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师德建设制度规范(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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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常见的历史误解有哪些,如何正确看待历史事件?总结范文带给我们启示,提供了一种审视和思考的角度。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一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考评奖惩制度如下:

围绕教育局关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纪律要求”的规定,即:

8、要勤学善思,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不准消极怠工,无所事事,自甘落后。

开展“十评”:

一评理想信念是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评是否依法执教;

三评是否爱岗敬业;

四评是否谦虚谨慎、尊重同事;

五评是否勤奋刻苦钻研业务;

六评是否谦虚谨慎、尊重同事;

七评是否主动与家长联系;

八评是否以教谋私;

九.评是否尊重社会公德;

十评是否为学生、为家长、为人民服务。

并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进行考核考评。

实行领导评价老师、教师互评、学生评价老师、家长评价教师及行风监督员评价教师相结合,对每个教师师德师风状况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年度进行综合评定。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学生(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组织领导评价三项评价优秀率均在90%以上为优秀,优秀率或合格率在60—89%的考评结果为合格,优秀率或合格率低于60%的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评与教师个人年终考核、晋职聘用、评先选优、岗位津贴等挂钩。对有违师德师风的教师,在个人年终考核、晋职聘用、评先选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进行严肃处理。凡年度师德师风考评不合格的教师,学校有权责令停职检查,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教师学校予以解聘。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二

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如下: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三

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促使教师真正成为家长、社会满意的教育工作者,从而更好地为教育、为学生服务,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1)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知道学校师德考核标准并以此为准则。

(2)无违法犯罪率,无体罚,无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无违反上级及学校制度的忌事忌语。

(3)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经常开展师德教育。

(4)积极参加业务进修,提高业务水平、乐意奉献、敬业爱岗。

(5)组室成员举止、谈吐文明、作风正派、树立为人师表形象。

2、热爱学生,严谨治学。

(1)教师要关注以下学生的外显表现:

作业经常不交的学生;离群孤独的学生;行为和情绪速变的学生;成绩骤然下降学生;明显消瘦学生;上课思想不集中学生;满脸倦容学生;爱打瞌睡学生;过分打扮自己或突然不注重打扮的学生;离家出走的学生;酗酒的学生;身体出现红肿或有瘀痕的学生;害怕上学或害怕回家的学生;用钱挥霍无度的学生。

(2)发现上述现象,教师要多关注这些学生,给他们更多爱心和关怀。

(3)多花时间聆听学生的倾诉并与他们交谈,在赢得学生信任的基础上,了解学生上述行为的成因,及时采取相应的帮助与指导。

(4)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隐私。

(5)要保持宽容耐性,允许他们逐步改进,并在改进过程中作出适当的帮助与鼓励。

3、团结协作,尊重家长。

(1)教师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它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齐心协力参与教育教学实践。要重视对年青教师的帮带工作,开展好师徒结对等活动,促使青年教师尽快站稳讲台。

(2)热爱所在年级组、教研组等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支持集体领导成员的工作;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主动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3)要经常与家长联系,普遍家访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对家长要文明礼貌,不训斥、指责家长。

4、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1)严格执行师德“三不准”即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等实物和旅游、娱乐等服务。

(2)有正确的是非观、集体荣誉感,在师生中有良好声誉。

(3)能主动为学校、邻里排忧解难,能帮助关心组内同事。

(4)实行晚婚晚育,家庭关系和睦,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5)能主动为学校、组室献计献策,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

二、考核步骤及方法。

1、考核分自我考核、家长或学生评议、学校考核等,各种考核方式相互结合。

2、针对学校实际,择定部份内容,有重点的进行考核,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三、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与教职工期末考核挂钩,作为其中的内容计分。

2、对模范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优良的教师学校予以表彰。

3、师德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20%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者应从师德考核优秀中产生,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聘任教师职务、晋级晋职、评选先进。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四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2、应当配备专业财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本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主管或总2经理进行监交。委托单位亦可派人旁观移交过程。接管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五、委托单位终止委托代理记帐事项。

1、当委托单位不需要本公司代理记帐时,本公司将所保管的委托单位的会计资料(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移交给委托单位。

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等。会计电算化的硬件设备由财务部门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人员一般不得使用,特殊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理、调试后,应及时检查和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资料和功能的正确性。

3.次月10日前对上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时必须通过系统功能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电源,设备的开啟和关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6.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11.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12.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五

三是建立监督预警机制。一是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和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的监督;二是落实问卷调查制度。发放学生、家长、教师问卷,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督;三是建立“校长接待日”

四是落实督查通报制。对确定的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查,通报情况,整改问题,促进落实。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制。重点是落实对领导责任的追究制度。 六是落实“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首先进行告诫,要求限期整改,告诫期满仍不改正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报学区处理。

师德师风是教师的灵魂,是规范教师行为的典范,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的法宝,加强师德师风监督,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提高教师为人师表的重要保障,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师德师风民主监督制度》如下。

一、加强学习显成效

(一)加强对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制度。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组在规定的学习时间中,对教职工的参加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勤,对于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加,按时到场和迟到、早退和缺课现象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做到周总结,月通报,期评比。

(二)加强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学校党支部、校代会成员对每个同志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定期进行学结和学习效果检测,对学习不够深入,检测效果不好的'教师进行集中补课。

(三)调动学生参与评价,师德师风是教师的形象,让学生进行评价是为人师表的具体体现,学校每学年在学生中至少组织两次师德师风调查或“我心目中的教师”评选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四)建立家长委员会,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学校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设立师德师风热线电话,聘请义务监督员,让广大教师自觉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改进和调整教师的行业形象。

二、规范管理促发展

(一)加强对中层干部和教师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对不遵守学习纪律的人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二)加强党组织的监督,学校党支部对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活动和各个阶段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聘请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员,参与监督让学生和家长评价学校、教师,向社会发放师德调查问卷。

(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安排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具体人员,处理好群众的意见。

三、多手齐抓促监督

(一)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同时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

(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师德师风监督工作,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代表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定期向监督员征求意见。

(三)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对举报的师德师风问题,学校都须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属个别教师问题,由学校处理解决;对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的教师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五)加强对师德问题举报人的保护。学校依法保护师德举报人的权益,凡出现泄露、报复、打击举报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学校每年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各教研组和年级组进行检查,对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七)学校制订师德建设督导评估细则,把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职工考核成绩的重要指标。

(八)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状况专项督查,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评比活动,对师德师风表现好的个人予以表彰,表现差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独塘一中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奖励在教育教学中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能力突出的教职工。特制定师德奖惩制度如下:

1、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集会升旗等活动,关爱学生,无违反学校师德考核条例者;在工作中依法执教,从严治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善待家长者均可获师德奖100元。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扣除师德全年奖金。

2、教师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言行,不得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不得将学生带入寝室内进行作业辅导、补课、谈话、开会,以及娱乐活动等。

3、教师不得在参与各类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教师不得敷衍塞责,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停课;不得让学生家长批改家庭作业或学生代改作业。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比例实行师德量化扣分。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行风建设,强化学校教育收费工作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学校收费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是否办理《收费许可证》或《收费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不年审而进行收费的。

2、学校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的。

3、学校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4、学校是否允许有关部门设点办理与学校教育无关的业务,向学生或家长收费的。

5、学校是否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违反规定收取转学费用的。

6、学校是否以“赞助”、“集资”等名义要求学生交费的。

7、学校是否以勤工俭学等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或收取以资代劳款的。

8、学校是否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超常班、兴趣班的.。

9、学校是否强制学生订购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参考书籍、资料、报刊、读物的。

10、学校是否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

11、学校是否有其他违反规定收费的。

1、问卷评议。根据上述评议内容,向社会和家长发放问卷,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评议。

2、监督员评议。聘请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义务监督员,赋予其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监督、检查的权利,每年由学校召开一至二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接受评议。

3、座谈会评议。组织我层次、多方面的家长代表座谈会,征求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它评议方法。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八

一、将师德建设工作与常规的园务工作,与“本溪精神”、与“校园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等紧密结合,做到常规化、日常化,坚持长效管理。

二、积极采用各种形式宣传、发扬园内的好人好事,注重对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形象的精神鼓励。

三、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每月工作的考核中,做到良好的师德形象及时发扬,违背师德的现象及时指正。

四、采用园长接待日、家园信箱,每学期一次教师师德情况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听取家长对园内教师的建议与意见,帮助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形象。

五、严格执行师德“三不准”,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等实物和旅游、娱乐等服务。

六、对违反师德条列者,由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做出具体情况的.分析与处罚,对情节严重者,有权采取“一票否决制”的处罚。即年度、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终止其岗位合同。

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主要内容融入到具体规定之中。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九

三是建立监督预警机制。一是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和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的监督;二是落实问卷调查制度。发放学生、家长、教师问卷,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督;三是建立“校长接待日”

四是落实督查通报制。对确定的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查,通报情况,整改问题,促进落实。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制。重点是落实对领导责任的追究制度。 六是落实“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首先进行告诫,要求限期整改,告诫期满仍不改正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报学区处理。

师德师风是教师的灵魂,是规范教师行为的典范,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的法宝,加强师德师风监督,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提高教师为人师表的重要保障,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师德师风民主监督制度》如下。

一、加强学习显成效

(一)加强对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制度。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组在规定的学习时间中,对教职工的参加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勤,对于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加,按时到场和迟到、早退和缺课现象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做到周总结,月通报,期评比。

(二)加强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学校党支部、校代会成员对每个同志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定期进行学结和学习效果检测,对学习不够深入,检测效果不好的教师进行集中补课。

(三)调动学生参与评价,师德师风是教师的形象,让学生进行评价是为人师表的具体体现,学校每学年在学生中至少组织两次师德师风调查或“我心目中的教师”评选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四)建立家长委员会,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学校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设立师德师风热线电话,聘请义务监督员,让广大教师自觉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改进和调整教师的行业形象。

二、规范管理促发展

(一)加强对中层干部和教师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对不遵守学习纪律的人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二)加强党组织的监督,学校党支部对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活动和各个阶段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聘请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员,参与监督让学生和家长评价学校、教师,向社会发放师德调查问卷。

(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安排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具体人员,处理好群众的意见。

三、多手齐抓促监督

(一)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同时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

(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师德师风监督工作,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代表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定期向监督员征求意见。

(三)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对举报的师德师风问题,学校都须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属个别教师问题,由学校处理解决;对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的教师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五)加强对师德问题举报人的保护。学校依法保护师德举报人的权益,凡出现泄露、报复、打击举报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学校每年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各教研组和年级组进行检查,对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七)学校制订师德建设督导评估细则,把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职工考核成绩的重要指标。

(八)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状况专项督查,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评比活动,对师德师风表现好的个人予以表彰,表现差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独塘一中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十

贯彻落实“zz”的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维护教育服务收费纪律的严肃性,确保社会稳定;维护教育的良好社会声誉和形象,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严格规范,有令必行;严肃纪律,有禁必止。

1、学校建立收费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校办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任组员,严肃纪律,确保规范收费,政令畅通。

2、会计室凭收费许可证和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核准的项目和标准组织收费,严格按规定办好审核,确定收费项目,并按标准收费,由收费管理员执行。

3、学校各项收费管理,都必须执行收费审批制度。总务处代表学校按规定向教育局、物价局申报和备案,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项目和核定标准组织收费。

4、校长办公室和总务处按审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收费公示栏公布,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

5、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择校生的'“三限”规定,按上级规定的“三限”要求进行收费,不得超出标准收费。

6、学校鼓励社会力量、自愿捐资助学,坚持使用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收据,并全额上交财政专户。

7、学校自觉服从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的领导,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8、主动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落实自查制度,接受教育局财审处和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9、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实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任何个人无权擅自确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以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特制定如下制度: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扎实地开展师德教育工作。使教师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

(一)廉洁从教。

1、严禁教师违反规定,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其他课余时间私自组织学生在校内外补课或参与社会有偿补课。

2、严禁教师私自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书刊及其它商品。

3、严禁教师私自设立名目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学校的正常收费要及时上缴。

4、不准收受学生和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

(二)表率作用。

1、在学生面前不说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话。

2、不失人格,爱护名誉,不逃避职业义务。

3、不串办公室聊天闲谈,不说脏话粗话。

4、不在走廊、办公室大声喧哗。

5、不在背后议论他人的是非,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6、注重仪表,穿着适宜,不穿奇装异服。

7、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请销假制度。

8、虚心接受家长的正确意见和建议,不逊斥或无故指责家长。

(三)关心热爱学生。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歧视和挖苦学生,不把学生撵出课堂。

2、不上不负责任和无准备的课。

3、认真批改作业,及时辅导。

4、学生犯错误教师能够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学生有困难教师能够主动帮助解决。

以上内容,采用民主监督评议的形式进行考核。

1、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发挥党支部、工会、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评议教师师德,学校领导班子对教师进行纪实考核,建立纪实考核表,按照考核内容,根据教师的师的表现每月给教师打分。

2、召开家长、学生座谈会评议教师师德,每学期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考核。

3、教师互评的形式,每学期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按教师师德考核内容互相打分。

4、教师自评的形式,每学期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按教师师德考核内容要求教师实事求是对自己进行评价。

5、学校制定教职工工作考核细则:教师的日常表现有党支部进行考核;班主任工作有德育处考核;课堂教学有教务处进行考核。

6、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以上述考核为依据,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作为对教师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作为教师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十二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师德,主要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具体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社会服务中处理个人与教育事业、个人与学生、个人与同事、个人与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时,所应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和规范。

第三条师德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工。

第四条考核工作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领导师德考核工作,共同承担师德考核责任,是学校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考核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全校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即为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结果。学校纪委办、纪检监察室、发展规划与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师德考核工作。

第七条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评,全面客观、公平公开地评价教职工师德表现。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八条师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第九条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中的“德”,主要按照师德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程序分为个人总结、综合评议、结果反馈、异议处理、学校审定。

(一)个人总结。教职工在年度考核时,对照师德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对个人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

(二)综合评议。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教职工个人总结情况结合师德考核工作要求、教职工个人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三)结果反馈。各单位考核小组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要向教职工说明理由。

(四)异议处理。教职工对师德考核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复核并做出结论。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结论。

(五)学校审定。各单位提交的考核结果,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学校校务会、党委常委会审定。

第四章考核内容及结果。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三)有组织、参与黄赌毒、传销、邪教组织等活动,或传播非法出版物等行为;

(五)有违反教学纪律,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八)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或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十二)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教职工师德考核合格是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及研究生导师聘任等工作的首要依据。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教职工个人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二级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对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十三

师德师风是教师的灵魂,是规范教师行为的典范,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的法宝,加强师德师风监督,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提高教师为人师表的重要保障,因此我校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中心小学师德师风民主监督制度》。

(一)加强对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制度。学校师德建设办公室在规定的学习时间中,对教职工的参加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勤,对于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加,按时到场和迟到、早退和缺课现象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做到周总结,月通报,期评比。

(二)加强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学校党总支、校工会对每个同志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定期进行学习总结和学习效果检测,对学习不够深入,检测效果不好的教师进行集中补课。

(三)调动学生参与评价,在校园建立师德师风信息宣传栏。师德师风是教师的形象,让学生进行评价是为人师表的具体体现,学校每期在学生中至少组织两次师德师风调查或“我心目中的教师”评选活动,加强师德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四)建立家长委员会,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学校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设立师德师风热线电话,聘请义务监督员,发放家长联系卡,让广大教师自觉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改进和调整教师的行业形象。

(一)加强对中层干部和教师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对学习笔记每学期检查不少于两次,对不遵守学习纪律的人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二)加强党组织的监督,学校党委对师德建设各项活动和各个阶段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聘请师德建设监督员,参与监督让学生和家长评价学校、教师,向社会发放师德调查问卷。

(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安排接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具体人员,处理好群众的意见。

(一)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同时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师德师风监督电话:xxxxxxxx(校长办公室)。

(三)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师德师风监督工作,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代表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定期向监督员征求意见。

(四)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五)对举报的师德师风问题,学校都须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属个别教师问题,由学校处理解决;对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的.教师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如不属师德问题,也要及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六)加强对师德问题举报人的保护。教育局及学校依法保护师德举报人的权益,凡出现泄露、报复、打击举报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学校每年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各科室和年级组进行检查,对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一查处二起以上的将连带追究科室主任责任。

(八)学校制订师德建设督导评估细则,把师德师风考核作为考核科室业务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

(九)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状况专项督查,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评比活动,对师德师风表现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表现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1、教师的师德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管。

2、学校工会组织、党支部、家长代表组成师德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监督工作。

3、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对师德情况进行了解。

4、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专门对教师的工作进行测评。

5、学校定期征求村民、乡、村政府意见,及时改进学校师德建设工作。

6、学校建立教师师德民主测评档案,测评结果实行量化。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十四

一、长期坚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持依法执教和依德治教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讲学习、讲师德、树形象宣传教育活动。

三、推广和深化,做学习的楷模、行动的楷模、团结的楷模活动。

四、严格执行教师行为“十不准”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职务评聘、评优和年度考核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五、每学年进行一次师德标准评选活动。

六、坚持师德建设和业务提高相结合,培养德才兼备的教师。

七、把师德建设与行风建设相结合,推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八、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十五

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师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德育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师自评、小组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三部分组成,其中教师自评占20%,小组评占50%,学校领导评占30%。

三、教师自评:根据《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逐项对照打分。

四、小组评:任课教师以所在办公室为小组,由组长组织本室全体教师打分,行政领导和未任课的行政后勤人员由全校教师打分。

五、学校领导评: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对全校教师进行打分。

六、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分为四等: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教师师德考核得分:教师自评、小组评、学校领导评三项得分,按各项所占比例计算出实得分,然后把各项实得分合计为考核最后得分。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内造成影响,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

2、教师由工作失职,出现问题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受到县通报批评的。

3、由于失职造成学生较大不安全事故者。

八、师德考核得分作为教师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十六

本条例依据章xx义工团程相关精神制定,义工团任何人必需遵守该条例,该条例的修改权在常务义工会员大会。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的xx义工团进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结合xx义工团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会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监督资金的正常开支,对定向捐助严格按捐赠方用途使用善款,维护资金安全,对非限制性捐款做好资金流向统计,并可依据捐赠方需求,报资金使用状况明细表。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仔细做好财务收支的方案、掌握、核算、分析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供应财务信息的精确性和准时性。

(四)监督捐赠资产的使用。

(五)定期编制财务收支明细表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捐赠方及会员的监督。

其次章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一)捐赠款项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二)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三)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需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需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建立财务档案管理,以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审查。

(五)对于捐赠的现金和物品都要根据捐赠者的单位及组织名称或个人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所捐现金或支票金额多少、所捐物品种类与数量多少等内容具体列明并随时登记造册。

(六)在接到捐赠款项后应准时向社会公布。

(七)对所接受捐赠的现金和物品的用途、去向和使用的金额与数量等状况也要准时公布。

(八)捐赠人或xx义工团会员对所捐赠的现金和物品有疑问的,可随时来财务部查询。

第三章收入的管理。

(一)本会的经费来源:政府、企业及个人向xx义工团的定向赞助。

(二)xx义工团可接受社会或个人赞助资金,捐助资金由捐赠人存入义工团专用银行帐户,捐赠人可指定资金的专项用途,义工联将严格按专项用途定向安排资金。

(三)做好对捐款的接受、登记、存放、入账工作,保存全部财务的资料和档案。

第四章经费支出及报销制度的管理。

(一)本会经费必需用于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进展,不得在会员中安排。

(二)各工作部门、义工在需要申请活动开支经费时,由理事提前一周向秘书处申报活动开支预算。财务预算须报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同意后方可。

(三)通过审批的经费由财务主管、理事成员监督使用,相关工作部门、活动负责人对活动经费的`使用进行详细支配。

(四)财务部负责对每笔开支的用途、受助对象及开支明细进行登记,并依据有效票据入帐。报销时,需持有效票据并有2名以上义工经手,费用报销由所在部门部长、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签字审批,经财务主管(财务部)审核后报理事会审批方可报销。每次活动所发生费用在500元以内的报副理事长签字审批;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理事长签字审批;金额在800元以上需召开理事会会议争论通过。

(五)报销项目主要有:。

1、用于必要的办公费用、旗帜、服装费、等等。

2、用于活动开展产生的费用开支,包括宣扬费、场地费、车费用等。

第五章资产监督制度。

资产去向。各工作部门收到的捐赠实物都需交负责资产管理的义工统一管理。捐助方指定了资产捐助对象的,财务部严格按捐助方的要求准时送到捐助对象手中。财务部对资产将定期进行核对,必需做到帐实相符,资产状况明细帐也定期公布。

(二)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一)对捐赠款项、实物来源进行公开(捐赠人要求保密的除外),并依据捐赠人的要求将款项或实物用于指定用途和救助对象。捐赠人有权知道款项的详细开支,并可向捐赠人供应开支的相关明细及有效单据。

(二)在网站专设财务公开版块,每次活动准时上报开支明细,让捐赠人和每个义工在这里都能查到义工团的每一分钱的开支去向。

(三)每季度编制财务收支报表,定期进行公示。

第七章财务监督。

(一)本会全部收支帐目会在每月例会时由参与会议的理事审核。

(二)接受本会全部会员、捐赠人及爱惜支持我们工作的广阔市民的监督。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十七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

学校利用教师全体会,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1、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公开监督电话。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学校师德建设的评议。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开展家长、学生评价老师,老师评价学校行政的活动,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

学校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月和每学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与教师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岗位设置等切身利益挂钩。

学校在每学年末进行师德自查,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或先进教师,树立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职工,除认真检讨、批评教育外,按情节轻重扣发月考核奖、学期将和学年奖,情节严重者实行评优、职评、晋级一票否决。

师德建设制度规范篇十八

近些年来,我国高校师德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师德规范在实践中重公德轻私德,师德考评、教育、监督、激励等相关制度仍不健全,教师准入制度中的师德标准作用发挥不够等。破解这些问题应进一步完善高校师德规范体系,健全改进高校师德考评、教育、监督、奖惩等制度机制,切实将师德要求纳入高校教师准入制度之中。

高校;师德;制度建设;问题;出路。

师德是教师在长期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品质的总和,是社会对高校教师职业行为提出的基本道德要求,是教师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1]高校师德水平高低直接影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高校师德建设,一项根本的、长远的措施就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本文通过探讨高校师德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应对策略,以期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师德建设提供参考借鉴。

经过多年努力,当前我国高校师德建设已形成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它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以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为主要形式的法定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从法的意义上为高校教师师德行为提供强制性的规范和约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二是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行政约束力的政策意见,为高校加强师德建设与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日常行为、品格品质等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如《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三是各高校自行制定的师德规范制度,进一步为高校教师明确了职业道德标准,具有一定的内部约束力。这三个层面相互联系、彼此联动,形成了较为科学、完整的高校师德制度体系,为确保高校师德建设的长效化与规范化提供了坚强保障。具体来说,高校师德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解决师德失范现象提供制度保障。高校师德制度是需要高校教师共同遵守的规章和准则,明确规定了高校教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为高校教师的师德行为划定了界限和准绳,也为高校教师出现师德失范行为时提供制度依循。“随着社会体制转型期各种矛盾的凸显,高校师德建设领域里道德滑坡现象屡见不鲜,少数大学教师存在道德失范,理想信念滑坡,育人意识淡漠,利己主义作祟等现象。[2]师德失范现象的出现从反面证明了师德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方面这证明一些高校在师德建设上还存在诸多不足,特别是长期以来一些高校的师德建设往往单纯寄希望于教师自我修养和内在约束力,而忽略相关制度建设,没有充分发挥好高校师德制度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这也说明,虽然目前有些高校也建设了相对完善的师德制度体系,但是仍难以适应日渐复杂的师德环境,需要进一步下大力气研究探索师德制度建设的可行路径和努力方向,以更加科学、更加完整的制度体系,确保制度建设的优势和价值得以充分发挥,为解决师德失范现象提供有力保障。

2.克服道德自律约束的局限性。相比于以自律为核心的道德约束,制度作为以规范个体和集体行动为目的的规则或运作模式,可以凭借体系化的准则和依据为师德规范的转化提供强力约束和保障,从而有力调控和规约教师的道德品行。“建设高校师德过于强调教师的自律因素而忽视外在的他律因素,效果必然不佳,并会激起教师对师德建设的冷漠与反感。相应地,重视师德建设的他律,建章立制,发挥他律的教育、引导与规范作用,必能内外互助,切实提高教师师德水平。”[3]因此,高校师德建设应始终把师德制度建设及其运行机制作为核心和关键来抓,扎实推进以特定师德价值取向指导下的制度设计,以严格系统科学的制度他律带动教师道德自律,以道德自律彰显和补充制度他律,实现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

3.发挥串联枢纽作用。制度建设是高校师德建设的重要实现方式,没有制度这一串联方式,高校师德建设也无从下手。高校师德建设依赖于多个环节的共同运行,包括高校师德规范、高校师德教育、高校师德考评、高校师德监督和高校师德奖惩等。从单个环节的角度来看,需要分别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将每个高校师德建设环节中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规范化和具体化;从多个环节的联动角度来看,则需要制度从中发挥其贯通性作用,成为环节之间的枢纽,将制度作为轴心,使每一项师德建设工作都能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有效运转起来。

1.师德规范在实践中重公德而轻私德。师德规范是针对教师道德行为而制定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标准。科学制定师德规范,厘定师德标准是高校师德制度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为此20xx年国家颁布出台了高校师德规范的权威文件——《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六个层面上规定了高校教师应遵循的师德规范,分别是: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和为人师表。这一文件对高校教师师德规范进行了高度凝练,详细且明确地规定了教师行为准则,对高校师德建设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有些高校偏重于从社会公共生活的角度对高校教师提出公德的要求,缺少对个人修养、作风、习惯等私德的关注。以至于一段时间以来许多高校教师都是依靠自我约束和自我修养来提高私德水平,但究竟应该达到何等私德水平,应该具备哪些私德品质,许多高校没有给出详细规定。除此之外,因为缺少对高校教师私德层面的明确界定,人们往往理想化地从对教师职业的固有观念出发来对高校师德提出要求,脱离当前高校教师教学、科研、生活的实际和特点,从而使部分高校的师德规范因过于理想化而缺乏现实针对性和实效性。

2.师德考评制度不健全。师德考评制度是化、规范化并形成良好运行状态的重要一环,也是引导教师遵守师德规范,提高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4](p45)《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通过“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遣进修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制度不仅能够为增强师德整体建设的实效性提供保障,更能够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在载体、管理等层面的创新。但片面与不公正的考评制度却会适得其反。当前,不少高校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依然侧重于业务考评而对教师的思想道德素养考评远远不够,即使存在师德考核评价,也通常是软指标、虚指标,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状态。首先,从整体来看,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存在着“科研评价”与“教学评价”失衡、“学术评价”与“道德评价”倒挂的现象。虽然现在多数的师德考核评价都与教师的岗位聘任、业绩考核、评奖评优等相挂钩,但其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很难引起教师的足够重视。其次,从考评方式来看,当前的高校师德考评制度存在偏“量化”的现象,内容单一且形式化现象严重,如对于教学工作常常重于考核工作量而不注重考核教学质量,但师德师风是一种偏重于道德性和伦理性的指标,其优劣好坏常常难以量化,因此单纯量化型的师德考评制度不易对师风师德作出科学的考量和评价。

3.师德教育制度不完善。师德建设是一项系统性与整体性兼具的工程,《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可以说,教育不仅是改进高校师德建设的关键抓手,更是提升高校教师师德师风水平的有效手段。师德教育的重点就在于使一定的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其中对于教师个体的道德内化是核心。但目前的高校师德教育制度在“师德内化”层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主要表现在:一是师德教育制度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足够规范化和体系化的师德教育制度模式,随意性较大而少连贯性的教育活动,普遍采取短期的灌输式集中教育,使师德教育容易流于形式;二是师德教育内容不够充实,没有针对高校教师群体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师德教育内容,更缺乏生动活泼的教学案例,使教学内容缺乏吸引力与感召力;三是师德教育形式单一,缺乏高校教师的主体性参与和实践性体验。在很多高校师德培训中,仅有理论讲述而缺少互动讨论,忽视了丰富的道德实践环节与高校教师个人的主体能动性,进而导致教育效果不佳。

4.师德监督与激励机制待完善。师德监督与激励机制是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得以完善的关键与突破口。完备的师德监督机制,可以使高校师德行为处于得以调控和约束的状态,而完善的师德激励机制,则利于激发高校教师自觉遵守师德师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但当前,不少高校在师德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方面还存在一定欠缺,具体来说:一是师德监督流于形式。由于师德行为难以量化,导致不少高校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标准和监督原则,这使得师德建设工作很难免除干扰,监督的公正性与客观性难以得到保障;二是重体制内监督轻体制外监督。尽管多数高校师德监督体制的构建都采取体制内外相结合的方式,但相对于体制内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督问题上的权重而言,体制外由学生、家长与社会构成的监督体系仍然不够完善;三是师德激励机制处于“空缺”状态。当前多数高校的激励制度主要针对的仍然是科研和教学的成绩,而对师德的激励比较乏力。一方面没有建立起制度化与规范化的师德行为奖惩制度,另一方面也没有将师德与高校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进行挂钩,使得师德激励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5.教师准入制度中的师德标准作用发挥不够。《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教师准入制度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入职教师的个人素质水平,而教师准入制度中师德标准的严格化与规范化则可以使高校在聘任环节便淘汰道德水平低下的教师。因此,制定高标准、严要求的师德标准和准入指标对于高校教师准入制度非常必要而且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从实际工作情况看,当前不少高校在贯彻落实教师准入制度中的师德标准时表现出一种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其具体表现在:一是重专业水平而轻道德表现,很多高校在招聘教师和引进人才时,对于求学经历和职称职务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考察,而对师德表现却并未给予足够重视,没有形成严格的师德考察标准,使师德准入标准流于形式;二是道德素质准入考察不严谨。仅有师德准入标准是不够的,还要辅助以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考察工作,当前很多高校即使设置了师德准入门槛,但依然没有严格考察入职教师的思想道德状况,无法有效彰显师德准入标准的作用。

2.健全高校师德考评制度。科学的师德考评制度,能够对教师的品行起到积极的规范作用。要使师德建设作为衡量办学质量、评估学校工作成果的重要指标,使师德考核成为高校教师技能考评的首要标准,充分发挥师德考评制度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并根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来完善教师分类考评办法,确立重师德、重教学、重育人、重贡献的教师考评准则,[6]依据师德规范建立起多层次的考评指标体系,使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有具体真实的内容和努力方向。具体来说,一是要强化考评指标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注重考核教师在理想信念、教书育人、学术道德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表现,并加大学生在师德考评中的权重,提升其对最终师德评定结果的影响,使师德真正落实到“以学生为本”的目标上来。二是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高校师德考评方式,将学校评价与社会评价、学生评价与同行评价、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等评价标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师德考评方式的科学革新。

3.改进高校师德教育制度。师德教育是加强师德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建立岗前、在职和职后一体化的师德教育机制,有机结合教师的继续教育与师德培育,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是改进高校师德教育制度的总体思路。第一,要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的师德教育体制。完善高校师德教育的领导与组织机制,对师德教育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规划与安排,切实克服随意化、零散化、非正规化的弊端。第二,实现师德教育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转化。师德教育内容应在坚持传统道德灌输框架的基础上,更好体现时代性的道德诉求,不断根据环境的变化丰富和更新教育内容。另一方面还要避免空泛化的现象,使师德教育内容高度契合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第三,促使师德教育形式的多样化革新。改变单一“填鸭式”的呆板模式,多采用疏导式、开放式、体验式等方法,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师德教育手段的单向性、单一化向互动性、综合化的转变。第四,设立专门的高校师德培训和研修平台,探索师德培训在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项目中的有效融入。

4.强化高校师德监督和奖惩机制。公正严明、行之有效的师德监督和奖惩机制是提升师德水平的重要保障。在师德监督机制方面,首先要构建公正严明的师德监督机制,制定科学的监督标准,使师德监督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协调运转;其次要加强体制外监督的权重比例,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五位一体的监督主体;再次要成立专门的师德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小组成员不定期轮换制度,并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最后要设立邮箱、电话、网络等多种监督形式,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和有序。在师德奖惩机制方面,首先要突出师德师风在教师评价中的位置,将师德置于和科研、教学同等重要的位置。其次,要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有机结合起来,在物质激励方面,要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并在岗位津贴、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精神激励方面,要重视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和激励作用。[7]最后,应建立健全惩罚制度,严格实行高校师德“一票否决制”,对于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

5.坚持高标准的高校教师准入制度。“高标准”主要是指高校教师应具有高标准的道德水平与思想境界。首先,应确立师德标准在教师准入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将其与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等摆在同等地位进行评估,避免“有才无德”人员的引入;其次,应确立科学严谨的师德准入标准。高校在招聘教师和引进人才时,应仔细考察教师的政治素养、学术道德与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水准,将现实表现与过去表现紧密结合起来,开展立体、全方位的人才引入审查,将师德不过关者挡在大学门外;最后,要做好教师准入师德考察的规范化和严密化工作,避免师德考察流于形式,使师德真正成为评价人才优劣的重要标准。

[1]田延光.切实重视加强高校师德建设[j].江西社会科学,20xx,(6).

[2]王自贵.转型期高校师德发展趋向及应对[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xx,(9).

[3]师远,赵锋.浅谈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j].思想教育研究,20xx,(10).

[4]沈红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概论[m].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xx.

[5]居继清,王丽.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五点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xx,(9).

[6]范猛,徐玉乾.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嬗变及优化路径[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xx,(3).

[7]李鹏鸽.浅谈社会主义价值体系视域下的高校师德师风建设[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x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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