱占耕地问题公示工作,对住宅类、产业类、公益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公开公示,坚决杜绝不公示、假公示、不接受群众监督等问题。
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篇四
做实做细做好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工作,将“八不准”内容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八不准”内容,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一是制方案。出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工作方案》,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规建房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网上播。在县(市)级融媒体中心、电视台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通告,并在县(市)政府官方网站上播放和刊登。开展征集主题为宣传解读“八不准”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海报宣。印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海报,组织基层所人员做好宣传海报张贴工作,宣传海报张贴至政府和有关部门(政府办公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各乡镇(乡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卫生院、学校、农贸市场)、行政村和自然村(公告栏)。
四是流动报。各地设置了流动宣传车,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内容在各行政村、自然村流动播报。制作发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单页,由基层所组织各行政村、自然村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作用,将宣传单页发放至农村各家各户,并做好入户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目前,我市已悬挂宣传横幅666条,群发手机短信58666条,张贴海报漫画666多幅,分发各种宣传资料6666份,宣传手册4566本,出动流动宣传车5866台次,全市电视台(含县区)累计播放“八不准”宣传内容66天,召开宣传会议66次。
一是认真贯彻党中央指示。xx月xx日,在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高度重视,xx月xx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题请示市委部署落实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目前,市政府已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就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x月x日,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抽调专人集中办公。x月x日,召开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xx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立即开展全面摸排,做到范围清、标准清、时间清、责任清、措施清。目前,我市xx等地已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xx等地已召开工作部署会。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立即遏制新增违法,xx月xx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责令立即停止正在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为及时掌握各地农村乱占耕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我市建立月报和周报制度,要求各地及时汇总,定期报送工作情况。目前,已报送省整治办月报x期,周报x期。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我市结合近年来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对我市农村乱占耕地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调研报告》,为省政府制定方案提供我市建议。国家、省摸排方案两次征求意见期间,组织有关单位、县(区)、乡、村代表进行座谈,在此基础上,谋划制定了我市《实施方案》,并于xx月xx日下发各地征求意见,在国家、省摸排方案正式印发后,迅速完善我市《实施方案》。
五是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了2次摸排人员培训学习,就摸排范围、摸排内容,手机外业核查软件、填报系统的使用、信息采集、信息交汇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使摸排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正确使用摸排软件系统,达到会搜索、会判别、会拍照、会填表格的目标,提高摸底排查的能力,确保摸底排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县(市)共组织5次信息员、采集员的培训工作。全市行政村已基本注册完毕,所有填报员均已下载了手机app,提取的疑似图斑均已下发乡(镇)和村(社区)。
六是强化技术保障。为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应查尽查,抽调技术骨干成立技术指导组,对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平台(app)使用、摸排图斑影像数据套合等提供技术指导。xx月xx日,技术指导组通过叠加新增耕地、农转用、增减挂、土地报批图斑,套合、比对建设图班,形成市城区摸排工作底图,提取疑似图斑xxx个,并指导各县(市)形成各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底图。各县(市)均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提供技术支持,部分县(市)安排了专项经费。目前,我市已筛查乡镇(街道)xx个,行政村xx个,初步提取疑似图斑xxx个,完成摸排图斑xxx个,面积xxx亩(耕地xx亩)。
以乡镇为单位,建立违反“八不准”问题台帐,明确凡在x月x日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后,所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均视为新增违法,纳入问题台账管理,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并对典型案例实时进行通报曝光。目前,我市共发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违法用地x个,面积xx亩(耕地xx亩),已拆除x宗,面积xx亩(耕地xx亩)。
一是任务重时间紧。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xx个,数量十分巨大,而有效工作时间只有1个月左右,村(社区)摸排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水平参差不齐,且于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相重叠,难以在短期内完成核实上报工作。建议省级开通政策咨询渠道,及时为地方解疑答惑,促进摸排工作进度与质量。
二是系统填报过细。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平台(app),信息采集图斑有些村民房屋或产业类房屋无门牌号码,导致系统无法填写上报;有些因各种原因导致填报数据信息不全而无法上报。建议省级取消门牌号项或改为非必填项,同时优化、简化填报汇交平台,以减少基层摸排工作量。
一是村民建房选址难。在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住宅工作中存在部分乡镇未编制村庄规划,或部分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标准不统一、相互矛盾等,导致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选址难。建议省级出台有关指导文件,引导各地合理、有序规划、选址。
二是宅基地分配失灵。大部分村集体难以统一分配宅基地,大多数农村村民建房的宅基地均由村民自行协商解决,从而导致在自家承包地、耕地上建房现象。建议省级健全完善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并联审查审核机制,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做到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有进有退”,保障农村宅基地科学利用。
汇报完毕,谢谢!
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篇五
根据xx省自然资源厅和xx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xx市迅速行动,倒排工期;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强督办,明晰纪律,确保如期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各阶段清查整治工作任务。现将当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办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xx个职能部门各自的工作任务,统一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级本部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清查整治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开展相应工作。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从上到下各级组织层层负责,层层联动,确保了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运转。确保了习近平总。
书记。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牢牢守住全市耕地保护红线。
二、聚焦重点要素,全面精准排查。
按照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重点聚集“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加大清查力度。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将任务分解到全市各乡镇,逐级压实责任。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形成了各地问题清单,实行台帐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责,将自身掌握的数据与各乡镇摸排上报的数据进行碰头比对,确保排查工作精准无误。
三、坚持部门联动,强化协调配合。
全市建立了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行业整治成员单位与纪检、公安等部门联合处置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强化联动协调,共同抓好清查整治工作。
为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监管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xx月xx日正式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先后召开了全系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工作部署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对全市xx个乡镇办基层国土所开展了内外业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对201x年以来的耕地进行问题图斑提取;组织xx个检查小组对xx个乡镇办对实地摸排进行检查指导,并按时间节点向xx省自然资源厅报送有关数据及典型案例,确保了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把排查、整治、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市纪委于2020年xx月xx日下发了《xx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工作提出了要求,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农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督促全市各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
与此同时,全市xx个乡镇办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
学习。
政策、严格执行政策,把政策变成扎实开展清查整治农村乱建耕地建房工作的行动指南。并陆续召开镇级农村乱占耕建房摸排部署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镇级领导小组,对摸排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了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双签字”的负责机制。
目前,全市xx个乡镇办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的数据格式,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外业调查,拍照取证,逐一填写调查表,并完善相关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对历史和新采集的数据进行技术分析,对变更调查中地类为耕地的地上建筑物进行了逐一排查。目前,正在对自行提取的xxx个图斑进行核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机制上破解难题,形成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
工作。
规范和制度成果。同时搞好资料、图件归档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切实维护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篇六
兰考县人口89万,总面积1116.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85.8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258亩。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普遍存在,同时人口不断增加,导致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二)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兰考县主要耕地后备资源为黄河滩涂的开发和农村居民点的整理与复耕。黄河滩涂的开发利用受行洪要求、生态保护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难度较大。因此,兰考县适宜开发复垦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一)法治意识淡薄。
部分农民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自己怎么支配,他人无权过问,觉得“我占一点,不碍大局”。他们把良田先荒芜不耕作,几年之后良田变相成为荒地,然后就在“荒地”上建房。实际上,农民所享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不享有对土地随心所欲的处置权。
(二)合理性住宅需求得不到保障。
农村人口在不断增长,当初分配宅基地时,是一户一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户变成两户、三户,甚至更多,然而宅基地仍然只有一份。为了保障住房需求,于是农民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耕地。
(三)监管执法力度不够。
农民占用耕地建房时,村干部与乡镇基层干部信息沟通不通畅,没能及时进行制止,导致农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还有部分基层干部不作为,为村民占用耕地建房开了方便之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耕地流失现象的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
线上利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短信、广播电台、抖音等媒介播报,线下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宣传海报、标语和版面,派出政策宣讲车到村入户,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和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加强人民对触犯法律的敬畏之心,强化农民保护耕地意识,营造良好的全民保护耕地的氛围。
(二)规划预留空间。
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统筹好保护耕地和保障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引导村民住宅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
(三)严肃追责问责。
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中,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案件,同时立案、同步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顶风违纪,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非法批准用地、违法承诺用地、违法占地建房,以及对农村违法建设行为监督、制止、查处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从严从重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决遏制增量。
自20xx年7月3日以后,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处理。农民拟建房屋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须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规定申请批准。凡未经过依法依规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建设,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申请边建等行为。
(五)加快处置存量。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篇七
截止20xx年10月18日,历时一个多月的时间,下谷乡完成746个图斑的外业核查和内业审核上报、统计表的双签字工作。
下谷乡辖6个行政村,林区下发应核查图斑746个(其中:板桥河村244个图斑,相思岭村45个图斑,三股水村132个图斑,金甲坪村80个图斑,兴隆寺村128个图斑,太和山村117个图斑。)。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在全区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专班,培训村级核查员,党委政府全过程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为保质保量顺利完成任务,我们采取“白+黑”和“5+2”的工作模式,召开乡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
(二)提升意识,强化宣传。张贴宣传画12张,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6条,走到哪里就把政策宣传到哪里。
(三)快速行动,扎实推进。截止10月18日,我们实际实际完成外业核查图斑746个,内业系统上报图斑746个(其中住宅类717个图斑、公共管理服务类22个图斑、产业类7个图斑),图斑包括新房、旧房、无人居住的危房、已经成为耕地或林地、公路、小区用地等多种类型。外业核查中,步行了无数个山头,荒坡,小路,在山上吃过“快乐的午餐”,在半夜12点吃过方便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下谷乡山大人稀,居住分散,图斑涉及边边角角,车行和步行都比较远,外业核查期间阴雨连绵,正好又赶上人口普查、护林防火、精准扶贫等重要工作交织一起,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产生的各项费用也比较高。下一步,按照神农架林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我们将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
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篇八
在弓长岭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简称“违法建设”)。
(二)重点整治任务。
1、堵塞消防通遒、占压市政管线、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2、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
3、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实施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4、在建违法建设。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重点突出、控新拆旧、司法保障”原则,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任务总面积的70%;2022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一)既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采取“边排查、边认定、边拆除”方式,同步推进排查认定、宣传发动、自拆整改、集中攻坚、检查验收、建章立制等6个方面工作。本着“先易后难、拆除为先”原则,对各方面工作不设启动时间,只设完成时限,合理利用有限时间,统筹推进,压茬落实,全力确保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
1.排查认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将社区(村)、规划、消防部门及各类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物业公司组成排查工作组,对所有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摸底排查、鉴别认定,形成包含具体位置、现场照片、建筑形式、违建面积、使用性质及相关人信息等信息的数据台账。在排查违法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调查是否有党员、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情况。完成排查认定后,街道、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区自然资通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审核后,报区政府。区政府复核后,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报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认定工作要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将分别约谈乡(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
2.宣传发动。在排查结束后,区政府统一向全区发布违法建设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区居民的公开信》,正式启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排查结果,设置热线电话,征集群众意见。各相关部门、乡(镇)街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有效发动辖区居民参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为违法建设排查继续提供线索,补充排查信息。区宣传部门在排查认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对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进行全面报道,对典型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会传达违法建设危者,营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设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围。在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3.自拆整改。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在启动抗法程序至强制拆除期间,不间断开展督促自拆工作。从认定违法建设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随之启动。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党员、网格员、楼长等人员,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和违法建设的“左邻右舍”,想方设法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在排查认定过程中,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运用工商税务调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产交易、纳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违法建设占有人)进行惩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对违法建设相关人(违法建设建设者、使用者)进行调查,对存在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设或参与建设,占用或使用违法建设的,要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管理单位报送情况;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资格;对当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无力实施的违法建设,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取得当事人书面申请后进行助拆,但助拆要严格限制次数,并做好评估,优先适用于带头拆除违法建设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5.检查验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排查拆违”双验收机制。一方面,要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热线电话、公众微信号等途径征求群众意见,并组建巡查组,对群众上报的不在排查结果中的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核实,对确定属漏报的违法建设上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将予以追责问责,并责成乡(镇)街立即采取行动,履行法律程序实施拆除。如发现漏报涉及违纪问题,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另一方面,对本地区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未完成的相关部门报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府主要领导分别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在2021年10月底前,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在2022年8月底前,形成验收报告,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调后、报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研究违法建设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区实行违法建设清零的系统方案,确保为后续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区综合机法大队会同乡(镇)街要制定常态化的违法建设管控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违法建设反弹,并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各类违法建设,自2022年1月起,区政府开始实施违法建设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对剩余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准备工作,为执行强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础。
(二)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对于在建的所有类型违法建设,严格实行“零容忍”制度,一经发现,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第一时间实施拆除,实现“严打击、停增长”,全面彰显我区打击违法建设的决心和能力,为拆除既有违法建设带好头。
各乡(镇)街、社区(村)要发挥网格员作用,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及时发现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上报到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由其牵头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凡发现行动启动之日后的新生违法建设,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同时,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日常工作,对造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一)拆违行动方面。
各乡(镇)街是违法建议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协调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新闻线索和素材,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区自然资源分局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配合区政府,协调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配合乡(镇)街道对占用绿化区域、压占市政管线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对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后的场地进行绿化、硬化和设置便民设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公检法部门全力配合区政府拆除违法建设。
区法院负责对接同级法院或上级法院对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做好法律解答,对拆除违法建设诉讼案件依法审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出警查处,并配合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法律指导、行政复议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提供整治行动经费保障。
区信访局负责整治行动中接待信访群众和协调调度工作。
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督促问责方面。
机关或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区纪委监委负贵对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违纪行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区发改局负贵将造法建设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纳入诚信惩戒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区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附有违法建设的房产限制交易。
区人社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编制以外公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企业停止审批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商户停止审批工作;负责依法配合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将实施强制拆除的,责令限期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督促、引导经营者办理注销登记。
区民政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社会组织,按照业务主管单位意见进行后续处理直至撤销其登记;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当事人,暂缓受理临时救助。
区税务局负责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税务案件进行跟踩检查。
(一)加强领导。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点评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区政府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预、不阻碍、不纵容”。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信访主体、维稳主体,要按照“项目化标准、工程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总体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各乡镇街道要出台本辖区的违法建设治理方案,并充分征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整治,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三)强势宣传。要制作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宣传视频和标语,在各类大中型广告显示屏、企事业单位led显示屏循环播放。组织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利用网络自媒体,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报道。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开展大力宣传,赢得广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示范引领。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人士必须深刻认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主动拆除本人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的违法建设。上述人员管理单位、组织要落实管理职责,督促相关人员在2021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义务。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实行违法建设零报告和承诺制度,如实填写“违法建设报告表”和签订“违法建设整治承诺书”,报告表及承诺书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保存,形成情况汇总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区委、区政府建立责任迫完制度,对工作中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等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依法、依规、依纪问责。对党员干部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拆除违法建设或自拆不达标的,谎报、瞒报、拒报建设的,干扰、阻挠、抗拒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抗拒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组织部、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给予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为的,换届选举时不予提名。
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篇九
4月19日上午,我县在宣传文化中心广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副县长汤钦出席并讲话。
汤钦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成效非常显著,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希望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意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现象的发生,为全县在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活动现场,通过搭建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点,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了解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以及如何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
据了解,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在张良镇和让河乡设立分会场,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设立宣传展板12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6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出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车30余辆。
文档为doc格式。
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篇十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xx镇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全镇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积极作为、全力攻坚,确保扎实高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xx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县委有关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各村不同的情况,在巩固拓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逐级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分片包干、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整治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由包片班子成员和包村干部带队负责,深入各村社进行集中摸底排查,查明问题存量,逐件逐项查清违建时间、占地面积、性质用途,切实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并及时建立台账。
xx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组建镇专线、片区、村(社区)三级监管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日常巡查和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未批先建的农户坚决予以停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限期拆除、恢复原貌,严格分类别、按程序依法依规快速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在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过程中,镇村两级干部通过召开会议、推送微信公众号、村大喇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有效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进一步明确违法责任,深刻认识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农村耕地乱建房工作汇报篇十一
为有效解决延吉市土地征收、房屋征拆中存在的乱象,经延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违规占用、使用土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为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延吉市成立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清理整治包括“假大棚”、违规种树、大棚房、违规建房、违建别墅等五个方面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假大棚”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违规建设的设施农用地及种植大棚;违规种树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的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未经审批及变更土地用途违规种植的树木;大棚房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农业种植大棚和设施农业用地上违法建设的大棚房;违规建房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的未经审批,占用耕地、荒地、林地等集体土地违法违规建设住房、厂房、仓库、大棚房等地上物;违建别墅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的违法违规审批、建设的“别墅”类地产项目,具有“别墅”风格的经营性项目、私家庄园、私人别墅。
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认定违法违规的,由各镇政府下达清理整治通知,限期自行整改拆除。未按期限整改拆除的,根据土地性质分别由城管局、各镇按照职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集中强制拆除。同时,针对违法现象进行深挖,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全面鼓励动员群众积极举报,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严查党员干部、村干部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纪委监委与组织部组成联合巡察组进行核实甄别,对问题属实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通过攻克重点对象,实现掐尖打横的震慑效应,推动拆除工作顺利实施。
此次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依法依规综合利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使用土地及借征地拆迁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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