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大全15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11:0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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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经历和成果的一种回顾与总结,让我们能更好地前进。写总结时,要结合实际情况,避免空泛的陈述。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相信您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总结的写作技巧与要点。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一

任职资格:

1.具备优秀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灵活恰当的处事能力及优秀的客户维护能力;

2.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

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公司活动的谈判、实施工作,全面安排活动始终的全部事务;

2.与客户就项目内容与细节确定进行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项目的落实与推进实施;

3.完成各类活动项目的前期跟进,中期执行与项目后期制作工作;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二

岗位职责:

1、负责活动执行并参与活动方案的策划

2、负责品牌推广以及竞争对手调研;

3、活动.合作.场地的考察洽谈

4、协助客户部门与客户的方案深度沟通,把握方案的策略方向;

5、负责活动现场的统筹、监督管理与执行。

任职要求:

2、具有1-2年以上公关策划、市场活动组织、媒体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者优先;

4、优秀的资源整合、沟通协调能力及客户把控能力。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三

岗位职责:

1、协调项目涉及的公司内、外部人员间的工作任务和关系;

2、参与、领导实施公关、市场活动,把控活动现场全局;

3、市场协调工作,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

任职要求:

1、90后思维活跃,形象好,沟通能力出色(男女不限);

2、具备一定的项目执行、全局思维能力;

3、有较好的审美能力,有媒介对接工作经验更佳。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四

岗位职责:

1、活动现场跟进、执行;

3、计时工培训及管理;

4、演员的选择及场外监督人气活动类演出排练;

5、配合装饰装点工程邀标、开标、议标、定标等工作的组织;

6、市场同业活动不定期调研及领导交办其他事宜。

任职要求:

1、大学专科/市场营销专业、管理专业或广告专业;

2、对营销、广告、公关和管理有较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

3、具备大型公关公司、广告执行公司经验者佳;

4、具备团队精神,抗压能力强,正直,人品好。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五

岗位职责:

1.根据项目的要求,负责儿童派对或者项目暖场活动的整体管理与执行;

2. 对策划方案进行落实,对活动流程全程监督;

3.根据客户要求,实施前期布场、活动现场、后期反馈工作;

4.合理的运用公司现有客户及供应商资源,完成项目任务;

5.参与活动现场的管理,解决突发问题;

6.把控活动现场制作物及外协单位的工作品质,监督现场物料及工作人员服务品质;

7. 对整个现场流程,效果,时间全盘掌控,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前期彩排演练;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 一年以上活动执行类工作经验,专科以上学历;

2. 良好的人脉关系,服务过房地产商、儿童教育机构者优先;

3. 良好的表达和领悟能力,迅速了解客户意图,及时传达客户需求;

5. 熟练使用ms office,excel,powerpoint。

奇异kaka diy手工馆介绍:

奇异kakadiy手工坊是一家集陶艺、纸艺、工艺美术等多种手工教育为一体的儿童手工早教培训中心,手工馆坐落在顺义马坡西丰乐站的一处独栋loft,占地600平。手工馆刷成童趣色彩浓郁的粉色,这座可爱的房子就叫做奇异城堡,在城堡里面,卡卡姐姐和俊奇哥哥们带大家愉快地玩耍与学习。

奇异kakadiy手工坊倡导释放天性,快乐至上,动手制作不仅激发想象力,创造潜力的天堂,而且是孩子们敢于展现自己的奇幻舞台在这里,孩子们学会了尊重自己的劳动成果,让自己的作品得以完美展示,并深深体会作为小小艺术家的成就感,在手工的世界里,健康快乐的成长,未来,奇异kaka将以“欢乐、创意、尊重、绽放”为核心,让所有孩子们的手工作品都能在奇异王国博物馆展示,从而培养孩子们更加自信的性格,成就孩子们完美的人生。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六

职责描述:

1、负责与客户沟通,完成大型活动方案的统筹、策划、撰写、提案;

2、负责撰写活动策划案及细化活动执行流程,并提供最优性价比的执行方式或创意;

3、进行活动场地谈判,以及活动演出等各类合作方的确定;

4、活动现场的组织、指挥、随时管理、监控活动执行状态,快速反应并解决突发问题;

5、对整体活动成本管理,在保障效果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活动费用。

任职要求:

2、 有提案能力、逻辑思维良好、有创意;

3、 亲和力强,善于沟通;

4、 具有拓展客户的经验和能力,有客户资源者优先;

5、 有较强的活动现场执行和现场指挥能力,出色的沟通协调及组织能力,熟悉市场活动工作环节。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七

岗位职责:

2.与其他同事一起策划并执行线上活动,提升用户活性,保证活动的顺利推进;

3.熟悉并掌握地推工作技巧,能够指导他人执行地推工作;

4.能够在活动中发现运营问题,并提出可落地的改进建议;

5.完成线上运营部门的其他工作,线上活动的设计与执行跟进并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工作要具有耐心、责任心。细心;

2.性格乐观开朗、善于沟通、与人友善;

3.拥有丰富的活动执行经验;

4.有主动学习的意愿和良好的理解能力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八

岗位职责:

1、根据活动策划方案,完成线上线下活动的执行;

2、负责现场人员的有序组织、场地布置,物料准备等工作;

3、为会员进行健康体测服务,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指导;

4、 有一年以上小客车驾驶经验(c本即可);

5、 持有驾照证优先。

任职要求:

1、专科以上学历;

2、1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有半年以上线下活动执行经验;

3、具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按计划实施和组织户外活动;

4、应届生有成功的社团活动组织策划经验者也可投递简历,我司将择优录用;

5、有一年以上小客车驾驶经验(c本即可);

6、持有驾照证优先。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九

岗位职责:

1、负责活动物料准备、活动执行;

2、根据活动项目及策划方案制定活动执行流程、细则、标准;

4、参与活动前期筹备(如与客户沟通、与场地方谈判、准备及分发物料);

5、参与活动现场管理,解决突发问题,传达项目更新资料;

6、负责活动执行的效果反馈以及各类物料的汇总、整理,向上级提交活动评估报告。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广告类、营销类相关专业,1年以上策划执行工作经验优先;

2、性格活泼外向,执行力强,善于沟通思维敏捷,反应力快;

3、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善于把握市场信息;

4、思维敏捷,善于学习,良好的组织统筹能力和活动执行能力;

5、应届生在实习期间有过类似实习优先。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十

岗位职责:

1:男女不限,做事细致,工作认真,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从事广告传媒婚庆行业2年以上优先。

2:诚信务实,具备良好的表达及沟通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4: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有执行力和团队精神;

5:工资没有上限,秉承多劳多得的原则,有很好的成长平台,展现你能力的舞台

任职要求:

1、根据公司经营范围以及主营业务,对接市场并维系客户;

2、根据客户时间节点及需求,反馈公司策划部门出具针对性活动提案,

3、活动承接下来后根据物料数量及方案,现场执行;

待遇优厚+项目奖金+底薪双轨制,工作两年以上表现优秀者可转为股份合伙制经营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十一

第一节。

一、收监的含义。

收监是指监狱将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收入监狱开始执行刑罚的活动。

1、收监本身就是一个刑事执法活动。

审判和执行是国家刑事司法过程中的两个前后相连的阶段,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的罪犯,要转至监狱服刑,这是国家法律赋予监狱的一项执法任务,而其他国家机关是没有这种权力的,对罪犯的收监,本身就是在执行国家法律。

2、收监是审判与执行的关连环节,也是刑罚执行的起始环节。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1个月内,应当将该服刑人员安全、准确地送交指定的监狱执行刑罚。

3、被收监的罪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二、收监的对象。

1.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由我们监狱予以收监,执行刑罚,实施惩罚改造,如果罪犯在两年之内没有再故意犯罪,两年之后则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2.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是介于死刑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3.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剩余刑期一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在六个月以上,二十年以下,但从拘捕羁押开始计算刑期,如果在判决时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三、

收监的条件。

1.刑事判决必须发生法律效力。

a: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b: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人民检查院的起诉书副本。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

人民法院的结案登记表。

3.罪犯的身体状况适宜收监。

c: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收监的程序。

(一)检验法律文书。

这是收监的第一步,监狱在收监罪犯时,首先要检验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无误。

(二)身体检查。

对被收监的罪犯,监狱要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并详细填写《罪犯健康检查表》,进行身体检查的目的:

第一、防止把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在监狱服刑的罪犯收押入监,根据《监狱法》第17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重点是保外就医的几种情况:

a: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b: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生活不能自理。

第二、有利于对罪犯预防、治疗疾病。第三、有利于对罪犯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

(三)人身和物品检查。

罪犯补收监时,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1.检查的目的:

a;防止把危险品带入监内,发生行凶、逃跑、自杀、破坏等事故的发生b;防止把违禁品带入监内进行反改造活动2.检查的内容:a危险品。b违禁品。

c非日常生活必须品。3.物品的处理:

对检查出来的物品,有区别处理方法,日常生活必需品,交由罪犯自己使用;非日常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保管或经罪犯同意退回家属,赃款、脏物、交由检查院处理。

4.注意事项:

对罪犯的人身物品检查要求干警亲自检查,女犯要由女警进行检查,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四)收监登记。

罪犯收监后,监狱干警要及时填《罪犯入监登记表》对入监登记的要求:

要按表中的要求逐项填写,不要遗漏,填写时不要简单照抄《刑事判决书》中的内容,要进行认真的核实调查,防止罪犯伪造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情况。

(五)入监谈话及服刑指导。

入监谈话主要是询问一些情况,是否认罪,是否中诉,是否有重大线索举报等等,是否有特殊情况。简单介绍本监狱。

(六)通知罪犯家属。

通知书应当收监之日5日内发出。

第二节。

减刑。

减刑:减刑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具备了法定条件的罪犯,依照法定程序,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变更制度。

一、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

减刑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和《监狱法》规定,减刑可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二种。

“可以减刑”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进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1.认罪服法。

2.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3.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4.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突出事迹的“应当减刑”的条件: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规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a: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e: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f: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的起始时间,幅度,限度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必须服刑的二年以后,才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受服刑二年以后的限制。

减刑幅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减到(18——20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13——18年)。

时计算。

有期徒刑。

起始时间:被判处了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半以上具备减刑条件,才可以减刑。

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以后,具备减刑条件,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有期徒刑罪犯在服刑期间。

a: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每次不超过1年。

b: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每次减刑不超过2年。

c: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一般每次减刑不超过3年。

减刑限度:根据《刑法》78条规定,有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

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实际执行的刑期从原判开始计算。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就不再执行死刑,而减为无期徒刑。

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三节。

监外执行。

(一)监外执行的概念。

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因符合法定条件,司法机关准其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简单说就是变更了对罪犯的执行的场所,由监狱内改成监狱外。

1.范围:监外执行是有范围的,从概念中我们得知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

2.审批相关是司法机关。

(2)收监后的监外执行:是指罪犯收监后,在服刑改造期间,如果符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由监狱机关批准决定的监外执行。

(3)是一种特别执行方法:

(二)监外执行条件。

根据《监狱法》第25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有期徒刑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准许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习惯上叫保外就医,这也是在监外执行当中适用最多的情况,(保外就医)那么什么样的疾病算是严重疾病呢?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0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属于严重疾病,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患病严重,短期内避孕药死亡危险的。(2)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监外执行的又一种条件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不致再危害社会的,(1)一种情况是身体残疾,这一条关键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2)另一种情况是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

(三)不准保外就医的条件。

1、判处死缓的罪犯和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尚未改为有期徒刑之前。

2、自伤自残的罪犯。

3、罪行严重、民愤极大。

4、有社会危害的。

(四)监外执行的程序。

1、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需要监外执行的罪犯,要经过以下审批步骤:(1)初审:对需要监外执行的罪犯,首先由罪犯所在监区研究通过,报监狱狱政科初审,初审要请驻监狱机关的检查人员参加。

(2)病残的鉴定,初审通过后,属于保外就医这种监外执行的,要由监狱医院对罪犯进行病残鉴定,做出鉴定结论。

(3)取保: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有关监狱要填写《罪犯监外执行征求意见书》采取发函或派干警前行两种方法征求罪犯家庭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和罪犯家庭的情况如果公安机关和家属同意,是具备管束和教育能力然后在《罪犯监外执行征求意见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并由取保人和被取保人在《罪犯监外执行征求意见书》签字或盖章,如不同意,则不能办理。

(4)审批:以上程序完事后,由监狱填写《罪犯监外执行审批表》连同病残证明等,报监狱管理局审批,监狱管理局批准后,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在接到通知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监狱管理局,监狱管理局要重新复核。

2、实施:罪犯监外执行,经监狱管理局审批同意后,罪犯所在监狱要为其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监外执行证明书》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同时将有关材料交给公安机关,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家后,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到,在规定时间没到公安机关报到的,公安机关要通知监狱负责寻找。

对家居外省市,自治区的罪犯,回原居住地,监外执行的有关监狱可将其档。

案材料转给居住地监狱管理局,具体由居住地管理办理,当其监外执行条件不具备时,由所指定监狱办理收监执行。

(五)监外执行的监督和考察。

根据《监狱法》27条的规定:对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日常性的监督,监狱每年应派人或者发函对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了解罪犯身体和服刑表现。

(六)监外执行的事物处理。

1、监外执行的刑期计算:

罪犯监外执行的时间,计入在执行的刑期,但下列情况不应当计入:(1)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离开居住地)。

2、监外执行减刑、假释。

监外执行罪犯,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将情况介绍给罪犯所在的监狱,由所在监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建议。

3、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费和医疗费。

原则上由家属负责,但个别确有困难的,经当地公安机关证明,监狱可酌情绐予补助。因公致残,或意外致伤致残的罪犯,由监狱负责治疗,可参照国家劳动法。

4、监外执行的刑满释放。

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刑期届满的由其所在监狱按期办理释放手续。

5、监外执行的撤销。

(1)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况消失(2)采用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3)以自伤自残等手段故意拖延时间的(4)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第四节。

监狱的执行刑罚的终结,是指由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引起的监狱对罪犯执行刑罚过程的结束,导致执行刑罚的终结,主要有这样几种法律事实,罪犯服刑期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以及罪犯被依法特赦等。

一、释放的事物处理。

(一)释放的概念。

是指监狱依法解除服刑罪犯的拘禁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形式活动。

1、释放的主体。

2、必须依法释放。

释放必须依法进行,依法释放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再有:释放是罪犯被依法解除监禁状态,恢复人身自由的刑罚执行活动。释放和收监两者是一首一尾,收监是刑罚的开始,而释放是刑罚的结束,释放标志着罪犯在监狱已经执行完刑罚,由罪犯身份恢复为普通公民,被关押改造的罪犯,只有通过释放的法律程度,才能被解除监禁,恢复人身自由,它同样也是一项执行活动,也是狱政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释放的对象。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我国监狱对罪犯的释放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刑期已满的就是说罪犯在监狱已服满所判处的刑罚期限或已经服满裁定减刑后的刑期。

3、人民法院裁定释放的指罪犯在执行刑罚过程中,由于发现原判决有错误,由人民法院做出新的裁定或判决而被释放的,例如有理申诉。

(2)特赦是以一类或几类罪犯为对象,不适用于个别罪犯,对某一个罪犯不适用特赦。

(3)必须是经过一定时间关押改造,确有悔改恶习从善表现的罪犯(4)特赦不是免除罪犯的全部刑罚只是免除其原判刑罚的剩余部分,提前恢复人身自由。

(三)释放前的准备。

监狱在罪犯即将释放前,要做好罪犯刑满释放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做好出监鉴定。

罪犯刑满前,首先由罪犯对自己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实事求是的做出“自我鉴定”。

然后,就该罪犯所在的监区的罪犯为其做出“民主鉴定”,在罪犯刑满释放前,所在分监区干部要为其服刑改造期间的表现做出出监鉴定,填写罪犯出监鉴定表,对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限的改造表现,做出全面的、客观的、准确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2、审查批准。

罪犯的出监鉴定表由监区上报监狱审查批准,鉴定表在罪犯释放时,连同《刑事判决书》一起报送给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3、集中进行出监管理和教育。

罪犯在刑满释放出监前:要把他们集中到出监队(1——3月)集中教育。

(四)释放工作。

罪犯刑期届满时,要及时向本人宣布,予以释放,同时发给《释放证明书》《释放证明书》分为正本、副本和存根,正本发给本人,副本移送公安机关,存根留存。

罪犯在服刑满时,如果没有又犯罪或者发现重大余罪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时,监狱必须按期释放,不得无故或者借故不按期办理释放手续,当然也不允许非法提前释放。

罪犯在刑期届满时,又犯新罪或发现重大余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也要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经裁定判决后,才能不予释放。

参加、文化、技术教育通过考试合格者,在释放时,要发给“文化学历证”和“技术考核”等级证。

由监狱负责保管的刑释人员的物品、现金,在释放时要如数返还。同时发给回家路费及途中伙食费。

二、罪犯服刑期间死亡的处理。

(一)罪犯死亡处理的含义:

是指监狱机关对罪犯在服刑期间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的罪犯处理的程序,规定和要求。

罪犯在服刑期间,无论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都意味着刑罚执行的自然终结,因此法律关系的一方已经消亡了。

(二)罪犯死亡的种类按罪犯死亡的原因为。

1、正常死亡。

2、非正常死亡。

指在生产中或工作中发生的死亡,或者在同天灾人祸事件做斗争中而死亡。罪犯的因公死亡,参照有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有可靠证明的可按因公死亡处理。

a、从事监狱安排的劳动或活动,非罪犯本人原因造成的死亡。

b、在抢险救灾、救人等紧急情况下,从事对社会有益的活动而造成的死亡。c、在监狱内遭到非本人所能抗拒的意外灾害而造成的死亡。d、监狱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医、疗事故等。

e、因干警违法乱纪,包括虐待、折磨、殴打致死,而造成的死亡。(2)非因公死亡。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非因公死亡,原因是多种多样,情况也比较复杂常见以下几种:

a、自杀:指罪犯自己施用外力作用于自己的身体而造成的死亡,自杀是罪犯非正常死亡比较常见的一种。

b虐待折磨致死:前面讲如果是监狱警察所折磨致死,属于因公死亡,如果是罪犯之间虐待折磨致死,不能算因公死亡。

c、行凶报复致死:一些罪犯对揭发、检举、批语过自己的罪犯或因其他原因与自己有矛盾的罪犯,心中不满,实施暴力报复行为使其他罪犯致死。

止无效,非开枪不能制止时,而被干警击毙。

(三)对罪犯犯死亡的处理。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根据《监狱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做出死亡鉴定。

罪犯死亡后,首先要查清死亡的原因,准确区分其死亡的性质,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是因公死亡还是非因公死亡。

2、发病危或死亡通知书。

罪犯因伤或因病生命垂危时,监狱在安排好抢救治疗的同时,要填写《罪犯病危通知书》通知其家属前来探望,特殊情况可拍电报或用电话通知,向其家属说明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在思想上有准备。

死亡的罪犯做出鉴定后,监狱要立即发出《罪犯死亡通知书》通知家属来监狱共同研究处理善后事宜。

3、尸体处理。

罪犯死亡后,凡有火化条件的都应当进行火化,骨灰可由家属领回。对少数民族罪犯死亡后的尸体处理可按其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处理。罪犯的尸体不允许交给科研单位或医院使用(除本人有遗嘱)。

4、遗物处理。

罪犯死亡后遗留下来的财物,监狱应认真进行清理,由其家属领回或由监狱代为寄回如果逾期一年仍不来领取的,又无投寄的,又由信托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作价处理,其收入上缴财政部门。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十二

3、活动前期物品准备(制作、租赁或购买)、人员联络、供应商接洽、场地查勘等;

5、活动结束后收集整理所需信息完成活动总结报告,整理报帐资料;

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活动策划及执行经验;

4、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分析能力,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

5、熟悉公关公司的业务运作流程、客户服务流程等,擅于公关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6、有独立活动执行的能力,大型活动、商超路演等策划及执行工作经验;

7、思维敏捷缜密,注重细节,应变能力强,工作具有计划性,能吃苦耐劳;

8、具备一定的项目风险把控与全局思维能力、与客户沟通、谈判等技巧;

9、持c1及以上驾照,有1年以上实际驾龄,对广州及周边道路熟悉者优先;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十三

岗位职责:

1、策划部门和公司活动,并撰写方案;

2、根据公司业务项目活动主题及需求,配合线上渠道宣传,撰写平媒软文;

3、负责部门运营策划活动的前期筹备;

4、负责方案的整体执行和管理,包括前期筹备和现场效果管控。

5、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亦可;

2、熟练运用基本办公软件,有策划或者文案经验优先;

3、有公关活动策划执行相关经验并能独立与客户沟通方案者优先;

4、能提供相关工作案例并讲解;

5、具有统筹管理能力和活动现场执行经验,优秀的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十四

刑罚执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监督,主要包括: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对__、公安机关、监狱管理部门、社区矫正机构的刑罚变更执行活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合法的监督;对__执行财产刑(包括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活动的监督;对__执行死刑活动的临场监督;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办理罪犯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为了加强我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到区__、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及**区看守所对我区20**年以来的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刑罚执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方针,为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和刑罚依法正确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正常秩序,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刑罚执行重点环节的监督成效1.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通过检查法院__、执行通知书和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档案等方式,强化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20**年以来,监督纠正刑罚交付执行中的各类违法案件**件,其中,纠正法院执行文书未及时送达6件,未生效判决违法交付执行1件,纠正看守所违规留所服刑5件。

2.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监督机制,通过复核申报材料、列席评审会、找服刑人员谈话、与监管干警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法行为。20**年以来,共列席评审会议5次,审查提请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件,纠正不当减刑案件1件,不当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件。

3.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严格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帮教中心联络室”,每周由监外执行检察官派驻1-2天,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情况,及时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察,促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规范有效。20**年以来,共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检察17次,巡视抽查22次,清理出社区矫正罪犯脱漏管32人次,对在社区矫正考验期间因违反相关监管规定情节严重被裁定撤销缓刑罪犯,同步监督收监8人。

4.加强对新增监督职能探索力度。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刑诉规则的要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积极探索实践。对__刑事判决罚金执行进行了专项检察,共发现的判决未生效收取罚金、__未明确规定执行时限等违规问题5件,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了整改。

(二)监管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成效。

1.加强对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检察。始终把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日巡查、周检查、月评查和重大节日、敏感时段全程同步监督检查“四查制”和检察长、副检察长深入监管场所督促检查安全防范制度,从细处着眼、小事入手,防微杜渐,努力将监管场所和监管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20**年以来,开展安全大检查68次,开展专项检查30余次,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7次,提出整改意见11条,发出检察建议3份;监管部门严肃处理“牢头狱霸”和破坏监管秩序的在押人员7人。

2.积极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问题。加强对羁押期限的检察,监督相关办案机关严格遵守“一证通”制度,监督看守所执行羁押期满前7天向办案单位催办工作,对经催办后仍未办理换押手续的办案单位,依职发出书面监督函,监督办案机关严格执行“一证通”前置换押。20**年以来,监督纠正因不及时换押造成的假性超期羁押15件,向办案单位发出羁押期限检察监督函,依法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加强对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的查处。坚持把查办发生在监管场所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措施,监所检察部门立足职责,主动学习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技巧,积极查办管辖范围内的职务犯罪案件。20**年以来,共受理监管人员职务犯罪线索4件,初查4件。

(三)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工作的成效。

1.开展羁押审查工作。自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监所检察部门通过扩大案件、建立配套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及时有效地减少了不当羁押。20**年以来,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件,提出释放、变更强制措施10件,皆被办案单位采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实行检务公开栏、检察官信箱进监舍制度,严格落实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等规定,及时发现并督促纠正监管活动中滥用戒具、超时禁闭等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情况26人次。3.妥善处理控告申诉。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被监管人及其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20**年以来,共受理被刑事执行人及其亲属控告、举报、申诉案件**件,定人员、定时限调查复核后,全部妥善处理,无不办、漏办案件,无涉检信访案件。

多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刑罚执行观念有待更进一步更新、刑罚执行重点有待更进一步突出、刑罚执行机制有待更进一步健全、刑罚执行宣传有待更进一步重视、刑罚执行监督基础有待更进一步打牢、刑罚执行队伍有待更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更新工作观念,切实发挥刑罚执行监督职能作用。

在刑罚交付执行监督中,要重点加强对审前未羁押罪犯判实刑后未交付执行、违规留所服刑等问题的监督;在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中,要重点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和又犯罪的监督;在财产刑执行监督中,要重点加强与审判机关、执行机关的协作配合,不断探索财产刑执行监督的有效方法。同时,要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深化驻所检察室与监管单位信息平台建设;要健全对监管场所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线索的发现机制,争取在查办监管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取得新的进展。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要构建程序严密、标准具体、科学统一的业务规范体系,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要研究制定刑罚执行监督业务规范机制、高效的信息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考评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和业务流程。要加强与政法各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共同研究完善相关业务程序衔接的工作制度。要完善外部宣传和监督制约机制,注重运用新闻媒体,增强执法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增进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制度,对于重大检察工作部署、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人大报告。

(四)要加大保障力度,强化刑罚执行队伍建设。

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司法等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支持,及时更新监控设备,配齐配强技术装备、执法特种交通车辆等,以保障刑罚执行安全。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教育和引导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巩固公正执法的思想基础;加强系统性业务培训,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发现、监督、纠正、查处刑事执行中违法犯罪的能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内容仅供参考。

刑罚执行岗位职责内容篇十五

岗位职责:

1、负责排期内商品按照指定时间上线,确保品牌活动及时上线,努力提升排期达成率;

3、执行上线品牌的页面排序工作,

4、执行及维护网站及移动端的大banner的图片及链接配置,确保及时性和准确性;

6、收集排期过程中各类问题及反馈;

7、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

任职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电商行业经验;

2、思路清晰,表达、沟通、协调与应变能力好;

3、良好的事务处理能力,细心负责,具有刻苦耐劳和团体合作精神。

4、有独立工作能力、主动、高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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