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巡察组巡察报告(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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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巡察报告篇一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各级党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发〔2015〕7号)、《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办〔2015〕20号)和《中共获嘉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获发〔2015〕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委实行巡察制度,建立专门巡察工作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

第三条巡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持纪在法前,严格纪律和规矩,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增强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形成上下联动的巡察工作格局。

第四条巡察工作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巡察工作实行县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监督主体和被巡察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六条县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巡察工作,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任务、计划;。

(三)研究确定巡察对象、内容以及巡察组组成人员;。

(五)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建议;。

(六)向县委和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巡察工作;。

(七)管理和监督巡察组,向县委提出对巡察干部的调配意见;。

(八)承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第八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巡察办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级纪委,设主任、副主任和其他职位。

第九条巡察办的职责是:。

(一)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

(四)督促检查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五)督促检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六)督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等。

第十条县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县委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副科级巡察专员和其他职位。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三章巡察范围和巡察内容。

第十二条县委巡察组负责对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做到巡察全覆盖。

第十三条县委巡察组巡察对象与范围:。

(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

(三)乡(镇)直机关办、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

(四)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主要负责人;。

(五)县委需要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四条县委巡察组应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二)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

(三)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五)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四章工作方法和程序。

第十五条县委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常规巡察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按计划开展的巡察。专项巡察主要是针对一个地方、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某个方面、某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的巡察,也可以是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等开展的巡察。

第十六条县委巡察工作,在巡察对象每届任期内至少覆盖一遍,具体轮(批)次及巡察方式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七条巡察组开展巡察前,巡察办应当向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组织、信访、审计、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组长可以直接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约谈会商。相关部门应当主动配合,如实提供信息。巡察组应当针对被巡察对象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巡察办提前一周将巡察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察对象。

第十八条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应召开动员会议,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通报开展巡察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

第十九条开展巡察工作应当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被巡察单位要通过文件、内网等向党内和社会分别公布巡察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察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巡察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巡察:。

(一)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

(三)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四)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五)召开各类座谈会;。

(七)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走访调研、暗访;。

(八)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九)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十)向有关涉案人员了解情况;。

(十一)专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十二)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

(十三)县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察组对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可以深入了解。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地方、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第二十一条巡察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巡察期间,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一)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二)被巡察单位党政负责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问题;。

(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

(四)巡察组认为应当及时报告的其他事项。

特殊情况下,巡察组可以直接向县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以上情况。

第二十二条巡察期间,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报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当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集中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应当提交书面巡察报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五人小组应当及时听取汇报,研究决定相关事项。汇报材料和县委书记听取汇报时的讲话,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十四条巡察组应当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后的7个工作日内,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五条被巡察党组织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相应巡察组,经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正式报巡察办备案。自整改方案正式报送2个月内向巡察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六条巡察办应当将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第五章成果运用。

第二十七条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应当及时提出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分类落实建议,由巡察办分类汇总后,统一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同意,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以下途径移送交办:。

(四)对巡察中发现的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后备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由巡察办于每年1月底和7月底,报市委巡察办备案。

第二十八条有关单位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应当优先启动办理程序,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每季度向巡察办反馈一次办理情况。

第二十九条受纪委或组织部门委托,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可以按规定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

第三十条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评价情况,应当作为同级党委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依据;在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时,应当注意听取相关巡察组的意见。

县纪委对正在接受集中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实施立案审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向巡察组组长或巡察办通报。

正在接受巡察的单位领导班子原则上不作调整,必须调整的,应当充分听取巡察组意见。

第三十一条被巡察单位报告整改结束后,巡察办应当采取回访督查、专项督查、定点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深入了解、核实、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回访情况要形成正式报告,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察单位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二条巡察办应建立台帐,负责督办、催办下列事项,并将督办、催办情况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一)上级和县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

(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

(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

(四)巡察专报的呈报、批转和处理结果;。

(五)巡察组移交的被巡察单位整改的遗留问题、未办结的移交事项及回访督查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

巡察组应当指定专人会同巡察办负责相关事项的督办、催办,促进被巡察单位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被巡察单位未能及时办理或办理不力的事项要重点督办。

第三十三条巡察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第三十四条巡察工作资料立卷归档应当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章人员管理。

第三十五条巡察机构干部由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县巡察办负责。

第三十六条巡察机构设立党组织,隶属县纪委机关党组织。巡察机构党组织应当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第三十七条巡察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五)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

(六)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要求。

第三十八条选配巡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整。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轮岗交流。

巡察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

第三十九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应将巡察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巡察办和巡察组应加强日常管理,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巡察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巡察办应按要求组织巡察干部参加上级巡察机构开展的业务培训。

第四十条巡察机构应当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巡察组和巡察干部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巡察干部提任上一级职务时,应当充分听取巡察办和相关巡察组的意见。

第七章责任与纪律。

第四十一条建立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县委承担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二条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应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对巡察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应当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对支持配合不力,影响巡察工作开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党员、干部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五条巡察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扩散巡察工作秘密的;。

(四)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六条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引答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有其他干扰巡察工作行为的。

第四十七条被巡察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六条所列行为的,有权向巡察办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向相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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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巡察报告篇二

我叫汤其加,现任商务局局长,根据本人在工作实践中的体会和感受,现实事求是的向各位领导汇报我对市里工作的看法和评价,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以胡知荣同志为班长的四大家班子主政临湘以来,在省委、岳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和谐临湘为目标,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了经济快速发展,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局面。我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坚持与时俱进,找准了一条符合临湘市情的发展路子。

临湘基础差、底子薄。本届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把中央和省、市委的精神与临湘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深入调研,集中民智,找准了推动临湘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要求,符合临湘发展实际的建设小康社会的路子,总结提炼出“提速、升级、增效、惠民”的发展思路。近年来,本届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不断完善的思路统一思想,指导实践,咬定发展目标,完善机制,协调各方,真抓实干,超额和圆满完成了计划目标。实践证明,本届市委、市政府的思路是正确的,决策是科学的。

二、坚持科学发展,实现了临湘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本届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狠抓扩大内需促发展,把握方向,谋划全局,制定计划,科学决策,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理思路,抓重点,求突破,制定落实了“一项重点产业,一个市级领导挂钩,一个工作班子负责,一套政策扶持,一个发展规划,一套考核办法,一个基地辐射”的工作机制;引进了海螺水泥、兆邦陶瓷、新美陶瓷、长兴化工等一大批重大项目,明确了产业培育重点和农民增收措施,统一市级班子步调,团结带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抓突破,主要经济指标均创多年来最好水平。深入开展“访民情、促和谐”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创建“平安临湘”,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民事纠纷逐年下降,平安创建工作得到省、市的高度评价,创建经验多次在省、市交流。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义务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工作都得到高度重视,工作成效十分显著。

三、坚持廉政勤政,锻造了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本届市委始终坚持“正人先正己”的原则,切实抓好市委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遵循决策程序,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班子成员做到了分工不分家,相互补台,时时处处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廉政从政,带头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求真务实,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和解决影响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上,集中精力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用干部、抓落实,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坚持公道正派,树立了一个正确的用人导向本届市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部门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公道地评价干部,公正地选拔干部。做到围绕“发展”来选人、择人、用人;选拔任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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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巡察报告篇三

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最为重要,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前提。对一项工作的开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提高内外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了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关系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因素。再好的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和措施都要靠人去执行。巡察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检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成员除了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外,还有较高政治素质。要照章办事,公正严明,谦虚谨慎,踏实工作,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不偏不袒,不遮不掩,如实反映,才能较好地完成巡察办交给的巡察任务。

巡察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针对被巡察单位情况,制定巡察工作方案,二是调阅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文件,如被巡察单位的报告、纪检工作、组工会议的报告,前一年的工作总结和当年的工作计划,一些重要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等会议记录。有关的资料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的自然状况、纪检部门对违法干部的查处情况等。三是请纪委、监察局有关科室介绍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请组织部门介绍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结构状况和班子成员的有关情况等。实践证明,制定方案、调阅资料、听取情况是巡察工作前期准备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前提。

报告成果是巡察工作的灵魂巡察工作人员主要通过和大量人员的个别谈话来了解巡察对象的成绩和经验,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能够发现问题和不足。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谈话对象往往讲优点多,谈缺点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少。即使谈问题也往往是浮光掠影、蜻蜓点水。这就给巡察工作人员了解巡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面对这种情况,要求巡察组的同志首先要树立和蔼、可亲、可近的形象,要善于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谈话氛围。其次,要仔细认真地倾听对方所讲,善于听出弦外之音。还要学会掌握谈话的技巧,善于启发和引导谈话对象讲出他们想讲的心里话。

巡察工作中,明察和暗访也是了解真实情况的一种方式。明察是在被巡察单位的精心安排下进行,一般只能看到正面和积极的一面。而暗访则由巡察组自己安排,在时间、地点和人员的接触上可以自由的选择,因此,往往能看到一些真实的现象,听到一些真实的情况,将所有的个别谈话记录和在明察暗访中了解到的情况由表及里地进行分析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归纳出客观真实的若干问题作为巡察成果。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达到改进工作和提高工作质量的目的是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而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是巡察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落实整改的情况。被巡察单位应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正确对待,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巩固巡察检查的成果。

巡察组巡察报告篇四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占荣,副组长王凤光,干部赵浩喆、王丽萍、刘素茹出席汇报会。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华瑞锋主持会议;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边子珍汇报工作;政府副旗长刘杰、杨志光及部分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听取汇报后,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占荣指出:伊金霍洛旗政府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得益彰,各项工作平稳发展,特别是在民生事业、社会建设、“十个全覆盖”工程和财政收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王占荣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要将巡视整改工作贯穿于政府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要注重及时性,立抓立改;注重针对性,督促立行立改;注重系统性,推动全面整改。要建立任务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切实把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要特别对“四个方面”的12个问题进行全面落实,发挥示范效应,全面提升整改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要把握规律,深刻理解整治巡视的要求。要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要注重整体推进从严治党,提升党组织建设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加强思想建设,立足管党治党,把教育引导贯穿政府工作的全过程。要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加强政府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对不作为、慢作为等进行治理,严防“四风”反弹,并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建立政府的惩防体系。要建章立制,体现思想建党、制度建党,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要做到突出关键少数、突出政治纪律、突出标本兼治“三个突出”。四是要更加注重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要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巡视意见整改落实,抓好纪委监察工作。伊旗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建立了风险防范、岗位防范、制度防范,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约谈、廉政建设等工作。

巡察组巡察报告篇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市委xx巡察组对xx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开展了政治巡察。

巡察期间,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市委巡察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依靠国土局党委,先后召开了巡察沟通见面会、动员会,发放并收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有关情况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表xx份。听取了局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党建、工程项目等台账x大类xx项,财务账册xx本、凭证xx本。开展面上谈话xx人次,深入谈话xx人次,召开局机关党员座谈会并进行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了土地整治项目、矿山等xx个点位。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x份,受理群众来访x批x人次。从多个侧面了解情况、挖掘问题,顺利完成了本轮巡察工作任务。

x月x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国土资源局党委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1.总体评价。xx年以来,国土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得到强化;紧紧围绕“凝聚精气神,建设新xx”总要求,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工作定位不动摇,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从总体上看,国土资源局党委班子分工明确、工作较务实,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一把手”管方向、管大局,“班长”带头作用较好,政治生态建设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2.存在不足。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新要求下,国土局党委存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管力度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等问题。

1.保障地方经济长远发展能力有待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全市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不高,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等8项指标综合排名处于全省中游水平,苏锡常地区垫底。提高低效土地利用效率成效不显著,2015-2017年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虽逐年上升,但不能满足当前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土地闲置时间长、宗地多等问题突出,闲置时间最长的项目达十余年。土地出让管理不够规范。土地出让金清收不及时,仍然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收全土地出让金的现象,出让土地实际利用与出让条件不符现象时候发生,管理监督不够到位。耕地资源保护力度仍需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重开发轻管理,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不到位,有的地貌再次发生改变。

2.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对反馈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整改的情况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生态治理不够有力。关闭露天采石矿山不到位,有的企业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仍非法开采。督导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整治工作有待加强,恢复治理进度缓慢且生态修复质量偏低。执法监管不严,执法打击力度不够,制止矿山违法行为不明显,个别企业在越层开采被处置后一年又死灰复燃。

3.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进行决策,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通过党委会讨论,研究记录过于简单。全局协调能力有待提高,班子成员主动下基层调研少,部门科室间团结协作、相互沟通、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做的还不够。为民服务意识还需增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两证合一的历史信息数据整合不够到位,税务征收系统不够健全,便民服务渠道不够通畅。对办证中出现的用途面积不一致、建筑物跨宗地、超用地面积等问题办法不多,过于强调客观原因。基层国土所驻的优势发挥不明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用途、临时设施用地后期恢复监管、农村宅基地管理不严等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在市委下发xx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后,党委会没有专题研究、分析、通报过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宣传形式单一,活动内容少,未能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国土工作有机融合,有些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的概念模糊,对各种错误思潮和言论采取回避和躲避态度,对舆论专注、众说纷纭的热点事件敏感跟踪不够,主动处置不力。

5.党建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固,xx至2017年党委会专题讨论部署党建工作仅1次,没有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理论中心组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学习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且学习记录不规范,学习内容雷同。主题教育活动效果不明显。部分党员干部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概念不清,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不深刻。党员发展不规范。

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局党委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自我批评不深刻,相互批评不充分、不够辣,“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局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次数少。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人员之间工作以外的交流较少。“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与台账有临时补习补记情况,党课材料网上照搬照抄。

7.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有差距。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选拔中层干部时征求意见不充分、不广泛,考察人员时只听取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评价,缺少征求服务对象和基层同志的意见,缺少民主推荐。干部年龄结构不平衡。机关事业干部年龄大多在45岁以上和30岁以下,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骨干断层的现象。后备干部储备不足,梯队建设不完善。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混岗现象,参公、事业、企业、合同工人员考核、薪酬、奖励等方面执行制度不严。

8.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牢固,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经常。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对分管科室廉政风险掌握不细、不准,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抓早抓小、动真碰硬、敢于亮剑还有差距。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对已处理的违纪违规问题公开通报不及时,运用身边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9.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公务接待不规范。部分公务接待无对方单位公函、无接待事前审批单,有大额接待费支出的情况。公车管理不规范。核定的公车与采购中心登记的车辆不符,并且xx年以来报废注销的车辆未及时申报调整,广宇公司名下车辆油料加注频繁。

10.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虚列支出现象。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预算结余年底转入自收自支单位用于开支,致使预算资金使用失去监管。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局本级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没有根据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进行调账,仍存在实物与财务账账不符的情况。发票报销不规范,部分票据报销明细不详、手续不全、附件不符。

11.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委托乡镇实施的项目存在招标公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不明确、招标保证金过高、招标文件没有合同骑缝章、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不合理等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忠诚。要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加快整改落实,切实加大对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全力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要加强土地出让监督管理,加大土地出让金清收力度,完善审批前后管理,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拖欠。要强化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耕地资源得到切实有效保护。要彻底关闭露天矿山,切实推进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效制止各类非法行为多发频发,进一步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要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要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担当意识,加强部门科室间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阵地建设,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夯实党建基础,健全责任机制,不断强化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定期分析党建形势,专题听取党建汇报。要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所辖党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着力提高“红脸出汗”的效果。要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制定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考核薪酬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员使用管理。要强化队伍梯队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科学合理配备好各类岗位人员。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有效传导压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重点排查重要科室、关键岗位和基层国土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用好约谈教育机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善票据报销手续,加强对各类经费使用和项目的管理,不断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

国土资源局党委要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更真的担当,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清明的政治生态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为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提供资源保障,贡献国土力量。

巡察组巡察报告篇六

从江西省委巡视办获悉,该省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针对换届风气的专项巡视巡察,切实严肃换届纪律。3月29日、30日,该省崇义县3个专项巡察组已分别深入16个乡镇,对其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察。

“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保证换届健康顺利进行的关键。”江西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换届风气的专项巡视巡察是今年巡视巡察的重点任务。

根据该省前不久下发的《关于对换届风气开展专项巡视巡察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要对乡镇的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察;各设区市党委对县(市、区)的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派出巡视组,对市、县(市、区)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视,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此次专项巡视巡察,不求“面面俱到”,重点对换届工作风气反映问题比较多、比较集中、比较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巡视巡察。对倾向性问题,由各级党委决定,派出巡视巡察力量跟进了解,精准发力,督促整改纠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向省委巡视组、各级党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汇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如有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拒绝或干扰省委巡视组、各级党委巡察组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按照要求,对以往巡视巡察中已经查实的问题线索,以及此次专项巡视巡察中了解印证的问题,省委巡视办和各级党委巡察办要及时移交同级纪委或组织部门处理。专项巡视巡察结束后,要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及时形成专题报告。乡镇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党委要将对乡镇的换届风气专项巡察情况向设区市委报告;县(市、区)换届结束后,设区市委要将对县(市、区)、乡镇的换届风气专项巡察情况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察组巡察报告篇七

巡视工作报告是巡视成果的集中体现。巡视工作报告要对被巡视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巡视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因此,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巡视组每名成员的积极性,发挥集体智慧,认真听取每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文字和材料的组织上,要反复修改,字斟句酌,注意内容环环相扣,字字有根据、有出处。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要有针对性,有客观依据,问题与建议要有内在的关联性。在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与主要领导评价中肯定的部分要留有余地,尽可能做到客观、准确。

从内容来说,巡视工作报告主要是反映巡视组按照巡视工作任务,针对省直、市、州、县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开放稳定的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巡视后得出的结论。这是巡视组必须做出回答也是巡视工作报告必须反映的内容。

切实掌握被巡视单位客观真实的情况是写好巡视工作报告的前提和基础。一是针对班子成员相对比较了解和掌握对班子及一把手的实际情况,巡视组在内部谈话小组的分工上要有所考虑,让起草人一起参与领导班子成员的谈话。二是巡视组内部的各种单项材料,如:信访、民主测评、信息、暗访等相关材料,保证报告起草人都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对起草人不保密。三是每次巡视组讨论情况时,报告起草人要注意平时的积累。

在日常巡视工作中,由于谈话及调查对象的局限,在个别谈话、实地考察、调查问卷等途径所反映出来的一般都是工作中繁杂的具体业务问题,很容易被这些具体业务问题牵涉太多的精力。因此,必须牢牢把握巡视工作的重点,要尽可能对纷繁复杂的具体业务问题中进行认真分析提炼,做到切实掌握和客观反映被巡视单位的真实情况。

二、突出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突出主要问题,是写好巡视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

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因此,巡视工作开展的目的和要求决定了巡视工作报告的写作基本方法以及体裁结构。从目前的巡视工作报告结构和体量上看,一般来说,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政主要领导的评价约占1/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约占2/4,意见和建议约占1/4。报告的重点和主要内容是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政主要领导的评价、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总之,尽可能用最少的笔墨、最准确的文字把被巡视单位的真实情况反映上来。

列入报告的问题一般是比较重要、与领导班子有关、带有地区特色的问题,而不是泛泛的`一般问题。在谈话中,往往什么样的问题都有。因此,要对个别谈话、座谈会中所反映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查阅有关资料,进行明察暗访等手段,通过去伪存真,找出有共性的主要或重要问题。

始终围绕巡视工作重点进行素材的准备和撰写,是写好巡视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切实找准被巡视单位的主要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恰如其分的意见和建议,是巡视工作报告是否具有较高使用价值的基础。

巡视工作报告事关重大,直接关系着省委领导对被巡视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的看法,关系到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的政治前途。因此,能否客观、准确地反映被巡视单位的真实情况,对巡视组来说尤为重要,这是巡视工作能否充分发挥有效监督作用,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前提和基础。

必须客观公正地评价重点监督对象。巡视工作干部必须站得高一点,眼界宽一点,思考深一点。反映的问题、指出的不足都是比较重要、与领导班子有关、带有地区特色的问题,而不是泛泛的一般问题。在谈话中,往往什么样的问题都有,因此必须客观梳理和分析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在细枝末节上浪费太多的精力和时间。要提出恰如其分的意见和建议。找准被巡视单位主要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提出恰如其分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被巡视单位及时整改,这是巡视工作报告是否具有较高使用价值的基础。

巡视工作报告的形成贯穿于巡视工作的始终,从最初的听取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相关处室介绍情况开始,随着巡视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被反映问题深入了解、认真梳理和综合分析,巡视工作报告在不断的完善、丰富和修改中形成。

巡视工作报告最忌讳的是前后矛盾,不能前面肯定又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部分否定了。因此,在写巡视工作报告时,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对班子评价和主要领导人的评价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在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与主要领导评价中肯定的部分要留有余地,尽可能做到客观、准确,没有把握的尽可能不涉及。

巡察组巡察报告篇八

20xx年5月6日至20xx年7月7日,商丘市委第一机动式巡察组对我乡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并于9月30日下午通报了本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该意见主要围绕对于我乡的总体评价,巡察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严肃指出了在本次巡察过程中发现我乡存在的几个方面的问题。现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刘口乡落实市委第一机动式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通知书》,我乡大气办严格按照《刘口乡贯彻落实市委第一机动式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有关时间节点、任务安排和工作部署来执行,现将整改报告如下: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差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小散乱差”、污染物超标排放、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黑加油站等现象依然存在。20xx、20xx两年工作总结中涉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和投入资金、清理整治行动等具体数据雷同,存在应付造假现象。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20xx年以来因环保问题被上级要求停产整改7次,废气超标排放问题治理依然不彻底。部分加油站手续不全,仍在经营。

(一)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识。

我乡在接到了本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止工作的加压促进会,会上主要领导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全面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识,统一思想,把这项工作当成目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全乡各级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站位,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艰巨性。

(二)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排查“散乱污”企业。

接乡主要领导批示,大气办对本乡所有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排查,并且登记造册。对分布在全乡的小企业进行了摸排汇总,将名单分发到个各个片区,片区具体负责“小散乱污”的整改和取缔工作,切实保证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决不姑息。

(三)加大料场以及商砼企业管控治理。

大气办每天两次对砂石料厂及商砼企业进行巡查,督导料场该覆盖的覆盖,对于不能做到“六个百分百的”的砂石料厂停工整顿。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砂石料厂进行依法取缔,做到“两段三清”。

(四)依法强力打击黑加油站。

大气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乡的黑加油站进行了依法取缔,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加油站一律关停取缔,手续不全的加油站停业整顿。

(五)加大巡查力度。

对于上级要求停产整改的企业,大气办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片区干部督促企业进行立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能进行生产,确保不造成大气污染。

(五)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切实做好工作的每一步,脚踏实地,认真吸取工作中的教训,总结相关成功经验,切实行动起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群众一个碧海蓝天。

巡察组巡察报告篇九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围绕20xx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以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单位概况。

20xx年机构改革后,县审计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内设机构7个(机改前4个),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法规审理与内部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与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金融与企业社保外资审计股、政策跟踪与教科文卫审计股、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目前,县审计局实有干部职工18名(挂职干部1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审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州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县委战略规划对县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独立依法开展审计监督,较好的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作用。

1、突出政治建设,落实“两个维护”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营造审计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坚定不移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把学与悟结合起来,落实到推动本职工作、促进审计事业发展上,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二是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任务,在思想上进一步深化对“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认识,在行动上做践行“两个维护”的先锋和表率。

2、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去“苗头”。同时局党组书记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审计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一是制定责任清单。实行廉政双向承诺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室三级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二是注重领导表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事项主动征求单位职工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吸收各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做好改进工作。三是强化制度执行。按规章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从严执行外出备案制度、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审前廉政谈话、领导现场检查、审计纪律公示、廉政回访等制度,做好审计全过程的监督不断加大对审计一线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审计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审。

3、强化宣传教育,增强自律意识。

强化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警示片及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来教育警示大家,使全局干部职工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更深刻的认识,对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更高的敬畏之心;开展廉政教育讲座,教育全体审计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洁从审”意识,认真吸取反面典型深刻教训,坚定理想信念,不碰纪律规矩红线,守住廉洁自律底线,做知纪守法的“明白人”,当清风正气的“践行者”,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继续营造审计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和个人面对面谈话,谈话直面问题针见血,既谈工作问题,也谈学习和思想可题,更要指出廉政风险点,敲响廉政警钟;签订了廉洁从审承诺书,号召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廉洁自律,坚守底线,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法治的审计机关。

三年来,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与班子队伍建设齐头并进,以抓班子带队伍为突破口,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距离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主动。理论学习有要求才被动应付,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细、不全面。有的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静不下心来学,坐不下身来学,养不成学习习惯,“工作忙,没时间学”成了一些党员干部不注重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的托词。

(二)党的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部分党员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三)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认为业务工作就硬指标,完不成任务要问责,以工作忙为理由,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多,党建工作整合统筹安排不够、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抓决策落实缺乏“钉钉子精神”。

(四)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

(五)党建工作保障不足。党组织的党务干部绝大部分都是兼职,本身承担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同时,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部分党务干部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党务工作难以适应。

(六)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

(七)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足。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的现象。

(八)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强,缺乏经常性和中间环节的督导,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够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阶段,有时因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业务工作上,党风廉政的工作过多的依赖上级的布置和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习惯于“上传下达”、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

(九)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扎实,思想认识不到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做得不够,少数审计人员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审计业务工作上,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对此项工作安排不力,措施也不够到位;在廉政教育学习上存在形式呆板、手段单一,学习教育停留在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而深入研究剖析、集体讨论较少。

(十)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平常注重工作进度和成效,而对党员干部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的标准上去把握,部分职工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就干什么,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部分职工迟到、早退现象偶有发生。

(十一)存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现象。对财务凭证审核把关及公务用车报账审核不严,存在发票与清单内容不相符情况。

下一步,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县委战略规划对县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独立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以下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抓住落实党建责任制这个关键,进一步强化领导抓党的意识和责任感。一是加大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党组(党支部)工作职责,增强各级领导抓党的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是党政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总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督查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三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部门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列入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其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落实廉洁从审、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切实加强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坚持和完善审计进点会、审计公示、执纪反馈等制度做到审前提醒、审中检查、审后回访,切实打造一支对忠诚、严谨自律、开拓创新、敬业进取,勇争一流的审计干部队伍。

(四)坚持廉政纪律是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共落实。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将廉政监督贯穿审计全过程,健全完善审前、审中、审后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审计干部依法审计、廉洁审计。以“依法、程序、质量、文明”为总要求,形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执审之风,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之风,热爱审计、甘于奉献的敬业之风,争先创优、工作一流的进取之风,廉洁从审、一心为公的清廉之风。

(六)明确学习内容,加强学习针对性,有重点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业务方面的知识,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服务大局的需要。其次,坚持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安排时间自觉学习,同时组织好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局职工集体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

(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每项工作定责到人到岗,全程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八)完善“走基层”活动长效机制,深入基层,多到现场看、多听群众说,多关注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和获得感满意度。

今后,将以本次县委巡察工作为契机,以更深的认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践行“四个意识”,与时俱进,扬长避短,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构建“法治、美丽、幸福”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