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学生请假制度规定(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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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一
1.学生提前离校,必须填写两联出门证并有班主任的签名,无班主任的签名门卫不得放行。
2.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通过日常的细致工作,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3.学生未来上学校方应通知家长。
4.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放学时间离校,提前离校的,必须有班主任或者校长指定人员的签名。
5.学生应当到校而未到校的,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西青道中学德育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创造良好有序的校园环境,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对住校生请假外出和通学生离校提出如下要求:
一、通校生进出校门必须刷卡,住校生双休外出必须向门卫上交请假条并刷卡,住校生周五离校必须在生活老师的“离校登记本”上签字并刷卡。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原则上不准请假外出,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外出的,家长必须到校按时接孩子,并按学校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包括:1、由学生本人写好请假条2、班主任签字同意3、部门审批、登记后方可离校。
三、通学生下午放学离校时间:春季:4:50——5:30,秋季:4:20——5:00班主任下班前必须清校,所有同学都应该做到按时离校,按时回家。
四、通学生自行回家的,家长必须向学校出具学生自行回家申请。
五、平时学校对住校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如果节假日、双休日需要外出的,家长必须向学校出具学生自行回家申请或周六、周日学生外出申请,各部门留档上报。
七、住校生外出必须三人以上结伴出校,三人中应至少有一人具备通讯工具,同时三人中必须选出一名小组长,负责外出纪律、安全,并集体返校。如需单独外出必须家长接送。
八、学生外出请假必须写明请假具体事由,请假时间,前往具体地点,并各自签好自己的姓名,不得代签,返校后及时在门卫处销假,并到生活老师处销假。
九、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将做相应的处罚:30分钟以内,一次取消一月外出资格,两次取消一学期外出资格,对返校迟到30分钟以上的学生,直接取消外出资格,并扣除操行分10分,同时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按每人次扣0.2分与班级周流动红旗评比挂钩。
十、住校生双休日返校时间为周日下午4-5点,不得提早到校和延后到校,违者按每人次扣0.1分与班级周流动红旗评比挂钩。
十一、周六、周日自行外出制度,只针对18周岁、具备一定行为能力的初高中低视力学生和聋哑学生。全盲学生外出必须有健全人陪伴。
十二、短训班按短训班请假外出管理制度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包括条例调整按补充规定执行。
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德育处
2015年9月24日
1、正常上课期间禁止学生请假外出,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者,必须由家长到校说明原 因并陪护,否则不准离校。
2、非上课时间,需请假离校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通知家长后才能离校。
3、学生填写请假条,要写清原因、目的地、外出时间、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经班主 任批准签名,并由学生家长签字后,才能离校。学生返校后要及时找班主任销假。
4、门卫室必须做好学生出入登记,未见学校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请假单,或无家长陪 护,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5、学生请假离校、节假日放假,必须按时返校,否则按旷课处理并按学生考勤管 理的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学生离校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请假期满还不到校的,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教务处 报告,教务处必须登记。
7、班主任或相关人员未按上述制度执行,造成责任事故的,学校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 责任。
一、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发放到闻老师处,请假均需要先到闻老师处领取请假条,填写完毕,经闻老师批准,方可请假。
二、因故不能自我来请假或来不及请假的,由家长到闻老师处签字请假。 三、学生事假应持有家长证明书,病假应持医疗单位证明。一天以内由闻老师审批,三天内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
四、各班考勤员必须记录每天上课、自修和其他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周五下午将考勤表送交政教处,周一早上领取。
五、请假表一式两份,闻老师与值周处各留一份。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二
为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请假制度,保障学生安全,切实维护学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杜绝"三无"现象,即:无逃学、无旷课、无离校出走。做到让领导省心,让班主任清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请假条必须有家长签字。
二、请假审批程序
1、学生请假在半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条需要班主任签字,交教导处备案。
2、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需由班主任带学生到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需由班主任、教导主任签字。
3、学生请假超过一天的,需由班主任带学生到校长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需由班主任和一名校长签字。
4、学生请假结束后,班主任要向教导处和校长办公室报告。学生如果超越请假期限,又未到校者,班主任需按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条需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设专项档案,收存备案。
四、如果学生既未到校,又无请假条,班主任需在1小时之内须做到(1)报教导处备案,(2)给家长联系,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措施。
五、凡对旷课、逃学、离校出走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出,且没有请假条,将实行责任追究,扣学生所在班每人次5分。
1、班主任定期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负责保管、发放、使用,不得由班干部代办。
2、需要请假的学生,事先向班主任领取请假条(一张假条只允许填写一人),填好请假事由、请假时间,找班主任签字。班主任在通知家长后,视情况批准。班主任没有按规定签字,发生事故追究班主任责任,紧急情况(如需要抢救等)外,其他人无权代签。发生意外,要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3、班主任签字后,学生持请假条到政教处找值班人员签字、登记并盖章,到校门交假条后,方可走出校门。没有请假条的学生走出校门,发生意外要追究门卫责任。
4、返校后必须到政教处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班主任指定班干部或舍长及时掌握缺勤人数和夜不归宿者,并于当天当夜做出处理。
5、学生翻墙外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期间发生意外,责任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
6、放假周原则上要求住校生全部回家,与家长进行思想交流。特殊情况需要在校留宿的学生,以班、宿舍为单位登记,班主任签字后,送到政教处,以便晚间班主任、值周领导核查,发现没有按时归宿或夜不归宿的按严重违纪处理。
7、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在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未经批准,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8、班主任发现学生没有返校或私自离校,必须在6小时内报告学校,通知家长。如因为未急时上报,发生意外由班主任负责。
9、批假条程序:三天以内(不包括三天),班主任批注;三天至七天(含七天),班主任签字后,政教主任批准;七天以外除履行上述程序,需要校长批准。
10、各班请假人数每月原则上不超过15人次(长假只算一人次,特殊活动需要学生外出除外)。
1、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三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1 军训期间,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由各分院(部)学工办批准,各分院(部)学工办要控制请假时间、请假人数,原则上只准批假半天/次,累计批假不得超过3天,请假4天(含4天)以上要补训。
2 因病请假须持本校医务室开出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假期满后应立即参加训练,未愈者须续开医疗诊断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3 因事请假须持家长信函,并与家长电话联系确认后办理请假手续。
4 轻病号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坚持参加军训或到训练场观看其它学生训练。
5 不请假擅自离开连队一律按旷课论处,视情节作出处理。
一、 总则: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办法》,为培养龙茗学生组织性、纪律性。预防学生意外事故,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特制定《上海市龙茗中学学生请假管理条例》。
第一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和各类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学生请假须持有“龙茗中学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班主任处领取。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的,须持医生证明或家长的报告单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教育教学管理部批准存档;学生因伤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五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休学。
第六条:学生上学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七条:无故旷课,经教育屡教不改者。根据《龙茗中学学生管理条例》予以处分。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学生参与,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方可回家。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的,由医务室出具证明。
3.平时有突发事情(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参加出操、上课等等,由班主任老师审核(病假另凭医务室假条)后,方可请假。
4.其他特殊情况。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就医证明或校医开具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审批(如班主任不在,由代班老师或年级组长审批,事后向班主任汇报),如有必要再交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2.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先请假,批准后再休息,并由家长带领离校。如遇疾病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其他同学办理审批手续,如无法当时提出申请,必须事后补假,但必须由家长签字。
3.批准后,各班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凡是病假,卫生委员必须每天向医务室上报情况。
4.学生假满回校后,须向原批假人或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若假满后仍不能回校,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
1、早操、晚自习的请假条应及时交学生管理处存档。
2、请假条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由班级负责人收齐后统一上交学生管理处以免丢失,过时间的.假条一律作废。
3、请假条应注明请假的学生姓名、班级、起止时间、原因及项目(早操、早自习、课间操、晚自习),长假应注明并说明情况,长假时间为一周一清。对书写不详、不明的假条一律按照作废处理。
4、班主任要加强请假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以免丢失,杜绝乱发假
5给寝室管理老师(住宿生交,非住宿生不交,班主任掌握),缺一不可。
6、关于宿舍方面的假条应按时送交宿舍管-理-员处存档。晚上不能住宿的同学,将假条在当天下午放学前上交-班主任。早操不能参加者,在早操期间必须一律离开宿舍。
7、因病需要回宿舍休息的,必须要向班主任请假并开据请假条,如没有请假条的不许进入宿舍内,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主任等老师请假并开据请假条,事后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明情况。
8、因事或因病要外出校门时,应凭班主任开据的请假条交门卫室后方可放行,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主任等老师请假并开据请假条,事后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明情况。一但发现不合格的假条应双倍扣班级量化管理分数。
9、检查早操、早自习、晚自习人数的人员应由学生会组织如实填写各班人数及表内的各项内容。
10、纪律检查人员应记录好违纪学生姓名和班级以便查对,并及时上报给学校政教处。
11、早操、课间操、晚自习人数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同学及时上报
学校,如有人数变动应及时核对更改,如不更改一律按上次人数计算。
12.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同学应及时与检查人员取得联系核对本班人数及纪律情况。
阜阳市颍河中学
2012-8-20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四
为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安全,让家长放心,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学生的请假程序。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学生只能请病假,在校上课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离校。
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请假者须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后,由学生家长到校来接方可离校。
3、如需外出看病,应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后,由学生家长到校来接,方可离校;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家长不能到校来接又确实需请假者,须向班主任阐明或委托他人来接。
4、学生在家期间的请假: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或监护人加意见并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带请假条到班主任处,经班主任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核实情况后方可批准。特殊情况下家长或监护人可以电话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5、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并向值日领导汇报;一天以上一周内由政教处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审批。
6、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印制,且每张请假条只允许一人请假。
青云一中政教处
二0一二年九月三日
为了一切学生的安全,根据某教育局的安全活动月的精神,我校特修订学生请假制度:
1.学生有事有病.不能够来学上课,或不能继续坚持上课,学生必需向班主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方可离校.班主任要做好记录.
2.学生的请假条要有家长签字,请假条交-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妥善保管.
3.请假期满,学生要到班主任处销假,请假期满未到的学生,班主任要主动寻问并做好家访.
4.对缺课未请假的学生,任课教师要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要马上落实学生情况,并结合家长对学生进行教育.
5.对辍学学生,班主任要进行家访,落实情况是否属实,并做好记录.
一、在校学习期间,因病需长期特殊治疗的学生参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因病不能上课或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时,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填写校内请假条,获准后向值日班长说明情况,按请假考勤,持班主任开具的假条方可回宿舍休息。请假1-2节自习课可由课任老师或班长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找不到班主任,须找年级主任批准。
三、学生因病不能出操一个月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和班主任签名的假条由教育处审批,视为“长期病假”,交由值周生更改三操应到人数,教育处不审批一个月以内的操假。非长期病假者,出操时将假条交值周生。所有请假学生按要求在出操时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排队进行活动(不能行走者除外)。
四、学生因故外出,须持学校统一印发的《学生假条》,班主任签字后携带学生证或阅览证等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到年级组盖章,方可出校。因故回家者,到家后打电话向班主任报平安。返校后向班主任销假。
学生请假半天至三天,需由班主任批准,因班主任外出等原因,找不到班主任时,先由代理班主任或班长签字,再由级主任批准。
学生离校三天以上,须持班主任签名的假条,由级主任批准。
学生离校七天以上,须持班主任签名的假条,由级主任和主管校长批准。
请假期满仍未完全恢复或因其他原因需继续请假者,要提前履行续假手续,批准权限同上。
五、寒假、暑假、“五一”、“十一”等假期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返校后向班主任销假。
六、学生无故不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而私自离校、不出操的,视为旷课或旷操。对无故旷课者(两次旷操计为一次旷课,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计为一次旷课)班主任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一学期内连续旷课三课时以上或累计旷课六课时以上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一学期内连续旷课六课时以上或累计旷课三十课时者,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一个月以上或累计旷课一个半月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七、学生因病、因事离校,由班主任、级主任或教育处开具操假证明,由值周生更改应到人数。请假期满,要主动找班主任或教育处主管人员销假,教育处通知值周生更改应到人数,逾期不销假的视为旷操或旷课。
八、学生离校假条一式三联,一联班主任留存;一联到年级组盖章后交门卫保存;一联本人携带出校,返校时由门卫收回。
2012年5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对学生请假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不到学校上课,要求其监护人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写好请假单,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离开学校,须向班主任报告并填写请假条,班主任应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予以证实或证明。请假条由班主任保管、备案。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随意不到校或对于不按规定手续请假的学生按旷课论处。
三、请病、事假应由父母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由父母之一的电话请假,事后应补假条。
四、凡请假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统一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须向学校政教处批准;一周以上须向校长室批准。
五、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凭请假条,由门岗办好离校手续后方可离开学校。
1、必须填写离校外出请假条。
2、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取得家长同意。
3、离校请假条上必须由该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签字并由主管校长签字。
六、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老师应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七、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弄清原因,并与家长、相关人员及领导联系处理。
八、凡上课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在校请假,当堂课教师(班主任)就根据情况而定;公假,因参加学校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并且告知家长。
3、学生请事假,必须家长到校当面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说明原由,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签字可准允事假。
4、学生在校请病假,必须由学生当班主任面打电话与家长联系后,经家长同意并由家长到学校来接方可同意准假。不得由学生单独回家。
4、考试、考查期间,一般不得无故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校长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请假。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写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当日值日校长签字,上交学校保安根据实情,可以放行;假条保存每周一次由德育处存档备案。
2、班主任批假前做好“四必须”:必须把自己的联系电话告知学生;必须询问学生到达目的地大约需要多少时间;必须询问学生以什么方式去目的地;必须提醒学生路途安全注意事项和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电话告知班主任。
3、学生请假条上必须如实填写联系电话,学生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电话告知班主任已平安到达,最好取得家长证实;如果学生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打电话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应及时主动与请假学生联系,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4、急需请假的,家长可先与班主任联系,通过电话请假,如班主任暂时联系不上可直接与请假时最后一节课教师,告知请假事谊,先进行记录,请假手续后补。
三、准假权限
1、二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德育处审批;
3、五天以内的请假,由两个副校长审批。
4、七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四、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离校前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离校后被查出,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学校并给予处分。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所有学生、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五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回宿舍或出校门回家,须书面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班主任因事不在校由年级主任审批;请假两天以上,先由班主任核实、签名,再由德育处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周末留校学生需临时出校门的,由生活老师审批。
2、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老师在批假时,务必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得到家长许可后方可准假;若学生请假后不在公寓午休和晚寝的,班主任应及时向生活老师通报。
3、周末留校学生请假外出购物,必须结伴而行;若由家长带出的,家长需出示身份证明,生活老师方可准假。
4、学生因病请假回学生公寓休息,需具备学校医务室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进入公寓。否则,不能进入公寓和滞留在公寓。
5、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且需出校门离校的,平时由班主任老师,周末由生活审批后填写《出门条》,门卫凭《出门条》方可放行。
6、请假离校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向班主任联系,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六
1.请假前必须先写申请书,写明请假原因(请病假,必须有校医或医院开具的`证明)、请假时间,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经家长同意。
2.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或学校领导根据学生所写申请书,与家长核实后,方可批假。
3.请假2天以内的由正副班主任审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学校,由级部管理人员或德育处审批。请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级部领导或德育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处或校级领导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请假学生必须认真填写三联请假条,若要请假离校则必须将请假条交一联至宿舍值班室,另将校章和另一联请假条交至校门值班室,方可离校。
5.请假期间需要续假的,必须经过家长同意,由家长向正副班主任续假(续假超过2天的必须上报级组并由级组审批,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须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审批)。未经准假,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销假。
7.制造虚假请假条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学校领导签名的以及欺骗宿舍管理员和校门门卫的,一律按旷课或是擅自离校处理。
8.每位学生每学期请假离校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请假次数必须记录到学生的学期综合鉴定表中。
9.请假条必须规范填写,字迹要清晰,存根要保存好。
10.请假条由学校统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处或级部处领取。请假条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职导致请假条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学生请假离校要遵守《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进出校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违反《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予以扣分、处分。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七
一、 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上课、上自习和晚自习,参加实习和实验、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二、 以班级为单位实行考勤,由班主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工作应做到真实全面。上课前应向授课老师报告缺席学生名单,数字和审批情况,下课后应将缺勤表交授课老师签字;会议和集体活动缺勤名单应提前报告班主任,并由班主任在缺勤表上签字。
班级学生考勤情况每周汇总一次,填写缺勤统计表,经班主任审查签字后,连同日考勤表一起报学生处。各班考勤情况与下周一在全校公布。
三、 学生考勤按学时统计,每天出勤10节计算。其中,上午4学时,下午3学时,晚自习2学时,两操各0.5学时。各类考勤中,迟到、早退按次数统计,累计三次按旷课1学时处理。学生学期中请假、缺勤时间,如遇节假日,在统计上累计计算。
四、 学生因病、事缺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批准或未经请假,请假手续不符、超假均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
1、 班级请假人数累计不得超过班级总5%,特殊情况必须报学生处审批。
2、 学生请假,须持有效证明。开学时因病请假,应由家长来函说明原因,并符医院诊断意见,由班主任代为办理;在校学生因病请假,应持有校医务室或市级医院病历证明方予办理。
3、 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因家庭情况需请假回家,须本人书写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家长(父母)来电同意后方可请假。他人代办一律无效。凡在本市内处理的事宜,一律不准假。
上由班主任、学生处签署意见后,由分管校长批准。周末请假外出时,由值班老师审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需班主任审查,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执行。
5、 学校考试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由班主任签属意见,由本人同时向学生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7、 经家长申请、学生处批准的走读生。早晚自习不考勤,不做缺勤处理;其余市内的.学生须经班主任同意方可回家住宿,周日晚自习上课前返校。
8、 正常上课期间学生请假获准后,应将请假条交-班级考勤班长。请假期满时:一天内假向考勤班长销假;一天以上假向班主任销假,考勤班长应于当日考勤表上注明销假时间,未履行销假手续视为无效,按超假处理。
9、 学生假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参加学习、集体活动者,可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时间累计计算。
学生处
2015年3月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考勤与请假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对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考勤和病假、事假审批权限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实训、军训及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教学活动、学生活动等均须考勤。
二、考勤项目为: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学生必须参加班、团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如无故缺勤,按旷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考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生考勤由班长执行。班长每日将本班学生考勤情况登记在《班级工作日志》内,于周末交学生会进行统计。
四、学生请假及证明规定
1. 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二种。
2. 事假:须有家长或监护人或其它有力证明。
3. 病假:由医院出具证明。
五、学生请假手续及准假权限规定
1.学生的各种请假都必须携带有关证明和请假条,请假条须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起止日期等,假满必须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准假权限:
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二至三天假,由学生处批准;四至七天由主管领导审批,八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3.考试请假、学期注册请假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生请假的几项规定
1.请假证件如有伪造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请假人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因病情严重或遇有其他因素无法到场,可由父母、亲属、班干部代办。
3.先行离校回家,而后由家长来函来电请假者,不予准假。
4.假满后,如不能如期销假,需续假者应向准假部门申请续假,续假者在假满回校后到学生处办理销假手续,并出具续假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5.假内,如提前返校,应及时学生会办理销假手续。
七、一学期内,学生旷课累计达一定学时数者,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八、班长必须严格考勤,如若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按《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九、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处
2015年9月1日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防止学生随意请假,而发生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
2.学生请假须提交书面申请,清楚地写明请假的缘由、期限、本人联系电话、家长联系电话等,并须向学校保证在请假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按期返校。
3.学生外出请假条一式两联,用黑水笔填写,第一联留存班主任处,作为学生请假存档依据。凭第二联出校门,并将第二联留保卫处,请假期限届满,学生到保卫处销假进校,并按时回校向班主任报到、销假。
4.对学生提出的请假的申请由班主任与当事学生的家长联系,了解学生请假的真实性,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的假,由班主任审批;请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假(包括三天),先由班主任审查,然后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先由班主任审查,然后由政教处审查,最后由学校副校长审批。任何学生不得代班主任签字,如发现学生代签,作违纪处理。
5.门卫核对学生请假条,填写出门和进门时间,并留存请假条第二联,以备核查。
6.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将按校纪严肃处理。 付:安龙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请假条模板。
安龙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9月1日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八
为加强住校生管理,特制订住校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回家的同学要向班主任写好请假条,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回家。班主任把请假条交值日教师,由值日教师告知生活指导并把学生的请假条交生活指导老师保管。生活指导老师作好登记。
二、住校生原则上在学校蒸饭吃饭。如果有特殊情况要求外出吃饭的,向生活指导请假。凭请假条进出校门。回校后把请假条交生活指导登记注销。
三、住校生有事要到同学家去的,要父母同意并电话告知班主任。
zz镇小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生活、学校的管理正常进行,现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如下制度:
时间生病或有特殊紧急的事情要处理,必须向班主任请假。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学生家长应来校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
3、学生请事、病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内报教导处批准,七天以内由校长批准。班主任每天早上清点班级人数,如有学生缺席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缺席情况,如无法联系或学生病假、特殊情况请假三天以上,班主任应对其进行家访,了解学生请假情况 。
4、每天的值日老师必须查明学生请假情况,并在学校日志上详细记载好。
5、寄宿生请假离校必须由家长来校接学生,并打好请假条,
由班主任老师(或当天辅导老师、行政值日老师)和生活老师在请假条上签名后方可离校。
6、生活老师必须确认家长来校接寄宿学生,方可在请假条上签字,并及时登记。并在第一节晚自习时通知各年级辅导老师,辅导老师在晚自习作业记载上登记好。
7、班主任或辅导老师必须确认生活老师在请假条上已签名,方可签名,并及时上报行政值日。
8、学生请假期限已满到校上课时必须销假,学生请假期限已满,但仍需治疗或特殊紧急情况未处理完毕的,必须续假。超出请假时间,无故不按时返校者,视情节轻重,按迟到旷课论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9、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
10、如因执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文明小学
2012年4月 5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1、请假要逐级审批。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有家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大队部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若遇特殊情况,须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
二、旷课、缺席的处理规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或活动的.,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并及时通报家长。
三、关于请假学生的补课:
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或批准的,任课教室应在假后及时为学生补上所误的课。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病因事必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1、正常上课期间禁止学生请假外出,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者,必须由家长到校说明原 因并陪护,否则不准离校。
2、非上课时间,需请假离校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通知家长后才能离校。
3、学生填写请假条,要写清原因、目的地、外出时间、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经班主 任批准签名,并由学生家长签字后,才能离校。学生返校后要及时找班主任销假。
4、门卫室必须做好学生出入登记,未见学校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请假单,或无家长陪 护,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5、学生请假离校、节假日放假,必须按时返校,否则按旷课处理并按学生考勤管 理的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学生离校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请假期满还不到校的,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教务处 报告,教务处必须登记。
7、班主任或相关人员未按上述制度执行,造成责任事故的,学校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 责任。
一、学生必须在开学前一天到校,从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在上课、早操、自习、实习、设计、劳动、军训、集体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因故不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三、对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含德育课),以实际占用学时计算,每天按9学时计,进行考勤。
四、学生请假必须有假条,一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日内由班主任签字,系批准报学工期部备案;三日以上系同意,学工处批准,报校领导备案(请假条一律用信纸写;病假要有医院医生签字的休息证明)。
五、学生假期因病或因急事等不能到校者应在假期前按规定向系或学工处办理请假手续(用电报、挂号信),返校后必须持久有地方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和病历或有关证明到学工处销假,无证明者,按旷课论处。
六、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急病或紧急事件除外),否则按旷课论处,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
七、对病假超过四周者,报学工处、教务部作休学处理,休学以一次为限。
八、凡属旷课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考勤办法》执行。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请各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请假制度。禁止电话请假或稍假条。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送交医院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再经院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签字,院分管领导签字后由院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院分管领导审批;院班子成员请假须经院长审批。
(二)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景,在假期满后不能按时回到的,事后必须说明情景,补办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当天工资的5倍处罚;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当月工资、补助、奖金等一律扣除不发放。
(三)月公休假按4天计,集中在周六、周日,不允许累计攒假。各科室主任自行安排本科工作人员休假。周内1—5无特殊、重大事情不允许休假、请假,请假者按日工资2倍予以扣除。月公休假不满4天者,每少休一天补助一天日工资。请假期间无公休假。每月将考勤情景进行汇总后经财务科与办公室核实后,按照规定计算出应当扣除(或增加)工资部分,在发放时予以扣除(或增加)。
(四)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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