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作项目建议书(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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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回顾一段时间内的成长和进步。在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的表达。培养自己的独特的写作风格,可以让文章更具个性。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设校企合作机制。第二条目标和任务。学校通过引进企业的设备、技术、销售、培训业务等,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企业在实现自身工作任务的同时,接受对学生的专业实训,使学生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尽快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角色的转化,更快地融入到社会中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推进校企双方共同发展。第四条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该机构为常设固定机构,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建立和强化质量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自我完善机制,保证合作项目科学、规范地运行,更好的满足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

第五条成立校企合作项目组。该机构为非固定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由学校、教学部门或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小项目可由一人担任,大项目可由多人担任。选派其中一人担任项目组长。项目组长任课任务不能太重,学期任课超过平均12节/周以上者不适宜担任项目组长。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二

附件5:

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及验收指南。

(一)申报对象。

河南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不含转制科研院所)和其它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

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分为:接受企业委托开展的研发项目(委托开发类)、与企业合作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合作转化类)、面向企业开展技术转让的项目(技术转让类),以及实验室成果以转化应用为目标开展中试研究的项目(成果中试类)。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应在实施期内,且预期两年内完成(2018年12月前完成);

5.项目合作企业应为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与项目申报单位没有相互隶属或关联关系;6.申报时不得使用同一科技成果重复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项后不得使用同一科技成果再次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

(四)申报材料。

2.技术合同或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明;3.银行转账凭证或中试科研可行性报告;4.合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其它相关资料。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达到预定实施期限尚未验收的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

(二)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验收申请书提供完整验收材料,未能按照相关规定提供验收材料及证明的项目,不予以受理。

2.达到验收实施期限不能验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

3.项目实施周期到期超过一年未提交验收材料,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项目。

(三)验收材料。

1.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2.产学研合作协议;

5.项目经费支出凭证。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三

该机构为非固定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

由学校、教学部门或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

小项目可由一人担任,大项目可由多人担任。

选派其中一人担任项目组长。

项目组长任课任务不能太重,学期任课超过平均12节/周以上者不适宜担任项目组长。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四

校企合作可以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校企合作项目建议书,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设校企合作机制。

第二条 目标和任务。

学校通过引进企业的设备、技术、销售、培训业务等,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企业在实现自身工作任务的同时,接受对学生的专业实训,使学生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尽快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角色的转化,更快地融入到社会中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

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推进校企双方共同发展。

第四条 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固定机构,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建立和强化质量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自我完善机制,保证合作项目科学、规范地运行,更好的满足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

第五条 成立校企合作项目组。

该机构为非固定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

由学校、教学部门或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

小项目可由一人担任,大项目可由多人担任。

选派其中一人担任项目组长。

项目组长任课任务不能太重,学期任课超过平均 12 节/周以上者不适宜担任项目组长。

第三章 校企合作项目的内容

第五条 合作开展师资培养。

企业为学校进行教师培训。

每年安排部分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或者企业派人到学校给教师开展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另一方面,学校为企业兼职教师培训,提高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六条 合作开展专业建设。

各专业应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学校不定期邀请企业代表到校参与专业建设研讨会、讲座,每学年邀请企业专家为学生实习实训进行指导和考评。

第七条 合作开展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学校和企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投资,建成生产性实训基地,一方面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场所,另一方面又是学校相关专业学生和教师进行专业的训练场所,达到企业经营、教师提升、学生实习三方面都收益的目标。

第八条 合作开展企业技术服务。

发展校企合作开发项目,走校企结合技术服务之路。

学校和企业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合作,为其他企业或者社会团体提供技术服务。

第九条 合作开展培训。

学校和企业共同合作开展社会培训,加大学生与企业的参与力度,不定期为企业生产一线技术骨干人员和社会人员进行培训。

第四章 建立校企合作项目的原则与程序

第十条 引企入校的原则。

1.所引进的企业必须与专业对口,有利于专业或专业群的发展。

愿意并且能够承担学校的教学、实训、技术服务、培训等工作。

以下特征的企业不可引入学校:

(1)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污染,影响正常的教学、生活的企业。

(2)大型的生产企业,人员多、能耗大、物流量大的企业。

(3)产品不适合在学校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4)生产、经营与各种运作与专业教学没有关系的企业。

(5)对在校师生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

2.引进的项目允许学生免费使用资源。

对引进的企业可适当收取场地使用费,同时需要收取运行过程中与教学无关的电费与水费、网络、电话、清洁等费用。

若网络及电话不占用学校资源,可不收取该部分费用。

3.企业具有规范的营业执照。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企业就技术服务领域内的项目要求学校帮助解决的,谈判时需双方确认技术服务成功后企业需支付的费用。

5.凡引进培训性的校企合作项目,需明确注明一年内计划培训多少人。

若不能在签订协议时明确的,应在协议中规定,每年应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办公室提供培训计划,包括开设何种培训班与总人数。

第十一条 成立校企合作项目的.程序

1.谈判

(1)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为主展开与企业的谈判。

涉及生产、培训、技术服务项目收益比例的标准,需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班子或者分管领导审批。

(2)其他不涉及场地、收益、技术服务收益的项目,在不损害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可由教学部、部门等作为主体与对方谈判。

(3)重要项目由分管或主管校领导亲自参与谈判。

2.签订协议

(1)协议需明确校企双方合作目的、意义、内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

(2)所签协议的蓝本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签署之前由校办审阅之后,交由学校聘用律师审核,经校领导审批后,与合作方共同签署。

(3)校企双方可先签订意向书,待条件成熟时再签订协议。

3.立项

(1)由指定项目负责人填报立项表,交主管校领导审批。

(2)由项目负责人指定其团队成员。

一般项目组成员不宜超过5 人。

若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或减少相关人员,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1)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

非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担任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需经分管校领导的审批。

4.实施

(1)合作项目所需场地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2)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水电、装修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后勤、保卫科审核与统筹安排。

(3)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电话、上网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教学部和网络中心统筹安排。

(4)引进企业落户学校前,保卫科需核实常驻进校人员名单,由项目部门向校办申请制作并发放有关证件作为出入校门之用,有关常用交通工具亦发给相关的出入证,并指定交通工具的停放地点。

(5)引进企业若有员工需在校内食宿的,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总务科统一办理。

(6)引进企业需要在学校所提供的场地进行装修或改变原有结构的,需通过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7)项目负责人需制定合作企业进驻学校需知、指南,告知进驻企业需遵守之校规与相关指南,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进驻人员中宣讲。

5.校企合作项目组职责

(1)项目负责人须签订责任书。

明确职责与任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要负责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接受学校对项目开展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应保存好项目全部资料,包括项目申请、立项、开展到结束、总结全过程的重要资料。

(3)校企合作项目到期或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备完全部资料(包括影像资料),交到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并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做好总结并将材料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6.校企合作项目的终止

以下两种情况项目终止:一是按协议规定,合作期满而结束;一是双方由于特殊原因而终止合作。

项目终止应遵守如下规则处理:

(1)由项目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校企合作办、保卫、财务、总务科等协同,催促合作方交清相关费用,若由于特殊原因合作方无法交清费用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免除相关费用。

(2)若项目是进驻学校的,保卫科需全部收回发给合作方人员、车辆的出入证。

(3)项目结束时,不能擅自拆除设备。

凡是需要拆除、带走的有关设备与装修材料,需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报告并同意后方可拆除。

拆除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监督,保证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章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评价

第十二条 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

1.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进行跟踪,并及时要向校企合作办公室进行汇报。

项目协议签订一个月后仍未能实施,校企合作办公室与相关教学部或部门要采取措施助其落实。

2.各教学部主任是校企业合作的责任人,负责本教学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落实、监督。

如有项目违反相关规定,对学校和专业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及时制止,若仍无改善,应向校企合作办公室反映,由学校介入。

第十三条 校企合作项目的绩效评价

每年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如发现校企合作项目的目标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善的,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核查并上报学校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经研究,可采取警告、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该项目等措施。

各教学部主任是校企合作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对项目评价分以下等次:

1.不合格:未能提交任何项目实施的文件也没有任何佐证材料的,视为不合格。

2.项目已启动但尚未完成任务,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基本合格。

3.项目已完成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良好。

4.项目完成很好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优秀。

第十四条 校企合作的总结

1.项目的负责人每年12月初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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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2月底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提交校企合作工作年度报告。

2.引进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尤其是校企双方共同合作研发的产品,尽可能为学校留下产品样本,项目负责人要对此进行追踪,并进行编号,建立电脑档案,留下相关的文字与实物档案、影像资料。

二〇xx年五月六日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五

(1)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为主展开与企业的谈判。

涉及生产、培训、技术服务项目收益比例的标准,需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班子或者分管领导审批。

(2)其他不涉及场地、收益、技术服务收益的项目,在不损害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可由教学部、部门等作为主体与对方谈判。

(3)重要项目由分管或主管校领导亲自参与谈判。

2.签订协议。

(1)协议需明确校企双方合作目的、意义、内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

(2)所签协议的蓝本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签署之前由校办审阅之后,交由学校聘用律师审核,经校领导审批后,与合作方共同签署。

(3)校企双方可先签订意向书,待条件成熟时再签订协议。

3.立项。

(1)由指定项目负责人填报立项表,交主管校领导审批。

(2)由项目负责人指定其团队成员。

一般项目组成员不宜超过5人。

若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或减少相关人员,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1)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

非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担任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需经分管校领导的审批。

4.实施。

(1)合作项目所需场地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2)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水电、装修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后勤、保卫科审核与统筹安排。

(3)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电话、上网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教学部和网络中心统筹安排。

(4)引进企业落户学校前,保卫科需核实常驻进校人员名单,由项目部门向校办申请制作并发放有关证件作为出入校门之用,有关常用交通工具亦发给相关的出入证,并指定交通工具的停放地点。

(5)引进企业若有员工需在校内食宿的,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总务科统一办理。

(6)引进企业需要在学校所提供的场地进行装修或改变原有结构的,需通过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7)项目负责人需制定合作企业进驻学校需知、指南,告知进驻企业需遵守之校规与相关指南,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进驻人员中宣讲。

(1)项目负责人须签订责任书。

明确职责与任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要负责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接受学校对项目开展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应保存好项目全部资料,包括项目申请、立项、开展到结束、总结全过程的重要资料。

(3)校企合作项目到期或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备完全部资料(包括影像资料),交到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并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做好总结并将材料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两种情况项目终止:一是按协议规定,合作期满而结束;一是双方由于特殊原因而终止合作。

项目终止应遵守如下规则处理:

(1)由项目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校企合作办、保卫、财务、总务科等协同,催促合作方交清相关费用,若由于特殊原因合作方无法交清费用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免除相关费用。

(2)若项目是进驻学校的,保卫科需全部收回发给合作方人员、车辆的出入证。

(3)项目结束时,不能擅自拆除设备。

凡是需要拆除、带走的有关设备与装修材料,需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报告并同意后方可拆除。

拆除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监督,保证人身、财产安全。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六

每年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如发现校企合作项目的目标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善的,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核查并上报学校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经研究,可采取警告、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该项目等措施。

各教学部主任是校企合作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对项目评价分以下等次:

1.不合格:未能提交任何项目实施的文件也没有任何佐证材料的,视为不合格。

2.项目已启动但尚未完成任务,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基本合格。

3.项目已完成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良好。

4.项目完成很好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优秀。

第十四条校企合作的总结。

1.项目的负责人每年12月初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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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2月底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提交校企合作工作年度报告。

2.引进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尤其是校企双方共同合作研发的产品,尽可能为学校留下产品样本,项目负责人要对此进行追踪,并进行编号,建立电脑档案,留下相关的文字与实物档案、影像资料。

二〇xx年五月六日。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七

一份好的提案应从三个方面去思考:1、以事实为依据;2、以结构为工具;3、以假设为导向。

方法/步骤。

应该是对客户目前背景的'阐述,它包含了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区域文化、消费观念、政策背景、商业规则、行业状态、竞争对手、企业现状、产品特点等方面组成的要素进行分析。

要获取分析结论,这个结论的产生往往需要有第一手的走访调研资料和第二手的资讯商情期刊与媒体信息的收集相结合。

客户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阶段性问题,也就是项目的内容确认,以便双方就项目合作的范围达成共识,避免在合作中相互指责与推卸责任。

咨询公司开展项目的工作方式,可以包含市场调研、资讯分析、结论导向、策划思考、建议指导、跟踪服务、评介标准。

咨询公司确立项目启动与完成的时间表,并分季度或月度制定详细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计划,并圈出重点以便客户重视阶段性工作目标。

项目小组成员的构成与背景介绍,以便客户直观地感受每一位项目服务人员的资历及专业水准。

针对阶段性项目的收费与罗列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第三方费用的支出。

建议客户组建项目工作执行小组,双方就即将开展的工作成立密切联系的执行小组,以检视解决方案的落实程度。

确立项目开展的工作评介标准,以便纠正由于价值观不同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争执,降低执行风险。

确认咨询的工作成果是:现场会议与结论、会议纪要、沟通函、情况说明报告、电子邮件、视听收录光盘、创意文稿、设计稿、汇编成果报告册等。

针对项目目标的假设推演,并可根据客户的承受力制定设限的执行方案以规避风险。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八

国际合作项目建议书要怎么书写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国际合作项目建议书,希望大家喜欢。

一、项目建议书填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国合专项的目标和重点,满足推荐要求和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二)项目合作的意义重要、理由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合作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指标可考核。

能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技术问题;能与产业和应用需求紧密结合,能形成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标准;可有力配合国家外交战略,支撑中外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的实施。

不得一题多报,重复申请。

(三)项目具备一定合作基础,中方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并与外方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互信合作关系,中外合作双方签订有相关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项。

(四)外方合作伙伴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并具备对华合作的意愿和能力。

外方合作伙伴可按照技术、资金、人员或信息资料、先进设备、专有资源等投入方式参与合作。

(五)项目实施中,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及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等,合理分享合作研发成果,维护中方利益。

(六)以企业为主体提出(或参加)的项目,要求企业必须有相关配套资金投入。

原则上企业参加的国合项目按不少于1:1比例匹配自筹经费,企业主持承担的国合项目按不少于1:2比例匹配自筹经费。

(七)国合专项不支持基本建设、纯商业贸易和设备采购项目,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或市场推广项目。

具体解释及其它填报要求详见建议书填报说明。

二、填报方式

请项目单位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http://)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项目单位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交(一式一份,请勿附带其他材料)。

电子版文件请以“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命名保存为pdf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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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项目建议书篇九

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申请)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对于大中型项目,有的工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协调量大的项目,还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建议书的主要附件之一。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方可开展对外工作。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设备技术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包括初步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7)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包括治理“三废”措施、生态环境影响的分析;

(8)结论;

(9)附件。

项目建议书的编报程序是:项目建议书由政府部门、全国性专业公司以及现有企事业单位或新组成的项目法人提出。其中,跨地区、跨行业的建设项目以及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国内合资建设项目,应由有关部门和地区联合提出;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项目,在中外投资者达成意向性协议书后,再根据国内有关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编制项目建议书;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拟建项目上报项目建议书时,应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有资格的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公司编制。

根据现行规定,建设项目是指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组成,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因此,凡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经济上统一核算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应编制统一的项目建议书;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经济上独立核算的各工程项目,应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的分期建设工程项目,也应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

目前,项目建议书要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分级审批。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由主观部门上报,或与综合部门联合上报,或分别上报。

(一)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及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计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分别由省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计委会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上报国务院审批。

(二)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1、小型项目中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2、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本着简化程序的原则,若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也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确定项目建设的机构、人员、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选定建设地址,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做规划设计方案。

落实筹措资金方案。

落实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雨污水排放、电信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落实主要原材料、燃料的供应。

落实环保、劳保、卫生防疫、节能、消防措施。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名称预登记。

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分析。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十

第五条合作开展师资培养。企业为学校进行教师培训。每年安排部分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或者企业派人到学校给教师开展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另一方面,学校为企业兼职教师培训,提高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六条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各专业应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学校不定期邀请企业代表到校参与专业建设研讨会、讲座,每学年邀请企业专家为学生实习实训进行指导和考评。

第七条合作开展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和企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投资,建成生产性实训基地,一方面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场所,另一方面又是学校相关专业学生和教师进行专业的训练场所,达到企业经营、教师提升、学生实习三方面都收益的目标。

第八条合作开展企业技术服务。发展校企合作开发项目,走校企结合技术服务之路。学校和企业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合作,为其他企业或者社会团体提供技术服务。

第九条合作开展培训。学校和企业共同合作开展社会培训,加大学生与企业的参与力度,不定期为企业生产一线技术骨干人员和社会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引企入校的原则。

1.所引进的企业必须与专业对口,有利于专业或专业群的发展。愿意并且能够承担学校的教学、实训、技术服务、培训等工作。以下特征的企业不可引入学校:

(1)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污染,影响正常的教学、生活的企业。

(2)大型的生产企业,人员多、能耗大、物流量大的企业。

(3)产品不适合在学校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4)生产、经营与各种运作与专业教学没有关系的企业。

(5)对在校师生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

2.引进的项目允许学生免费使用资源。对引进的企业可适当收取场地使用费,同时需要收取运行过程中与教学无关的电费与水费、网络、电话、清洁等费用。若网络及电话不占用学校资源,可不收取该部分费用。

3.企业具有规范的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企业就技术服务领域内的项目要求学校帮助解决的,谈判时需双方确认技术服务成功后企业需支付的费用。

5.凡引进培训性的校企合作项目,需明确注明一年内计划培训多少人。若不能在签订协议时明确的,应在协议中规定,每年应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办公室提供培训计划,包括开设何种培训班与总人数。

1.谈判。

(1)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为主展开与企业的谈判。涉及生产、培训、技术服务项目收益比例的标准,需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班子或者分管领导审批。

(2)其他不涉及场地、收益、技术服务收益的项目,在不损害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可由教学部、部门等作为主体与对方谈判。

(3)重要项目由分管或主管校领导亲自参与谈判。

2.签订协议。

(1)协议需明确校企双方合作目的、意义、内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

(2)所签协议的蓝本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签署之前由校办审阅之后,交由学校聘用律师审核,经校领导审批后,与合作方共同签署。

(3)校企双方可先签订意向书,待条件成熟时再签订协议。

3.立项。

(1)由指定项目负责人填报立项表,交主管校领导审批。

(2)由项目负责人指定其团队成员。一般项目组成员不宜超过5人。若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或减少相关人员,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1)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非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担任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需经分管校领导的审批。

4.实施。

(1)合作项目所需场地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2)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水电、装修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后勤、保卫科审核与统筹安排。

(3)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电话、上网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教学部和网络中心统筹安排。

(4)引进企业落户学校前,保卫科需核实常驻进校人员名单,由项目部门向校办申请制作并发放有关证件作为出入校门之用,有关常用交通工具亦发给相关的出入证,并指定交通工具的停放地点。

(5)引进企业若有员工需在校内食宿的,由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总务科统一办理。

(6)引进企业需要在学校所提供的场地进行装修或改变原有结构的,需通过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7)项目负责人需制定合作企业进驻学校需知、指南,告知进驻企业需遵守之校规与相关指南,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进驻人员中宣讲。

(1)项目负责人须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与任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要负责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接受学校对项目开展情况的检查。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应保存好项目全部资料,包括项目申请、立项、开展到结束、总结全过程的重要资料。

(3)校企合作项目到期或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备完全部资料(包括影像资料),交到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并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做好总结并将材料报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两种情况项目终止:一是按协议规定,合作期满而结束;一是双方由于特殊原因而终止合作。项目终止应遵守如下规则处理:

(1)由项目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校企合作办、保卫、财务、总务科等协同,催促合作方交清相关费用,若由于特殊原因合作方无法交清费用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免除相关费用。

(2)若项目是进驻学校的,保卫科需全部收回发给合作方人员、车辆的出入证。

(3)项目结束时,不能擅自拆除设备。凡是需要拆除、带走的有关设备与装修材料,需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报告并同意后方可拆除。拆除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监督,保证人身、财产安全。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十一

一份好的提案应从三个方面去思考:1、以事实为依据;2、以结构为工具;3、以假设为导向。

方法/步骤。

应该是对客户目前背景的'阐述,它包含了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区域文化、消费观念、政策背景、商业规则、行业状态、竞争对手、企业现状、产品特点等方面组成的要素进行分析。

要获取分析结论,这个结论的产生往往需要有第一手的走访调研资料和第二手的资讯商情期刊与媒体信息的收集相结合。

客户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阶段性问题,也就是项目的内容确认,以便双方就项目合作的范围达成共识,避免在合作中相互指责与推卸责任。

咨询公司开展项目的工作方式,可以包含市场调研、资讯分析、结论导向、策划思考、建议指导、跟踪服务、评介标准。

咨询公司确立项目启动与完成的时间表,并分季度或月度制定详细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计划,并圈出重点以便客户重视阶段性工作目标。

项目小组成员的构成与背景介绍,以便客户直观地感受每一位项目服务人员的资历及专业水准。

针对阶段性项目的收费与罗列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第三方费用的支出。

建议客户组建项目工作执行小组,双方就即将开展的工作成立密切联系的执行小组,以检视解决方案的落实程度。

确立项目开展的工作评介标准,以便纠正由于价值观不同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争执,降低执行风险。

确认咨询的工作成果是:现场会议与结论、会议纪要、沟通函、情况说明报告、电子邮件、视听收录光盘、创意文稿、设计稿、汇编成果报告册等。

针对项目目标的假设推演,并可根据客户的承受力制定设限的执行方案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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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十二

一、项目建议书填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国合专项的目标和重点,满足推荐要求和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二)项目合作的意义重要、理由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合作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指标可考核。

能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技术问题;能与产业和应用需求紧密结合,能形成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标准;可有力配合国家外交战略,支撑中外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的实施。

不得一题多报,重复申请。

(三)项目具备一定合作基础,中方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并与外方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互信合作关系,中外合作双方签订有相关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123号)的'相关规定。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项。

(四)外方合作伙伴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并具备对华合作的意愿和能力。

外方合作伙伴可按照技术、资金、人员或信息资料、先进设备、专有资源等投入方式参与合作。

(五)项目实施中,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及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等,合理分享合作研发成果,维护中方利益。

(六)以企业为主体提出(或参加)的项目,要求企业必须有相关配套资金投入。

原则上企业参加的国合项目按不少于1:1比例匹配自筹经费,企业主持承担的国合项目按不少于1:2比例匹配自筹经费。

(七)国合专项不支持基本建设、纯商业贸易和设备采购项目,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或市场推广项目。

具体解释及其它填报要求详见建议书填报说明。

二、填报方式。

请项目单位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文件,用adobeacrobatreader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项目单位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交(一式一份,请勿附带其他材料)。

电子版文件请以“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命名保存为pdf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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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十三

各县(市、区)经贸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结合我市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按照《温州市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环境、循环经济的技术与产品的合作开发。

二、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提供与高校、科研单位签署的.技术服务合作协议书并填写《温州市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1)、《温州市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温州市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立项建议书(附件3)报属地经贸部门。各县(市、区)经贸部门审核并汇总后上报。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经贸部门要从技术水平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认真筛选,择优报送。

(二)已列入过市级同类科技计划项目,或有一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送市经贸委技术进步与信息化工作处。

联系人:陈祖正 姚芃芃,电话:88968057、88968058,电子邮箱:yaopp@。

各县(市、区)经贸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结合我市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按照《温州市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环境、循环经济的技术与产品的合作开发。

二、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提供与高校、科研单位签署的技术服务合作协议书并填写《温州市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1)、《温州市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温州市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立项建议书(附件3)报属地经贸部门。各县(市、区)经贸部门审核并汇总后上报。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经贸部门要从技术水平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认真筛选,择优报送。

(二)已列入过市级同类科技计划项目,或有一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送市经贸委技术进步与信息化工作处。

联系人:陈祖正 姚芃芃,电话:88968057、88968058,电子邮箱:yaopp@。

附件:1、温州市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申请表

2、温州市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计划汇总表

3、温州市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立项建议书(编写提纲)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十四

第一条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设校企合作机制。

第二条目标和任务。

学校通过引进企业的设备、技术、销售、培训业务等,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企业在实现自身工作任务的同时,接受对学生的专业实训,使学生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尽快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角色的转化,更快地融入到社会中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

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推进校企双方共同发展。

第四条成立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固定机构,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建立和强化质量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自我完善机制,保证合作项目科学、规范地运行,更好的满足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十五

1、背景。

起源于美国的2008年次贷危机继续深入的影响着世界经济政治文化,贸易保护主义和极右政治势力崛起,整个世界一片哀嚎。时间进入2016年,中国经济也继续进入深度调整期,四万亿拯救计划的效果已经过期,所以从2014年开始,我国的经济持续的恶化,总理谓之新常态。我国工业是以加工业为主,所以各地的工业实际已经无以为继,关门倒闭之风席卷全国。出口乏力,内需不足,以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持续的抽贷,惜贷,使得国内的制造业和服务业更是雪上加霜。

面对困局,从2010开始,少数嗅觉灵敏、头脑灵活的企业家构架新的战略,进行转型,投资海外和进行技术创新成为首选。配合着企业转型,相关创新金融行业大风起兮,这部分企业也开始异军突起,伴随着2016年宝能系收购万科事件的持续发酵,门口野蛮人的时代也开始到来。

2、摘要。

(1)。

需求摘要。

融资项目:黑果腺肋花楸产业链建设项目。

融资企业:延边东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融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

资金使用概要:资金使用年限为12个月左右,其中约2400万元用于清偿前期银行贷款,其余款项用于项目建设,预计形成回款偿还能力在2017年9月后。

融资利率:年利率15%。

融资前期费用:300万元左右。

(2)。

合作形式:股权、债权均可。

合作内容:前期投入2400万元清偿银行贷款后,将名下解押财产进行抵质押,后期再投入剩余款项进行项目建设,可以质押、出让股份,可以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参与经营便于监督资金使用。

3、情况分析。

参照企业提供的《延边东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果腺肋花楸产业链建设项目”报告》,项目思路上主要的问题有三个:

第一企业自身与融资需求不符。按照提供债权产品的机构类型来说,符合不超过15%年化利率的机构类型只有银行一个,其他都高于这个利率。可是企业自身的条件又无法符合银行目前的政策,没有可供抵质押的优质资产(这个条件不满足相对低息的过桥资金,低息过桥资金要求必须提供干净的抵质押物,而不要求提供的抵质押的过桥资金利率是远高于15%年化利率的,行情是周期基本在2-3个月的利率就要求30%左右、按照年化计算为80%-180%年化利率。),没有政府或者行业扶持政策(比如政府或者国家机构进行贴息或者其他扶持政策等),没有排他性的优质资源(政府的转向许可,行业内的领导地位,独创性的技术和实力等),甚至最低提供连续两年的良好营收财务数据也没有,这就造成提供债权产品的机构无法对企业进行评估,所以债权类型实际行不通。

按照提供股权产品的机构来说,资金利率要求是很低的(一般在3-5%年化利率),但是企业本身涉及法律诉讼,企业又是一个中小型的加工企业,按照融资后使用的结果来看,达到二板上市的要求都遥遥无期,所以除非出现某些行业内下游公司进行投资(其真实目的是控制企业产品的制造成本和销售规模),否则一般纯粹的股权投资机构是不会进入的。

第二资金募集、使用的时间过于短促。鉴于目前企业的情况和国内金融行业的实际情况,资金募集或者使用时间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债权类型的即使可以接受要求,其资金使用时间也不会超过12个月,一般在6-9个月为主,因为债权类型的融资核心思想是“救急不救穷”,手段就是抵质押。股权类型的时间又太过于短促,以目前企业状况看,24个月也是无法达到到股权投资机构正常退出的条件的,因为无论是经营良好的企业在二板上市条件,还是b、c轮进入的条件目前都是不满足的,而做到条件满足,24个月时间是远远不够的。

第三资金的要求与目前资金市场情况不符。目前传统金融机构的资金基本都在通过国内的国企、央企或者大型企业进入市场,而抽贷、惜贷的情况都是发生在民营中小企业。针对民营经济这一块,目前的状态是要不发力于消费信贷、要不发力于创新型企业或者经营稳定的民营企业。银行主导的传统行业进行资金扶持或者创新型信贷模式投入已经不可能发生了,因为从2008年开始出现的地方开发贷款(目前地方政府要不在债转股,要不在融新还旧),行业贷(温州出口型互担互保形式,天津、大连钢贸企业贷款,山西、内蒙的能源型贷款等)等银行主导的模式目前已经都发生了严重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觉得符合目前金融市场和企业实际情况的思路是“先小后大,先易后难”。简单来说就是先用民间金融的方式盘活企业,形成自身造血功能,进而扩大融资规模和资金使用时间,降低融资成本,通过相对长期、充裕的资金将企业规模最大,业务做强,形成二板上市的条件、最低要形成大型股权投资机构进入的条件,即要通过4-5年的时间,让企业达成年产销规模100亿元、15亿元年利润、8-10亿元净利润,业内前三名的规模,然后在2020年12月前将企业上市或者引入大型股权投资机构。

二、基本思路。

思路一:稳妥发展。

分为三步:

第一步用6-12个月时间,搭建企业的融资平台,采取股权融资形式(前期主要为私募形式、后期加入众筹、嵌入式直销等模式),达到2000万元/月的融资规模。在平台资金规模达到1000万元之后,逐步解决包括银行信贷款项在内的所有债务问题,并开始不良信息消除工作。

此资金为年化资金,使用时间为12个月以上。预计前期搭建平台费用为300-500万元,后期资金成本为年化利率18-24%(投资人收益10%-12%,其他所有开销8%-12%左右,其中业务人员费用为8%-10%,营销费用1%-2%)。

第二步用24-36个月时间募集10-20亿元(平均每月3000-5000万元,资金成本在18-24%,使用年限在12个月以上),用于企业扩大经营,同时通过加入或者搭建新型o2o销售平台以及直销等传统模式,将企业销售市场拓展,结果为新增加30-50亿元销售规模,企业总体销售增长要做到8-12倍/年,总体销售规模在100-120亿元左右,净利润额为12-15亿元(最低要达到净利润额超过5000万元,连续三年都要超过2000万元)。辅助企业进行上市准备工作,对接相关机构。个人投资者和部分投资产品退出,引入股权投资机构,完成企业上市前的标准股权构架(股权投资机构2-3家(股份约为20-30%),企业原有股东(股份约为60-70%),管理层和员工持股(股份约为10%,其中管理层约为5-8%,员工约为2-5%))。

第三步用3-6个月时间,完成企业上市,预计费用8%-10%(目前市场约为7%)。上市市值20-30亿元左右,销售收入达到130-150亿元,前期资金和股权投资正式退出。

思路二:先问题再发展。

利用p2c模式进行融资,用3-4个月时间为企业募集急需的3000万元资金,成本约为200-300万元,使用时间为3-4个月,将包括银行贷款在内的债务问题解决。

同时按照思路一进行工作。将增加200-300万元的费用,该费用主要为增加的利息开销,民间投资市场中,无担保无抵质押的资金成本在6%-10%/月,结合融资平台搭建可以将费用降为3%-4%/月。

三、融资销售计划。

1、职级和人力构架。

(1)职级构架:。

分公司-业务总监-团队经理-业务员。

(2)人力构架:。

分公司下辖3个业务总监,业务总监下辖3-5个团队,团队经理下辖6个及以上业务员。

2、薪资构成和业绩考核构成和标准。

(1)分公司总经理薪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2万元,绩效工资3万元。标准业务绩效为600万/月/年化,完不成标准业务的绩效的60%则发放基本工资的60%,超过60%基本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完成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只与完成的业务量有关,按照完成的额度与标准业务绩效比例发放。

(2)总监经理薪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1万元,绩效工资2万元。标准业务绩效为300万/月/年化,完不成标准业务的绩效的60%则发放基本工资的60%,超过60%基本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完成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只与完成的业务量有关,按照完成的额度与标准业务绩效比例发放。

(3)团队经理薪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8000元,绩效工资1万元。标准业务绩效为120万/月/年化,完不成标准业务的绩效的60%则发放基本工资的60%,超过60%基本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完成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只与完成的业务量有关,按照完成的额度与标准业务绩效比例发放。

(4)业务员薪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3800元,绩效工资2000元。标准业务绩效为20万/月/年化,完不成标准业务的绩效的50%则发放基本工资的80%,超过50%基本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完成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只与完成的业务量有关,按照完成的额度与标准业务绩效比例发放。

工资费用占比为5.2%,提成和各职级奖励共计2%-3%,营销费用1%-2%。

3、计划。

第一个月,组织构架和产品包装宣传,预计需要固定人员3-6人,业务量为20万元。

第四个月,进行缘故开发和业务转化,增加公司和产品的市场销售力度,业务人员50-人,60预计业务量300万元。同时开始渠道开发,主要目标为银行和信托客户及销售人员,预计渠道费用20%。

第五个月,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业务人员的技能和归属感培训,业务人员50-60人,预计业务量400万元(年化),渠道业务量100万元(年化)。业务量共计500万元。

第六个月,新增业务团队,业务人员100-120人,预计业务量800万元(年化),渠道业务量200万元(年化)共计1000万元。

四、后记。

从我们以往的项目看,“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紧跟时代步伐,紧密配合,积极沟通,原来深陷债务危机,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目前正在恢复、发展之中,其中发展良好的企业正在与辅导机构进行合作,开始上市准备的前期工作(公司治理机构和财务数据方面)。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十六

第五条合作开展师资培养。

企业为学校进行教师培训。

每年安排部分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或者企业派人到学校给教师开展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另一方面,学校为企业兼职教师培训,提高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

各专业应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学校不定期邀请企业代表到校参与专业建设研讨会、讲座,每学年邀请企业专家为学生实习实训进行指导和考评。

第七条合作开展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学校和企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投资,建成生产性实训基地,一方面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场所,另一方面又是学校相关专业学生和教师进行专业的训练场所,达到企业经营、教师提升、学生实习三方面都收益的目标。

第八条合作开展企业技术服务。

发展校企合作开发项目,走校企结合技术服务之路。

学校和企业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合作,为其他企业或者社会团体提供技术服务。

第九条合作开展培训。

学校和企业共同合作开展社会培训,加大学生与企业的参与力度,不定期为企业生产一线技术骨干人员和社会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引企入校的原则。

1.所引进的企业必须与专业对口,有利于专业或专业群的发展。

愿意并且能够承担学校的教学、实训、技术服务、培训等工作。

以下特征的企业不可引入学校:

(1)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污染,影响正常的教学、生活的企业。

(2)大型的`生产企业,人员多、能耗大、物流量大的企业。

(3)产品不适合在学校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4)生产、经营与各种运作与专业教学没有关系的企业。

(5)对在校师生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

2.引进的项目允许学生免费使用资源。

对引进的企业可适当收取场地使用费,同时需要收取运行过程中与教学无关的电费与水费、网络、电话、清洁等费用。

若网络及电话不占用学校资源,可不收取该部分费用。

3.企业具有规范的营业执照。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企业就技术服务领域内的项目要求学校帮助解决的,谈判时需双方确认技术服务成功后企业需支付的费用。

5.凡引进培训性的校企合作项目,需明确注明一年内计划培训多少人。

若不能在签订协议时明确的,应在协议中规定,每年应向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办公室提供培训计划,包括开设何种培训班与总人数。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十七

八、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10。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哥拉海洋渔业合作。

(二)项目建设地址:安哥拉,具体实施地点根据投资方安中公司和考察的情况确定。

1.渔船修造厂一个,年渔船建造能力艘,修理能力艘。2.建设马力拖网渔船队一个,共艘;母子式流网船队一个,其中加工收购母船1艘,玻璃钢子船30艘。

3.冷冻加工厂一座,标准加工厂房10000平方米,冷藏容量5000吨,制冰能力吨/日,速冻能力吨/日。4.渔业技术和培训中心1个。

5.项目生产规模:年建造马力渔船艘,修船艘;年捕捞万吨,年加工冷冻海产品万吨。

6.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万美元,其中渔船修造厂万美元、捕捞渔船万美元、水产品冷冻加工厂万美元;渔业技术和培训中心万美元。

项目承担单位: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项目技术支持:上海海洋大学、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二、项目背景条件。

1.行业背景:

近十几年来,随着世界陆地资源的过度消耗、人口的膨胀和环境的污染,世界各国都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战略重点。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市场对水产品需求的增长,世界渔业产销量持续增加。

但是世界海洋渔业的发展严重不平衡,一方面发达国家随着捕捞加工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世界海洋渔业资源在某些传统渔场和品种的利用上已超负荷,发展重点转向远洋及不发达国家领海;另方面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实施,各国为保护资源均实行了配额制,并普遍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入渔费用增加等问题。使得离本国基地到公海或别国专属经济区从事的大洋性远洋渔业或过洋性远洋渔业成本大增,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劳动力成本过高、缺乏竞争力而难以在大洋性远洋渔业或过洋性远洋渔业持续发展。该行业整体处于萎缩阶段。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世界范围内尚有不少海域特别是不发达国家海域的资源还没有充分利用,存在着自主开发与合作开发的多种可能性。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估计,世界海洋经济鱼类资源可捕量约2.4亿吨,甲壳类230万吨。其中,中上层鱼类可捕量约6000万吨,而目前世界年捕捞量约占可捕量的1/2,且大部分集中在底层经济鱼类。开发海洋渔业资源,尤其是中上层鱼类和高度洄游资源(以金枪鱼类为主)已成为世界海洋渔业的发展趋势。因此,在今后较长的时期内,海洋渔业特别是不发达国家的渔业仍将有条件持续发展。

安哥拉整体渔业设施落后,要实现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从渔业的基础设施开始。因此本项目旨在建立一个包括渔船修造、捕捞生产、水产品加工和当地员工培训较为完善的体系,提高该国的海洋捕捞的综合生产能力,同时通过水产品加工等内容的实施,降低传统过洋性远洋渔业高投入和运营成本,更有利于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解决本国的捕捞业只有在本土传统市场销售,为使这些资源共享。由此可知,项目的实施对投资方收益和促进安哥拉本国的渔业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2、安哥拉渔业资源背景。

安哥拉西临大西洋,海岸线长1650公里,由于水温适合鱼类生长,渔业资源非常丰富。沿海鱼场主要盛产竹荚鱼、金枪鱼、鮐鱼、鮸鱼、石斑鱼、各种鲷类(加吉鱼)、鲳鱼、龙虾、蟹、等品种,渔场自然条件良好,可全年作业。由于是近海作业,海况较好,几乎没有风浪,目前国外渔船在安哥拉海域主要从事拖网作业生产。

安哥拉渔业在战前有过辉煌得业绩,1973年得捕捞量就超过70万吨,经过20年得内战,对渔业造成了毁灭性打击,至2007年捕捞量仅有10万吨,陆上加工设施基本瘫痪,自身渔业资源的开发远远不够。开发潜力还相当大。

三位是罗安达,也为2.1万吨。其余沿海有关省份产量分别为:南宽扎0.9万吨,卡宾达0.6万吨,扎伊尔0.9万吨,彭戈0.7万吨。

安哥拉有15万渔民,大部分失业,政府及国际社会对安哥拉渔业正大力推动支持,目前正在建造另外2000条渔船,准备陆续发放给全国各地渔民,安哥拉渔业部长西林宾在部长会议批准2008年《渔业管理办法》时表示,未来几年,安哥拉渔货产量将达到70万吨,超越1973年水平。由此可知,本项目的实施具备良好资源背景条件和发展前景。

三、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市场需求的必要性。

据美国国际食品政策研究学会和世界渔业中心提交的《2020年世界渔业展望》报告,到2020年,世界水产品的总消费量预计将达到1.278亿吨,其中发展中国家的消费量增幅高达57%。

沿海养殖大国,并在领海区实行了休渔期以提高渔业资源量,但仍无法满足市场需要,仍需大力开发远洋渔业资源,目前,从事远洋渔业的企业近九十家,远洋渔船一千七百余艘,分布在三十余个国家专属经济区和大西洋、印度洋、太平洋公海。随着国家富裕中等阶层的不断增长,市场对高质量海鲜食品的需求正在不断增长。

而在日本、韩国这些传统消费生鱼片、烤鱼片等鱼品消费大国,对无污染的远洋海鱼及不发达国家原产鱼品的进口量亦居高不下。

在欧美,其市场及食品安全对进口鱼品的限制极高,许多养殖产品被拒于市场之外,受疯牛病及禽流感的影响,使这些国家对禽肉类的需求下降,鱼品特别是无污染鱼品的需求持续增高,以竹莢鱼为例,在美国已上升为排名第二的消费鱼品,人均年消费增加1.32公斤,而在德国新增100万个常吃鱼家庭,对大洋鱼品的需求旺盛。

随着非洲经济复苏,西非当地对水产品的需求也呈现出快速增加的趋势,海洋渔业在促进当地渔民就业和增加渔民收入中的作用也显得更加重要。

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当落后,仅仅依靠其自身的力量是不可能实现这个目标的。中国与安哥拉关系密切,帮助安哥拉迅速提升渔业生产能力,增加沿海渔民的就业既是我国自身远洋渔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强中安两国传统友谊的需要。项目实施符合两个互助互利的原则下利益的需求。

3、南通市开发安哥拉海洋渔业的可行性。

南通市是江苏省渔业大市,全市拥有海洋渔业渔船5000多艘,海洋捕捞劳动力4万多人。年海洋捕捞产量超过30万吨,占全省海洋捕捞总产量的一半以上。南通市与海洋渔业相关的产业发达,能够适应建设海洋渔业基地的各种需求:全市境内有渔船修造厂进20家,能够建造各种规格的钢质、木质渔船,南通市四方冷冻厂是全国最大的水产冷冻加工设备制造厂,制造的各种设备在全国市场的占有率达到60%左右,能够提供冷冻加工所需的各种设施。南通海狮柴油机是国家级渔船柴油机制造厂,能够为渔船进行所需的配套。南通市还是全国最重要的渔网生产基地,能够生产各种规格的网具。

渔业的项目完全是可行的。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国内远洋渔业研究的最高学府上海海洋大学和位于南通的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有着长期、密切的联系。这两个机构是国内从事远洋渔业研究和探索最早、也是技术力量最为雄厚的机构。早在八十年代他们就派遣技术人员到西非对渔场环境、渔业资源和捕捞方式等进行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经验,积累了大量的数据,其中还有几位专家专门对安哥拉渔业进行研究,技术力量能够满足安哥拉项目开发的技术支持。

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渔船修造厂1个;船坞一个,车间等建筑面积平方米,年修造渔船艘,2、海洋捕捞渔船队:马力拖网渔船队一个,渔船艘,每艘渔船人;玻璃钢流网渔船队一个,渔船艘,每艘渔船人。

3、水产冷冻加工厂一座,年水产品加工能力万吨。

4、培训中心一个,建筑面积平方米,年培训人次。

五、项目投资初步安排。

本项目投资初步概算为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美元,流动资金万美元。

1.渔船修造厂总投资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万美元,流动8。

资金万美元。

2.渔船队总投资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万美元,流动资金万美元。

3.冷冻加工厂总投资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万美元,流动资金万美元。

4.培训中心总投资万美元。

本项目由安中公司和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共同合作建设,同时由上海海洋大学和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根据各自的优势,由安中公司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协调在安哥拉的渔业许可证以及各种批准手续,提供渔船停靠的码头和后勤保障供应;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项目的整体设计、技术和劳务人员的选派和国内手续的办理,项目的具体建设,职务船员的选用和配备等,负责各个子项目的运营和管理。具体分工在项目考核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协议中详细规定。

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010年5-6月项目考察7-9月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

八、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根据所掌握的安哥拉的渔业资源状况,参考我国其他地区在安哥拉生产的情况,安哥拉生产的产量和渔获物的品种都很好,产品可以在安哥拉本地销售外,很多优质品种可以运回到国内销售或者出口欧洲、日本、韩国等。根据项目各方面的优势,项目实施应该能够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能够带动国内的一定的数量造船、捕捞和加工劳务出国,促进海洋捕捞渔民转产,减轻国内捕捞压力,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农民增收,符合国内的相关的政策。

合作项目建议书篇十八

1.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进行跟踪,并及时要向校企合作办公室进行汇报。

项目协议签订一个月后仍未能实施,校企合作办公室与相关教学部或部门要采取措施助其落实。

2.各教学部主任是校企业合作的责任人,负责本教学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落实、监督。

如有项目违反相关规定,对学校和专业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及时制止,若仍无改善,应向校企合作办公室反映,由学校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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