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郑州市住房租赁(通用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7:3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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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住房租赁篇一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对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租赁住房提供实质性利好。下文是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条为完善我市多层次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xx]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xx]4号)和《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xx]8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等供应的政策性租赁住房。

第三条本市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使用及管理,遵循本办法。

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统筹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

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物价、民政、人社、公安、税务、金融、监察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房管、民政等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分别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等工作。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组织市房管、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人社、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依据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规划,编制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

市房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编制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作为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的主要依据。

(一)政府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的;。

(二)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

(三)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建设的;。

(四)廉租住房和公有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换的;。

(五)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

第八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采取集中建设和在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严格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

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优先保障供应。

政府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

第十一条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将配建面积、套型结构、装修标准等内容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或在《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大中型企业、产业园区以及高校等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前提下,可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单位租赁住房。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变更为住宅用地后,方可进行建设。

第十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和单位租赁住房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持下列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项目建筑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户型比例及商业网点用房建筑面积: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四)银行出具的资本金证明;。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及标准层、非标准层平面图;。

(七)商业网点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比例。

市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核实意见。

第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及出资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出售。

利用出让土地建设并享受政府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项目,租赁期限满5年的,可以补缴相关减免费用后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费用计算。

商品住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开发部分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开发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经营。

第十六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当积极推广应用高明、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整体水平。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保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执行;装修标准按《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廉租住房装修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公有住房转换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程序由市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第三章申请与准入。

第十九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二)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第二十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四)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第二十一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郑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

劳动合同。

(三)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四)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五)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第二十二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第二十三条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照《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月收入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住房情况证明;。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审核无异议的家庭,由市房管部门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在区房管部门复审后自动生成。

第二十四条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参照《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三)申请单位出具的。

担保书。

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对审核无异议的人员,由申请单位根据被批准的人员名单,重新编制组合租赁方案后,报区房管部门实施轮候。

第四章配租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供应对象支付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市场价租金水平的70%以内。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产权性质,实施差别化收取。

具有政府产权以及政府委托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收取。

商品住房和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根据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20%。

第二十八条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非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供应,并实行分类轮候制度。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实行专户管理,日常管理、维修费用以及空置期间的物业费用从租金收入中列支。房屋由所在辖区的区房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九条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由区房管部门依据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按照《资格证》的顺序号组织申请人进行选房。住房选定后,由区房管部门与申请人签订《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

》,办理入住手续。

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区房管部门对辖区内批准的申请单位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配租对象确定后,由区房管部门与申请单位、新就业职工签订《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按照组合租赁方案办理入住手续。申请单位应建立租金支付或租金汇缴制度,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第三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中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梯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四)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五)租赁期限;。

(六)房屋维修责任;。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约定。

第三十一条3人(含)以下家庭原则上只能租赁4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二条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取得《资格证》的申请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租赁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

(二)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

(三)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五)其他放弃入围资格的情况。

第三十四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及时报区房管部门进行复核登记并安排退出。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发生变动时,申请单位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年度复查制度。复查工作由区房管部门具体实施。对中等偏下收入的承租人,主要对其申报的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进行复查;对新就业和来郑务工的承租人,由用人单位向区房管部门提供材料,配合做好复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复查后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至合同期满;合同期满时仍符合租赁条件并愿意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重新提出申请,并重新与区房管部门签订租赁合同。

复查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当退出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确有困难的,经区房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第三十七条商品住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开发企业向取得《资格证》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已经批准尚在轮候的用人单位出租,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租赁合同。

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建设的单位租赁住房,由房屋所有权单位负责运营。

第五章优惠政策。

第三十八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建设的单位租赁住房,供应对象按照本办法规定纳入统一管理的,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四十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省明文规定不得减、免之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

第四十一条政府委托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

第四十二条市、区政府建设或回购公共租赁住房所需资金,由市、区房管部门会同建设单位编制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由市、区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并依据项目进度审核拨付。

第四十三条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以及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单位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建设商业网点的,商业网点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筑总面积的8%,并按照商业用地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第四十六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第四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建设和收费标准参照居住类房屋标准执行,并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标准计价。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承租人可根据生活需要添加生活设施,自行添加的生活设施在退租时不予补偿。

第四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由区房管部门责令其按同区域同类住房的市场租金补交房租,并记入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十条承租人在延长期届满后拒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区房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记入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享受我市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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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五十二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5年内不得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活动,并由市房管、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三)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和套型结构比例的。

第五十三条房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或者侵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承租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面向重点发展产业从业人员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各县(市)、上街区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参照本办法的资金筹措及使用规定,自行筹措建设资金。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郑州市住房租赁篇二

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装修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住甲方第一条所述房产,用于__________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产用途与装修设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对房产造成损失,乙方应给与赔偿。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收回,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房屋租金为___________元/月。

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房租。

第五条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产交付于乙方使用。

第六条水电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以保障乙方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饶施工。甲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甲方协商合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的损失,有乙方负责修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的变更。

如果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人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房屋,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

郑州市住房租赁篇三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郑州市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情况。

(一)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在郑州市_______区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产性质__________,房屋有______室(间),甲方出租其中______________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房间)作为__________使用,在租赁期限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的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押_______付_______,即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押金__________元,支付三个月房屋租金__________元,共计支付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此后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__________元。租金支付日期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满合同解除后,乙方所付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五、其他费用。

(一)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燃气)费、物管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实际使用数或分摊数按时足额缴纳。

(二)若需要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归甲方所有,乙方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二)甲方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并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三)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和产权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四)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五)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二)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遵守中国的法律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四)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五)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实际居住天数结算。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一)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违反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不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的。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宜。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郑州市住房租赁篇四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台州市县镇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计6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结算,预付半年,续租按月结算。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郑州市住房租赁篇五

承租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之培训中心诸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_________租赁范围。

1.1甲方承诺将位于郑州市_______________酒店及如下部份出租给乙方:

1.1.1地下室一层员工食堂,洗衣房。

1.1.2一层酒店大堂。

1.1.3二至三层,十一至十六层的全部及十层主楼部分。

1.1.4酒店所有的配套工程系统。

1.1.5酒店所有部位的广告业务。

1.2甲方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等由甲方自行负责,不在租赁部分。

1.3酒店名称如由甲方定名为______酒店,则由甲方负责办理酒店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如由乙方另行确定酒店名称,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1.4无论酒店名称如何确定,上述酒店的手续应当最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前办理完毕。

第二条:乙方投资部分。

2.1乙方承诺投资装修酒店的整个二楼餐厅、厨房,十一至十六楼的全部及十层主楼部分的装修和配套设备,其标准达到或超过三星级酒店标准。

2.2上述装修及配套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应当按照实有价值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补偿,双方同意该补偿最低不少于3.2款所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

2.3开业前和开业期间的所有开办费用,均由乙方投资。乙方所有的投资回报应从租赁期间内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收益中提取,甲方不得对经营期间的收益主张权利。

第三条:资产所有权。

3.1酒店的所有资产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不对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资产收取租赁费用。

3.2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对于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全部资产。

3.3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证号为: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整。

4.2承租时间从酒店正式营业当天开始计算,但承租时间最迟应当_______________述承租时间开始日期不一致时,以最晚届满的时间计算。

4.3以上酒店正式营业的时间及乙方实际上进场施工的时间由双方实际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如因一方原因不能如期及时确认以上时间的,上述酒店正式营业的时间双方确认最迟不得超过合同订立之日起届满9个月。

4.4租赁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上述酒店及设备和设施的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_________租金及支付办法。

5.4双方一致同意上述房屋及所属设备和设施的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郑州市住房租赁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郑州市有关地方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郑州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购房合同号)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x,房屋面积为x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做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提前x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缴纳租金后方可用房。

2.该房屋租金按支付,支付时间为x年x月x日,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若无法维修或维修不好,乙方应照价赔偿。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8.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甲方所列物品完好无损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五.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x元做为押金。乙方若无违约,并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日内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六.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并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郑州市住房租赁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郑州市有关地方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郑州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购房合同号)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xx,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做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提前x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1.该房屋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缴纳租金后方可用房。

2.该房屋租金按支付,支付时间为xx年x月x日,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若无法维修或维修不好,乙方应照价赔偿。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8.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甲方所列物品完好无损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x元做为押金。乙方若无违约,并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日内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并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郑州市住房租赁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求租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郑州市住房租赁篇九

乙方:(身份证号:  )。

甲方将属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出租与乙方使用。现根据《合同法》,签订如下合同:

坐落于    处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乙方租赁甲方的上述房屋,用于宾馆住宿用途。

租期为5年。

第一年租金标准为800000.00元/年,以后每年按20000.00元/年递增。

第一年租金于甲方按约定将房屋移交乙方当日付清(已交定金可冲抵租金),自此计算租期。第二、三年、四年、五年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当年度租金。

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脑网络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成约定金100000.00元:

甲方承诺,在甲方与前租户的租赁期限届满后日内,确保前租户将租赁房屋腾退,甲方将租赁房屋及室内装修、设施设备(即前租户在租赁期间所做装修、添置的设施设备须完好无损)移交乙方,将水、电、天然气、宽带网络立户过户至甲方名下。

如甲方未能实现承诺,则返还乙方双倍定金,本合同解除。

如甲方实现了承诺,乙方须履行本合同,定金转化为租金。否则,定金归甲方所有,本合同解除。

1.具备履约条件后,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照。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前述证照无法办理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将已交定金退还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转租房屋,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不变。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

2.因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未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3.如因房屋被征收征用以及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互不构成违约,互不补偿。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除赔偿未违约方经济损失外,另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100000.00元。

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诉至恩施市人民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协商不成,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郑州市住房租赁篇十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之培训中心(暂名____________)诸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_________租赁范围。

1.1甲方承诺将位于郑州市_______________酒店及如下部份出租给乙方:

1.1.1地下室一层员工食堂,洗衣房(约300m2)。

1.1.2一层酒店大堂(不包括临最北面四个柱距的门面房和办公区域大堂部分)。

1.1.3二至三层,十一至十六层的全部及十层主楼部分(客房部分)。

1.1.4酒店所有的配套工程系统(包括配电、弱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锅炉、停车场)。

1.1.5酒店所有部位的广告业务(包括顶楼部分的空间)。

1.2甲方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包括安全、值班、卫生、办公区电梯)等由甲方自行负责,不在租赁部分。

1.3酒店名称如由甲方定名为______酒店,则由甲方负责办理酒店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如由乙方另行确定酒店名称,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1.4无论酒店名称如何确定,上述酒店的手续应当最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前办理完毕。

第二条:乙方投资部分。

2.1乙方承诺投资装修酒店的整个二楼餐厅、厨房,十一至十六楼的全部及十层主楼部分(客房部分)的装修和配套设备,其标准达到或超过三星级酒店标准。

2.2上述装修及配套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应当按照实有价值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补偿,双方同意该补偿最低不少于3.2款所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

2.3开业前和开业期间的所有开办费用,均由乙方投资。乙方所有的投资回报应从租赁期间内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收益中提取,甲方不得对经营期间的收益主张权利。

第三条:资产所有权。

3.1酒店的所有资产(包括乙方投入部分)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不对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资产收取租赁费用。

3.2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对于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全部资产。

3.3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证号为: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整。

4.2承租时间从酒店正式营业当天开始计算,但承租时间最迟应当_______________述承租时间开始日期不一致时,以最晚届满的时间计算。

4.3以上酒店正式营业的时间及乙方实际上进场施工的时间由双方实际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如因一方原因不能如期及时确认以上时间的,上述酒店正式营业的时间双方确认最迟不得超过合同订立之日起届满9个月。

4.4租赁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上述酒店及设备和设施的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_________租金及支付办法。

5.4双方一致同意上述房屋及所属设备和设施的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郑州市住房租赁篇十一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一)甲方自愿将郑州市号楼2单元户面积平方租给乙方,租金为元(大写),该房屋的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一年支付一次,押金元。

(二)甲方将该房的有关权益同样也租给乙方,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房屋及其设施修缮、安装、改造等事宜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纳社区的物业费。

(三)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三个月租金,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和押金。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其中甲乙方各留一份。

(六)甲方给乙方提供一台,如乙方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退费走之前将电费水费天然气费物业费结清,押金退完。

(八)乙方退房之前,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九)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

甲方银行卡号。

水表抄表示数。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郑州市住房租赁篇十二

身份证地址:

电话号码:

承租方。

身份证地址: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__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__元人民币;。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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