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知单回复 督查整改通知单(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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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通知单回复 督查整改通知单篇一

为深入贯彻州、县和镇纪委会议精神,不断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好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和考核办法。现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立项督查通知如下:

1、区、州、县纪检工作会议精神;

2、镇纪检工作会议精神。

听汇报,查看资料,抽查居民小组,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督查。

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镇党委书记与各社区年初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情况

由镇督查领导小组决定。

组 长:王(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火(镇人大主席)

彭(镇纪检书记)

肖(镇政府副镇长)

雷(镇纪检干事)

赵(镇组织干事)

杨(镇督查干事)

1、督查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分工、督查方法和纪律要求,督查结束后向镇党委、政府提交《督查报告》,提供解决存在问题的合理化建议,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下发《督查通报》;

2、在督查中要坚持原则,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做好评价;

3、各社区要正确对待本次督查,必须如实汇报工作。督查组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xx镇委员会

二〇xx年x月x日

督查通知单回复 督查整改通知单篇二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检查各单位对局党委、局行政年初工作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掌握近期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动态,经研究决定,对局属各单位近期各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

2、对全局20xx年工作动员大会、灌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3、各项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情况,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灌溉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管理与水法规宣传、水利发电管理、综合经营、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主要工作任务的开展情况。

4、“三个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工作环节、重点活动载体的推进情况。

5、安全生产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

督查时间定于3月28日至31日进行,按照昌马处、花海处、电站处、双塔处的顺序进行,每个管理处一天。

督查主要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各管理处及所属基层单位进行。

本次督查由局党政办公室、局组织人事处、局纪委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负责开展督查工作,并形成督查工作情况报告。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针对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督查通知单回复 督查整改通知单篇三

各乡镇文广站:

为全面了解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文化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经研究,区文广新局将于近期对以上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x年10月下旬,具体督查时间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本次督查共分3个组,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督查组:刘成林 张淦

督查新安镇、顺河镇、单王乡、固镇镇、罗集乡、丁集镇。

第二督查组:袁丽 李从文

督查江家店镇、徐集镇、石板冲乡、苏埠镇、青山乡、平桥乡、城南镇。

第三督查组:王琦 黄兴斌

督查分路口镇、狮子岗乡、石婆店镇、独山镇、西河口乡、韩摆渡镇。

采取实地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1、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各乡镇综合文化站主要查看“三室一厅”(图书报刊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文化科技培训室、多功能活动厅)免费开放活动的相应材料、照片、宣传栏更换以及开展文化活动等情况。

2、农家书屋。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3个农家书屋,主要查看农家书屋正常开放、管理制度、图书分类上架、借阅登记、读书活动开展等情况的相应材料和照片。

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乡镇文广站年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围绕督查内容,及时补缺补差,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总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农家书屋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交督查组带回。

附件:文化民生工程督查表

x年10月14日

督查通知单回复 督查整改通知单篇四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城管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x年“12345”工程,确保政令畅通,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督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局重点工作(28项在建、续建工程)进展情况;

2、主要领导批示,落实办理情况;

3、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安排确定的工作事项;

4、局系统性工作进展情况;

5、其他需要督查事项。

1、坚持定期不定期督查。监察室按照督查计划和交办单要求,坚持月中、月底进行督查,特殊情况可采取不定期随时督查。对局主要领导批示交办重大的事项一天一督查,常规事项三周一督查。可采取现场督查,书面督查等形式。

2、坚持每月通报督查情况。监察室根据每月督查情况,形成督查通报。重点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局主要领导阅示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1、建立督查交办制度。监察室根据督查工作内容,对需要督办事项,进行梳理登记,认真填写督办事项,提出督查意见,履行交办程序,明确时间表,以交办单形式交责任单位办理,并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督查。

2、建立反馈销号制度。责任单位根据督查内容,按时限上报落实情况,由监察室及时汇总报局领导阅示。责任单位对局明确的重点工作每个月书面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对局主要领导批示交办的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必须当天会办,2日内报告落实情况;对常规事项必须在3天内会办,一周内报告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在报送办理情况汇报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局分管领导阅示后上报。

3、建立限期整改制度。监察室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在规定限期内未能整改落实到位的,下发《催办单》进行催办,经催办仍未能整改落实到位的,责成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作出情况说明,并下发《督办单》,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4、建立动态管理制度。监察室根据督查内容,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实行全程督办,持续督查,确保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过程,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1、成立组织。局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由张斌同志任组长,刘春华同志任副组长,监察室负责日常督查工作。具体开展督查活动,通报有关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对督查事宜提出建议,完成局领导交办各项督查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明确专人负责督查工作,确保督查责任传递到位。

2、明确奖惩。局将把督查结果与年终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合起来,从考核分值中拿出一定的比例作为督查考核奖惩的依据。责任单位每收到一次《催办单》在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扣除0.5分;每收到一次《督办单》在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扣除1分;每次在月底通报中被直接点名批评的,在目标责任考核中扣除1.5分,以上扣分累计扣到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比例分为止。同时,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本单位督查考核分值被扣至封顶时,全年度单位和个人不得被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资料归档。监察室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一事一档,为年终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提供依据。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x年6月3日

督查通知单回复 督查整改通知单篇五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安委会文件精神,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暨区政府第二季度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会议及区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区安委办决定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4月25日至4月28日。

(一)区安委办负责组织对各镇、街,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事故多发行业领域进行实地督查(具体时间请督查组与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商定)。

(二)区直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进行实地督查,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一是结合当前雨季、汛期的特点,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二是组织开展企业自查、政府部门检查督查的情况(含出动人员次数、检查企业数量、排查隐患数量及整改情况等数据)。三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点企业(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暨区政府第二季度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会议精神的情况:一是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情况。二是强化事故指标控制、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三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四是做好清明、“五一”两节期间事故预防工作的情况。五是切实加强雨季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六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备情况。

(一)查阅资料,印证情况。督查组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印证被督查单位汇报的工作情况。

(二)深入基层,随机抽查。督查组随机抽查1-2个基层单位(部门、镇街)、1-2家重点企业(部位)。

(三)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危险的,要采取现场强制措施。

(四)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要做好记录,向被督查单位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一)被督查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备查资料,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并指定专人加强与督查组的沟通联系。

(二)各督查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简化程序,注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以少量精干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以指导和帮助被督查单位发现和整改问题为重点,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请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结合《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生办〔20xx〕20号要求,于4月28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督查情况书面报我办,并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统计表,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安委办和区政府。

督查通知单回复 督查整改通知单篇六

为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平安有序,迅速步入正轨,切实做到“教师按时到岗、学生全部到校、学校按时上课、开学平安稳定”的总体要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决定对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8月31日至9月3日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工作采取 “听、看、访、查、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目标:

(一)学生入学确保零辍学。全县中小学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精准扶贫对象子女到校工作,认真做好所辖学区内学生的巩固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责任,确保学校学生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坚持依法劝学,依法控制学生辍学。

(二)规范收费确保零违规。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和高中收费各项政策,按标准收费,无自立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无违规代收费,收费项目公开、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三)按时开学确保零迟误。教职工按时到岗参加暑期集训。8月31日组织学生报名,9月1日按新课表上课,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后勤服务到位,校园环境整洁。

(四)师生安全确保零事故。各校(园)要做到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得力,教学设备设施完好,师生饮食安全卫生。

四、督查内容:

(一)督查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组织培训情况。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要精心组织教师暑假培训,8月27日报到,28日、29日培训。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整改的通知》、《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中去。二是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行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坚决杜绝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资料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依法执教水平。三是开展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专题培训。在集训中,各校(园)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湖北省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监[20xx]4号)、《中共巴东县纪委 巴东县监察局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巴纪文[20xx]4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师生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本次督查将把培训过程和实效作为重点督查内容。

(二)督查各中小学校教职工到岗情况。教职工要按县教育局文件规定8月27日按时到岗,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到岗的要说明情况,对旷工的要按要求上报,予以严肃处理。

(三)督查学生到校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要切实保证全部入学,狠抓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重点要做好起始年级学生的入学工作,科学制定本地小升初招生方案,合理划定招生区域,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小学升入初中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习的权利。各中小学认真填写《巴东县20xx年秋季中小学(园)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6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四)督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情况。督查各中小学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督促各校按照《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鄂政督〔20xx〕5号)所列15项指标和5个刚性指标有关要求,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认真开展自查,对办学基本条件尚未达标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缺一补一、以评促建的要求,分校、分项目进行整改,切实落实整改所需资金、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具体问题,认真准备迎评材料,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确保20xx年10月接受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合格。

(五)督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中小学(职中)要利用开学典礼、开学第一课、班会课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完善校内防控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整理好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及报道,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做好接受教育部、省、州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对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严厉问责、追责。

(六)督查督学责任区的落实情况。督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覆盖是否落实(褪色要更换),督导员、责任督学是否到学校监督、检查、指导开学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和暑期教师集训活动。

(七)督查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一是督促开学工作迅速步入正轨情况。重点督查教师对学生暑假作业的检查情况, 9月1日按课表上课。开学前要召开班主任、后勤管理等部门工作会,制定出各类工作计划等情况,确保校(园)工作迅速步入正轨。二是督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三是督查学籍管理情况。按照省、州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规范学生异动手续。异动学生必须认真落实来往去向,并办理转出、接收等手续,同时在教育局基教股备案。四是督查常规教学情况。督促学校要认真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形成全面、全程、全员抓质量的局面。五是督查招生情况。督查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是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招生是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是否存在跨地区招生、平台外招生、超计划招生、控制线下招生情况。六是督促学校认真收看《开学第一课》情况。认真组织新学期入学教育,上好新学期第一课。七是督查违规教育行为。重点督查幼儿园不得征订教材,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教职工是否存在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有偿托管行为。

(八)督查规范教育收费情况。一是督查“两免一补”实施情况。二是督查高中学校新收费政策和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三是督查学前教育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必须公示)。四是督查教育收费的公示情况(含零公示)。

(九)督查各校(园)开学安全管理情况。督促中小学校(园)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校(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校舍安全工作。对校舍、围墙、水电等设施设备认真检查,督促学校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校舍、食堂、压力容器、液化气瓶、学校在建工程、水陆交通、危化物品、防火、防盗、防震为重点,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工作。特别注意做好学校军训及校外活动的防暑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督查学校“亲情小屋”及全面改薄建设情况。要深入项目学校逐项检查,督促学校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和全面改薄年度任务,尤其是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完成情况,确保验收合格。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亲情小屋”的工程计划,确保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十一)督查各功能室运用及维护管理情况。重点督查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和“班班通 ”的维护、整理、使用情况。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体美教室及器材保管室是否被挤占,切实落实“建、管、用”责任,迎接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验收。

(十二)督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情况。检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配送模式的运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行为和“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十三)督查履职尽责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履职尽责工作的具体举措,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等工作情况;以学生、家长等直接服务对象为主,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对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相应的整改方案情况;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第二阶段相关档案建设情况。

五、督查人员安排

实行“局领导包片包校、股室联系乡镇”制度。各股室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联系乡镇的秋季开学工作。

督查通知单回复 督查整改通知单篇七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的要求以及国务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部署,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决定于20xx年四季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xx〕1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xx〕149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1963号)的要求,开展的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印发文件、组织会议、开展督查等)、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考虑。督查重点是:

1.已公布的涉企收费清单的类型、项目数量、公布时间等。

2.已公布的涉企收费清单是否涵盖本地区实施的全部收费项目,是否形成统一规范的格式,是否建立常态化公示机制。

3.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清理及清单制定情况,清单涉及的部门、类型、项目数量及公布的时间。

1.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情况及成效,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的数额。

2.本地区采取的`取消、减免、放开收费及其他政策措施情况,每年减轻企业负担数额。

1.清理与行政职权挂钩的中介收费情况,取消依托行政职权开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数量。

2.推动行业协会和行政机关脱钩情况,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情况。

3.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情况,包括建立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加强收费检查和反垄断执法、深化进出口服务市场化改革和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等方面情况。

4.清理规范银行涉企收费情况。

1.建立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情况。

2.接到企业投诉案件数量以及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

3.查处、曝光案件的数量和整改结果,相关典型案件情况。

4.依托审计工作查出的违规收费情况和处理结果。

1.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建设和组织保障情况。

2.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工作情况。

3.建立案件督办制度情况。

4.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情况。

5.减轻企业负担法制建设情况。

本次督查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为全面自查、实地督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1.请各地区在11月中旬前完成自查。

2.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地区实际,对照督查重点和督查明细表逐项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内容都有相关的文件、数据和案例支撑。

3.要在自查中及时纠正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1.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联席会议将组织若干督查组,对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2.督查组将听取地方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就督查内容逐一进行核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3.召开企业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企业意见;实地走访企业,查阅相关收费票据。

4.实地走访收费点。全流程逐个环节跟踪某项收费业务办理,记录核实企业反映的每一项收费和每一个问题。

5.对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督办的事项,相关省市要向督查组专题汇报整改结果。

6.对企业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的问题,督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

7.实地督查后,督查组将与当地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交换意见。

1.请各地区认真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总结报告并填报有关调查表(见附件),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2.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区要及时进行整改。属于违规收费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立即取消收费,及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要建立跟踪落实和督促整改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3.强化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联席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查实的涉企乱收费、乱摊派行为,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督查工作结束后,联席会议将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总结清理整治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审议督查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并择机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

各地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接到此通知后,要主动向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报告,争取工作支持。

附件:督查明细表.doc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代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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