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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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的反思,对未来的规划。写总结时,要注意结构的清晰,逻辑的严密,表达的准确。小编整理了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阅读。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山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防止严重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特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责任书。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的主体。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的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5、实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援预案;

对违反责任内容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四、其他事项。

1、凡属重特大危险源的新增设备,应同时按重特大危险源设备的规定进行管理;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与操作维修人员各一份,以备监督检查和考核。

操作人员:

签名: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xxx。

20xx年1月20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二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单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

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的汇报,研究防范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工作,及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4、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6、负责做好每月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备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质监局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9、本年度内,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责任人:xxx。

xx年xx月xx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三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强化依法治安意识,营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阳质技监发[2014]39号)、区安委《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城政安[2014]9号)要求,分局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现制定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以落实2014年市、区政府1号文件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围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执法活动,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促进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分局决定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

组长:苏战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马瑞琴副局长。

成员:石岩特监股股长。

李慧娟业务一股股长。

李海香业务二股股长。

王学明监督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特监股,负责安排部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及时汇总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开展情况。

五、活动安排。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上午9时,分局要安排人员参加区政府在阳光广场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内容要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通过设立咨询台,采取直接面向广大市民交流互动的形式,重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的意义和重要性,设立咨询台,回答广大群众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问题咨询,引导公众“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营造“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的安全氛围。

6月10日至6月27日,分局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组织开展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6月10日至6月30日,分局要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重点监控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要明确隐患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仍不达要求的企业要列为关闭对象并实施关闭。

六、活动要求。

作来抓,落实好活动领导组和具体负责人员的责任,确保活动有效实施。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研究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结合目前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活动。对所检查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既要排查隐患,又要宣传法律知识,做到教育和查处相结合。同时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积极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及时报送情况。要注意总结经验,加强与上级及其他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将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总结,并将活动进展情况按时上报市局和区安委。

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四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电梯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非常客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1、电梯使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电梯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

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将电梯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电梯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使用情况的汇报,研究防范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工作,及时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本单位电梯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电梯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4、建立健全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5、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6、负责做好每月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配备电梯作业人员,定期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电梯作业人员具备必备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8、发生电梯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质监局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9、本年度内,确保不发生电梯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五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量也逐年增多。众所周知,特种设备之所以被称为特种设备,是因为它不同于普通的生产设备,它具有高危险性和事故易发性。因此,特种设备设备安全。

责任书。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单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职责: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

二、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4、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6、负责做好每月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备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安全办汇报,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9、本年度内,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陈家坝乡人民政府。

(盖章):

签约单位。

(盖章):

20xx年9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保障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双方职责。

一、甲方(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甲方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工作全面负责。

二、甲方必须制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科室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对本公司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各设备、容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运行。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配置适量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生产防护装置等,并要定期维修,确保设施器材与装置完好。

五、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线管理者,乙方必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每天要定时巡查,督促工人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操作立即指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六、乙方要对矿的特种设备管理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积极与监督部门沟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七、乙方绝对不能向上隐瞒矿内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考核与奖惩。

矿规定一般情况对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季度考核和年考核,若本公司一季度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对该负责人奖励,作为季安全生产奖;一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则奖励年度安全生产奖。若一季度内发生一起一般性事故,扣除安监科负责人季度奖并进行检讨总结、留岗试用;发生两起事故,撤销职务,扣除年终奖金,并视事故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应的其他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为了加强夜明珠钢材市场内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机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广大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下发的《机电设备管理办法》之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由我公司与在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的经营客户签订,并共同遵守。

一、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

合同。

并在我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客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行业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的检查和监督。

二、经营客户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同时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三、经营客户在申请架设特种设备前,必须报公司审批,同时签订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合同及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申请登记,登记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经营客户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检验,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按规定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责令该特种设备退场。所报检验特种设备在取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验合格报告后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五、使用特种设备的经营客户所聘请的特种设备操作和装卸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同等机构)培训合格所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否则严禁聘用,经营客户应主动将所聘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上报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备案。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七、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必须遵守上述责任书之规定,如有违反擅自架设特种设备或不经过检验继续使用着,我公司可单方面解除与其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同时责令退场。

八、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在合同期内因违反本责任书规定所发生一切机电、安全、人身伤亡事故我公司概不负责,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代表:王俞江。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六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山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防止严重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特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责任书。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的主体。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的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5、实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援预案;

对违反责任内容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1、凡属重特大危险源的新增设备,应同时按重特大危险源设备的规定进行管理;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与操作维修人员各一份,以备监督检查和考核。

xxx。

20xx年1月20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七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山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防止严重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特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责任书。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的主体。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的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5、实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援预案;

对违反责任内容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1、凡属重特大危险源的新增设备,应同时按重特大危险源设备的规定进行管理;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与操作维修人员各一份,以备监督检查和考核。

责任人:xxx。

xx年xx月xx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八

为了加强夜明珠钢材市场内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机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广大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下发的《机电设备管理办法》之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由我公司与在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的经营客户签订,并共同遵守。

一、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在我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客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行业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的检查和监督。

二、经营客户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同时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三、经营客户在申请架设特种设备前,必须报公司审批,同时签订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合同及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申请登记,登记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经营客户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检验,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按规定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责令该特种设备退场。所报检验特种设备在取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验合格报告后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五、使用特种设备的经营客户所聘请的特种设备操作和装卸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同等机构)培训合格所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否则严禁聘用,经营客户应主动将所聘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上报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备案。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七、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必须遵守上述责任书之规定,如有违反擅自架设特种设备或不经过检验继续使用着,我公司可单方面解除与其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同时责令退场。

八、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在合同期内因违反本责任书规定所发生一切机电、安全、人身伤亡事故我公司概不负责,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九

为了确保公司“一岗双责”制度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公司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实行公司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正常、有序、文明、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一、全体员工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处处时时讲安全,人人都会抓安全,保证维修科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作。

二、坚持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三、各工种严格按照各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各种机械、责任事故发生。

四、认真做好车间及例保站的消防安全。严禁明火作业,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安全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工作灯必须使用低压灯,杜绝使用高压手灯,违者从严处理。

六、新招收工人要进行岗前培训,使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机械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七、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保护,防事故、防偷盗,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持合同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有权负责各自岗位的一切安全生产工作。

九、车间及例保站要确保车辆慢进慢出,车不停稳,严禁工作人员上、下地沟,确保安全第一。

十、严禁不经公司考核的驾驶员在工作区域内挪车,发现一起要处理一起。

部门负责人签订人。

签字:

xx年xx月xx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十

为了加强夜明珠钢材市场内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机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广大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下发的《机电设备管理办法》之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由我公司与在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的经营客户签订,并共同遵守。

一、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在我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客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行业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的检查和监督。

二、经营客户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同时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三、经营客户在申请架设特种设备前,必须报公司审批,同时签订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合同及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申请登记,登记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经营客户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检验,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按规定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责令该特种设备退场。所报检验特种设备在取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验合格报告后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五、使用特种设备的经营客户所聘请的特种设备操作和装卸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同等机构)培训合格所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否则严禁聘用,经营客户应主动将所聘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上报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备案。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七、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必须遵守上述责任书之规定,如有违反擅自架设特种设备或不经过检验继续使用着,我公司可单方面解除与其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同时责令退场。

八、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在合同期内因违反本责任书规定所发生一切机电、安全、人身伤亡事故我公司概不负责,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代表:王xx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xx年x月x日

签订时间:xx年x月x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十一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单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

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的汇报,研究防范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工作,及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4、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6、负责做好每月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备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质监局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9、本年度内,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签约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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