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年假请假制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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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请假制度篇一

五、管理层请假需向上级主管报备、申请

六、各部门原则上一天只允许有一个同事请假、超出一人则扣罚小组负责人当月奖金50元/累加翻倍(奖金无则补助里扣除)(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需向xx报备、未报备按本规定处理)

八、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九、本通知即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年假请假制度篇二

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不影响福利、工资。

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1.病假。

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住院者以6个月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异常批准的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一年为限(工伤除外)。

病假必须在上班前15分钟至上班15分钟内报批,事后凭病历或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补办病假手续。

病假每日工资的支付标准: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80%。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事假。

事假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7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续假不得超过3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经核实者除外。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关键岗位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期间,工资不予计发。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丧、产假。

1.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并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探亲假。

享受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及集中休假期间与之团聚的员工享受探亲假。

假期规定:

(1)已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路途时间另计。

3.婚假:

(1)员工到达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天婚假;。

(2)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根据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享受15天婚假。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1天。路途时间另计。

5.产假。

(1)女员工贴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产假。

(2)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3)男员工享受7天的护理假。

(4)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一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路途时间另计。

(5)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予42天的产假。

年假请假制度篇三

1、员工到酒店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根据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时候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当月请假除公休外,请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请假2天,扣除公休两天;请假超过3天,则当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资按出勤几天数结算工资)。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酒店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酒店管理层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酒店办公室备案;个管理层无论因公或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一天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不发放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

(5)、对在酒店长期病休或事假,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将与其解除雇用关系。

3、旷工。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4、婚假。

凡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均奖励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办理婚假手续。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按旷工规定处理。

3、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经理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副总核准,并送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由部门副总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副总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天数为最小单位计算。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本酒店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9、本酒店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10、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并需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员工假满当天需到人事部销假。

11、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于人事部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权做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该员工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2、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3、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年假请假制度篇四

员工不得无故缺勤,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完相关书面请假手续。店内所有员工请假,准假人和请假人必须遵循一个原则:所有休假安排都不能影响店或部门的正常工作。

1、员工请假一天以下由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必须由店长批准。2、无故旷工者,旷工当日无工资,并按旷一天扣三天的标准处罚。3、不准先休假后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

二、病假。

1、员工请病假应持有县级以上的医院病历、处方单、药*以及有效病假休假单,交办公室备案。

2、按病假的实际天数扣发工资。

三、公休假。

1、所有员工每月享有2天带薪休假(特殊工种除外)。

2、公休假须当月休完,不准累计休假或补假(特殊工种除外)。

3、公休假不休,按每工作一天加一天工资。

四、附件。

1、事假、病假、公休假,一律凭请假条请假。

2、节日、周五、周六、周日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不准请假。

3、不按请假程序办理者视为旷工。

4、本制度由店长监督实施。

年假请假制度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请假行为,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病假、休假及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1天(含1天)以内的,由处室审批;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2、请假手续应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头工作。特殊情况事前未能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请假3天以上的,应填写《请假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处室留存;一份及证明材料交人教处,作为年底考核依据。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4、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应向分管局长报告,并报局长。

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请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应提供病历,并出具医保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证明。

2、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

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停发本人的单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补贴。

3、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病事假天数再按上述规定处理。

4、当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予发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目标考核奖。

1、鼓励机关职工按照规定休假。年休假由各处室根据工作情况,结合个人要求统筹安排。

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可扣除节假日天数后顺延。

3、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未安排休假的,经局长同意,可与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1、工作满1年,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1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可享受探亲假。

2、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探亲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探亲假的往返路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1、机关干部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时给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延长婚假10天。

2、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休完,逾期作自动放弃。

1、女职工生育时给予产假90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妇女方产假30天。

2、产假期满后,因身体不好,上班有困难,需要继续休息的,持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研究批准,可再请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

3、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为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10天。护理假应在女方产假期间用完,过期不补。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或人工流产的,给予休假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休假50天;7个月以上引产的,给予休假90天。男性结扎,休息7天;女性结扎休息21天,如在产后结扎的增加产假14天。女性放节育环休息2天,取环休息1天。

1、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

2、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1、本制度如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新出台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及省、市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人教处负责解释。

年假请假制度篇六

(一)管理人员全年无休假,每人给予6000元/年满勤奖;在云南省内请假4天(含4天),接送家属、看病(需提供医院证明)不做为休假考核。

(二)本制度规定管理人员每年探亲假30天(探亲假不带薪),请假在30天内的人员公司只给予3000元/年奖金;超出30天假期取消3000元/年奖金。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生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相关资料经公司核实后,另加20天内假期并不予罚款,不享受3000元/年奖金;除以上规定假期以外,每人每天均罚款200元,以此类推。属假期请假天数在年终奖中均扣除该天数。

(三)因身体原因需回福建看病,按请假天数计入假期考核,不计假期超日罚款,但取消3000元/年奖金,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相关资料及病历经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审核,病情未达到住县级以上医院将计为请假期考核,如有弄虚做假被查出每人每次罚款1000-3000元,均按超假期条款处理。

(四)春节前后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须请假经部门领导同意批准后,将按:3天内每天罚款200元、4—10天每天罚款300元、11天以上每天罚款500元,本次假期按最多天数计算标准进行罚款,请假天数计入年终奖考核,扣除该假期天数。

(五)春节期间留厂管理人员每年补10天探亲假期,若在当年只请假10天以内,不计入请假考核,可享受年满勤奖6000元,留厂人员暂定每人补贴20xx元。

(六)请假人员原则上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申请请假并说明实际请假理

由,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部门领导给予审批,若部门领导内部无法自行安排人员,部门领导向公司申请公司调人员到该部门代替工作,若领导不同意或公司无法安排人员,该部门领导不予批准请假,超出请假审批权限将对该部门领导罚款1000元/次。

(七)请假人没写请假条、请假条不及时提交办公室和收假后不及时到办公室报到,公司不做该请假人当月工资;如请假时间和报到时间弄虚作假,查实后将处罚1000元/次。在外工作的管理人员如须请假和延期请假,必须委托本部门人员代办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人员,收假后用电话告知办公室人员,否则视为无请假处理。

(八)请假时限最低按半天起计算,请假半天之内部门领导不予审批。

(一)在原有考勤制度上对缺勤罚款和补勤单作调整。

(二)现有缺勤将按50元/次罚款,补勤单在5天内上交办公室人员(出差人员和公务人员回厂当天开始计算),不属公事人员不允许补勤,如发现补勤单弄虚做假每人每次罚款500-1000元,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罚款200元。

(三)当月补勤人员提交补勤单时限规定次月3日,超过3日后提交办公室将不再受理,后果自负。特殊情况例外。

三、中层领导人员岗位调整规定:

(一)部门领导对中层领导岗位调整须经董总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一般管理人员,部门领导有权自行调整本部门人员岗位,如在该部门原有岗位工作长期表现不好,经部门领导多次警告无效,可交给公司领导处理,原则上公司规定所有交给公司领导的人员,将安排到门卫工作,个别工作表现不好月薪降到1800元,待表现好后恢复原有工资。

(三)各部门领导组织本部门人员每月开会不低于2次,否则对部门领导

罚款每次500元,特殊情况例外。

本制度执行之日起,一般管理人员和中层领导请假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不须向董总审批请假。

本制度即日起生效,与其他制度若有冲突,以本制度规定为准,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年假请假制度篇七

第一条 为增强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令》、《本溪市市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执行国家明确规定的各种假日、双休日外,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公休;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轮班岗位除外),如国家规定有变化,或上级公安机关特殊要求,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县局民-警每周一至周五按不同季节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如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值班或要求正常工作,按县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各科所要确定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考勤员不在时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第六条 考勤员对每位民-警进行日考勤。填写考勤表做到及时、准确、清楚、规范,不涂改、勾抹考勤表,民-警的请假情况应在考勤表中予以体现。每月2日至下月3日为一个考勤月,考勤员于每月4日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存档备查。考勤表将作为民-警本月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七条 民-警因执法办案、外出培训等原因或其它不可抗拒性原因不能及时签到的,民-警应当及时通知考勤人员,考勤人员核对证实后备注说明。

第八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除正常休假外,请假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民-警请假一天以内在本县活动的由科、所长批准,超过一天的或离开本县活动的须经主管局长或政委批准;各科、所长请假需经局长批准;返回后及时向局长及政委销假。其余民-警请销假手续由本单位备案。

第九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 休假制度

第十条 病假

一、职工看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就医;急症患者可就近应诊,但需有急诊证明。

二、病假需出具医院的诊断书,需住院治疗者,持医生诊断书和住院证明方可准假,工伤假须有当事人证明和医院证明,病假及工伤假应在考勤表中分别体现。

三、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我局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的经费按日扣除其经费。

第十一条 婚丧假

一、民-警本人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享受3天婚假,民-警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等)死亡时,经批准可享受1—3天丧假。丧假可用电话或托人代请,事后按规定补办手续。

二、民-警夫妻双方不在一地居住和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民-警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

三、民-警结婚,属晚婚的奖励婚假15天。

第十二条 年休假

一、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参加工作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二、因公致残并被定为二等残废的;荣获二等功或获得省厅以上荣誉称号的,不论其参加工作年限长短,均享受休假15天的待遇(与前款规定休假期限不予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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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休假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四、休假时间要在本年度内安排,一次性使用,跨年度不予补假。

五、按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的.,可合并使用。

第十三条 事假

一、事假一般应提前一天写出请假申请,注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产假(包括人工流产等计生假)。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持计生办证明,经局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民-警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处理

(二)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续假手续而延期回来的民-警,延期时间按旷工处理,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交政工部门;情节较重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党内或行政处分。

(三)事假、病假者按规定扣除出勤补贴,扣除全额为10元/天,旷工加倍。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由于养老工作的特殊性,为保证我院工作正常开展和入住老照料工作不脱节特别是不发生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每迟到、早退15分钟,扣罚0.5元,每迟到、早退30分钟扣罚1元。

二、员工有事须在前一天下班前写出书面请假条,报院长批准后,第二天方可按请假对待。如果晚上本人或家人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可以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上班以后补写假条。每请假1晌扣3元,请假一天扣半天工资(月工资除以30再除以2)。假期满上班以后及时销假。

。 三、无故缺勤1天扣20元,夜班缺勤一次扣15元。

四、另设全勤奖,当月不请假1天奖50元,只请假1天奖40元,请假2天奖15元,请假3天及以上没有全勤奖。

五、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确需在工作期间外出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外出。

六、以后根据条件,逐步实行打卡制度,上班打卡在换工作服之后,下班打卡在换工作服之前。

以上制度从201 年 月 日开始执行。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需求,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海南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人社局发【2012】18号文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学校教职工出勤及请假规定如下:

一、签到、坐班规定

学校实行全员上、下午签到坐班制,不允许电话签到或他人代签,否则按缺勤处理。

(一)签到形式 全体教职工一律到门卫值班室签到。

(二)签到时间

夏季:上午6:20——7:40、下午13:00——14:35

冬季:上午6:30——8:00、下午13:00——14:35

(三)离校时间

夏季:上午11:40、下午17:40 (周末17:00)

冬季:上午11:50、下午17:40 (周末17:00)

(四)全体教职工应严格按作息时间坐班,临时请假(指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因急事需外出处理、时间短的临时外出假),必须经所在年级主任或处室主任批准同意,方可外出,同时进行登记,不登记者一经发现记旷课一节。登记内容包括离校时间、离校原因、回校时间,以备当天值日行政值班领导抽查;临时请假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每人每月临时请假累计达8小时记事假一天,每月最后一天由年级主任、处室主任将当月教职工外出登记情况汇总表报校办。不按时报送汇总表的部门,每迟报一天扣罚负责人10元。

(五)高三年级代课的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享受高考休假。

(六)五天正常上班期间,值班领导随机查岗每周1-2次,当周未查岗扣罚值班领导20元。查岗时,未请假又不在岗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七)校办公室负责统计考勤情况、每周汇总一次、每月公布一次。次月10日前在校园内网公布上一月教职工出勤情况,每推迟公布一天扣罚校办负责人10元。

二、请假程序、审批等相关规定

(一)请假须本人亲自办理。原则上不允许托人请假,特殊情况可委托亲

1

属或同事代理。

(二)请假时,应事先填写《海南州第一高级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并按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专任教师请假还应另附调课单一式两份,一份第一联交校办,第二联交年级组备案,另一份交教学管理处,教学管理处据此记录核发代课费;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一年内旷工15天的予以解聘。

(三)请假审批权限。

1、教职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本处室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的校级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校长的批假权限最多为15天,超过15天的由校长审核同意,报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超过30天的由校长、州教育局领导同意,州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

2、在学校组织的校级考试和承担的上级组织大型考试期间的请假及教职员工一学期内的第二次请事假和开学初和学期末一周内的请假,均由校长审批。

(四)教职工请假,中间不扣除公休日和法定节日,连续计假。

(五)公假不扣工资;婚、丧、产假、看护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工资;教职工住院期间不扣工资。

(六)专任教师请假1天以内由本人自行调课,请假3天以内,由年级组负责调课,3天以上由教学处负责调课。

(七)销假

1、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必须在上班当天到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并向主管处室报到。特殊情况应于返校后两天内补办,逾期不办,未在岗时间一律按旷工对待。

2、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因故不能到岗销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出具相关证明。

3、教职工无故超假及未办理销假、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对待。

三、请病(事)假、公假规定

(一)病假

1、一般性疾病请假(无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均按事假对待。

2、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向学校或州教育局请假,请假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历等有效证明。

3、请5天之内的病假工资按15元/天扣发,5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的病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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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按20元/天扣发,班主任病假一天,还应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超过两个月的病假直接参照海南州委组织部、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南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人社局发[2012]18号)文件,执行下列规定:

(1)病假年度累计或者连续在2个月以内的,扣除工作津贴外,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照发。

(2)病假年度累计或者连续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扣除工作津贴外,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照发。

(3)病假年度累计或者连续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满20年的,扣除工作津贴外,发给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之和的90%。

4、病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患有癌症等重大疾病的教职工,原工资照发,不享受当年的奖励工资及绩效工资。

6、在病假期间,从事营业性活动者一经发现,停发请假期全部工资,并报州教育局。

(二)事假

1、教职工每年有寒暑假,学校行课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请假,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再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报批。

2、请5天之内的事假工资按20元/天扣发,6—15天的事假工资按25元/天扣发,班主任请事假,还应扣除相应班主任津贴。事假超过15天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三)公假。请假时必须在请假单后面附上有关文件复印件或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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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出差不按规定返校,按旷工对待。

(四)半年以上不在岗的教职员工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兑现年度奖励工资和通讯费补贴。

四、请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看护假规定

1、产假。女教职员工正常分娩给予产假9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假90天,男方给假10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假15—30天;怀孕满四个月流产假42天;哺乳假,已经正式上班在哺乳期的教职工,在孩子一周岁以内,每天两次哺乳假,每次60分钟。

2、婚、丧假。婚假3天,晚婚假按学校教学实际量情而定;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直系子女结婚给1天公假;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的父母去世给丧假5天,非直系亲属去世一律按事假对待;职工需要在外地享受婚假或者办理丧事的,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必须一次性使用。

3、看护假。教职工配偶及子女、父母因病住院可给看护假5天。(请看护假以配偶及子女、父母的入出院手续为依据)

五、其他规定

考勤在学期考核中共占10分,出全勤者得满分,否则按以下规定扣分。

1、事假一天扣考勤0.2分,病假一天扣0.1分。

2、旷课一节按旷工0.5天计,旷课一节扣考勤1分,每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全工资。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3、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考勤0.1分、扣罚5元;学校大会无故不到一次扣考勤0.2分、扣罚20元;参加校外有关部门布置的活动,学校派出后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考勤0.2分、扣罚20元,超过一天以上时间的,按实际发生天数以旷工处理;集体升旗、备课组活动及处室例会,一次不到扣考勤0.1分、扣罚10元;迟到、早退全年累计30次以上者,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累计超过50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全年事假累计10天以上、病假累计15天以上或病事假累计20天以上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备注:学校暂按此制度执行,待新的人事政策出台后再进行修订。

1. 学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外出必须请假,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无故旷工。

2. 要严格执行有关请假制度,认真执行请假审批权限,请假要写请假条,请假半天由副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审批后请假条交予办公室存档,时间到期要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3. 请病假需持医院证明,学校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请假时间按天进行累计,正式职工请假半天扣除125元,4天为一个周期,请假累计够4天扣除一个月全部补助。有一次请假记录的扣除年终全勤奖。临时人员请假半天扣除25元,累计请假8天以上扣除一个月工资,连续请假15天以上扣除半年工资,连续请假30天以上扣除全年工资。

5. 未按规定请假,无故跨工,时间按天累计,当天迟到早退2次算旷工半天,以此类推。正式职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月补助,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加补助,旷工两天以上给予停职。临时人员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旷工两天以上给予辞退。

6. 每月全勤奖励100元。

7. 此制度从1月1日开始执行,办公室每月公布考核统计情况。

2015年1月1日

一、办公室设考勤薄,实行办公室值班轮流,局级干部带班制。

二、职工必须履行签收手续。

三、职工因病或因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程序报批请假条后交由办公室考勤人员登记备案,不允许捎假或电话请假;学历达标、职称考试应履行请假手续,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写出请假条,无请假条者视为旷工;因公出差须到办公室填写外出登记,否则视为旷工。

四、请假审批手续:科级干部请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股级干部请假在2天以内(超过1天应告知局长),主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者,须经局长批准;一般同志半天以内者,科(室)长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主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者,须经局长批准。

五、干部、职工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休假除按国家规定执行外,也应按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六、加班者必须履行加班登记手续。凡需要加班的必须提前到办公室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科(室)长、主管局长签字后交办公室备存,办公室考勤人员每月将加班情况如实统计上报。

七、违反考勤制度处理细则

(一)行政处罚

1、职工迟到或早退二次,一般干部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性谈话,股级干部由主管局长批评教育性谈话;迟到或早退三次,一般干部由主管局长进行警告惩戒性谈话,股级干部由局长进行警告惩戒性谈话;迟到或早退四次,全局通报批评,并在职工会上进行检查,取消评先资格;迟到或早退五次,给予警告处分并载入档案。对于警告后,仍违反考勤制度的将由组织研究,从严处理。

2、旷工半天者,一般干部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性谈话,股级干部由主管局长批评教育性谈话;旷工一天,一般干部由主管局长进行警告惩戒性谈话,股级干部由局长进行警告惩戒性谈话;旷工一天半,全局通报批评,并在职工会上进行检查,取消评先资格;旷工2天,给予警告处分并载入档案。对于警告后仍违反考勤制度的,将由组织研究,从严处理。

(二)经济处罚

1、职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10元;迟到或早退2次,扣发30元;迟到或早退3次扣发60元;迟到早退4次扣发文明奖50%;4次以上者,取消全年文明奖金。

2、职工旷工半天,扣发20元;旷工1天扣发60元;旷工1天半,扣发文明奖50%;2天以上(包括2天)取消全年文明奖金。

3、职工请假(因公外出和法定假期除外),病假按1元/半天扣发,事假按2元/半天扣发。

八、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每月一公布,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为年度考核、考评提供准确依据。

人事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局长领导下具体实施。

二、拟调入财政部门的人员,要按照人事管理规定考试后择优录取,经局支委会研究,上级批准后方可上岗。

三、人事变更、职务任免须经局支委会研究通过决定,并积极做好当事人思想政治工作。

四、职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组织分配,接受人事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挑选工作,要增强大局意识,干一行爱一行。

五、办公室应加强对在职职工的管理教育,不断提高其思想与业务素质。

六、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劣汰办法。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要加强学习,限期整改;对长期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思进取者,按公务员管理办法予以辞退。

年假请假制度篇八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员工的请假制度,特规定如下:

1、请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员工因故缺勤,必须请假。请假分:病假、事假、丧假、婚假、公假等。

a、病假:病假无薪,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应按正常请假手续办理申请。

b、事假:事假无薪且须提前申请。每次请假一般不得超过3天(含3天),特殊情况除外。如员工因事请假,工作安排好后,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按请假程序办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一天扣罚3天工资。

c、临时假:上班时间一律不得请假外出(生病除外),如确属有要事须请假外出,须经过主管同意,并补写请假条。

d、丧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2天有薪(标准工资)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

e、公假:元旦、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节各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春节放假7天。

假期待遇说明:每月请假超过3天(含3天)者,每超过一天除扣除当天工资外,同时扣一天的带薪假(即周日),超过两天则扣除当月全部带薪假(即请假4天扣5天工资,请假5天就扣除5天+所有周日的工资)。员工非因公负伤治疗休息,按事假处理。病假或春节放假期间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请假超过3天不予处罚,病假需提供县级医院以上的病历证明,公司对病历内容给予保密,对伪造病历证明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罚。

a、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2天内由总经理助理审批,2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b、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助理审批。

c、电力门市星期。

六、日轮休,原则上不得连续2天以上(含2天),超过要请假,按请假制度处理。

d、电话或者他人代办请假一律不批,特殊情况除外。

本附则的解释权归泉州通政企业。本附则自2011年7月1日期作为通政企业管理制度的附件试运行。

泉州通政企业。

2011-7-01。

总经理:

年假请假制度篇九

1.凡因病、因事请假,必须由本人预先办理请假手续,方可准假。病假须持指定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病历卡。事假须有书面请假条,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无法事先请假的必须委托他人办理,返校后及时补办手续。请假期满返校即到有关部门负责人处销假。

2.凡教职工结婚、生育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假期。结婚预先至少提前两天请假,生育必须提前一学期告知预产期,以便学校合理安排人员、课务。学期中途结婚,具体婚期安排须提前告知校方。

3.女职工正常的人工流产,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而怀孕流产,请假按事假处理。婚、产假逾期未经校办同意,均视为旷工。有合理原因预先请假经校方批准按事假或病假处理。

4.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3天。外省市籍教职工,可适当增加路程假。

1.请假半天以内,不影响课务,口头向有关领导请假。教师向年级组长请假,教辅人员向教务处主任请假,后勤人员向总务处主任请假,如影响到有关会议参加需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须到校长办公室填写好请假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假。教师须经分管年级校长批准,教辅、后勤人员须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单一式两份,批准同意后一份交校长办公室,一份交年级组或有关部门。影响课务必须告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请假3天以上,须到校长办公室填报请假单,经分管校长批签,教师、教辅人员由教务处写好课务、工作安排意见,职工由总务处写好工作安排意见,报校长批准方可准假。

4.教工例会、全校集体性活动请假按以上第2条办理。

1.半天以内,又不影响课务的请假不扣发经费。

2.半天以上一天以内,不影响课务的事假扣10元一次,病假不扣。

3.一周有两次上班迟到早退扣10元岗位奖。

4.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事假每天扣除15元/天,另外扣除该时段的课时津贴,病假单扣除课时津贴。

5.三天以上的事假每天扣除20元/天,另外扣除该时段课时津贴。病假扣除课时津贴外再扣10元/天岗位奖。

6.按规定享受的婚、产、函授、丧假只扣除该时段课时津贴,不扣除岗位奖。

7.教工例会、全校性集体活动请假按以上第2条执行。

8.六个月以内的长病假、产假、函授外出进修不享受课时津贴,不扣除岗位奖。

9.六个月以上的病、产、外出进修,不享受课时津贴,岗位奖享受全年的一半。

10.九个月以上的病、外出进修,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离岗或逾期不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

(2)未经批准而不上课、不工作、不参加有关会议和集体活动。

(3)拒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故意拖拉不及时完成,以拖拉实际时间计旷工。

2.处罚:

(1)旷工一天扣除全年岗位奖20%,2~3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除全年岗位奖。

(2)旷工三天以上,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除全年岗位奖,并给予校纪以上处分。

年假请假制度篇十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度,请假统一由公司行政运营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部门负责人和厂长审批后,在行政运营部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告知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告知部门负责人,并继续正常工作。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

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一、事先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单,经审批后方可离开。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车间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2、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副总经理,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五、公司内部管理人员请假,均需在行政运营部备案,请假人必须在请假单下备注联系电话,以及紧急联系人和电话,以方便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去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生效执行。

年假请假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1、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2、每星期六、日。

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4、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积计以7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3、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4、产假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5、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6、公假

因有关业务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7、特别假

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2、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经理(主任)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发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1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2、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20xx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1、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安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2、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3、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于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能休假者,亦按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1、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2、旷工达3天以上者。

年假请假制度篇十二

根据《劳动法》规定,全厂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请假制度,有事须先请假,凡请假者应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准假后方可离厂。(如在家遇急事无法按时上班的,必须电话联系相关负责人并需得到准假,事后两天内必须补交书面的请假报告)。

一、 事假

1、 (1)中层干部请假一天(含)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下,按部门分别由生产部经理或财务综合部经理批准;(2)普通管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请假一天(含)以下,按部门分别由生产部经理或财务综合部经理批准;(3)工人请假三天(含)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下的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2、 事假不发当日工资,并影响全勤奖和年终奖。

二、 病假

1、 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医院的病假证明。

2、 影响全勤奖和年终奖及月工资。

三、 婚、丧、产假

1、 婚假:员工可享受婚假,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规定的另加12天,婚假在正常情况下应连续使用。

2、 丧假:丧假为三天,丧假应是员工为其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奔丧,路途遥远的适当给予路程假。

3、 产假:生育者须持有《准生证》,产假98天,剖腹产、多胞胎生育者多加15天。

四、 执行时间: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1、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2、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电话请假,但随后须尽快补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可托人代办。

3、请假期满后按时上班或提前返校当日,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

4、零星假(迟到、中离、早退),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签到签离制”;整日假,实行书面请销假,执行“登记审批制”。其中,分散下校、连日公出,实行报告单把关,执行“行程反馈制”;统一下校、集体活动(如会议、劳动、迎检、公益等),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点名公开制”。

5、事假、补休假、福利假、奖励假,以不影响工作正常运行为先(前提),以不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本(兼顾);二者发生冲突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即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其中,统一下校、集体活动,不得准假。

6、离岗外出期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学校急召回校,不得延误。

1、科级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办事、疗养、休假及请病、事假等,时间在一天以上的均需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2、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经理、书记审批,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主管领导审批。

3、请假者均应填写请假单,领导签字后,将请假单递交党群工作部,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党群工作部销假。

4、科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

一、调休

必须提前两天向直接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提交调休单、安排好手头工作做好交接并取得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认定为正常休息,未经批准私自调休者,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特批。

二、病假

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部门负责人提交假单,特殊情况可以先电话申请后补假单(假单必须在本人销假上班后24小时内交行政部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销假上班当天应将医院假条与部门主管签字的假单送行政部存档,没有医院假条的必须总经理签字。

无医院假条或未获总经理、主管在假单上签字认可者,或行政部未收到相应文件,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特批。

三、事假

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部门负责人提交请假单并获得批准,特殊情况可以先电话申请后补请假单(请假单必须在本人销假上班后24小时内交行政部存档)。

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特批。

为了加强工作人员纪律性,增强组织观念,顾全大局,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请假的管理工作,提高个人的思想道德意识,特制定请假制度:

1、工作人员因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注明请假理由。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应以电话请假,并在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工作人员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请假。

3、每月请假累计不能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取消年终个人先进。

4、当月事假将计入工作人员考勤,请假期间不计算工资,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5、请假审批:请假1天以内的,由副经理批准,假条交财务备案,否则,视为旷工。请假3天或3天以上的,须由公司经理审批,批准后假条交财务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6、公司接到上级政策指令,集体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

以上规定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者按制度予以处理。

2015年7月30日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假条,班主任亲自批准,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

3、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

4、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5、准假权限:

(1)两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签注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政教处签注意见,报分管学生的校长处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6、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7、每节课上课的老师必须负责清理数,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班主任家长或联系,问清事由。并把相关情况告之家长。未负起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请假条和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9、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并追究学生及家长责任。

10、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11、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12、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

13、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漳县金钟中学

1. 任何人请假,都必须征求班主任的意见,班主任同意了,家长核实了,写好请假条,注明请假时间,方可请假。

2. 住宿生需要请假时,需要与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同时假,写好请假条,注明请假时间,方可请假。

3. 内宿生周末留宿的,星期六一律不得请假出校门,星期日要出校门的同学,必须由家长打电话到宿舍值班室,同意外出时,方可写请假条外出。一定要在6:30前回校,到生活老师处消假。

4. 找不到班主任,又确实需要请假的同学,可由家长打电话给班主任,方可请假,但回来后要补请假条。

5. 特别强调的是体育课请假,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家长核实后,写好请假条,方可请假,不得直接向体育老师请假,没写请假条的都不算请假,并要罚做俯卧撑等运动。请假的同学不得坐着休息,也要做自己可以做的运动,当其他同学要跑步时,要帮其他同学拿东西。为了避免对其他同学造成不公平,请假的同学在下节体育课准备运动时多跑一圈。

6. 没有请假的同学,私自离开,不上课,按旷课或迟到处理。

班委

2012-2-5

年假请假制度篇十三

1、局干部职工每年按国家的'规定享受工龄假。工龄假可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下分段休,但当年的工龄假期不得累积到下一年度。

2、请假一天以上的都要填表报批。干部职工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3、凡请假者,必须讲清缘由,请病假者必须有医生出具的证明为凭。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时请假或休工龄假。

5、局领导组织不定期检查。一年内,第一次发现不请假而又不知去向的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的,该同志半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第三次发现的,全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进行调岗、轮岗或停职,所在股室被取消当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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