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创建健康企业工作方案(实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01:1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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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我们不能片面追求结果而忽视过程。对于复杂的问题,我们可以运用系统思维和综合分析的方法来制定方案。以下是一些总结方案的范文,供你学习和参考。

创建健康企业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xx〕4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健康忠县20xx”规划》、《忠县健康促进20xx-20xx年行动计划》,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广泛深入开展,提高全县企业员工健康素养水平,现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因势利导,动员和组织用人单位有计划、有目标的建设健康促进企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环境危险因素以及劳动者自身行为等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努力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健康、和谐的工作场所,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忠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项目目标:通过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确保到20xx年全县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二)创建时间:利用健康促进县创建为契机,本次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周期为20xx年6月至20xx年3月。

全县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牵头,在县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按照属地化原则由乡镇(街道)配合组织辖区内各企业开展创建工作。

(一)宣传发动(20xx年6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重点做好创建健康促进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宣传创建健康促进企业的'重要意义,促进企业员工知晓创建、转变理念,学习掌握创建工作各项标准,并要求各企业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至20xx年3月)。各企业要按实施方案,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保障措施,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全面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

(三)自查评估。各创建企业建设完成后,及时进行自查评估,总结经验,撰写典型案例,并填写《健康促进企业申报表》(附件1)与自评报告一并报送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报送至县创建办(县疾控中心)。

(四)验收评估。县创建办收到各创建单位申报表后,根据工作安排,将联合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实地评估依据《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附件2)进行考核打分,得分80分以上的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五)巩固提升。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设,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开展。忠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办审定情况,对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命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实行“三责制”,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大对下属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力度;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建设属地责任,定期召集辖区的企业开展座谈,把建设健康促进企业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中,因地制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具体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具体创建企业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提高职工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内部宣传载体,如职工微信群、qq群、网站、刊物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证投入。各企业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加大职业安全与职业防护、健康教育与促进经费投入,保证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

(四)强化督查,科学推进。为确保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创建办将联合主管部门成立健康场所建设工作专家组,负责培训指导、评估检查等工作,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县创建办将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单位实行重点督办,对影响建设进度、推诿扯皮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追责。

县疾控中心联系人:

创建健康企业工作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根据《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估标准(试行)》、《达拉特旗爱卫办关于印发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创建健康促进旗工作总体部署和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主体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职业卫生基础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提高我旗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1、各企业成立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职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和定期宣传。

4、组织企业职工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企业职工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7、到20xx年底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8、全旗大中型企业到20xx年底全部达到健康促进示范企业标准。

根据《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附件2),考核的内容为: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4个大项目、11个子项目,总计100分,现场评估达到80分及以上,认为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一)部署阶段(20xx年5月)。

旗安监局将积极组织部署,开展摸底调查,认真筛选,深入企业宣传,根据摸查情况,从各生产经营企业中选出3个建设较好的企业参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其他有条件的企业也要积极参加。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本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企业提交创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到旗安监局—参加创建企业制定创建方案——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抓整改——企业自评”的步骤进行示范企业创建。旗安监局将指导企业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中的要求完成企业自评。

(三)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旗爱卫办对参加创建的企业进行指导和初步考核验收,市爱卫办对参加创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中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的要求,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和申报管理数据,制定本单位创建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监督落实情况,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大力宣传,认真开展。

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内职业卫生基础较好的企业参与本次创建活动,按照企业主动申报创建,监管部门重点督促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健康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同时,各主管部门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三)以点带面,突出成效。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总结职业健康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会和参观学习,以点带面逐步提高企业在职业卫生重点行业领域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我旗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防范职业病危害的能力,提高企业劳动者的健康素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均不能参加创建活动。

1.证照不全的;

2.近两年内发生过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导致职工死亡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3.本年度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健康示范企业若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受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取消示范企业称号。

创建健康企业工作方案篇三

为引导企业树立健康意识,打造健康企业、活力企业,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的通知》(闽卫宣传函20xx262号)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荔政综〔20xx]9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企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为目标,形成良好的健康企业创建工作机制,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为建设健康荔城打下良好基础。

(一)总体目标。

在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探索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营造健康氛围,提高企业职工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关键指标。

1.建立健康融入企业日常的工作机制。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2.健康促进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

3.传播健康理念,定期开展健康活动。

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标准和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见附件2),各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融入日常工作。

2.建立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跟进指导工作开展及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有效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网络。健康促进工作网络以各企业为主导,以各企业的生产场地为基础,以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示范点为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促进建设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培训。

(二)创建企业自然人文健康环境。

1.各企业开展针对职工的需求评估。了解企业职工的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确定主要健康问题,制定本企业健康促进计划。研究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

2.推进企业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开展无烟企业创建活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有明显的无烟标识和健康提示,打造无烟环境。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场所物品堆放有序,垃圾分类且日产日清,打造自然环境。建立健康环境宣传栏并定期更新,提供锻炼和阅读场所,对弱势群体有健康帮扶措施,打造人文环境。

(三)开展形式丰富的健康活动。

1.定期开展健康活动。发挥党建对健康促进企业的引领作用,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主题活动、工间操、球类比赛等一系列健康活动,深化健康促进企业理念养成,提高促进职工健康素质。同时结合、融入主题党日活动。

2.按需开展健康服务。定期组织职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制定健康管理计划。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卫生室或医务室,有专兼职的卫生技术人员,有必要的医疗用品。条件尚不具备的应配置必需的医疗用品和急救药物,安排专人接受急救和疾病预防和知识培训。

第一阶段:计划和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各企业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广泛动员企业职工;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0月)。

各企业按照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在本企业范围内落实建设措施。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督导和指导工作,确保建设质量。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

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健康促进企业标准(附件2)各项指标要求,组织对各企业的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形成建设工作报告,总结并宣传推广有效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工作方案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督促落实相关企业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各企业创建情况的督察制度,并有督察活动和记录。

(二)狠抓任务落实。

各企业要根据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详见附件2),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细化分解建设工作任务,切实把建设目标层层落实。各企业要及时开展阶段性的自查自检,及时查找差距或问题,力争有达标、有巩固、有提高,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

(三)强化督导评估。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从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集体意识出发,积极为本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各企业高层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与创建;企业广大职工要踊跃参与创建的各项活动,真正使创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真正成为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对各企业健康促进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

创建健康企业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有关要求,为推动《“健康安徽20xx”规划纲要》、《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健康马鞍山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举措在企业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开发园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区分市级、县区级健康企业。自20xx年起,每年市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不少于10家的标准开展建设,县区(开发园区)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每个县区(园区)不少于3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企业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园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园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附相关申请材料,于每年8月30日前报至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科。(邮箱:1048039169@,联系电话:2366563)。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市相关主管部门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市卫生健康委于1个月内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主管部门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园区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对健康企业建设以及现场复核评估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地见效。各级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市级成立由卫生健康、经济信息化、人社、生态环境、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法规监督科。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市、县区(开发园区)要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市疾控中心为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园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对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并在各自网站公布健康企业名单。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各县区(开发园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健康企业优惠优待政策,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为企优环境”要求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创建健康企业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乡工厂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促进广大职工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职业中毒、职业病、传染病和常见病的发生,保护和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目标,建设健康企业、和谐中堂。根据磁县人民**办公室(通知)[20xx]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乡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健康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弘扬磁县人文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建立适应工厂职业人群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体系,人人享有职业健康教育,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服务,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和职业、生活环境,减少和消除职业性及其他有害因素,降低职业病、常见病和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努力建设健康企业、和谐辛庄营乡。通过不断提高工厂职业人群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从而促进工厂三个文明建设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到20xx年底,全乡重点培育选树1-2家企业达到健康企业标准,作为典型引导,全乡各企业将全面推动创建活动的全面展开。到20xx年底,30%的乡镇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健康企业标准,20%的小企业达到标准;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企业50%达标,小企业30%;到20xx年底,8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标,60%的小企业达标。

选择邯郸振华活性炭作为试点项目,先行启动立项工作。其余企业条件成熟的也可创建。

(1)工厂企业在生产、管理、物流、生活等方面适应现代文明,全面塑造健康文明的现代企业形象。

(2)总的来说,工厂和企业保证了企业所有职业群体都能享受职业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服务。

(3)工厂企业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健康教育规划,落实有效措施实施规划并对执**况进行评估。

(4)工厂和企业应改变健康宣传方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健康教育。

(5)企业要有计划地开展劳动卫生法制教育,加强行政干预管理。

(6)工厂企业的安全、环保、劳资、宣传、教育、文化、后勤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组织均应有协调配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措施。

(1)工厂企业健全有关健康教育管理组织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项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等。将卫生科普知识纳入职业技术培训,进行有关生理、心理卫生、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安全卫生、常见病防治、自我保健等知识宣传教育。

(2)提高企业员工的健康观念。有毒有害作业工人100%获得“知情权”,了解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方法知晓率达90%。

(3)企业员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有所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员工保护和减少职业危害和意外伤害的技能和正确行为率达到95%。

(4)建立健全厂企职工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制度。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率均在95%以上,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5)促使各种危害健康的疾病发病率有明显下降,尤其是预防和控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和应急事件在工厂企业的发生。

(6)工厂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定期更换内容;并以广播、卫生标语闭路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1)明确职责,加强协作。乡“行动”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立机制,共同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共同参与。广泛宣传创建健康教育示范企业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提高广大工厂员工和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创建意识。

(3)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基地。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建设健康教育馆、展览馆、培训室等,配备必要的电视、**等健康教育宣传设备。

(4)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健康教育人员应主动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工厂职工健康教育档案;各类健康教育档案按档案管理,按年装订成册。

(5)加强督导,实施考核。乡“行动”办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各企业的创建情况进行考核,以更好的状态迎接县的考核评选。

创建健康企业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5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xx〕150号)有关要求,为推动《“健康安徽20xx”规划纲要》、《健康池州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举措在企业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建设省、市、县级健康企业。自20xx年起,市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设区市辖区内不少于10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一)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评估方法。

1.自评申报。企业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要求进行自评,初步评估健康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区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池州市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2)、《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3)、《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4)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评审。评审由各地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评审内容如下:

(1)资料审查:审查企业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现场评估:由3名专家组成考评组,对通过资料审查的企业进行现场评估。考评组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方式,全面评估申报企业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考评组在现场评估时,填写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根据评分情况,作出评审结论,并将评分情况和书面意见现场反馈给申报企业。

各地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5)并附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3.市级审核。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资料审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评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评审过程是否客观公正,评审结论是否准确等。

(2)现场抽查复核: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所在地评审上报的情况,组织专家组,按各地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地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

接受现场抽查复核的企业,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组现场复核情况进行评估。没有进行现场抽查复核的企业,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申报材料进行评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9月30日前,在认定的市级健康企业中择优(不超过10%)推荐为省级健康企业评选对象。

4.命名授牌。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市级审核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授予“池州市健康企业”标牌,标牌规格及内容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统一设计、制作和发放。

(三)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健康企业有效周期为三年。自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6),由其于1个月内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7),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获得健康企业称号的企业,纳入职业健康分级分类优秀管理等级。健康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可以优先免费参加市级职业健康培训,免费接受市级职业健康专家现场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优秀管理者可进入市级职业健康专家库。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制定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确定20xx年度创建企业名单。健康企业原则上在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较为优秀企业中选取。各地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池州市创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8)纸质件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自评申报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20日):各地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企业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各项指标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企业应完成健康企业创建自评和申报工作。

(三)评审推荐阶段(20xx年7月21日-8月10日):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专家完成本辖区健康企业的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估工作,并将材料上报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度各地推荐上报市级健康企业候选企业不少于3家。

(四)评估复核阶段(20xx年8月11日-9月10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市级评估,对各地上报的申报企业进行复核。

(五)命名通报阶段(20xx年9月10日-9月20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市级审核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授予“池州市健康企业”标牌,同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各地要相应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工作职责,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卫生监督执法处负责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的检查工作,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质量控制。各地要严格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指导申报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确保健康企业真正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要切实提高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达到改善工作环境,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目的。要统筹推进,做好创建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用人单位职工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健康企业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要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请于9月20日前将20xx年度本地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珊珊,联系电话:3393xxx,电子邮箱:674711x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

创建健康企业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健康促进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xx﹞151号)要求,为扎实推进省级健康促进市建设工作,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企业职工公民健康素养,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作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加快推进“健康宁国”建设。以全民健康为宗旨,以建设“健康促进企业”为目标,通过健康促进企业建设,提升企业健康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对维护全体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全市大中型以上企业。

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市应急局、市卫健委。

依据《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20xx版)》(具体标准附后)开展建设工作,总分为100分,验收达到80分为合格。

(一)筛选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31日。初步筛选大中型以上企业申报宁国市健康促进企业,名单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送至市健康促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标准开展建设活动,收集建设资料并归档。

(三)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单位按照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四)命名阶段:20xx年9月。

对验收结果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组授予宁国市“健康促进企业”称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活动是省级健康促市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企业员工健康素质、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立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措施之一。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健康促进企业申报和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良好的工作制度,保证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人人参与。通过建设健康促进企业活动,树立企业职工健康为本意识,促进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要广泛宣传省级健康促市建设工作与建设健康促进企业活动,对照标准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升企业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共建共享健康环境。

(三)强化指导,保证成效。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将及时对各单位在建设健康单位活动的各个阶段进行指导,查找不足,及时改进,争取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

电子邮箱:

市健康促进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健康大楼三楼。

创建健康企业工作方案篇八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法〔20xx〕3号)的具体要求,根据神东公司全面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要求,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皮带机公司决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按照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战略部署,以职工健康为中心,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统一领导,全员参与。健康企业创建坚持公司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创建单位一把手全面负责,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的原则,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实现健康企业共建共享。

细化标准,分批推进。结合皮带机公司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企业创建,实现健康企业应建必建。

携手创建,定期考评。积极参与地企联合创建,探索吸收专业机构指导,共同推动创建工作;定期开展创建评估阶段性总结。

(二)工作职责:

1.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健康企业创建重大问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落实到位,审批表彰健康企业创建单位。

2.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分解、落实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相关标准内容,制定健康企业建设标准。对健康企业创建进行总体安排。负责健康环境建设,环境影响符合有关标准。厂界环境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要求。

3.党委办负责畅通职工民主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的渠道,回应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负责企业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有关规定工业项目绿化布置符合要求,企业居住区的绿化布置符合有关规定。负责对女员工依法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严格落实《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4.经营办负责保障健康企业创建资金投入,负责劳动用工规范管理、负责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和服务。

5.设计研发部负责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噪声危害防治管理技术指导工作,推广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督促落实。

7.设备质量部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投入项目工程及费用管理工作。

8.党委办负责营造健康文化,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打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普及健康知识和先进理念,构建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传播先进健康理念和文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1.基本目标。将健康融入所有生产经营全过程。不发生因防控不当导致的较大及以上职业安全健康事故、环境事件和卫生事件。

2.职业健康目标。保持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劳动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接触职业病危害员工职业健康培训覆盖率100%,重点岗位员工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和防护知晓率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100%,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3.一般健康目标。员工肥胖增长率逐年减缓,慢性病防治素养和心理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50%以上。

(一)制定企业健康管理制度。

(1)公司经理是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健康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和管理的机构、职责及人员,设置或明确负责健康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配备或明确健康企业建设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

(2)健康企业建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健康企业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总结上报健康企业的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健康企业建设相关档案资料等。

2.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健康相关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

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法建立健全促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其他相关职业病防治制度。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

(2)建立和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制度。

经营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心理健康促进制度,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废气废水排放和固体废物处理制度,党委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女员工保护制度、食堂管理和合理膳食制度、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工间健身制度、职工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其他健康促进制度等。

(1)建立健康企业创建投入长效机制。经营办负责建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经费提取和管理制度,用于与健康企业创建直接相关的支出,专款专用。依法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资金,要足额用于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现场防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相关资产和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4.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和保险参保工作。

(1)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经营办负责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等。合同存续期间,员工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也应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二)建设整洁舒适的厂区生活环境。

1.完善企业基础设施。

(1)厂区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运输线路及码头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规定,厂区道路交通设计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建设必要的文化设施和体育活动设施。

加强企业路面、绿地、环境日常管理。党委办负责结合当地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处理,有人清洁的公共设施、清除暴露垃圾、清理乱堆物料,确保厂区内无卫生死角,整洁卫生。

(2)党委办负责绿化工作。厂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有关规定。居住区的绿化布置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

2.环境影响符合有关标准。

三车间负责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管理工作,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要求,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

3.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舒适整洁。

党委办负责对食堂监督检查工作。厂区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并依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药监食监一〔20xx〕115号),达到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b级以上;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食堂负责人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并按规定处理餐余垃圾。

4.厕所和洗浴设施设置布局合理,管理到位。

党委办负责厕所和洗浴设施管理工作,各车间配备足够的更衣间、浴池等卫生设施以及沐浴液等卫生用品;办公楼参考设置。员工规范管理使用厕所和洗浴设施,利和物业确定专人负责保洁,确保清洁卫生。

5.设备质量部负责工作场所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和振动、采光和照明等基本卫生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同时,工作场所采光设计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照明设计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工作场所温度、通风设计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办公建筑的室内空气环境、光环境、声环境、暖通空调等设计符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t67)。

6.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采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t423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等标准规范,技术部做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三)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

1.多方位改进员工健康管理与服务。

(1)提高医疗保健和应急处置能力。党委办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为车间配备急救箱等设备,各车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更新。各车间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2)党委办负责在办公楼、各车间、等场所设置血压仪、体重测量仪、腰围尺等设备,方便员工免费测量,并张贴相关知识科普材料,提高员工自我保健意识。

(3)建立和完善全员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党委办负责制定员工健康检查计划,每年按计划开展覆盖全体员工的健康体检,为员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委托大柳塔试验区人民医院开展员工健康评估,为员工查询个人健康指标、自我健康管理和企业针对性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供依据。将妇科检查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员工健康检查,确定专人负责女员工妇科健康检查工作,并统一规范建立女员工妇科健康检查档案。

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孕期、哺乳期保健。党委办负责落实女员工产假、产前检查及哺乳时间。开展女员工保健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员工孕产期自我保健知识和技能。

(4)开展员工全民健身活动。党委办(工会)负责组织本员工健身活动,设置必要的健身场所,配置必要的健身设施和器材,保障必要的活动经费。将员工健身列入工会工作计划,对员工实施分类管理和指导,组织员工开展体育比赛和大众健身比赛活动,鼓励采用较为灵活的工间休息时间,在工余时间组织行政人员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劳逸结合的健康运动。

2.强化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

(1)从源头减少职业病危害。设计研发部、设备质量部负责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作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减少重体力劳动和接害人员。根据需要使用密封性能好的设备,并设置抑尘收尘装置、降噪隔噪设施等。

(2)严格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各车间根据监测、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检测和评价结果应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处理。

(3)有效防范或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针对能量性有害因素(如触电、物体打击等)、机械性有害因素、个人因素(如疲劳作业、带病上岗、操作不当等)、管理因素(如违章指挥、紧急处置程序不科学等)、急性化学中毒因素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应急准备,减少事故及其危害。生产协调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3.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和服务。

(1)经营办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通过心理学、职业健康等专业人员对公司状况进行研判并提出建议,对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在压力管理、职业心理健康、职业生涯发展、健康生活方式等全面提供服务,提高员工归宿感。

4.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

(1)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党委办负责普及健康知识和先进理念,强化个人健康责任,使员工形成健康自主管理习惯,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态平和、保护环境、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党委办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并给予奖励。

(2)提高员工健康素养。党委办、经营办负责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慢性病、职业病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活动,提升健康知识、行为、技能三方面素养,使员工从“要我健康”转变为“我要健康”,自觉选择安全健康的工作行为、生活方式,并内化为员工的健康思想认识,提升其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在“青年示范岗”“五好家庭”“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中体现健康素养有关内容。

(3)提倡合理膳食不浪费。党委办负责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企业其他员工开展合理营养、平衡膳食、食品安全和“节约行动”教育培训。就餐员工合理取餐、少拿多取和按量打饭,坚持实践“光盘行动”,培养和保持节约习惯。

5.打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1)构建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管理人员和员工多沟通协商、多换位思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将企业打造成“大家庭”,形成彼此尊重、和谐温馨、相互信任、平等包容的人文环境。有效预防和坚决制止可能的工作场所暴力、歧视等。

(2)传播先进健康理念和文化。员工不仅个人养成健康工作方式,还要主动与他人分享健康知识、健康心态、健康行为、健康生活方式等。

(3)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党委办负责组织员工参与无偿献血、义务植树、助学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及时总结可复制的健康企业创建经验做法,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一)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将集团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分解,各办部、车间根据《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明确创建时间表,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创建各项工作,控制创建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创建阶段任务,定期开展创建评估,确保各分项指标达到标准指南具体要求。

(二)各办部、车间要根据创建时间节点,定期评估建设情况,及时记录内部整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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