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优秀16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12:3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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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结是对过去一年工作成果的回顾和反思,也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规划。的写作需要有独特的观点和清晰的结构安排。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优秀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启示。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便各单位办事,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特制定首问责任制度。

一、服务对象通过各种方式来访、咨询、求助、办理行政事务时,第一被询问的同志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受理,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二、凡属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办理。如需补充有关材料,要耐心告知办事人员;对不符合办文办事规范的,要向办事人员解释清楚。

三、不属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介绍或引导其到相关科室,并交由承办科室的领导或经办人员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不明所问事项承办单位的,要请示领导或与有关科室衔接,并及时答复办事人员。

五、不属于局范围内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告知其办理的部门。

六、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要做好全面、细致的介绍,让群众听明白,感到满意。

七、属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除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外,还应明确予以答复。

八、违反本制度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二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堵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门卫人员应加强以下管理: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或通知),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且备档,否则如发生问题 ,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110、120、119等部门报告。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入泊学校或占用教室。

九、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十、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责任人和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门卫责任人签字:

20xx年3月

3、对学校重点用电场所要重点检查、维修,确保用电正常和安全。 

5、对校内涉及人身安全的用电线路、用电器要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 

7、因违规操作或人为事故造成损失,毁坏设备、用电器,

学校有权追究责任人,赔偿损失。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责任人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学校校长:             

电工责任人:                 

(学校盖章)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三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

(二)负责社区卫生站工作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安排责任医生、协管医生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管理考核,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完成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基本医疗服务综合业务指导,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站内会诊、双向转诊、中医药管理、医疗业务培训、医疗纠纷处理、药品采购计划编制及药品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各项档案收集与整理。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工作,负责房屋、水、电、通信等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外的有关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三)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四)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社区责任医生职责

(二)管理辖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平时诊疗、妇幼儿保工作、无偿献血、上门访视等获得的资料和数据,为居民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并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保管、研究、使用,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针对辖区居民健康状况,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成为辖区居民的预防和保健医生。

(四)改变服务模式,以上门服务为主,对有健康问题的应开展连续服务,对确有疾病需要住院的应负责联系住院,出院后做好恢复期的康复工作。

(五)认真履行好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包括管理健康宣传栏、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做好妇儿保工作、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环境卫生协管、卫生监督协查等。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健康教育制度

(二)社区责任医生上门访视时随带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分发到户,不能理解的居民,社区责任医生要逐项解释健康教育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对居民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

(三)结合群众关心的健康问题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宣传,让社区居民掌握防控疾病和防止事件危害扩大的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四

1、施工现场应按'施工区'、'生活区'、'物料堆放场'有醒目标志进行划分责任区。各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施工区卫生责任人应由施工员各施工班组长担任,做到:。

(1)工作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材料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的地点分类集中堆放。

(3)在施工层应设置小便桶、有条件的可在在建工程内设置简易的流动厕所,彻底解决有人在栋号内随意大小便问题。

3、生活区卫生负责人总的应由项目经理担任,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再将生活区划分为宿舍责任区,食堂(含伙房)责任区、浴室、厕所责任区、饮用水、吸烟室责任区等。

(1)生活区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语,宣传栏、各分片区的责任人牌。

(2)生活区应有除'四害'措施,物品摆放整齐,清洁、无积水、防止蚊、蝇孽生。

(3)生活区的生活设施(如水龙头、垃圾桶等)有专人管理、生活垃圾一日至少要早、晚清倒二次,禁止乱扔杂物,生活污水应集中排放。

(4)具备条件的现场应在施工区内设置饮水处,吸烟室、生活区内种花草、美化环境。

(1)宿舍应通风明亮,牢固可靠,定期消毒。

(2)要排卫生值日表,指定室长日常监督检查宿舍卫生值日工作。(3)室内床铺排列整,设纱窗,纱门,个人生活用品排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无异味。

(4)严格遵照防火要求,不得躺在床上吸烟,防止火灾发生。

(5)个人保管好自己物品,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6)宿舍的生活设施严禁擅自改动。

(1)食堂必须到卫生防疫部门申请领取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搞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衣帽。

(2)食堂选址与厕所,污水沟等污染源距离不少于30米,与垃圾箱距离不小于15米。

(3)食堂灶台要粘贴卫生磁砖,墙面刮白,吊顶,保持排风良好,在市区施工要使用燃气做饭,设纱窗纱门防蚊、蝇。

(4)生、熟(荤、素)食品的清洁、存放要分开,严禁外购无包装熟食。

(5)进入炎热天气阶段,每天的.食物要留样(100~200克)24小时,。

工地上食用同一食物后出现腹泻、呕吐等中毒症状,除采取急救措施外,还要向卫生防疫部门及公司报告。

(1)浴室、厕所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卫生,节约用水。

(2)浴室严禁外来人员入浴,有皮肤病者禁止入浴。

(3)厕所无法与城市下水管道相连的应设化粪池并加盖,严禁将粪直接排入河道。

(4)浴室、厕所地面应平整,有防滑措施。

(1)所有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工具、构件等均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

(2)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一般规定高度低于1.6米),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应在50cm以上,两头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仓库。

(4)各种材料堆放要设标牌(签),标明产地,规格等,分类堆放。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五

凡行政相对人(含公民,下同)来我局(含来电、来信)向工作人员询问相关事宜,被问询者即为首问责任人。

(一)对来我局办事、咨询的人,首先被问询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耐心听取问询者所提出的相关事宜,做到积极认真受理,服务热情周到,并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用语。

(二)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如属我局职责范围的事,被问询人应负责给予及时办理或答复,不得拖延推诿。如属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处室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明确办理的处室;如不属我局职责范围的问题,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讲清楚应到何部门办理。

(三)对行政相对人的'咨询,要认真、细致地解答,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敷衍塞责、相互推诿。

(四)对于来投诉、举报的行政相对人,应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陈述,并做好记录。对有投诉人、举报人姓名及电话方式的,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告。

(五)对行政相对人咨询,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或该问题涉及其他单位、部门的,均要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在接待来局机关办事人员过程中,如发生推诿、扯皮、拒绝或其他违反本责任制度现象的,办事人员可向局办公室举报,以便对直接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进行行政处理。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六

为使全体教职员工更好地履行职责,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差错,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快速高效运行。经研究决定,建立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凡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出现失误和差错,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有过错的直接责任人及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处室负责人和学校分管领导。

1、由于学生违反纪律,和教师违反教学管理常规,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及校长不在校时校内一切责任事故,由校长负主要领导责任。

2、由于学生违反纪律和学校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分管校长负具体领导责任。

3、由于管理不当违反操作常规和有关要求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各组室负责人负主要责任;由于各组室负责人工作失职、疏忽、违反操作常规而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相关负责领导负相关领导责任。

4、由于教师违反教学管理制度和课堂教学常规而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教导主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5、由本班学生因违反纪律、学校要求规定,有不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电、火使用管理不当而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班主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6、由于违反教育教学管理要求、规范或工作失职疏忽而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任课教师负主要直接责任。

7、由于失职、疏忽、不细心、校外人员来校、师生离校后的电火管理不到位且有事未及时报告而出现的一切责任由门卫值班人员负直接责任。

若发生以上责任事故,视情对当事人作出谈话诫勉、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和经济处罚等处理。组织所在处室进行原因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制定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处室负责人和学校分管领导在适当范围内作检讨,并实行经济处罚。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各工区要明确各部门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将工区经理、工区总工、安全副经理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旁站员等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要统一上报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部登记。

第二条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及时到岗到位,不得在其它部门中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重复使用,将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条报送的登记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根据岗位资格和其任职条件,报有关部门批准,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根据已在建设单位登记备案的.职责、职权和岗位,担负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若出现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已报建设单位登记备案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案件移送工作,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公安厅《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移送暂行办法》以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局制定的《宣城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案件移送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税务案件,包括以下几类。

(一)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活动中发现的达到稽查立案标准的案件;

(三)根据重大案件分类标准应由上级税务机关组织查办的案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本局所辖各税务分局和稽查局。

第二章 移送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 各分局在纳税辅导、税收清算、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等征收管理活动中发现的以下案件应移送稽查局立案查处。

(三)收到公民举报的;

(四)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

第五条 分局、稽查局发现的以下案件应提请县局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抗税案件。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案件;

(四)发票类案件。

2.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抵扣税款的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

3.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

4.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抵扣税款的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

5.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

(五)其他需要移送的涉嫌涉税犯罪案件。

第三章 移送程序

第六条 各分局在向稽查局移送案件时,应提供纳税申报表、评估分析报告、其他证据资料以及案件移送单。

第七条 各分局应在次月15日前将上月发现的应移送案件有关资料经分局负责人批准后移送稽查局,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符合重大案件标准的案件应随时移送。

第八条 各分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案件的移送。

第九条 对各分局移送的案件,稽查局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确定的时限开展稽查,并于作出处理(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处理(处罚)决定书反馈给分局;经初步审核发现达不到立案标准的案件,应于收到移送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还分局处理,退还理由应记录在案。

第十条 在提请主管税务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案件时,税务分局和稽查局应当负责提供以下资料:

(一)税务稽查(检查)报告;

(二)涉案物品清单;

(三)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四)其他证据资料。

已经作出税务处理的,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税务处理决定书;

(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进入执行程序的税务稽查执行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

案卷卷宗应列明目录编号并装订成册。

第十一条 各分局和稽查局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并将涉案资料经分局、稽查局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县局法制机构。

县局法制机构应当在收到涉案资料后立即核实情况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局长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局长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第十二条 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第十三条 对符合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应移交市局查处的,县局应当在初步查证后3日内填写《大要案情况报告表》,报告市局。相关工作由县局稽查局承办。

第四章 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税务案件的移送实行分局长、稽查局长、税务局长分级审批负责制。 第十五条 税务机关采取以下方法检查案件移送情况。

(一)税收执法检查;

(二)稽查局对已查结案件的复查;

(三)分局、稽查局法制员的日常审核;

(四)财政、审计、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等各种渠道发现的涉税案件执法过错线索。 第十六条 根据本办法应移送案件未移送的,对过错行为的调查和过错责任的初步定性以及责任相对人的救济程序由税务机关法制部门根据《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决定由人事、监察、财务、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按本办法应移送案件未移送的以及稽查局不按规定时限查结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县局执法责任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逾期不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不移送,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的,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各级税务机关重大案件不按规定向上级税务机关移送的,对有关税务机关、案件查办机构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县地税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九

为更全面地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使服务意识深入人心,提高物业中心服务质量,以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适用于本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接待客户及日常运作工作。

3.1物业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3.2客户服务主任负责落实本制度的实施及检查。

3.3物业中心所有员工依据本责任制开展服务工作。

4.1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必须尽自己所能给客户提供最佳和满意的服务,直至问题最后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的责任制度。

4.2首问责任人是指:当客户来物业中心,或打电话给管理要求服务时,客户所接触到的第一位员工。

4.3首问责任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礼貌用语接待来电、来访者,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尽职尽力为其排忧解难。

4.4首问责任人对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认真全程接待,耐心准确地做好解答,自己不清楚的,应弄清楚后再答复。不属于本岗位职责的'事项,要负责转达到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有关职能岗位,找到具体责任人交待办理,并搞好跟踪服务,直至问题解决。

4.5属于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告知办理的相关部门。

4.6接待办事。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有关事宜的办理规定、程序要求和时限。对能当场办理的,应当立即办理,未能及时解决的,也应告知预计解决时间。做到二次办结,不让客户多跑一趟。

4.7接待过程中,不得使用'不知道'、'没办法'、'不归我管'等用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搪塞、推诿、'踢皮球',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

4.8来电、来访者要求解决的问题若不属于物业中心管理范围或本人职责范围,不得以此为由予以搪塞、推诿、或敷衍了事。首问责任人应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当无法联系上相关人员时,应将对方姓名、电话号码及具体询问疑点记下,并答应尽早给予答复。

4.9对来找领导的客户或办事者,首问责任人要将来者领到物业中心接待室等候,同时,询问事由,及时向要找的领导汇报。

4.10物业中心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因首问责任人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将追究首问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11员工不仅要精通本职业务,而且要了解物业中心服务办理程序,以便更好地执行首问责任制。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十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的安全生产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北海市粮食局下达我库的《北海市粮食局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1、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等三方面内容。

2、本库所属各科室均须与库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3、我库职工在本库区范围内以及外租仓或车站、码头等场所进行各种工作,均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范围。

1、杜绝职工在工作中发生非正常伤亡事故。

2、杜绝发生失窃、火灾、爆炸、中毒、粮堆坍塌等事故。

3、加强财务资金管理。

4、工伤死亡率控制在0以内,重伤率控制在0以内。失窃、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率控制在0以内。

5、在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防火防盗等观念,利用班前班后的时间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加强对办公物品、保化用品及各种工作器材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粮库制订的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各级专储粮管理制度。

2、加强对使用的各种电器用具、机械设备、防毒面具的检查和管理。每月对工作器材的安全情况再一次检查,确定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才使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各种器材用具。加强安全工作的防范措施,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物,关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3、不得在办公室内和仓库周围15米内烤火取暖、煮食物,不得随意焚烧垃圾杂物。

4、库内有民工进行装卸、运输等作业时,加强对民工的管理,教育民工在作业中注意安全,不得违章作业,不乱动粮库内的物品和设施,并加以监督。

5、专项储备粮储存期间保管员要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认真做好粮情检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粮库领导汇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量化考评制度。

6、化学药品实行六双管理,严格领用审批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帐实相符。

7、使用化学药品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由技术熟练的技术员负责指挥。

8、化学药剂在保管、分药、投药、放气和处理残渣等过程中,按照化学药剂的使用管理及安全防护制度严格执行。

9、加强保卫人员交接班制度,认真检查库区内各种货物、办公室、仓库是否安全。

10、对药品库、财务科等重要部位要作重点巡逻监护,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处理。

1、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责任年限期满时,对全面完成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指标、认真贯彻落实粮库有关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在工作中表现良好的职工粮库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3、对没有完成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指标、不重视安全工作、不认真贯彻执行粮库有关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麻痹思想和违章作业的职工,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另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责任科室:

单位负责人:责任人: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十一

明确公司在各地区及项目职责区域各级人员的hse职责,以及公司、项目部hse区域化管理的基本要求,规范公司及各项目部的hse区域化管理工作。

适用于公司所有区域内人员的hse职责管理,以及各项目部分区域的hse区域化管理。

岗位职责:一个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

5.1上游文件。

总部公司a版《hse管理手册》(《hse运行控制程序》)。

5.2下游文件。

5.3引用文件。

5.4参考文件。

总部公司a版《hse管理手册》(《hse检查管理制度》《hse奖惩管理制度》《反违章实施细则》《hse职责管理制度》)。

7.1一般原则。

7.1.1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hse第一责任人的各级hse责任制,对hse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推行逐层签订hse责任书及hse方针和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hse工作。

7.1.2公司各区域项目经理分管区域范围内的hse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hse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光伏能源公司总经理及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

7.1.3各项目部负责对项目生产、生活区域进行hse责任区划分,明确责任部门,并根据施工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7.1.4公司hse区域责任制组织机构图:

7.2组织机构各级人员hse职责。

7.2.1光伏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职责:

7.2.1.1负责项目部各项hse管理工作,是本项目hse管理第一责任人;

7.2.1.3组织确定本项目的hse目标,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

7.2.1.4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场条件进行检查,对分包商实行全过程的hse管理;

7.2.1.8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促进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7.2.1.9主持或配合项目hse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7.2.2项目部hse部职责:

7.2.2.3负责制定项目hse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建立项目hse管理台帐;

7.2.2.8负责按照《项目部责任区检查考核表》(见附件9.1)对各责任区进行检查考核。

7.2.3项目部各责任区责任专业职责:

7.2.3.1服从项目部hse责任区域划分,在本专业责任区域内履行hse职责。

7.2.3.2负责完善、维护hse责任区各类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协助项目部hse部监督检查本专业及其他专业在该区域的hse施工情况,对在责任区内的违章作业及文明施工问题有权力且有义务进行制止。对于责任区内不服从管理的其他专业,有权汇报至项目经理及项目部hse部处理。

7.2.3.3负责制定责任区定置化管理方案,实现区域内物料、机具的定置摆放,并监督责任区内其他专业按照定置化管理方案进行物料的定置化存放。

7.2.3.4负责按照《项目部责任区检查考核表》定期进行自查,并配合项目部hse部的对责任区的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组织本专业或责任区内的其他专业进行整改。

7.2.3.5负责本专业日常hse管理工作。

7.3项目部区域化管理工作内容。

hse责任区域划分,总体依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负责人对各自施工区域hse管理全权负责。

交叉施工区域可依据施工项目多少、区域内设备重要程度、设备保护要求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责任区划分。普通区域内专业交叉施工,由施工项目多的专业负责本区域hse管理。责任区划分原则见《项目部责任区划分示意图》(见附件9.2)。

7.3.2责任区管理要求。

责任区域负责人依据公司或项目部hse管理规定对本区域hse管理全权负责,有义务制止本区域范围内所有hse违章行为,有义务管理、督促相关施工方对区域内文明施工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区域责任人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并通知项目部hse部,待其落实整改措施后,方可允许其施工。

项目部hse部作为区域责任管理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区域责任人对其责任区域的hse施工管理情况,并有权对未履行相关管理义务的责任专业或责任人进行考核。

7.3.3责任区变化时机及变化条件。

7.3.3.1责任区变化时机:

建筑移交电气安装前后分别由建筑专业、电气专业相关负责人为区域hse管理责任人;其施工区域hse管理职责随着工作交接签证而转移。

7.3.3.2责任区变化条件:

建筑交电气安装需满足主体建筑结构施工完毕;基础移交需卫生清理完毕,模板、脚手架等拆除完毕;房间、管沟等在建筑交安装前,卫生、材料需清理干净,模板、脚手架需拆除完毕,孔洞、临空面等危险区域已做好安全防护,并已落实好其他各类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区变化伴随着施工移交单签证生效。

7.4检查和考核。

7.4.1hse区域职责制管理纳入公司反违章管理,违反或未履行hse职责按公司《hse检查管理制度》、《hse奖惩管理制度》、《反违章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十二

1、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凝心聚力,努力调动责任区内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职工遵纪守法,督促职工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组织和带领责任区的职工认真学习先进文化、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技术、新方法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和责任区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技术水平和工作技能。

4、主动联系职工,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掌握责任区内职工的思想、工作表现、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和家庭情况,及时反映并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在责任区内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技创新等工作中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吃苦在前,带动责任区职工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关心职工,多做实事,尽可能帮助职工解决思想、工作、生活、学习中问题,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7、介绍和宣传党的基本知识,启发、引导、鼓励群众向党组织靠拢,在实践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8、党员要协助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积极带头共同搞好责任区内的各项工作。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有效地规范全体教职工的行为,塑造良好的人民形象,保证行风评议活动的顺利开展,决定建立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这次行风评议是我园行风建设情况的一次全方位检验,是对全园干部职工作风的一次全方位检验。因此,行风评议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全体教职工。

行风评议事关我园形象,全园每个干部职工都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自觉维护单位的整体形象。在行风评议中如发生下列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1)对评议组的检查和质询不予配合,态度不虚心或不认真提供资料和回答问题的;

(3)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甚至在行风评议期间继续顶风违纪,造成评议结果很差和群众满意率较低的。

(4)群众举报和投诉比较集中以及征求意见过程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

(5)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教学公正履行职责的礼品、请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上班时间不按要求,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迟到、早退不在岗的。

对上述问题,园行风办将认真组织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报请园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同意,按照不同情况,分别追究以下责任: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扣发奖金;

(五)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六)给予纪律处分。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为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责任主体”),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主体的范围包括各部门、单位或个人等。山东科技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追究责任主体的事故责任,称为“责任追究主体”。

第三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四条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后,应根据安全事件造成的影响及相关责任主体的处置态度,作出如下处理:

(一)批评教育。包括责令责任主体检查、诫勉谈话等。

(二)通报批评。在事发部门、单位范围内对责任主体发文通报,责令整改,并由责任主体向学校主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三)问责追责。将事故纳入责任主体的年度考核,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降低或扣除责任主体的年度绩效;依照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赔偿事故损失、降职,直至解聘等。

(四)报警处理。严重损坏社会或国家利益的,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五条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有责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责任主体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致一般安全事件发生的,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第七条责任主体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致较大安全事件发生的,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第八条责任主体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致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应当予以问责追责,情况十分严重的应报警处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减轻或不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

(二)有充分证据证明完全落实了相关安全要求,由未知原因导致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发生的。

第十条责任主体主动承认过错并及时修补管理或技术漏洞,视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程度,予以从轻或减轻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包括调查、对调查报告审核、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等。

第十二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对事故责任的初步定性,并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调查报告的审核重点:

(一)事故的事实是否清楚;

(二)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性质认定是否准确;

(四)责任划分是否明确。

第十四条对责任主体的追究决定由领导小组作出,相关部门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负责修改完善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工艺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艺管理部门修改。

(二)在审查或执行工艺文件时,发现使用的.有毒材辅料可以用无毒或低毒材辅料替代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修改工艺文件。

(三)负责监督检查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发现有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纠正。

(四)负责收集一线工人对改善工艺、改善操作、改善现场、改善设备、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汇总上报部门领导或有关部门。

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对县直单位结对帮扶工作的管理,激励广大包村干部干事创业,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本制度。

县直各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包村工作组组长)是直接责任人本着“抽硬人、硬抽人”的原则,重点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担任包村工作组成员。

结对帮扶工作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帮助所包村强班子、理路子、壮经济、办实事、解难题、帮民富、促发展,做到“五摸清”、“五必到”、“五必记”。“五摸清”:摸清村庄基本情况、工作目标、经济运行机制、近期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五必到”:村里召开重要会议、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或不稳定因素、村里发生重大经济活动、进行重大决策、访问困难户必到;“五必记”:《民情日记》对所包村的重要会议、生活生产情况、走访群众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班子成员谈心情况、办实事工作情况必记。每年初镇(街道)与县直帮扶单位签订《责任书》,帮扶单位办实事情况在县内媒体进行公开承诺。

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结对帮扶工作的'管理和督导,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书记要靠上抓严格落实“周例会、月调度、季通报、半年初评(现场观摩)和年终总评”制度结对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到所包村2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要在所包村联系1户困难党员和群众帮扶工作组成员要按时参加镇(街道)工作例会,每周至少到村1次,农忙时节、村里有重大活动时,要坚持住村,同吃、同住、同劳动,每年至少走访驻村户数三分之二以上,察民情、听民声、送温暖、解民难、办实事村级要依靠不依赖、强化对上争取干事业的意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县下派办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实地抽查,每季度通过编印《简报》通报情况。

考核指标按照《平阴县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实施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方式采取“单位自查、镇(街道)半年初评、县年终总评”的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与县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挂钩、与评先树优挂钩、与激励奖惩机制挂钩注重营造浓厚的结对帮扶工作氛围,各镇(街道)每年在泉城党建网、《济南日报》、《大众日报》、《农村大众》、济南电视台等市级及市级以上媒体发稿2篇(条)以上;帮扶工作组每年在平阴党建网、平阴电视台、《新平阴报》、平阴新闻网等县级及县级以上媒体发稿2篇(条)以上考勤情况和宣传情况列入考核范围。

下派包村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不准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接受驻村的各种吃请,不准在所驻村购买廉价物品和土特产,不准收受所驻村发放的各种补贴、礼品,不准参与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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