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通用16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14:4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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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一本书,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总结和概括。总结要有一个鲜明的观点和思路,让读者有所启发和思考。下面是一些成功企业的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市第十一届纪委第**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创新体制机制,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制约,着力防腐措施,坚决惩治腐败,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打造炎帝陵建设发展升级版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精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办党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干部作用、管理监督。强化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二)狠抓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1、认真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若干规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反对“四风”为抓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公款互相宴请、安排高消费活动及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治理以各种名义敛财的问题。加强对改进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2、牢牢抓住“思想教育、简政放权、创新制度、严肃纪律”四个关键环节,强力推进“效能革命”。通过深入推进“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活动,着力整治机关“庸、懒、散、慢、浮”等不良习气,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

(三)强化监督机制,推进体系建设。

1、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廉政文化九进”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说明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2、着力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廉政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着力提高法规的执行力。按照《健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推进政务、党务公开,增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体制和机制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

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党组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的格局,纪检组织既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办党组制定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督促落实。又要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实行“一案双查”制度,督促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检查落实。

(二)创新工作机制。

1、实行项目化管理。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的意见》,明确项目化管理的责任领导和项目化负责人,抽调精干力量组建项目化工作组,认真筛选和论证项目,建立建全台账,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2、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回归主业,突出主责,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抓好执纪监督和严防腐败等工作上来。一是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制度和方法;二是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发挥表率作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三是要加强作风转变,树立执纪者首先守纪、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四是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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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二

巡警,即巡逻民警,是依法在公安机关中组建的专司巡逻勤务的人民警察。我市专业巡警队伍从成立以来,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为了使巡警队伍更好地发挥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和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促进巡警队伍和警察勤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有必要对巡警有一个科学、正确的定位,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巡警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巡警的定位主要应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和认识,一是专业巡警产生背景,二是巡警的性质,三是巡警的地位。

一、专业巡警产生的背景。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安机关在完成镇反运动及社会主义改造后,形成了一套以户口管理为主的静态管理模式,强调走群众路线,依靠对户口管理控制辖区的治安问题。此时的警察巡逻主要在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时期,民警带领群众联防力量,对繁华街道、重点部位进行分散、低密度、零散、临时性的巡逻。1984年,公安部在全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为严密控制治安局面,我们的公安机关应当把基层的大部分警力摆到街面上”。1989年,根据中央决定,全国城市公安机关普遍组建了防暴队伍,成为当时公安机关担负巡逻勤务的一支主要力量。但这一时期,由于规范化程度不高,人员数量少,规模小,多以临时性巡逻为主,巡逻效果不尽人意,巡警制在全国仍未成燎原之势。“十八公”会议上,公安部正式提出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和完善人民警察巡逻体制,并将此举视为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在全国加以推广。1995年,公安部牟新生副部长就巡逻问题作了专题讲话,他说:建立巡警体制,绝不是在现有警种之外简单地再加一个警种,而是考虑到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现代化城市公安工作机制必须改革,必须适应动态社会、动态治安这种新形势,警力配置要改革,勤务制度要改革,运作方式要改革,建立巡警制就是这种改革的突破口。牟新生副部长的讲话促进了巡警体制在全国的蓬勃发展。巡警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是一次新旧公安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各地公安机关尚处在摸索阶段,做法又不尽相同。巡逻作为公安勤务的主体勤务方式的各方面条件并未完全成熟起来。我市专业巡警力量由于当时规范不健全,责权分离,巡逻勤务运行机制陈旧,出入口不畅加之对以建立巡警体制作为公安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认识上的不到位、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致使专业巡警力量逐渐衰落。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三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与部署,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林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新做法,建立反腐倡廉新机制,有效推进我县林业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廉政案件的发生。根据州、县纪委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我局组成党建调研工作组就“加强制度创新力度,有效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课题,深入基层一线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育制度建设情况。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局党组有效开展教育与监督活动,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自律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使领导干部的廉政学习教育由被动的“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强化了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法规教育、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惩防体系建设落到了实处,为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预防制度建设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完善创新制度建设,制发了《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系统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林业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成立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工作行为,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监督制度建设情况。根据县纪委《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先后对中央扩大内需林业项目即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防护林工程、人造林工程等进行了督查,使扩大内需新增项目的单位和林业站在项目实施上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工程建设;制发了《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干部任用和人事调动、项目资金拨付等进行公开,并按规定实行备案制,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林业行政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按照《省州纪委关于开展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主要对县内5个木材检查站进行了重点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同时,对群众举报公路“三乱”案件和问题进行查处,少数执法人员受到深刻教育。

(四)惩处制度建设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发了《县林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实施方案》,明确了局机关和全县林业系统行风工作程序、时限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等;围绕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全县林业系统行评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损害林农利益的问题,努力优化林业发展环境,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树立了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存在的问题。对党政“一把手”监督不到位,使之对抓预防态度消极、敷衍应付,影响了预防腐败的效果。于是工作中倚轻倚重、偏执一方,此时抓惩处、彼时抓源头,致使两项工作开展不平衡、难以统筹兼顾。

(二)对选人用人、林业执法等重点领域监督存在的问题。一些部门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常现象还依然存在,有的甚至比较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工作还做得不细、不深入;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水平不高。在实际工作中,执法为民、执法服务于民的思想贯彻不够,态度简单粗暴,有时会激化矛盾。

(三)对领导干部八小小时之外的生活作风监督存在的问题。制度建设还不够规范,把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放在了他们的工作环节中,没有延伸到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之外,他们的“生活圈”、“社会圈”成为盲点、空白,这就容易导致那些自我约束意识能力差的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生活作风出现问题。

三、对策及建议。

(一)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惩防体系构建要有新理念。

1、以扩大民主为根本,以监督制约权力。扎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违纪违法行为。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对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2、以健全法制为导向,以法律制约权力。要通过森林法的修订或者地方法律法规的出台修改,来保障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从上到下形成完备的体系,有统一的执法规范、服装、标识,扩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影响力,树立权威,与森林公安一道成为森林保护的左右臂膀。同时要弥补在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林地、野生动植物管理方面的法律漏洞,以加强打击力度。特别是要赋予林业行政执法拘留权,以增加林业行政执法效果。

3、以相互制衡为原则,以权力制约权力。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要从人财物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入手,从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等入手,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制定党委全委会议事表决规则,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用制度规范权力、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4、以提高效用为目标,以程序制约权力。不断改革和创新木材运输检查监督机制,加强木材检查站建设管理,从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着手,标本兼治,促进木材检查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严格对林业资源审批和许可的监管,加大对林政案件的'查处以及督察督办力度,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挖滥采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之风。

5、以治病救人为宗旨,以教育警示权力。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也是领导干部健康政治生命的必要条件,更是预防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越轨行为发生的重要措施。因此,必须切实把教育作为实施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在加强廉洁自律的同时,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使领导干部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的侵蚀,时刻清楚哪些事情干不得,哪些东西拿不得、哪些习气染不得,哪些地方去不得。

(二)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惩防体系制度设计要有新形式。

1、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在形成监督合力上下功夫。要把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所谓全方位监督就是将监督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对外经济活动以及八小时之外,“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要增加监督力量,配足配强监督人员,专人专事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要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程监督,努力走出一条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干部监督工作新路子。

2、注重制度的实践性,在总结经验上下功夫。要结合防治腐败试点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公共权力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压缩权力空间;对确属必要、应予保留的公共权力,严格规范其行使方式。要及时总结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力求在解决权力监督制约的难点、热点问题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3、注重制度的客观性,在制度的科技含量上下功夫。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权过程的监督,关键是要让权力的行使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行使的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用制度控制权力运行过程,用信息技术对重点权力运行过程实施流程再造,确保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公开。

4、注重制度的稳定性,在实现对干部监督的常态化上下功夫。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注重以辩证的、历史的眼光看人、用人、管人,把保护教育管理干部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教育于前、管理于前、慎重处理、加强监督的思路,强化组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要通过建立“组织部长接待日”、“干部约谈日”等方式,畅开渠道,倾听党员干部的意愿和呼声,及时了解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干部监督工作更具人性化。

1、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要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委涉及民生的决策部署,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的原则,针对新形势下在涉及群众利益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不断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纠机制、多种力量整合的监督机制、规范有序的组织协调机制,努力形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2、对选人用人关键环节,要治本抓源头。“国之兴,长于政;政之兴,在用人。”要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制度和办法。要探索建立干部考察和任用分离制度,解决干部不使用不考察、不提拔不考察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在实际工作中,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者,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

3、对权力行使主体,要加强自律约束。采取学习、宣传、讲座等形式,加深职工群众对落实监督权力重要性的理解,自觉履行监督职权,从而不断增强责任感。同时要切实维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从制度上保证监督者利益不受侵害,更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随意剥夺监督者的各种权力,特别要从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使行使监督权的人有安全感。对真实、有效的监督,要给予监督者适当方式的奖励,鼓励人们大胆行使监督权力。

4、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高度关注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预防重点群体性案件的发生。

(四)汲取历史经验教训,惩防体系制度执行要有新力度。

1、要增强权威,实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培育强烈的制度意识。有了正确的制度意识,有助于实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防止有人凌驾于制度之上,杜绝不遵守制度的行为不被追究,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有了正确的制度意识,有助于把党内生活和党内关系重大领域制度化、规范化。

2、要加大督察,实现制度措施件件落实。要在执行制度中贯彻制约监督原则,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对贯彻执行制度进行科学合理分工,使制度规制的权力由不同的部门或不同的人来行使,从而达到权力相互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避免制度遭受破坏。二是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明确贯彻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关和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要及时反馈,实现制度内容与时俱进、适时更新。制度不可能一成不变,制度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要用创新的精神解决制度滞后的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党组织和党员承担的任务不断发生变化,其责任和要求也要随之变化,用以规范其行为的党的各项制度自然要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以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和解决现行制度存在与新要求不合时宜的地方,增加新的规则,确保新要求得以贯彻执行。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四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同时也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和对敌斗争复杂期,社会治安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和严峻考验。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传统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已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治安形势的要求,迫切需要构建一种立足于信息时代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工作效能和对社会治安的整体驾驭能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是适应信息化时代挑战的迫切要求,是顺应公安信息化潮流的必然选择,是应对转型期社会治安复杂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重要载体,是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五

从巡警的性质来看:

从巡警的职责特点来看:

1、巡警是快速反应机制的骨干力量。

机动灵活,快速反应是巡警的突出特点,巡警与“110”报警服务台、指挥中心接轨后,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一旦出现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意外事故,巡警就能就近出动,赶赴现场,采取抓获现行、设卡查堵、平息事态、紧急救援等措施,使快速反应机制名副其实地发挥作用。

2、巡警是打击和防范相结合的进攻性手段。

巡警勤务以巡逻的形式把警力摆在街面上,一方面强化对巡区的专门控制,对那些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及时发现,查处和打击。另一方面,巡警的巡逻扩大了警察的社会影响,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违法犯罪。

3、巡警是先期处置的专业队伍。

由于巡警具有机动灵活、快速反应的特点,在接警后能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在各种不同的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意外事故现场,先期处置则成了巡警的专业工作,包括制止犯罪、保护现场、维护秩序、登记在场证人、劝阻说服群众、平息事态和抢险救灾等各个方面。

4、巡警是综合执法的战斗实体。

根据公安部颁布《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巡警有权力、有责任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查处治安事件、先期处置刑事案件、盘查可疑人员、检查可疑物品、纠正交通违章、纠察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等,它是集多警种职能于一身的综合执法队。

5、巡警是各种社会信息的收集网络。

巡警昼夜在街上巡逻,穿梭于大街小巷,接解社会面广,能广泛收集到各种社会信息,包括治安情况、社会情况、犯罪动向、犯罪线索及群众要求等各个方面,并随时把收集到的信息传送给指挥中心及有关业务部门,为领导决策、出警处警提供可靠的依据。

6、巡警是服务群众的有效形式。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巡警在巡逻勤务中,履行着“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巡警已成为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沟通的纽带和桥梁,成为人民群众最熟悉和喜欢的公安队伍之一,“四有四必”的提出和实践,加强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

从我国现行巡逻的勤务实践来看,其作用有如下几方面: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六

巡警的地位,是由其产生背景、性质作用和现实社会面治安管理工作来决定的。十年来,巡警把大量警力摆在街面上,实行“全天候”巡逻,对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及时发现、查和打击,对违法乱纪犯罪分子有巨大的威慑作用,有效地预防、遏制了违法犯罪。巡警忠实履行“五必”承诺,为民服务的功能较之其他警种发挥的更加充分,使用权守法公民增强了安全感和依靠感,也在无形中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信任感受,可以这样说,巡警已成为公安机关的门面,成为人民警察的缩影。巡警作为公安队伍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我们都要在指导思想上对这一警种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巡警也不应例外。

1巡警是一个独立警种。

与世界各国警察勤务方式相比较,我国人民警察巡逻工作有着自己独有的特点。集中体现在我国城市人民警察巡逻体制要求建立一支专司巡逻勤务的专门队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由静态变为动态,原来公安机关控制社会治安的被动、静态模式已不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安机关的管理模式必须变被动为主动,变静态为动态,也正是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巡警队伍应运而生。随着警察巡逻体制的建立,巡警应作为一个独立的警种开展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并应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2巡警是一个基本警种。

警察勤务可分为内勤和外勤两大类,外勤承担了警察的大部分工作,而在外勤的各种勤务方式中,巡逻是其中最主要的勤务方式。在英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巡警已占警力的40%至60%,有的城市甚至达到80%。在我国,巡警的数量占民警总数的比例还太低,外勤是一切警察工作的核心和外勤警察的最主要勤务方式是巡逻的警务原则远远得不到体现,导致我国现阶段的警察勤务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

3巡警是一个基础警种。

巡警作为专业巡逻队伍,其勤务方式是巡逻,但巡逻这种勤务方式并非巡警一家独有,各警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组织非专业巡逻队进行巡逻勤务。因此,巡逻是各警种必备的共同经验和基础经验,不少国家正是把巡逻工作作为警察的基本功。将巡逻作为培养民警的“课堂”,取得所谓的“街道经验”,为从事其他的警务工作奠定扎实的业务基础。巡逻勤务的工作对象异常广泛,能使民警见多识广,能锻炼他们多方面的能力,丰富必要的警察工作经验,这是任何书本和课堂所无法比拟的。它既能磨炼民警的艰苦意志,培养敬业精神,又能积累工作经验。通过这种基础工作的锻炼,有些民警便可以被提拔分配到其他专业部门工作,这从用人角度来看更为科学。要求新警察必须从巡逻工作开始做起。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七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运用各种手段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和社会资源,把管理、防范、控制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对社会治安实施全方位动态防控的一项系统工程。在平安河南建设中,如何从根本上预防控制和发现打击犯罪,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笔者肤浅谈谈几点认识。

一要树立效益观念,正确处理好打防关系。在打与防的互动关系中,“打”固然十分重要,且一刻也不能放松,但从工作成本的投入和产出比例分析,加大防控力度,效益更为可观。实践证明,只有将严厉打击与主动防范相结合,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在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效益观念,明晰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点,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自觉行动,变“要我防”为“我要防”,变“被动补防”为“主动设防”。

二要树立经营观念,抓好长期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优先考虑建设最急需、最适用的项目,同时充分考虑项目的可扩展性,以锲而不舍的精神,长期经营,分步实施,紧抓不放。工作中既要克服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消极情绪,又要反对急功近利、贪大求全的短期行为。

三要树立创新观念,全力打造新品牌。创新是基层基础工作进步的灵魂,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基础工作要想有所突破,就必须突破一些陈旧的条条框框和清规戒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更新方式方法,拓新基础领域等。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要切实提升基础工作科技化、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加快“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将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规则移植到治安防范中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建立以市场为依托、产业为载体、防范为核心的治安防范体系。

二、抓好三大联动,实现警务资源的优化组合。

一是抓内部联动。在充分发挥各警种的职能优势,强化打击、巡逻、管理等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必要的警种工作联系制度,科学合理地调配使用巡警、刑警、交警、派出所等方面的力量,形成治安卡口控“点”,城市和公路交巡警控“线”,派出所和治安联防组织控“面”,“点、线、面”互相策应、均衡布局的立体防控网络,切实把严打与严防、严管、严治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警务运作机制的立体化、集成化水平,真正实现公安工作由传统“各自为阵”向多警种“合成作战”工作模式的转变。

二是抓内外联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以公安机关的正规化、现代化和专业化的防控工作为核心,不断拓展110社会联动的广度和深度,运用法制的和经济的手段,充分挖掘各种社会资源,严密构筑多层面的专群防控体系。以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为载体,以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治安联防组织为依托,广泛开展各种自防协防工作,深化“户户平安工程”、“平安零发案”创建活动,把加强人防、巩固物防、普及技防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社会治安工作由公安机关“孤军作战”向社会各界“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的转变。

三是抓区域联动。针对当前刑事犯罪流窜性和跳跃性的特征,坚持以动制动、以快制快的工作原则,完善协作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互助互促的警务合作新格局;拓宽对外联络渠道,进一步密切与周边地区的警务协作,联手打击外来人口流窜犯罪和跨地区有组织犯罪活动,真正实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由“静态封闭”型向“动态开放”型的转变。

三、健全三个机制,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社会系统工程。

一是健全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发现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的能力。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接警、指挥、处警等环节的规范化建设,罗山县公安机关的整体快速反应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尤其是“三台合一”后,赋予了指挥中心更多、更大的职权,提高了110报警服务台的实战指挥效能。因此,要建立起以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以交巡警为骨干,以派出所、责任区刑警队、社区警务室等为基础,各警种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联动的接处警运行机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勤务方式,在警力调配上由“层层屯警”向“全警上路”转变,把90%以上的巡警摆上路面,杜绝机关化倾向和坐等报警等消极做法;在巡逻范围上由“局部巡逻”向“全方位巡逻”转变,提高巡逻覆盖面,减少治安死角;在巡逻时间上由“限时巡逻”向“全天候巡逻”转变,使群众随时感受到巡警就在身边,增强安全感;在巡逻方式上由“单纯巡逻”向“执法巡逻”转变,把巡逻与盘查、守候、处罚、治理有机结合,提高巡查实效。在点的控制上,逐步加强对出城出租车和其它重点嫌疑车辆的登记、盘查,及时发现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在线的控制上,积极拓宽群防群治工作渠道,采取交巡警车巡、各种群防群治力量步巡和便衣预伏守候等方式,灵活布控,机动执勤,形成专群结合、错落有致的社会面防控网络。在面的控制上,积极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推行责任区民警驻村入户等有效形式,明确设定防范责任指标,把辖区社会面治安防范工作纳入派出所警务责任范畴。

二是健全完善治安防范。

立三级治安防范组织,以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协作机制,提高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打破警种和区域界限,加强警务协作,诸警联动,合成作战,是打防控工作一体化的基本要求。在加强打击犯罪问题上,要坚决消除所谓“重打轻防”等“标”与“本”之争的困扰,通过有力打击,为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在侦查破案过程中应当主动对发案的规律进行分析、预测,对侦查破案工作中摸索出的犯罪活动规律、特点及有关信息,要积极与有关警种进行反馈沟通,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工作中,要把警务协作与其它工作一并纳入考核,实行协作奖励和倒查追究制度,着力建立健全以打击犯罪为共同目标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联手打击犯罪的整体优势。在对内协作方面,通过深化侦防机制改革,建立完善警种日常联系、办案协作等制度,积极探索所队之间协作配合、优势互补、职责分明的新型警务模式。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八

2、具有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增强公众安全感的作用。西方警界的研究表明,公众安全感受的强弱以及他们对警察工作的评价,委大程度上并非源自警察的破案数、破案率或其他业务行动的结果,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公众对这些行动及其结果没有直接的感受。公众安全感的强弱以及他们对警察工作的评价,很大程度是源于警察在他们身边的出现和存在。换言之,巡逻警察进行全时空巡逻,对整个社会面进行控制。对一切危害国家、社会与人民安全的活动,均进行取缔和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安宁。同时,巡逻使守法公民的心目中产生了警察无所不在的印象,使他们感到警方在致力于制止违法犯罪,并可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援救,无形中增强了公众的安全感及对警方的满意度。

3、具有提供服务,促进警民关系的作用。毫无疑问,打击违法犯罪是各国警察的首要职责。然而,为社会提供多种综合服务也是各国警察的另一重要职责。由于巡逻警察的“办公室”就在街面上,使得他们有更多的机会与奔走、困乏于街头寻求帮助的公民相遇,其服务功能较之其他勤务方式发挥得更为充分。由于巡警置身于群众之中,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服务,办好事、办实事,接受群众监督,增强群众安全感,无疑是提高警民关系质量的最佳勤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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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九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省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2014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做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扭转治安混乱地区的局面,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为“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为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拖市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部见底;

4、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能力充实加强,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5、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到位;

6、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常态化。

1、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

2、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性犯罪;

3、毒品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5、赌博问题;

6、小娱乐、小作坊、小商场等场所违规“三合一”消防问题;

7、农副产品销售强买强卖,农机作业抬高价格牟取暴利问题;

8、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

9、学校、企业及周边治安问题;

10、青少年违犯犯罪问题;

11、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问题;

12、其它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5月30日前)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发动群众共同参与。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4年6月25日前)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进行排查摸底,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情况,并将查找出来的问题建档上报。对重点地区、场所、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确认。

(三)重点整治阶段(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及突出治安、消防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时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对治安问题突出的个案,采取“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包案责任制进行整治。加大破积案:打流窜、摧团伙、追逃犯、端窝点的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25日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健全防控网络,堵塞违法犯罪漏洞,充分发挥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治安楼栋长、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组织作用。

1、提高认识,增强意识。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关直接的利益问题。

2、各职能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治、公安、组织、宣传、民政、司法、工商、安监、文化等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3、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对排查不仔细,整治不得力的村和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实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4、切实强化督查指导。镇政府将组织力量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镇综治办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排查整治问题突出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为加快我县经济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全县社会稳定。经我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采取包案负责、限时解决。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涉及我局的和我局管辖区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和整治,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和打架闹事等不良现象,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到人,集中化解。坚决打击“两抢一盗”,在明确工作重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案责任制。尽早发现新问题,并及时处置,将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上访。

强化措施,建立机制。集中整治活动后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分析研究化解信访积案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制度化,形成解决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

1、制定方案后,召开会议进行布置。

2、制订化解信访积案责任分工表,明确工作对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

3、召集有关股室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付诸实施。

4、相关股室和包案人员要认真负责开展工作,争取集中行动月期间能完成的要确保完成。向县集中行动月领导小组进行情况汇报。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们要把这次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办)。抽调精兵强将,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带头包案制,主动排查化解信访疑难复杂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严明纪律。要对分管范围内的积案化解和维护稳定负总责。各相关股室和包案工作组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凡集中行动月期间能完成的要确保完成,成功化解的信访积案由责任领导签字息案,确实难以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并继续负责到底。

(三)讲究方法,解决问题。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除了对涉及到我局的县积案问题进行跟踪排查,也要对其他信访事项进行排查,要有领导负责包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跟踪督查,一包到底,直把问题解决到位和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校园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

学校建立以xx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xx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xx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十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是指以公安信息化为基础,情报信息为主导,建立集管理、防控、预警、指挥、打击、保障于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  以下就是。

具体而言,就是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于治安防控工作,实现治安防控的信息化、资源共享和整合利用,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运行效能。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以公安信息化为基础,但两者并不等同。这是因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由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担当主力军、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公安、城管、工商、税务、民政、文化、食药监、银行、电信等多个部门的协同,以及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社区群防群治队伍等多方力量的参与,远远超出了公安一家的范围。可以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是公安信息化的拓展和延伸,它比公安信息化涵盖的范围更广、资源整合的要求更高、信息共享的难度更大。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同时也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和对敌斗争复杂期,社会治安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和严峻考验。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传统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已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治安形势的要求,迫切需要构建一种立足于信息时代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工作效能和对社会治安的整体驾驭能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是适应信息化时代挑战的迫切要求,是顺应公安信息化潮流的必然选择,是应对转型期社会治安复杂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重要载体,是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1.成效:近年来,我国的公安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信息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金盾工程”实施以来,公安信息通信三级主干网已全面建成,90%以上公安基层所队完成了网络接入,各级公安信息中心普遍建立了多层架构的应用系统运行平台、网络和系统运行监控和管理系统。信息技术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运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巡防指挥能力。各地公安机关依托“天网工程”、350兆集群通信系统、gps卫星定位和gis地理系统等信息技术,大大提升了街面巡逻处警和指挥调度的效率。二是增强了公安机关的预警防控能力。各地公安机关普遍成立了情报信息部门和队伍,依托警务综合平台,及时收集、研判和发布信息,如“两抢一盗”等可防性案件高发的时段、地点等,指导公安民警和群防群治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工作,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三是提高了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水平。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等信息库,对旅店、网吧等重点行业场所实行实名登记和联网,提高了发现和打击犯罪的精准度。

2.问题:如前文所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不等于公安信息化,而是后者的拓展与延伸。因此,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的问题,一方面是公安信息化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公安机关内部与外部信息的整合问题。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十一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因利益调整而引发的矛盾逐年增多,随之带来的治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前不久,笔者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利用了一定的时间,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1)全区社会治安工作的基本现状。近年来近年来,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与群众组织相结合的优势,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初步形成了专群结合、齐抓共管,集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管理格局。具体措施是:以创安活动为载体,从加强组织体系、管理体系、防范体系入手,把人口管理和居民区防撬防盗和拎包绺窃作为工作重点,突出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两条主线,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二是社会治安的防范控制能力得到增强。近年来社会矛盾激增导致治安问题的增多,全市刑事案件总量也呈上升趋势。区通过强化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大力开展群防群治活动,治安形势有较大好转,刑事发案稳中有降,发案率同比下降19.4%,破案率上升27%,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

(2)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目前我区的综治整体工作水平有所提高,但还相应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治观念淡薄。一方面是有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工作中表现为一手软、一手硬,重视经济工作,忽视综治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另一方面表现为综治责任追究制执行的不够好,影响了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工作思路陈旧。没有体现与时俱进精神,仍然沿袭过去的老办法、老套路,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而创新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群防群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造成基层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出现漏洞,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群众对此有意见。三是保障体系不健全。全区大部分乡街没有单独设立综治机构,影响了基层创安工作的开展。乡街综治力量普遍薄弱,原有综治专职副职年龄老化,人员配置不足,增配外部力量难度较大。乡街综治机构业务经费难以得到保障。等等,这些因素的存在,都直接影响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综治促进稳定应采取的对策。

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克服过去单纯地就治安抓治安,努力实现工作思路上的转变,既实现由以打为主向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转变,以集中整治为主向强化日常管理转变,以警为主向警民结合以民为本转变。要以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努力克服一切不利因素,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全社会整体防控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认识问题,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新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从过去单纯解决治安问题,延伸和发展为巩固基层政权组织、排查调处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有效措施。要特别重视加强基层政权组织的执政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依靠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建立起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层层抓落实。党委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绩,列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与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要严格执行责任查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不力而导致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决实施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进一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综治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一方面,要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另一方面,要突出抓好防范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和政法、综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重打轻防”的观念,改变工作方式,在防范建设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防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达到有效遏制犯罪的目的。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协调配合,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党委、政府许多部门的工作,需要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把各方面的工作衔接好、协调好,才能显示出综合治理的特殊优势,从根本上解决错综复杂的社会治安问题。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本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职责任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密切配合,把政治、经济、行政、文化、教育和法律等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工作措施,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的工作思路。一是要突出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学校要结合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把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作为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内容,特别要加强对“双差”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教讲座等形式,普及家教知识,明确家长监护责任,促使他们以身作则,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协助学校和家长,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引导,挽救失足青少年,下大力气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要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以清查人口、整顿出租房屋为手段,摸清外来人口底数,掌握重点人口,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及各种证件的办理和查验工作,规范管理方式。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按照公安部规定“谁出租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逐步推行治安责任书制度,明确房屋责任人、房主、雇工单位的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服务力度,保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探索建立街道、社区、公安、计生、民政、劳动、就业等部门齐抓共管流动人口的管控体系,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三是要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建立起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便于管理和查询。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置帮教组织,切实加强同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严格执行“六联单”制度,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时的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和失控现象。基层安置帮教组织要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建立帮教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和帮教责任。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多渠道就业,尽可能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其管理和控制能力。适时掌握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对战斗力不强、工作不适应、把握不好工作局面、治安形势不好问题、频频出现问题的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对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要坚决进行整顿。要进一步加强乡街、社区村两级综治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要加强群防群治网络体系建设,发挥其特殊的防范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群防群治力量在治安防范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要认真抓好专兼职治安联防队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多方筹集资金,组建各种形式的专职治安联防队。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群众自愿、自觉地参与到治安防范中来,通过扩大治安防控面,缩小违法犯罪的可实施空间。另一方面,要及时推广一些社区、乡村治安巡逻队建设的经验,积极探索群防群治队伍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相结合的新路子。三是要狠抓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形式,也是检验基层基础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从解决关系群众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在城区要突出抓好“四线五区”创安和“五抓一创”活动;农村在抓好“五抓一创”活动和“1119”工程。同时,要以“十户联防”为主要形式,全面开展好创安联片、联防、联治、联建“四联”创建平安活动。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促进物防、技防等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扩大平安小区、平安村和平安单位的覆盖面。四是要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费保障也要走出“政府包办”的圈子,要积极探索和实行社会化的经费保障机制,施行“多点式”经费保障办法。即政府预算出一点,受益单位和受益人出一点,保险公司出一点,社区服务收一点,物业管理投一点,通过多方筹集资金,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得到可靠保障。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十二

xx县中心城区是县城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县城最为繁华的区域,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大都汇聚于此。城区的稳定直接影响着全县的稳定。因此,加强城区治安防控,是动态环境下强化治安管理,提高社会控制能力的客观需求。下面,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城区治安防控工作谈几点认识。

“城区稳则全县稳,城区安则全县安”。近些年来,xx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城区治安防控工作,中心城区发案一直保持稳定,重特大案件持续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大幅度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和谐稳定。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出资组建了一支专业化的城区治安巡防大队,投资安装了一批“电子警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以xx派出所所辖区域为例,20xx年,该辖区刑事案件发案数与20xx年相比下降17.3%;20xx年,该辖区十类可防性案件发案数与20xx年相比下降15.1%;20xx年,该辖区“双抢”案件发案数与20xx年相比下降18.5%。

从总体情况上看,xx县城区治安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城区治安防控建设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治安防控工作机制滞后于治安形势。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日益国际化,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犯罪活动不断向组织化、智能化、专业化发展;社会转型期打击任务繁重,专项斗争频繁,治安防控工作机制以打为主倾斜;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工作机制尚未形成,从而不能适应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二是警力不足,群防群治组织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警力不足一直是困扰着公安工作的一大难题,民警超负荷工作,而基层治保会、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群防群治组织名存实亡。三是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设程度不高,科技含量低。目前,我县治安防控中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化水平、高科技含量低。其主要原因在于资金紧张、投入不足,加之老城区规划建设的一些历史原因,形成了居民区杂乱无章,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居民小区,使一些科技设备无法使用或无人管理。四是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特别是在“盗抢”案件中有些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够,从而导致了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一)注重快速反应,加强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公安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使指挥中心与各种警务活动得到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指挥协调作用;加快350兆集群系统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从而达到对突发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有效处置和控制,对一般案件达到即发即破的能力。

(二)注重借助外力,建好防控网络。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合理安排和使用好巡防队这一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其职能,建好社会的防控网;以人民群众为基础,充分调动治安积极分子的工作热情,建好社区的防控网;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在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指导下积极筹建保安公司,增强专业保卫力量,建好内部单位的防控网;在重点行业和场所,积极物色和建立内部人员,建好重点行业场所的防控网。

(三)注重技防建设,提升治安防控科技含量。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规划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含量,一切为了“打赢”。完善便携式快速查询及反馈信息系统,提高民警在巡逻盘查时的工作效率;在商业区、居民区积极推广技防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与公安报警系统联网,使之用之于民,从而构筑完整的公安情报信息网络。加强民警科技设备的使用和学习,用高科技武装民警,从而形成较高的战斗力。

(四)注重以打促防,巩固防范成果。基层一线单位特别是派出所要以防范为基础,打击破案为手段,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的。对于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或某种案件的多发区域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方案合理安排警力,做好巡逻防控和重点破案工作,同时在适当的时组织集中行动,“以点带面”,从而达到达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如:20xx年破获的以韩猛为首的系列抢劫案为例。在尚未破案之前,xx梅湾社区连续发生十来起夜间拦路抢劫案,我所针对此案的发案规律,对该区域进行重点防控,以减少发案率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感,同时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全力侦破。该案侦破后,梅湾社区至今未发生一起夜间拦路抢劫案,达到了“以点带面”、“精确打击,巩固一片”的良好效果。

(五)注重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防能力。以电视、广播、图片、发放宣传单等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减少群众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治安防控不能只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基础,我县的治安防控工作才能健康、稳步发展、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十三

一要树立效益观念,正确处理好打防关系。在打与防的互动关系中,“打”固然十分重要,且一刻也不能放松,但从工作成本的投入和产出比例分析,加大防控力度,效益更为可观。实践证明,只有将严厉打击与主动防范相结合,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在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效益观念,明晰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点,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自觉行动,变“要我防”为“我要防”,变“被动补防”为“主动设防”。

二要树立经营观念,抓好长期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优先考虑建设最急需、最适用的项目,同时充分考虑项目的可扩展性,以锲而不舍的精神,长期经营,分步实施,紧抓不放。工作中既要克服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消极情绪,又要反对急功近利、贪大求全的短期行为。

三要树立创新观念,全力打造新品牌。创新是基层基础工作进步的灵魂,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基础工作要想有所突破,就必须突破一些陈旧的条条框框和清规戒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更新方式方法,拓新基础领域等。平安河南建设中,公安机关要切实提升基础工作科技化、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加快“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将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规则移植到治安防范中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建立以市场为依托、产业为载体、防范为核心的治安防范体系。

一是抓内部联动。在充分发挥各警种的职能优势,强化打击、巡逻、管理等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必要的"警种工作联系制度,科学合理地调配使用巡警、刑警、交警、派出所等方面的力量,形成治安卡口控“点”,城市和公路交巡警控“线”,派出所和治安联防组织控“面”,“点、线、面”互相策应、均衡布局的立体防控网络,切实把严打与严防、严管、严治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警务运作机制的立体化、集成化水平,真正实现公安工作由传统“各自为阵”向多警种“合成作战”工作模式的转变。

二是抓内外联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以公安机关的正规化、现代化和专业化的防控工作为核心,不断拓展110社会联动的广度和深度,运用法制的和经济的手段,充分挖掘各种社会资源,严密构筑多层面的专群防控体系。以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为载体,以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治安联防组织为依托,广泛开展各种自防协防工作,深化“户户平安工程”、“平安零发案”创建活动,把加强人防、巩固物防、普及技防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社会治安工作由公安机关“孤军作战”向社会各界“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的转变。

三是抓区域联动。针对当前刑事犯罪流窜性和跳跃性的特征,坚持以动制动、以快制快的工作原则,完善协作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互助互促的警务合作新格局;拓宽对外联络渠道,进一步密切与周边地区的警务协作,联手打击外来人口流窜犯罪和跨地区有组织犯罪活动,真正实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由“静态封闭”型向“动态开放”型的转变。

一是健全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发现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的能力。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接警、指挥、处警等环节的规范化建设,罗山县公安机关的整体快速反应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尤其是“三台合一”后,赋予了指挥中心更多、更大的职权,提高了110报警服务台的实战指挥效能。因此,要建立起以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以交巡警为骨干,以派出所、责任区刑警队、社区警务室等为基础,各警种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联动的接处警运行机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勤务方式,在警力调配上由“层层屯警”向“全警上路”转变,把90%以上的巡警摆上路面,杜绝机关化倾向和坐等报警等消极做法;在巡逻范围上由“局部巡逻”向“全方位巡逻”转变,提高巡逻覆盖面,减少治安死角;在巡逻时间上由“限时巡逻”向“全天候巡逻”转变,使群众随时感受到巡警就在身边,增强安全感;在巡逻方式上由“单纯巡逻”向“执法巡逻”转变,把巡逻与盘查、守候、处罚、治理有机结合,提高巡查实效。在点的控制上,逐步加强对出城出租车和其它重点嫌疑车辆的登记、盘查,及时发现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在线的控制上,积极拓宽群防群治工作渠道,采取交巡警车巡、各种群防群治力量步巡和便衣预伏守候等方式,灵活布控,机动执勤,形成专群结合、错落有致的社会面防控网络。在面的控制上,积极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推行责任区民警驻村入户等有效形式,明确设定防范责任指标,把辖区社会面治安防范工作纳入派出所警务责任范畴。

二是健全完善治安防范机制,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控制是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工作做的好了,发现、打击犯罪的机会和几率就越高,防范、遏制发案的目标也同时可能实现。要紧紧围绕犯罪分子“吃住行销乐”等环节,不断织密阵地防控网络,在工作职能所涉及的范围内,分系统、按行业布建信息员,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做到耳聪目明。尤其要围绕重点对象、重要阵地、要害部位加强信息员的物建工作。要在积极布建秘密力量进行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人员、物品信息登记和报备制度,推行网上申报和日常管理。当前,要在“户户平安”工程和平安“零发案”创建活动中,把加强人防、普及技防、巩固物防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协防联防活动,建立三级治安防范组织,以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协作机制,提高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打破警种和区域界限,加强警务协作,诸警联动,合成作战,是打防控工作一体化的基本要求。在加强打击犯罪问题上,要坚决消除所谓“重打轻防”等“标”与“本”之争的困扰,通过有力打击,为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在侦查破案过程中应当主动对发案的规律进行分析、预测,对侦查破案工作中摸索出的犯罪活动规律、特点及有关信息,要积极与有关警种进行反馈沟通,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工作中,要把警务协作与其它工作一并纳入考核,实行协作奖励和倒查追究制度,着力建立健全以打击犯罪为共同目标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联手打击犯罪的整体优势。在对内协作方面,通过深化侦防机制改革,建立完善警种日常联系、办案协作等制度,积极探索所队之间协作配合、优势互补、职责分明的新型警务模式。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十四

根据会议安排,我把**市近年来在社会治安防控方面的一些做法,与同志们进行交流。我发言的题目是:努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新格局,主要汇报以下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打造新型警察公共关系,启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程。

为争取全社会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我们引入了公共关系理念,启动了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程,走出了一条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跨越式发展之路。

(一)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对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支持。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委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领导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理解与支持。我们每年都要投入近6万元为市委、市人大、市府和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各镇(街)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重点企业老总订阅《人民公安报》,赠阅《**市公安》内部宣传资料,增进他们对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创建住户型多功能警民联系点,创建城区警务室,成功召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等都是我们争取党委领导理解与支持的结果。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换来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共识。前任市委书记**同志在视察**市城区防控工作时,对警务室的做法很感兴趣,发出了“与其花钱破案,不如先行防范”的感慨,并当场指示财政部门每年划拨80万元专款解决80名协勤人员的工资待遇。全国“二十公”、重庆市“一公”会议后,我们在重庆市局驻**市工作组的帮助指导下,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市委、政府领导的充分理解与支持,最后市委作出了《中共**市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特别是由市委、市府“两办”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市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这在其他地方是不多见的。从起,落实了人年均4万元专项公安保障经费,连续三年每年增强警力编制100名,使警力总数与全市人口之比达到万分之六点八,建立全市公安民警医疗保险和定期体检制度,建立了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网络,开通了“绿色通道”,重庆市局编发简报肯定了我们的做法。11月,我们启动的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程,已被**市市政府作为全市的科研项目向重庆市科委申报社会软科学研究项目,目前重庆市科委已立项。

侵害企业及法人代表财产和人身安全等直接影响投资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坚决的打击和严肃的查处,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建立“警务公示”制度,让公众享有充分的治安形势知情权。社会治安防控是全社会的事,我们积极拓展与公众进行沟通与交流的渠道,着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进程,大力推行“警务公示”制度,把着眼点放在了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上,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实效。年,我们共向群众编印、发放治安防范知识宣传资料15万余份,自编《**市公安》宣传资料10万余份,向群众宣传治安防范知识与技能,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利用**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先后15次向社会公众播报全市治安形势和典型案例,培育和提高了公众的参与意识和防卫能力。全市各派出所分别在辖区场镇人群聚集的场所建立了60个“警务公示栏”,开辟了发案情况、案件回放、治安动态和民警提示等专栏,为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引导公众的深入发展。

二、充分挖掘潜能,力求最大限度整合社会治安资源。

(一)以“推进治保会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深化农村住户型警民联系点工作。针对新形势下治保会和警民联系点松散、部分功能弱化的问题,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恢复治保会和深化警民联系点和社区警务工作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同意,利用村镇换届选举之机,每个村都落实了增配1名副村长兼任治保会主任,并按村文书标准解决补贴,将警民联系点建设融入治保会建设之中,实现了治保会与警民联系点的联姻,充分发挥其在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等方面的整体作用,拓宽了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渠道,赋予了警民联系点新的内涵。2008年11月初,我们还分别向21个派出所派驻由局党委成员和机关科室主要领导和后备干部组成的工作组专门指导帮助派出所抓好治安防控基础建设,经过历时约80天艰苦细致的工作,从已检查验收的15个派出所辖区的治保会和警民联系点的情况看,发展势头良好,工作运行正常,治安防范功能日益突显。我们协助各村、社区、单位恢复了治保会439个,为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群防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民力优势。充分开发和整合民力资源,积极培植治安防控新生力量。我们先后建立了以出租车驾驶员、清洁工、送奶工为主要力量的义务治安信息员队伍,为每人发放了联系卡,并实行定期培训。同时,协助城区各社区建立了以低保人员为主体的义务巡逻队,各大单位、居民楼院建立了保安员和守楼护院员队伍,外来人口协管员队伍。目前,我们在全市培养各种群防队伍9000余人,群防群治队伍基本普及社会各阶层、各单位、各行各业,有效地整合了社会治安资源,充分发挥了民力优势。

(三)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制教育队伍。为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力度,我们抽调了91名派出所领导或法律知识掌握较全面的民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到辖区的中小学校上法制课,举办法制讲座,配合社区和学校及时掌握青少年思想状况,做好教育引导。同时,我们加强与市机关工委法制教育辅导团的协作,为老同志提供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创造条件。目前我们已动员500余名离退老同志参与到关心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组建了21支自愿者服务队。我们还连续两年坚持为全局在职民警和离退休干部订阅《青少年与法》杂志,让每个民警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交警大队定时创办的少年交警学校,宣传交通知识,收到显著效果。

三、整合内部警力资源,积极探索新型警务运行机制。

205月起,我们推出了把交警、巡警、110报警“三警合一”,组建交巡警大队,实现了一警多能,明确了职责,提高了工作效能,促进了**市主城区社会面上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强化了畅通工程,治安防控明显加强,群众安全感和信任度有了很大提升。2008年,为强化对全市治安全局的指挥控制,我们又将110报警服务台与指挥中心合并,通过严格考试从全局内选拔了9名综合素质较好的同志充实到指挥控制中心,并到重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一年的运行情况看,实现了运转协调、指挥高效、反应灵敏的目标。我们还在几江、德感、白沙、珞璜几个人口较为密集的镇(街)推行“三队一组”警务模式,加大了对社会面的防范与控制。目前,我们基本形成了以指挥控制中心为平台,交巡警和派出所巡逻队为骨干,出租车驾驶员等义务治安员和其它群防群治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网络。

2008年,我们以“创建平安**,建设平安重庆”为目标,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在广大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下,我们先后开展了12次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立治安案件****件,查处****件,有务维护了比去年同期****件,全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件,破案****件,打击处理***人,实现了“一降两升”工作目标,在全局民警的努力下,打击与防范工作呈现了互动互赢局面,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明显增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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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十五

目前各级公安机关将工作重点放在“打”上,定期开展各种专项打击行动,虽然看似成果明显,下面是浅论我国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存在的问题。

没有从根本上减少犯罪活动的发生,没有真正做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这些问题的原因归根到底在于公安机关和相关领导社会治安防控观念的陈旧,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建立健全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重打轻防”的思想根深蒂固。

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制度建设是其根本保障。目前相关制度的缺失主要体现在考核奖惩制度不统一、综合协调制度不规范、工作创新制度不具体等方面,导致警务人员重视程度不高、警务资源闲置或浪费、基层防控能力薄弱等问题,进而严重制约了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用的发挥,致使很多工作流于形式,虎头蛇尾。

目前我国警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按人口百分比计算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公安机关不得不承担大量非警务活动,例如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沉重的工作压力、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得很多民警疲于应付,很难再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社会治安防控方面的工作。同时,社会公众参与治安防控的程度较低,保安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致使社会治安防控任务全部落在公安机关身上,工作力量难以满足需求。

目前使用的“110”报警电话效率不高,出警速度有时较慢,现场处置常常不力,而且由于无效警情多、乱投诉现象多,造成警务资源浪费,工作效率不高。同时,公安机关的情报收集和研判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暴力恐怖主义猖獗的今天,更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前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在“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基层公安机关治安防控装备的落后问题也暴露出来,保障资金投入、更新先进装备,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简报篇十六

目前各级公安机关将工作重点放在“打”上,定期开展各种专项打击行动,虽然看似成果明显,下面是。

没有从根本上减少犯罪活动的发生,没有真正做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这些问题的原因归根到底在于公安机关和相关领导社会治安防控观念的陈旧,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建立健全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重打轻防”的思想根深蒂固。

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制度建设是其根本保障。目前相关制度的缺失主要体现在考核奖惩制度不统一、综合协调制度不规范、工作创新制度不具体等方面,导致警务人员重视程度不高、警务资源闲置或浪费、基层防控能力薄弱等问题,进而严重制约了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用的发挥,致使很多工作流于形式,虎头蛇尾。

目前我国警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按人口百分比计算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公安机关不得不承担大量非警务活动,例如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沉重的工作压力、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得很多民警疲于应付,很难再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社会治安防控方面的工作。同时,社会公众参与治安防控的程度较低,保安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致使社会治安防控任务全部落在公安机关身上,工作力量难以满足需求。

目前使用的“110”报警电话效率不高,出警速度有时较慢,现场处置常常不力,而且由于无效警情多、乱投诉现象多,造成警务资源浪费,工作效率不高。同时,公安机关的情报收集和研判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暴力恐怖主义猖獗的今天,更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前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在“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基层公安机关治安防控装备的落后问题也暴露出来,保障资金投入、更新先进装备,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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